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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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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mdash...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目录1总则......................................................................12方案设计...................................................................22.1一般要求...............................................................22.2设计说明书.............................................................22.3设计图纸...............................................................63初步设计...................................................................83.1一般要求...............................................................83.2设计总说明.............................................................83.3总平面.................................................................93.4建筑..................................................................113.5结构..................................................................143.6建筑电气..............................................................173.7给水排水..............................................................203.8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243.9热能动力..............................................................263.10概算.................................................................284施工图设计................................................................304.1一般要求..............................................................304.2总平面................................................................304.3建筑..................................................................324.4结构..................................................................364.5建筑电气..............................................................434.6给水排水..............................................................464.7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04.8热能动力..............................................................534.9预算..................................................................575专项设计..................................................................585.1建筑幕墙..............................................................585.2基坑工程..............................................................615.3建筑智能化............................................................645.4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69条文说明....................................................................74-1-1总则1.0.1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1.0.2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1.0.3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1.0.4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1.0.5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方案审批或报批的需要。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报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关规定。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应满足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注: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1.0.6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所应用图集的名称。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1.0.7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1.0.8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按本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1.0.9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当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时,应分专业出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1.0.10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1.0.11当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项目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时,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提出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专项设计单位应依据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以及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并对设计内容负责。1.0.12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中宜在方案阶段进行“技术策划”,其深度应符合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预制构件生产之前应进行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详图设计。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对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行会签,确保其荷载、连接以及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均符合主体结构设计的要求。-2-2方案设计2.1一般要求2.1.1方案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2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2.1.3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2.2设计说明书2.2.1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3-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2.2.2总平面设计说明。1概述场地区位、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及地质地貌特征,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防火设计、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2说明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2.2.3建筑设计说明。1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2建筑与城市空间关系、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平面和剖面关系、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析(如日照、通风、采光)、及立面主要材质色彩等;3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内部交通组织,包括各种出入口,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等垂直交通运输设施的布置;4建筑防火设计,包括总体消防、建筑单体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设计原则;5无障碍设计简要说明;6当建筑在声学、建筑光学、建筑安全防护与维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应作相应说明;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及建筑分类;3)概述建筑节能设计及围护结构节能措施。