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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

2021-10-21 18页 doc 117KB 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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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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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Revisedat2pmonDecember25,2020.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2007-2009年)赣州市档案局(馆)编印二OO九年七月前言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汇集起来的记忆,是历史的镜子,是国家的文化财富和重要的文化资源。在人类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档案的开发利用已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们一手抓档案管理现代化,完善检索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一手抓转变职能,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查阅接待工作。近三年共接待查阅利用人员近三万人次,利用档案资料30万卷(件)册。为我市和社会各界制...
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
Revisedat2pmonDecember25,2020.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档案利用效果事例汇编(2007-2009年)赣州市档案局(馆)编印二OO九年七月前言档案是历史的真实,是汇集起来的记忆,是历史的镜子,是国家的文化财富和重要的文化资源。在人类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档案的开发利用已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们一手抓档案管理现代化,完善检索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一手抓转变职能,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查阅接待工作。近三年共接待查阅利用人员近三万人次,利用档案资料30万卷(件)册。为我市和社会各界制定、规划,实行科学决策,进行经济活动、城市建设管理,办理房地产权,山林权属界定,编史修志,落实政策以及干部调配、晋级调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开展诉讼、公证等一系列活动提供了大量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近年来档案利用工作的情况,特汇集具有代表性的档案利用工作实例,来展示我市档案利用工作成果,旨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为民服务意识,营造有利于档案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做好做实,无愧于后人。目录一落实政策,维护合法权益二档案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三确定工(年)龄,档案最具权威性四档案为凭,化解土地林权纠纷五档案推动重点工程、城市建设等经济发展六婚姻、移民等民生档案惠及千家万户七档案是编史修志、学术研究的坚强后盾八档案提供凭证,维护国家政策的权威性一落实政策,维护合法权益1、南康市唐江镇坳里村村民刘星秀,1958年参加工作,在国营林场八罗丘三管理区工作,因60年代精简回家,一直在家务农,现根据中央有关社保政策,于2008年4月10日到南康市档案馆查阅有关档案,经查县精简办全宗档案,确有其名册,为其获得低保提供了可靠证据。2、南康市龙华乡中古村曾广金在民国十八年参加革命,民国十九年牺牲,2008年3月20日其孙曾宪明前来档案馆查阅革命烈士花名册,为补助项目提供帮助。3、73岁的林冠连老人系南康市横市镇人,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在当时的横市区理发服务行业工作。2008年初,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前来市馆查阅其工作时有关档案,南康市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在工商联全宗20号案卷横市区从业人员服务行业栏内查到其名字。符合我省关于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政策,为其获得低保提供了充分的依据。4、大余籍知青周玉珍、吴悠英、钟恢英、卢圣英等曾下放在南康潭口镇,2009年6月17日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其知青下放存根,为进入社保提供依据。5、2008年9月1日,张秀兰等9人前往南康市馆查阅并复制他们在隆木、横市知青下放档案,为他们申请补助提供帮助。6、原赣县农行干部刘绍芸、薛汉蓉、邓新连三同志是一九六四年三月在赣南会计训练班学习结业由赣南分行统一分配到赣县农行工作的。一九六五年三人试用期满后,按文件规定,同意他们转正定级,并及时呈报赣县人事局,当时由于在“左”的路线影响下,没有按期批准转为国家银行干部,一九六八年下放农村劳动,一九七二年收回信用社工作,一直是大集体编制。2007年,他们要求落实政策,按期转为国家干部,县农行、劳人局、信访办等部门通过查阅县档案馆有关档案,证明刘绍芸等反映的情况属实,报经县委常委研究决定同意刘绍芸、薛汉蓉、邓新连三同志按期转正(从一九六五年四月起)享受国家干部待遇,“文革”中下放期间的工资补发按政策规定办理,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解决。7、2007年我省对参加过对越反击战、中印自卫反击战、珍宝岛之战、抗美援越、援朝、保卫西沙群岛且年满45岁的农村退役士兵及城镇失业士兵实行每月定额生活补助政策,凡申请者必须有本人参加战争证明复印件,因此不少农村退役士兵和城镇失业士兵到全南县档案馆查找相关证明材料,像陂头镇岐山村村民何高峰,家住在瑶族同胞杂居的边远山区,退伍后又长期患慢性肾病,生活极为困难,他得知有这一政策后找到全南县档案馆,县馆免费为他查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顺利办好了定期生活补助。县档案局共为像何高峰这样参加过“六次战役”的退役在农村和城镇失业士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共有80多人次。8、国家对“三年困难”时期国家机关精减的人员可享受相关生活补助的政策公布实施以来,让一些服从党的安排、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的老干部、老同志的晚年重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刘石辉同志就是其中一个,刘石辉(男)是全南龙下乡人,上世纪五十年代入党,曾任乡治保干事、宣传干事,一九六一年响应党的号召,精减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后来一直生产生活在农村。