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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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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篇一:工资总额预算评价报告 工资总额预算评价报告按照 *****要求,公司组织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认真开 展了 2010 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清算评价工作,现报告 如下: 一、积极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2009 年起,开始工资总额预算试点,按照上级要求,结 合公司发展战略,编制预算,上报集团审批,并严格执行。健 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加强 成本控制和工资调控,调整内部收入分配水平,建立健全工资 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2010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2...
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篇一:工资总额预算评价报告 工资总额预算评价报告按照 *****要求,公司组织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认真开 展了 2010 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清算评价工作,现报告 如下: 一、积极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2009 年起,开始工资总额预算试点,按照上级要求,结 合公司发展战略,编制预算,上报集团审批,并严格执行。健 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加强 成本控制和工资调控,调整内部收入分配水平,建立健全工资 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2010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2010 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人工成本利润率、人事 费用率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完成预算目标;职工人数、工资 总额均控制在预算目标以内,实现了工资与效益同步增长。 三、工资总额预算清算自我评价 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符合国家和集团指导原则和企业发展 战略和实际,工资总额发放符合集团公司预算批复,企业内部 绩效和薪酬制度完善并有效运行,内部收入分配较为合理。 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符合工资增长效益导向的 原则、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和人工成本相适应的原则、 企业能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建立了工资和效益联动机 制和工资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存在问 2010 年营业收入 5.2 亿元, 比 2009 年 3.5 亿元增长 48%, 利润 1236 万元,比 2009 年 1016 万元增长 21%,同时职工收入 也实现了同幅度增长,但和当地职工人均工资水平仍有较大差 距,导致人员流失严重,招工困难,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和竞 争力的提升。*******公司 **年**月**日 篇二:(本文来自:Www.CDFDs.cOm 池锝范文 网: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工资总额预算汇报 工资总额预算评价报告按照 *****要求,公司组织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认真开 展了 2015 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清算评价工作,现报告 如下: 一、积极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2015 年起,开始工资总额预算试点,按照上级要求,结 合公司发展战略,编制预算,上报集团审批,并严格执行。健 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加强 成本控制和工资调控,调整内部收入分配水平,建立健全工资 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2015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2015 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人工成本利润率、人事 费用率等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均完成预算目标;职工人数、工资 总额均控制在预算目标以内,实现了工资与效益同步增长。 三、工资总额预算清算自我评价 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符合国家和集团指导原则和企业发展 战略和实际,工资总额发放符合集团公司预算批复,企业内部 绩效和薪酬制度完善并有效运行,内部收入分配较为合理。 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符合工资增长效益导向的 原则、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和人工成本相适应的原则、 企业能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建立了工资和效益联动机 制和工资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存在问题 2015 年营业收入 5.2 亿元, 比 2009 年 3.5 亿元增长 48%, 利润 1236 万元,比 2009 年 1016 万元增长 21%,同时职工收入 也实现了同幅度增长,但和当地职工人均工资水平仍有较大差 距,导致人员流失严重,招工困难,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和竞 争力的提升。*******公司 **年**月**日 篇三:报送201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评价方案的通知 关于报送 2011 年度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 情况清算评价方案的通知各子公司: 根据国资委 《关于做好 2011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评 价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12]22 号)要求,现就做好报送 2011 年度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评价方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算评价的依据和原则 ?各子公司应当依据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的政策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评价工作。 要坚持工资增长效益导向原则,做到“业绩增,薪酬增,业绩降, 薪酬降” 要坚持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 。 适应的原则。 ?各子公司 2011 年工资总额管理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对工资增 长调控线和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的规定,以及根据调控原则预测的工 资总额预算控制数。突破工资总额预算控制数或者未完成经济效益 预算目标的,应当根据工资增长调控线适用要求和工资效益联动机 制核减工资总额,并相应调整财务决算报表。对于超发工资总额的 企业,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将核减该企业 工资总额清算 额度,同时还将视情况提出其他处理意见。 二、清算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根据国资委清算评价工作 安排,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清算评 价工作以各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清算额的审核认定和工资总额预算 管理情况的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各子公司预清算和自我评价。 