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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4 50页 doc 763KB 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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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60335-1中文版本EN 60335-1 N 60335-1 家用电器及类似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目 录 条款 页 1.​ 范围 1 2.​ 定义 1 3.​ 一般要求 5 4.​ 测试的一般条件 5 5.​ 无效 7 6.​ 分类 7 7.​ 铭牌和说明书 8 8.​ 防触及带电体的保护 12 9.​ 电机型器具的启动 13 10.​ 输入电流和功率 14 11.​ 温升测试 15 12.​ 无效 19 13.​ 在运行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介电强度 19 14.​ 无效 21 15.​ 防潮 21 16.​ 泄漏电流和介电强度 2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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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60335-1 N 60335-1 家用电器及类似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目 录 条款 页 1.​ 范围 1 2.​ 定义 1 3.​ 一般要求 5 4.​ 测试的一般条件 5 5.​ 无效 7 6.​ 分类 7 7.​ 铭牌和说明书 8 8.​ 防触及带电体的保护 12 9.​ 电机型器具的启动 13 10.​ 输入电流和功率 14 11.​ 温升测试 15 12.​ 无效 19 13.​ 在运行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介电强度 19 14.​ 无效 21 15.​ 防潮 21 16.​ 泄漏电流和介电强度 22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24 18.​ 耐久测试 24 19.​ 非正常操作 24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29 21.​ 机械强度 30 22.​ 结构 30 23.​ 内部导线 37 24.​ 零部件 39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导线 40 26.​ 外部导线的接线端子 47 27.​ 接地连接 49 28.​ 螺栓和连接 50 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 52 30.​ 防热、防火和防起痕 54 31.​ 防锈 56 32.​ 辐射、腐蚀和类似的危险 56 插图 92 附录 页 C. 电机的老化测试 57 E. 爬电距离和绝缘间隙的测量 58 F. 未和主电源隔离开的电机 以及具有设计和器具额定电压不符的基本绝缘的电机 62 G. 用于测量泄漏电流的电路 63 H. 条款30中测试的选择和顺序 64 J. 燃烧测试 65 K. 灼热丝测试 66 L. 加热器的拙劣连接测试 67 M. 针焰测试 68 N. 防起痕测试 69 P. 绝缘在起痕危险方面的负荷严重程度 70 1.​ 范围 本阐述了关于家用电器及类似电器的安全方面的要求,所涉及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于单相器具),或是480V(对于三相器具)。 器具可以内置有电机、加热装置或它们的组合装置。 对于那些设计不用于通常的家用,但对于公众来说可能会成为危险源的器具,诸如那些设计给旅行者在商店中使用的器具,也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注1:此类器具的例子为:酒宴设备、用于工业和商业用途的清洗装置、以及美发师所用的器具。 本标准在尽可能适用的范围内,阐述了任何人在室内或房屋周围使用器具时可能会出现的共同危险。 在通常情况下,本标准不考虑: ——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年幼者或身体虚弱者对器具的使用 ——年幼者对器具的玩耍 注2:请注意以下事实: ——对于打算使用在汽车、船、或飞机等运输工具上的器具,还需要补充某些附加的要求 ——对于打算使用在热带地区的器具,还需要补充某些附加的要求 ——在许多国家,这些附加的要求都由该国的健康部门、国家的劳工保护部门、国家水力供应部门或类似的部门来制定 注3: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专用于工业用途的器具 ——用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器具,如使用在爆炸性或腐蚀性大气(灰尘、蒸汽或气体)环境下的器具 ——无线电或电视接受机,带播放机和类似的装置(IEC 65) ——用于医疗用途的器具(IEC 601) ——手持式电机类电动工具((IEC 745) ——个人电脑和类似的设备((IEC 950) ——毛毯、衬垫和类似的柔性加热装置((IEC 967) ——电子篱笆供电器((IEC 1011) ——便携式电机类电动工具((IEC 1029) 2.​ 定义 出于本标准的目的,采用以下定义: 2.1在本标准中所指的电压和电流均为r.m.s(均方根)值,除非有另行规定。 2.2.1​ 额定电压:由厂商赋予器具的电压值。 注:对于三相电器来说,此值为相电压。 2.2.2​ 额定电压范围:由厂商赋予器具的一个电压值的范围,用上下限值来表示。 2.2.3​ 工作电压:当电器在额定电压和正常操作状态下运行时,被考虑部件所承受的最大电压值。 注:在推导部件的工作电压时,可以不考虑瞬时电压的影响。 2.2.4​ 额定输入功率:由厂商赋予器具的输入功率。 2.2.5​ 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由厂商赋予器具的输入功率的范围,用上下限值来表示。 2.2.6​ 额定电流:由厂商赋予器具的电流值。 注:如果未指定额定电流值,则它应当为: ——对于加热型器具:通过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计算得出的电流值 ——对于电机型器具:是指器具在额定电压和正常操作状态下工作时的电流值 ——对于综合类器具:是指当器具在额定电压和正常操作状态下工作时所测得的电流值 2.2.7​ 额定频率:由厂商赋予器具的频率值。 