8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2)项目绿色建筑设计的目标和定位;3)概述绿色设计的主要策略。9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2)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目标和定位;3)概述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主要技术措施。2.2.4结构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2设计依据。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自然条件:风荷载、雪荷载、抗震设防烈度等,有条件时简述工程地质概况;3)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书面要求;4)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场地岩土工程初勘报告。-4-3建筑分类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主要结构的抗震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级,有条件时说明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4上部结构及地下室结构方案。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概述,上部及地下室结构布置说明(必要时附简图或结构方案比选);3)阐述设计中拟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及新工艺等,简要说明关键技术问的解决,包括分析方法(必要时说明拟采用的进行结构分析的软件名称)及构造措施或试验方法;4)特殊结构宜进行方案可行性论述。5基础方案。有条件时阐述基础选型及持力层,必要时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影响等。6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砌体材料、其他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铸钢件、成品支座、消能或减震产品等)的说明等。7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是否需进行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8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与结构有关的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9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结构设计专门内容。2.2.5建筑电气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2本工程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3变、配、发电系统。1)负荷级别以及总负荷估算容量;2)电源,城市电网拟提供电源的电压等级、回路数、容量;3)拟设置的变、配、发电站数量和位置设置原则;4)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型式、电压等级,容量。4智能化设计。1)智能化各系统配置内容;2)智能化各系统对城市公用设施的需求。5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6绿色建筑电气设计。7建筑电气专项设计。8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电气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设计专门内容。2.2.6给水排水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2本工程设置的建筑给水排水系统。3给水。1)水源情况简述(包括自备水源及城镇给水管网);2)给水系统:简述系统供水方式;估算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5-3)热水系统:简述热源,供应范围及系统供应方式;集中热水供应估算耗热量(系统及设计小时耗热量和设计小时热水量);4)中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及用途。5)循环冷却水系统、重复用水系统及采取的其他节水、节能减排采取的措施;6)管道直饮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方法等。7)其他给水系统(如非传统水源)的简介。4消防。1)消防水源情况简述(城镇给水管网、自备水源等);2)消防系统:简述消防系统种类,水消防系统供水方式,消防水箱、水池等容积,消防泵房的设置等;3)消防用水量(设计流量、一次灭火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4)其他灭火系统、设施的设计要求等。5排水。1)排水体制(室内污、废水的排水合流或分流,室外生活排水和雨水的合流或分流),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2)给出雨水系统重现期等主要设计参数,估算污废水排水量、雨水量等;3)生活排水、雨水系统设计说明,雨水控制与综合利用设计说明;4)污、废水的处理方法。6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7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给排水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设计专门内容。8需要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的系统。9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2.2.7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及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范围;2供暖、空气调节的室内外设计参数及设计标准;3冷、热负荷的估算数据;4供暖热源的选择及其参数;5空气调节的冷源、热源选择及其参数;6供暖、空气调节的系统形式,简述控制方式;7通风系统简述;8防排烟系统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简述;9节能设计要点;10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11当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设计专门内容。12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13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2.2.8热能动力设计说明。1供热。1)简述热源概况及供热范围;2)供热方式及供热参数;-6-3)供热负荷;4)锅炉房及场区面积、区域供热时的换热站的面积;5)热力管道的布置及敷设方式;6)水源、水质、水压要求。2燃料供应。1)燃料来源、种类及性能要求;2)燃料供应范围;3)燃料消耗量;4)燃料供应方式;5)废气排放、灰渣储存及运输方式。3其它动力站房。1)站房内容、性质;2)站房的面积及位置;3)简述工艺系统形式;4)用量。4节能、环保、消防及安全措施。5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2.2.9投资估算文件一般由编制说明、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组成。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1)项目概况;2)编制依据;3)编制方法;4)编制范围(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与费用);5)其他必要说明的问题。2总投资估算表。总投资估算表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组成。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编制内容可参照第3.10节有关概算文件的规定。3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单项工程综合估算表,由各单项工程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专业的单位工程费用估算内容组成。编制内容可参照第3.10节和第4.9节有关建筑工程概、预算文件的规定。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应根据各地发布的装配式建筑定额进行编制。2.3设计图纸2.3.1总平面设计图纸。1场地的区域位置;2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7-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地性质或建筑性质、层数等,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与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之间的距离;5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设计标高,以及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7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及停车泊位数量等)、消防分析、地形分析、竖向设计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2.3.2建筑设计图纸。1平面图。1)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及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柱网、承重墙位置和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2)各主要使用房间的名称;3)各层楼地面标高、屋面标高;4)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5)首层平面图应标明剖切线位置和编号,并应标示指北针;6)必要时绘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内布置;7)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2立面图。1)体现建筑造型的特点,选择绘制有代表性的立面;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点的标高、主体建筑的总高度;3)当与相邻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关系时,应绘制相邻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图;4)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3剖面图。