一九六六年桃江发生特大洪水,刘石辉带领村民奋力抗灾,自家房屋被冲毁,连精减证也被洪水冲走。2008年他到县民政局申请办理享受相关生活补助,被告知按上级要求须提供精减证明,办理工作一度遇到困难。后经县档案馆工作人员多次查找相关文件和材料,提供出其它有力的佐证,当年八月终于为刘石辉同志办成此事,并开始享受相关定额的生活补助。9、赖福生原籍宁都,1934年参加红军,因部队在全南与龙南交界的金盆山被打散而在全南龙下做长工,解放后长期在供销部门工作,1990年病故。因企业转制,其遗孀叶梅英一直未有遗属补助。经全南县档案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文件后,今年六月起叶梅英开始享受遗属补助。在办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六张1951年毛泽东主席、谢觉哉邀请赖福生参加国庆观礼、宴会的请柬等珍贵资料,这些资料已在《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刊载、播放。10、做好干部职工任职资料查阅服务工作,为党政机关团体的公务员工资改革做好相关工作。全南县工商局张民健同志在1992年被县里任命为主任科员,2007年开始公务员工资改革时,她一时提供不出任主任科员的准确资料而犯困,经全南县档案局工作人员查找相关文件而获满意解决。在这次公务员工资改革中,为相关人员提供近50人次任职资料的查阅服务。11、为解决个人工资待遇、工龄计算和退休等问题,2008年10月10日,章贡区农信社王宏宇来到于都县档案局查阅其1968年作为“知青”下放的档案材料,经接待人员细心查阅,王宏宇1968年作为“知青”下放的档案材料和落实政策回城的资料均有清楚记载。我局馆为其解决个人待遇问题出具了档案证明。12、近日,兴国县档案馆工作人员接待了一对夫妇。妻子翁女士原来知青下放时工龄没有计算,现已到了退休的年龄,她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其职工档案中缺少下放时的一段工龄,为此劳动部门要求她出具一份有说服力的证明,才能认定。翁女士为此心急如焚,她在丈夫的陪同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情,顶着烈日来到了县档案馆,查找相关的档案。根据她的回忆,档案馆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帮其查阅了落实政策办公室的档案,最后找到了翁女士的相关档案资料,并为其提供了原始资料复印件,出具了档案证明。这份档案关系到这对夫妇的切身利益,对他们尤为重要,找到档案后他们如释重负,感激之情溢于言表。13、2008年6月,档案利用者李某到了退休年龄准备办理退休手续,但由于赣州变动等原因,其个人档案中没有找到其所需工作时间、工种记载等,特来宁都县档案馆查阅。共查阅其中途调动的介绍信存根、劳动调配、劳动工资管理方面等档案近10卷,后查到60年代劳动局全宗档案《关于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生活补贴审批表》一卷档案中,有其参加工作时间、工种等信息,该利用者如获至宝,拿着盖有鲜红档案馆证明印章的档案复制件,李某说没想到这里真的保存了这么齐全的档案,否则其近十年的工龄就没有了。14、2008年9月,宁都县档案馆兴冲冲地来了一位村民何某,向查档人员说明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曾是县里劳动致富“冒尖户”,记得曾受到县里表彰,据说现在可享受相关待遇,特来查找相关档案凭据。查档人员调阅了公社及县政府档案,果真在县政府全宗“光荣册”中找到记录。该村民看着档案中自己的名字,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人也仿佛年轻了许多,骄傲地说:我们当时都戴了大红花呢。谢谢你们!否则,国家现在有了好政策,我都无法享受待遇。15、现行文件的开放利用,增加了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获益匪浅。会昌县某企业的一位师傅就是“红头文件”开放的受益者。他因工资待遇问题与企业产生争议,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后来,他从新闻媒体上了解到在会昌县档案馆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可以查阅劳动保障方面的文件,于是抱着一线希望前来查阅。结果如其所愿找到证据,并通过诉讼的方式,让企业真正认识到“红头文件”的作用和依法办事的严肃性,积极履行了法律义务,在企业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做出尽快、尽力补发工资的承诺。这位师傅深有感触地说:“红头文件”与人民群众见面,拉近了干群距离,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符合民情、民意、深得民心,是落实“三个代表”精神的具体体现。16、2008年8月的一天,会昌县档案馆门前响起鞭炮声,原来是前不久来档案馆查阅档案的几位人员手执锦旗来到了办公室。一进门便说:“感谢档案馆的各位同志,是你们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今天我们几位特意代表1966年定城居民下放的那批人员感谢你们。”2008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1962年至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后按国家政策规定“农转非”,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补缴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档案馆同志想方设法替前来查找档案的人员提供证明,为他们大部分人在社保局顺利地办理养老保险提供了依据。事后他们深有感触地说:“档案太重要了。几十年前的档案能保管得如此完好,多亏了档案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你们的周到服务,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我们确实感激不尽。”17、在德兴铜矿工作的邹桂喜,是建国前入伍的在会昌县工作过的老同志,但本人的干部档案里反映不出是建国前入伍的,因此离休问题较长时间无法解决。该矿派人到会昌县档案馆查到了原干部登记表,证明其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从而及时办理了离休手续。18、原会昌县畜牧场职工邹六庆,因家庭成分是工商业兼地主,1964年被单位列为地主分子而清退回家。2007年7月,邹六庆要求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信访部门到档案馆查实原始档案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邹六庆同志落实政策,收回畜牧场作退休处理。19、2007年6月,上犹县东山镇石坑村村民郭政洋80多岁高龄了冒暑到档案馆要求提供其在1954年至1970年在上犹县缝衣社工作经历的证明,档案馆通过查阅县二轻局、劳动局全宗档案证实了其所述,并出具了证明,使其按政策享受了未参保大集体工人200元/月生活补助,同年,该馆共为3000余人次未参保大集体工人出具证明3000余份,目前,该县共有510人享受到了200元/月的生活补助。