2.2.8​ 额定频率范围:由厂商赋予器具的频率值范围,通过上下限来表示。 2.2.9​ 正常操作状态:器具在通常使用中,连接到电源时的工作状态。 2.3.1​ 可拆卸电缆:用于连接电源或互联的软导线,通过使用某个恰当的器具联线器来把软导线连接到器具上。 2.3.2​ 互联导线:作为器具整体的一部分,此外部软导线用于除电源连接以外的用途。 注:对于远程的手持式开关控制装置,用于连接器具的两个部件之间的外部互联导线;以及用于把附件连接到器具,或是连接到独立的信号电路的外部互联导线,都是互联导线的范例。 2.3.3​ 电源联线:用于连接电源的软导线,它固定在器具上。 2.3.4​ X型连接:此种方式固定的电源线可以被轻易地替换。 注:1. 电源线可以为特殊准备的导线,它只能从厂商或是其代理处获得。 2. 此特殊准备的导线可以包括器具的一部分。 2.3.5​ Y型连接:此类连接的电源线只能由制造商、其服务机构、或类似的专职人员进行替换。 注:Y型固定可以使用普通软电源线或专用电源线。 2.3.6​ Z型连接:此种方式固定的电源线无法进行替换,除非把机器打碎或破坏。 2.3.7​ 电源引线:用于把器具连接到固定导线的一组导线,它位于器具内部或固定在器具上的某个容腔内。 2.4.1​ 基本绝缘:对带电体使用的绝缘,用来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 注:基本绝缘并不一定包括仅用做功能性目的的绝缘。 2.4.2​ 附加绝缘:在基本绝缘外补充使用的独立的绝缘方式,它用来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的情况下提供防触电保护。 2.4.3​ 双重绝缘:包括了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两种绝缘方式的绝缘系统。 2.4.4​ 加强绝缘:对带电体使用的一种单一的绝缘方式,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它所提供的对触电的防护程度和双重绝缘提供的防护程度相当。 注:并不是说绝缘必须是同类单体,它可能包含好几层不能象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那样单独进行测试的绝缘。 2.4.5​ 0类器具:此类器具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基本绝缘来提供,这意味着没有提供把可触及的可导电部件(若有的话)连接到所安装的固定导线中的保护线上的连接方式。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的情况下,防触电的保护就依赖于所工作的环境了。 注:0类器具或是有一个绝缘外壳(它组成了整个基本绝缘的一部分),或是为金属外壳(它通过恰当的绝缘来和带电体隔开)。如果绝缘外壳的器具提供了内部部件的接地,则认为它是I类或01类器具。 2.4.6​ 01类器具:此类器具在任何部位至少都提供了基本绝缘,并且内部集成有接地端子。但所使用的电源线不带接地导线,且插头也没有接地触脚。 2.4.7​ I类工具:此类工具并不仅仅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还包括一个附加的安全防护措施:把可触及的可导电部件连接到所安装的的固定导线的防护性接地导体上,连接的方式能保证在基本绝缘万一失效的情况下,可触及的导体部件也不会变成带电体。 注:此规定同时也包括了在电源线中提供保护性导线。 2.4.8​ II类工具:此类工具并不仅仅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还包括一个附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提供保护性接地和不依赖于安装环境。 注:II类工具可以为以下类型之一: 1) 工具外壳使用的是经久耐用的、物质上基本连续的绝缘材料,除了一些小部件,如螺栓、铆钉、铭牌等之外,此外壳包住了所有其它的金属部件。且这些小部件至少通过相当于加强绝缘的绝缘防护和带电体隔开。这样的工具就被称为绝缘包住的II类工具。 2) 工具带有物质上基本连续的金属材料外壳。在工具上全部使用双重绝缘,除非在被证实显然无法使用双重绝缘的部件上而使用加强绝缘,这样的工具就被称为金属外壳的II类工具。 由1)和2)类工具结合而成的工具。 2.4.9​ II类结构:器具的某个部份,其防触电保护依赖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2.4.10​ III类工具:此类工具对触电的防护依靠于在安全超低压(SELV)范围的电源,并且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超过SELV的电压。 注:对于设计工作在安全超低压下的器具,如果它内部的某部分电路工作的电压不在安全超低压的范围内,则不在此划分范围内,还需符合别的补充要求。 2.4.11​ III类结构:器具的某个部件,其防触电保护依赖于安全超低压,且在这部分上不会产生超过安全超低压的电压。 2.4.12​ 爬电距离:指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导电部件与工具的可触及表面之间的最短路径,它沿着绝缘材料的表面进行测量。 2.4.13​ 电气间隙:指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导电部件与工具的可触及表面之间的最短距离,它沿着空间的距离来测量。 2.5.1​ 超低压:是指当以额定电压向工具供电时,由工具内部的某个电源提供的电压。该电压在导线之间和导线与地之间不超过50V。 2.5.2​ 安全超低压:在导线间或导线与地之间的不超过42V的电压,空载电压不超过50V。 如果欲通过市电干线来获得安全超低压,则必须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是带有隔离绕组的变流器。且变压器或变流器的绝缘等级必须满足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 注:对电压限值的规定是基于此假设:安全隔离变压器的输入电压为其额定电压。 2.5.3​ 安全隔离变压器:此种类型的变压器,它的输入绕组和输出绕组间至少通过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保护来隔离。它用来给工具或其它设备提供安全超低压。 2.6.1​ 便携式器具:是指以下器具:或是打算在操作过程中移动的工具,或是毛重不超过18Kg的非固定式器具。 2.6.2​ 手持式器具:在通常使用中预计握在手中使用的便携式器具,且它的电机(若有的话)集成在器具上。 2.6.3​ 静态器具:指固定式器具或非便携式器具。 2.6.4​ 固定器具:此类器具在使用时需要固定到支撑架上或是牢固地固定在某个特殊的状态下。 