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医院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用人制度改革~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医院与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我院签订聘用
的编制外聘用人员。
第二章 招聘
第三条 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
第四条 招聘聘用人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招聘程序
1.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需求
~分别报医教部、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由分管院领导组织调研审核。
2.增员计划审核通过后~上交人事科。由人事科汇总后~
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确定用人需求和聘用条件。
3.医院办公室负责制订招聘
上报县卫生局。经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岗位、岗位要求和职数等招聘信息。
4.人事科组织报名工作~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再协调相关职能科室组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
5.考核通过者~由院长办公会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然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六条 招聘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原则上每年只招聘一次。
第七条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无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无医疗责任经济赔偿
,无违法违纪记载。
2.应、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应聘我院临床医疗专业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及其以上学位~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其以上水平~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如果是其它单位应聘我院的临床医疗专业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若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
称~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或医院急需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
3.应聘我院医技科室的诊断医师必须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技术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并且持有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应聘我院的护理专业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5.应聘我院的其它系列专业人员~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6.我院后勤工作,目前主要是120司机、护工、打字员,逐步社会化~在未完全社会化期间~确需个别增员时~其聘用条件以当时公布的招聘启事为准。
第三章 聘用人员管理
第八条 医院与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无论初次参加工作或有工作经历的聘用人员~均以进入我院工作试用期满后的时间开始计算院龄。
第九条 聘期
1.聘用人员上岗第1年为见习期~其中试用期3,6个月,根据岗位而定,~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内部岗位的变动不再约定试用期。
2.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继续签订合同书~受聘人员可选择续聘或不再续聘。
第十条 聘期考核
,一,考核内容
1.考核分为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满考核。
2.考核以各类人员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全面考察其试用期及聘期内工作完成情况。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服务态度、协作精神、发展潜力、胜任本职工作的体能等方面。
,二,考核程序
1.由人事科组织安排考核。
2.被考核人员进行阶段性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并上交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进行客观评价~提出考核意见。然后逐级呈报至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3.凡考核等次意见为不合格或再次考核为基本合格者~
呈报医院主要领导审批。
4.人事科根据审批的考核等次意见~予以续聘或解聘。
,三,考核等次及使用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医院予以解聘。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延长1个周期的试用期,或考察期,,再次考核为合格者~继续聘用,再次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医院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 在聘用期间~聘用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解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过核实~证明不能履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院龄两年及以上~未获得岗位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的,
4.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5.聘期内事假累计超出1个月、病假累计超出2个月、旷工3天以上者,
6.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聘用人员辞职程序:
1.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辞职~至少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辞职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科室及分管院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2.若辞职申请获准~应办理离职移交手续~收回工作卡牌、工作服以及其它医院提供的办公、生活用品。
3.辞职职工的正式离职日期即为其工资待遇的截止日期~并与财会科做好结算事宜~如住宿水电费、原承诺服务期未满的培训补偿费用等。
4.待辞职人员办理完所有辞职移交手续后~人事科方可转调人事关系、档案、保险关系等。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5.辞职职工未得到批准并且未办好交接工作手续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岗位~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负。
第十三条 职称聘用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技术职务资格后~我院按以下规定给予聘用:
1.取得士级资格~试用期结束后给予聘用,
2.取得师级资格~院龄满1年者给予聘用,
3.取得中级资格~院龄满5年~且须根据医院岗位设臵情况~参加竞聘~竞聘上岗者聘用。
第十四条 职务聘任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同在编人员一样~享受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规定的政治待遇~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及参加竞聘医院管理职务的权利。若聘用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则职务聘任也同时终止。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医院按月向聘用人员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基本工资
,一,临床医疗专业人员及医技科室从事诊断的人员
享受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政策~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津贴补贴。
,二,医技科室的技术操作人员、护理专业人员及其它专业技术系列的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
1.试用期工资:500元/月。
2.试用期满~员,士,级工资:600元/月。院龄每满一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每年递增月工资20元。
3.被医院聘任为助理,师,级后的第一年工资为700元/月~然后根据任职年限~每满一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每年递增月工资25元。
4.被医院聘任为中级,主管,后的第一年工资为850元/月~然后根据任职年限~每满一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每年递增月工资30元。
,三,工勤人员
根据岗位确定基本工资~具体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绩效工资
按照《云阳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院长办公会会议决议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事科负责解释~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