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东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6年5月版)

2017-09-26 9页 doc 22KB 51阅读

用户头像

is_281650

暂无简介

举报
东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6年5月版)东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6年5月版) 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6年5月版) 为了科学、全面评价学生的表现,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密切结合起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具有可操作性,根据《东北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按年级、专业统一排名(国际班单独排名),个人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 综合测评项目及记分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项目 学业成绩 ...
东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6年5月版)
东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6年5月版) 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6年5月版) 为了科学、全面评价学生的表现,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密切结合起来,做到科学化、化、具有可操作性,根据《东北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按年级、专业统一排名(国际班单独排名),个人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 综合测评项目及记分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项目 学业成绩 思想品德 社会工作 科研及科技创新 文体活动 集体建设 满分分数 25分 20分 20分 20分 15分 100分 二、学业成绩测评 学业成绩(满分100分) 学习成绩为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考试、考查课程的平均值。 平均值=?考试(考查)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其中: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三、综合素质测评 (一) 思想品德(满分25分) 1、思想政治素养(满分5分) 满分要求: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健康向上,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不参加各种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及迷信活动,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团结同学。 无故不参加党、团支部生活会,党、团支部活动及政治学习每次扣0.3分。参加各种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及迷信活动者该项成绩以零分计。 2、 集体观念及合作精神(满分5分) 满分要求:具有合作精神,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与集体建设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没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现象。 班级会议及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0.3分,年级和学院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学校重大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自觉参加各项公益劳动,能准时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公益劳动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 3、 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情况(满分5分) 满分要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爱护公物,遵 1 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德。当学年内收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和考试违纪者成绩零分记。 4、 学习态度(满分5分) 学习勤奋,刻苦努力,认真完成作业和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自觉遵守学习,上课无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无故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每次扣1分,以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点名为依据。 5、 社会实践(满分5分) 1) 按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进行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为0分。 2) 参加校、院重点团队的成员根据实践情况进行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为0分。 3)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时长加0.25分,总分最高分为5分。 (二)社会工作(满分20分) 1、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团委学生会、年级会、班级干部(含寝室长),以及为校、院做出贡献的学生社团、协 会主要负责人。 1) 学校的学生干部视学校的考核情况并按学院相应级别学生干部加0-12分。 2) 学院学生会、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大学生志愿者协会、艺术团、创新创业中心、年级会等组织的主席团成员,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加0-12分。 3) 学院学生会、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大学生志愿者协会、艺术团、创新创业中心、年级会其他成员、党支部委员、班委、团支部、社团负责人、寝室长加0—10分。 4) 团支书视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加减,上限12分。学院学生会、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大学生志愿者协会、艺术团、创新创业中心、社团负责人的学生干部由团委负责加分,年级会、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的学生干部由辅导员负责加分,团支书由学院团委打分。 2、 其他奖励加分 1) 参加义务献血者加5分。 2) 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受到表扬或表彰者加1-7分。 3) 对国家、集体做出突出贡献者加5-15分。 (三) 科研及科技创新(满分20分) 1、 科技竞赛活动 参加年级、学院组织的单科竞赛、科技节和其他科技活动加0.5分,参加学校的单科竞赛、科技节和其 他科技活动加1分,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的单科竞赛、科技节和其他科技活动加1.5分。获奖者按获奖级 别,具体加分如下表: 2 级别 类别 名次 分数 一等奖及以上 1.5分 年级 其他奖项 1分 一等奖及以上 3分 院级 其他奖项 1.5分 一等奖及以上 5分 校级 二、三等奖 4分 单科竞赛、科技节和其他 其他奖项 3分 科技活动 一等奖及以上 8分 省市级 二、三等奖 6分 其他奖项 5分 一等奖及以上 10分 国家级(国际级) 二、三等奖 9分 其他奖项 8分 同一类型比赛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型比赛累计加分。 2、 发表 加分 级别 第一作者 其他作者 SCI收录论文 10分 8分 EI光盘版收录的论文 8分 6分 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 收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技论6分 4分 文统计源期刊、ISSHP与ISTP收 录的论文 具有正式刊物号的期刊以及其它 4分 2分 国际、国内会议论文 注:a加分仅限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内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 b同一著作、学术论文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一次。 3、 被授予或受理专利 3 加分 类别 排名第一人 其他人员 被授予 被受理 被授予 被受理 发明专利 10分 5分 5分 3分 实用新型专利 5分 3分 3分 1.5分 外观设计专利 3分 1.5分 1.5分 1分 注:获得专利,又将专利成果发表论文,不累加。 4、 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非外语专业学生第三学年初评奖学金时,此前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12分及以上者加5分,此前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612分及以上者加8分。 (四) 文体活动(满分20分) 参加年级、学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各类文化活动加0.5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的体育比赛和各类文化活动加1分,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的体育比赛和各类文化活动加1.5分。获奖者按获奖级别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表: 级别 类别 名次 分数 第一名(一等奖) 2分 年级 其他奖项 1分 第一名(一等奖) 3分 院级 其他奖项 1.5分 第一名(一等奖) 5分 体育比赛 校级 第二、三名(等奖) 3分 其他奖项 2分 前三名 8分 省市级 前六名 5分 前三名 10分 国家级(国际级) 前六名 8分 第一名(一等奖) 2分 年级 其他奖项 1分 文化活动 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 3分 院级 其他奖项 1.5分 4 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 5分 校级 第二、三名(等奖) 4分 其他奖项 3分 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 8分 省市级 第二、三名(等奖) 6分 其他奖项 5分 第一名(一等奖)及以上 10分 国家级(国际级) 第二、三名(等奖) 9分 其他奖项 8分 校级优秀 0.5分 主题团日 院级优秀 0.25分 注:同一类型活动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型活动累计加分。所有的文体活动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活动不予加分。获得主题团日活动校级优秀的团支书每次加分1分,获得主题团日活动院级优秀的团支书每次加分0.5分。 (五) 集体建设(满分15分) 1、 班风、寝风优良,班级氛围团结互助、和谐融洽,寝室环境卫生整洁。 2、 集体建设成绩满分8分,设立基准分5分,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团支部加3分,被评为校先进 班集体(标兵)、团支部加2分,被评为特色班集体加1分。 3、 寝室卫生成绩以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检查平均成绩作为卫生成绩平均分 基准分 参考,设立浮动基准分5-7分,学院检查卫生成绩不及85平均分90 5 ,, 格者,每次扣0.5分。 90<平均分95 6 , 95<平均分100 7 , 4、 有违纪行为(如违章用火、用电、赌博、破坏公物等), 寝室卫生成绩零分计,并根据《东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四、转专业学生测评 1、学生转到新专业后的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在原专业进行。 2、转专业学生进行奖学金评定时,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读课程(补修本专业的所欠课程除外)为成绩测评依据。 五、综合测评的组织 1、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工作。 2、 学生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由辅导员负责领导,由班委会、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5 3、 对学生的综合测评于下一学年初进行分数的累计汇总。 4、 对学生的综合测评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审批。 六、奖学金评定资格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学校有关,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及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在籍本科生均可参加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 (1) 期末考试(考查)有不及格者; (2) 一年内受到校行政处分者; (3) 考试违纪者; (4) 违反校规校纪者。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6
/
本文档为【东北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40;2016年5月版&#41;】,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