注:粘结并不被认为是一种把固定式器具固定到支撑架上的固定方式。 2.6.5​ 嵌入式器具:指此类固定式器具:它需要安装到壁柜内,或是安装到墙上某个预先准备好的凹坑内,或是安装到类似的状态下。 2.7.1​ 不可拆卸部件:指只能用辅助工具来拆卸或打开的部件;或是满足条款22.11要求的部件。 2.7.2​ 可拆卸部件:指不满足条款22.11的要求的部件;或是不用辅助工具也能拆卸或打开的部件;或是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在使用时需要拆卸(即使需要使用辅助工具)的部件。 注Z1: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如果在拆毁机器之前,为了拆掉某些保护屏障,而使用辅助工具来拆除某个部件,则该部件不被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注:1. 如果是为了安装而必须把某个部件拆掉,即使在说明书中申明了必须把该部件拆掉,此部件也不被认为是可拆卸的。 2. 不需要使用辅助工具就能拆卸的部件被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2.7.3​ 工具:指螺丝刀、硬币、或其他可用来操纵螺栓或类似的固定方式的物体。 2.8.1​ 温控器:是指温度感应装置。其操作温度可以固定在某个值或是可调节的。在正常操作中,它通过自动断开或接通某个电路来保持所控制部件的温度在某个确定的范围内。 2.8.2​ 温度限制器:指温度感应装置,其操作温度可以固定在某个值或是可调节的。在正常操作中,当它所控制部件的温度达到某个预先设定的值时,通过接通或断开某个电路来限制温度值。 注:在器具的正常负载循环中,并不需要它进行反向的操作。是否需要手动复位没有要求。 2.8.3​ 热保护器:指某个装置,它在非正常运行中能通过自动地断开电路或降低电流,来限制所保护部件的温度。且其结构能保证用户无法修改它的设置。 2.8.4​ 自复位的热保护器:此类热保护器能够在器具的相关部件充分冷却之后,自动恢复电流。 2.8.5​ 非自复位的热保护器:此类热保护器需通过手动复位或通过更换部件来重新恢复电路电流。 注:手动操作也包括断开电源。 2.8.6​ 保护性装置:在非正常操作状态下,可以操作此装置来防止导致危险的状况。 2.8.7​ 热联器:指这样的热保护器:它仅能使用一次,在动作之后需要全部或部分地进行更换。 2.9.1​ 全电极断开:对于单相器具,通过开关的一次动作就可以断开和所有供电导线之间的连接。对于三相器具,可通过开关的一次动作来断开和所有的供电导线(接地导线除外)之间的连接。 注:保护性接地导线并不被认为是供电导线。 2.9.2​ 断开位置:开关上的某个稳定的位置。开关在此位置时,它所控制的电路将和电源断开。 注:断开位置并不意味着全电极断开。 2.9.3​ 可触及部件:指可以用图1中所示的标准测试指触及的某个部件或表面,也包括所有和可触及金属部件相连接的导电部件。 2.9.4​ 带电部件:在通常使用中预计会带电的所有导体或导电部件,也包括中性导线。但按照惯例,不包括PEN导线。 注:1. 对于满足8.14条要求的部件,无论是否可触及,都不被认为是带电体。 2. PEN导线是指:保护性接地中性导线,它既具有保护性导线的功能,又具有中性导线的功能。 2.9.5​ 可视的发光加热元件:从器具外部能全部或部分地被看见的加热元件。当器具在额定输入功率,正常操作状态下运行至稳定状态时,该加热元件的温度至少为650℃。 2.9.6​ 加热型器具:内部集成有加热元件,但没有任何电机的器具。 2.9.7​ 电机型器具:内部使用了电机,但没有任何加热元件的器具。 注:磁力驱动的器具被认为是电机型器具。 2.9.8​ 组合类器具:内部集成了电机和加热元件的器具。 2.9.9​ 用户保养:器具说明书中所说明的或是在器具上所标明的由用户执行的所有维护性操作。 2.10.1​ 电子元件:此类元器件的导电主要是通过在真空、空气或半导体中的电子运动来实现。 注:氖灯指示器并不被认为是电子元件。 2.10.2​ 电子电路:至少由一个电子元件组成的电路。 2.10.3​ 保护性阻抗:它用来在通常使用中和可能出现的故障状态下起保护作用,以限制电流在安全值的范围内。 2.10.4​ PTC加热元件:用于加热的元件,主要由正温度系数电阻组成。这些电阻为热敏电阻,当温度在某个特定的范围内上升时,它们的电阻会随温度的上升而呈急剧的非线性上升。 3.​ 一般要求: 工具的结构应保证:在通常的使用中,即使是在那些通常使用中可能会发生的疏忽大意的操作过程中,它们也能安全地执行其功能,而不会给人员或周围的环境带来危险。 通常,通过实现在本标准中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来达到此目的,并通过执行所有的相关测试来检验工具对要求的满足。 注:1. 删除 2. 删除 3. 本标准承认国际通用的防危险保护的等级,如家用电器或类似的电器在通常使用中的电气、机械、热、辐射危险。它同时也包括在实际使用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非正常的情况。 4.​ 测试的一般条件: 4.1​ 按照本标准进行的测试是型式测试。 4.2​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应在一台单独的样品上进行所有的相关测试。但26-28条的测试可以在另外的独立样品上进行。 注:1. 有时可能需要额外的样品,如当工具能够由不同电压的电源供电时。 如果需要进行附录C的测试,则需要6个额外的电机样品。 对元器件的测试可能需要提供元器件的额外样品。 2. 应注意避免由于连续的测试而在电子电路上产生累积应力。如果必要的话,应更换元器件或另外使用样品进行测试。附加样品所需的数量应根据对相关电子电路的评估来保持在最小的数量。 3. 如果出于某个测试的需要,必须把器具拆开,则应当保证器具能重新安装至初始的状态,如果无法肯定的话,则需要使用额外的样品进行剩余的测试。 4.3​ 除非另有固定,否则按照条款的顺序来执行测试。但是条款22.11中器具在室温下的测试应在条款8的测试前执行。 如果器具的结构使得某个测试明显不适用,则不进行该测试。 4.4​ 如果器具也可由其他能源(诸如燃气)来供应,则燃料消耗所带来的影响也要考虑在内。 4.5​ 测试时,应当让工具和工具上的所有可移动部件,置于它们在通常使用中最不利的位置。 4.6​ 提供了控制装置或开关装置的器具,如果此装置的设置能够被用户所改变或调节,则在测试时,应把该控制器或装置的设置调节到它们的最不利状态。 注: 1. 如果控制装置的调节方式不用辅助工具也能够到的话,则无论该控制装置的设置是否能用手或辅助来调节,本条款的要求都适用;但如果不用辅助工具就无法够到该调节方式,或是该控制装置的设置预计不会被用户所调节,则本条要求不适用。 2. 恰当的密封认为能防止用户更改设置。 4.7​ 测试应当在空气能自由流动的环境下进行,且通常环境温度应为205C。 如果器具上的任意部件所能达到的温度由于受温度感应装置的限制,或是受物质发生状态变化时的温度(如水沸腾的温度)所影响,在无法肯定时应把环境温度维持在232C。 