档案工作服务民生得到了真正体现。20、国家出台了对原大集体上班的手工业工人发放社保补助费的政策,需要有关员工拿到在手联社工作过的证明材料来办理领款手续。原寻乌澄江手联社黄某因工作年限太长无法找到材料证明曾经在手联社工作的资料,经办理部门指点,2008年4月9日,他来到县档案局。通过档案局工作人员耐心查找二轻局1961-1962年的文书档案,终于找到黄某在手联社工作的职工名册资料,从而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每月可固定领取补助费。21、退职人员吴某、刘某因历史问题在寻乌吉潭镇退职,一直在家务农多年。因吴某的儿子听说民政局可以办理每月生活补助金,便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时,因没有可证明在吉潭镇任职资料,通过到原单位吉潭镇查找后未果,后经镇政府办理人员推荐,2008年8月26日,退职人员吴某、刘某先后随子女来县档案局查阅1949-1952年在吉潭镇工作的职工登记表。通过档案局人员耐心细致的查找,在1952年的吉潭镇员工登记表上找到了在吉潭镇工作的资料,并顺利办好了相关手续,每月可领取人民币100元补助金。二档案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1、赣劳社养[2007]11号《关于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下发后,至今南康市21个乡(镇),近千名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前来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印其工资级别批复表以及职工简历表,使这一群体得到了养老生活补助,解决了后顾之忧。2、企业职工档案助下岗职工顺利办理养老保险。2007年9月5日,安远县档案馆院内拥进一批人,经过档案馆工作人员的详细询问,原来他们都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安远县建筑公司工作过的职工,这些厂早在七八十年代末就倒闭了,他们的个人档案早已不存在。前几天接到人事劳动局的通知,拿着原来在厂工作过的证明或精减手续,可以办理养老生活保险,所以他们请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帮忙,想找到相关的个人证明。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找,由于涉及的人数多,时间跨度大,给工作人员查阅带来困难,经过近二个小时的详细翻阅,终于在人事劳动局61年至68年的精减职工花名册里把10个人的名字全部找到,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又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他们出具了档案证明,为他们参加养老保险提供了原始依据,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10多名职工手里拿着档案馆出示的凭据,满脸笑容地离开了档案馆。3、崇义县华森人造板厂利用国有转制企业档案化解了一起原职工群体上访事件。上世纪90年代,大批的国有(集体)企业破产、转制,而原企业员工的安置问题,一直是令各级政府头疼的难题。我县华森人造板公司原是县国有企业木材加工厂转制而来,2008年10月,原木材加工厂员工200多人集体到县里上访,要求为其解决生活安置的问题。华森人造板公司得知具体情况后,立即携带档案赶赴现场,并当众为每一位员工翻阅档案。原来,工厂改制员工回家后,华森人造板公司对木材加工厂的转制档案进行了即时整理,并根据转制档案为每位下岗职工办理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月给每位下岗职工发放了生活费,只是因各种原因没有即时告知职工。国有转制企业档案消除了大多数员工的误解,成功地化解了一场群体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4、2008年全南县对二轻系统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乡镇厂矿工作过的人员实行享受相关生活补助的政策,刘凤楷是广东兴宁市罗光乡人,解放前从兴宁逃荒来全南,1950年进南迳砖瓦厂做工,八十年代初企业倒闭下岗,长期靠子孙供养生活,档案馆通过查找解放前至现在对外来人口登记表和一九五四年选民登记表证实他五、六十年代的职业情况,由此为他办理享受相关生活补助提供了证明材料,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解除了后顾之忧。县馆共为像刘风楷这样的老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40多人次。5、协助全南县委解决金龙镇岗背村中滩村小组村民集体上访。今年六月,该村小组村民因1990年建虎头陂电站时成为“移民”,1991年县政府明文对该村97名农民实行“农转非”并把部分人员安排到县小叶岽林场工作。因近年林场实行转制而下岗,造成生活无着落而上访。经我局提供当年文件资料后,县民政局根据有关政策为这部分人员办理了城镇低保,平息了上访,维护了社会环境的稳定,更体现了政府实行保民生政策和关心人民疾苦不是口上说说,而是付诸实际行动。6、2007年3月,原赣州市铝制品厂谢华英已到退休年龄,但去社保局办理退休时,由于档案中第一份招工表出生年月时间被认为涂改了,章贡区社保局按照规定不予办理退休,万般无奈的谢某经人介绍来到章贡区档案馆查当年招工表,通过查档找到了原始依据,顺利解决了退休问题。7、原赣南行署农林水办公室干部王维亮1967年下放至油山垦殖场。1970年12月因“恶毒攻击党组织,不服从分配”等问题被开除送劳动教养,解除劳教后遣回福建老家。1992年以来,王多次向中央、省、地、县去信上访要求落实政策,后来经过查阅有关档案,发现原结论定性不准、处理不当,其主管部门为王恢复了公职,按退休处理。8、在企业改制中,正确划定企业职工工龄是每个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2008年7月17日,会昌县第二水泥厂职工赖荣平要求查找自己1993年的工资发放表,以此确认自己的实际工作年限。会昌县档案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从会计档案中查到了该同志的当年工资发放记录,并出具了证明和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依据档案馆出具的档案证明,赖荣平在企业改制中,顺利按国家政策规定确认了工龄,档案的提供利用,不仅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也保证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三确定工(年)龄,档案最具权威性1、下岗职工陈爱莲,2008年11月28日前来南康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制其下放知青档案,为办理退休补上工龄做好准备。随着2008年南康市对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后,先后有王春伟等近千名相关人员来馆查阅并复制其花名册及工资级别批复表等,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生活补助。2、梁华英,女,49岁,2007年10月8日在南康市馆查阅并复制其知青下放档案,为办理退休计算工龄提供依据。