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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

2018-01-07 50页 doc 171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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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 一、简答题(每题5分共60分) 1、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必须坚持那些基本规定? 答: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双人临柜,钱帐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当时记帐帐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等十六项基本规定。 2、农村信用社帐务定期核对的内容有哪些? 答:?使用丁种...
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
农村信用社业务知识 一、简答(每题5分共60分) 1、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必须坚持那些基本规定? 答: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双人临柜,钱帐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当时记帐帐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等十六项基本规定。 2、农村信用社帐务定期核对的内容有哪些? 答:?使用丁种帐页记载的帐户,应按旬加记未销帐的各笔金额总数,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 核对相符。 ? 科目必须按月通打一次全部分户帐(卡)余额,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 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帐核对相符。 ? 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与科目总帐累计积数相对相符。 ? 种卡片帐每月与各科帐目总帐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 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每月要帐实核对相符。 3、《贷款通则》中规定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材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 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应当按借款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应该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4、存款人开立基本帐户应向信用社提供哪些资料? 答:?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非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 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部门;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 文或登记证书。 ?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 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 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帐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帐户 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5、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职工工资、津贴; ?个人劳务报酬;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6、什么叫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保管有哪些规定? 答:重要空白凭证是指由信用社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经签章后即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 证,如支票、汇票、存单、存折、贷款收回凭证、报单等,是信用社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的重 要书面依据。 重要空白凭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将领发的数量、起讫号码等逐项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 记簿。柜面使用时应当时逐份销号。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作废凭证的号码应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备查。 重要空白凭证保管时要设立凭证专用库房,实行双人管理,帐实分清管并采取必须的防火、 防盗、灭虫、灭鼠等措施,保证凭证的安全和设施的可靠。严禁将空白凭证移作他用;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不准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盖好印章备用。 7、什么叫信用社会计电算化?应用计算机记帐的信用社哪些工作必须经会计主管(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才能办理? 答:信用社会计电算化,是指信用社应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含对公业 务、电子汇兑、储蓄业务及联网通存通兑等。 凡要求输入计算机开销帐户、冲帐、删帐、调整计息积数、调整利率、启动计息、修改客户 密码、取消挂失、冻结、解冻等均须根据会计主管批准的书面通知办理(储蓄业务根据储蓄 合法凭证按权限输入开销帐户) 8、计算机操作人员分为哪三种?他们各自的操作权限有什么规定? 答:计算机操作人员一般分为:系统管理人员、一般操作人员和复核人员。 系统管理人员的权限为:对系统运行进行控制并操作,有权检查各业务柜组或柜员操作终端 机的情况及终端机的状况,但不得处理具体业务,也不得装入与本社业务无关的程序和数据。 一般操作人员的权限为:在规定业务范围内负责录入帐务数据及进行帐务查询。 复核人员的权限为:复核操作业务并进行查询,负责本柜组的帐务核对。 9、《担保法》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登记分别在哪些部门办理? 答:?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登记分别在以下部门办理: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 定的部门; ?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的林木主管部门; ?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0、信用社实行查库制度,查库的任务是什么? 答:?清点库存现金、金银等实物是否帐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情况,是否发生 虫蛀、鼠咬等霉烂事故; ?库房、保险柜的锁和钥匙的使用、管理情况,锁是否发生损坏,有无擅自更换情况; ?各项安全措施(包括联防组织)是否落实,双人管库和双人守库是否坚持执行; ?库房、保险柜和守库室的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11、怎样评定信用户?如何核定等级?各等级授信额度是多少? 答:“信用户”的评定条件: ?居住在本辖区内,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牧民和个体经营户。 ?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到期贷款及应付贷款利息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还款 ?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在农村信用社有一定数额存款,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 收入。 根据得分多少将农户的资信状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核 定不同的授信额度,即: ?得分在100分以上的为一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10000元。 ?得分在81---100分为二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8000元。 ?得分在71---80分为三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5000元。 ?得分在60---70分为四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3000元。 12、农户联络员的职责有哪些? 答:?农户联络员有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监督信用社员工的工作和信贷资金的投向、投量。 ?对信用社的信用户等级评定工作及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情况,有监督建议权,可以推荐优 良客户在信用社贷款。 ?协助信用社组织存款、发放《贷款到期通知单》、《贷款逾期催收单》等单据,积极催收到、 逾期贷款本息。 ?负责与农牧民的沟通、联系工作,积极宣传信用社的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及信贷政策、宣传 信用社业务。 ?关注辖内贷款户的信贷资金的使用,家庭经营、资产变化等情况,及时向信用社反馈借款 户和农村经济的各种信息。 ?接受信用社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二、问答题 (每题10分 共40分) 1、 会计有哪些规定? 答:?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 ?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柜),设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切实防止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等,保证其完整无 缺。 ?信用社网点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在次年抄列清单(册)送管辖社集中保管,使用时向管辖 社调阅。 ?磁介质档案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管年限 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 ?建立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内容做好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和经办人员共 同签章,以备查考。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出具申请,并经会计主管批准方可调阅, 调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公、检、法、司和有关单位 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 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准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 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但不得将原件抽 出借走。 ?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并专夹保管保管, 以备查考。 2、 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答:会计的职责是: ?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本制度; ?依据本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责任,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 会计的权限是: ?有权要求开户单位的财会部门和本社其他业务部门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办 法,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可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 请求处理。对违规的业务事项,单位领导人坚持办理,会计人员也可以执行,但同时必须向 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发现违反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 本社主任或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社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社主任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 或泄露各项会计信息。 ?有权参与本社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3、 农村信用社贷款授信权限是怎样掌握的? 答:?信用户贷款分别按农户评定信用等级授信额度来掌握,即:特级20000元,一级10000元,二级8000元,三级5000元,四级3000元。 ?信用户贷款额度超出授信额度的贷款不得擅自超出信用户授信额度或信用社存款户办理 的抵押担保贷款。由信贷人员调查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贷款,信用社贷款审批小 组成员全体一致通过的贷款,审批小组可以审批发放,但要做详细的审贷记录,以备联社检 查,一旦检查发现违纪、违规贷款的,取消审贷小组抵押担保贷款审批资格,同时为防止县 城几个网点重复为贷款人贷款,无论县城网点贷款金额大小,所有超过信用户授信额度的贷 款或抵押担保贷款,一律先到信贷股报备,信贷股审查同意,按授权范围办理。 ?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贷款,信贷人员调查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县联社同意,贷款 审批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县联社经营管理股审批后发放。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贷款,信贷人员首先以书面形式将调查情况、可行性分析报县 联社,由信贷股召集县联社贷款审批小组成员与信贷人员共同开展贷款前调查,认为可行后, 提交联社贷款审批后发放。 ?50万元以上的贷款,以书面形式或当面向洲分行领导请示同意后,按以上程序办理。 ?存单、股金质押贷款,贷款本金及利息小于等于存款本金及利息的不论贷款额度大小,信 贷人员可直接办理,委派会计要做好质押登记,核实质押物,确保贷款安全。 ?国家公务人员贷款,按月扣工资额乘以24个月总额来掌握,凡不超过2年的扣款额度的贷款,信贷人员可直接办理,委派会计进行要素审查,并做好扣款、按季结息工作。 ?内部职工贷款,按月扣工资乘以36个月的总额来掌握,凡不超过3年扣款额度的贷款,信贷人员办理后报联社信贷股审批后,可以发放,委派会计要做好扣款,按季结息工作。 4、 呆帐贷款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贷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 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 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贷款人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贷款本金逾期两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或不符合 上诉规定的条件,且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三 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法律法规部分 1、制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瞥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 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3、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那些? 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 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如何监管? 答: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 (二)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三)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 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6、人民银行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人民银行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 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 7、人民银行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人民银行的性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其作用是中国人民银 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脸,维护金融稳定。 8、《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办理结算业务有哪些规定? 答:《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 规定的期限兑现,收复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人账期限 的规定应当公布。 9、《商业银行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指的是什么? 答:《商业银行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10、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哪些? 答: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卡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11、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答: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 12、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3、商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应注意哪些? 