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100编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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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 100 指数编制方案
(2009年 7月修订)
为了提供可交易的指数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满足
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参照巨潮指数编制方法和国际惯
例,编制深证 100 指数(包括全收益指数和纯价格指数)。
一、 选股原则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由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0只 A股
组成,按照下列原则选取。
(一)入围标准: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六个月,流通市值排名在
样本数 10%范围内的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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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 100 指数编制
(2009年 7月修订)
为了提供可交易的指数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物,满足
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参照巨潮指数编制方法和国际惯
例,编制深证 100 指数(包括全收益指数和纯价格指数)。
一、 选股原则
深证100指数成份股由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00只 A股
组成,按照下列原则选取。
(一)入围
: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A股;
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六个月,流通市值排名在
样本数 10%范围内的不受此限制);
3.非 ST、*ST 股票;
4.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
无重大问题;
5.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6.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二)选样方法
成份股样本选样指标为一段时期(前 6个月)平均流通市值
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的比重。选样时先计算入围个股平均流通
市值占市场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再将上述指标按 2:
1的权重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
2
前 100 名的股票,构成深证 100 指数初始成份股。
(三)定期调整方法
成份股的定期调整定于每年 1 月和 7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实
施,通常在前一年的 12 月和当年的 6 月的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
第一个交易日提前公布样本调整方案。
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方法是先对入围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再
按下列原则选股:
1.排名在样本数 70%范围之内的非原成份股按顺序入选;
2. 排名在样本数 130%范围之内的原成份股按顺序优先保
留;
3.每次样本股调整数量不超过样本总数的 10%。
二、计算方法
(一)基日
深证 100 指数以 200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
1000。
(二)计算公式
深证 100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编制,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
锁实时计算:
实时指数= 成份股权数)市价(成份股上一交易日收
成份股权数成份股实时成交价
×Σ
×Σ
×
)(
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成份股”指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成
份股权数”为成份股的自由流通量,子项和母项的权数相同。子
3
项中的乘积为成份股的实时自由流通市值,母项中的乘积为成份
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自由流通市值,∑是指对纳入指数计算的成
份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进行汇总。
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开市后用成份股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
数,其后在交易时间内用成份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收
市后用成份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
成份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成份股暂停交
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自由流通量是上市公司实际可供交易的流通股数量,它是无
限售条件股份剔除“持股比例超过 5%的下列三类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后的流通股数量: ①国有(法
人)股东;② 战略投资者;③ 公司创建者、家族或公司高管人
员。
三、调整计算
深证 100 指数的调整计算是根据不同情况,在开市前对指数
实时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数据项分别或同时进行调整。
(一)调整成份股的范围
即调整子项和母项中∑的汇总范围,将某股票纳入(或剔除)
指数的计算,包括:
1.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
2.成份股暂停或终止上市的,从暂停或终止上市之日起,
将相应成份股从指数计算中剔除,剔除后造成的样本空缺于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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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补足。
3.新上市股票,若前 5 个交易日平均流通市值在指数成份
股选样空间中排名位列前 10%之内,则于上市 15 个交易日之后
快速入选成份股,同时从指数中剔除市值最小的原成份股。
4.若成份股样本公司因重大违规行为(如财务报告重大造
假)而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交易的,将依据指数专家委员会的决
定将其在指数样本中及时剔除,剔除后造成的样本空缺于定期调
整时补足。
5.成份股出现收购、合并、分立等情况的,按专门规定予
以处理。
(二)调整母项中某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深证 100 指数分为全收益指数和价格指数。
对于全收益指数,当上市公司进行派息、送股、配股、转增
或其他除权情况,在除权除息日将母项中该成份股的股权登记日
收市价更新为除权参考价。除权参考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数据为准。
对于价格指数,现金分红在除息日不作除权调整,其余处理
方法同全收益指数。
(三)调整子项和母项中某成份股的权数即 A 股自由流通量
1.成份股公司进行权益分配,在送股、转增上市当日,根
据实际送股、转增数量对相应成份股的权数进行修正。成份股公
司进行增发、配股时,在其新增股份上市日对成份股权数进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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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成份股公司进行债转股、股份回购、权证行权时,在其公告
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实施修正;成份股公司实施股权分置复牌时,
根据支付对价后的自由流通量进行实时修正;
2.对成份股公司出现股改限售上市、新股发行发起人限售
期满、网下配售股解禁、定向增发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
解禁、大股东增持、大股东减持等非公司行为引起的自由流通权
数变化的,在每年的 1月、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根据上市公司最
新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中公布的持股数据进行定期集中修正。
四、深证 100 指数的发布与管理
(一) 深证 100 指数的发布
深证 100 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和发布。
深证 100 指数通过深交所实时卫星广播系统向全国发布,并
通过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和彭博(Bloomberg)等信息
商向全球发布。收市指数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和其他新闻媒体对外发布。
指 数 成 份 股 票 信 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zse.cn)、巨潮指数网站(index.cninfo.com.cn)发布。
(二) 深证 100 指数的管理
深证 100 指数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设计与管理。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指数事业部定期对成份股的代表性进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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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根据考察结果审议是否更换成份股。
深证 100 指数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未经深交所或深圳
证券信息公司
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跟踪、交易该指数,
或以该指数为评价基准。
五、免责声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不承担深证 100 指数编制与发布过
程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任何单位或个
人因直接或间接使用该指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与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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