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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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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是在2001年10月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新叶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建设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2002年1月22日和 2002年12月27日,由建德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就规划名称、依据、、指导思想与原则、范围和设计深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调整建议。根据专家意见,我们对原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 2004年7月在杭州召开了省级城市规划审查联席会议,再次对该规划进行论证。会议在肯定了保护原则、总体框架层次和基本...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是在2001年10月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新叶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建设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2002年1月22日和 2002年12月27日,由建德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就规划名称、依据、、指导思想与原则、范围和设计深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调整建议。根据专家意见,我们对原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批。 2004年7月在杭州召开了省级城市规划审查联席会议,再次对该规划进行论证。会议在肯定了保护原则、总体框架层次和基本规划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本次规划文本作为报批成果,针对专家和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在如下几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1、 对规划名称为《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2、 明确了保护区的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区的保护范围和具体四至界线,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整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规范保护区的保护层次; 3、 对重点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和风貌协调区的保护与整治内容进行了细化; 4、 增加了近期建设资金投入估算的内容; 5、 进一步完善了利用与展示规划的内容。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保护区保护规划》项目组 二??五年元月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JIANDE XINYE SHENGJI LISHI WENHUA BAOHUQU BAOHU GUIHUA 文 本 目 录 前言………………………………………………………………..1 第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价值………………………………..3 第二章 总则………………………………………………………………..4 第三章 保护和延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格局和风貌特色…………..7 第四章 文物古迹的保护…………………………………………………17 第五章 继承和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区优秀的文化传统…………………18 第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18 第七章 保护规划实施措施………………………………………………19 第八章 附则………………………………………………………………20 附件: 1、《批转省文物局、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报告的通知》。 2、《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专家论证意见》 2002.1.22 3、《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专家论证会》纪要 2002.12.27 第一章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价值 第一条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历史悠远的村庄,保持完整的近缘聚居地 新叶村始建于南宋嘉定元年(公元1208年),距今已有793年的历史。从玉华叶氏第一代叶坤到此安居后,历经宋、元、明、清、民国至今,已发展到第36代,一直没有间断地保持着近缘聚居地,他们排斥了各种外界干扰和战乱灾祸,世世代代在这块并不算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而他们建造的村落和房屋,将历史发展的脉络清晰、完整地下来。 (二)深厚的乡土文化积淀 经过近八百年稳定而不间断的发展,新叶村形成了独具地域特色的乡土文化,并反映在乡土建筑、乡土生活、宗族道德伦理观念等诸多方面,如数量多、等级层次分明的祠堂记述着近缘聚居地的发展变迁、兴旺与衰败;各类书院、文昌阁、文峰塔等文化建筑的遗存反映了宗族崇尚读书的劝学传统;已有600余年历史的―三月三‖庙会将传统民风民俗、传统地方文化流传至今而不衰……,这种朴实、真率、最富生活气息的乡土文化为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乡土文化、江浙风情提供了难得的素材。 (三)堪舆风水的保护区选址,独具特色的格局 新叶村从选址到重要建筑布局均受到―风水‖理论的影响。整个保护区取阴阳九宫之象,置于道峰山正南、玉华山正东及两山之间峡谷的东南口上,正是―山起西北,水聚东南‖的好风水,并形成道峰山为朝山,玉华山为祖山,以两条内渠做为―左辅右弼‖,整体朝向北方的格局,包含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在布局上,也受到风水和利于文运的思想影响,如村北口的南塘选址、村东南抟云塔的建造都是为了有利于科甲;抟云塔、有序堂和玉泉寺连成一条直线,正好是道峰山与玉华山两主峰连线的中分线等等。这种环境布局,与很大范围里的自然环境构成了简洁的几何关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村落格局。 (四)宜人的环境,别致的风貌 从新叶村的祖先选择在这里成为他们繁衍生息的场所的那一天起,世世代代都遵循着将村庄建设与周围环境浑然一体的原则。远远望去,在重重叠叠的山峦映衬下,小山村宁静而安详地坐落于山脚下,错落有致的古老建筑似乎向人们细诉着她的久远历史;抟云塔拔地而起给人以视觉上的冲击;村中小巷多而曲折,水塘与溪流构成了新叶村环境的主要部分,村外溪水潺潺,村内沟渠纵横,它们相互沟通、贯穿,成为村民生活的命脉。 (五)隽美的建筑,精细的雕刻 由于叶氏家族对传统、历史、文化、生活和生产的重视,使新叶村拥有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也决定了其建筑类型的多样性,包括祠堂、住宅、庙、塔、桥梁、学堂等,它们与新叶的山、水、田、园、人协调共生,展示了中国乡土建筑的朴实、率真和人情味,体现着乡土文化的深厚和瑰丽。 新叶村的建筑装修和装饰精细、考究,从构架、梁、柱、斗拱和牛腿、举架和侧脚等大木装修,到窗、樘板、地板与楼面等小木装修,甚至到地面与墙面、天井、屋面与檐口的做法都十分到位,反映了不同时代的建筑风格与特色。 