答: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14、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依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的监督管理,但法律规定其有关业务接受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监督管理的,依照 其规定。 15、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16、设立商业银行时,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答:《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 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 款规定的限额。 17、设立商业银行,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的文件、资料有哪些? 答:设立商业银行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申请 人应当填写正式申请表,井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章程草案; (二)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 (五)持有注册资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经营方针和计划; (七)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8、商业银行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商业银行的监事会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资产负债比例、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和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进 行监督。 19、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交的文件、资料有哪些? 答:《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 支机构所在地等; (二)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四)经营方针和计划; (五)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20、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应由哪个机关来颁发? 答:《商业银行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颁发经营许可证。 21、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否还需办理营业执照? 答:《商业银行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颁发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2、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答: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它是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 由总行承担。 23、商业银行哪些变更事项,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答:《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24、按照《商业银行法》规定,有哪些情形不能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 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25、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这里所称的关系人指的是哪些人? 答: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26、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多长时间内 予以处分? 答:二年内。 27、《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办理同业拆借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 利用拆人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人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 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28、《商业银行法》中对企业开立账户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 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9、《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 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30、商业银行的会计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商业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1、商业银行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支付迟廷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答: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 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 票的; (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 32、商业银行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应受到什么处罚? 答:商业银行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特别严重成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33、什么是票据权利?包括什么? 答: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 权。 34、若票据金额的记载中文大写和数码不一致的,票据是否有效? 答: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5、票据上的何种记载事项不得更改? 答: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36、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是否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答: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37、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何种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何种记载事项负责? 答: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 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 38、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为多长时间? 答: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39、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什么? 答: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40、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付款地是什么? 答: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41、汇票的付款日期记载的形式有几种, 答:付款日期记载形式有:(1)见票即付;(2)定日付款;(3)出票后定期付款;(4)见票后定期付款。 42、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什么? 答: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43、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是否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答: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4、汇票上设定质押时,应当如何记载? 答: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45、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什么? 答: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46、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什么? 答: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47、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哪些事项? 答: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保证”的字样;(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3)被保证人的名称;(4)保证日期;(5)保证人签章。 48、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 答:承担连带责任。 49、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何种权利? 答:追索权。 50、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什么? 答: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 51、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 由谁承担责任? 答: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 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52、汇票到期日前,何种情形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答:汇票到期日前,以下情形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 务活动的。 53、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几日内,将被拒绝事由 书面通知其前手? 答:持票人应当自收到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54、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哪些金额和费用? 答: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 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55、票据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上应符合哪些规定,该签章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答:票据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上应符合下列规定: (1)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银行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为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银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 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 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 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56、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或者票据载明的金额、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收 款人名称更改,或者违反规定加盖银行部门印章代替专用章,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对此类 票据付款的,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答: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应当承担责任。 57、哪些人为票据保证人时,票据保证无效? 答: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 票据保证人的,票据保证无效。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 转贷,国家机关提供票据保证的,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提供票据 保证的除外。 58、在哪种情形下,债权人可直接向一般保证人行使权利? 答: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可直接向一般保证人行使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 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59、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 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60、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答: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61、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时,应如何处理? 答: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 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62、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能约定的是什么? 答: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末受 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63、抵押期间,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答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6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如何清偿? 答: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 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第(1)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 未登记的受偿。 65、质押合同自何时生效? 答: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66、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什么? ; 答: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 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67、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答: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 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68、权利质押合同自何时生效? 答: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69、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 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70、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 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 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 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怎样承担责任? 答: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 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 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7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当怎样承担责任,以及怎样追偿? 答: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 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 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 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73、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哪些? 答:可以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经民政部门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7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 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企 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 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 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 担。