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比较复杂的部位;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建筑的总高度;3)当遇有高度控制时,标明建筑最高点的标高;4)剖面编号、比例或比例尺。4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以上有关图纸应示意对应的绿色建筑设计内容。5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以上有关图纸应表达装配式建筑设计有关内容。(如平面中应表达装配技术使用部位、范围及采用的材料与构造方法,预制墙板的组合关系;预制墙板组合图、叠合楼板组合图等)。2.3.3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当项目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时提供)。1主要设备平面布置图及主要设备表;2工艺系统流程图;3工艺管网平面布置图。-8-3初步设计3.1一般要求3.1.1初步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等,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项内容;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3主要设备或材料表;4工程概算书;5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6概算书(应单独成册)。3.2设计总说明3.2.1工程设计依据。1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如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立项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4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5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3.2.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1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2分期建设的情况;3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3.2.3总指标。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2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3.2.4设计要点综述。1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6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简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9-3.2.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1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或高温水、燃料及充电桩等供应的协作问题;2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3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4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的因素;5明确需要进行专项研究的内容。注: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3.3总平面3.3.1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3.3.2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建筑退让各类控制线距离、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标准、高压走廊、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3)本工程地形图编制单位、日期,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2场地概述。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落实到乡镇区一级)(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范围、高度,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地貌特征);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地形、植被等)、拆除的情况;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不利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地下水位标高与其他地质灾害。3总平面布置。1)说明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说明如何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要求。2)说明功能分区、远近期结合、预留发展用地的设想;3)说明建筑空间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4)说明环境景观和绿地布置及其功能性、观赏性等;5)说明无障碍设施的布置。4竖向设计。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最高洪水位、最-10-高潮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2)说明如何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收集利用及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石方工程量;4)防灾措施,如针对洪水、內涝、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陷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5交通组织。1)说明与城市道路的关系。2)说明基地人流和车流的组织、路网结构、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3)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4)说明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表3.3.2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hm22总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部分应分列,不同功能性质部分应分列3建筑基底总面积hm24道路广场总面积hm2含停车场面积5绿地总面积hm2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6容积率(2)/(1)7建筑密度%(3)/(1)8绿地率%(5)/(1)9机动车停车泊位数辆室内、外应分列10非机动车停放数量辆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2计算容积率时,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积。7室外工程主要材料。3.3.3设计图纸。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2总平面图。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与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11-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3竖向布置图。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2)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如道路出入口);3)保留的地形、地物;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层数,有严格限制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7)指北针;8)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增加绘制交通、日照、土方图等,也可图纸合并。3.4建筑3.4.1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3.4.2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项目批复文件、审查意见等的名称和文号。2设计概述。1)表述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震基本烈度、主要结构选型、人防类别、面积和防护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等;2)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3)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4)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5)建筑防火设计,包括总体消防、建筑单体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宽度计算和防火构造等;6)无障碍设计,包括基地总体上、建筑单体内的各种无障碍设施要求等;7)人防设计,包括人防面积、设置部位、人防类别、防护等级、防护单元数量等;8)当建筑在声学、建筑光学、建筑安全防护与维护、电磁波屏蔽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9)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工程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12-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10)简述建筑的外立面用料及色彩、屋面构造及用料、内部装修使用的主要或特殊建筑材料。11)对具有特殊防护要求的门窗作必要的说明。3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综合说明。