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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基本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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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基本设想 ·116·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年第17卷第2期Hen蚰JPmvMed,2006,v01.17,No.2 ·工作研究· 制定《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基本设想 姜爱林1,李强2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0022;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北京,100038) 摘要:为从根本上遏制河南艾滋病的快速流行趋势,有必要尽快制定专门的防治法规。通过文献查阅发现至今河南还没有专 门的艾滋病防治法规。运用立法学方法,结合艾滋病本身的特殊性,笔者设定了《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防治条例的内 容主要包括立法且的...
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基本设想
·116·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年第17卷第2期Hen蚰JPmvMed,2006,v01.17,No.2 ·工作研究· 制定《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基本设想 姜爱林1,李强2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100022;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北京,100038) 摘要:为从根本上遏制河南艾滋病的快速流行趋势,有必要尽快制定专门的防治法规。通过文献查阅发现至今河南还没有专 门的艾滋病防治法规。运用立法学方法,结合艾滋病本身的特殊性,笔者设定了《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防治条例的内 容主要包括立法且的、范围与主管部门、预防与控制、监测与疫情、治疗与救助、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等。在制定条例 时,应注意突出地方特色和提高立法质量。 关譬词:艾滋病防治;条例;法规;立法 中圈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6—8414(2006102—0116—05 hnaginationofEstabHshjng“tlleRegllla伽nofAⅢSPreve嘣蚰 andC啊陀oflIenanPro、噎nce” JIANGAi—lin,uQiang (EconomyandMa“alrememIn8吐tIIte,Be玎i“gIrldIlstrialuIlive娼ity,Be玎ing10()022,Chi腿) Ab曲mct:AIDssituationinHen跚provinceisjncreasinglygtem.Atpresem,tllemoBtimpc㈣ltworl【istoeBtab- ush“theregul撕on0fAIDSprevennonaIldcuIeofHen蛐province”as800naspossible.11leregIllation’scon- tents8hollIdincIude8:le百8Iativepurpose,le舀slanvescope扎dmainIy弛spon8ibiIitydeparhnent,prevention龃d conⅡDlli“g,monitoringaIldrepc眦ing8pidemicsituaⅡon,treatmemandhelp,ri曲t,dutyandleg日lrespon8ibility etc..Whene幽HshingregIllation,localchamcteristic明dlegisladveqllalityshouldbe8tressed. Key珊rds:AIDS;Prevenlion粕dCure;kalRegulation;Hen皿Province 1 加快制定《河南省艾滋靖防治条饲》的必要性与 现实性 首先,河南艾滋病立法的现状不尽人意。至今 仍没有专门的艾滋病防治法规。查阅资料发现, 1990年一2005年的15年间,在河南所制定地方法 规规章中,与艾滋病相关的只有《河南省性病防治 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1995年10 月施行的《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虽属于地方法 规,但只有一条涉及到了艾滋病问题。该条例第9 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患有艾滋病的,应当暂缓 结婚。很显然,单靠一个条文根本不足以解决艾滋 病婚姻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河南省性病防治暂行 收稿日期:2005—11—23;修回日期:2005—12—03 作者简介:姜爱林(1964一),男,博士后,教授。研究方向:管 理学与立法学。 办法》o’共分6章25条,是一部关于性病问题的地 方政府规章。在这部规章中,该办法将艾滋病看成 性病的~种进行了笼统的规定。艾滋病不是性病, 二者不能划等号。该办法出台于1992年2月14 日,距今已经13年,即使是对于一般性病管理而 言,也早已陈旧过时,更何况对于艾滋病这种新兴 的、来势凶猛的不治之症,自然是力不从心。作为 艾滋病比较严重的地区,如果地方立法长期处于空 白状态,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其次,日益恶化的艾滋病形势,要求加快地方 立法进程。1995年3月,河南省发现首例艾滋病病 毒(HIV)感染者,从此,艾滋病快速成为河南乃至 全国的关注点。为治疗和防治艾滋病,省委省政府 有关部门花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采取了种种措 施,但全省的艾滋病形势依然很严峻。2004年,全 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位居全国第 二”’。一是艾滋病数量有增无减。2001年,全省艾 万方数据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年第17卷第2期H即aIlJPMvMed,2006。Ⅷ.17,No.2 ·117· 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累计报告数分别是 1459和236饲”’;到2004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 艾滋病病人累计报告数分别上升为是25036和 11815例”’。二是艾滋病流行范围逐渐扩大。1995 年前后,艾滋病疫情只是在上蔡县等邻近个别县 市,但到2001年全省89各县(市、区)均有疫情报 告,疫情高发村多达38个”’。三是艾滋病由卖淫、 嫖娼、吸毒等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已出现较 高的流行水平。四是艾滋病由一般疾病问题演变 为杜会经济问题。部分艾滋病流行严重的县市,艾 滋病发病和死亡持续增加,巨额医疗费、劳动力的 损失和贫困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截至2005年,全省有艾滋病孤儿2026人,随着艾滋 病死亡人数的增加,艾滋病孤儿将会不断增加c”。 事实上,河南全省的艾滋病形势比对外报道的要严 重的多,感染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与艾滋孤儿 已经成为豫东南一带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经济问 题。要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除了经济的、行政的 手段以外,依法解决是必不可少的选择。这就要求 我们尽快制定艾滋病防治条例。 2制定《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基本原则与立 法依据 2.1制定防治条例的基本原则根据《立法法》的 有关规定,制定《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应当遵 循宪法的基本原则”,这是立法的总原则。具体的 法定原则主要有4条: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二是.