4.8.1​ 仅用于交流电的器具在额定频率(如果标明了的话)的交流电源下进行测试。对于交流/直流两用的工具则选择更不利的一种电源形式进行测试。 未标明额定频率的器具在50Hz电源下进行测试。如果工具标明的频率范围是50-60Hz,则在50或60Hz下进行测试,取更不利的一种。 适用于交流电源的器具,如果未标明额定频率或标明了频率范围50-60Hz,则在50或60Hz电源下进行测试,看何者更不利。 4.8.2​ 设计有多个额定电压的工具,选择最不利的电压值进行测试。 对于标明了额定输入电压范围的电机型器具和组合类器具,如果规定了它的电源电压应等于额定电压乘以一个因数,则它的电源电压应当为: ——若此因数大于1,则为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值乘以此因数。 ——若此因数小于1,则为额定电压范围的下限值乘以此因数。 如果未给出电压因数,则电源电压取额定电压范围内的最不利值。 注: 1. 对于规定了额定电压范围的加热器具,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值通常为此电压范围内的最不利电压。 2. 对于组合类器具、电机型器具、以及规定了多个额定电压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为了确定最不利的电压,可能有必要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最小值、中间值、最大值下分别进行某些预测试。 4.8.3​ 对于标明了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加热型器具和组合类器具,如果规定了它的输入功率应等于额定输入功率乘以一个因数,则它的功率应当为: ——若此因数大于1,则为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上限值乘以此因数。 ——若此因数小于1,则为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下限值乘以此因数。 如果未指明此功率因数,则输入功率取额定输入功率范围内的最不利值。 4.8.4​ 对于标明了额定输入电压范围以及对应于此额定电压范围的平均值下的额定输入功率的器具,如果规定了它的输入功率应等于额定输入功率乘以一个因数,则它的功率应当为: ——若此因数大于1,则以在额定输入电压范围上限值时计算出的输入功率乘以此因数。 ——若此因数小于1,则为计算出的在额定输入电压范围下限值时的输入功率乘以此因数。 如果未指明此功率因数,则输入功率取在额定输入电压范围内的最不利电压值时的输入功率值。 4.9​ 如果器具制造商能提供可替换的加热元件或配件,则选择能给出最不利结果的元件或配件安装到器具上进行测试。 4.10​ 应按照器具提供时的状态对其进行测试。如果器具本身的结构应当为单一的器具形式,但却以几组部件的形式提供,则应按照器具提供的说明书要求组装完整后再进行测试。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嵌入式器具和固定式器具在测试前,应先按照器具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 4.11​ 除非另有固定,否则设计通过软导线的方式来供电的器具在测试前应当先把合适的电源导线连接到器具上。 4.12​ 如果对于组合类器具和加热型器具,规定了器具必须在乘上某个因数的输入功率下工作,则本要求只适用于其电阻没有明显的正温度系数的加热元件。 对于其他非PTC类的加热元件,电源电压通过以下方式来确定:首先让器具在额定电压下运行至其工作温度,然后把电压迅速升高,直至功率上升到进行相关测试所需的的输入功率,并在测试过程中维持此输入电压不变。 注:通常来说,当器具用额定电压供电时,如果在冷态下的输入功率和在工作温度下的输入功率之间的差值超过了25%,则需要考虑温度系数。 4.13​ 对于使用PTC类加热元件的加热型器具,测试时的电压应当和规定的输入功率相对应。如果所规定的输入功率超过了额定输入功率,则电压的倍乘系数应当为该功率倍乘系数的开方值。 4.14​ 对于01类器具和I类器具,如果它内部有未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件,或是有未通过已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来和带电部件分隔开的可触及金属部件,则应当按照对II类结构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来对这些部件进行考核。 如果01类器具或I类器具内有可触及的非金属部件,则应当按照对II类结构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来对这些部件进行考核,除非这些部件通过一个已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来和带电部件分隔开。 4.15​ 如果器具的某些部件工作在安全超低压下,则按照对III类结构所规定的要求来对这些部件进行考核。 4.16​ 在对电子电路进行测试时,所使用的电源应当避免由于外部因素的干扰而造成可能会影响测试结果的波动。 5.​ 无效 6.​ 分类: 6.1​ 按照防触电等级来划分,器具应属于以下类型中的一种: I类,II类,III类工具 通过检查和相关的测试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6.2​ 器具应当具有合适的防止水的危害性进入的保护等级。 通过检查和相关的测试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注:器具防止水的危害性进入的保护等级在IEC 529中给出了规定。 7.​ 铭牌和说明书: 7.1​ 工具应当标明以下内容: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以V为单位 —电源类型符号,除非标明了额定频率 —额定输入功率,以W或kW为单位;或者额定输入电流,以A为单位 —厂商或负责的销售商的名称,注册商标,或识别标志 如果厂商通过私有的品牌或商标来用做区分工具的方式,则厂商的识别标志可以为一个可溯源的代码。 —参考类型或型号 —II类结构的标志(仅对II类工具) —对应于防水密闭等级的IP数,但IP0可不标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230V对单相器具 —400V对多相器具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注:1. IP数的第一个数字可不标在器具上。 2. 允许使用额外的标志,只要不会引起误解。 3. 如果部件有单独的标牌,则器具的标牌和部件的标牌应不会给器具本身的标牌产生歧意。 7.2​ 适用于多种电压的静态器具应标明以下内容的本质涵义: 警告:在和电源终端连接前,请先把所有的电源电路断开。 