3、2007年10月14日朱生坤来南康市查阅并复制其知青下放存根,为计算工龄提供依据。4、安远县原二轻局职工曹述英同志2008年5月已到退休年龄,但知青工龄一直没有给他作为工龄算,因上山下乡知青年代已久,下乡档案材料已丢失,为能找到准确的依据,在2008年5月到我馆查阅,经调阅档案材料,在安远县知青办公室全宗10卷内找到了下乡时间,为解决退休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证据,使曹述英同志顺利退休得到了妥善解决。5、落办档案助退休女工工龄工资多算十年。安远县龙布林场女工刘红招1968年跟随全家下放天心镇,1978年招工回县城,按国家政策规定,下放时间算工龄。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她个人档案里缺少知青档案,下放那一段时间没算工龄,这样她的工龄将会被整整少算十年,急得她团团转,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到哪里去找她的知青档案呢?她突然想起当时回城时办手续是在“县落办”办理的,但“县落办”早已不存在,她到处打听,得知“县落办”档案全部移交到县档案馆,2009年6月5日,就急匆匆赶到县档案馆。档案馆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她当时的下放和回城情况,翻阅了十几卷县落办档案,终于在回城恢复吃商品粮名单存根中找到她全家的名字,工作人员迅速给她办理了相关手续。她高兴地说:“谢谢你们!有了你们出具的证明,我的工龄工资就能多算十年!你们的档案工作真是太重要了!”6、2008年,家住章贡区红旗大道38号3单元的徐学愚,在办理退休时,发现自己在下放时的工龄没有计算,而个人档案材料中没有有效依据,于2008年8月到赣县档案馆查阅知青办档案,提供他属下放知青的证明材料,他的下放时的工龄得以计算,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7、2008年8月,市航运公司职工罗某来到章贡区档案馆,反映其本人原系68年集体单位下放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工龄计算到下放时间。区馆经过精心查找集体单位落实政策档案后,出具了证明,使其下放时间的工龄得到了连续计算。8、多年来,会昌县档案馆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提供大量档案,帮助解决工龄计算、办理退休等实际问题,获得一致好评。县大修厂姚某为大集体正式工人,因厂里档案遗失,10多年来一直被当作临时工,2008年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为此到处奔走,希望能解决问题。2008年6月3日,姚某在信访部门和劳动部门的指引下,来县档案馆查找档案,查阅并复印了本人1984年招工文件,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解决了实际问题;原小密水泥厂临时工吴某、王某等19人,1968年因派性干扰被辞退,1981年落实政策办回城镇户口。2008年底,吴某、周某等4人因文件遗失无法办理养老保险,来县档案馆查找当年办回户口的档案,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帮助下,查阅并复制了文件,顺利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9、2007年4月15日,会昌县副食品公司一位退休人员认为本人的退休时间有出入,前来要求查阅本人档案。会昌县社保局档案人员,登录金保工程系统查看其退休时间为1985年7月,当事人认为此退休时间不对。档案员又从档案室调阅其原始档案,档案显示,该同志于1996年6月25日,由会昌县劳动局下文批准退休。针对这种情况,会昌县社保局立刻依据原始档案按程序予以修正,并为其调整了退休待遇。10、2008年6月23日,会昌县教委陈某来到档案馆,要求查阅原教育局的全宗档案,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工作人员迅速把他需要的档案从库房内提了出来,并进行了复制。当他拿到复制好的档案资料时,激动地说:“这下可好了,我的工资晋升就有希望了!”。 原来,陈某1975年中学毕业,当年就响应党的政策下乡了,1981年回城后又参加工作,因此他每次晋升工资都是以1981年参加工作时间为依据,他总觉得与其他同时下乡的同志的工资差额很大,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就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县档案馆,要求查阅有关知识青年下乡如何计算工龄方面的档案资料。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凡是在“文革”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其下乡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时间连续计算,这样,陈某的参加工作时间应该从1975年计算,而不是从1981年计算,因此,陈某就完全能够以一纸档案为凭证,到相关部门要求调整他多年不合理的工资了。11、会昌县转鼓厂工人谢家亮,1978年被招收为白鹅钨矿大集体工人,1989年调县转鼓厂工作,在调动期间,有关部门丢失了其档案,致使他的工龄等有关情况得不到认定。2007年5月,县档案馆提供了该同志的招工登记表等档案。,解决了其长期悬而未决的工龄问题。12、大吉山钨矿职工肖素英,原是会昌县采茶剧团演员,1958年入伍,1970年随夫调大吉山钨矿工作,由于该同志的档案不全,1958年-1969年的工龄无法认定,导致其拟调贵溪铜业公司受阻。2007年6月县档案馆提供了1958年的职工名册和1960年的调资批文等档案,顺利解决了肖素英同志的工龄认定和调动问题。13、将要退休的干部王某为革命工作多年到了退休年龄,因没有材料证明参加工作的时间,到了年龄办理不了退休,经他人指点,2008年6月16日,他来到寻乌县档案局。到档案局查找1950-1955年南桥公社参加革命工作的登记表,证明参加工作的年限。通过查阅并复制首次参加工作的登记表,到人事局顺利办理了退休。14、上海下放知青李某在国营企业工作多年了,因企业转制,每位员工的薪水重新核定,因少了知青下放的几年工龄,薪水也就少了。为了找到真正的工龄证明,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查找证明材料。几经周折都没有找到。知青李某听其它人说,能在下放期间的当地档案局查找到相关的材料,2008年7月22日,在半信半疑下来到寻乌县档案局。经过馆内工作人员的查找,终于在知青办1970-1974年的档案中找到了知青李某曾经下放到寻乌的材料,并顺其自然办理好了工资,找回了失去的工龄。四档案为凭,化解土地林权纠纷随着农村乡镇山林林权发证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农村山林权属纠纷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因此,通过查阅山林档案来解决山林纠纷的实例也相应增加。档案为提供山林原始资料,客观公正地为当事人双方提供合法的历史依据,为稳定农村局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近两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东坑村中心小学周边界址与周边的何姓、陈姓、钟姓村民经常发生争执,今年开学初,该校长李民剑前来南康市馆取证,查阅并复制了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制订校园规划,维护校园安静,解决纠纷提供了充分的依据。