表3.4.2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项目名称备注编号建筑总面积地上、地下另外分列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总高地上、地下分列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震基本烈度主要结构选型人防类别和防护等级说明平、战时功能地下室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建筑构造及装修墙体地面楼面屋面天窗门窗顶棚内墙面外墙面注:建筑构造及装修项目可随工程内容增减。4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5幕墙工程和金属、玻璃和膜结构等特殊屋面工程(说明节能、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防水、防火、防护、隔声的设计要求、饰面材质色彩、涂层等主要的技术要求)及其它需要专项设计、制作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6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建筑分类及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限值;3)简述建筑的节能设计,确定体型系数(按不同气候区要求)、窗墙比、屋顶透光部分比等主要参数,明确屋面、外墙(非透光幕墙)、外窗(透光幕墙)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及节能构造措施。8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1)设计依据;2)绿色建筑设计的目标和定位;3)评价与建筑专业相关的绿色建筑技术选项及相应的指标、做法说明;-13-4)简述相关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措施。9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和内装专项说明。1)设计依据;2)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特点和定位;3)装配式建筑评价与建筑专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技术选项;4)简述相关装配式建筑设计相关的技术措施。3.4.3设计图纸。1平面图。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注明各空间的名称和门窗编号,住宅标注套型内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空间的使用面积;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面积以及安全疏散的内容,宜单独成图;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6)首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7)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8)图纸名称、比例。2立面图。应选择绘制主要立面,立面图上应标明:1)两端的轴线和编号;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消防救援窗)、幕墙、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处主要标高或高度;4)主要可见部位的饰面用料;5)图纸名称、比例。3剖面图。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地绘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并应表示:1)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2)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篷、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3)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建筑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它必需的尺寸等;4)图纸名称、比例。4根据需要绘制局部的平面放大图或节点详图。5对于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6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以上有关图纸应表示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14-7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设计图纸应表示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如在平面图中用不同图例注明采用预制构件(柱、剪力墙、围护墙体、凸窗等)位置,立面图中预制构件板块的立面示意及拼缝的位置;表达预制外墙防水、保温、隔声、防火的典型构造大样和建筑构筑配件安装、以及卫生间等有水房间的地板、墙体防水节点大样等。3.5结构3.5.1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3.5.2设计说明书。1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工程分区,主要功能;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2设计依据。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冻土深度,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包括地震加速度值)等;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7)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8)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3建筑分类等级。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3)建筑桩基设计等级4)建筑抗震设防类别;5)主体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6)地下室防水等级;7)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8)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9)湿陷性黄土场地建筑物分类;10)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4主要荷载(作用)取值。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2)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3)雪荷载(必要时提供积雪分布系数等);4)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等);-15-5)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6)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5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说明;对于复杂结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判定是否为超限工程。3)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技术的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4)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应明确抗浮措施;5)结构特殊施工措施、施工要求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6地基基础设计。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和承载力特征值(或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登记和类型,膨胀土地基的膨缩等级,抗浮设防水位特殊地质条件(如溶洞)等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2)基础选型说明;3)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情况;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承台埋深;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处理要求;4)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5)必要时应说明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道路等的影响和保护措施;6)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7结构分析。1)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复杂结构或重要建筑应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必要时附计算模型简图;3)列出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可以采用图表方式表示;对计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说明,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结构超限情况判定。8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预制构件连接材料、密封材料、特殊材料等。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铸钢件、成品支座、消能减震器、高强螺栓等)的说明等。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必要时应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2)进一步的地质勘察要求、试桩要求等;3)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4)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其他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10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1)绿色建筑设计目标;2)按设计星级所有控制项、评分项及加分项的要求,阐述采用的各项措施。11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增加以下内容。