立法应当 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 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三是,立法应当体 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 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四是立法应当从实际出 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实践中,有两条很重要的原则必须坚持:(1)坚 持继承、借鉴与吸收的原则。不要继承就是割断历 史,不会借鉴吸收,则就会多走很多弯路。既需要 继承,也少不了借鉴与吸收。要继承民族立法的优 秀传统。应继承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 国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管理法规立法 传统和立法经验,以进一步充实和提升继承的有益 性和有效性。要借鉴国外地方艾滋病立法经验。 国外不少国家或地区都先后出台了本国的艾滋病 法规,一些国际组织也制定了不少艾滋病法规条 约,已经走在时代的了前面,应该大胆地借鉴国外 的经验与做法。(2)坚持人文关怀,反对歧视的原 则。人文关怀是防治艾滋病的重要举措,而反对歧 视贝q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入文关怀,就是通过采取 一定的关怀救助措施,帮助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减 轻疾病的痛苦,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摆脱生活的 困境。反对歧视或不歧视,就是艾滋病患者和感染 者与其他正常人一样享有同样的工作、生活和学习 的各种权利,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要坚持作到 人文关怀,就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四免一关怀”政 策,实行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服务与家庭关怀 相结合,建立健全艾滋病关怀救治服务体系。要反 对或消除歧视,首先必须从立法观念上消除歧视。 然后通过一系列条文规定来保护艾滋病患者和感 染者的合法权益。 2.2制定防治条例的立法依据《河南艾滋病防 治条例》属于地方法规。根据《宪法》、《立法法》、 《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现阶段制定《河南艾滋病防 治条例》的立法机主要是:①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②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③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除这些多单位外,其他如何单 位无权制定。 ’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河南艾滋病防治条例》的 立法依据除了<宪法)、《立法法》、《地方组织法》外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 《献血法》、《母婴保健法》、《婚姻法》、《艾滋病监测 管理的若干规定》、《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 理暂行办法》、《性病防治》、《医疗机构临 床用血管理办法》、《新药审批办法》、《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强制戒毒办法》、《国境卫生检疫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二是政策依据。主要有:《国务院关于切实加 强艾滋病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关。 于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准规章)》、 《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的意见 (准规章)》、《关于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避 孕套)的实施意见》、《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 工作的意见》;《艾滋病免费自愿检测咨询管理办法 (试行)》、《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 治疗管理办法(试行)》、《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 原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 导原则(试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 案(试行)》《既往有偿供血(浆)人群艾滋病病毒抗 体筛查技术指导(试行)》等。 三是实践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 万方数据 118·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年第17卷第2期HenanJPrevMed,2006,V01.17,No.2 际需要和个别地方的行之有效的管理防治艾滋病 具体实践经验也是艾滋病立法的重要依据。如《河 南艾滋病防治模式》等。 3《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内 容(之一)| 《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属于地方立法,考虑 到难度与可行性,在条例的微观结构上宜采用简单 的结构,通常包括9大要件:①条例的名称;②条例 的规范;③条谢的条文;④有关条例的说明和解释; ⑤条例的名称下方的括号;⑥通过机关和通过时 间;⑦公布机关和公布时间;⑧生效或施行时间;⑨ 表述条例的内容的语言文字。从宏观上看,《河南 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结构主要包括总则、分则与 附则三部分,一般分章节条文表述。总条文以50 条左右为好,不宜太长,其他未竞内容还可以通过 制定政府规章进行补充。这就是《河南省艾滋病防 治条例》的基本框架。 。 《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主要有总则、分则与 附则三部分,共设7个章。总则是整个条例的纲领 和事关条例的全局的内容的综合。在条例中,总则 具有统领的作用。分则是使总则内容得以具体化 的所有条例条文的总称。分则与总则一样都是整 个条例的组成部分,分则的内容依不同的条例而有 不同的特色。分则的内容一般包括预防与控制;监 测与报告疫情;治疗、救助与管理;权利与义务;法 律责任等。附则是条例整体中总则和分则的辅助 性内容。分则一般放在条例最后,它是整个条例不 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附则的内容一般包括:关 于名词、术语的解释;关于解释权的授权规定;关于 施行时间的规定;关于宣告废止有关法规的规定 等。 《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各部分主要内容分 述如下: 3.1总则部分的内容 总则内容包括立法的目的、立法的依据、立法 的调整范围、立法的效力、主管部门、立法的奖惩 等。 3.1.1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 公众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传染病防治 法》、《献血法》、《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1~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防 治工作。 3.1.3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方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机 制,加强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人文关怀,实行综合 防治。 3.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艾滋病的监测管理和预防、 控制的技术指导。具有艾滋病诊疗资质的医疗卫 生机构负责诊断治疗及相关的预防控制工作。 