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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BICYCLE)
1.概述
自行车是以骑车人体力为动力而驱动车轮在地面上行驶的一类机械的总称。它包括单轮、两轮乃至多轮的各种形状、结构装置的骑行车辆。我国出口自行车一般以天津、江苏、广东、上海等地区为主。产品销往欧洲、美洲、非洲等五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结构
自行车的构造分为基本部件和附属部件。
基本部件:车架、前叉、车把、前后中轴、链条、飞轮、鞍座、车闸等16个部件组成。
附属部件:链罩、衣架、支架、车铃、车锁等9个部件组成。
3.种类、规格
自行车种类分为“普通型”、“轻便型”、“载重型”、“赛车型”、“小轮型”、“特种型”六种。自行车的规格包括:14"、16"、18"、20"、22"、24"、26"、27"、28"九大系列产品。
我国出口自行车一般按以上种类、规格型号划分,并要标注外销货号进行管理。
4.制造工艺
在自行车生产中,由于各厂家的设备和技术条件不尽相同,所以无论是零部件的制造,还是组装成车,其生产工艺的流程都不完全一样。但就其采用的制造工艺而言,大体相同。主要工艺:金属切削、冲压、焊接、热处理、电镀、涂漆、氧化处理等。
5.产品
及检验
(1)自行车标准:根据自行车的结构特点我国制定了自行车产品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检验项目、质量指标和试验方法,另外还规定了抽样规则等
。它是实施自行车质量检验的依据。出口自行车采用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常用标准:
GB250-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3565-93《自行车安全要求》
GB/T3566-93《自行车装配要求》
GB14746-93《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ZBY14003-93《越野自行车(BMX)的安全要求》
QB/T1217-91《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QB/T1218-91《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QB/T1219-91《自行车表面氧化处理技术条件》
QB/T1251.1-91《自行车包装》
SN/T0248.2-93《出口自行车零部件检验规程》
SN/T0248.1-93《出口自行车检验规程》
(2)自行车检验。
①抽样:见表6—8—1。
表6—8-1批量范围、正常检查二次抽样
的样本大小与判定数组(参考件)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判定数组
AQL=2.5
AQL=4.0
AQL=6.5
AQL=10
单辆装自行车
500辆及以下
n1=8
↓
0 1
0 3
-
n2=8
1 2
3 4
-
501~1200辆
n1=13
0 2
0 3
1 3
-
n2=13
1 2
3 4
4 5
-
1201~5000辆
n1=20
0 3
1 3
2 5
-
n2=20
3 4
4 5
6 7
-
散件装自行车
500箱及以下
n1=5
-
-
0 2
0 3
n2=5
-
-
1 2
3 4
501~5000以下箱数
n1=8
-
-
0 3
1 3
n2=8
-
-
3 4
4 5
注:↓——使用箭头下面的第一个抽样方案。
自行车最大检验批量为5000辆。超过此数时,则分批实施检查。
②外观质量:见表6—8—2。
表6—8-2自行车外观质量要求
外观质量
清洁度:箱体表面及内装物应洁净,不得有明显污渍和粉尘附着
色差度:按GB250检查,同一车相同配色的同材质零件色差应不低于4级,不同材质零件的色差应不低于3级
电镀、油漆、表面氧化处理件:应符合QB/T1217~1219的要求。组装后自行车的外露表面不得有明显缺陷;商标、贴花图案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粘贴不良、破损及错位现象
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缝、烧穿、漏焊、错位等明显缺陷
对称件:各对称件应与车架中心面左右对称,无明显偏斜现象
③型式试验:下列检查项目为必检项目:
a.制动系统的强度;b.制动性能;c.把套或把盖对把横管的脱卸力;d.车把部件的强度;e.车架/前叉组合件的冲击;f.车轮静负荷;g.驱动系统静负荷;h.鞍座调节夹紧强度;i.链条拉断力。
④装配质量:
车架、前叉及前叉合体:组合后前叉应回转灵活、无松动。
车把:把立管插入前叉立管的深度应不小于最小插入深度标记,其调整量应符合
要求。
鞍座:鞍管插入车架立管的深度应不小于最小插入深度标记,其调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轴部件:中轴碗应平整地压入或旋入中接头内,锁紧后,中轴应回转灵活、无松动;中轴锁母的紧固扭矩应不小于30Nm。
链轮曲柄:两曲柄应组装成一线;中轴棍两端面应与曲柄外侧面装平;曲柄与车架平叉的间隙应不小于2mm并不得与链罩碰擦。
链条:安装后,链条应松紧适宜,运转灵活并不得有卡住、脱链或与车架、链罩碰擦。
链罩:定位应正确、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脚蹬:应有能区分左、右螺纹的标志,螺纹应正确并与曲柄配合良好,运转应灵活,无松动。
变速装置:调整后的外变速装置,在变速范围内应变档正确,倒转时不得出现脱链现象;内变速装置变速位置应清晰,中间不得有空档。
经穿条校正后的轮辋:径、轴向跳动量应不大于1.5mm;辐条平均张力应不小于300N,单根辐条的张力应不小于150N;辐条螺纹头部不得凸出于条母外;气门嘴孔应位于两大档之间。
轮胎与轮辋的组合:按标准气压充气,轮胎不应有明显扭曲、折皱现象,存放24h后,不得有明显泄气现象。
轮辋与前叉、平立叉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5mm,其两边相对偏差应不大于3mm。
车轮:组装后,应回转灵活、无松动;其紧固扭矩前轮应不小于18Nm,后轮应不小于30Nm。
制动系统:动作应灵活可靠,闸皮角度与轮辋应吻合,经调整后的间隙应不大于3mm;左右闸把应能配对,其安装位置应符合使用国的习惯。
紧固件:应有足够的旋合长度,以保证配合强度和不致于在使用中发生松动。
操纵线:应具有保证正常操纵的长度,钢绳与钢绳套间的运动应顺畅,其尾端应经钝化或加有能承受20N力的尾套。
支架:支架支起后,车把在任意位置时,车身应能停稳,支架定位,复位应灵活可靠。
泥板:安装后,不能有明显的扭曲。
6.包装运输
自行车分散件装和单辆装两种包装形式。要求散件包装时,零部件之间要加衬纸垫,有些零件要求装在小纸盒内,以防擦伤。单辆成车包装箱内加衬垫物要牢固,以防车辆晃动。
在运输中应采用机器装运或集装箱装运,避免磕碰以至影响自行车外观质量和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