GBT 14926.56-2008 实验动物 狂犬病病毒检测方法
ICS65.020.30
B44
囝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926.56—2008
代替GB/T14926.56—2001
实验动物 狂犬病病毒检测方法
Laboratoryanimal--MethodforexaminationofRabiesvirus
2008-12-10发布 2009-03-01实施
丰瞀粥鬻瓣警糌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仪1”
刖 置
GB/T14926.56—2008
GB/T14926((实验动物》共54个部分,为不同微生物和病毒检测技术方法。
本...
ICS65.020.30
B44
囝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926.56—2008
代替GB/T14926.56—2001
实验动物 狂犬病病毒检测方法
Laboratoryanimal--MethodforexaminationofRabiesvirus
2008-12-10发布 2009-03-01实施
丰瞀粥鬻瓣警糌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仪1”
刖 置
GB/T14926.56—2008
GB/T14926((实验动物》共54个部分,为不同微生物和病毒检测技术方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4926.56—2001《实验动物狂犬病病毒检测方法》。
本部分与GB/T14926.56—2001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a)删除原标准中“2引用标准”内容;
b)对原标准中“3原理”中所有内容改为“在微孔板上预包被纯化狂犬病毒抗原,使免疫反应在
固相载体上进行。当被检血清中有狂犬病病毒抗体存在时,则与孔壁上的抗原形成抗原一抗体
复合物,再与抗犬IgG酶标记物反应,最后通过测定酶作用底物催化后的产物,进行定性
检测”;
c) 删除原标准中所有关于血凝抑制试验的试剂、方法及结果判定;
d)对原标准中所有关于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试剂、方法及结果判定等;
e)对原标准中“6结果判定”中增加了“6.3基础级犬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抗体合格率一
(被检动物抗体阳性数/被检动物总数)×100%。基础级犬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
上可判为该犬群免疫合格”内容。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田克恭、陈西钊、曹振、王传彬、何秀敏、汤汉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4926.562001。
实验动物 狂犬病病毒检测方法
GB/T14926.56—2008
1范围
GB/T14926的本部分规定了狂犬病病毒(RV)的检测方法、试剂等。
本部分适用于犬RV的检测。
2原理
在微孔板上预包被纯化狂犬病毒抗原,使免疫反应在固相载体上进行。当被检血清中有狂犬病病
毒抗体存在时,则与孔壁上的抗原形成抗原一抗体复合物,再与抗犬IgG酶标记物反应,最后通过测定酶
作用底物催化后的产物,进行定性检测。
3主要试剂和器材
3.1试剂
犬狂犬病毒IgG抗体检测试剂盒(定性),包括:
a) 预包被狂犬病毒抗原的微孔板;
b)狂犬病毒IgG酶标记物;
c)狂犬病毒IgG阳性对照;
d)狂犬病毒IgG临界对照;
e)狂犬病毒IgG阴性对照;
f)显色液A:磷酸氢一钠一柠檬酸缓冲液(o.05mol/L,pH5.o)1000mL,30%过氧化氢HzOz
(MW34.0)3.5mL;
g)
h)
i)
j)
显色液B:柠檬酸1.052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Na:)0.186g,四甲基联苯胺(TMB)
0.25g,二甲基亚砜(DMsO)8.0mL,纯化水992mL;
终止液:98%硫酸27.8mL,纯化水972.2mL;
10倍浓缩洗涤液:PBS(0.1mol/LpH7.2~7.4)995mL,吐温一20,5mL;
样品稀释液:硼酸盐缓冲液(0.01mol/LpH8.O)956.0mL,甘油(MW92.09)40.0mL,酪蛋白
(casein)10%硫柳汞钠溶液2.0mL,吐温一20,1.0mL1%酚红溶液,1.0mL。
试剂在使用前应恢复至室温(18℃~25℃)。
3.2器材
器材包括:
a) 精密移液器10pL~100tLL;
b)一次性移液器吸头;
c)振荡器;
d)酶标仪(含450nm波长滤光片);
e)37℃恒温培养箱;
f)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g)100mL量筒;
h)离心机;
i)吸水纸。
GB/T14926.56—2008
4检测方法
4.1样品的准备
将采集到的待检犬血液样品离心,分离出待检犬血清或血浆。应避免使用染菌、溶血和高血脂的样
品;室温保存样品不应超过8h,若试验在8h以后进行,需将样品保存在2℃~10℃,如保存超过i周,
则应保存在一20℃并避免反复冻融。
4.2试剂配置
将10倍浓缩洗涤液恢复至室温,并振摇,然后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作10倍稀释。
4.3稀释样品
将已分离好的犬血清或血浆用样品稀释液做1:10稀释,即取50止血清或血浆加入到500pL样
品稀释液中,并充分混匀。
4.4加样
取所需量的预包被微孔板条固定于板架上,依次加入稀释好的样品,lOOpL/孔,然后将阳性、阴性
对照各加1孔,临界对照加3孔,100pL/孔,另留一孔不加样品作为空白对照,在记录纸上记录各样品
和对照的次序或位置,剩余的板条放人密封袋中保存。
4.5孵育
加样完成后,用封板膜覆盖板条,置37℃恒温培养箱中孵育30min。
4.6洗板
甩净孔中液体,拍干,用稀释好的洗涤液加满每孔,停留lmin后甩净、拍干,如此重复洗涤3次。
4.7加酶
除空白对照外,其余各孔垂直滴加酶标记物1滴(50pL),置37℃恒温培养箱孵育30min。
4.8显色
重复步骤4.6洗板3次,拍于后每孔(含空白对照孔)垂直滴加显色液A、B液各I滴,置37℃恒温
培养箱避光显色10min。
4.9终止
每孔(含空白对照孔)立即加入终止液1滴,混匀后以空白孔调零,用酶标仪450nm波长测定
A值。
5结果判定
5.1试验结果符合下列条件,方为有效:以空白孔调零,阴性对照值小于等于0.10,临界对照A值应在
0.15~o.40之间,证明试验成立。
5.2结果判定
5.2.1 待检样品A值大于等于临界对照A值的平均值,判为阳性;
5.2.2待检样品A值小于临界对照A值的平均值,判为阴性。
6结果解释
6.1基础级犬:接种疫苗后,经ELISA检测抗体效价达到阳性值判为合格。
6.2 SPF级犬,不应进行疫苗接种,对阳性检测结果,选用同一种方法或另一种方法重试。如为阳性
则判为阳性。
6.3基础级犬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免疫抗体合格率一(被检动物抗体阳性数/被检动物总数)×100%
基础级犬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可判为该犬群免疫合格。
2
7结果报告
根据判定结果,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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