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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来一补会计实务

2011-04-16 15页 doc 61KB 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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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来一补会计实务来料(进料)加工会计处理 一、基本概念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由境外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料、元器件、零部件,不需付汇进口,由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记入成本。 ◆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返销出口收汇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或按比例免税,货物出口免征消费税,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
三来一补会计实务
来料(进料)加工会计处理 一、基本概念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由境外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料、元器件、零部件,不需付汇进口,由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记入成本。 ◆进料加工 进料加工是指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返销出口收汇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或按比例免税,货物出口免征消费税,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主要有以下一些特征: 1、自进原料-加工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自行购买进口料件。 2、自定生产-加工企业进口料件后自己决定产品生产的数量、规格、款式。 3、自定销售-加工企业根据国际市场情况自行选择产品销售对象和价格。 4、自负盈亏-加工企业完全自行决定进料、生产、销售,其盈亏也由加工企业承担。 二、保税料件仓库管理 1、实物管理 ◆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不能串料领用; ◆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仓库存储; ◆ 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不同储位列管; ◆ 保税料件之入库单、领料单、缴库单、出库单等应当对保税品、手册号等作出标示。 *保税料件(含原料、节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半成品、成品等) 2、仓库帐簿管理 ◆ 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不同仓库账册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不能串料登记帐簿核算; ◆ 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手册号、料件品号别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 ◆ 保税材料不能先出后进; ◆ 加工贸易手册间不能串换。 三、来料加工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 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 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存货抵减类科目,也可采其它名称 ◆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 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 主营业务成本 --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2、会计核算 ◆ 进口免税料件时 DR: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CR: 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 ◆ 领用保税料件时 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CR:直接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 核算直接人工时 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CR:应付工资 ◆ 核算制造费用时 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CR:制造费用—XX费用 ◆结转产成品时 DR: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C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 结转销售成本 DR:主营业务成本 --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CR: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 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DR: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 CR:主营业务成本 --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确认工缴费收入 DR:应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四、来料加工税务处理 1、来料加工业务的税收规定 (1)出口企业采取“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 设备,海关免征(保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2)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①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复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②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③出口免税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予退税,计入生产成本。 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X (当期免税销售额÷当期销售总额) 会计分录: DR:主营业务成本 CR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来料加工业务的涉税单证及其管理 (1)生产企业填报《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 生产企业自海关取得《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后,依据《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报关单》,填制《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并及时报送主管退税税务机关; (2)取得税务机关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报送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出具《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生产企业在来料加工货物复出口并做销售,申请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税时,必须提供相关《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3)生产企业填报《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 生产企业在《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期限内,并取得相关《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实际已出口货物,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 (4) 取得税务机关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报送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资料,出具《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此时,《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的来料加工贸易业务涉税手续才全部完成。 五、进料加工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 原材料—进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 产成品--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 主营业务成本 --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2、会计核算 ◆购入免税料件时 DR:原材料—进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CR: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 ◆ 领用保税料件时 DR: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CR:直接材料--进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 ◆ 核算直接人工时 DR: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CR:应付工资 ◆ 核算制造费用时 DR: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CR:制造费用—XX费用 ◆结转产成品时 DR:产成品--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CR: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 生产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 ◆外销确认收入 DR:应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 结转销售成本 DR: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CR:产成品--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 ◆每月免税申报时 DR: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征退税差 CR: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税务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依据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 DR: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红字) CR: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收到税务机关《免抵退税通知书》时,依据应退税额、留抵税额: DR:应收出口退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CR: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成交方式为CIF时,应当先按照出口专用发票金额确认收入,收到运保佣单据时,冲减收入、成本 CR:主营业务收入—出口(红字) CR: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 DR:主营业务成本--出口(红字) CR: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六、进料加工税务处理 1、进料加工贸易业务的税收管理方式 对于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免税进口料件的处理,主要有“购进法”和“实耗法”两种管理。