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嘉语办〔2010〕1号
转发省语委办《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
现将省语委办《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文件规定予以落实,并于6月10日前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联系人:徐志祥,联系电话:82086361,邮箱:sjwjjc@126.com。
附件一:嘉兴市上报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测试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省语委办《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嘉语办〔2010〕1号
转发省语委办《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
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
现将省语委办《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文件规定予以落实,并于6月10日前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联系人:徐志祥,联系电话:82086361,邮箱:sjwjjc@126.com。
附件一:嘉兴市上报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测试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省语委办《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转发 语言文字 表彰 通知
抄送:省语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嘉兴教育学院。 共印6份
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印发
附件1:
嘉兴市上报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测试员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优秀测试员
嘉善县
1
平湖市
1
海盐县
1
海宁市
1
1
桐乡市
1
1
南湖区
1
1
秀洲区
1
市属
1
1
全市总名额
1
8
3
附件2
省语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办公室,省属高校: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省语委办公室决定表彰一批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测试员。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16个,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100名,优秀测试员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省内语委系统各单位(部门)。
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省内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干部、职工。
优秀测试员的评选对象为国家级或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三、评选条件
(一)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应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按照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推普宣传、示范校创建、社会用语用字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生活作出显著成绩。
(二)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是: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进取,为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而不懈努力,从事语言文字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重视本单位、本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对本单位、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突出贡献;
2. 高质量地完成本单位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语言文字工作有创新,有经验,取得突出成绩;
3. 大力宣传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努力推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省优秀测试员的条件是: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爱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培训积极主动,测试工作公平公正,测试
把握准确,从事测试工作二年以上。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测试员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做好本区域内的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规定程序与名额分配报省语委办公室。省属高校申报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可由二级学院(处室部门)采取自荐的方式,填写《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经学校推荐同意后,报送省语委办公室。省属高校申报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测试员,由学校推荐并报省语委办公室。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民主评选。推荐上报前,各市应将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测试员在其所在地语言文字系统进行公示。
五、申报材料
(一)开展语言文字系统评选表彰工作
(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浙江省语言文字先进个人、优秀测试员申报表》(表样见附件2、3)。
请各市于2010年6月15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稿发到省语委办公室邮箱:zjsywb@126.com。纸质材料请寄送到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语管处,联系人:朱丹,联系电话:0571—88008959。
附件:1.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测试员申报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申报表
所 在 市
申 报 单 位 (盖章)
填 表 时 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请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
,
写要清晰、工整。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主要事迹只填写简要事迹,详细事迹材料应作为附件。
四、“上级单位意见”一栏,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由高等学校填写;其他机构由当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填写。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请留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保证随时联系畅通。
申报单位
单位性质
公办/民办
单位地域分布
城市/县镇/农村
地 址
市 县(市、区) 镇(乡)
邮 编
单位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近五
年来
曾获
主要
荣誉
称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主要事迹(不超过1000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
个人、优秀测试员申报表
所 在 市
工 作 单 位 (盖章)
姓 名
申 报 奖 项
申 报 时 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语龄”指专、兼职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时间,申报优秀测试员则填写取得省级或国家级测试员证书时间。
五、“特殊说明”指是否普通话水平测试视导员、测试员或普通话水平等级。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语龄
学历
学位
工作
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级 别
特殊 说明
通信
地址
邮编
电话
个
人
简
历
时间
所在单位
从事工作
备注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
奖励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先进事迹(不超过1000字)
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级语言文字工作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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