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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三书

2018-03-29 12页 doc 28KB 1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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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三书约翰三书 约 翰 三 书 导 论 一、约翰二书与约翰三书的异同 受书人 内容 处理主题 人物 内容 书信结尾 约翰二书 教会 短 传道人的无 强调爱 单独面谈 接待问题 约翰三书 个人 短 上同 该犹、丢上同 单独面谈 特腓、底 米丢 二、本书概要 这封简短书信的背景生动地描绘了第一世纪后期的教会生活。使徒约翰只消用简洁的笔触,就将三个人物描划出来,乐于接待人兼属灵的该犹;值得推荐的低米丢;自私自利、没有爱心的丢特腓。丢特腓代表了自以为是、彰显自己的人,任何形式的教会都有这样的人。另一方面,他的出现也揭示一个...
约翰三书
约翰三 约 翰 三 书 导 论 一、约翰二书与约翰三书的异同 受书人 内容 处理主题 人物 内容 书信结尾 约翰二书 教会 短 传道人的无 强调爱 单独面谈 接待问题 约翰三书 个人 短 上同 该犹、丢上同 单独面谈 特腓、底 米丢 二、本书概要 这封简短书信的背景生动地描绘了第一世纪后期的教会生活。使徒约翰只消用简洁的笔触,就将三个人物描划出来,乐于接待人兼属灵的该犹;值得推荐的低米丢;自私自利、没有爱心的丢特腓。丢特腓代表了自以为是、彰显自己的人,任何形式的教会都有这样的人。另一方面,他的出现也揭示一个趋势,就是在一个原本由众长老共同领导的教会中,其中一名长老渐渐得势凌驾其它的长老。这趋势到第二世纪以后,演变成为「君王式主教统治」(即由一位监督或主教来支配、治理教会。 三、本书大纲 壹、给该犹的信息(1,8节) 一、问安(1) 二、祝愿(2) 三、长老的喜乐(3-4) 四、称赞该犹的爱心(5-8) 贰、有关丢特腓的信息(9,10节) 一、丢特腓的品格 二、约翰曾经写给教会一封信(9节上) 三、本书对丢特腓的责备(9-10) 叁、有关低米丢的信息(11,12节) 一、对该犹的劝勉(11) 二、对底米丢的称赞(12) 肆、结语和问安(13,14节) 壹、给该犹的信息 一、问安(1) 1、写信人 2、收信人:该犹。新约出现好几位名叫该犹的人??哥林多人该犹,在保罗手下受洗,接待这位使徒,和「全教会」(林前一14;罗十六23),按俄利根的记载,传说他是帖撒罗尼迦第一任主教;马其顿人该犹,和帖撒罗尼迦的亚里达古同为保罗的随行者之一,在以弗所的暴动中曾受苦(徒十九29);特庇人该犹,伴随保罗最后一次从希腊绕过马其顿的旅程,至少走到特罗亚,也可能是他所属教会的代表,把收集的捐款带给犹大境内的穷人(徒二十4)。既然「该犹」「可能是罗马帝国中最常见的名字」(Plummer),最好不要动脑筋去找出这封信的该犹究竟是谁。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不过,从约翰所用的词句来看,他在地方教会中负责,具有领导地位。到访的传道人似乎都住在他那里,没有住在别处;而长老对丢特腓的公开指责,应该只会写给教会的领袖。虽然关于他的身分和地位,我们只能猜测,但至于约翰对他个人的爱,我们却毫无怀疑。他称他为亲爱的朋友(1节),并三次直接用同样的词,见第2、5、11节。约翰对他的爱是在真理中。 二、祝愿(2) 1、凡事兴盛:耶和华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并不加上忧虑。耶和华赐给希西家很多的财产(王下32:27-29),但是不要依靠财物。“倚仗自己财物的,必跌倒,义人必发旺如青叶。”(箴11:28)无知的财主依靠财物,自取灭亡(路12:18) 2、身体健壮:要保持健康的身体,身体是圣灵的殿,不要暴饮暴食、也不要过分节食。对身体都不好,要锻炼身体。 3、灵魂兴盛。先有灵命的丰盛,再求物质的丰盛,很多人颠倒主次,物质的丰盛反而成为爱主的拦阻。“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 三、长老的喜乐(3-4) 有弟兄带来该犹灵魂兴盛的证据,让约翰大大喜乐。这一节和第5节都提到这些人。