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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100编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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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100编制细则 1 深证 100 指数编制方案 (2009年 7月修订) 为了提供可交易的指数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满足 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参照巨潮指数编制方法和国际惯 例,编制深证 100 指数(包括全收益指数和纯价格指数)。 一、 选股原则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由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0只 A股 组成,按照下列原则选取。 (一)入围标准: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六个月,流通市值排名在 样本数 10%范围内的不受此限制)...
深证100编制细则
1 深证 100 指数编制 (2009年 7月修订) 为了提供可交易的指数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满足 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参照巨潮指数编制方法和国际惯 例,编制深证 100 指数(包括全收益指数和纯价格指数)。 一、 选股原则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由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0只 A股 组成,按照下列原则选取。 (一)入围: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六个月,流通市值排名在 样本数 10%范围内的不受此限制); 3.非 ST、*ST 股票; 4.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无重大问题; 5.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6.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二)选样方法 成份股样本选样指标为一段时期(前 6个月)平均流通市值 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的比重。选样时先计算入围个股平均流通 市值占市场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 2: 1的权重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 2 前 100 名的股票,构成深证 100 指数初始成份股。 (三)定期调整方法 成份股的定期调整定于每年 1 月和 7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实 施,通常在前一年的 12 月和当年的 6 月的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 第一个交易日提前公布样本调整方案。 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方法是先对入围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再 按下列原则选股: 1.排名在样本数 70%范围之内的非原成份股按顺序入选; 2. 排名在样本数 130%范围之内的原成份股按顺序优先保 留; 3.每次样本股调整数量不超过样本总数的 10%。 二、计算方法 (一)基日 深证 100 指数以 200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 1000。 (二)计算公式 深证 100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编制,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 锁实时计算: 实时指数= 成份股权数)市价(成份股上一交易日收 成份股权数成份股实时成交价 ×Σ ×Σ × )( 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成份股”指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成 份股权数”为成份股的自由流通量,子项和母项的权数相同。子 3 项中的乘积为成份股的实时自由流通市值,母项中的乘积为成份 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自由流通市值,∑是指对纳入指数计算的成 份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进行汇总。 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开市后用成份股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 数,其后在交易时间内用成份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收 市后用成份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 成份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成份股暂停交 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自由流通量是上市公司实际可供交易的流通股数量,它是无 限售条件股份剔除“持股比例超过 5%的下列三类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后的流通股数量: ①国有(法 人)股东;② 战略投资者;③ 公司创建者、家族或公司高管人 员。 三、调整计算 深证 100 指数的调整计算是根据不同情况,在开市前对指数 实时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数据项分别或同时进行调整。 (一)调整成份股的范围 即调整子项和母项中∑的汇总范围,将某股票纳入(或剔除) 指数的计算,包括: 1.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 2.成份股暂停或终止上市的,从暂停或终止上市之日起, 将相应成份股从指数计算中剔除,剔除后造成的样本空缺于定期 4 调整时补足。 3.新上市股票,若前 5 个交易日平均流通市值在指数成份 股选样空间中排名位列前 10%之内,则于上市 15 个交易日之后 快速入选成份股,同时从指数中剔除市值最小的原成份股。 4.若成份股样本公司因重大违规行为(如财务报告重大造 假)而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交易的,将依据指数专家委员会的决 定将其在指数样本中及时剔除,剔除后造成的样本空缺于定期调 整时补足。 5.成份股出现收购、合并、分立等情况的,按专门规定予 以处理。 (二)调整母项中某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深证 100 指数分为全收益指数和价格指数。 对于全收益指数,当上市公司进行派息、送股、配股、转增 或其他除权情况,在除权除息日将母项中该成份股的股权登记日 收市价更新为除权参考价。除权参考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数据为准。 对于价格指数,现金分红在除息日不作除权调整,其余处理 方法同全收益指数。 (三)调整子项和母项中某成份股的权数即 A 股自由流通量 1.成份股公司进行权益分配,在送股、转增上市当日,根 据实际送股、转增数量对相应成份股的权数进行修正。成份股公 司进行增发、配股时,在其新增股份上市日对成份股权数进行修 5 正;成份股公司进行债转股、股份回购、权证行权时,在其公告 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实施修正;成份股公司实施股权分置复牌时, 根据支付对价后的自由流通量进行实时修正; 2.对成份股公司出现股改限售上市、新股发行发起人限售 期满、网下配售股解禁、定向增发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 解禁、大股东增持、大股东减持等非公司行为引起的自由流通权 数变化的,在每年的 1月、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根据上市公司最 新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中公布的持股数据进行定期集中修正。 四、深证 100 指数的发布与管理 (一) 深证 100 指数的发布 深证 100 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和发布。 深证 100 指数通过深交所实时卫星广播系统向全国发布,并 通过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和彭博(Bloomberg)等信息 商向全球发布。收市指数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和其他新闻媒体对外发布。 指 数 成 份 股 票 信 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zse.cn)、巨潮指数网站(index.cninfo.com.cn)发布。 (二) 深证 100 指数的管理 深证 100 指数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设计与管理。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指数事业部定期对成份股的代表性进行考 6 察,根据考察结果审议是否更换成份股。 深证 100 指数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未经深交所或深圳 证券信息公司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跟踪、交易该指数, 或以该指数为评价基准。 五、免责声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不承担深证 100 指数编制与发布过 程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任何单位或个 人因直接或间接使用该指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与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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