2、随着和谐社会的提倡及新农村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村民懂得和谐团结,以理服人的重要性,南康市龙岭镇向阳村八仙组村民朱升润、朱恒喜两人在2006年12月12日特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及83年山林权存根,称有此证在手心里更踏实,可避免不少纠纷,解决不少问题。3、南康市蓉江街道办事处桥口村高车组村民廖永建因其所在地正要规划开发,2006年元月9日前来市馆查阅并复制其祖父廖昌经名下房产、山岭等档案存根,为征地拆迁获得必要的补偿提供第一手资料。4、潭口镇路背村一山岭与邻村小组长期争执引起不少纠纷,今年初,该村村民陈敬书、陈元春代表村小组前来我馆查阅并复制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明确了该山岭系本组所有。5、近两年林权改革,南康市朱坊乡红心村村民刘焕怡有两处山岭未上户,为补办上户,今年初该村民特来我馆查阅并复制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补办上户提供依据。6、南康市赤土畲族乡旗山村坳头组刘姓、黄姓、廖姓、罗姓、张姓都同本村何姓村民争执一山岭权属。2006年8月31日该村主任曾鹏飞代表村委会前来我馆查阅大量53年本村土地房产证存根档案,并复制存根,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7、南康市赤土乡旗山村村民罗香平等2人,受村主任委托,代表集体处理山林权纠纷,于2006年2月22日前来市馆查阅了张福昌、张正心、罗国秩、何同安、何荣忠等人土改复查时山林档案,并复制了有关档案材料,为妥善解决这场山林纠纷提供了有力证据。8、南康市龙华乡下村埩上组村民邹义连因责任山与十八塘乡长滩村龙头组山林界线发生争执,2006年2月24日前来我馆查阅并复制了19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使一场山林界址纠纷得到平息。9、因学校规划需要,2006年2月26日,赣州经济开发区潭东镇龙井小学前来南康市馆查阅并复制有关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从而明确了学校周边界址。10、南康市镜坝镇元岭村第15小组,因白眉龙、石烂塘等山地归属权问题,组长谢光西代表集体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53年有关土地房产证存根,为解决纠纷提供了充分的依据。11、南康市唐江镇平田村窑前组与章良村因河道界址发生争执,2007年3月5日窑前组村民刘事昆、刘事稔、刘活照三人前来市馆查阅并复制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分清界址提供依据。12、南康市龙岭镇樟桥村石坳孜与龙岭向阳村大路背因李家山山林发生争执,年初,石坳孜组廖万佳等代表集体前来市馆查阅并复制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为两村解决山林纠纷提供依据,化解了矛盾。13、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茶元村一水塘(打石塘)一直以来同大塘孜曾屋有争执,2007年3月12日,该村民陈小龙特来南康市馆查阅大量有关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为解决纠纷提供第一手资料14、南康市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陈鹏,2008年12月10日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东山街办南水村老廖背组83年山林权证书存根,为土地收储利用提供帮助。15、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迳背村罗坑组廖忠载家山林,因该地搞经济开发,于2008年4月6日到南康市馆查阅并复制其土地房产证存根,进一步明确了四邻界址,为开发区的经济开发工作提供了有力证据。16、南康市横寨乡长塘村黄屋组黄学华与井头组肖福顺因山林权纠纷,于2008年4月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了有关山林权证存根,为解决这场争议提供了证据。17、南康市十八塘乡十八塘村上屋孜组张与球,与叔伯兄弟因房产权问题发生争执,2008年4月14日到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印其爷爷张贵生及其父亲张祥衡19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进一步明确了其产权,避免了一场家庭争斗。18、南康市十八塘乡合江村溪下组有一众山位于合江村上坑孜组众家山,两组因这一山岭发生争议,于2008年4月10日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其山林权证书存根,为这场争议的和平解决提供了有力证据。19、2008年5月14日,南康市龙岭镇秀峰村村干部前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了有关本村与金鸡镇石塘村交界处的山林权证书存根,从而使两村因修高速公路引起的山林纠纷得以解决。20、朱坊乡朱坊村新塘组村民严性河与堂兄严北林、严性洪因祖辈房产界址发生争执,于2008年8月30日到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印了有关房产证存根,使一场争斗得以平息。21、南康市唐江镇平田村朱才恒因山林界址发生纠纷,委托唐江法律服务所温秀锦、刘明星贰同志调查处理,于2008年5月19日到档案馆查阅并复制了其有关档案材料,为处理这场纠纷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充分发挥了档案的凭证作用。22、南康市蓉江街道叶坑村洋婆组村民杨泽鹏因一山林,与大树村张坑组发生争执。经查,该山林1953年属杨家忠所有,1983年属杨石生所有,2006年林权证又分配给了杨泽鹏所有,通过这些档案材料,使这场争执得到圆满解决。23、龙回镇九江村石坎上组赖氏在南康与赣县交界五里山边上的一山林发生权属争执,镇林管站派赖佐福于2008年6月26日前来南康市档案馆查证此山林权属档案,经查此权属归属于南康,在事实面前,对方无话可说,这充分体现了档案的凭证和依据作用。24、南康市国土资源局因调处唐西镇唐西村与黄圳村横圳组关于“马齐塘”权属纠纷,派工作人员肖同志到市档案馆查阅有关档案,经查19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证实了该塘的权属所有权,使这一纠纷和平解决。25、南康市凤岗镇长江村村民黄叶组、聂复先因一名叫“岭目弗下”的山岭与邻村洪屋发生争执,通过查聂复先父辈53年土地房产证档案,证实该岭属聂所有,顺利解决了矛盾。26、南康市唐江镇油树村13组老虎坑因一鱼塘与幸屋村发生争执,该村村民何定香、何定模在今年3月特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证明该鱼塘为何屋所有。27、因南康市浮石与大余新城交界,2008年3月21日林改办工作人员为划清林地界址搜集资料,特来我馆查阅浮石与大余交界处(田坑孜与冲锋坳)、(莲花坞与坝水坑)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明确了林地界址。