-16-1)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目标及结构技术总述;2)预制构件分布情况说明;预制构件技术相关说明,包括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筋保护层等;结构典型连接方式(包括结构受力构件和非受力构件等连接);施工、吊装、临时支撑等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3)对预制构件脱模、翻转等要求3.5.3设计图纸。1基础平面图及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2主要楼层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的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结构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的结构或构件,可采用立面图、剖面图、轴测图等方法表示;3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支座示意图;4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应在相应平面图中表示。3.5.4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1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建筑分类等级、主要荷载(作用)取值、结构选型、布置和材料。2结构超限类型和程度判别。3抗震性能目标:明确抗震性能等级,确定关键构件、普通构件和耗能构件,提出各类构件对应的性能水准;确定结构在多遇地震(小震)、设防烈度地震(中震)和罕遇地震(大震)下的层间位移角限值;应列表表示各类构件在小震、中震和大震下的具体性能水准。4有性能设计时,明确结构限值指标:对与有关规范限值不一致的取值应加以说明。5结构计算文件:应包括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包括楼板假定)、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等;应有对应结构限值指标的各种计算结果,计算结果宜以曲线或表格形式表达。6静力弹性分析:应给出两种不同软件的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主要控制性结果;采用等效弹性法进行中、大震结构分析时,应明确对应的等效阻尼比、特征周期、连梁刚度折减系数、分项系数、内力调整系数等。7弹性时程分析:给出输入的双向或三向地震波时程、峰值加速度、天然波站台名称,并应将地震波转换成反应谱与规范反应谱进行比较;计算结果应整理成曲线,并应将弹性时程分析结果与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并按规范规定确认其合理性和有效性。8静力弹塑性分析:应说明分析方法、加载模式、塑性铰定义,给出能力谱和需求谱及性能点,给出中、大震下的等效阻尼比、层间位移角曲线、层剪力曲线、各类构件的出铰位置、状态及出铰顺序并加以分析。9弹塑性时程分析:说明分析方法、本构关系、层间位移角曲线、层剪力曲线、各类构件的损伤位置及状态及损伤顺序并加以分析。应将弹塑性时程分析与对应的弹性时程分析结果进行对比,找出薄弱层及薄弱部位。10楼板应力分析:对楼板不连续或竖向构件不连续等特殊情况,给出大震下的楼板应力分析结果,验算楼板受剪承载力。11关键节点、特殊构件及特殊作用工况下的计算分析。12大跨空间结构的稳定分析,必要时进行大震下考虑几何和材料双非线性的弹塑性分析。13超长结构必要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给出考虑行波效应的多点多维地震波输入的分析比较。-17-14必要时,给出高层和大跨空间结构连续倒塌分析、徐变分析和施工模拟分析。15结构抗震加强措施及超限论证结论。3.5.5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荷载作用统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的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3.6建筑电气3.6.1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3.6.2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的建设地点、自然环境、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结构类型等;2)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3)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2设计范围。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二次装修电气设计、照明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等相关专项设计,以及其它工艺设计的分工与分工界面;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3变、配、发电系统。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停机方式及与城市电网关系;4)高、低压配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及型式,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6)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容量、负载率;7)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8)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9)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10)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后的结果;11)谐波:说明谐波状况及治理措施。-18-4配电系统。1)供电方式;2)供配电线路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类别;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5照明系统。1)照明种类及主要场所照度标准、照明功率密度值等指标;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4)对有二次装修照明和照明专项设计的场所,应说明照明配电箱设计原则、容量及供电要求。6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1)拟采用的电气节能和环保措施;2)表述电气节能、环保产品的选用情况。7绿色建筑电气设计。1)绿色建筑电气设计概况;2)建筑电气节能与能源利用设计内容;3)建筑电气室内环境质量设计内容;4)建筑电气运营管理设计内容。8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1)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概况;2)建筑电气设备、管线及附件等在预制构件中的敷设方式及处理原则;3)电气专业在预制构件中预留空洞、沟槽、预埋管线等布置的设计原则;9防雷。1)确定建筑物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防雷击电磁脉冲等的措施;3)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当采用装配式时应说明引下线的设置方式及确保有效接地所采用的措施。10接地及安全措施。1)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2)等电位设置要求;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11电气消防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①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设置的方式、要求和系统组成;②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③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19-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①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②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3)防火门监控系统①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②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①按建筑性质确定系统形式及系统组成;②确定消防控制室的位置;③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设置原则;④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⑤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设置要求;⑥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⑦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⑧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⑨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5)消防应急广播。①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声学等级及指标要求;②确定广播分区原则和扬声器设置原则;③确定系统音源类型、系统结构及传输方式;④确定消防应急广播联动方式;⑤确定系统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12智能化设计。1)智能化设计概况;2)智能化各系统的系统形式及其系统组成;3)智能化各系统的主机房、控制室位置;4)智能化各系统的布线方案;5)智能化各系统的点位配置标准;6)智能化各系统的供电、防雷及接地等要求;7)智能化各系统与其它专业设计的分工界面、接口条件。13机房工程。1)确定智能化机房的位置、面积及通信接入要求;2)当智能化机房有特殊荷载设备时,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结构荷载要求;3)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空调形式及机房环境要求;4)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给水、排水及消防要求;5)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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