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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四篇

2022-10-19 3页 doc 13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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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四篇篇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使用年限建筑使用性质工程设计等级用地面积(m2)结构类型工程造价(万元)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Jk*BIJ¥M项目负责人ma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公章)年月日类别序号工程项目保修期限保修单位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年房屋建筑二地基基础和主...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四篇
篇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使用年限建筑使用性质工程设计等级用地面积(m2)结构类型工程造价(万元)建筑层数(地上/地下)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Jk*BIJ¥M项目负责人ma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公章)年月日类别序号工程项目保修期限保修单位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年房屋建筑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年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的渗漏年四建筑装饰装修年五建筑电气年六建筑给水排水年供热与供冷系统年采暖期、供冷期七通风与空调年八电梯年九约定的其它内容年施工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说明: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2、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及合同的约定。3、房屋建筑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4、市政基础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保修记录保修内容:保修完成情况:建设单位(签字):施工单位(签字):年月日保修内容:保修完成情况:建设单位(签字):施工单位(签字):年月日保修内容:保修完成情况:建设单位(签字):施工单位(签字):年月日保修内容:保修完成情况:建设单位(签字):施工单位(签字):年月日篇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中水管道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其它项目保修期限双方约定如下:承包方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保修期从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计算。二、质量保修责任1、施工单位承诺和双方约定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应在接到发包方保修后7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3、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承包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或造成事故者承担。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方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1)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3)因设施管理单位自行改动的结构、设施设备等项目。三、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四、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标志、标线等工程,按照国务院第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本工程施工内容保修期均为壹年。五、本保修书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保修书一式两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篇三: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次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⑴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⑵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期壹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它双方约定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发,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限满。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篇四: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造价保修金%保修期限责任人保修内容:保修期结束质量监督意见:质量监督员:XX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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