他们曾经拜访该犹负相当责任的教会,看见他的一些表现,让他们回到「长老」身边时,作出很好的。这里提到该犹灵性兴盛的两个特点,一个是你对真理的忠心(3节)、和「你的爱」(6节)。对于在外旅行的人来说, 被人接待得到的温暖是别人体会不到的。旅行的弟兄们对于这两方面都已经「作了见证」(3、6节)。该犹是个平衡的基督徒,他在爱中坚守真理(参:弗四15),他也在真理中爱人。既然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能作见证(见约壹一2的注释),显然该犹是一位透亮的、公开的基督徒,他让光照出来,没有藏起来。他的真理与爱心,是人人都知道的。甚至「陌生人」(5节)都可以看见他的宝贵,并为此作见证。「长老」视该犹为他的孩子,好像在第一封信中,他称读者为「亲爱的小子」一样。他对于他们都有一份慈父般的爱(参:林前四14,16;帖前二11),而他的喜乐维系于他们的福祉(参:帖前三1,10)。他的儿女若持续行在真理中(参约贰4类似的说法),他就特别欢喜。行在(「跟随」)真理中,不只是同意而已,是指应用在自己的行为上。凡「行在真理中」的人,就是能整合的信徒,他没有信仰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相反的,在他里面,教义与行为能相互呼应。能让约翰大大喜乐的,莫过于他的儿女在生活上如此符合真理。对他而言,真理最重要。约翰的喜乐约:壹1:4;约贰1:12;约叁1:3-4。一方面约翰使别人喜乐,另一方面是别人使约翰喜乐。 四、称赞该犹的爱心(5-8) 1、热情款待。 在古时,款待乃是一种神圣的职责。外乡客是受到宙斯齐诺(Zeus Xenios:宙斯是神的名字,齐诺是异乡客;因此宙斯齐诺是异乡客之神)的保护。在古代旅店是以恶事闻名,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希腊人天生不喜欢接受款待后所付的金钱;所以管旅店的人,在社会上的地位非常的低。旅店的地方,以肮脏污秽,虫蚤满天着名。管旅店的人更是贪得无厌,柏拉图把他们比作强盗,把旅客扣押,待他们付了赎金,才让他们走。在古时有一种宾主友谊的,住在不同地方的家庭,其家中人到对方的地区去作客,他就有款待的义务。这种家庭间的关系,继续维持,有数代之久。一个人到另外的地区,要求款待,必须拿出证物,他的身份。有的城市,在大城市中设立一种官职,称proxenos,凡该城市的公民,在当地作客,可以请求居住或援助。 如果外邦人的世界接受款待的责任,基督徒当然更应如此。这个吩咐是给所有基督徒的(罗十二13;来十三2;彼前四9),长老,监督(提前三2;多一8)。“作客旅之弟兄”都是陌生的弟兄,对陌生的弟兄不求回报地付出爱,接待这种人,有可能是接待天使而不自知(来十三2),甚至会是接待主耶稣自己(太十40,42;二十五35、38;)彼得教训说:『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怒言。』 (彼前四9)。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不可忘记用爱心款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来十三2)。在教牧书信中,一个寡妇『接待远人』要接受荣誉(提前五9)。保罗吩咐罗马教会,『客要一味的款待』(罗十二13)。款待是教会领袖的一个特别的特点,作监督的必须乐意接待远人(提前三2)。提多书里也有相同的教训(多一8)。到了游斯丁(Justin Martyr:主后一七?年)的时候,我们看见在主日有钱的人,依其所愿,作出贡献,不过这是教会会正的责任『赒济孤儿寡妇,那些由于疾病或其它原因成为需要帮助的人,在缧绁中人,以及那些住在我们中间的异乡客。』。 在早期教会中,基督徒的家,其门总是开放的,以爱心欢迎外客。很少能够比让异乡客进入基督徒中更高贵。基督徒的家庭,总是留有余地,容纳外乡客,不论他是从那里来,他是甚幺肤色。 “都是有忠心的”他的工作是信心的结果;这是「忠信的工作」。「忠心」一字似乎与该犹的真理和爱心相连。他对于陌生人实际的事奉,与他的信仰相称。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符。 、鼓励该犹继续爱心接待。 2 「长老」又从过去转向未来,从「你现在作的」事(5节),到你将会作的事(6节)。或许约翰担心,那位大嗓门的丢特腓(9,10节)会劝服该犹,改变开放家庭的作风。所以他鼓励他,要继续接待旅行的教师。此处清楚说明怎样帮助巡回传道人。