此警告标志必须位于接线端子的罩壳附近。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3​ 如果器具的某个额定值为一个范围,并且不需要在整个范围上进行调节后才能操作器具,则应标明上下限值,中间用连字符分割。 注1:范例:115-230V:器具适用于此范围内的任意电压值(带有PTC加热元件的卷式熨斗)。 带有不同额定值的器具,如果它必须由用户或安装者调节到某个确定的值时才能够使用,那么需要用斜划线来标明这些不同的值。 注2:范例:115/230V:器具仅适用于所标明的值(带有选择开关的剃须刀)。 注3:本要求也适用于能连接到单相和多相电源的器具。 范例:230V/400V:器具仅适用于所标明的值,其中230V为单相电源,400V为多相电源(带有双重电源接线端子的洗碗机)。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4​ 如果器具能调节以适用于不同的额定电压,器具所调节到的电压值应能明白地辨别出。 注:对于在调节电压设置时不需要改变电压频率值的器具,如果能通过固定在器具上的某个电路图来判断器具所调节到的额定电压,则认为满足要求。此电路图可以位于某个罩壳内部,只要此罩壳在连接电源导线时必须被拆下。但不可位于某个和器具仅为松散连接的标签上。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5​ 对于标明了不止一个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对应于每一个电压或电压范围的额定输入功率值都应当标明。如果电压范围的上下限值之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10%,则所标的额定输入功率可以为对应此中间值的功率值。 额定输入功率的上下限值应在器具上标明,以清楚地表明输入功率和电压之间的关系。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6​ 请使用以下符号: V 伏特 A 安培 Hz 赫兹 W 瓦特 F 法拉 l 升 g 克 Pa 帕斯卡 Bar 巴(见注释4) h 小时 min 分钟 s 秒 d.c.或 直流电 a.c.或 ~ 交流电 2 P 2相交流电 2N P 2相带中线交流电 3 P 3相交流电 3N P 3相带中线交流电 合适的保险丝连接的额定电流(A) 延时型保险丝连接,其中X为IEC207中所给出的时间/电流特性符号 保护性接地 回 II类器具 IPXX IP号 如果省略了IP号中的第一个数字,应当用X来代替省略的数字,如IPX3。 表明电源类型的符号应紧跟在额定电压标志后。 II类器具符号,其外框的边长应约为内框边长的两倍。 II类器具符号所摆放的位置应能清楚地表明它为技术信息的一部分,且不太可能和任何别的标志相混淆。 若使用了其他单元,这些单元和其符号应当为国际标准系统中的一部分。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注:1. 多重或次多重单元也允许使用。 2. 只要不引起歧义,也可使用补充的符号。 3. 可以使用IEC 417中规定的符号。 4. bar (巴)仅可和帕斯卡联合使用,并放在括号中。 7.7​ 要连接两根以上电源导线的器具,以及多重连接的器具应当有一个固定连接在器具上的电路图,除非正确的连接方式非常明显。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注:1. 对于三相器具来说,如果用于和供电导线相连的端子通过指向端子的箭头来指示,则认为正确的连接方式是明显的。接地导线不被认做是供电导线。 2. 通过文字标牌来说明正确的连接方式也是一种可接受的。 3. 连接图可以为参考7.4条的电路图。 7.8​ 在除了Z型连接之外的其他连接方式中,用于和主电源连接的端子应标明以下内容: — 仅用做和中性线连接的端子应标明字母N — 保护性接地应标明此标志 这些指示符号不应当位于螺栓、可拆卸的垫圈或其它在连接导体时可能会被拆掉的部件上。 对于预计将永久地和固定导线相连的单相I类器具,在器具内部的相线上应插入一个单极的保护装置,并清楚地标明所对应的端子。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9​ 除非明显地没必要,否则那些在操作中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开关应标明,或是通过所摆放的位置来清楚地表明它能控制工具的那些部份。 用于此目的的指示,无论适用于何处,都应当能够为人们所理解,而不需要借助于对语言、国家标准的知识。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10​ 静态器具上开关的不同位置,以及对于所有器具上控制装置的不同位置,都应当通过数字,字母或其他可见的方式来标识。 注1:本要求也适用于作为控制装置一部分的开关。 如果用数字来表示不同的位置,应使用数字0来表示“关”位置。且对于那些具有更大的输出功率、输入功率、速度、冷却效率等参数的位置,应使用更大的数字。 数字0不应用于任何别的标识,除非通过所摆放的位置,或是通过和别的数字相关联来确保不会对“关”位置的表示造成歧义。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注2:例如,数字0也可用于某个数字面板上。 7.11​ 预计在安装过程或正常使用中进行调节的控制器应提供表明调节方向的指示。 注:用“+”和“-”来表示就足够了。 7.12​ 使用说明书应当和器具一同提供,以确保器具能安全地使用。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注:使用说明书可以标在器具表面,只要在正常使用中能被看见。 若器具使用了电池,其中包含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则器具的说明书中应说明在丢弃电池前,应先把电池从器具中取出,并说明应安全地处置废电池。说明书中还需要说明在器具不用时,应断开电源,并详细说明如何取出电池。 注Z1:请参看附录ZA。 7.12.1​ 在安装或用户维护时,如果有必要采取某些特殊的预防措施,则应详细说明。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12.2​ 如果静态器具并未提供电源导线和插头,或是使用了其他的方式来和断开和电源的连接,并且该断接方式的任意极之间的间隔至少为3mm,那么在说明书中应说明:此种用来断接的方式必须包括在固定线路中。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如果静态器具使用了电源导线和插头,则在说明书中应说明:器具所放置的位置必须保证操作者能够到插头。 注Z1:本要求并不适用于使用其他电源断接方式的器具。 7.12.3​ 对于设计为永久性的连接到固定线路上的器具,如果其电源导线的绝缘层会触及到在条款11的测试中温升超过50K的部件,则在说明书中应说明:器具连接所用的导线必须具有恰当的温度额定值(T标志)。 