28、因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南康市龙回镇半岭村半岭组肖承俊同本村小组一村民因为一名叫“松山背”的山林发生争执,2008年3月27日特来档案馆查阅并复制其自留山证书存根,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29、2008年,南康市委、市政府决定兴建一大型家具产业园,它位于南康市工业园龙岭工业西区南面,包括龙岭镇秀峰村、向阳村、新屋村、围上村及东山街道办事处的官坑村,占地500亩。2009年上半年先后有镇、村干部及村民前来查阅并复制1953年、1983年土地房产及山林权档案存根,使村与村、组与组、村民与村民之间房产、山林界址得到及时解决,为征地拆迁提供帮助,促进了社会和谐,使家具产业园的建设顺利进行。30、2007年6月26日,南康市龙岭镇龙岭村村民熊名生,因房屋界址与邻居赖华亮、赖华民发生争执。该房屋系熊名生伯父熊乐怀所有,因熊乐怀无子女,由熊名生赡养天年,并继承其遗产。经核查19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该房屋系熊乐怀所有,界址分明,避免了争执。31、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人民群众的档案意识逐渐增强,2008年8月16日,东山街道办事处东山社区第一组居民刘吉明,前来南康市档案馆查阅并复制其祖父刘本洪老屋19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如今城镇发展快,有房产证复制存根在手,老百姓心里更塌实了。32、2008年7月9日,南康市唐江镇卢屋村社区上屋坪18号居民卢同银,因新农村建设修路,同邻居发生争执,前来市档案馆查阅其父卢上德19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从而明确界址,促进了和谐,使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33、南康市唐江镇卢屋村社区居民卢圣齐因其枣子树下26号卢同随房产与邻居发生争执,特来馆查阅并复制53年唐—5—486土地房产证存根,为解决长期的纠纷提供帮助。34、安远县镇岗乡涌水村村民阳学群与同村谢中华村民,因山林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经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效,于是2007年6月调解人和双方到我馆查阅1983年镇岗乡涌水村的林权档案,在68卷中找到了林权证存根,同时找到双方林权证存根,才发现谢中华的林权证存根中没有那一片山林,而是在本人保管的林权证上做好涂改,于是调解人当提出处理意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5、三年山林纠纷,档案一朝解决。唐文富,安远县凤山乡人,与本组村民唐方科的山林交界,三年前,唐文富因砍伐木材双方为山林权属发生了纠纷,纠纷面积约为23亩。后经乡村干部查实,唐文富手持的山林管理证界限不明确,而唐方科的管业证已丢失,但他自认为是他的山林,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加上无有效的证据,协调陷入疆局,就这样这处山林权属纠纷一拖就是三年。2007年,结合林权发证工作,这处纠纷再次摆上桌面,双方同意面对历史实事,以山林档案为依据,双方同乡、村干部一道来到县档案馆,查出了当年山村管理原始依据。根据这份山林档案并结合山林现场,双方均表示愿意服从档案实事依据和现实。这样一起三年的山林纠纷一朝得到了圆满解决,这是利用档案解决山林纠纷的一个缩影。36、宅基地档案维护村民合法权益。2007年5月初,安远县修天龙公路(天心—龙布),当公路修到天心镇长布村时,从村南头修桥,在原来的老桥基础上向南扩展200米,占用一些村民的老宅基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果能拿出相关证据,证明宅基地的所有者,可以获得一定赔偿,此次修桥占地涉及到长布村十位村民的切身利益,能否获得赔偿,关键要看他们能否拿出证据证明占用的宅基地属于他们。带着这个问题,长布村十位村民来到县档案馆,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凭着多年的查档经验,工作人员很快从库房里取出第四区天心乡1953年的土地证存根,因为土地证存根的每页上清清楚楚记录着户主的姓名、宅基地座落、间数、地基四至、地基长宽尺度等信息。工作人员又根据十位村民提供的线索,依次找到他们每家的土地证存根。十位村民看到这些有力的证据,激动地说:“感谢你们把档案保管得这么好!档案真帮了我们大忙了!你们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实事!”37、2009年7月9日,家住崇义县麟潭乡沙溪村的村民刘相萌来到县档案馆,要求为其查找他的自留山林权执照。原来,早在2007年该县颁发新的林权执照时,村民刘相萌因各种原因没有到登记现场,当新的林权执照发放下来时,他对其林权证上登记的山林界址、面积等存有疑问,但苦于没有证据,一直难于确定。为了解开心中的疑惑,村民刘相萌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县档案馆,县档案馆工作人员得知其情况后,热情为其服务,最终在馆藏一九八一年的自留山林权执照上查找到了他家自留山的资料,为其解开了心中疑惑,并为其出具了证明材料,告诉了他应如何办理林权证更正,临走之时,村民刘相萌十分感谢县档案馆工作人员提供的档案服务。38、崇义县赣丰线绕城公路段目前正抓紧建设中,按照规划,需征用粮食局所属的一块土地,该块土地是上世纪原粮食局所属的农场所有,但长期以来一直为周边老百姓所蚕食。正因为如此,当征用土地时与当地老百姓发生了争执,当地群众认为土地是自已所有,要求县政府补偿,为化解这场争执,县粮食局工作人员来到了县档案馆,请求县档案馆协助,最后查找到了原农场的土地权属证明,由于档案查找及时,很快化解了这场土地争执,为赣丰线绕城公路段的顺利进展作出了积极贡献。39、家住崇义县文英乡古木村的村民黄继伟,曾经是一位多年在外务工的农民,近几年我县推行林权制度改革,于是打算回家经营自家的林地。回家后,发现自家林地多次被人砍伐,曾多次与人纠缠交涉,但因多年外出,对自家林地的界址不清楚,与人家的界址存在争执,又无法拿出合法证明,无法维护自已的合法利益,为此苦恼不已。为了化解争执,弄清自家林地的界址,保护自已的利益,于是来到了县档案馆请求帮助。县档案馆工作人员了解了他的情况后,耐心地为他提供档案查询,终于在一九八一年的自留山档案中查到了他家林地的详细情况,帮他了却了一桩心愿。40、山林权属改制工作开展以来,全南县乡镇村村民之间发生的山权纠纷200多起,其中少数山权纠纷引发村民集体上访,象龙下乡上湖村围仔村小组村民2007年冬因山权纠纷造成集体上访到县政府的事件,人数多、次数多、影响大。经我局提供县乡政府相关文件和山林转制资料后,通过县信访局法制办工作同志多次做解释工作,上访纠纷得到合理解决。在我县因山权纠纷而产生的类似事件,大约有100多起通过在我局翻阅1953年、1981年、1983年相关山权执照后按照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途径得到解决。41、石城县木兰乡东场村牛栏岗、白源头两村小组的林地争议,实质是李氏、何氏祖山权益之争,为此双方多次来馆查阅1953年及1983年山林档案资料及有相关政策,档案的完整利用为顺利调处起到决定性作用。42、石城县小松镇胜和村许某(现在蜀口村)与广昌县驿前镇边界山权争议。1983年我方未作登记,广昌方已登记发证,为此诉诸省仲裁解决,后经我局提供1953年土改时山林权属档案证明,确定我县小松镇许某祖山,争回560余亩山林。43、宋某是一名家住湖边镇横江村的农民,自1997年起,她家就与同村的另一户人家因为一块林地使用权而争执不休。