第二章 总则 第二条 为保护新叶村完整的村落格局,保护和延续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充满地域特色的乡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第三条 本规划是新叶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四部分组成,经批准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 3、《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办法》(1992年1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3年5月18日公布,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11月通过) 6、《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8年11月)。 7、《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年7月)。 、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9月) 8 9、《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10、浙江省人民政府[2000]27号《批转省文物局、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报告的通知》。 11、《檀村镇新叶村规划》(文本)、建德市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1999年5月)。 12、国家,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相关文件。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一)从发展的角度着眼,强调动态的保护观,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展示、利用和旅游的关系; (二)拥有从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和环境多角度审视历史文化保护区变革的全局观,将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周围环境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 (三)抓住历史文化保护区发展的脉络,重点突出、主次分明,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区人、自然、建筑相融的整体空间环境特色,将保护区质朴、厚拙、自然的原始风貌,具有文化品位的明清建筑艺术,具有社会学意义的历史遗存及乡土文化等作为重点加以保护,强化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感染力。 (四)以准确把握文化内涵与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为依据,以历史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指导,通过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从完整的风水格局、村落空间、文物建筑到乡土文化等多个层面保持传统历史环境氛围的原汁原味。 (五)以科学的态度对现有文化、建筑及其环境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充分的研究,在完全尊重古建筑美学、历史和形体的真实性和可读性的基础上进行保护。 第六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原则和保护工作重点 (一)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特别注重对濒临破坏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努力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永续保存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二)按照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切实做好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同时在保护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则,努力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永续利用。 (三)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村庄现代化建设的关系,既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又适应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四)与村庄规划相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是村庄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应当与村庄总体布局协调统一,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村庄规划;同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在发展方向、性质、总体功能布局等方面充分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要求。 (五)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历史建筑、街巷空间和自然环境特色,还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维护生活的延续性。 (六)既要保护有形的历史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使之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保护区的历史文化积淀,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七)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除依法切实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外,对其他现有建筑物的保护、整治和利用应实行―重点保护、普通改善、大力整治、合理利用‖的方针。 (八)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方法重在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及其历史风貌的协调性。对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九)编制保护规划要突出保护重点。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予以重点保护。 第七条 规划期限和保护目标 —2005年。对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自然风貌、环境特色、总体格局的保护、改善和整治初见成效;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历史建筑本身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破坏历史格局和整体历近期:2002 史风貌的建设活动得到遏制。 中期:2006—2010年。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得到有明显成效的保护、改善和整治;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历史建筑周围,和重点保护区外围与之不协调的环境进行逐步整治,使保护区在风格、色彩、材料、体量上形成统一的风貌特色。 远期2011—2020年。历史文化保护区本身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并形成和谐、有序的整体环境氛围。 第八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新叶村村镇规划确定的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具体为西至檀儒公路西100米内的玉华山脚,东、南至规划环村公路,北至新兰公路以北200米的道峰山山脚和环村公路以东现状外宅的居住用地,新兰公路北的檀儒公路两侧至山脚的用地,总面积41.36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范围为由新兰公路、檀儒公路与两条内溪所夹的古建筑集中区域,用地面积约11公顷;其余为风貌协调区范围,面积约30.36公顷。 