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 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75、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应当怎样认定? 答: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 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债权人不知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 职能部门,因此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7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怎样承担责任? 答: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 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 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77、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答: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 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78、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 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 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79、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责任应当如何 承担? 答: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 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 责任。 80、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对保证责任应当如何认定? 答: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 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 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 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 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1、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 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82、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应当如何计算? 答: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 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83、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在何时中断、何时中止? 答: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 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 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84、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保证人应当怎样承担责任? 答: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 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 免除保证责任。 8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情况下,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答: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 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86、保证期间,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保证人应当如何保全自己的利益? 答: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 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 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债权 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 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人民法院受理债 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 权,预先行使追偿权。 87、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何种财产可以为自身 债务设定抵押? 答: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 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88、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抵押权应当如何认定? 答: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 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 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 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89、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答: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 继续有效, 90、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答: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 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括 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 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91、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 人应当如何行使抵押权, 答: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 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92、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应当如何受偿? 答: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 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 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3、申请贷款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首先,贷款申请人必须符合(贷款通则)所限定的法人或自然人资格,即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按准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借款人申请贷款,需要符合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 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 贷款已经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清偿计划;二是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 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三是已在贷款人那里开立 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四是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 益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五是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六是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施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 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94、贷款是否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级? 答: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级,是国际上通用的防范信贷风险的一种基本制度。在《贷款通 则》中规定要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级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在贷款管理上的改革措 施,也是我国贷款管理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重大举措。 95、签订借款合同应当具备哪些主要内容? 答:借款合同是借贷当事人双方依据国家规律、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 的合同。任何贷款都要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借款合 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 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如系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 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如果是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 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还应依法办理登记。 96、金融机构如何计收贷款利息? 答:《贷款通则》规定,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 率上下限,确定每一笔贷款利率;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 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除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利息之外,贷款人不得收取其他任 何费用。委托贷款,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手续费,除此之外,贷款人不得收取 其他任何费用。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时起,贷款 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期按规定计收利息;贷款贴息坚持谁确定谁贴息的原 则;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97、对贷款展期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贷款通则》规定,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 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98、借款人是否可以用银行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 答:根据《贷款通则》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 货、房地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不得套用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99、申请贷款的答复时间多长? 答:根据《贷款通则》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贷款人在借款人提供符合申请贷款的有 关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100、借款人有哪些权利? 答:借款人的权利有: (一)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二)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三)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四)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五)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101、借款人有哪些义务? 答:借款人的义务有: (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的情况和有关生产经 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规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102、对借款人的限制有哪些? 答:对借款人的限制有: (一)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二)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三)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五)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 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六)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七)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八)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103、借款人有哪些情况,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特别严重的,由 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答:借款人的情况是: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资格 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10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的,贷款人 可行使怎样权利? 答: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的,由贷款人 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 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105、《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 金融业务的机构,它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本办法也将金融机构的代表机构纳 入调整范围,代表机构既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代表机构,也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的 常驻代表机构。 106、《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停止某项金融业务、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 可证、撤消代表机构。 107、金融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9 答:行政处罚一般要经过下列步骤:(一)查明金融违法行为的事实;(二)听取金融机构的陈述和申辩;(三)提出行政处罚建议,送金融法制部门审核;(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至金融机构;(五)金融行政处罚的执行。 108、《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的对象和种类有哪些? 答:《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的对象是指中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不仅包括各总行、总公司的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分行、分公司、支行营业部、办事处、分 理处、营业所、储蓄所、信用社联合社、信用社、信用社分社、典当行、邮政金融机构等机 构的工作人员。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 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109、金融机构离任工作人员违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答:有二层含义:一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离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金融机构工 作后,被发现在该金融机构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规定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纪 律处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依法作出,并交由有关部门配合执行处理决定, 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处理。