就是由于没有山林权证,村里几次重新分配山林都把她家这片山地漏了,现在又有别人来和自己争夺林地的使用权,她因为此事,多次向村委会反映,都是无果而终,后她偶然听说章贡区档案馆可能会有当年政府划分山林权的档案,于是便来到区馆,通过仔细查找,终于在“林垦局1983年永久卷,第116卷”上详细地记载了这片山林的所有权是属于她家的。拿到档案复印件的宋某满意的离开了档案局。44、因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占地面积认定等问题,金星村村民郭某和罗某两户人家一直与黄金岭办事处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僵持不下,2008年6月,黄金岭办事处两名干部来到章贡区档案馆,区馆对两户人家的建房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地查找,取得了认定依据,为他们的平稳拆迁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使得拆迁户的利益得到了保证。45、山林权属纠纷一直是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2007年1月24日,于都县罗坳镇张相谋等两位同志因山林权属纠纷前来查阅1964年曹屋组与张屋组山林执照档案,经查阅,山林执照档案清楚地表明了所争执山林属于曹屋组所有,强有力的证据很快化解了村民纠纷,为和谐社会发挥了档案的作用。46、2009年元月20日,大余县吉村镇政府干部邓永红、卜明权为调解游仙村原横沼大队的山场纠纷,来档案馆查阅了1964年吉村公社山林落实表和山林证,从而明确了埂背富埠上、富埠下的山场界址,为调解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47、2009年4月10日,大余县新城镇窑下赖敏杨、赖伟春由于其村小组与另一村发生山林纠纷,2006年全县林改时其山场一直未落实到户,因此来档案馆查阅了县林权落实办1983年、1964年山林执照,1953年土地证,证明其山林权属属于其村小组所有,公正、合理、合法地解决了这起山林权属纠纷。48、2009年4月14日,大余县林盛木业公司刘明强、郭贤鸿由于林盛木业的部分山场与当地河洞乡、村交界发生权属纠纷,利用本馆1964年、1983年山林落实表和山村执照,查证了界址权属问题,从而为防止事态恶化和依法裁决提供了证明材料。49、2009年2月23日,大余县黄龙镇大龙山村书记、主任蓝善荣、谢太阳为调解村民山场纠纷,在档案馆查阅了1953年罗学忠、罗学明等村民的土地证,从而明确了其四旁界址,并调解处理好了山场纠纷。50、长期以来,原信丰县星村乡公社曾屋大队与严坑大队因一块数百亩的山林产生纠纷,双方因此乱砍滥伐、捣乱庄稼、拆房屋。2007年,县里为此派出工作组,通过查阅档案确定这块山林的权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51、在兴国县将军园至埠头公路的建设过程中,在广东韶关工作的黄先生在南外村的一处民宅于2007年被拆除。08年春节,黄先生回家过年才得知这一情况,通过多方询问才知道拆迁款被其堂兄拿走,为此与其堂兄产生纠纷。为要回这笔款项,必须要有老宅的所有权证。为此黄先生找到了档案局的工作人员,经过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的查找,终于在1950年形成的兴国县原五里亭乡的土地证存根中找到原始证明。黄先生激动的说:“感谢档案局的同志给我提供了可靠的证据。”52、“档案是个宝,解决土地纠纷离不了”,这是会昌县皮防所李某到我馆利用档案后发自内心的感慨。事情是这样的,近几年来,皮防所与右水乡健康村因为土地使用问题双方一直争论不休,真是“公说公不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因为时间长了,双方领导也已更换多人,对当时的情况了解的人也不多,双方都拿不出证据,口说无凭,双方处于僵局之中,并且矛盾还逐步升级,这样,形势对县皮防所很不利,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2007年7月15日,皮防所专门由所长亲自带队到会昌县档案馆查找证据。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档案馆人员在县政府永久卷第889、890卷中找到他们急需的征地批复、请求、国家征用土地申报表、征地和图纸等内容。拿着复制好的档案资料,他们连声说:“太感谢你们了,你们可帮了我们的大忙了”。53、会昌县筠门岭镇竹村农民朱某为自留山界与村人有纠纷,双方都遗失了自留山权属证,谁也没有足够理由说服谁。一直拖延着,影响了邻里关系又妨碍了林改工作的开展。时间拖得越长越糊涂,越难解决,终于闹到村委,请村委早日给予调解。村干部耐心地听完他们双方的辨论,想到了83年自留山档案。2007年12月23日,朱某在村干部的提醒下来到县档案馆。档案馆为其提供的山林权属证存根复印件指明了该户所属山林的面积四至。混淆的界限在此一清二楚,朱某没有想到,看一看档案比说千句道万言还管用。54、上犹县中稍乡新民村沙发村民小组农户乐有道,与崇义县龙沟乡交界地方有插花山场落木凹,出产钨砂(年产量600吨,价值约60万元)历来归中稍乡收购站收购,1986年5月,崇义县龙沟乡以在他境内为由,所产钨砂应归其收购,便设卡阻拦。双方争执不休。为弄清山场权属,中稍乡企办派人到县档案馆查阅土地证存根,查明了这块山场确属中稍乡新民村乐有道等农户的祖业,解决了收购钨砂的权属问题。55、2003年,上犹县城关乡政府为了保护东山庵(属县文物保护区)和交通安全,禁止群众放炮采石,并决定征用东山庵山下公路边一块场地建房(驻县第二建筑队),路边有三户黄姓村民称这块地是他们的祖业地,接着黄姓又有五户出面干涉,说他们也有份,有权分享征地费,农户之间发生口角,甚至械斗,此地所有权到底有几家?乡政府派人到县档案馆查阅《土地证存根》,证实此地“黄屋共有”,于是8户农民都有权分享征地费,问题得到了解决。56、上犹县平富乡两卡水林场,是1965年成立的社办企业,当时公社把向前大队向塘生产队的几处山林划给该场经营,1980年,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生产队将分成款分发给有土地证的农户,而拿不出土地证的农户没有分,没有得到分成款的农户经常到乡政府上访,要求解决分成款的问题,经过四、五年的调解,问题仍然解决不了,乡林场就派人到县档案馆查阅有关资料,最后查清了山林权属,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57、因山林界限不够清楚,北亭村村民兰某、李某连年争吵。在寻乌县档案局宣传《档案法》中了解到档案馆存有山林权证,2008年3月27日,他们来到档案局查找山权资料。结果在档案局查找到了1963年的林业“三定”山林执照证,并复印山林执照,使多年的山界纠纷案得到解决。五档案推动重点工程、城市建设等经济发展1、近年来,安远县档案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为“对接长珠闽,建设新安远”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为该县的农业开发服务。在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及社会各方面服务中,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远县适宜种植脐橙,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人民大力发展以脐橙为主的果业,通过发展果业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档案馆的同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经常加班加点工作,热忱为果农、果业开发商查阅山林权属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土地、山林权属问题,解决果农、果业开发商的后顾之忧,使果农更加放心大胆地发展果业。