通过条款11的测试来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注:只要一有对高温电缆和导线的IEC标准,则本要求立即适用。 7.12.4​ 嵌入式器具的说明书应明白地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 器具所需的空间大小 — 用于把器具支撑和固定在此空间内的装置的尺寸和位置 — 器具的任何部件和用于固定的周边部件之间的最小距离。 — 通风口的最小尺寸,以及它们的正确排列 — 器具和电源的连接,以及任何独立部件之间的互连 — 安装后必须保证能够到插头,除非器具提供的开关满足条款24.3的要求。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12.5​ 说明书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 对于使用X型连接,带有做过专门准备的导线的器具: 如果电源被损坏,仅可用从厂商或其服务部获取的专用电缆或导线进行替换。 — 对于Y型连接的器具: 如果电源被损坏,为了避免危险,必须由厂商或其服务部,或是由专业人员对电缆进行替换。 — 对于Z型连接的器具: 电缆线无法进行替换。如果损坏的话,器具报废。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13​ 本标准中所要求的说明书或其他文字应使用器具所销往国家的官方语言来书写。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14​ 本标准所要求的标志应字迹清楚,清楚易见,经久耐用。 通过检查和以下测试来检查对要求的满足:然后再用一块蘸油的湿布擦标牌15秒。 在进行完本标准的这些测试之后,标志应当字迹清晰,标牌应不能轻易地被取下,且没有卷边。 注:1. 在考虑标牌的耐久性时,必须把正常使用的影响考虑在内。例如,通过在壁凹处使用刷漆或涂釉(玻璃釉质除外)方式所获得的标志,并不被认为是可耐久的。 2. 用于测试的油应当具有可溶脂的能力,其芳香物质的最大体积含量不超过0.1%,丁醇树脂的最大值不超过29,初始沸点约为65℃,干点约为69℃,体密度约为0.66Kg/l。 7.15​ 条款7.1—7.12所规定的标志应位于工具的某个主要部件上。 器具上的标志应当能和器具的外表面清楚地区分开,若有必要的话可在拆除某个罩盖后再辨别。对于便携式器具,该罩盖可以不需要辅助工具就拆掉或打开。 对于静态器具,在器具的安装或正常使用中,至少应当能看见以下内容:厂商或负责销售商的名称、注册商标、或识别码,以及参考的型号或类别。这些标志可以位于某个可拆卸罩盖的下表面。对于其余的标志,仅当它们靠近在端子附近时才可位于某个罩盖的下表面。 对于固定类器具,在器具按照其说明书安装完后,本要求适用。 用于指示开关或控制装置的标记应当位于这些部件上或是在其附近,而不能位于这种部件上:该部件经放置或重新放置后,导致该标记指示错误的指引。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7.16​ 如果对本标准的满足依赖于对某个可更换的热连接器或熔丝连接器的操作来实现的,则用来区分该连接器的参考号或其他方式,其标记的位置应保证:在把器具拆卸到为了更换此连接器所必要的程度后,该参考号应当清晰易见。 注:此标记允许位于连接器上,只要连接器在动作之后,该标记仍然清晰易读即可。 如果连接器必须和器具的某个其他部件一同更换,则本要求不适用于该连接器。 检查对要求的满足。 8.​ 防止触及带电体: 8.1​ 工具的结构和外壳应能充分地防止意外触及到带电体。 通过检查和条款8.1.1-8.1.3(如果适用的话)的测试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并考虑8.1.4和8.1.5条要求。 8.1.1​ 第8.1条的要求适用于正常使用中器具的所有位置,其中也包括在打开盖子和门,拆掉可拆卸部件之后的位置。 注:本要求排除了对螺纹型熔丝和螺纹型微型电路断路器的使用,因为在没有辅助工具时它们是无法触及的。 位于某个可拆卸罩盖后面的灯泡通常被认为是不被拆卸的,只要器具能通过插头或是某个全电极开关来断开电源。但是,对位于某个可拆卸罩盖后面的灯泡,在其安装和拆卸的过程中,必须保证那些用来防止和灯座间的带电体接触的保护。 用图1所示的测试指施加不可察觉的力来对器具进行检查。器具应按通常使用中所有可能的位置放置,除非器具的毛重超过40Kg,且正常使用时放置在地上,则不用倾斜来测试。在对开口进行测试前,测试中和测试后,应对测试指进行旋转或弯曲,以便尽可能深地进入该开口中。如果测试指不能进入开口中,则让测试指在笔直的状态下,对其施加20N的力再次尝试,如果进入了开口中,则把测试指旋转弯曲后在进行测试。 测试指不应触及到带电部件,或是仅依靠油漆、搪瓷、普通纸、棉花、金属部件上的氧化膜、玻璃珠、除自硬化树脂外的其他密封化合物来提供防护的带电部件。 8.1.2​ 用图2所示的测试销施加不可察觉的力对O类器具、II类器具或II类结构器具进行测试,但不包括那些特地用来触及到灯座和输出插座中带电体的开口。 测试销不得触及到带电体。 注Z1:器具的电气出口不认为是输出插座。 8.1.3​ 对于除II类之外的其他器具,不用测试指和测试销,而用图3所示的测试探针施加不可察觉的力来对可见的发光加热元件上的带电体进行测试,该元件上的所有极都可以用一个开关动作来断开电源。另外还要对支撑这些元件的部件进行测试,如果这些部件和加热元件是相接触的,且在未拿开罩盖或类似的部件时,从器具外部看来这些部件是明显的。 测试探针不得触及到带电体。 注:对于使用了电源线,但在其电源电路上没有开关装置的器具,把它的插头从输出插座上拔出的动作就被认为是一个单一的开关动作。 8.1.4​ 可触及部件不被认为是带电体,如果 — 部件的供电电压为安全超低压,只要: 对于直流电,电压值不超过42.4V 对于交流电,峰值电压不超过42.4V 或是 — 部件通过保护性阻抗和带电体分隔开 如果通过保护性阻抗进行分隔,在部件和电源之间的电流,对直流电来说不得超过2mA,对交流电来说电流峰值不得超过0.7mA。并且: — 对于峰值电压大于42.4V,但不超过450V的电压,电容不得超过0.1μF; — 对于峰值电压大于450V,但不超过15KV的电压,放电量不得超过45μC。 用额定电压对2器具供电,对器具进行测量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测量在电源的每一个极脚和相关的部件之间的电压和电流,并在切断电源后立即测量放电量。 注:在附录G中给出了一个适用于测量泄露电流的详细电路图。 8.1.5​ 嵌入式器具、固定式器具、以及用散件形式提供的器具,其带电部件在安装或组装前至少应通过基本绝缘进行保护。 通过检查和条款8.1.1的测试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8.2​ 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器具,其结构和外壳应保证:有足够的防护来防止意外触及到基本绝缘或是仅通过基本绝缘和带电体隔开的金属部件。 