二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离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该金融 机构工作后,被发现在该金融机构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规定,触犯刑法的,应当 追究刑事责任。 110、金融机构不得从事的账外经营行为有哪些? 答:金融机构不得从事的账外经营行为有:(一)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不按照会计制度记账、 登记,或者不在会计报表中反映;(二)将存款与贷款等不同业务在同一账户轧差处理;(三) 经营收入未列入会计账册;(四)其他方式的账外经营行为。 111、金融机构违法从事账外经营行为的,应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违法从事账外经营行为的处罚是: (一)给予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四)构成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2、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如违反规定, 应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的处罚是: (一)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三)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四)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金融机构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等金融票证。 如违反规定,应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弄虚作假,出具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等金融票 证的处罚是: (一)给予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开除的纪律处分; (四)构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4、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如违反规定, 应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处罚是: (一)给予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离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资金损失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 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四)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5、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办理存款业务应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办理存款业务的处罚是: (—)给予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厂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116、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发放贷款的,应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发放贷款的处罚是: (一)给予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五)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7、金融机构违规从事拆借活动,应受什么处罚? 答:金融机构违规从事拆借活动的处罚是: (一)暂停或者停止该项业务; (二)没收违法所得,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卜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118、金融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得为证券、 期货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信贷资金或者担保,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自用不动 产、股权、实业等投资活动。违反规定应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违反前款规定的处罚是: (一)给予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四)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五)构成非法经营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9、金融机构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的,应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的处罚是: (一)给予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120、金融机构违反规定,拒不协助税务机关、海关办理对纳税人存款的冻结、扣划的,应 如何处罚? 答:金融机构拒不协助税务机关、海关办理对纳税人存款的冻结、扣划的,造成税款流失的 处罚是: (一)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构成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1、甲向乙银行贷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 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自行管理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 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答:抵押、质押均无效。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城市房地产作抵 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以丙的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 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抵押无效。根据《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质押 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甲用于质押的车仍放在甲处,未移交给乙,因此,质 押无效。 122、甲居于某址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口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 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答:乙银行50万,丙银行100万。根据《扭保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 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丙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在先,可首先行使抵押权,得到 拍卖款的100万:乙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在后,得到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余下的50万。 123、兰天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甲,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兰天 股份公司股票质押给乙银行,借款10万元。质押合同何时有效? 答: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依 法可以转让的股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 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24、张某向甲银行借款l万元,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甲银行将该债权转移给乙银行, 在原保证合同时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李某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答: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 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 责任。因此,李某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125、甲向乙银行借款2万元,并由丙从中作保,三人均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后甲请求乙推 迟还款期阻限1年,乙应允,但提出推迟1年期间的利息为30%,甲同意,并签订了变更合同协议。甲、乙将变更合同的内容告知了丙。丙当时碍于情面,口头表示同意。后因甲到 期不能还款,遂发生纠纷。丙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丙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1年期间的利息均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 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 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26、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以一处房产作抵押登登记,同时提出保证人丙企业为其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到期后,甲企业不能履行债务。银行应按照何顺序主张权利? 答: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保证人对物的担保 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银行应首先以房产作价偿付,不足部分由丙企业承担保证 责任。 127、2000年8月,甲厂向A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一年,以本厂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轿车做抵押,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甲厂又以该轿车作抵押物, 向B银行借款15万元,期限半年双方也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2月,甲厂用来抵押的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金40万元,2001年3月甲厂向B银行的借款到期,B银行向甲厂追讨15万元借款,否则便要拍卖被抵押的轿车。A银行获悉后,认为甲厂未经其同意便将抵押给该厂的轿车抵押给丁B银行,侵犯了其抵押权。甲厂答复 说汽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没了抵押权。 问:(1)甲厂用已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 答:再次抵押有效。因为《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抵押 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 超出其余额部分。” (2)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答:根《担保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如果抵押合同已登 记生效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清偿。第五十八条规定,抵 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由此可知,甲厂因被 抵押轿车的毁损所获得的40万元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A银行、B银行先后受偿20万元、15万元。 128、甲公司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共有1百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签发了一张面额为2百万元的 转账支票给乙公司,之后甲公司再没有向开户银行存款。 问:(1)乙公司所持的支票是否空头支票?如何判断空头支票? 答:是。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应以持票人依该支票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之 时为准,而不能以出票人签发支票时为准。 (2)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否票据债务人?为什么? 答:不是。付款人不是票据上的当然债务人,支票中的付款人在支票存款中足以支付时才有 法定的付款义务。 (3)甲公司对空头支票的持票人应负什幺责任? 答:甲公司作为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 129、某医院因扩建急需资金,向银行申请了贷款,并用本院的部分设备作为贷款抵押;但 贷款到期后,该院确因某种原因未能还清贷款。试问银行能否执行抵押物?有何依据? 答:银行不能执行抵押物。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 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因此,医院用本院 设备作为贷款抵押是无效抵押,银行不能执行抵押物。 130、甲向乙银行申请贷款2万元,由丙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信贷员去丙家 核保时,丙正因病在家,口头表示同意,但由其儿子代笔答订抵押合同,随后办理了抵押登 记。贷款到期后,甲无力还款,要求丙以其抵押物承担责任时,丙以不知情拒绝,问:丙是 否应承担担保责任? 答:丙应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 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 权行为有效。抵押合同的签名为丙,银行相信丙的儿子有代理权,抵押经过登记,因此,丙 的儿子的代理权行为有效,抵押合同有效,丙应承担担保责任。 131、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将该办公楼抵押给A银行。随后,甲公司因一购销合同与丙公司发生纠纷,丙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甲公司办公楼查封,问: 法院将甲公司办公楼查封是否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 答:法院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乙银行仍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已经设定抵 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法院 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 132、甲向乙银行中请贷款10万元,并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随后,甲又将房屋出租给丙, 井告知该房屋已抵押。贷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乙银行将该房屋拍卖给丁,丙向丁要求继 续租住此房屋,问:丙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 答:丙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问对 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 人的损失,由承机人自己承担,因此,丙的要求不能得到支持。 133、甲公司于1995年5月向A银行申请1年期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1996年日月,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此时,A银行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债 权?A银行可否同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债权? 答:(1)由于截至1996年8月,A银行债权仍处在乙公司担保期间内,因此,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规定,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因此,A银行具有选择权,既可以作为甲公司的债权人向人民银行申报债权,参加到破产案 件中,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2)A银行不能在加入债务人破产程序的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这有可能引起 双重受偿的结果。A银行的正确做法是选择其一,如果选择丁参加破产程序,那么,在破产 程序中未得到足额清偿的债权部分,A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应在破产程序 终结六个月之内提出,否则,丧失诉讼失效。 134、张某,2998年3月6日,因生活需要,向A银行申请6个月个人消费贷款15000元,以其所拥有的一套高级音响做抵押,因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必须登记的物品,A银行未要求其办理登记手续,1998年7月13日,张某义向B银行申请8个月期个人消费贷款10000万.以同一套音响作为抵押,办理了登记手续,两笔贷款到期后,张某均无力归还,引起诉讼后, 法院判决抵押物优先偿还B银行贷款,请问,法院判决对否,有何法律依据? 答: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因为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其他(不是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 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虽然A银行与张某的抵押合同为合法有效 的抵押合同。但由于B银行与张某的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登记,因此,A银行的抵押合同效力不得对抗B银行的抵押合同,法院判决B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是完全依法判决的。 