他们到的时候,固然要接待,还要用配得过神的方式,让他们心情舒畅,满得供应(无疑指给予食物和金钱),向下一站出发(参:西一10;帖前二12)。他们是神的仆人,代表祂,所以必须像接待神一样接待;这样用心地打点传道人上路,不只是「一件忠心的事」(5节,RSV),也是一件「美」事(kalo{s poie{seis,你会作得美好)。参马可福音十四6,那里也提到一件事,被称为「美事」(RSV)。 3、“骑上马送一程”——帮助他们前行”。 意谓对出发的宣教士「负起旅途经济的责任」。虽然在使徒行传二十38和二十一5中,这个字似乎只是指「陪伴」或「护送」,但在别处和在这里,都似乎有这个意思,暗示要接待旅人,并为他们的下一程作准备(罗十五24;林前十六6、11;林后一16),很可能是在他们离开时,供应他们的需要(如:多三13,徒十五3或许也有此意)。 4、接待的理由。 此处说明这种特殊接待的理由。第5节的「弟兄」与「陌生人」,不是一般在各城间旅行的基督徒,而是宣教士。约翰写说,他们出去。它是形容出发去从事某项使命,好像保罗出发,从事第二次宣教之旅(徒十五40)。他们的动机被形容为为那名的缘故。因为只有一个名,是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何况,耶稣的「名」便是祂神而人者的本性与拯救大工的彰显;为祂名的「热心」(热切盼望见到它得着当得的称颂),乃是宣教士最高的动机(参:罗一5,为这名受苦,可参:徒五40,41)。以与基督徒成对比。得不到帮助一语,不必勉强解释为:基督徒宣教士拒绝接受未信者自动提供的礼物。有些未信者可能很同情基督徒的立场,这里并没有禁止从他们接受金钱。耶稣本人曾向一位有罪的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这里乃是说,这些巡回传道人不会(按原则而言)寻求未信者的帮助,也没有(事实上)从他们得到帮助。基督徒宣教士不像当时游行各处的非基督徒教师,甚至也不像中世纪的乞讨修道士,是流浪为生。耶稣告诉十二使徒和七十个门徒,不要带「钱囊」(可六8;路十4),保罗责备那些「为利混乱神的道」的人(林后二17;参:帖前二5,9)。基督教传道人与教师自然有权接受因他们的服事而受惠之人的支持,保罗有几次特别坚持这一点(尤其是林前九1,18;加六6;提前五17,18)。可是基督徒会众支持传道人是一回事,宣教士要求未信者给钱,则是另一回事。 5、与神同工 正因为巡回传道人不受异教徒的支持,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如果接待旅行宣教士的第一个理由是:他们是弟兄,我们应该尊重为那名外出的人;第二个理由便更实际:因为他们没有别的支持。我们必须做没有人为他们做的事。这里隐藏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基督徒应该支持基督教事工;世界不会支持它们,它们也不期待世界会支持。事实上,我们有义务(应该)支持。我们可以支持的好事很多;可是我们必须支持我们的弟兄姊妹,就是世界不会支持的。这是基督徒捐献的指导原则。接待、帮助旅行宣教士的第三个理由为:这样我们便一同为真理作工。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我们成为「在真理中的同工」,意味与宣教士合作,「便在传播真理上有我们的一份」。这个词组也可以译为「与真理同工」,「真理的同盟」,就是将真理拟人化,视为我们合作的对象。这种结构可参雅各布书二22。将真理、福音,或道拟人化的作法,在新约中并非无先例可循(参如:12节;林后十三8;腓一27;帖前二13)。这些巡回传道人不是「迷惑人的」(约贰7),带来谎言,说耶稣不是基督,神的 儿子。相反的,他们带来真理。接待前者就是「在他的恶行上有份」(约贰11);接待后者则成为真理的同工。基督教宣教士与真理的合作,在传扬它;我们与真理的合作,则在接待他们。所以,基督教的宣教大业不是由传道人单挑,也是由接待他们、支持他们的人一同来承担。 贰、有关丢特腓的信息(9,10节) 一、丢特腓的品格与该犹的品格 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会看到这样性格的人:喜欢搬弄是非,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希望别人都能够按照他的意见办事。如果别人不接受他的意见或者对他的行为或者言语有些不同意见,他就会翻脸。