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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2017-03-21 2页 doc 7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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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行使纳税人的权利主动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上正在掀起关于纳税人权益的大讨论,但是在纳税人的定义上必须澄清几个概念,这样才能使广大消费者真正理解自己与国家税收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起正确的权益观念,认识到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是为了满足人民的公共利益而存在的。人民需要的基本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的,这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人民利益最大化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基本原则,为人民的整体利益服务是政府的天职。人民要找回做主人的感觉,主动行使监督权。这里我们首先向敢于挑战财政局的那位村官致敬,他是唤醒和行使这种至高无上的监督权的先驱。 ...
主动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主动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上正在掀起关于纳税人权益的大讨论,但是在纳税人的定义上必须澄清几个概念,这样才能使广大消费者真正理解自己与国家税收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起正确的权益观念,认识到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是为了满足人民的公共利益而存在的。人民需要的基本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的,这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人民利益最大化是政府制定政策的基本原则,为人民的整体利益服务是政府的天职。人民要找回做主人的感觉,主动行使监督权。这里我们首先向敢于挑战财政局的那位村官致敬,他是唤醒和行使这种至高无上的监督权的先驱。 一、税法和生活中的纳税人的概念有所不同。 的税收中习惯上定义的纳税人和经济生活中的“纳税人”的概念有所不同,仅从税法角度出发谈纳税人,其定义为:“纳税人是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这里重点强调的是直接缴纳税收款项的人(代扣代缴除外),纳税人包括法人和人两种;法人纳税人是指按照程序设立,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能够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行使经济权利并因其行为而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主要指等经济组织。自然人纳税人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从税法角度说,各人直接交纳了因为经营而须交纳的税款或个人所得税税款,他就成为了税法上的纳税人,即便没有达到须纳税的收入和所得的数量标准,也被税法定义为纳税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再是农业税的纳税人,税法角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只能说不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如果农民还缴纳或涉及其他税收(如车船使用税等),他们照样是税法意义上的纳税人。 在经济生活中的“纳税人”,实际上应叫做负税人,应该理解为负担了税收款项的人。人们通过购买各种产品而负担了包含在产品价格之中的税收,只要人们购买商品也就负担了税收,就成为了经济意义上的“纳税人”。最为典型的是具有转嫁性的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人们通过购买商品和修理修配服务承担了增值税,通过购买缴纳消费税的商品承担了消费税,购买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承担了营业税。这就是说所有的人通过自己的消费行为(购买商品和购买服务),都成为了经济生活角度上说的“纳税人”。农民是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农民当然是经济生活中的“纳税人”。 二、税法中的纳税人和经济生活中的“纳税人”谁是“国家税收”的创造者? 虽然税法中的纳税人与经济生活中的“纳税人”有所不同,占国家财政收入很大比例的税收收入,绝大部分是由税法上说的纳税人直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表面上看都是来自于法人纳税人的直接缴纳。但是税收真正的负担者还是企业所生产产品的购买者,我们购买商品要支付产品的买价和依据买价征收的增值税等商品税(流转税)成为负税人,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纳税人”。事实上税收是国家的财政分配,是整个社会产品价值分配的一个环节,其所分配的价值量(税金额度),是生产环节人类劳动创造出来的,只要你为社会产品的生产提供了劳动参与了价值的创造就创造了税收。价值的创造者就是我们这些经济生活中的“纳税人”,国家税收是经济生活中的“纳税人”创造的!在经济运行过程中讨论税收,税收仅是在企业销售环节或生产环节征收罢了,其创造者和负担者就是普通民众! 三、人民要积极行使作为主人的权利,政府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为民谋利。 “纳税人”负担了国家税收,成为国家和政府的主人,具备主人的权利。“纳税人”有权利要求政府为其提供公共产品,有权利监督自己所创造和承担的税款的使用,即便这些税款不是自己直接缴纳的,他也拥有主人所应有的权利。政府要合理的公平公正的使用财政资金,有效的配置市场无法配置的资源,如社会保障和财政投融资等。世界上同等水平的国家基本上都有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而其财政支出也基本顾及了人民的整体利益,我国要向这些国家。政府的支出包括投资性支出、财政补贴等必须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不能将“纳税人”的钱用于非全民受益的项目。必要的转移支付是正常的,这将带动人们共同富裕。财政面前人人平等!一年几千亿元的公车消费、吃喝、出国考察费,都是纳税人的钱,请给纳税人一个理由。依据现在的利率水平,每年3500亿元(第四年开始)用于支付社保基金国债利息的话,通过国债的循环融资,靠新债还旧债可以筹集和维持社保基金至少100000亿元,该国债利息率为3.5%。据专家估计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为100000亿元,公务员们!你们知道吗?几千亿元啊!你们消费掉了迅速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机会!根据2005年的居民储蓄增长30000亿测算,每年发行五年期的社保基金国债25000亿是不会有太大的的,第四年社保基金国债存量资金存量就可以达到100000亿元,并且还能解决领域的流动性问题。公平公正的说:即便不是税法和上的纳税人,他也有权利监督你的行为,只要是中国公民,就是国家的主人,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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