“购进法”是在实行人工审核的条件下,为减少作业量而实施的一种简易管理方法;“实耗法”则是借助于计算机系统,对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免税进口料件进行及时处理,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的是“实耗法”,故本文结合“实耗法”阐述相关涉税手续。 2、 进料加工业务的涉税单证及其管理 (1) 取得《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时的涉税手续 生产企业自海关取得《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应当及时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并根据《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合同约定的进、出口总值,计算确定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X100% (2)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项下料件进口时的涉税手续 生产企业就当期《进料加工登记手册》项下的进口料件,根据进口报关单,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 (3) 退税申报时的涉税手续 生产企业根据填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就进料加工复出口部分,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 (4) 取得《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审核《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及其它资料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5) 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 生产企业在取得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的次月,根据取得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 (6) 取得《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 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的当月,应如实反映免税进口料件的剩余边角料金额等减少进出口金额的信息,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册免税核销手续,税务机关审核后,计算确定“实际分配率”,对已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抵减计划额”、“进口料件不得抵扣税额抵减计划额”进行调整,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次月,生产企业应根据取得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 *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剩余边角余料金额-结转至其它手册料件金额-其它减少进口料件金额)/(直接出口总值+结转至其它手册成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其它减少出口成品金额)×100% 七、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之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应退税额的计算 ●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八、免抵退税额会计科目设置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 ◆进项税额:核算准予抵扣的增值税 ◆已交税金:核算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对应科目“银行存款” ◆减免税金:核算直接减免增值税,对应科目“补贴收入”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核算免抵税额,对应科目“出口退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月末应交未交增值税, 对应科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方 ◆销项税额:核算销售货物(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退税:核算免抵退税额,对应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应收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核算不予抵扣之进项税额,对应科目“主营业务成本” ◆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月末止多交的增值税,对应科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核算上期应交未交增值税,对应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银行存款” 3、特别提醒 ●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视同内销予以征税。 ● 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 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对尚未到期收汇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部门按照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手续。但是,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否则,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一律追回;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 工业企业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和一般贸易进出口会计核算方法 一、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 1、采购国内原材料 (1)价款和运杂费入采购成本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物资采购 (3)原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 2、进口原材料 (1)报关进口,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作:      借: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应付外汇账款(银行存款) 支付直接费用     借: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货到口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 借: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 (2)缴纳进口料件的税金,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对按税法规定,不需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企业,不作应缴税金的上述会计分录。 (3)进口料件入库 借:原材料——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3、外购出口配套的扩散、协作产品,委托加工产品 现行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产品;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同购入国内产品、普通委托加工会计处理 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 1、内销货物处理(略) 2、自营出口销售 销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税额均以外销发票为依据。当期支付的国外费用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在当期可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而在年末进行统一结算补税;也可在当期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 (1)一般贸易的核算 销售收入:财会部门收到储运或业务部门交来已出运全套出口单证,依开具的外销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换成人民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收到外汇时,根据结汇水单: 借:银行存款 汇兑损益 贷:应收外汇账款 不得抵扣税额计算,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运保佣的冲减(做上面两笔分录的冲减调整) 借:主营业务收入——般贸易出口 贷: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2)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又免又退)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 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换扣税额抵减额”作分录: 同上,金额只是补差 对多开的部分,通过核销冲回,以蓝字登记以上会计分录 (3)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只免不退) A、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不作价的,只核算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 B、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作价的,核算进口原辅料款和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 应付外汇账款(合同约定进口价格,汇率按原作价时中间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 C、外商投资企业转加工收回复出口 a、销售收入同A、B b、进口料件外商不作价,在发出加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 ……只核算数量 贷:外商来料——国外客户名(**来料) ……只核算数量 凭加工企业加工费发票,支付工厂加工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委托加工的成品验收入库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核算原料规定耗用数量 c、进口料件外商要作价。在发出加工时,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按原材料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    ……好奇怪,用应收账款作中转。 