第九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总体框架 (一)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体系,继承和延续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特色。 ―点‖:即包括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祠堂结合水塘构成的村内公共中心,颇具地方特色的古老民居的保护等; ―线‖:主要为―一网,二线,三溪‖,即保护由东西向曲折横过全村的老街与多而密的南北巷道构成的街巷网;保护道峰山—有序堂—西山祠堂的村落发展主轴线和玉泉寺—有序堂—文昌阁的空间景观轴线;保护横穿保护区的两条内溪与蜿蜒于村东的外溪。 ―面‖:将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做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保护以抟云塔为标志点,一、二层传统民居为主构成的依偎于道峰、玉华两山脚下的村落空间形态和粉墙黛瓦的色彩基调。 (二)实行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相结合。 在规划期内,重点对11公顷的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风貌进行保护,保护以黑、白、灰为特点的浙西地区徽派民居特有的色彩基调,与自然环境构成简洁的几何关系的村落格局,对保护区入口、溪水沟渠、水塘、公共中心以及保护区内大量保存完整的历史建筑进行重点整治,对村庄规划确定的中心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采取一般保护和环境协调控制相结合的保护模式。 (三)构筑系统,全面展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氛围。 新叶村依玉华山势而建,面朝道峰山,村内外溪水潺潺,环境优美。村中大小街巷纵横,民居粗犷、古朴,是浙西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乡土建筑群落。与之相映,新叶村在饮食、居住、节庆、婚嫁、丧葬、禁忌、信仰、戏曲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淳朴的民风、独特的民俗,不但反映了当地人民的勤劳与智慧,更是中国乡土文化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因此,规划将重点抓住地域环境特色、民俗风情特色和乡土建筑特色三方面内容,全面展示历史文化保护区浓郁的乡土文化。 地域环境特色:不仅要保护依山傍水的村庄内部环境,更要注重对村庄外围大量田园风光和自然山体的保护,保持村庄纯净的背景。 民俗风情特色:充分利用三月三庙会、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或集会,多层面、多视角地展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地方社会文化。 乡土建筑特色:进一步发掘地方文化,利用传统厅堂、民居建筑开辟体现浓郁地方特色的展示馆、民俗馆、社戏茶馆等,将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展示融合起来,结合旅游开发,将部分传统民居开辟为民居旅馆,在直接体验乡村生活的同时,对新叶村的各类建筑有深刻的认识了解,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明清建筑博物馆‖。 第三章 保护和延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格局和风貌特色 第十条 保护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格局与风貌特色 (一)历史格局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在总体上形成―一村横卧、两山夹峙、三溪环抱‖的历史格局,具体表现在外围环境和内部结构布局两个方面: 外围环境:以塔、庙、水口、天门构成有利于科举的风水格局,即抟云塔和与之相配套的文昌阁、土地祠与道峰山(象山)、玉华山(狮山)—起闭锁水口,以利于―藏风聚气‖;以玉泉寺作为两山之间峡谷––––风水中 ―天门‖的装饰。 内部结构:由宗族关系和发展变迁决定,表现在五个方面:1、以有序堂为核心,分祠堂分布左右和后方的团块结构;2、东西向分别经过有序堂和崇仁堂的两条曲折老街与南北向凌乱、多而密的小巷构成街巷网;3、大体均匀分布于全村作为宗祠前导空间一部分的水塘,和把雨水、污水导向水塘而沿街巷布设的沟渠;4、南塘与有序堂之间构成全村的公共中心;5、有公共性建筑,大片香樟或松柏掩映的特色村口(现已不存)。 (二)风貌特色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塔影辉云,玉峰崔巍,锦溪绕坪,村居粉黛,古街幽巷,龙池浴砚‖为其风貌特色。具体表现在: 1、―塔影辉云,玉峰崔巍‖的村庄整体环境:在重重叠叠的山峦衬托下,左玉华、右道峰相峙着向两侧缓缓升起,新叶村平卧在其间近于完全对称的缺口里,而抟云塔在缺口中央拔地而起,直指苍穹。 2、―锦溪绕坪‖: 溪水环抱的村庄既沟通着全村的沟渠与水塘,又充满生气。 3、―村居粉黛‖: 高低错落、风格统一、粉墙黛瓦的古建筑群是村庄特色构成的主体。 4、―古街幽巷‖: 窄而幽深的街巷东西向以玉华山为对景,南北向以道峰山为对景。 、―龙池浴砚‖:村北口的龙池(南塘)将玉华(砚山)和道峰(文笔峰)两山倒映于水中,以利于文运;今天,这里已成为村民交流、活动的重要场所,全村的公共中心。 5 第十一条 保护重点保护区内部以一条主街和若干条狭窄的巷道构成的街巷网。规划要求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比例,主街两侧已建的有损历史风貌的建筑必须加以改造和整治。地面铺装保持现状中央顺向铺长条石板、两侧为卵石的路面形式;在重点保护区外围新建道路宽度必须在考虑消防要求的同时沿袭原有的空间尺度,宽度大于4米并控制在9米以内;避免过于城市化的路面处理,特别是与保护区内部街巷相连并通向外围的支路级道路,其铺装仍建议采用石板铺砌。此外,为避免电线杆、有线电视等架空线路对保护区历史风貌的影响,应考虑埋地铺设。 第十二条 保护水系和分布于全村的大小池塘。其保护范围一般为河道、池塘外侧20米范围,沿溪流设置内溪5米,外溪10米的绿化带。要求该范围内的建筑形式应采用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门窗、墙体和屋顶形式应符合传统风貌,建筑功能为居住、厅堂或公共建筑。保护区内部结合池塘作为公共中心的功能,整治水岸,清理周围路面,并建议恢复半月塘周围的梅园。 第十三条 保护层次、分级与保护要求 (一)保护类别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层次保护; 2、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分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两个层次保护。 (二)保护分级、范围与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 1 保护范围:确定为省、市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拟推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的风貌典型、质量较好、历史文化价值高的厅堂、民居等,其本体及周围能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一定的安全距离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具体见保护范围规划图)。 保护要求:见第四章——文物古迹保护 2、建设控制地带和重点保护区 建设控制地带: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重点保护区保护范围:即由新兰公路、檀儒公路和两条内溪所包围的区域,面积约11公顷。 保护要求: (1)保护范围内的各种修建需在村镇规划和文物管理部门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审批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改造为主;其建设内容应服从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的整体风貌相协调,规模较大的修建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经过专家评审。 (2)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3)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的水塘及厅堂、抟云塔等及其周围环境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建筑体量宜小不宜大,门窗、山墙、屋顶等形式应与保护区整体建筑风格相符合,建筑高度为一、二层,色彩控制以黑、白、灰为主。 溪水、沟渠与水塘应保持流畅、洁净,建筑小品应具有地方特色,不搞城市绿化、草坪、花坛等布局。 (4)除少数公厕外,不得在本区内插建任何新建筑物,公厕的兴建要经过设计并经管理机构审批;修补并严格保护本区内的石板或卵石、碎石道路,不得使用水泥;原有架空电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的构筑物应取消,对路灯、门牌等进行整理,务求尽量减少对景观的干扰。 (5)区域内不得新插建任何住宅,对近年新建的不符合传统风貌特色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改造、搬迁或拆除;对严重影响历史风貌的建筑应拆除或降低建筑高度。新建住宅一律在重点保护区外围的新区内安置;占用重要的古厅堂建筑作为居住用房的住户建议逐步迁出,恢复原来的功能或改为展览、陈列功能而得到有效利用。 (三)传统风貌协调区 保护范围:东、南至环村公路,西至檀儒公路以西100米之内(玉华山山脚),北至新兰公路以北200米(道峰山山脚),以及环村公路以东现状外宅少量居住用地,新兰公路北的檀儒公路两侧至山脚的用地,总面积30.36公顷。 保护要求: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城市规划和文物管理部门审批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具体包括: 1、整治场地和环境,重点整治重点保护区南部的新建农居,从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的角度出发,建筑形式应采用坡屋顶、色彩为粉墙黛瓦,建筑高度不超过二层,对严重影响景观和布局的,坚决予以拆除; 2、对影响四方塘与抟云塔、文昌阁建筑群之间视线通廊的建筑一律拆除; 、新建住宅可考虑传统对合、三间两搭厢民居形式与现代居住空间的结合。 3 第十四条 总体层次上的保护措施 (一)开发新区,保护历史风貌 新叶村西、北两面靠山,南面与另一古村上吴方村相距仅250米左右,从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风貌的完整性和保护要求考虑,不宜向西、北、南方向发展,因此规划提出以保护为原则和出发点,新区向东及东北扩展,过境道路从村庄外围经过,内部通过环形路网将各用地有机结合,形成新叶村的总体用地格局。 (二)用地布局调整 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不再安排新的农居用地,伴随着部分占用厅堂建筑的农户迁出,用地性质相应调整为公建用地;在新区内除新增农居用地外,为满足村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增加必要的文化、教育设施,如幼儿园、小学、集贸市场等。 (三)控制人口容量,调整人口密度 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现有人口约2200人,人口密度200人/公顷,规划安排1750人,需从重点保护区迁出450人左右,人口密度降低至160人/公顷。 (四)空间形态和建筑高度控制 为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体风貌,将整个保护区划分为四个高度控制区:禁建区、3米控制区、5.4米控制区和8.5米控制区。具体范围和控制要求如下: 1、禁建区:即划定为河渠保护绿化带、公共绿地和规划环村公路西北部围绕西山祠堂、抟云塔周围的大片农田,以及玉泉寺周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总面积为12.22公顷的区域。除了现状古建筑外,禁止在该区中新建建筑物。 2、3米控制区:即南塘对面道峰山视廊范围内约1公顷的公共绿地。该范围内可以设置檐口高度低于3米的一些休憩类建筑,但具体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并经过规划管理与文物保护部门严格审批。 3、5.4米控制区:包括重点保护区11公顷用地及外围西至玉华山、南至禁建区,北部新兰公路北段的檀儒公路两侧至山脚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21.64公顷。要求近年新建成建筑不得高于两层,檐口高度不超过5.4米,且不得高于周围古建筑的高度、建筑风格、体量应取得与周围古建筑群环境的协调; 4、8.5米控制区:主要为村东部和东北部的新区,面积约6.5公顷。要求新建建筑以二层为主并控制在三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8.5米,三层及三层以上建筑要经过规划管理与文物保护部门具体论证,并要保证整体景观错落有致。 (五)建筑外部形态控制 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应以黑、白、灰为主色调,禁止使用不锈钢等现代质感强烈的材料做外装修;现有建筑色调与传统色彩基调相冲突的要逐步进行整治。改造后的住宅应采用坡屋顶,建筑要控制体量宜小不宜大,并尽可能采用具有浙西民居乡土地方特色的建筑语言和符号。果皮箱、垃圾桶、公厕、路灯、商店招牌等小品的形式应具有地方特色。 (六)视线走廊的保护 规划保护以下3条视线走廊,在视廊范围内的建设应做视线分析: 1、有序堂(南塘) 道峰山对景。 保护范围:以有序堂北门为视线起点,西以现沟渠为界,东至有序堂与东南山脚的连线,包括南塘,面积约1公顷。 米的休憩类建筑,以绿地为主衬托道峰山脚的开阔与纯净。 规划要求:拆除有碍视线通廊的建筑,并少量设置檐口高度低于3 2、四方塘 抟云塔、文昌阁对景。 保护范围:以四方塘北岸为视线起点,与抟云塔、文昌阁建筑群外围建筑控制地带的连线,面积约1.2公顷。 规划要求:所有影响通视效果的近代建筑一律拆除,恢复田园风光衬托的历史建筑群风貌。 3、抟云塔 天门视景通廊。 规划要求:保护该视廊的纯净与和谐,要求视廊范围内与历史建筑不协调的建筑必须拆除或整治。 (七)道路交通规划 将村外围檀儒公路由现状4.5—6米拓宽至9米,新叶至芝堰公路由2.5米拓宽至7米。改善村内道路,满足日常生活与消防要求,设置与外围公路相连的两条5米宽村内主干道;步行系统由现状传统街巷为主构成。同时将现村委会所在地规划开辟为停车场。 (八)绿化、生态环境规划 增加高大乔木、低矮灌木的种植,合理地增加公共开放绿地,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历史建筑的保护布置绿化;强化保护区入口和沿河、水塘边绿化,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系统。 组构人、绿、居、水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结构,体现原汁原味的历史文化区环境氛围,对各类设施的配置应重视绿化空间的组织,避免或减少污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整治溪塘及沿街巷的沟渠。 (九)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应以自来水进户为目标。 2、排水: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远期采用雨污分流。为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应逐步使用现代卫生设备。 3、消防: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火栓均匀布置在道路两侧,其间距与保护半径应满足规范要求。 、防洪:新叶村防山洪标准为10年。 4 5、电力:电力线应逐步改为埋地电缆。设置在古村落范围内的变电所、开闭所应采用户内型,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应与环境相协调。 6、电讯:新叶村电话普及率至2010年达到40%,公共电话结合厅堂等在公共建筑内布置,所有通信线路应逐步改为埋地敷设。 7、环卫设施: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位置,要求既便于村民使用,又不影响重要古建筑景观,公共厕所应结合绿化,小广场布置,既隐蔽,其建筑形式又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8、市政小品:市政设施小品的形式、色彩、风格应与古村落风貌、色彩和尺度相协调。 第十五条 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 (一)保护与整治模式 为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充分考虑现有历史遗存和古村落现状,并便于规划的可操作性,确定以下几种建筑的保护和整治模式: 1、保护–––保持原样,以求真实反映历史遗存。