各子公司根据 2010 年度工资总 额财务决算相关指标,结合 2010 年申报的预算方案以及 2011 年度 经济效益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合理确定企业 2011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清算额,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 (附件 1 保利人表 9)和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分解执行情况表》 (附件 2) 撰写企业年度 , 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全面总结分析各子公司实施工资总额 预算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集团公司汇总编制 《集团公司 2011 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报告》文件并报国资委进行审核认定,以国资委对集团公司出具的 清算评价批复意见,作为审核认定各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清算额的 依据。集团公司收到各子公司报送的清算评价材料后,依据经集团 公司审核确认的相关经济指标,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子公司预清算情 况进行审核认定,对各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情况、执行集团公 司有关收入分配调控政策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对各子公司出具 清算评价批复意见,作为审核确认各子公司年度“合理工资薪金总 额”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各子公司均以财务决算合并报表范围为工资总额预算清算口 径,认真核实预算执行单位的户数及其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清算口径相比申报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有调整的,应当以《并 购及无偿划入企业情况表》 (企财 17 表) 、 《转让及无偿划出企业 (资 产)情况表》 (企财 18 表)及《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企业(资产) 主要指标表》 (企财 28 表)等相关财务数据为依据,按照增加企业 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和减少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额度,如实申报并 调整工资总额预算清算额。 ?各子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对 2011 年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调控原 则和企业经济效益实际完成情况,认真测算并确定本企业工资总额 预算清算额。剔除所属单位成建制划入、划出等范围变化影响因素 后,企业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额: 1、完成经济效益预算目标,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 增幅均控制在预算控制数和适用的工资增长调控线以内的,按照实 际发放工资总额确定预算清算额。 2、完成经济效益预算目标,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 增幅均突破预算控制数和适用的工资增长调控线且不能说明理由 的, 超出控制数发放的工资总额部分应当在预算清算额中予以核减。 工资总额发放虽未突破预算控制数,但是不符合集团公司提出的各 子公司 2011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调控要求的, 应当相应核减工资 总额。 3、 受国家政策等特殊因素影响导致工资效益联动机制不能有效 执行的,应当在清算评价报告中重点说明相关情况,并按照收入分 配基本原则提出清算方案,报集团公司核准同意后执行。 ?进一步规范职工福利费项目管理 1、各子公司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 号)规定, 已经将有关福利费项目纳入工资总额 管理的,集团公司结合当年 预算方案意见据实清算。各子公司规范 福利费项目应当在工资总 额预算清算评价报告中专项说明,并提供 依据财务决算填报的《企业规范福利费项目情况统计表》 (附件 3) 和相关等材料。相关福利费金额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后,各 子公司以后年度不得在福利费及其他成本费用中列支任何相关项 目。 2、 申请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相关福利费项目金额应当控制在企 业上年或前三年平均支出水平以内, 并在工资总额预算外据实单列。 集团公司对申请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福利费项目金额占工资总额比 重偏高的子公司,将综合考虑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人工成本投入 产出关系等因素,对纳入的福利费项目金额进行核准。 ?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政策,不断提高各子公司工资总 额预算管理工作质量,确保工资总额预算清算工作依法合规。各子 公司出现工资总额实际发放额度超出测算的预算清算额、未经批准 同意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突破调控线上限等问题,应当主动采取核减 当期工资总额、冲减工资结余等整改措施。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弄 虚作假、超发金额较大、整改措施不力以及其他严重违反预算管理 政策规定的企业,按照国资委规定,集团公司除核减该企业下一年 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外,还将视情况给予警示、通报批评、扣减企 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等评价意见和处罚措施。 ?各子公司应加强组织领导, 按时完成工资总额预算清算工作。 各子公司要高度重视工资总额预算清算评价工作,注重与企业财务 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加强与集团公司的沟通,认真、详尽、 准 确、真实填列附件 1 至附件 3 的各项数据,并随文报送新扩建项目 的批复、成建制划入和划出企业的有关批复、企业人工成本项目调 整情况的说明等劳资材料。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有关数据应当与《基 本情况表》 (企财 07 表) 、 《利润表》 (企财 02 表) 、 《现金流量表》 (企 财 03 表)《人工成本情况表》 、 (企财 16 表)相关指标数据相勾稽, 有关数据与财务决算不一致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原因分析在报送 材料中进行说明。 各子公司以“关于 XXX 公司 2011 年度企业工资总 额预算执行情况清算评价方案的请示”为标题,连同有关报表及相关 材料等附件,以公司名义正式行文(需带文号)于 2012 年 3 月底前 报送人力资源部,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填报的数据以 2011 年财务决算数为准附件:1.2011 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保利人表 9) 2.2011 年工资总额预算分解执行情况表 3.企业规范福利费项目情况统计表 篇四:广国资委〔2011〕321号-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的通知(1) 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广国资委〔2011〕321 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 2012 年度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 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市属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广国资委〔2011〕305 号,下称《办法》)的规 定,自 2012 年起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下称市属 企业)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收入分配管 理调控,做好市属企业 201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我 委制定了《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格式)》和《广元 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应新形势,稳妥做好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工作 适应新形势,- 1 -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合理调整收入 分配关系,并将其列入“十二?