135、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寸,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 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 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 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 到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 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答: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应当赔偿。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 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6、甲6月1日向乙发出一项要约,规定在6月15日将承诺有效,6月10日甲通知乙撤销其6月1日的要约。6月14日乙通知甲接受要约。 问:甲的撤销行为是否有效? 答:甲的撤销行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 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甲在向乙发出的要约中,明确了承诺期限,因此, 甲的撤销行为无效。 137、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拒不还款,并且经营不佳瀕 临破产,却将一辆价值100万元的轿车送给甲的上级部门。问:乙银行可采取何种措施, 答: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无偿转让汽车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甲公司不按期偿还乙银行的借款,却向其上级部门无偿转让财产, 对乙银行自然造成损害,乙银行可行使撤销权。 138、甲公司向某工商银行申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作了必要的审查后受理了这份申 请,并依法在票据上签章。甲公司得到这张票据后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便将该票据直接交付给 乙公司作为购货款。乙公司又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债。到了票据上记载的付款日 期,丙公司持票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时,该银行以票据无效为理由拒绝付款。 问:(1)从以上案情显示的情况看,这张汇票有效吗? 答:无效。 (2)根据《票据法》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记载了哪些事项的汇票才为有效票据?答:根据《票据法》第二寸二条规定,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汇 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 人签章。以上事项欠缺之一者,票据无效。 (3)银行既然在票据上依法签章,它可以拒绝付款吗,为什么? 答:本案中,承兑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因为根据票据行为的—&S226;般原理,出票行为属于基本的票据行为,承兑行 为属于附属的票据行为。如果基本的票据行为无效,附屑的票据行为也随之无效。 139、A公司签发一张以B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票据金额栏空缺,由B公司财务人员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30万元。B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因票据上补记的手写 体字体与其他字体不统一而遭A公司的开户行退票。理由是票据有可能系变造。问: (1)A公司的开户行退票理由是否正当? (2)B公司的补记行为是否属于票据的变造,为什么? (3)票据的变造与票据的伪造有什么区别? 答:(1)不正当。 (2)不属于票据的变造。根据《票据法》第86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3)票据伪造主要是针对票据上的签章事项, 其目的在于伪造票据债务人;票据变造主要是针对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其目的是变更票据 责任的内容。 140、A公司开出一张收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c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因与D厂发生了货物买卖关系而将谈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了D厂,D厂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了E公司。E公司在票据到期日请求c银行付款时遭拒绝。为此,E公司要求B公司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认为,D厂所供货物有明显的质量瑕疵,故拒绝付款。 问:(1)假定上述若干次背书均为有效背书,E公司要求B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请求是否合 法?为什么? 答:合法。因为持票人的前手对持票人负有票据责任。 (2)假定E公司是善意取得票据,那么B公司的抗辩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B厂的抗辩不合法。根据《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 者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恶意取得票据有哪几种情形? 答: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4)什么是票据抗辩? 答:票据抗辨是指票据债务人权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141、某科研所因转让专利技术得到一张3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离到期日还有3个月的时间,该科研所遂振人持该汇票到某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但在途中遭抢劫。有人给他们出主 意说,最好去申请公示催告。 问:(1)应当去哪里申请公示催告(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仲裁机关?其他机关?) 答:法院。 (2)失票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有权受理公示催告机关提出了合乎法律要求的申请,该机关决 定受理。受理后,该机关应当进行哪些事项? 答:该机关应当向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在3日内发出公告。 (3)法定机关依法做了一定的工作后,如果有人持票来申报权利。依法申报后将会发生怎样 的结果? 答:依法申报后,法院应通知失票人(即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察看票据,如果该票据 与失票人丧失的一致,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如果不一致,法院裁定驳回申报人的申 报。 (4)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无人来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又将会发生怎样的结果’ 答:失票人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作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因 此而终结;逾期不申请作除权判决的,因期限届满而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会 计 业 务 一、填空: 1、信用社的会计凭证包括 原始凭证 和 记账凭证。 2、原始凭证是 各项业务活动 和 财务收支 的原始记录,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 记账簿、核对账务及事后考查的依据。 3、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 一年内 或 超过一年 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4、有价单证要贯彻“ 账证分管 ”的原则,由会计部门 管账 ,出纳部门 管证 ,相互制约,相互核对。 5、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一年 ,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 态的资产。 6、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 及其他资产。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 永久保管 和 定期保管 两种。 8、一切帐簿必须根据有效 凭证 记载。 9、会计核算以 人民币 为记帐本位币。 10、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 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 11、银行汇票金额起点为 500元。 12、票据是指 汇票、 本票和 支票。 13、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 真实的交易 关系和 债权债务 关系。 14、帐簿装订:总帐按月装订,各种帐、簿、卡按月、季或按年装订。装订成册的帐簿,及 时登记 “会计档案登记簿” 入库保管。 15、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要贯彻 证印分管、证押分管的原则,实行 专人负责,入库保管,填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16、信用社网点所有冲帐、调帐凭证必须经 会计主管 审查盖章后办理,并将错帐的 日期、情况 、金额 及冲帐、调帐的日期进行登记。 17、电脑操作人员使用的个人密码,要 严格保密 ,定期更换 ,防止失密。 18、查阅会计档案时,信用社应 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得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 19、凭证必须按结帐日整理,按日或定期装订,定期装订最长不得超过 10 天,凭证装订的顺序,先 表内科目 ,后 表外科目,以统一的会计科目排列顺序为准。 20、机构裁撤、合并、分设或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清 交接 手续。 21、表内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 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和 损益 。 22、借贷记帐法就是以资产总额等于负债加 所有者权益 的平衡原理为依据;以 会计科目 为主题;以借、贷为记帐符号;以有 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为记帐规则,记录和反映资金 增 、减变化过程及其结果的一种复式记帐方法。 23、信用社的会计检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既 帐务检查、 业务检查、财物检查。 24、会计分析方法一般有三种,既比较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 、 结构分析法。 25、信用社核算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科目有: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 利润和利润分配六个。 26、未分配利润是指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帐户借方余额 为 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 未分配的利润。 27、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共积累资金,包括 法定盈余公积 和 公益金。 28、银行存款帐户按资金来源性质,资本管理要求可分为 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 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按结算方式可分为 支票结算户 和 存折结算户。 29、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纳入 表外科目 核算,设立 “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 ,按凭证种类立户,以假定价格(每本或每份一元)记帐。并登记凭证起讫号码。 30、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核算单位,分为 独立 核算单位和 非独立 核算单位。农村信用社为 独立 核算单位,其所属的信用分社、储蓄所、服务点、信用站等信用网点均为 非独立 核算单位。非独立核算单位采取向独立核算的信用社报帐或由信用社并表的办法。独立核算的 信用社要设置会计部门,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本社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 31、会计内部控制的原则:规范化原则、 授权分责 原则、监督制约原则、 帐务核对 原则、安全谨慎原则。 32、在会计基本制度中,会计的内控要求是 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授权控制制度和 职务分离 制度。 33、在支付结算控制方面,必须加强 法制 观念,严格操作规程,防止和纠正 违章 操作,业务处理杜绝 一手清 ,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 内外对帐 ,保证安全快速地办理每一笔支付结算业务。 34、财务管理控制,主要从 资本金 的管理、负债管理的控制、资产管理的控制、 财务收入 和 财务支出 的控制、营业税金和 所得税的控制等五个方面进行。 35、会计基本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科目、 记帐方法 、会计凭证、 帐务组织、和会计报表等。 36、信用社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不含为分配利润)比例最高不得 超过 50% 。 37、对于当月使用的固定资产,从 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 起计提折旧。 38、信用社应按 分类折旧法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9、信用社不得以 融资租赁 的方式租出固定资产。 40、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入成本的,摊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41、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一般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3%-5% 确定。 42、已估价单独入帐的 土地 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3、当日发生的差错,日期和金额写错时,应采用 划线更正法 ,并由记帐员在红线左端盖 章证明。隔日或以后发现的错误,应采用 红蓝字 冲正传票更正法更正。 44、农村信用社准备金存款的缴存范围包括:(1) 活期存款 ;(2)财政性存款;(3)定期存款(4)活期储蓄存款 ;(5)定期储蓄存款;(6)保值定期储蓄存款;(7)委托及代理负债业务(减: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 45、汇票分为 商业汇票 和 银行汇票。 46、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 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和用于 支取现金 的支票不得转让。 47、票据上的签章为 签名、盖章 或 签名加盖章。 48、承兑是指汇票 付款人 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49、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 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 结算凭证银行 不予受理。 50、业务用章:用于对外的 重要单证,如存单、存折、收据等。结算专用章用于签发 结算凭证 及有关 查询、查复书 等。 51、某信用社工资总额为10000元,则该社按要求应计提职工福利费 1400 元;职工教育经费 150 元;工会经费 200 元;劳动保险金2000元;失业保险金200元;住房公积金1000元。 52、某乡级信用社利息收入为10万元,则该社按要求应计提营业税金 3000 元;教育附加 90 元;城市建设维护税 30 元;若该社为城镇则应计提城建附加 150 元。 53、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54、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 会计主体、 持续经营、 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55、帐务组织包括 明细核算 和 综合核算。 56、明细核算包括: 分户帐 、 登记簿 、 余额表。 57、综合核算包括: 科目日结单 、 总帐 、 日计表。 58、帐务核对分为 每日核对 和 定期核对 。 59、帐簿必须根据 传票 记载,做到数字准确,摘要简明,字迹清晰。 60、凭证和帐簿应该用 蓝、黑墨水 钢笔填写,红墨水和红色复写纸、红色圆珠笔只用于 划线 和 当年错帐 冲正。 61、帐、表、凭证上书写文字及金额,一般应占全格的 二分之一,因漏记使帐页发生空格 时,应在空格的摘要栏内用红字注明“ 空格 ”字样。 62、帐簿上的一切记载,不得 涂改、 挖补、刀刮、皮擦 和用 药水 销蚀。 63、表外科目采用 单式 记载,发生记 借方,销减记 贷方 ,余额在 借方 。 64、会计核算必须经过复核,实行 钱帐 分管,核算质量要达到帐帐、帐款、帐据、帐实、 帐表、内外帐务六相符。 65、在处理业务和帐务时,现金收入先 收款、后 记帐;现金付出先 记帐、后 付款。 66、密押、印章、凭证、帐表的管理,根据保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密押、联行专 用章和业务公章、联行印押必须 分管,并建立交接登记 制度。 二、单项选择: 1、农村信用社必须向人民银行缴存 B 。 A.管理费 B.存款准备金 C.利润 D.二级准备金 2、资产管理不包括 D。 A.准备金管理 B.贷款管理 C.证券投资管理 D.资本管理 3、应收未收利息在 A 个月以上的,要在表外列帐。 A.3 B.6 C.9 D.12 4、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是指 A 。 A.递延资产 B.无形资产 C .固定资产 D.流动资产半年 5、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的利润叫D 。 A.实收资本 B.赢余公积 C.资本公积 D.未分配利润 6、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D 。 A.4个月 B.一年 C.3个月 D.6个月 7、下列资金中,存款人不能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的是 B 。 A.基本建设的资金 B.日常开支 C.更新改造的资金 D.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8、农村信用社的储蓄所是 B 。 A.法人机构 B.非法人机构 C.独立核算机构 D.综合机构 9、可以作为抵押的财产有 B 。 A.耕地 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C.宅基地 D.自留地 10、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哪个帐户支取 D 。 A.一般存款帐户 B.临时存款帐户 C.专用存款帐户 D.基本存款帐户 11、农村信用社的股金经本社D 同意后,可以退股。 A.内勤副主任 B.主管会计 C.理事长 D.