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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防范中国银行业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对策与建议

2017-03-23 2页 doc 7KB 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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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防范中国银行业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对策与建议银行风险管理|防范中国银行业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对策与建议 提要:1999年以来,信达公司累计接收、管理的各类不良资产约1.1万亿元。信达公司通过抽样调查的实证,在处置的银行不良资产中,随机选取一千份处置档案,依据重点、全面、抽象和客观的原则,将它们归类列入不良资产成因表中,从而得出银行业不良资产在宏观层面上的成因及其分布,并对形成原因逐一进行详细分析和案例说明,最后提出了防范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对策。本文根据该课题报告的“对策与建议”部分编辑整理而成。      关键词:不良资产 抽样调查 对策       一、提高宏观调控能力...
银行风险管理防范中国银行业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对策与建议
银行风险管理|防范中国银行业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对策与建议 提要:1999年以来,信达公司累计接收、管理的各类不良资产约1.1万亿元。信达公司通过抽样调查的实证,在处置的银行不良资产中,随机选取一千份处置档案,依据重点、全面、抽象和客观的原则,将它们归类列入不良资产成因表中,从而得出银行业不良资产在宏观层面上的成因及其分布,并对形成原因逐一进行详细分析和案例说明,最后提出了防范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对策。本文根据该课题的“对策与建议”部分编辑整理而成。      关键词:不良资产 抽样调查 对策       一、提高宏观调控能力,避免大的波动      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为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平衡,通过对财政收支总量、货币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和主要物资供求的调节与控制,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弥补市场失灵。宏观调控的目的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趋势和惯性,保证经济在较长时间内持续稳定地增长。虽然部分将陷于困境的原因归咎于宏观调控,但宏观调控恰恰是为了反经济周期性破坏,并不是企业经营恶化的原因,更不是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当然如果宏观调控的能力不强,其最终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所以,宏观调控也是存在风险的,但是如果因为宏观调控的风险性而放弃宏观调控,那么放任经济自发波动所带来的就是更严重的破坏。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宏观调控的难度日益增加。只有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运用包括经济、计量与统计、等领域研究的最新成果,做好调控过程中各环节的反馈调节,才有可能实现宏观调控的准确性和高效率。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主要注意四个方面:   1、从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法看。宏观调控应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运用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和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方法,需要具备高超的协调运用各种手段的能力。   2、从宏观调控的方向看。由于宏观调控的目的是熨平经济波动,正向的推动和逆向的抑制都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频繁交叉使用的最主要方式。因此,必须正确分析判断宏观经济的现状与走势,运用反周期的调控手段,保持经济的平稳运行。错误的宏观调控方向只会推波助澜,起到与预期完全相反的作用。   3、从宏观调控的时机看。在实施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如果时机把握不准,过早或过迟,都会造成重大失误。当前的主动预防性调控能降低宏观调控的成本。   4、从宏观调控的力度看。要根据宏观经济变量偏离轨道的程度,配之以适当的力度,否则会无济于事或矫枉过正。时机的掌握非常关键,力度的大小与时机的选择紧密相关。力度过小,达不到预期目的,而力度太大,则会对经济造成伤害。   宏观调控是调节经济总量平衡的重要手段,只有政府具备良好的宏观调控的专业能力,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同时减少不良贷款的形成。      二、完善法制,强化债权保护      ,企业破产是债权人权益保护的最终手段。美、德等国的破产法律均以保护银行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主债权人银行有权召集债权人会议对危及银行债权的企业提起破产诉讼,企业想通过改变股权结构来逃避银行债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我国,通过运用《破产法》来保护银行债权的效果却非常有限。我国1980年代中期开始制定和形成的现行破产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框架的立法精神,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为前提,虽然银行债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在现有法律框架本身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1、银行难以选择最佳破产时机。《破产法》虽然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债权人不可能完全了解企业亏损的真实严重程度,结果往往是当银行提出破产申请的时候,银行债权已经无法保证了。   2、银行掌控企业破产的能力有限。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破产决定是独立、市场化的行为选择,源于债权人或债务人保护自己权益的需要。在我国,破产决定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地方政府的行政决策,企业破产不可能在地方政府的反对下进行,银行在破产时机的选择上基本没有事实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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