只可能触及到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和带电体隔开的部件。 通过检查,并用图1所示的测试指按照条款8.1.1的叙述进行测试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注:1. 本要求适用于器具在通常使用中的所有操作状态,包括在打开盖子、门,及拿掉可拆卸部件之后的状态。 2. 嵌入式器具和固定式器具在安装之后进行测试。 对电池类器具,按照其使用说明书的说明,如果可以由用户来更换电池,则该器具在带电体和电池室的内壁之间可以仅使用基本绝缘。如果器具可以不带电池运行,则需要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9.​ 电机型器具的启动 第II部分会规定某些必要的要求和测试。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10.1​ 工具在额定电压和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输入功率和额定输入功率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 表1. 输入功率偏差表 器具类型 额定输入功率(W) 偏差 所有器具 ≤25 +20% 加热型器具和组合类器具 25< 且 ≤200 ±10% 200< +5%或20W(看何者更大) -10% 电机型器具 25< 且 ≤300 +20% 300< +15%或60W(看何者更大) 对于组合类器具,如果其电机的输入功率超过了总的额定输入功率的50%,则对电机型器具的偏差值也适用于组合类器具。 注1:如果有疑问的话,请对电机单独测量。 在输入功率稳定之后,通过测量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 所有能同时操作的电路都处于操作状态 — 用额定电压给器具供电 — 器具在正常操作状态下运行 如果器具的输入功率在操作循环中发生了变化,则从中间取一段较为典型的时间段,取其平均值作为测量值。 注 2:对于标有一个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需要在每个范围的上下限值分别进行测试。如果额定输入功率的标志是和该输入电压范围的中间值对应,在此情况下,在该电压范围的中间电压值下进行测试。 3. 如果器具所标的额定电压范围其上下限值和平均值相差超过10%,则表中所给出的允许值适用于所有的范围极限值。 4. 对于电机型器具和所有额定输入功率小于等于25W的器具,没有规定负偏差值。 10.2​ 如果工具标明了额定电流,则工具在额定工作温度下的电流和额定电流之间的差值不应超过表2中所给出的偏差限制值。 表2. 电流偏差值 器具类型 额定输入电流(A) 偏差 所有器具 ≤0.2 +20% 加热型器具和组合类器具 0.2< 且 ≤1 ±10% 1.0< +5%或0.1A(看何者更大) -10% 电机型器具 0.2< 且 ≤1.5 +20% 1.5< +15%或0.30A(看何者更大) 在输入电流稳定之后,通过测量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 所有能同时操作的电路都处于操作状态 — 用额定电压给器具供电 — 器具在正常操作状态下运行 如果器具的电流值在操作循环中发生了变化,则从中间取一段较为典型的时间段,取其平均值作为测量值。 注 1:对于标有一个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需要在每个范围的上下限值分别进行测试,除非额定电流的标志是和该输入电压范围的中间值对应,在此情况下,在该电压范围的中间电压值下进行测试。 2. 如果器具所标的额定电压范围其上下限值和平均值相差超过10%,则表中所给出的允许值适用于所有的范围极限值。 3. 对于电机型器具和所有额定电流小于等于0.2A的器具,没有规定负偏差值。 11.​ 温升 11.1​ 在正常的使用中,器具和其周围的温度不应升的过高。 在条款11.2-11.7规定的条件下,通过测量各种不同部件上的温升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但如果电机绕组上的温升超过了表3规定的值,或是对电机上所使用绝缘系统的分类不能肯定的话,则通过附录C中规定的测试来检验。 11.2​ 手持式器具按通常使用时的状态握持。 嵌入式器具按照其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 其它的加热型器具和其它的组合型器具则放置在如下所述的测试角: — 正常使用时放置在地面上或台面上工作的器具,则放置在尽可能靠近墙的地面上。 — 正常使用时固定在墙上工作的器具,则固定在某个墙上进行测试,尽可能的靠近其它墙壁,并按照通常使用中的情况尽可能的靠近地面或屋顶,除非在安装说明书中另有说明。 — 正常使用时固定在天花板上工作的器具,则固定在天花板上进行测试,并按照通常使用中的情况尽可能地靠近墙壁,除非在安装说明书中另有说明。 其它的电机型器具则按照以下说明进行摆放: — 通常使用中放置在地面或台面上工作的器具,则放置在水平支撑面上。 — 通常使用中固定在墙上工作的器具则固定在垂直的支撑面上。 — 通常使用中固定在天花板上工作的器具则固定在水平支撑的下面。 测试角,支撑面,对嵌入式器具的安装应使用约20mm厚的漆黑的钝胶合板。 对于使用了自动绕线筒的器具,测试时应把占总长1/3的电缆抽出来。且电缆线外壳上温升的测量点应尽可能的靠近绕线筒的中心,并放置在绕线筒上电缆线的最外面两层之间。 对于除自动绕线筒之外的其它类型储线装置(这些装置在器具工作时可以存储部份电源线),拉直50cm长的电缆线,取最不利的位置来测量储线装置上所储电缆线的温升。 11.3​ 除绕组外,其它部份的温升应使用带优质线的热电偶来测量,且它放置的位置应使它对所测量的部件具有最小的影响。 注1:所使用的导线直径小于0.3mm的热电偶被认为带优质线的热电偶。 用于判断墙体表面、天花板和地面的温升的热电偶,应放在涂黑的黄铜或紫铜片的背面,铜片直径15mm,厚度1mm,铜片的正面用胶合板盖住。 热电偶放置的位置应尽可能的检测到最高的温升。 除绕组的绝缘之外,其他电气绝缘上的温升应通过测量绝缘材料表面的以下部位来判断:绝缘材料在该部位上的失效可能会导致短路、带电体和可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绝缘材料间的桥接、或是爬电距离或击穿距离降至低于条款29.1的规定值。 电机绕组上的温升则通过电阻法来判断,除非电机绕组是非常规的,或是很难进行必要的连线,在此情况下则通过热电偶法测量温升。 注2:在放置热电偶时如果必须要拆开器具,请注意在放置完热电偶后,把器具正确的重新安装,并再次测量输入功率以确认。 注3:以下是几个热电偶放置部位的举例:多芯电缆的线束之间、灯座的绝缘导线入口处。 