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房屋卖买
买卖合同书
出 售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购 买 方, 住址或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购住房位于 单元 楼 号
车库位于 号
煤屋位于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 房 合 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出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依据及标准 第一条
一、甲方在 住宅一栋,改建七层住宅楼,其中一层为车
2库、煤屋,共建筑面积约 m。
二、
标准、结构见设计图纸。
三、房屋配备标准,
1、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
2、内地面为水泥砂浆找平。
3、内墙、厨、卫粗砂灰抹平。
4、所有外窗户安装品牌铝合金。
5、前阳台封闭,门连窗的推拉门不安装。 6、外卫设蹲式大便器,内卫设坐式大便器,但不安装。
7、进户门安装优质门一张,其它留空洞。 8、电到户,一户单相表,,室内线路不安装。 9、水到户,一户一表,,进厨、卫。 10、所有外墙贴瓷砖或墙漆。
11、梯级间、踏步设花岗岩,不锈钢管扶手。
、梯级入口设对讲不锈钢门,并具照明用电。 12
13、数码电视、宽带、入网暗入户,但乙方交开户费。
14、六楼带户外花园。
第二条 乙方所购住房、车库、煤屋的核算与付款方式及费
用承担
1、房屋为砖混结构,层高3米,一层是车库、煤屋,二至
六层是住宅,未封闭的阳台,是按50%的面积计算。 2、乙方所购住房在住房的 楼 号,建筑面积
222 m,原价为 元m,优价 元m,优
价后总金额为 元。
23、乙方所购的车库 号,建筑面积 m,单价
223000元/m,不讲价,,煤屋 号,建筑面积 m,
2单价1200元/m,不讲价,,共计付款 元。
、一次性付款 元。
B、分期付款 元。
其中 年 月首付 元, 年 月再付 元, 年 月三付 元。
写, 元,4、乙方所购住房、车库或煤屋共计价款,小
元。 ,大写,
5、本合同房屋面积是根据施工图纸初步估算,最终结算以房产局测绘的房产证为准结算。
6、乙方所购的住房、车库、煤屋,甲方在交付使用办证时,乙方必须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按国家规定的办证手续费、服务费、契税、维修基金、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电话、有线电视、多媒体线路安装至每户进门处,开通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与各个部门联系。
8、结算时,乙方必须留装修押金2000元到甲方。
9、每户收装修垃圾清收运费300元
第三条
1、乙方必须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不损坏房屋结构,不损坏厨、卫防水地面,不得在外墙,特别在立柱上凿糟、打洞。
2、房屋装修时不污、不损外墙,不占用外墙空间。
3、临正面,乙方在安装防盗网时,应嵌入墙体内,违者除拆除外,罚款1000元/户。
4、乙方不能妨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占用公共场所。
第四条 保 修
属
质量问
,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自竣工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房屋交付时间及手续
1、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为2011年5月1日左右,因特殊情况交房时间可延期60天内,视甲方不违约。
2、交房手续,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以电话的方式
乙方接房,乙方应保证电话畅通,在通知确定交房的1个月内,乙方应办理完所有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应在交房时,将所有的办证资料,报送有关部门,
接房2个月内,如资料未备齐,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2、甲方如延期竣工,甲方根据延期时间,按乙方所付金额,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付给乙方。
3、如果甲方不将乙方已购的房屋售给乙方,除退还全部房款外,按乙方已购房款的10%赔给乙方。
4、如乙方中途要求退房,扣交房款的10%给甲方。
5、如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第1个月内未来结算,乙方应按月息的1%,2-3个月按2%计算利息付给甲方,超过3个月,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将此房屋对外出售,乙方以前所交款项甲方在扣除30%后,退给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
6、乙方所购的住房、车库、煤屋在未交清所有房款前,一律不允许进行装饰。
第七条
要求补充的事项,
第八条 其它约定及解决的方式
以上条款经双方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发生争议可提交湘潭市房地产权中心仲裁或司法机关裁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产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