理事会 12、收入已核销的坏帐损失,应列入当期A 。 A.营业外收入 B.其他营业收入 C.投资收益 D.利息收入 13、收回已核销呆帐,应 B 。 A.冲减其他营业支出 B.增加呆帐准备金 C.增加营业外收入 D.冲减营业外支出 14、信用社发生年度亏损,可以在 C年内延续弥补,此后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A.二 B.三 C.五 D.十年 15、清算过程中,下列 D 优先从享有财产中支付。 A.职工工资 B.国家税金 C.债务 D.清算费用 16、下列支出不能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的是 C 。 A.职工福利费 B.呆账准备金 C.支付的罚款 D.诉讼费 17、信用社会计凭证定期装订最长不得超过几天B。 A. 5 B. 10 C.15 D. 7 18、信用社内部调阅须经 B 批准方可调阅。 A. 主任 B. 会计主管 C. 档案管理员 D. 联社会计科长 19、公检司法和有关单位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 A 批准方可查阅。 A. 主任 B. 会计主管 C. 档案管理员 D. 联社会计科长 20、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成本的方法,摊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B 年。 A. 1 B. 2 C. 3 D. 5 21、信用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清理、报废和盘亏、毁损的净损失应计入 B 。 A. 营业外收入 B. 其他营业支出 C. 营业外支出 D. 营业费用 22、无形资产受益期限难以预计的,应按不短于 C年的期限推销。 A. 二 B. 五 C. 十 D. 十五 23、信用社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 A 。 A. 其他营业收入 B. 营业外收入 C. 营业收入 D. 投资收益 24、信用社发生的出纳短款,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分别应计入 A 。 A. 营业外支出 B. 营业费用 C. 其他营业支出 D. 投资收益 25、信用社从事经营租赁业务取得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列 A 。 A. 营业外收入 B. 其他营业收入 C. 投资收益 D. 营业收入 26、信用社取得的抵债资产在变现前所发生与之相关的收入支出,分别计入 A 。 A. 营业外收支 B. 投资收益 C. 其他营业收支 D. 营业收入或费用 三、简答: 1、会计检查的方式一般有哪些? 答:全面检查和专题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2、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何掌握? 答:(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机器、机械及其他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家具等为5年。 3、代办储蓄手续费的计提比例及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按代办储蓄存款年平均余额的千分之八之内控制使用,主要用于:支付代办储蓄劳务费、 对代办人员的表彰、奖励及规定支付的 其他费用。 4、信用社核算必须达到“六相符”是什么? 答:“六相符”是指帐帐、帐证、帐实、帐据、帐表、内外帐全部相符。 5、银行支付结算原则是什么? 答:银行支付结算原则是(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有谁支配 (3) 银行不垫款。 6、 凭证传递必须应注意什么? 答:必须做到准确及时、手续严密、办妥交接、先外后内、先急后缓。除另有规定外,凭证 一律由信用社内部人员传递。 7、信用社会计凭证应按什么顺序装订? 答:先表内后表外,以统一会计科目顺序为准;表内科目按现收、现付、转借、转贷顺序排 列;表外科目按收入、付出顺序排列;科目日结单订在各科目凭证的前面,销号单附凭证最 后。 8、信用社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时,交接清单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交接日总账各科目余额表;二是会计档案移交表;三是移交清单列明应当移交的会 计部门保管的印章、密押(机)、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资料及应移交的其他物件等;四是 交接工作书面说明 9、抵债资产价值确认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借贷双方协商议定;二是借贷双方共同认可的权威部门评估确认;三是法院裁决确 定。 10、信用社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按什么顺序分配? 答:(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盈余公积金;(3)提取公益金;(4)向社员分配利润。 11、信用社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任务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对信用社的业务及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反映、管 理和监督,并向本社社员、监督部门提供会计信息。 12、 会计人员的职责有哪几条? 答:会计的职责主要有四条: (1)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 (2)依据会计基本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3)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4)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 13、什么是表外科目? 答:表外科目是用以反映未涉及资金的实际增减变化,而又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重要会计事 项,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关系中的科目。 14、信用社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答:(1)年、月、日(以特定凭证代替记帐凭证时,必须注明记帐日期); (2)收付款单位(人)的户名和帐号; (3)收付款单位(人)开户行(社)的名称和社(行)号 (4)人民币符号和大小写金额; (5)款项来源、用途、摘要和附件张数; (6)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 (7)按规定预留的客户印鉴或客户支付密码; (8)信用社及有关人员印章。 15、信用社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有10个方面,具体是: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及 其变化情况; (2)收入、成本、费用变动情况; (3)损益的构成及 应收、应付变动情况; (4)内部资金占用情况。 16、什么是资产?资产包括那些内容? 答:资产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17、什么是所有者权益?信用社所有者权益包括那些内容? 答:所有者权益亦称投资人权益。是指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所谓企业净资产, 就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额 。 信用社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赢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18、什么是利润?信用社利润是怎样构成的? 答: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 经营成果。分别反映为赢利或亏损。 信用社的利润总额 由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部分构成。 19、信用社哪些开支不能计入成本? 答:(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支出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支付的优先 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 (3)被没收的财务、支出的滞纳金、罚款、罚息、违约金以及赞助、捐助支出。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 (5)国家规定不能在成本中列支的其他支出。 20、什么是权责发生制? 答: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得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担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 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 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1、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我国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共十二条,既:客观性原则、相关 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 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重要性原则。 22、什么是递延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答: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 办费、金融债券发行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 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2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是什么? 答:信用社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 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4、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哪些? 答:(1)平均年限法; (2)工作量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4)年数综合法。 (4)定日付款 四、计算 1、某信用社2005年上半年工资总额为35万元,试计算该社上半年应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各多少? 答:应计福利费=350 000 × 14% = 49 000 元 应计工会经费 = 35000 × 2% = 7 000 元 应计劳动保险费 = 350 000 × 20% = 70 000 元 2、某信用社经批准于2004年5月购一辆运钞车,并于当用投入使用,原值为26万元,折旧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试计算此运钞车2004年度应计提折旧多少元? 答: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0% = 260000*(1-5%)/5*100%=49 400 元 2004年应计提折旧额 = 49 400 ? 12 × 7 (个月)=28816.67 (元) 一、填空 1、按贷款风险分类法,贷款可分为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 损失 五类。 2、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 随用随贷、 余额控制 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3、除保证担保方式外,法定的其他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定金、留置。 4、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信用社债权应首先考虑以 货币形式 受偿,从严控制 以资抵债 。 5、信贷管理体系中贷款管理委员会应由农村信用社 信贷 、客户 、风险资产 、财会 、法规 等部门(岗)负责人和具有贷款管理或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 6、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时将 调查 、审查 、审议 、经营管理 等环节职责分解。 7、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对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的规定,客户信用等 级暂分为AAA、 AA 、A 、B、C级。 8、抵债资产包括 动产、不动产 、其他资产三大类。 9、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立 客户部门 和 信贷管理部门 。 10、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以单独核算的农村信用社为单位筹组社 团贷款,各成员社对社团贷款客户贷款的比例按单一客户不得超过法人社资本金总额的 30%掌握。 二、单项选择&S226; 1、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C 。 A、30% B、20% C、25% D、35% 2、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B ,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一年 3、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 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期限的A;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A。 A、一半, 3年 B、一半, 2年 C、三分之一,3年 D、三分之一,2年 4、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是: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 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 B 。 A、40% B、50% C、60% D、30% 5、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布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应由原贷款科目调入D科 目。 A、正常贷款B、逾期贷款C、呆滞贷款 D、呆帐贷款 6、信用社的呆账准备金,按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A。 A、1%差额提取 B、1.5%差额提取 C、2%差额提取 D、3%差额提取 7、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经营信用社客户部门(岗)要在每笔信贷业务到期前C天,填制《信贷业务到期通知书》。 A、5 B、10 C、20 D、30 8、客户部门在信贷业务发生后C 日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 A、7天 B、10天 C、15天 D、30天 9、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C 年,超过的应报中国人 民银行备案。 A、8年 B&S226;、9年 C、10年 D、15年 10、贷款展期的,是否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D A、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B、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 C、口头同意即可 D、书面同意 11、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 B的内容为准。 A、合同约定 B、登记记载 C协商 D、法院裁定 12、办理抵押贷款时,贷款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变现值的 A 。 A.70% B、80% C、85% D、90% 13、小张以自己的房屋为抵押物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后来该抵押 物经过法定程序确认为违章建筑物,问该抵押是否有效B 。 A、有效 B、无效 C、不一定无效 D、情况不清,不能确定 14、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D是农村信用社对外签订信贷合同的经办部门。 A、贷管理部门 B、贷管会 C、主任 D、客户部门 15、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裁定 (决)接收的抵债资产实行 C 制。 A、审批制 B、咨询制C、备案制 D、口头批准制 16、易毁损、贬值快的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交通工具等抵债资产,自取得之日起C 内 处置毕。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17、抵债资产处置原则上采取B的方式。 A、私自拍卖 B、公开拍卖C、协议转让 D、自行处理 18、同一保证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A 。 A、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只对物的保证以内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C、对所有贷款承担保证责任 D、以上全对 19、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信用社贷款,并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 D 。 A、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D、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20、不允许设定抵押权的是 B。 A、机器设备 B、国有土地所有权 C、存货 D、房产 三、多项选择 1、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ABCD 原则。 A、平等 B、自愿 C、公平 D、诚实信用 2、按贷款的方式分类,贷款可以分为一—„-。 A、信用贷款 B、担保贷款 C、票据贴现D、委托贷款 3、贷款人应当建立AB的贷款管理制度。 A、审贷分离 B、分级审批 C、一次核定D、随用随贷 4、应当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 A、领导者素质B、经济实力C、资金结构D、履约情况 5、担保贷款,分为——。 A、保证贷款 B、抵押贷款C、质押贷款 D、票据贴现 6、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处 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A、没有公布所经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利率的; B、没有公开贷款条件和发放贷款时要审查的内容的; C、贷款人违反规定代垫委托资金的; D、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借款人贷款申请的; 7、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下列正确 的是 ABCD 。 