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貌典型、质量较好的传统民居、厅堂建筑采取的保护方式,在不改变文物原状并保持原有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可进行修缮或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修旧如旧,以存其真。区内的保护建筑包括有序堂、双美堂、崇仁堂、抟云塔、文昌阁等。 2、改善–––是指建筑结构、外观保存良好的其他重要历史建筑、典型民居建筑。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建筑外观、格局不改变的前提下,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整治外部环境,配备必要的市政设施,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区内改善类建筑主要包括是亦居、存心堂、旋庆堂、西山祠堂等位于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大部分明、清时期建造的传统民居、厅堂建筑。 3、重建–––对传统风貌影响大的建筑,采取拆除重建的措施,以保障与传统风貌的协调。重建可以采取历史建筑移植或利用历史建筑的构件。 4、保留–––对80年代以后兴建的建筑,造型与质量较好,同时与传统风貌环境冲突不大,采取保留,维持现状。区内保留建筑主要是位于重点保护区外围的新建2-3层坡屋顶、粉墙黛瓦的民居建筑。 5、整饬–––对于质量较好,风貌较差的建筑,对其立面进行整治,包括降低高度、屋顶平改坡、改变外墙和屋顶色彩等。区内的整饬建筑主要是沿檀儒公路和重点保护区南侧的近年新建住宅、公建等。 6、拆除–––是指违章搭建或原先没有以后增建的,破坏空间环境的建筑,应予以拆除。区内拆除的建筑主要是位于有序堂(南塘)与道峰山、四方塘与抟云塔和文昌阁的两个视廊范围内有碍视线通透的建筑。拆除后的地块主要开辟为绿化和公共活动空间。 (二)建筑保护与整治要求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筑面积共10万平方米。根据对建筑风貌、建筑质量、建造年代、建筑层数、屋顶形式及所处地段的要求的分析、评价,具体保护和整治数量如下: 表1 保护与整治的各类建筑数量和比例 位 置 内 容 保 护 改 善 重 建 保 留 整 饬 拆 除 合 计 建筑面积 历史文化保护区 0.17 4.23 0.35 3.0 1.95 0.30 10.0 (万平方米) (合计) 比例(%) 1.7 42.3 3.5 30 19.5 3.0 100 建筑面积 重点 0.17 4.23 0.35 - 0.3 0.10 5.15 (万平方米) 保护区 比例(%) 3.3 82.1 6.8 - 5.8 2.0 100 建筑面积 - - - 3.0 1.65 0.20 4.85 (万平方米) 传统风貌协调区 比例(%) - - - 61.9 34.0 4.1 100 注:以上数字为估算,具体以调查为准。 具体历史建筑保护与整治措施见表2 第十六条 古建筑防灾措施 (一)防火 1、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由各古建筑管理与使用单位具体负责,要把预防火灾列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切实做到同、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防火工作做到经常化,化;村镇政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当地市、县文物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地方公安机关予以监督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2、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严禁将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引入建筑物内。 3、禁止利用古厅堂当旅店或民居,或进行生产、生活用火。在厢房、走廊、庭院等处需设置生活用火时,必须有防火安全措施,并报请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否则一律取缔;现有民居的厨房等隔墙应改为防火材料。 4、在重点要害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明显标志。宗族祠堂等建筑,必须在指定地点点灯、烧纸、焚香,具有防火设施,并有专人看管或采取值班巡查等措施。 5、保护古建筑与毗连的其他房屋之间的防火分隔墙或开辟消防通道。重点保护区的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侵占。 6、为预防雷击引起火灾,在高大的古建筑物如抟云塔上,应安装避雷设施,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7、在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内新安装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电气安装规程。电气线路应采用铜心绝缘线套金属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在殿堂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电水壶等电加热器,所用照明灯具不准靠近可燃物;配线的主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输入,配线方式一般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独立设置控制开关,并安装熔断器作为过载保护。 8、妥善维护保护区内的各水塘,以备消防用水。同时,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轻便灭火器,在重点古建筑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有条件的还要装设电话或配备移动电话以备报警时专用。 (二)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自然灾害应急对策研究,为提高文物防灾、抗灾能力提供科学依据。主要包括:古代建筑物的防火、防生物侵害及防震加固技术的研究;制定自然灾害防护措施标准,建立文物自然灾害应急防护信息库等。 第十七条 发掘和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文化内涵 (一)再现历史风貌,加强生态绿化建设 改变目前保护区内无古树、大树的现状,结合水塘周围,溪河两侧开敞空间种植乔木、灌木,重点保护区外围应以田园风光为主衬托宁静与安详的保护区历史风貌,恢复抟云塔周围的柏树林。 做好―三月三庙会‖的文章,包括日常展出庙会祭礼用品、贡品;利用庙会期间尽情展现地方传统文化,开展健康的文化商贸交易等。 (二)建立展现乡土文化的系列陈列馆,传播地方风情 利用村内一些重要厅堂建筑和古民居,展现古村落民俗、农家风情、村史、婚丧嫁娶等礼仪活动内容。 (三)建立标志物系列 对原物不存或不宜原样恢复又比较重要的古建筑、文物古迹,应在其旧址处建立标志,标志物的形式应与周围民居风格相协调,不宜采用有现代感的材料和形式。 (四)发掘、整合历史文化资源,以点带片,开辟特色旅游 在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完整、有效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旅游开发,坚持保护是前提,旅游开发是保护新叶村历史文化资源的同时使村民与政府、投资方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并非保护的目的。 1、旅游开发目标:通过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全面展示新叶村优秀的传统文化、乡土建筑风貌。 2、旅游开发原则 1)以保护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全面展示历史文化为主线,以两江一湖为依托,重点突出反映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地域环境特色、民俗风情特色和乡土建筑特色,多渠道多层次的发展旅游,逐步( 使旅游业成为新叶村的重要支柱产业。 (2)与浙江省旅游发展纲要相衔接,丰富特色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功能,加快旅游名牌、精品建设。 (3)综合考虑保护与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形成良性循环,保证可持续发展。 (4)做好客源分析与旅游市场的发展预测,重点开发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和旅游商品,同时做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3、旅游发展体系 在―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新叶村被列为大慈岩——新叶景区内的一级景点,根据资源的分布,规划分为两个景观区域: (1)传统景观区:主要为重点保护区(古建筑群集中区域)内部的人文景观和社会景观; (2)生态景观区:主要指重点保护区外围的自然田园风光和山水自然环境; 4、旅游线路组织 以老街为游览主线串联各主要景点,注重游客在游览途中心理感受的变化,形成游览环线:停车场——崇仁堂——双美堂——有序堂、南塘(旋庆堂、永锡堂、是亦居等)——翠芳轩(过街楼)——进士 第、四方塘——抟云塔、文昌阁(土地祠、祠堂塘)——田园风光(古枫树)——西山祠堂——旅游土特产品街(石塘、存心塘)——停车场。 5、旅游配套设施规划 餐饮:在停车场附近的公路沿线设置餐饮设施;在不破坏传统建筑和环境的前提下也可以在村中设置―农家乐‖,解决部分旅客的餐饮和住宿要求。 住宿:可以在公路旁边建造低层乡土式旅馆,也可住宿农家或到解放水库度假。 商业:在南塘周围利用现有的建筑设少量商业设施,在石塘至停车场沿线设置旅游土特产购物街。 公厕:在游线沿路设置五处公共厕所,建筑形式要求采用地方民居建筑风格。 表2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展示一览表 序 名 称 创建年代 位 置 现状评价 保护等级 保护措施 展示利用 号 经过许多次修缮和扩建,建筑质量一般,但历史悠久,总祠堂进行局部改善,宗族祭祀、朝拜展示馆 西山祠村南面双溪 拟推荐县级元代 的地位特殊。且中轴向北偏东正对誉为母亲的三峰山的大尖。恢复门面八字1 堂 外西山冈 文保点 风水意义重大 献,修复中庭梁 架,并将学校迁 出 现存年代最早、保存最完好的一栋古建筑。塔身上下无任何雕 村东南方 拟推荐省级完全保存,定期抟云塔 明隆庆年间 饰,造型秀丽、端庄,是最重要的风水建筑物,村中有塔极为2 的水口 文保单位 修缮 少见,它也是村中的景观控制点和标志物。 完全保存,对附村史展示馆,陈列叶氏宗谱,介绍叶氏先贤名宦及革命老区抟云塔配套建筑,是全村最华丽的建筑,其雕刻、翘脚别具一拟推荐县级文昌阁 清同治年间 抟云塔脚下 房重建,对主体的光辉历史和新叶村在风水地理学方面的特色。 3 格,胜过庙宇和祠堂。塔、阁组合建筑堪称中华一绝 文保单位 进行定期修缮 外宅派总祠堂,新叶村最早建筑之一。正面朝山道峰山,堂内地方特色社戏历史展示、地方戏曲表演。将原有戏员组成专 村落结构核心装饰精美有戏台、匾额、东谷公夫妇画像等文物,与南塘之间拟推荐县级完全保存,定期业班子,利用原有戏台分时段表演地方特色戏;同时在中进有序堂 元大德年间 4 地南塘前 文保单位 进行修缮 设传统地方特色茶馆,用仿古茶具泡制地方茶,让游客在此是新叶村的公共中心三月三描绘的主场地,也是新叶村精华―道 品茶、看戏、休息。 峰卓笔、龙池浴砚‖的最佳观景点。 浙西乡土民俗展示馆,展出三月三庙会的祭祀用品、贡品;完全保存,定期村北偏西处 新叶村最大的祠堂,形制独特,有公堂建筑特点,纵深空间神拟推荐县级村民生产用具如犁、耙、耕、水车、风车、纺车等;生活用崇仁堂 明宣德 进行修缮,并进5 半月塘前 秘感强烈,在中国建筑中非常少见。保存完好,内部装饰精美。 文保单位 品如古炊具、竹编家具、木制用具、古式照明灯具等;收集行白蚁防治 散落民间的文物,让游人追思遐想新叶人的生产生活习俗。 村北面往儒源历史底蕴深厚,明太祖、书法家王世懋等都到过这里。且地处完全保存,定期 玉泉寺 宋代 6 - 天门,环境幽静,风景秀丽,可俯瞰整个新叶村。 进行修缮 村1.5公里处 农家风情展示馆,按典型的农村家庭布置生活、起居和接待坐南朝北,由一个对合式、一个三间两搭厢和一个―一‖字形组 有序堂西侧 成,有前后院落,并有鱼池花卉,后花园水池旁边还有临水的拟推荐县级完全保存,定期空间,并在边房制作乡土小吃,供游客参观品尝。 双美堂 清末 7 美人靠。是新叶村仅有的两栋此种型制住宅之一,装饰精美,文保单位 进行修缮 约40米 保存完整。 对整体结构完全浙西婚丧嫁娶展示。作为村民婚丧嫁娶等礼仪活动的公共场原建筑破坏严重,现已进行简单的整修,大部分梁、柱、牛腿旋庆堂 清初 有序堂西南 保存,逐步恢复所,并允许游客参观,使其成为真实的社会景观。 8 - 都已换掉,且新的完全没有装饰,观赏性不强。 原雕梁、雕花牛 腿等装饰 进行局部改善,可整修后开发为茶室 南塘边有 永锡堂 明代 保存基本完好。 复原花厅格式,9 - 序堂西侧 对梁架进行改善 根据具体情况进 正对朝山,有门楼,前面有池塘,形制较为独特。保存基本完存心堂 明代 村南面偏西 行局部改善,对10 - 好,门楼需要整修。 门楼进行抢修 村南面偏北, 损坏严重,前两进已不存在,是仅有的两栋座西朝东的祠堂之根据原貌进行重 雍睦堂 明代 11 - 紧靠公路 一。 建 村北面 可进行遗址保护性开发。 鼓楼 元代末年 原为二层楼阁式建筑物,历史悠久,但只剩基址。 12 鼓楼冈上 局部改善,恢复乡土文化展示馆 内部装修较好,独特之处在于其横跨巷道的过街楼,将分属巷拟推荐县级翠芳轩 明代 有序堂以东 原室内格局,并13 道两侧的两兄弟连接起来。也是用地紧张的产物。 文保点 定期进行修缮 保存一般,有门楼,其石雕门座颇有特色。前方的四方塘被房 进行内部改善,进士第 明代 村东端 屋侵占严重。但四方塘纵向轴线正对抟云塔,塔水相映景观优14 - 恢复原貌 美。 局部改善,恢复可结合南塘周围进行适当旅游开发。 属普通居住建筑,但内部装修精细、华丽,浮雕图案映射出清是亦居 清末 南塘东侧 原雕花窗格定期15 - 末民初时代北京,且地处南塘边,区位优越,开发价值大。 进行修缮 种德堂 进行改善,逐渐可复原旧有店面风貌作为商业用房。 清初 永锡堂西侧 保存完整,原为药店。 16 - 药店 恢复原内部装饰 进行局部改善, 叶洪富明代 结构基本完好,天井四周雨蓬板破损,门檐已无 对天井四周进行17 - 老宅 修复 局部改善,恢复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世美堂 清末 南塘东侧 对合式建筑,保存完好。属普通居住建筑。 18 - 内部装饰 柏芳宅 清初 进士第北侧 三间两搭厢建筑,座西朝东,保存基本完好。 进行局部改善 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19 - 进行改善,修复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素标宅 明代 双美堂西侧 对合式建筑,座西朝东,保存基本完好。 20 - 天井及门窗 良基宅 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进行局部改善,(庆余清光绪年间 村东北端 对合式建筑,座南朝北,保留较完整。 21 - 修复天井及门窗 堂) 寿华宅 进行整体改善,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培桂清咸丰八年 席草堂北部 对合式建筑,座东朝西,保留较完整。 修复天井重檐及22 - 堂) 门窗 规模不大,不设门窗。整个建筑简陋粗糙,没有雕饰。有一定 土地祠 民国 文昌阁东面 完全保存 23 - 风水意义。 第四章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第十八条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现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抟云塔,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及利用展示意见详见图纸。 第十九条 文物古迹保护原则 1、文物要原址、原物、原状进行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禁止破坏文物,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影响文物保护和环境景观的非文物建筑应当迁移或拆除。 、保护文物要特别注意保护其周围的历史风貌,在文物的保护范围之外,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彩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2 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对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使用不可移动文物,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重视保全历史信息,文物的修复要注意可识别性,可逆性和可读性。 4、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要保障文物的安全,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禁止破坏环境景观和其他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条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二类: 一类地带:为保护文物而设置的非建设地带。在这个地带内禁止建设任何建筑物和地面设施,可以铺设草皮、种植灌木、开辟农田或供交通使用。 