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2023年教师法心得体会2023_《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

2023年教师法心得体会2023_《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

2023-05-22 8页 doc 15KB 30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回忆是个旧美人

希望能分享很多有用的资料给大家

举报
2023年教师法心得体会2023_《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2023年教师法心得体会2023_《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全文(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养的老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其次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化机构中特地从事教化教学工作的老师。第三条老师是履行教化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当教书育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的使命。老师应当忠诚于...
2023年教师法心得体会2023_《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
2023年教师法体会2023_《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全文(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养的老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其次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化机构中特地从事教化教学工作的老师。第三条老师是履行教化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当教育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的使命。老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化事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加强老师的思想政治教化和业务,改善老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敬重老师。第五条国务院教化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老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老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化机构依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化管理工作。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老师节。其次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老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化教学活动,开展教化教学改革和试验;(二)从事科学探讨、学术沟通,参与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看法;(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果;(四)按时获得工资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体假;(五)对学校教化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化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学校的民主和理;(六)参与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八条老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化方针,遵守规章,执行学校的教学安排,履行老师聘约,完成教化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化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化,法制教化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化,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切、爱惜全体学生,敬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扰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指责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化教学业务水平。第九条为保障老师完成教化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化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供应符合国家平安的教化教学设施和设备;(二)供应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化教学用品;(三)对老师在教化教学、科学探讨中的创建性工作给以激励和帮助;(四)支持老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扰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三章资格和任用第十条国家实行老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宪法和法律,酷爱教化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老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化教学实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老师资格。第十一条取得老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老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老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老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老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高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老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老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高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学生实习指导老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化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老师资格,应当具备探讨生或者得高校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化老师资格,应当根据成人教化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老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老师资格,必需通过国家老师资格考试。国家老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化机构中任教的老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化行政部门规定老师资格过渡方法。第十三条中小学生老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老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一般高等学校的老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化行政部门或者得由其托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老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老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老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惩罚的,不能取得老师资格;已经取得老师资格的,丢失老师资格。第十五条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化教学工作。国家激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得职业学校任教。第十六条国家实行老师职务制度,详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化机构应当逐步实行老师聘任制。老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同等的原则,由学校和老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老师聘任制的步骤、方法由国务院教化行政部门规定。第四章培育和培训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化,并实行措施,激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老师进修学校担当培训中小学老师的任务。非师范学校应当担当培育和培训中小学老师的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化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老师培训规划,对老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其次十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老师的社会调查和实会实践供应便利,赐予帮助。其次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为少数民族地我和边远贫困地培育、培训老师。第五章考核其次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化机构应当对老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看法和工作成果进行考核。教化行政部门对老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其次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精确,充分听取老师本人、其他老师以及学生的看法。其次十四条老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第六章待遇其次十五条老师的平均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详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其次十六条中小学生老师和职业学校老师享受教龄的津贴和其他津贴,详细方法由国务教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其次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化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其次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老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实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老师解决住房供应便利。其次十九条老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老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支配老师进行养息。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老师的医疗供应便利。第三十条老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化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老师的退休金比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化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老师的退休金比例。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老师同工同酬,详细方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规定。第三十二条社会力气所办学校的老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第七章嘉奖第三十三条老师在教化教学、培育人才、科学探讨、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果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嘉奖。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老师,应当予以表彰、嘉奖。对有重大贡献的老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第三十四条国家支持和激励社会组织或者得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嘉奖老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老师进行嘉奖。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羞辱、殴打老师的,依据不怜悯况,分别赐予行政处分或者得行政惩罚;造成损害原,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老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得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可以依据详细状况赐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老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分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老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化机构或者教化行政部门赐予行政处分或者得解聘:(一)有意不完成教化教学任务给教化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化不改的;(三)品德不良、羞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老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老师工资或者侵扰老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化的经费,严峻阻碍教化教学工作,拖欠老师工资,损害老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干脆责任人员赐予行政处分;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分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老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化机构侵扰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化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化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老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扰其依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化、一般初等教化、一般中等教化、职业教化、一般高等教化以及特别教化、成人教化的学校。(二)其他教化机权,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化机构等。(三)中小学老师,是指幼儿园、特别教化机构、一般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化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化机构的老师。第四十一条学校和其他教化机构中的教化教学协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老师和教化教学协助人员,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校的老师和教化教学协助人员,由中心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第四十二条外籍老师的聘任办由国务院教化行政部门规定。第四十三条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文档为【2023年教师法心得体会2023_《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