五”规划建议,这是党中央在新形 势下审时度势, 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收入分配工作作出的重要部 署。各市属企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认清形势,立足全局, 着眼长远, 把落实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要求与发挥企业收入分配自主 权结合起来, 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与推进收入分配市场化改革 方向结合起来, 把深化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与推动完善内部分配 制度结合起来,不断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 二、高度重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 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收入分 配制度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 是建立合理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职工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 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方式和工作体系的有效手段, 也是推动市属企业 构建公平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内在要求。2012 年,各市属企业要 高度重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 深入学习和贯彻 《办法》 的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推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 开展。 三、建立健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体系 各市属企业应当全面客观地分析当前经济形势, 深入研判经济 环境发展变化对企业收入分配工作的影响, 妥善处理职工工资增长 与保持企业竞争力的关系,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工作体系。要围 绕发展战略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实 增强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对企业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 充分重 视人力资源管理与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 不断提高预算管 理水平,推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 - 201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报与管理工作 编报与管理 四、认真做好 201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报与管理工作 (一)工资总额预算编报范围。 工资总额预算编报范围。 总额预算编报范围 2012 年工资总额预算编报范围原则上应当与财务决算合并报 表范围相一致。 企业预算编报后, 实际新增或减少的工资总额预算, 在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或工资总额预算清算中处理。 (二)工资总额预算基数确定。 工资总额预算基数确定。 确定 2012 年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原则上以 2011 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 额为基础,考虑不可比因素后确定。实发工资总额与我委审核清算 数不一致的,应当以我委审核清算数为预算基数,相应调整 2012 年度预算方案。 2012 年合并总额利润基数以 2011 年经审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 的合并利润总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因素后确定。2012 年新建扩 建项目、新设立企业、新兼并收购企业(以下简称新增企业)实行 单列管理,利润总额数单列不并入预算基数,清算时从合并利润总 额中剔除。 (三)工资增长调控线。 工资增长调控线。 2012 年度市属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线暂确定为:以货币平均工 资 增长 18,、12,、4,(或者零增长)分别作为上线、中线、下 线。待省上发布我省 2011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后,各市属企业再按 《办法》 规定在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报送年度预算调整时一并调整。 (四)工资效益联动机制。 工资效益联动机制。 各市属企业在充分预测 2012 年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一是要综 合考虑本企业发展战略、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情况,遵循企业工资 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相协调、 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和人 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自主建立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办- 3 - 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二是要根据市属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线控制 人均工资增幅,按照两者孰低的原则,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总额预 算增长幅度和人均工资增长水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科 学编制 201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五)新增企业和新增人员工资。 新增企业和新增人员工资。 各市属企业要充分重视预算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 薪酬策略 调整情况,并在预算方案中予以说明。 对于 2012 年新增企业和新增人员对应增加工资的,按以下要 求予以编报: 1、新增企业的增人增资。企业新增当年增加的人员对应增加 的工资予以单列,不纳入预算基数,并须在预算方案中对新增企业 经营情况、增人情况、工资标准等予以说明。企业新增当年若有全 年利润和工资数且经营效益稳定的, 则自第二年起根据上年利润数 和经核定的工资数并入第二年预算基数; 若无法提供全年数据或经 营效益尚未稳定的,则第二年继续实行单列,自第三年起并入预算 基数。 2、非新增企业(预算范围内的原企业)确因发展需要发生重 大增人增资 (即增资总额超过上年经我委审核清算的职工工资总额 10,)的。经批准在抵扣减人对应减少工资后予以单列,不并入预 算基数,并须在预算方案中对原因、工资标准、增减工资相应数额 等予以说明。该部分增人增资在下一年度并入预算基数。 (六)财务预算试点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编报。 财务预算试点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编报。 财务预算试点的市属企业, 要逐步实现工资总额预算与企业全 面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工资总额预算的编报,原则上应当与财务 预算同步进行; 其工资总额预算有关数据应当与财务预算数据保持- 4 - 一致, 不一致的应当就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在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中 说明。 申报要求 五、201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申报要求 201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申报 请各市属企业在 2012 年 3 月底前将预算方案(一式两份、 并附 电子文档)报送我委,并确保有关数据和资料的详尽、准确和真实。 