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还看到另外一种人:他们喜欢搬弄是非,喜欢毁谤别人。和这样的人相处是非常痛苦的。丢腓特他的性情和行为与该犹截然不同。该犹行在真理中,爱弟兄,招待陌生人。而丢特腓却爱自己过于别人,拒绝接待巡回传道人,也不让别人这幺做尤其是该犹这样热心接待巡回传道人的基督徒,和不愿意接待传道人的丢特腓相处,我们可以想象丢腓特会怎幺来攻击该犹,说他想笼络人心,想当教会负责人,并且组织一部分信徒不许参与该犹的接待工作。约翰一再说,在基督里面,就是在光明中,在光明中就是彼此相爱,而没有诡诈。 二、约翰曾经写过的一封信 约翰说,我曾略略的写信给教会,……但丢特腓不理会我们(不承认我们的权威)。这究竟是指哪一封信,并不清楚。应该不会是目前正写的这一封,似乎是形容该封信收到后(过去的事)的反应。因此,一定还有另一封信,不是个别给该犹的,而是一封正式的信函,写给教会的。该封信也不太可能是约翰一书或二书,因为其中都没有鼓励要接待旅行的宣教士,而本节所提的信,显然是以那件事为主题。丢腓特不把该犹看在眼里,甚至也不把约翰看在眼中,约翰知道自己在该教会有权威。他发出命令,并期待他们顺从。丢特腓却是例外,他不听约翰的指挥,显然他认为自己有权威,甚至将不听他话的会友赶出教会(10节)。这种人自高自大,到底有没有神的生命,值得怀疑,他是怎幺混进教会中的,也给我们反思,我们对教会的负责同工的任命和提拔,特别是教会主要侍奉岗位上的同工要经过试验,人不完全不要紧,重要的是有神的生命在里面,有更新有改变。约翰在《提摩太前书》3章与4章中关于监督和执事的教导对于我们今天的服侍是非常有帮助的。保罗在使徒行传对以弗所教会的长老们说,要为教会谨慎(徒20:28)。丢特腓在成为主要负责同工的时候,也 许是没有好好把关,才给这个教会留下如此破口,这也是我们谨慎的。 丢特腓为什幺要反对约翰呢,有些人尝试架构当时的情景。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是为神学问题相争。如果福音的真理受到威胁,「长老」必定会毫不迟疑地指出错误,就像他在第一、第二封信中,曾用绝不妥协的话提出指责。这里的问题不是异端,而是个人的野心。有人指出,丢特腓在当时是一个在社会上有地位的人。若是如此,他会有这种惹人嫌恶的表现,是因为有社会地位撑腰。还有的人认为当时教会开始实行主教制,本来约翰打算安立该犹为主教,但是丢特腓很渴望得到这个地位。(这样的例子现在也存在,为了争夺教会中的领袖位置,而教会分裂的有之,互相攻击的有之)对约翰而言,丢特腓举止的背后动机,不是神学、社会,或教会的理由,而是道德问题。根本的问题在于罪。丢特腓好为首,他不认同父的旨意,即在一切事上应当以基督为首(西一18,)。他也不愿意向「长老」叩头,他自己要作头。他「贪求地位与权势」,没有听从耶稣的警告:不要存管理人的野心(如可十42,45;参彼前五3)。通过丢特腓的例子,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当时的初期教会,已经有些个人主义的狂傲之人进入教会,教会有效的需要建立起来,不能够再是没有规章制度的混乱状况了。(教会管理的重要性) 三、本书信对丢特腓的责备 约翰声称,如果他亲自到那间教会,他会提说(就是公开责备)丢特腓所说、所做的。他不能忽视对使徒权威的挑衅,一定要采取某种管教的行动。以下从三方面来讲丢特腓举止的严重性。 第一,他用恶言妄论我们。妄论一字,在古典希腊文的意思是「胡说八道」。「它的意思是,这些话不单满怀恶意,而且很无聊」。(参提摩太前书五13)「他用无凭无据、怀有恶意的话指控我们。」丢特腓显然认为,约翰是他在教会权威的危险对手,因此要用谣言毁谤他,贬抑他的地位。丢特腓不单反对约翰和他的地位,也反对他要接待巡回宣教士的指示。 第二、他拒绝接待弟兄。 第三,他也不让那些想要接待的人如此作,把他们赶出教会。丢特腓讨厌巡回的教师。他不因他们「为那名的缘故」出外而尊敬他们;他只顾到自己的名声。也许他不接受这些陌生人的理由,只是因为约翰曾下过这道命令。他不开放自己的家,也不帮助他们;有些人要听约翰的话,接待他们,他首先拦阻他们这样做,后来又把他们赶出教会。只爱自己的人会破坏所有的人际关系, 丢特腓讲约翰的坏话,对宣教士冰冷,又赶出忠实的信徒,都因为他想自我作主,,要作头。魔鬼藉着私欲进入了他的心,使他没有办法认识自己。个人的虚荣今日仍然是许多地方教会不和睦的根源。 叁、有关低米丢的信息(11,12节) 一、对该犹的劝勉 约翰讲完丢特腓的恶行之后,又对该犹作个别的勉励,接着则推荐低米丢。也许他担心,连该犹都会受到丢特腓的影响。