贷:原材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名) 加工厂交成品时,按合约价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规定的加工费,根据业务部门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 贷:应收账款——来料加工厂(按规定应耗用的原料成本)     应付账款——来料加工厂(加工费,如外币按入库日汇率) D、对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进行转出 原则上按销售比例分摊 借: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委托代理出口 收到受托方(外贸企业)送交的“代理出口结算清单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 营业费用(代理手续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支付的运保佣与自营出口一样,要冲减外销收入。 4、销售退回 (1)未确认收入的的已发出产品的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产品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产品退回 ①入库后,应凭退货通知单按原出口金额作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贷:应收外汇账款 ②退货货物的原运保佣,以及退货费用的处理 由对方承担的: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保佣部分) 由我方承担的,先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原运保佣部分)     银行存款(退货发生的一切国内、外费用) 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三、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1、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各行业的税负率 飘    发表于2008年11月25日 13:32 阅读(10) 评论(0) 分类: 财会天地 举报 一、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 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 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3、各行业税负率: 序号 行业 平均税负率 1农副食品加工3.50 2食品饮料4.50 3纺织品(化纤) 2.25 4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5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6建材产品4.98 7化工产品3.35 8医药制造业8.50 9卷烟加工12.50 10塑料制品业3.50 1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12金属制品业2.20 13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 14电子通信设备2.65 15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16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17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 18商业批发0.90 19商业零售2.50 20其他3.50 增值税合理避税要点 一、增值税合理避税要点与方法 通过1994年税制改革,增值税已经成为国税的第一大税,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和法律条文,增值税的避税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基本税率和低税率的差别,利用基本税率的项目与低税率项目混合,以低税率来避税 增值税条例规定仅有5类货物可以享受低档税率,而避税者则是千方百计地将其他货物混入这5类之内。其所应用的手段一方面在于根据税收法规对这5类货物的界定上的缺陷或疏忽,例如这5类货物中有农机和农用物品这一类,规定适用13%税率的农机是指农机整机,而农机零部件则不属于“农机”的征收范围,而一些生产农机的企业也许既生产农机整机也销售农机零部件,而且可以把一些小农机装配成功能效用更大的农机,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很难区分哪些是销售整机的收入,哪些是销售部件的收入,而且是否因为一些小农机可以装配成更大的农机而认为这些小农机是属于17%税率的“零部件”,恐怕这都很难界定。所以企业就往往利用这些法规规定上的模糊概念来逃避较高的税收。这就要求税务主管部门在法规的界定上应该准确严密,从而防止避税。另一方面,企业利用税率差异避税的手段还在于人为地混合高、低税商品,与前一种手段相比,这种手段就显得更加赤裸和恶劣。例如,法规明文规定农用汽车、机动渔船不属于“农机”的范畴,但一些企业就偏偏通过各种虚假手段将它们混入“农机”,按13%税率纳税。对于这类避税的反避税,税务机关就应该着重在查证上下功夫了。 2.通过挂*几种免征增值税项目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新增值税条例规定了几类免征增值税项目,于是一些企业就以各种方式挂*在这几个项目名下,利用免税项目,进行有效的避税活动。 3.利用采购农产品享有10%的扣除条款来避税 这方面,往往避税额比较大,特别是直接从农民手里收购的农产品,因为这部分商品与农民有关。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商品经济不发达,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导致农产品买卖的结算、付款制度以及票证管理极不健全,这给企业避税带来很多机会。如企业可扩大购人农产品的收购额,从而扩大了扣除税额,甚至虚减利润,影响所得税的征收。 4.利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来避税 由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款计算是不同的,而且在这两种计算方法中也许一种对纳税人来说特别有利,于是就有可能将一般纳税人故意降格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有条件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故意不作一般纳税人认定以便于避税。当然也有可能本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通过各种手段以便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而达到少纳税款的经济目的。 5.利用增值税发票避税 由于新增值税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款来扣除进项税额,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增值税票几乎已取得了与人民币同样的效能。企业为了尽可能地增加进项税额,就在专用发票上打主意。比如有两项交易,一项可以开专用发票但价格较高,但另一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价格很便宜。企业在权衡收益以后,也许就更乐意选择前者,因为可扣的进项税额远大于价格的差异。为扩大进项税额,有的纳税人甚至不惜利用假发票或涂改发票来达到逃税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对于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6.利用不同货物销售价格进行避税 由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与销售额有关,纳税人为使其销项税额尽可能小,就有可能人为地压低销售价格,与购买方串通一气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同时压低的这一部分价格则有可能从购买方以其他方式获得一部分补偿,而购买方也获得一部分利益,双方利益均沾。这种避税方式在关联企业间更为常见。 7.通过委托加工费避税 这也需要双方联合起来,人为扩大委托加工费,以增加进项税额,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8.利用不正当的进口价格避税 这与第六条有某些相似之处,所不同的则是纳税人通过与国外联结,压低进口货物价格,从而减少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直接减少应纳税款。 与此种方式及第六种方式相同的技巧还有在修理修配业务中采取不同收费来达到避税目的。 9.利用混合销售机会避税 纳税人可能利用混合销售机会把高税的项目按低税业务统计来避税,或者利用混合销售把应纳增值税的项目变为纳营业税的项目,以从中获得优厚税收利益。 10.利用对自用于连续生产的产品免税这一规定来避税纳税人因此可能会尽可能使用自产的产品作原料以代替外购原料。 以上是增值税合理避税的一些提纲挚领的要点,当然,除此以外可能还有其他一些作法和可以被避税利用的机会,但作为税务机关应该切实抓住各种可能被纳税人利用的机会,加强对应的防范措施。 二、增值税避税的产生原因 在产品销售收人、纳税环节、税率扣除等环节都存在诸多避税与反避税问。 (一)利用会计核算扩大进项税额 由于新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企业对增值税要单独建立账户进行核算。 当期的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因此,进项税额记账时间直接影响当期的应纳税额。企业为此产生了利用核算上的时间差进行避税的可能。企业常用的手法有: (1)预支材料款或其他货物款,提前取得发票,加大当期进项税额。 (2)实际收到材料少于发票数额时不作冲销,材料或货物款按实际收到数额支付。 (3)退料或退其他货物后,作退货账务处理的同时,不作冲减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从而使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实际进项税额,即加大扣税额,减少应纳税额。 (4)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在运输或存储中发现毁损,需要供货、运输或保险公司支付损失金额,赔偿损失包括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损失。因此,企业收到赔偿金后应冲销已赔偿的增值税损失,但为减少应纳税金,企业不作冲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二)利用进项税额避税 将非生产用货和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算做生产用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上述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不得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有的企业为避税,在购进时也将这部分进项税额混于生产用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中成生产用货物,在储存、生产过程中改变为上述用途后,不冲销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依然由当期销售税额抵扣,从而减少当期应纳税金。 (三)利用小规模纳税人避税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额计算中,销售额的确定相一致,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相一致。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不能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无以上限制;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款抵扣权,一般纳税人享有税款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6%计算税额,应纳税额=销售收入×征收税率6%。而一般纳税人按规定税率计算税额。这样就使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相互转换有了避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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