逾期不报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我委将按照 2011 年度有关财务 数据核定企业 2012 年工资总额预算额度。 各市属企业应当不断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体系, 加强对所属 企业 201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 进度与效果。确需调整年度预算方案的,应当按照《办法》第三十 六,三十七条的规定, 2012 年 8 月 31 日前将预算调整报告及 于 《市 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等材料报送我委复核(或者报备)。 联系人:市国资委统计考核科董利民 QQ 邮箱:535802701@qq.com 联系电话:(0839)3270106 附件:1(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格式) 2(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主题词: 工资预算? 主题词:经济管理 国有企业 工资预算?抄送:省政府国资委,各县、区国资局。 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报通知2011 年 12 月 30 日 印 (共印 8 份)- 5 - 附件 1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封面)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封面) 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201年度) 年度)企业全称(盖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企业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制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企业工会全称(盖章): 企业工会负责人(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 6 - 广元市市属企业 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 表 1、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 年度) (201 年度)编制单位(全称):项 栏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总户数(户) 其中:二级子企业户数 (二)职工平均人数(人)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二、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情况 (一)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二)职工平均工资(元)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三)工资总额预算增长额(万元) 1(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预算增减额 2(上年新增人员及工 资总额调整 人数(人) 工资总额(万元) 目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次 上年实际 1 — 上年财务数 2 — 本年预算 3 — 增减率(,) 4 —3(当年新增人员及工资总额调整 人数(人) 其中:新建扩建项目 工资总额(万元) 人数(人) 新设立企业 工资总额(万元) 人数(人) 新兼并收购企业 工资总额(万元) 人数(人) 减少企业(,) 工资总额(万元) 4(工资总额预算特殊增减额 三、企业经济效益等指标预算情况 (一)营业收入(万元) (二)利润总额(万元) (三)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四)劳动分配率(,) (五)人工成本利润率(,) (六)人事费用率(,) 四、本年应付工资余额(万元) 五、补充资料 (一)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二)从业人员人工成本总额(万元) (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人)- 7 - 广元市市属企业 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分解表 表 2、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分解表 年度) (201 年度)编制单位(全称):平均人数(人) 名 称 行次 上年实际 栏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1 本年预算 2 上年实际 3 本年预算 4 上年实际 5 本年预算 6 工资总额(万元) 人均工资(元)一、企业或集团本部(1=2+8) (一) 在岗职工(2=3+4+5) 企业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职工(5=6+7) (二) 不在岗职工职工 其中:发放生活费 二、集团所属子企业 (一) 在岗职工 企业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职工 (二) 不在岗职工职工 其中:发放生活费 三、集团所属非法人单位 (一) 在岗职工 企业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职工 (二) 不在岗职工职工 其中:发放生活费 四、合计 (24=1+8+15) 在岗职工(23=2+9+16) 不在岗职工(24=6+13+20)- 8 - 广元市市属企业 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 表 3、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 年度) (201 年度)编制单位(全称):项 栏 目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 — — — — — — 行次 上年同期 1 — 本年预算 2 — 本年实际 3 — 完成率(,) 4 — — — — — — —一、工资总额预算执行企业情况 (一)企业总户数(户) 其中:二级子企业户数 (二)职工平均人数(人)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三)离退休人员平均人数(人) 二、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一)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二)职工平均工资(元)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三)工资总额预算增长额(万元) 1(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预算增减额 2(上年新增人员工资总额调整 3(当年新增人员工资总额 4(工资总额预算特殊增减额 三、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算完成情况 (一)营业收入(万元) (二)增加值(万元) (三)利润总额(万元) (四)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五)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 (六)人工成本利润率(,) (七)劳动分配率(,) (八)人事费用率(,) 四、本年应付工资余额(万元)- 9 -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 表 3、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附表 年度) (201 年度)编制单位(全称):项 栏 五、补充资料 (一)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人) (二)企业人工成本总额(万元) 其中:工资总额 (三)从业人员人工成本总额(万元) 其中: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四)职工人工成本总额(万元) 1(工资总额 2(社会保险费用 3(补充保险费用 其中: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补充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费用 4(福利费用 5(教育培训经费 6(工会经费 7(劳动保护费 8(住房费用 其中:住房公积金 一次性支付的住房补贴 9(技术奖酬金及业余设计奖 10(非货币性福利 11(辞退福利 12(股份支付 13(其他人工成本 目 次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行次 上年同期 1 — 本年预算 2 — 本年实际 3 — 完成率(,) 4 —- 10 - 广元市市属企业 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 表 4、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 