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制度法律咨询制度
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办事处
法律咨询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我办事处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我办事处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专家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 法律咨询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实行咨询。
第四条 法律咨询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我办事处事业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
法律咨询
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办事处
法律咨询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我办事处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我办事处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专家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
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 法律咨询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实行咨询。
第四条 法律咨询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我办事处事业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决我办事处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的法律问题的咨询;
(三)对其他重要工作决策前的咨询;
(四)对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五条 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
面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 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所涉及的单位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
(二)所涉及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三)所涉及单位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法律咨询组的意见和建议;
(四)所涉及单位根据法律咨询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镇政府。
第七条 法律咨询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八条 重大决策法律咨询人员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咨询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办事处
年 月 日
本文档为【法律咨询制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