所以他写道:亲爱的朋友,不要效法恶事,只要效法好事。丢特腓在教会中的行径实在可恶,一心行善的该犹可能也会软弱,所以约翰要劝勉该犹,并且藉着底米丢的善行来激励该犹,告诉该犹,他所做的神都喜悦,并且他的行为众人都看在眼中,记在心中,知道该犹接待传道人只是对主的爱,并没有其它的想法,要继续行善,行善不可丧志。不要因为不法的事情增多,而爱心冷淡。 凡行善的是出于神,凡行恶的未曾见过神。这是第一封信中常提到的道德测验(如:二3,6、28,16、29,三4,10,五18)。事实上,这封信里三种测验各有一个例子:真理(3,4节)、爱心(6节),和这里的行善(11节)。真基督徒可以被形容为出于神(参:约壹四4、6)、见过神(参:约壹三6)。从神而生和见到神,从某方面而言是相同的。凡是从神而生的,就以内在信心的眼睛看见了神。而这种对神的看见,深深影响他的行为。行善就是从神生的凭据;行恶则证明未曾见过神(参:约壹三6)。也许约翰在写这个原则时,心中想到丢特腓,言下之意为,他甚至质疑丢特腓是否为真的基督徒。 二、对底米丢的称赞 约翰想到丢特腓,便写到行恶,而写到行善,便让他联想到低米丢。使徒行传十九23以下,曾提到一位低米丢,是以弗所的银匠;但没有证据显示他是这里的那一位。按照《使徒宪典》的记载,后来约翰按立他作非拉铁非的主教。除了这一节之外,我们对这位低米丢的事没有确凿的资料。有人猜测,约翰推荐他的缘故,是因为他是信差,「使徒旅行的助手」,到底该犹对底米丢这个信徒是否认识,我们也不清楚。有一点很清楚:低米丢有三重见证,引人注目(参:约壹五8)。 第一,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底米丢的见证弟兄姐妹都看到了。 第二,这个见证又有真理本身来支持。低米丢身为真基督徒的事,不需要人的见证,他本身就是凭证。他承认的真理已经实现在他身上,因为他的生命 遵行真理。也就是底米丢所行的事情就见证他是属神的人,他活出了基督。约翰在这里劝勉该犹,神就是他的见证,他所做的符合神的心意,所以不要胆怯,也不要软弱下去,中了魔鬼的诡计,要继续行善。 低米丢还有第三个见证:我们也给他作见证,这是现在继续的见证。这里似乎又是权威式的第一人称复数,约翰乃是在指他自己(如第9节)。这对该犹应该足够了。即使他不认识其余为低米丢作见证的人,甚至若他还没有碰到低米丢,看见真理本身为他作的见证,但是他却认识约翰,也信任他的判断。所以约翰继续写道: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martyria)是真的(参:约二十一24)。这使我们看到,当我们看到弟兄由于受到毁谤和攻击的时候,需要我们去帮助,安慰,鼓励。在弟兄姐妹的支持下,他会再次站立起来的,切记去指责:这点小困难也受不了,怎幺做主的门徒,这样会更加伤害弟兄。在服侍的这条道路上,我们都需要互相劝勉和鼓励。(在这里可以唱《同路人》这首歌) 肆 结语和问安(13,14节) 约翰有许多事要写,一张蒲草纸不够,但是这些事他宁可用口来沟通,因为他打算很快就要去拜访该犹;他说,那时我们就当面谈论。 愿你平安,这句希伯来式的问安语,耶稣在复活之后曾赋予它新的意义(约二十19、21、26);倘若该犹所带领的教会中,有丢特腓在兴风作浪,用这句话替该犹祷告便十分合适。在第二封信中,平安出现于信的起头(3节),不过将平安放在信尾的类似用法,可参加拉太书六16、以弗所书六23、帖撒罗尼迦后书三16,和彼得前书五14。 这封信结尾的交互问安,是朋友之间的请安。在新约书信中,以这个称呼来指基督徒,此处是惟一的出处。通常是以「弟兄」来形容基督徒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朋友」。不过,耶稣曾称十二使徒为他的朋友(约十五13,14),而使徒行传二十七3也提到,保罗在西顿有朋友。这里似乎并没有暗示,朋友的关系不像「弟兄」那幺亲(参3、5、10节),因为该犹所获的指示,是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基督徒在团体中不应该失去个别的身分。神的意思,必定是要每一个地方性的相交团体够小,彼此能紧密结合,让牧师和成员都能个别认识,并能互相叫出名字。那位好牧人是按着名叫祂自己的羊(约十3);众牧人与羊群也应该互相知道姓名。(知道信徒姓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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