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日照分析报告94日 照 分 析 报 告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就拟建的*****城C1栋对已建项目D1栋和A6栋建筑产生的日照影响,及其由于自身遮挡产生的日照影响,委托我中心进行分析。
建设地点:**大道以东,**路以北。
(二)主客体建筑基本情况:
编 号
使用性质
层 数
高度(米)
室内/外地坪标高(米)
主/客体建筑
基地内/外
C1#
住宅
11F
39.700
室内33.15
主客体
基地内
D1#
住宅
9F
34....
日 照 分 析 报 告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就拟建的*****城C1栋对已建项目D1栋和A6栋建筑产生的日照影响,及其由于自身遮挡产生的日照影响,委托我中心进行分析。
建设地点:**大道以东,**路以北。
(二)主客体建筑基本情况:
编 号
使用性质
层 数
高度(米)
室内/外地坪标高(米)
主/客体建筑
基地内/外
C1#
住宅
11F
39.700
室内33.15
主客体
基地内
D1#
住宅
9F
34.100
室内33.2
客体
基地内
A6#
住宅
9F
34.100
室内33
客体
基地内
注:
1 、上
中的高度指室内/外地坪至建筑实体女儿墙的高度(屋顶水箱、电梯井或其他构筑物已参与计算)。
2、由于建设项目基地地坪标高存在高差,以A6#的地坪标高33米为本项目参照基准标高。
3、主体建筑:对其他建筑的日照有影响的建筑。
客体建筑:受日照影响的,需要分析的建筑。
主客体建筑: 指既是日照被遮挡同时又是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二、日照分析结果:
图表中A6栋部分层数8、9、10、11、18、19、20、21、22、23号窗不满足两小时,C1栋1号塔楼部分层数39、46号窗不满足两小时,C1栋2号塔楼部分层数55、56、57、59、63、67、69号窗不满足两小时。
具体分析结果详见附图及附表。
建筑住宅户数统计表(供参考)
建筑编号
总户数(A)
日照低于2小时户数(B)
(其中纯北向住宅户数)
比例(B/A)
总计
三、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本日照分析
的标准依据如下:
a)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GB 50180-93)
b)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c)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d)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四、分析资料的来源
:
由委托方提供:
1、日照分析所需的电子地形图;
2、本项目的总平面图与建筑单体设计图纸;
3、基地外的实测资料;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情况,除上述主、客体建筑外,尚无其他已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但尚未建设的建筑。
委托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并保证提供的资料与报审的资料完全一致,我中心在上述资料基础上进行日照分析计算。若由于委托方提供资料不实或方案变化而导致分析差错,我方将不承担责任。
五、分析工具:
本日照分析采用北京天正工程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并经建设部鉴定的天正日照分析软件Tsun7.0分析。分析时间为2008年1月20日(大寒日)。时间采样间隔为5分钟,分析方法采用满窗分析。
六、说明:
1、 本报告仅作为报告中所指定范围内的技术依据,未经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书面许可,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2、 本报告的图纸报表及相关结论均盖章后生效,私自涂改后的报告书无效。
3、本报告书结论仅对加盖本中心注有“日照分析”的业务专用章的总图有效。
4、本报告的解释权归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七、日照分析附图:
附图二:多点分析图
附图三:窗户分布图
附图四:窗户分析表(建设前后对比表)
附图五:设计总平面图
分析:
校对: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审核: 业务章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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