11.4​ 加热型器具在正常操作状态下运行,功率取额定输入功率的1.15倍。 11.5​ 电机型器具在正常操作状态下运行,输入电压取0.94-1.06倍额定电压之间最不利的电压值。 11.6​ 组合型器具在正常操作状态下运行,输入电压取0.94-1.06倍额定电压之间最不利的电压值。 11.7​ 器具运行的时间应对应于正常使用中最不利的情况。 注:测试的时间可能包括不止一个循环。 11.8​ 在测试过程中应连续地监测温升值,温升值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值,保护性装置不应动作,密封材料不应流出。 表3. 正常温升的最大值 部 件 温升 K 线圈(1),按照IEC 85,其绝缘材料属于: — A类材料: 75(65) — E类材料: 90(80) — B类材料: 95(85) — F类材料: 115 — H类材料: 140 — 200级材料 160 — 220级材料 180 — 250级材料 200 器具电气入口的插脚: — 对于非常热的环境 130 — 对于热的环境 95 — 对于较冷的环境 40 静态工具上用于外部导线的端子(包括接地端子)上的温升,除非器具提供了电源线 60 开关、恒温器和温度限制器周围的温度2): — 无T标志 30 — 有T标志 T-25 内部导线和外部导线(包括电源线)上的橡胶或聚氯乙烯绝缘材料: — 没有温度额定值3) 50 — 有温度额定值(T) T-25 用做附加绝缘的电缆护鞘: 35 绕线筒上的滑动触点 65 用作衬垫等部件的非合成橡胶,如果它变质会导致人身伤害的危险: — 用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 40 — 其它用途 50 灯座B22,E26,E27 — 金属或陶瓷材料 160 — 非陶瓷的绝缘类型 120 — 带有T标志 灯座E14,E15 — 金属或陶瓷材料 130 — 非陶瓷的绝缘类型 90 — 带有T标志 T-25 用做绝缘的材料,该绝缘并非指定用于导线和绕组4) — 浸渍的或涂覆过的纺织品、纸、或压板 70 — 依靠以下物质连接的层压板: *三聚氰胺-甲醛、苯酚-甲醛、或是苯酚-甲醛树脂 80(175) *硝酸氨-甲醛树脂 65(150) — 用环氧树脂粘接的印数线路板 120 — 由以下物质模压而成 *掺入纤维的苯酚-甲醛 80(175) *掺入矿物质的苯酚-甲醛 100(200) *三聚氰胺-甲醛 75(150) *硝酸氨-甲醛 65(150) —用玻璃纤维增强的聚酯纤维 110 —硅橡胶 145 —聚四氟乙烯 265 —用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纯云母和致密的陶瓷烧结材料制品 400 —热塑性材料5) — 普通木材6) 65 — 测试角的木头支撑件、墙壁、地板和天花板,和木箱 *可能会连续运转一段较长时期的静态器具 60 *其他器具 65 电容的外部表面7) — 标有最大工作温度(T)8) T-25 — 未标明最大工作温度 *用于降低电磁辐射的小陶瓷电容 50 *符合IEC 384-14的要求,或IEC65的条款14.2要求的电容 50 *其它电容 20 电机型器具的外壳,但通常使用中握持的手柄除外 60 在通常操作中会连续握住的手柄、旋钮、握柄等区域: —金属材料 30 —瓷器或玻璃材料 40 —模压材料、橡胶、木头 50 在通常操作中仅用于短时握持的手柄、旋钮、握柄等(如开关): —金属材料 35 —瓷器或玻璃材料 45 —模压材料、橡胶、木头 60 和燃点为tC的油相接触的部件 t-50 对于没有使用电源线的静态器具,用于固定线路的终端块或容腔的任意部份如果会触及到导线的绝缘层,在绝缘层上的任意点: — 若说明书中要求使用具有额定温度(T)的电缆线 T-25 — 其他情况3) 50 (1)​ 考虑到以下事实:在通用电机的绕组、中继器、螺线形电导管等部件上,热电偶放置点所测得的温度通常都要低于平均温度,因此在使用电阻法测量温升时,括号外边的值适用,而当使用热电偶来测量温升时,括号里面的值适用。对于振动线圈和直流电机上的绕组,在任何情况下括号外的数值适用。 如果电机的结构阻止了内外部的空气流通,但电机的密封并不需要达到气密的程度,则限制值可以提高5K。 (2)​ T指代部件或其开关头所能正常工作的最大环境温度。 环境温度是指在离元件表面5mm处的最热点的空气温度。 为了本测试的目的,在器具的生产厂商要求下,对于标有独立额定值的开关或恒温器可以当作没有标明最大工作温度来对待。 (3)​ 这些温升限制适用于满足相关IEC标准要求的电缆和导线。其它电缆或导线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4)​ 当材料用于手柄、旋钮、握持部份等地方时,并和热金属相接触时,括号内的数值适用。 (5)​ 对热塑性材料没有特殊的限制,但为了能进行条款30.1的测试,还是得测定温升。 (6)​ 此温升限制值涉及了木头的变质,但没有考虑表面涂层的变质恶化。 (7)​ 对于在第19.11条中被短路的电容,没有限制温升值。 (8)​ 安装在印数线路板上的电容,其温度标定值可以在技术参数中说明。 如果使用了这些或别的材料,它们所受的温度不应超过对材料本身进行老化测试时所测定的耐热能力。 注: 1. 表中所列值考虑的出发点是假定环境温度在通常状态下不会超过25C,但偶尔会达到35C。但温升值是以环境温度为25C为基准的。 2. 绕组上的温升值用以下公式来计算: Δt= 其中:△t是指温升,以°C为单位 R1是指测试开始时的电阻值 R2是指测试结束时的电阻值 K;对于铜绕组为234.5,对于铝绕组为225。 t1是指测试开始时的环境温度 t2是指测试结束时的环境温度 在测试开始时,绕组应处于室温状态。 在测量测试结束时的电阻时,建议在开关断开后,尽可能快的立即用电阻测量设备测量绕组电阻,然后再以较短的时间间隔重复进行测量,这样就可以获得一条电阻随时间变换的曲线,从而判断在开关断开瞬时的电阻值。 注Z1:对金属规定的温升值适用于:表面金属涂层厚度不小于0.1mm的部件,或是表面塑料涂层厚度小于0.3mm的金属部件。 12.​ 无效 13.​ 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介电强度 13.1​ 在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且需要具有足够的介电强度。 通过条款13.2和13.3的测试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器具在正常操作状态下运行一段条款11.7所规定的时间段。 加热型器具在1.15倍额定输入功率下运行。 电机型器具和组合类器具在1.06倍额定电压下运行。 对于三相器具,如果按照其安装说明书的说明,也适用于单相电源,则当作单相器具进行测试,接线时把三条线路平行连接。 在进行测试前,先把保护性阻抗和无线电干扰抑制器断开。 13.2​ 用图G所示的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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