年度) (201 年度)编制单位(全称):项 栏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总户数(户) 其中:二级子企业户数 (二)职工平均人数(人)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二、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情况 (一)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二)职工平均工资(元)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三)工资总额预算增长额(万元) 1(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预算增减额 2(上年新增人员工资 总额调整 人数(人) 工资总额(万元) 目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次 年初预算 1 — 调整数 2 — 预算确定数 3 —3(当年新增人员及工资总额 人数(人) 其中:新建扩建项目 工资总额(万元) 人数(人) 新设立企业 工资总额(万元) 人数(人) 新兼并收购企业 工资总额(万元) 人数(人) 减少企业(-) 工资总额(万元) 4(工资总额预算特殊增减额 三、企业经济济效益等指标预算情况 (一)营业收入(万元) (二)利润总额(万元) (三)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四)劳动分配率(,) (五)人工成本利润率(,) (六)人事费用率(,) 四、本年应付工资余额(万元) 五、补充资料 (一)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二)从业人员人工成本总额(万元) (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人)- 11 - 附件 2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市属企业一、编制范围工资总额预算报表编制范围与企业财务预算合并报表范围一致,包括市属企业集团总部及 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等。二、报表组成工资总额预算报表包括: (一)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表 1):本表为企业申报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 主要报表,反映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预算情况以及支持当年工资总额预算的主要经济效益、人工 成本投入产出指标预测等情况。 (二)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分解表(表 2):本表为企业申报工资总额预算方 案的附表,反映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分解情况,重点反映企业或企业集团本部的各类人员工资总 额、人均工资水平预算情况。 (三)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表 3):本表为企业年中、年末向市国资 委报告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主要反映企业预算年度半年及全年工资总额预算的实际 执行情况。 (四)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表 4):本表为因企业调整预算基数、兼并重 组行为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或因政策因素导致效益较年初预算发生大的变化,申请调整工 资总额的报表,主要反映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情况。三、广元市市属企 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表 1)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 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表(一)编制 1(表内“上年实际”(第 1 栏)有关指标:根据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范围内全部企业上 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完成数汇总分析填列。预算年度内经批准即将实施的兼并收购行为,涉及的 人员整体划转并已在工资总额预算内进行调整的,应对“企业经济效益指标预算情况”内有关 经济效益指标“上年实际”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应以兼并收购企业的上年实际完成数为依据。 2(表内“上年财务数”(第 2 栏)有关指标:根据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财务合并报表企业实 际完成数填列,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数据一致。 3(表内“本年预算”(第 3 栏)有关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实际并结合企业本年预计情况填 列。 4(表内“增减率”(第 4 栏):反映该指标“本年预算”与“上年实际”的增减变动比率,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增减率,(本年预算?上年实际,1)×100,。 (二)指标解释和编制要求- 12 - 1(第 2 行“企业总户数”:反映市属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企业总户数,与财务会 计合并报表范围保持一致。其中,“二级子企业户数”应单独列示。 2(第 4,10 行中的“职工”:指劳动关系或工作岗位在本企业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 (含生活费)的人员,包括劳动关系在本企业的在岗职工、劳动关系不在本企业但为本企业提供 服务的人员、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3(第 5、8、10 行中的“在岗职工”:指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 报酬的职工,但不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生产或工作岗位,但仍与本企业保留劳动关系, 由企业直接支付生活费的内部退养人员、待(下)岗人员、长期病休人员等。 4(第 5 行中的“平均人数”:第 1 栏“上年实际”按照企业 12 个月的月末人数的算术平 均值填列;第 3 栏“本年预算”按照企业预计的年初和年末人数的平均值进行统计。 5(第 7、8 行中的“工资总额”: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 劳动报酬总额,包括企业支付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离岗职工生活费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及企业其他符合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均应纳入预算管理范围。除工资总额预算外,企业不得在 人工成本预算中再列支其他任何工资性的人工成本项目预算。 6(第 11 行“工资总额预算增长额”:反映企业基于预算年度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预测、 机构人员调整及人工成本管理需要,预 计当年需增加的各项工资总额预算。具体对以下几个项 目分别填列: (1) 第 12 行“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预算增减额”:反映企业基于工资效益联动机制,根 据本年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和市国资委工资增长调控要求等因素,预计的企业效益工资增减额。 (2) 第 13、14 行“上年新增人员及工资总额调整”:反映企业由于上一会计年度机构调整 导致人数及工资总额调整数。增加人员对应增加的工资总额,应折合为年人均工资在预算方案 中说明。 (3) 第 15 行“当年新增人员及工资总额调整”:反映预算年度因实施发展战略年度计划预 计需调整的人数及工资总额预算情况。具体根据四类情况汇总填列,即:新建扩建项目、当年 新设立企业、当年新兼并收购企业、当年合并会计报表减少企业。?上述因素导致机构调整的 增人增资,企业应在上报的预算方案中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财务报表等证明材 料。?新增人员有上一年度实发工资数据的,以上年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考虑一定工资增长因 素确定;没有上年实发工资数据的,将按照不超过当年预计职工人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四类情况增加人员对应增加的工资总额应折合为年人均工资在预算方案中说明。 (4) 第 24 行“工资总额预算特殊增减额”:反映企业基于规范人工成本管理和国家政策性 调整等情况,经市国资委批准同意对工资总额预算进行调整的情况。?