A、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 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D、抵押物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8、办理质押贷款,贷款额不得超过动产质押物变现值的A,一般不得超过权利质押凭证面值的D 。 A、70% B、80% C、85% D、90% 9、农村信用社贷款应当坚持 ABD 的经营原则。 A、效益性 B、安全性 C、稳健性 D、流动性 10、贷款“三查”制度是指ABC。 A、贷前调查 B、贷时审查C、贷后检查 D、贷中复查 11、借款人有下列哪些情形,农村信用社可以停止发放借款ABCD。 A、经营不善,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12、下列哪些贷款应列入呆滞贷款?ABC 。 A、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 B、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借款人已名存实亡 C、借款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 D、企业有明显的逃废债行为 13、《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所指信贷业务包括: ABCD 。 A、本币贷款 B、承兑 C、外币贷款 D、贴现 14、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ABCD。 A、授信主体统一 B、标准统一 C、内容统一 D、对象统一 15、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实行A 和 C制度。 A、主责任人 B、第一责任人 C、经办责任人 D、第二责任人 16、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下列哪些人员为主责任人 ABCE。 A、调查 B、审查 C、审批 D、承办信贷员 E、经营管理 17、根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A和C 是不良资产的监测管理部门,负 责对不良贷款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实时监控。 A、信贷管理部门 B、稽核部门 C、风险资产部门 D、客户部门 18、除法院、仲裁机构判定(决)外,协议接收的在建工程,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ABCD 。 A、信用社贷款总额占在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以上 B、已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C、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町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预售许可证等“四证”齐全。 D、在建工程已完成项目投资额的90%以上。 19、凡法人信用社接收及处置抵债资产损失在A万元以上的, 处置后C 个工作日内须向县联社备案。 A、5 B、10 C、15 D、20 20、抵债资产接收主要有C和D两种方式。 A、判决 B、调解 C、裁定(决) D、协议 21、要妥善保管抵债资产,根据抵债资产的类别、特点等采取 C和D 方式。 A、代理 B、自用 C、自管 D、托管 22、接收的抵债资产原则上应当在接收后 B内处置完毕,最长处置期不能超过D。 A、6个月 B、8个月 C、9个月 D、一年 23、下列哪些物品为不得接收的抵债资产ABC D。 A、土地所有权 B、学校 C、医疗卫生设施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24、下列哪些权利可以质押ABCD。 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姓名权 D、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5、《担保法》规定,根据抵押物的不同特性,抵押合同分别自 AC 之日起生效。 A、登记 B、签章 C、签订 D、移交 26、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担任保证人,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时,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 责任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BD。 A、保证合同有效 B、保证合同无效 C、债权人有过错的,企业法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债权人无过错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7、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 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包括:ABCD 。 A、商业银行的董事 B、监事 C、管理人员 D、信贷业务人员 28、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列各项属于留置担保范围的有 A、 主债权的利息 B、 违约金 C 、已留置物保管费用 D、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9、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AC。 A、一般保证 B、特别保证 C、连带责任保证 D、共同责任保证 四、判断 1、委托贷款中,贷款人即为委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F) 2、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 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T) 3、借款人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T) 4、借款人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时,不必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F) 5、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 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 T ) 6、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的贷款。(F) 7、信用社取得的抵债资产在变现前所发生的与之相关的收入或支出,分别计人营业外收支。 ( T ) 8、信用社取得的抵债资产当即变现的,净收入低于贷款本金时,净收入与贷款本金之间的 差额作为呆账,经批准后冲减呆账准备;同时将应收利息冲减当期利息收入(仅指表内应收利息冲减当期利息收入)。 ( T ) 9、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 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 T ) 10、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 T ) 11、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可以不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 应偿付违约金。 (F) 12、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T) 13、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人不得豁免贷款。除人民银行批准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 令贷款人豁免贷款。 (F) 14、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 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T) 15、一个借款人只能有一个贷款主办行,主办行应当随基本账户的变更而变更。 ( T ) 16、信贷资金不得用于财政支出。 (T) 17、贷款人发放异地贷款,或者接受异地存款,应当报中国人民 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T) 18、主办行包资金,按规定有计划地对借款人提供贷款,必要的 信息咨询、代理等金融服务。 (F) 19、除国务院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T) 20、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T) 21、经人民银行许可办理贴现业务的农村信用社,一般只开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T) 22、对中长期项目贷款,由省联社组织评估。 (F) 23、或有资产业务到期不能履约的款项,从到期日次日起转人相应逾期贷款科目。 (T) 24、除人民银行(或监管部门)批准外,不得发放从事有价证券、期货等投资的信贷。 (T) 25、跨县(市、区)信用社与信用社、信用社与联社之间可以组成 社团发放贷款。 (F) 26、信用社取得的抵债资产按其共同确定的价值能够抵偿借款本息(含表内外利息)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终止,不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的差额,信用社应依法继续追索,直至借款本 息全部收回。 ( T ) 27、抵债资产接收后,要及时将抵债资产有关要素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T) 28、抵债资产不得自用,确需自用的可以向联社报告后自用。( F ) 五、筒答 1、什么是保证贷款? 答: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 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信用社原则上不得发放保证人承 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贷款。 2、什么是抵押贷款? 答: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发放的贷款。 3、什么是质押贷款? 答: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 物发放的贷款。 4、什么是票据贴现? 答:是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汇票的方式,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行为。 5、简述办理信贷业务基本程序。 答:客户申请一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咨询)—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一信贷业务发 生后管理—信用社收回。 6、什么是抵债资产? 答:是指农村信用社在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时,因债务人、担保人无法以货币资金偿还 信用社债务,经协商或经法院判决(裁定)、仲裁机构裁定接收的债务人、担保人用以抵偿所 欠农村信用社债务的非货币性资产。 7、什么是最高额抵押? 答: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 债权作担保。 8、有哪些情形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9、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答:(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 五;(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4)对同一借款人 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10、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四、判断 1、重要空白凭证使用前可以加盖有关业务印章。 (F) 2、教育储蓄起存金额为50元。 (T) 3、教育储蓄属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T) 4、储户取得通存通兑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应由代理机构在结 付其利息所得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F) 5、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中,存款人在异地办理存人款项可以不按实名制办理。 (F) 6、“储蓄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办理储蓄业务对外签发存单、存折,向管辖社支取现金, 内部往来等。 (F) 7、微机密码的输入要坚持随意性。 (T) 8、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实行代扣 代缴。 (T) 9、各储蓄机构必须保证储蓄存款的支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储蓄存款的提取。 (T) 10、活期储蓄存款的存人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单开户日挂牌 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F) 五、简答 1、什么是储蓄? 答: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 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 金利息的活动。 2、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哪些人民币储蓄业务? 答:活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 款、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华侨(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3、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时,怎样计付利息? 答:末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 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 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如何办理挂失手续? 答: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 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 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五天内补办书面申 请挂失手续。 5、储蓄机构以发展我国的储蓄事业,为储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哪些做法属于“使用不 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答:(一)以散发有价馈赠品为条件吸收储蓄存款; (二)发放各种名目的揽储费; (三)利用不确切的广告宣传; (四)利用汇款、贷款或其他业务手段强迫储户存款; (五)利用各种名目多付利息、奖品或其他费用。 6、教育储蓄存款的对象(储户)和特点是什么? 答:教育储蓄存款的对象(储户)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具有储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的特点。 7、如何办理储蓄机构负责人调动的交接? 答:为理储蓄机构负责人调动交接时,应由管辖社指定人员监交,将储蓄机构负责人经管的 各种业务印章、登记簿、会计出纳工作日志等事项全部进行移交,对经办未了事项、遗留问 题及有关悬案,移交人应写成书面材料交待清楚,由交接双方和临交人员在交接清单上签章 负责。 8、什么是重要空白凭证? 答:重要空白凭证是指由农村信用社或单位填写金额等要素,并签章后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 空白凭证。如:支票、汇票、存单、存折、贷款收回凭证、报单、银行卡、借据、股金证等, 是农村信用社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的重要书面依据。 9、什么是储蓄存款利息得税? 答: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是对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 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10、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答: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除本国居民义务 教育储蓄存款所得储蓄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实例 1、严格查询手续,拒绝不合理要求 某信用社在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对某储户的存款查询时,拒绝向办案人员提供该储户的帐卡, 只愿在办案人员明确提出所需的资料时,再提供复印件,此时,办案人员举出县工商银行某 储蓄所在接受查询时可随便翻看帐卡的例子来说服,信用社负责人依理预以反驳。 简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储蓄机构在依法接 受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个人储蓄存款的查询时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始帐 册,某信用社拒绝提供帐卡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而人民法院和县工商银行却违反了法律、 法规的规定。 2、防冒领,提前支取手续必须完备 王三2000年7月8日,发现未到期的1000元定期储蓄存单遗失,即向原存款储蓄所申请挂 失,记帐员张丽经审查该存单已于2000年7&S226;月4日被支取,经办人为历小峰,复核员为林子,支取人身份证件登记为吴强,于是不受理挂失,王三向储蓄所提出赔偿的要求, 储蓄所经调查证实,决定由历小峰和林平赔偿王三本息合计1234元。 简析: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储蓄存款挂失前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 构不负赔偿责任;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储蓄提前支取的, 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历小峰在办 理该笔存单的提前支取时,应查验吴强和王三的身份证件,经审查无误后,方可办理支取手 续,但历小峰在只有支取人吴强的身份证件,而没有存款人王三的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就办 理了存款的支取手续,显然是违犯了《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是造成王三经济 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理应负赔偿责任。按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储蓄业务处理必须进行 复核,而复核员林平复核时粗心大意,历小峰业务处理的差错在复核时未发现,造成了储户 的经济损失和储蓄所的信誉受损,理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储蓄所决定由历小峰和林 平负赔偿责任是正确的。 