3.1.5对在艾滋病防治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显 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2预防与控制部分的内容预防与控制部分主 要规定宣传教育培训、行为干预、重点单位的预防、 医源性感染控制、实验室预防、血液和血液制品管 理、捐献行为管理、消毒管理、废物处置管理、毒株 管理、职业暴露管理等。 3.2.1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民 的法制教育和社会道德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 方式,有计划地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和 培训工作,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广播、电视、报 刊、互联阿等新【副粜体和传播媒介应当开展艾滋病 防治知识的公益性宣传。车站、机场、码头、工地、 旅游景区等流动人员集中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开展 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f]应当 做好学校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骨干的培训,保证学 校艾滋病预防知识课程的开设。各级各类学校应 当将艾滋病预防知识列入健康教育课程并保证课 时。 3.2,2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推广使用安全 套,在机场、码头、车站、工地等人口集中场所,设置 安全套发售设施。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其营 业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 规定,在吸毒人群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美沙酮等口 服药物维持治疗,并接受同级卫生、公安、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 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 有关规定,在吸毒导致艾滋病传播比较严重的地区 有计划地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和供应工作。 3.2.3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和省的规定,对血液和血液制品进行艾滋病病 原学检测,检测呈阳性的,禁止使用。禁止任何单 位、个人使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血液制 品。 3.2.4用于人体的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精液等 必须经艾滋病病原学检测,检测呈阳性的,禁止使 用。禁止艾滋病、梅毒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捐 万方数据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年第17卷第2期HenanJP冲vMed,2006,v01.17,No.2 ·119 献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血液或者精液;因科 研工作需要使用的,应当报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批准。 . 3.2.5提倡在婚前进行健康体检,并免费开展艾 滋病病毒初筛检泓。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应当 对婚前体检检测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 病人提出预防、治疗建议。孕产妇应当接受艾滋病 病毒抗体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机构应当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母 婴传播阻断服务;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 人免费提供安全套。 3.2.6卫生、公安、司法、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 部门应当制定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对可 能或者已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人员采取防 护和处理措施。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暴 露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职业暴露的人员提供评估、 指导;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性药品储备库,确 保职业暴露后预防性抗病毒药物的需要。 3.3监测与疫情报告部分的内容监测与疫情报 告部分主要规定艾滋病监测、艾滋病检测、疫情初 报、疫情再报、疫情通报、重大疫情报告、疫情公布 等。 3。3.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监测、 检测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卫生行政部门_】盆当加 强艾滋病监测检测和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分析预 测艾滋病流行态势,为制定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 依据。 3.3.2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应当经省卫生 行政部门批准;建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的,应当经 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帮门批 准;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对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进行业 务指导。符合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 生机构,为目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提供免 费咨询和初筛检测;对初筛检测出的艾滋病病毒抗 体阳性者,应当及时将相关血样送艾滋病确证实验 室确认。 3.3.3省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艾滋病疫情情况,报 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对高流行地区的重点人群 进行强制检测。 3.3.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免费艾滋病 咨询检测机构的地点和联系方式。艾滋病咨询检 测机构应当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提 供免费咨询和初筛检测;对检测出来的艾滋病病毒 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提供治疗咨询,并指导其 到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机构应当对自愿进行艾滋 病血清学检测的孕妇实行免费检测,并对已经感染 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提供阻断母婴传播的医学服 务。 3.3.5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和艾滋病病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艾滋病疫情信息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通报和公布。 3.4治疗、救助与管理部分的内容治疗与救助 部分主要规定治疗机构与资格、医护人员从业条 件、救治网络建设、医疗专家组的组建、属地治疗原 则、不得拒绝接诊、艾滋病医疗保险、艾滋病最低生 活保障、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与生活补贴、艾滋孤 儿上学、生活、各种捐助等。 