由企业在提交工资总额 预算方案时进行专项说明。?具体根据以下几种情况汇总填列:一是根据 市国资委对工资总额 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监督情况,企业因上一预算年度违反有关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需核减的 当期工资总额预算额度;二是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将按月按标准发放的住房、交通或通讯- 13 - 补贴等福利费项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预算额度;三是企业因规范劳动用工需要,将其他用工 转为职工身份管理而增加的人员及工资,企业应同时在方案中说明具体职工人数及工资额度。 7(第 26 行“营业收入”:反映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要业务和其 他业务活动预计产生的收入总额。 8(第 27 行“利润总额”:反映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9(第 28 行“劳动生产率”:反映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职工人均创造的增加值水平,根据 “增加值”与“职工平均人数”对比情况填列。即:劳动生产率,增加值?职工平均人数。 10(第 29 行“劳动分配率”:反映企业人工成本占增加值比重,根据“企业人工成本总额” 与“增加值”对比情况填列。即:劳动分配率,企业人工成本总额?增加值×100,。 11(第 30 行“人工成本利润率”:反映企业投入的人工成本代价与企业最终获得的以利润 表现的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根据“利润总额”与“企业人工成本总额”对比情况填列。即: 人工成本利润率,利润总额?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12(第 31 行“人事费用率”:反映企业人工成本占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比重,根据“企业 人工成本总额”与“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填列。即:人事费用率,企业人工成本总额?营业收 入总额×100,。 13(第 32 行“本年应付工资余额”:反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 12 月 31 日累计结存的应付工 资余额,根据资产负债表“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期末余额填列。企业 预算年度应付工资余额相比上年有减少的,应与报市国资委审核清算数一致。 14(第 34 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从业人员反映在本企业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 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各类人员。平均人数按照企业 12 个月的月末人数的算术平均值进行统计。 15(第 35 行“从业人员人工成本总额”:反映企业为全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实际支 出的人工成本总额。 16(第 36 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反映本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 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四、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分解表(表 2)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分解表( 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分解表(一)编制方法 1( 本表根据市属企业所属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单位的工资总额预算情况分类汇总填列, 具 体分第 1,7 行“企业或集团本部”、第 8,14 行“集团所属子企业”、第 15,21 行“集团所 属非法人单位”三类分别统计,其中:“集团所属子企业”和“集团所属非法人单位”统计至 集团管理二级。集团企业三类均填列;非集团企业仅填列第一类“企业或集团本部”,非集团 企业含所属非法人单位在内。 2(表内第 1、3、5 栏“上年实际”根据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数填列,第 2、4、6 栏“本年预 算”根据各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单位 预计的工资总额、人均工资水平填列。 (二)指标解释和编制要求 1(企业或集团本部。具体分三个层次 进行统计:- 14 - (1) 第 3 行“企业负责人”:指纳入市国资委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有关考核暂(试)行 办法所规定的进行管理的企业或集团本部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所有人员。仅包括董事长、专职 党委(支部)书记、总经理、兼职党委(支部)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支部)副 书记(含专职和兼职) 、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 程师。 (2) 第 4 行“部门负责人”:指企业或集团本部职能部门(中层)的正、副职。 (3) 第 5 行“职工”:指除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外的、工作岗位在企业或集团本部 并由其直接支付薪酬的其他所有职工。 2(第 8 行“集团所属子企业”:指集团企业所能控制的全资或控股的二级子企业。 3(第 15 行“集团所属非法人单位” :指集团企业直接管理的所属非法人单位,包括各类 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或基建项目。五、广元市市属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表 3) 广元市市属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 市属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表(一)编制方法 1( 表内第 1 栏 “上年同期” 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内与预算年度相同时期的实际完成值填列; : 第 2 栏“本年预算”:根据经国资委核准或备案后的本年预算数填列;第 3 栏“本期实际”: 根据预算年度内同期实际完成数填列。 2(表内第 4 栏“完成率(,)”:根据预算实际完成数与“本年预算数”对比情况填列,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完成率,(实际完成数?本年预算,1)×100,。 3(表内第 17 行“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应与财务决算数据一致。 (二)指标解释和编制要求 1(第 33 行“职工人工成本总额”:根据以下项目进行汇总统计: (1) 第 34 行“工资总额”:反映企业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 (2) 第 35 行“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由企业负担并向社会保 险机构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 (3) 第 36 行“补充保险费用”:反映企业实施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补充保险福利计划,由企 业实际负担的费用。补充保险福利计划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其他商 业保险计划。 (4) 第 40 行“福利费用”: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用于职工个人以及集体的福利费用。主要 包括冬季取暖补贴费(也包括企业实际支付给享受集体供暖的职工个人的部分)、医疗卫生费、 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事业及丧葬抚恤救济费 等。企业在福利费中列支的各种社会保险以及补充保险费用,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5) 第 41 行“教育培训经费”:反映企业用于职工学习先进文化 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的各 种培训、教育费用,包括企业为主要培训本企业人员的技工学校所支付的费用。 (6) 第 43 行“劳动保护费用”:反映企业为职工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等负担和支 付的费用,包括用于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15 - (7) 第 44 行“住房费用”:反映企业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而负担和发放的所有费用。