二类地带:为规划保留的一、二层建筑地带。该地带内,凡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协调的一、二层建筑,应加强维修,不得改建、添建。建筑层数超过二层(不含二层)和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应当逐步进行整治,使之符合白墙、小青瓦、坡屋顶,檐口高度不大于5.4米,体量宜小不宜大的传统民居形式。 第二十一条 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住户建议搬迁,其农居建筑在新区内解决。 第二十二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在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之前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其设计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第二十五条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古建筑,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应当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 因建设工程特别需要而必须对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文保单位、文保点推荐名单 建议抟云塔由县级文保单位提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昌阁、有序堂、崇仁堂、双美堂推荐为县级文保单位;西山祠堂、翠芳轩推荐为县级文保点。推荐文保单位、文保点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及利用展示意见详见图纸。 第五章 继承和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区优秀的文化传统 第二十九条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悠久,相沿成风、相习成俗的民风民俗很多,如今有地方特色的、健康的民风习俗如三月三庙会,传统戏文杂耍等应保留,或借民风习俗的形式,寓以新意而应用,以延续历史文化传统,丰富人民生活和旅游内容。 第三十条 新叶村物产丰富,用玉华泉水酿制并配中药的新叶大曲酒、西瓜、柑桔誉满浙江,颇有乡土特色的炒米胖、果子茶、八果莲子汤、干菜蒸肉、枣肉糕等小吃名目繁多,独具特色,积极发展具有独特品质、风格,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传统产品是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发展的需要。 第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一条 至2005年底之前,重点建设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启动新农居点,重点将部分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住户搬迁至古村落外围;同时通过新区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古村落内的居民向新区迁移,降低重点保护区的人口容量。 2、上报各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的同时,对它们进行保护和修缮,使之得到有效利用。 3、整治南塘、半月塘-席草塘和四方塘几个公共中心周边的环境。 4、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保证消防通道得以畅通,避免消防隐患,修建外环路。 5、严格控制保护区历史风貌有破坏的各项建设活动。 6、尽快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价值高的历史建筑建立档案,提出修缮与保护计划。 7、始终贯穿强烈的市场意识,在宣传促销上通过形象宣传和载体宣传方式,加大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地区影响力。 近期建设项目与投资 序号 近期建设内容 投入资金(万元) 建设时间 备注 抟云塔、崇仁堂、双美堂、玉泉寺、文昌阁等文物保1 24 2000-2004 护单位(含拟申报)整修 整修村内道路 2 8.5 2001 3 新建公共厕所2处 2.2 2001 原小学整改、新建新叶小学 4 10.5 2001-2002 杨梅园三面光渠道水泥沙浆砌筑 5 7.1 2002 由义堂、永锡堂、荣寿堂、雍睦堂、万萃堂等重要历6 23 2003-2005 史建筑修整 整修诸坞自然村公路 7 6.5 2004 新建新叶至兰溪公路(外环路) 8 43 2004 合 计 约125 第七章 实施保护规划的措施 第三十二条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德市和新叶村实际,制定有关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行政措施。 第三十三条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意识。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使保护成 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第三十四条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发动群众,参与保护。建议成立建德新叶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办公室,统一领导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协调保护中各方面的关系,对保护中重大问题作出 决策。同时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专家咨询机构,为保护工作中难点、焦点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不断提高保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发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历史文化 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建立群众性的保护组织。 第三十五条 切实落实新叶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三纳入‖(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和文物保护―五纳入‖(除以上三纳入外,还应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遵循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工作自身规律,以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历史文化区保护和文物保护体制。 第三十六条 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切实做好保护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计划与财政预算的落实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捐助,开辟多种资金来源渠道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 第三十七条 继续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在深化、细化上下功夫。要全面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整饬、重建建筑的具体设计工作,以具体指导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整治维护工作。 