3.4.1从事艾滋病诊断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 当具有相应的诊断治疗设备、设施和具有执业资格 的医护、技术人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 立艾滋病救治网络,并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范 畴,满足艾滋病病人的救治需要。 3.4.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艾滋病治 疗专家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 技术指导。艾滋病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实行属地 治疗原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需要 抗病毒治疗、阻断母婴传播以外的其他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接诊。 3.4.3‘鼓励亲属和社会人士收养或寄养死亡艾滋 病人未成年子女,民政部门应当对收养、寄养家庭 按规定给予补助。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艾滋病孤 儿发放《免费就学证》;学校应当凭《免费就学证》免 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费用。 3.4.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治疗艾滋病用 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级人民政府应 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用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 艾滋病病人的诊疗、护理以及建立关爱场所和志愿 者服务组织的捐资捐物活动,并积极支持有关社会 团体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3.4.5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 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 构应当按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分级负责和 分工,落实艾滋病诊断、治疗、培训、咨询和技术指 导工作。 4《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内 容《之二) 4.1权利与义务部分的内容主要权利有艾滋病 病人的生活权、工作权、就医权、上学权、隐私权;主 要义务有保密义务、告知义务、不歧视义务,就诊义 万方数据 ·120-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6年第17卷第2期}kn蛐JPrevMed,2006。V01.17,No.2 务、接受指导义务、不得故意传播的义务等;其他单 位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4.1.1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亲属 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 毒感染者有获得医疗服务、劳动就业、学习生活和 参加社会活动等权利。 4.1.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将感 染艾滋病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如不告知的,其 住所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艾 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登记结婚,应当在登记前向 对方说明患病或者感染的事实;告知后双方同意申 请结婚登记的,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指 导。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与他人发生性接触 的。应当将其患病或者感染的事实事先告知对方。 4.1.3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接受住院治疗或 者门诊手术、透析治疗、口腔治疗等侵人性操作的, 应当到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者批准的医 疗机构就诊。 4.1.4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应当履行接受流 行病学调查的义务,学习有关防治知识,接受医疗 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治疗和医学指导,并且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艾滋病病毒传播、扩散。 4.1.5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不得故意将艾滋 病病毒传播给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 病人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容易 导致艾滋病扩散的工作。 4.2法律责任部分的内容法律责任部分主要规 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出入境卫生 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具 体程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 4.2.1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条例规定,未 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卫生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蔓延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2.2违反本条例规定,公用物品和器具不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 卫生许可证。 4.2.3违反本条例规定,采供血机构提供的临床 用血,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投入生产的原料血浆和出 厂的血液制品未进行艾滋病检测的,由卫生、食品 药品监管等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血液制品管 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4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对有关医疗、卫生器材 及用品进行消毒和处理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 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 艾滋病或者以艾滋病为借口扰乱、危害社会秩序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4.2.6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艾 滋病防治工作中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 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检 举、控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 讼。 4.3附则部分的内容附则部分的内容包括:① 名词、术语的解释;②解释权的授权规定;③施行时 间的规定等。 4.3.1 名词、术语的解释。主要为:①艾滋病 (AIDs),是指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②艾滋病病 人,是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临床上出现条件性 感染或者恶性肿瘤或者CD4淋巴细胞数小于200/ 毫升者;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mV),是指艾滋病 病毒抗体艇蛙,无症状或者不能诊断为艾滋病病人 者。④艾滋病监测,是对人群艾滋病的发生、流行 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有计划地、系统地长期观察。