3、储蓄员该不该赔钱? XX社接到一客户投诉,说她在存折遭窃后赶到储蓄所挂失,因储蓄员未及时给予办理挂失 手续,致使其1050元存款在短短10分钟内被冒领,因此要求赔偿。 事情经过为5月1日15时17分47秒,一位姓徐的中年妇女急匆匆来到XX社某储蓄所对储蓄员说:“我家刚才被撬了,存折也被偷走了要求挂失”。储蓄员张小姐说:“挂失须凭身 份证”。徐某即离开柜台回家。15时23分,张小姐腾出手来,再处理挂失顾客的事,客户 徐某只提供姓名,没告诉帐号,怎样查询?她灵机一动,迅速找来当地制药厂职32212资清 单查(徐所在厂在该所办理了工资转存帐户)。当查到徐某帐户时已是15日26分58秒。而 徐某一笔900元存款已于15时22分35钞在该所另一个储蓄所被冒领,等到15时48分徐 某持着身份证来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时,她的1050元存款已全部被冒领了。在这种情况下, 储蓄员该不该赔偿? 简析:储蓄员应全额赔偿,尽管她的行为并不直接导致客户的存款损失,,但作为储蓄员理 应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办理业务时分轻重缓急,再则,张小姐对《储蓄管理条例》的 精神认识上有偏颇。储 蓄户徐某家中遭窃,当属“特殊情况”之列,理当立即给予查询和 办理电脑口头挂失。 4、某储户于1997年10月10日存人1000元整存款取定期储蓄,定期一年,原订利率7.47%,该储户于1998年10月10日到期支取本金,应付利息? 解:尽管在该储户存期内利率调整,但按规定仍然按开户日所订利率计息。 存期:1997.10.10—1998.10.10,共一年 应付利息 =1000*1*7.47% =74.70 元 如上例1,该储户于1998年7月20日支取本金,应付利息? 解:该储户由于提前支取本金,则按支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存期:1997.10.10—1998.7.20,共280天 应付利息:1000 * 280* (1.44?360)=11.20元。 如上例1,该储户1998年10月30日支取本金,应付利息? 解:到期息=74.70元; 过期息=1000 * 20 * (1.44?360)=0.80元 应付利息合计 =74.70+0.80=75.50元。 5、某储户于1997年6月X日存人定活两便储蓄存款3000元,于1998年10月20日支取本金,储户应得利息为?(1997年6月22日定期一年的挂牌利率为4.77%) 解:存期1997.6.22—1998.10.20共478天 存期超过一年,按支取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打六折计付利息。 应付利息= 3000*478*(4.77%?360)* 60% = 114元 6、某储户于1997年10月10日存入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36000元,定期3年。原订利率7.47%,约定每3个月支取本金一次。该储户于2000年10月10日到期支取最后一次本金,应付利息? 解:每次支取本金 = 36000/(4*3) = 3000(元) 应付利息 = (36000+3000)/2*12*3*(7.47%?12)=4369.95元 7、应付利息的核算手续,某信用社在季(月)末时应提定期储蓄存款应付利息25万元,怎样进行会计分录? 答:借:5211——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25万元 贷:2611——应付利息25万元 8、定期储蓄存款户支取本息,假定本金1000元,利息260元,会计分录如何分? 答:借:2151——定期储蓄存款XX户1000元 借:2611—应付利息—定期储蓄利息支出260元 贷:1011—现金1260元 出纳业务 一、填空题 l、出纳工作管理制度中的“双先”制度是现金(实物)收入 先收款后记帐,现金(实物)付出 先记帐后收款。 2、对出纳工作柜面收付现金质量的要求是 准 、快、好 。 3、出纳人员不得 代填 或代改缴款凭证,收付现金要 当面点清,一笔一清。 4、实行出纳查库制度,基层信用社内勤主任或指定人员 每月对所辖营业网点要不定期全面 查库1次。县联社主管主任或分管主任对所辖营业单位 每年 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查库。 5、发生出纳错款,属责任事故错款的,应按照长款归公、短款自赔 的原则处理。 6、出纳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出纳部门所保管的一切现金、金银、贵重物品 等,全部填列移交表,与会计账簿核对,由 信用社监交点验无误后,由监交人及交接双方在移交登 记簿上签字,移交表归档保管。 7、出纳员办理收款业务必须严格执行 双人临柜 ,换人复核 制度,严禁 一人对外 办理收款业务。 8、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出纳制度实行“统一领导 , 分级管理 ”的原则。 9、出纳账簿的记载必须遵守 会计记帐 规则,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和有效凭证,认真及时 进行记载。 10、现金收付必须依据 内容正确 、要素齐全 、手续完备的有效凭证办理,做到责任分明 、数字准确 。 11、管库员要明确分工,出入库时必须 同进同出 ,出入库款项、实物实行 双人办理 、相互复核 共同负责。 12、现金调拔发生差错,如无法确定调出社或调入社责任时,可按错款审批权限报批,由 调入 社作收益或报损。 13、票面缺少一块,损及 行名 、花边 、字头 、号码 、国徽之一者确定为损伤币。 14、硬币 破缺 、穿孔 、变形或磨损 、氧化腐蚀损坏部分花纹 者确定为损伤币。 15、钱账分管就是指 管钱 的人不管帐,管账 的人不管钱,钱账不能由一人经管。 16、一切现金业务必须坚持“四双制度”,既: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 制度。 17、上级到下级查库,应会同被检查联社派员共同进行。被查信用社 出纳人员 要始终陪同在场,回答查库人员提出的问题。 18、查库时,清点库存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证券及代保管物品等实物是否帐款、帐实相 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的情况。 19、库房应有正副钥匙各一套,正钥匙由 内勤主任 ,和管库员 分别掌管使用。基层宿用 社的库房副钥匙,应由 管库员和内勤主任共同密封签章后,交县联社集中入库保管。 20、出纳人员发生长款不得 侵吞不报 ,发生短款不得 自补不报 ,也不得以长补短。当日 发生的差错,均应当日列账处理。当时难以查清情况的,经社主任批准,可先列入”其他应 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处理,但应继续清查,不准 空库和 溢库 。 21、每日营业终了,出纳员应结出当日收入和付出现金数,与现金收入登记簿和现金付出登 记簿核对相符后,填制现金科目日结单与会计总账现金科目核对相符,并相互盖章,将全部 现金及有价单证 入库保管 。 22、信用社要按核定的业务库存限额合理保留库存现金.超过限额要及时交存 。 23、临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或岗位,必须暂时离开时,应将现金、各种印章、重要屏证 和 有价证卷入柜并落锁。微机工作人员离开时,应退出画面,妥善保管软件、 操作密码注意保密,并严格执行微机操作规程。 24、票币整点质量要求应做到:点准、挑净、墩齐、捆紧和盖章清楚五项项质量标准要求。 25、做好出纳工作应及时核对库存,做到 帐款、帐实 相符。 26、现金收付必须依据内容正确、要素齐全的有效凭证办理,做到 手续完备 、责任分明、数字准确 。 27、库房管理的质量要求要达到“六”无即:无火灾、无霉烂、无虫蛀、无鼠咬、无 盗窃 、 无 差错 事故。 28、人民币鉴别的直观法:有:看 、摸 、比、 听 。 29、发现假币 一律没收 是信用社的权利和义务。 30、现金调拨应 准确 、及时 ,调出、调入款项管库员均要与调款员、押运员办理严密的 交 接手续 。 二、单选 1、出纳账薄采用C 。 A、复式记账法 B、收付记账法 C、单式记账法 D、借贷记账法 2、出纳”四双”制度的内容不包括D 。 A、双人管库 B、双人临柜 C、双人押运 D、双人复核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 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可以兑换A 。 A、全额兑换 B、照原面额半额兑换 C、照原面额三分之一额兑换 D、照原面额四分之一额兑换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券残破污损的兑付处理办法》规定,残破污损国库券票面在二 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并能辨认金额者,可在还本付息后期(最后—年)按原面额兑付A 本息。 A、半数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三、简答 l、管库员进出库房应遵守什么制度? 答:管库员进出库房必须认真坚持双人管库,二人同出同人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互相监督。 2、出纳错款的性质基本上分几类? 答:出纳错款的性质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是责任事故,二是贪污盗窃案件。 3、出纳部门的7种基本帐薄是什么? 答:(1)现金收入登记簿。(2)现金付出登记簿。(3)款项交接登记簿。(4)现金库存登记簿。(5)有价证券保管登记簿。(6)代保管有价物品登记簿。(7)抵(质)押有价物品登记簿。 4、出纳员办理付款业务,必须坚持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必须坚持先记账、后付款,双人临柜,换人复核等基本制度。 5、哪些残缺人民币不予兑换? 答:(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漫、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6、出纳员短期离职的交接如何操作? 答:出纳员临时离职,单位领导须指定称职人员接替,接替人要技“款项交接登记薄”结有 数,当面点清现金及经臂物品,校对无误后交接双方在“款项交接登记薄”结存栏加盖名章, 经管的业务印章记载“业务印章、库(柜)钥匙交接薄”办理交接。 稽核业务 一、填空 1、农村信用社稽核检查程序包括 检查准备 、检查实施 、检查报告 、检查处理 和 立卷建档五个阶段。 2、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稽核时,应按照于部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前由人事部门提出 建议,出具《离任稽核建议书》,报经理事长签批后,转稽核部门立项。 3、制定稽核检查方案,按照“谁立项谁制定方案”的要求制定稽核检查方案。 4、被稽核单位在收到“稽核结论” 30 个工作日内,将执行“稽核结论”的情况书面报告 稽核检查单位。 5、行政复议。被稽核单位接到“稽核结论”后,如果对作出的稽核结论和处理决定有异议, 可以在收到稽核处理决定之日起 15 工作日内,向上级稽核部门申请复议。 6、“稽核结论”书的内容包括桩稽核单位 存在的问题 、对问题的评价 、 整改建议 和行政处罚的决定等。 7、“稽核结论”书由派出单位领导签发,加盖派出单位公章后送达被稽核单位。“稽核结论” 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时间为 被稽核单位签收 时间。 8、上级稽核部门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在 30天之内进行复审,并作出“复审结论和决 定”,被稽核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或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30 天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依法提出行政诉讼。复审期间,原“稽核结论”照常执行。 9、对县级联社营业部和各基层信用社的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序时稽核检查工作的立项, 由 县联社理事会 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立项,稽核部门组织实施稽核检查。 10、各县级联社年度内组织安排的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序时稽核由各级县联社 稽核 部门制定稽核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稽核检查。 11、中国银监会监管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依法、公开 、公正 和效率。 12、稽桉组要如实反映稽核情况.做到事实清楚 、 客观公正 、 定性准确 。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以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派出单位。 13、被稽核单位在收到“稽核结论” 30 个工作日内,将执行“稽核结论”的情况书面报告 稽核检查单位。 14、稽核检查过程中,发现被稽核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或有犯罪嫌疑, 应 向派出单位 报告。 15、稽核检查过程中,如遇被稽核单位阻挠、刁难或拒绝接受稽核时,稽核组可以请示 派出单位,对被核单位采取 封存账册证据资料 及金库等临时措施。 16、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稽核,应在离任前由 人事部门 提出建议,出具(离任稽核建议书),报经 理事长 签批后,转稽核部门立项。 17、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 独立核算 , 自主经营 , 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简答 1、稽核检查方案的内容包括什么? 答:稽核检查方案的内容包括:制定稽核检查方案的依据和目的;拟稽核检查的对象;稽核 检查的内容和期限范围;稽核检查的重点、实施步骤和现场作业时间;稽核检查的主要依据 及有关要求;稽核检查组成员和编制日期、审批人意见。 2、“稽核检查通知书”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被稽核检查单位名称、稽核检查依据、稽核检查内容、期限范围、方式及现场检查作业 时间;稽核检查组长、主稽人和稽核检查组成员名单;对被稽核单位应予配合的事项及要求; 签发日期。 3、稽核检查“工作底稿”的要素是什么? 答:被稽核单位名称;稽核检查人、内容及日期;稽核检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编制日期、 复校人及复按日期。 4、实施现场稽核检查时应遵循的规定是什么? 答:检查现钞、金银、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时,应会同有关领导、主管人员和管库人员 一起进行,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稽核检查 过程中发现被稽核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或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上级 报告,并将有关案卷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在稽核检查过程中,如遇被稽核单位阻挠、 刁难或拒绝接受稽核时,稽核组可以请示派出单位,对被稽核单位采取封存账册、证据资料 以及金库等临时措施。 5、稽核检查报告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答:实施稽核检查的基本情况,被稽核单位的组织机构及经营管理情况,查实的主要问题及 评价,拟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处理措施的建议和稽核报告的附件。 稽核报告的附件主要有稽核人员的稽核底稿,用于佐证有关问题的报表、账簿、证据的复印 件等资料,以及涉密问题或专项问题等。 6、被稽核单位拒收“稽核结论”书送达人如何操作? 答:被稽核单位拒收“稽核结论”书的,由送达人注明拒收理由、在场人员和日期,把“稽 核结论”留在被稽核单位,即视为送达。 安 全 保 卫 一、填空 1、凡有金库的单位必须坚持24 小时守库值班,严格执行双人 以上 武装 守库制度。 2、库房内 严禁烟火 ,保持 库房整洁 ,对库房内 各种设备 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应及 时修理 。 3、枪支弹药保管应使用 专用 枪柜,做到 枪弹 分存,指定专人 管理,严禁 交叉 或形成单人管枪的事实。 4、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经济实用 。 5、对储存在库房内的票币、实物要采取措施,防止 火灾 、霉变 、虫蛀 、鼠咬 等事故发生。 6、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工作人员,要坚持 实事求是 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程度给予适当的处理。 7、营业场所的电视监控主要是起 业务监督,管理监督 出入监督的作用, 8、金融系统六类案件是盗窃、抢劫 、诈骗 、爆炸 绑架、涉枪。 9、运送现金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必须两人以上 武装押运 严格看守 不得擅离。 10、根据安全保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信用联社、信用社主任对安全保卫检 查工作负全责,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检查工作的 组织、落实 、处理报告工作。 11、库房管理主要检查库房钥匙管理、交接、登记及 守库值班制度的执行。 12、枪支管理主要检查枪支弹药的配备、使用、 日常管理 、领用、交接、保管、登记手续, 对持枪人员的 资格审查 及 日常考核监督检查。 13、现金库房建设必须具备防抢、防盗、防潮、防火功能,安全牢固、库容适中。 14、安全设施检查主要是检查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建设、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达标情况,电视 监控设备、报警装置、通讯设备 、消防器材、自卫武器的技术状况和管理情况。 15、安全检查工作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 当场纠正 或签发 限期整改 通知书,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责任人均应在 检查登记薄 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二、简答 1、枪支管理“八不准”指的是什么? 答:?自行调换枪支、弹药及防卫器具; ?玩弄枪支、防卫器具; ?私自携带枪支、防卫器渺》出; ?将枪支、防卫器具借给无关人员使用或保管; ?携枪支、防卫器具饮酒; ?随意鸣枪; ?用枪狩猎;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2、安全保卫工作的“四个环节”是什么? 答:守库、值班、押运、营业。 3、安全保卫工作的“四类案件”是什么? 答:抢劫、盗窃、诈骗、涉枪。 4、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的“五门落锁”是指什么? 答:缓冲门、防护栏门、防盗门、金库门、保险柜门。 5、营业期间发生歹徒抢劫,应如何处置? 答:当犯罪分子在柜台处进行威逼时,营业人员应沉着、冷静与之周旋,充分利用防护设施 保护自己,寻机按响报警器,并与联防单位取得联系。 6、守库期间发现异常情况时如何处置? 答:守库员应立即拿起武器,互相联络,不要开灯,在安全范围内通过瞭望孔、电视监控设 备或其他方法观察情况,做出判断,但不能开启守库室大门出外检查。 7、营业期间柜台内能否接待非营业人员,接受与营业无关的物品? 答:营业期间柜台内禁止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人员柜台内不得会客、不得接受他人传送的 与营业无关的各类物品,以防不测。 8、什么是安全设施? 答:安全设施是指一切能够预防危害、有利安全的装备和设备。 9、“三防一保”的内容是什么? 答:防盗、防抢、防诈骗、保卫银行资金安全。 10、各金融机构现有营业场所、金库,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怎么办? 答:各金融机构现有营业场所、金库,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做出整 改计划,逐步达到安全防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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