具体 包括企业为职工缴纳和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补贴(包括根据市国资委批准文件一次性支付的 住房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物业管理费、宿舍的折旧费等。 (8) 第 47 行“技术奖酬金及业余设计奖”:反映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从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预计提取的奖励给重要贡献人员的奖金和报酬。按照《关 于中央企业计提技术奖酬金和业余设计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6]243 号)的规定已 经纳入工资总额核算和管理的技术奖酬金和业余设计奖不在此项目反映。 (9) 第 48 行“非货币性福利”:反映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 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非货币性支出。 (10) 第 49 行“辞退福利”:反映企业职工劳动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 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 (11) 第 50 行“股份支付”:反映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际负担的费用。 (12) 第 51 行“其他人工成本”:反映不包括在以上各项目中的对职工的其他人工成本支 出。 2(其他主要指标解释和编制要求与表 1 一致。 3(表内公式:12 行,(13,14,15,16)行;33 行,(34,35, 36,40,41,42,43,44 ,47,48,49,50,51)行;30 行,8 行。六、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表 4) 广元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 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表1(表内第 1 栏“年初预算”:根据市国资委核准或报备的年初预算数填列。 2(表内第 2 栏“调整数”:根据需要调整数填列。 3(表内第 3 栏“预算确定数”:为调整后的预算数。由“年初预算”与“调整数”相加而 得,即:第 3 栏,第 1 栏,第 2 栏。- 16 - 篇五: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国资发分配【2010】72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通知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深化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和内部激励约 束机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国资 委制定了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 , 你们,请按照本办法要求和国资委工作部署执行。有关试点 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资委。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为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收入分配调控,推动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工资 决定机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 中央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清算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在国资委依法调控下,中央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 对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 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 和监督的活动。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中央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组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效益导向, 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 在中央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参考企业战略规划和社 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职工工资 正常增长机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在 发挥市场对企业收入分配基础调节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 中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合理调节 行业间、企业间和企业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 (三)坚持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兼顾 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国资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赋予的权利和职责依法调控中央企业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并 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 (四)坚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与垄断行业改革、企业 内部其他改革相衔接和配套。探索工资总额管理新机制,理 顺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第七条 国资委在全面推进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企业人工成本控制、核算、统 计的规定,结合中央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实际,逐步实现对中 央企业人工成本的统筹管理。 第二章 第八条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职责国资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告 及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调控中央企业收入分配总体 水平。 第九条 国资委建立中央企业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以下简称工资增长调控线)及相关信息发布制度,指导企业编 制、执行工资总额预算。 第十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核准制。对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完善等具备条件的 中央企业,可以实行备案制。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依据国资委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 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工资效 益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执行以及 内部监督、评价工作,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制度和组 织体系。 第十二条 工资总额预算经国资委核准或者备案后,由中央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与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 制度,自行决定所属企业工资总额调控方式、内部收入分配 结构和水平。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所属企业为预算执行单位。