⑤ 艾滋病病毒感染检测(HⅣ感染检测),是指对人体 血液、组织液、排泄物、组织、器官、精液以及有关血 液制品、生物组织或者其他物品进行艾滋病病毒或 者其他相应标志物的实验室测定,学名为免疫缺陷 病毒检测。 4.3.2解释权的授权规定。本条例由省卫生厅负 责解释。 4.3.3施行时间的规定。本条例自×x年××月 ××日起实施。 5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制定《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过程中,要注 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突出地方特色。没有地方特色,防治条例 就失去其存在的价值;没有差异性,就会陷入雷同 或照搬的境地。这就要求防治条例不仅要能充分 反映本地经济、文化、风俗、民情等对立法调整的需 求程度,适合本地实际情况,同时,防治条例还要有 (下转122页) 万方数据 122·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呻6年第17卷第2期HenanJPIevMed,2006,vol17,No.2 电脑,2003年由于sARs疫情的需要,安阳县卫生 局又统一为各乡(镇)卫生院定购了传真机,仍然由 各乡(镇)卫生院出资。这些硬件的配备为安阳县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2004 年1月县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了网络直报;截止 2005年1月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医疗保健 机构亦先后实行了宽带上网,如期实现了安阳县 2005年1月1日所有县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实施网络直报的工作目标。 1.4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督导检查与疫情报 告质量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安阳县实施传 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以采,县卫生局和防疫站定期对 辖区内网络直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次数每年 不少于两次。检查内容主要为:医院门诊日志登记 情况、疫情漏报情况、疫情管理员传染病报告知识 掌握情况及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知识、上网操作能 力等,同时要求各网络直报单位每周到门诊和病房 至少检查一次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杜绝传染病疫 情迟报、漏报现象。在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 问题,以保证疫情信息报告的畅通。 安阳县卫生防疫站疫情管理员按要求的时限 登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浏览、审核传染病报告 卡,及时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中的错误并及时进行纠 正,还每周进行至少一次的报告卡查重,保证了疫 情报告的及时、无误及疫情数据的准确性和质量。 2影响因素 2.1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安阳县绝大多数乡(镇) 卫生院和部分县直医疗机构经济困难,医务人员的 工资得不到保障。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医疗保 健机构网络直报所需费用全部是自筹,包括配备计 算机、传真机、宽带接人、印制新传染病报告卡等, 而且全县用于网络直报的计算机多数不是专用,再 加上没有备用计算机,一旦计算机出现故障,势必 影响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网络直报经费,保障网络 直报工作的持续性发展。 2.2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素质有待提高多数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计算机操作不熟练,传染病 知识及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掌握不够,部分疫情 管理员身兼数职,再加上工作待遇低引起的工作责 任心不强,很容易导致传染病报告卡项目填写不全 甚至传染病的误报而引起恶劣后果。 23村级防疫网络薄弱 多年来,乡村医生一直 担负着村级防疫工作,但由于乡村医生工作待遇低 甚至没有任何报酬,使乡村医生工作不积极,加上 部分乡村医生素质低,传染病疫情报告难以按照报 告时限要求进行上报。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的实施,较大地促进了安 阳县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大大提高了工作,报告率 和报告质量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为巩固网络宜报 成果,减少工作失误,今后安阳县应积极争取政府 财政支持,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网络直报人员工作 责任心,加大村级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监督检 查管理力度,将网络直报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之 中,并实行院长负责制,真正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 报工作落到实处,为传染病疫情预警预测提供有力 的保障。 (上接120页) 较强的、具体的针对性,把制定防治条例同解决本 地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2、要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地方立法工作,重在 提高质量。依法防治艾滋病,没有地方防治条例, 当然是不行。但是,只讲数量,不讲质量,那也不 行,必须是数量和质量的统一。不可盲目追求数 量,不要把立法数量作为衡量政绩的标准,科学的 选择是制定的防治条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并且 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注释: l、1995年9月6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15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2、1992年2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3号令发布,1992 年2月14日起施行. 3、廖怀凌、陈广泰去年累计报告HIV感染者总数全国前五 位为云南、河南、广西、新疆、广东.hnp://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R 4、河南艾滋病感染者1495人发病236例死亡106人.HT- TP://WWw.HEALTH.soHU.COM2001年12月3日 5、河南进行供血大普查测出25万艾滋感染者htlp:// wwwsina.c锄.cn2004年09月lO日;高明河南艾滋筛查 探访有人漏网有人假冒H订P://wwwHEA删.s0Hu. c0M2004年11月15日. 6、河南艾滋病感染者1495人发病236例死亡106人河南 报业网2001年12月3日 7、韩俊杰河南确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1844人艾滋孤儿 2026人.中国青年报2004年02月13日. 参考文献: [1]姜爱林从惩罚到关怀:17年来的中国艾滋病立法[J]. 国史研究参阅资料,2005,(6):1—45. [2]姜爱林.基于实践的地方艾滋病立法研究(内部报告), 2肿5,(10)[z]. [3]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z]. [4]河南省性病防治暂行办法(1992年02月14日起施行) [z]. [5]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 3月16日发布)[z].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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