目前止,全县果业面积由1998年的万亩增加到2008年的32万亩,其中脐橙面积由1998年的万亩增加到2008年的28万亩。2、档案促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展。今年,崇义县人民医院的整体搬迁工程被列为全县四十五个重点工程之一,在县人民政府划拨土地后,因其中一块土地的权属问题与当地老百姓发生了争执,因一时土地产权难于确认,找不到根据,以致阻碍了整个工程建设的进展。县人民医院的同志于是来到县档案馆查找,请求县档案馆工作人员的协助,县档案馆的同志了解情况,积极帮助其查找档案,历时三天,翻阅档案近百卷,终于查找出该块土地的权属依据,为县人民医院化解了一桩土地产权纠纷,也促进该县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3、2008年,沙石镇工业园区建设征地拆迁,涉及到家住广西柳州市的胡珊英,老家沙石镇人,由于53年个人保存的土地证遗失,赣县档案馆提供53年土地房产证存根原始材料复印件,征地拆迁费用如数领取。4、于都县林业改革于2005年6月1日开始,于2007年11月20日经省、市林改办验收合格。在历时两年半的时间里,县档案馆为全县23个乡镇、351个行政村查阅了上千次的档案,其中包括1983年集体山林执照,农户自留山使用证,1964年集体山林执照,1953年的土地证、山林证,出具了近万份档案证明材料,为全县林业改革铺平了道路,创造了有利条件。档案局(馆)的查档服务成为全县林业改革的奠基石。5、2005—2007年,信丰县林业改革工作,出现许许多多山林纠纷,县档案馆为林业部门提供大量的土改和林权档案,共查阅了2180卷,复印1012卷,使林改得以顺利完成。6、信丰县大桥镇认为大桥煤矿建矿时未办理征地手续,便在矿区施工采煤,严重影响了该矿的生产秩序,该矿将问题反映到省煤矿厅仍得不到解决。后来找到该矿筹建、征地时形成的所有档案材料,问题才得到解决,从而避免了6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7、2008年,兴国县正在进行一江两岸,体育中心,文化广场等几个重大工程建设。在整个房屋拆迁过程中,县档案局为和睦,坝南,南外等村村民查找了原五里亭乡的大量的房产档案。为保证政府的重大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8、林权制度改革之初,兴国县档案局主动加强与林业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共接待查找林权档案的人次达500多人次,利用档案510多卷。复印9000多页,开据证明360份,为化解林权纠纷,保证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翔实的档案资料。9、2007年石城县横江镇居民刘世禄向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县信访局、司法局,横江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要求确认其父刘瑞清解放前自建房屋所有权。市县有关部门及县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档案局全力配合,在较短时间提供1953年房产档案、1953年元月份公店登记、四类分子登记等大量历史档案,明确该宗房产于1953年归石城县人民政府所有,并租给第四区公委。档案的完整提供了有力的历史依据,不仅使上访者心中明了原委,疏通了干群关系,而且有力保护了(占地亩)一宗较大的国有房地产,做到息访宁事。10、为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党委政府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各项任务的重中之重。2007年3月,一外地公司欲在会昌县九二工业园区投资建厂,在来会昌考察期间,急于了解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会昌县档案馆工作人员知此信息后,主动热情将在九二工业园区投资建设一系列优惠政策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供给该公司考察人员,他们详细翻阅这些投资优惠政策档案后,进一步坚定了投资的信心,并很快签订了投资意向书。11、会昌县档案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好机关效能牌,紧紧围绕“三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创优发展环境,以良好的效能和作风增强发展信心,以优化政务和服务环境为突破口,狠抓档案利用服务工作,为企业、为外商、为群众排忧解难。会昌中泰华友高科技生物园区项目,是由中泰华威集团投资建设,以生产高科技生物环保产品为主的现代企业园区,园区项目坐落于会昌县麻州镇九州村,项目建设总用地规模为6000亩,投资规模40多亿人民币,2009年5月,第一期征地拆迁和用地规划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会昌县档案局主动为园区指挥部提供了九州村53年土地证和81、83年山林执照,有效地杜绝了征地纠纷的发生,真正做到依法征地、文明征地、和谐征地,切实把“亲商、安商、富商”政策落到实处,全力打造优质的外商投资环境。六婚姻、移民等民生档案惠及千家万户最近几年,中央对社会民生保障越来越重视,出台了政策,对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的乡镇企业人员、大集体小集体人员中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进行了固定补助。全市各级档案馆围绕中心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为全市“保民生”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1、安远县欣山镇陈某的前妻李某是四川人,早在三年前抛下他和孩子离家出走后一直杳无音讯,陈某见此也死了心。后经别人介绍陈某结识了唐某,两人感情发展很好,决定结婚。可陈某首先必须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方能再婚。于是他经别人介绍来到了安远县档案馆,查找到了他的结婚申请书。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离婚。陈某与李某实际分居已达3年以上,法院据此判决陈某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陈某与唐某组织了新的家庭。2、崇义县档案局利用移民档案为一村民是否是移民身份作出界定,化解了一桩历经数年的信访案件。2009年4月23日,崇义县档案馆的业务人员携带档案资料,协同县移民办的同志一起来到横水镇水口村村民陈太章家中,向他展示档案记载情况。原来,村民陈太章认为自已一家应该享受到移民补偿,近几年来,因对身份存在疑惑多次前往县移民办未果而频频四处上访,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移民办的同志虽多次解释,但因拿不出原始档案而无法让他信服,县档案馆了解情况后,积极提供协助,几经周折,终于从移民档案中查找到有关的资料,为村民陈太章一家界定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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