中央企业应当指导各预算执行单位开展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实施 工作,并对其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章 第十四条 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和申报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以上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为基础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增长根据企业经济效益预 测情况、企业发展战略、工资增长调控线、工资效益联动机 制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五条 国资委按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调节行业收入分配关系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预测 情况(参考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指标、社会平均工资、劳动力 市场价位等因素,分行业制定和发布工资增长调控线。工资 增长调控线分为上线、中线和下线。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根据经济效益状况、人工成本投入 产出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等情况,分别适用工资增长调控线 上线、中线和下线。企业处于特殊发展阶段或者受国家政策 等因素影响,适用的工资增长调控线范围可以适当浮动。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在科学确定经济效益预算目标值的基础上,按照效益导向原则和适用的调控线范围,自主建立 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增长。 第十八条 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选取及预算目标值的确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状况相适应的联动 办法等内容。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以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 为主。 第十九条 下内容: (一)上年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工资总额预 算执行情况; (二)预算年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预测情况; (三)预算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薪酬策略调整情况、 工资总额预算安排、人工成本项目构成及增减计划; (四)总部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情况; (五)工资效益联动机制。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应当主要载明以国资委有关要求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提交 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国资 委。 第二十一条 国资委按照本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对中央企业报送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进行核准或者备案,并在规 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同时抄送派驻所在企业监事会。 对于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不符合国资委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定 的,国资委将要求企业调整或者重新编报预算方案。 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 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经国资委核准或者备案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逐级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切实加 强内部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确保年度经济效益预算 和工资总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一年报告两次,分别于半年、全年结束 后一个月内向国资委报送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工资总额发放管理,规范列支渠道。在国资委核定的工资总额外,不得再以其他形 式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任何工资性项目。 第二十五条 国资委建立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动态监控制度,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发放情况、人工成本投入产出 等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将监测和评估结果及 时反馈中央企业,督促中央企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 控制。 第二十六条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预算编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申 请对工资总额预算进行调整: (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 第二十七条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调整情况经企业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应当于当年 8 月底前报国 资委复核或备案,同时抄送派驻所在企业监事会。 第五章 第二十八条 工资总额预算清算和评价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清算评价制度。中央企业按照清算工作要求应当于下一 年 4 月底前向国资委提交全年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九条 国资委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及国资委有关收入分配 政策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同时抄送 派驻所在企业监事会。中央企业工资总额清算额度经国资委 核准确认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列支。 第三十条 国资委对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偏离度过大、 工资增长突破调控线、未完成经济效益预算目标值或者未有效 执行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的中央企业,将采取核减下一年度工 资总额预算额度等措施,要求中央企业整改。 第三十一条 国资委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严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中央企业,将视情况对企业采取 警示、通报批评、扣减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等处罚措施, 必要时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国资委可以根据情况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 监事会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与考核,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专门 机构进行审计。 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 附 则多元投资主体中央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编制、调整和清算情况,经国资委核准或者备案同意后,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程序。 第三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 工作规范。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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