第三十八条 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要依照名城保护条例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十九条 把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发展第三产业和旅游业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发挥其社会功能,促进第三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经批准的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四十一条 确因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可对本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但涉及重点保护区范围、界限、内容等重大事项调整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第四十二条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由建德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建德市建设局、建德市文化局依法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出强制性条文规定。强制性条文是根据规划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的规定,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凡需变更的强制性内容必须就其调整的必要性提出专题报告,并组织论证和进行公示,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可实施。强制性条文在规划文本中以“下划线文字”的形式表述。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建德市人民政府。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JIANDE XINYE SHENGJI LISHI WENHUA BAOHUQU BAOHU GUIHUA 说 明 目 录 第一章 概况…………………………………………………………………22 第二章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价值…………………………………22 第三章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工作回顾………………………………24 第四章 规划依据、原则、目标、范围和总体框架………………………24 第五章 保护和延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格局和风貌特色……………27 第六章 文物古迹的保护……………………………………………………42 第七章 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保护区优秀的文化传统……………………44 第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44 第九章 保护规划实施措施…………………………………………………45 第一章 概况 新叶村位于―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德市西南檀村镇(现更名为大慈岩镇)的东北部,距镇政府所在地约5公里,距新安江镇(建德市市区)约34公里,距寿昌镇约19公里;村东面与兰溪市芝堰乡交界,是大慈岩镇范围内的一个大型中心村,村域面积18.5平方公里。新叶村对外交通十分便利,330国道南北向穿镇而过,金千铁路经过镇区并在排塘和檀村设两站点;村边有檀儒公路与大慈岩镇府所在地相连,新兰公路直达东面的兰溪市。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村域范围内居民点最集中的地区,共辖新叶、诸坞两个自然村,用地面积16.9公顷,总人口2861人,其中古建筑集中地区用地面积11公顷,2000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该村始建于宋末元初,伴随着血缘聚落的发展变迁,逐步形成今天的格局。 新叶村四面环山,呈丘陵状环抱,村庄西北和北面背依玉华、道峰两山,地势呈西南高、东北低,海拔在80—100米之间。发源于山上的溪水顺流而下,宛如两条玉带环绕着村庄。其建成区与溪流水面高程相差较大,基本不受洪水的威胁。参考兰溪和建德的地质资料,新叶村历史上很少发生地震。 新叶村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约为17.7度,年平均无霜期为265天,年平均日照数为2010小时,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此外,新叶村物产资源丰富,除了在村东北、东南有大片农田外,还盛产西瓜、桃、白梨、柑桔等水果。新叶村水质清醇,含有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玉华山上的高山茶幽香无污染,并有多种名贵药材。 第二章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价值 自玉华叶氏在新叶定居以来,这里成为叶氏宗族繁衍生息的聚居地,它古老,有规划,其村落发育程度之高,建筑类型之多,质量之好在全国是少有的,被称之为―明清建筑博物馆‖,拥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历史悠远的村庄,完整的近缘聚居地 新叶村始建于南宋嘉定元年(公无1208年),距今已有794年的历史,当时属兰溪管辖,称白下里叶村,1949年以后更名为新叶。在叶氏来到之前,这里是夏姓人的村庄,叶氏从中原随宋室南渡到徽州,其中一支来到浙江定居。直至今日,叶氏已传了36代,有子孙3000余人,由于历代都以耕读之风传家,涌现了一些勤劳致富和读书做官的人才,使新叶村发达一时,也促成了该村祠堂、住宅等房屋建设的繁荣。今天,这座古老的村庄和建造在这块土地上的建筑,已成为新叶村历史发展的见证。 (二)深厚的乡土文化积淀 经过近八百年稳定而不间断的发展,新叶村形成了独具地域特色的乡土文化,并反映在乡土建筑、乡土生活、宗族道德伦理观念等诸多方面。如新叶村中的祠堂建筑不仅体现着宗族发展变迁史,今天仍然是村民祭祀祖先、举行婚丧嫁娶仪式的重要场所,以及村民之间相互交流、听戏和族人议事之处,仍有一定的社会功能;各类书院、文昌阁、文峰塔等文化建筑的兴建不仅反映村民对―风水‖的笃信,也反映了宗族崇尚读书的劝学传统;另外,享誉金华、兰溪地区已有640余年历史的―三月三庙会‖更是将传统民风民俗、地方文化传播开来,经久不衰。正是这些朴实、真率、最富生活气息的乡土文化,无论是看得见的,还是让人感受到的,都为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乡土文化、江浙地区风土人情提供了难得的素材。 (三)堪舆风水的保护区选址,独具特色的格局 新叶村从选址到重要建筑布局均受到―风水‖理论的影响,整个保护区的基址,由堪舆风水的理学家金仁山选定。他取阴阳九宫之象,将村址置于道峰山的正南,玉华山的正东,三者成一个直角三角形,村子处于直角之上,正是―山起西北,水聚东南‖的好风水,从而形成道峰山为朝山,玉华山为祖山,以两条内渠作为‖右辅右弼―,整体朝向北方的格局,包含了‖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在村落布局上,仍然受到―风水‖和―利于文运‖的思想影响,如村北口的南塘选址是为了将玉华山(砚山)和道峰山(文笔峰)都倒映水中,叫做―文笔蘸墨‖;村东南抟云塔的建造是为了弥补该处过于低洼,―巽位不足‖而不利于科甲的风水;而抟云塔、有序堂和玉泉寺连成一条直线,正好是道峰山与玉华山两主峰连线的中分线等等。村子的这种环境布局,与很大范围里的自然环境构成了简洁的几何关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历史格局。 (四)宜人的环境,别致的风貌 从新叶村的祖先选择在这里成为他们繁衍生息的场所的那一天起,世世代代都遵循着将村庄建设与周围环境浑然一体的原则。远远望去,在重重叠叠的山峦映衬下,小山村宁静而安详地坐落于山脚下,高低错落有致的古老建筑似乎向人们细诉着她的久远历史。在周围一片旷地上,抟云塔拔地而起,给人以视觉上的冲击和心灵的震撼。走入村内,所呈现的则是另一番景象,村民们或围坐在有序堂前交谈,或在水塘边嬉戏,一片生机勃勃的生活景象。新叶村的小巷多而曲折,若没有当地人带路必会迷路。而水塘与溪流构成了新叶村环境的主要部分,村外溪水潺潺,村内沟渠纵横,它们相互沟通、贯穿,成为村民生活的命脉,当从农户家闭塞狭小的天井走出来,经过狭窄阴暗的巷道来到水塘边,空间豁然开朗,阳光忽然明亮,给人以强烈的对比。 (五)隽美的建筑,精细的雕刻 由于叶氏家族对传统、历史、文化、生活和生产的重视,使新叶村拥有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也决定了其建筑类型的多样性,包括祠堂、住宅、庙、塔、桥梁、学堂等,单看每幢建筑,决大多数还够不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但组合在一起,与新叶的山、水、田、园、人协调共生,却展示了中国乡土建筑的朴实、率真和人情味,体现着乡土文化的深厚和瑰丽。 新叶村的建筑装修和装饰精细、考究,从构架、柱、檩、梁、斗拱和牛腿、举架和侧脚等大木装修,到窗、樘板、地板与楼面等小木装修,甚至到地面与墙面、天井、屋面与檐口的做法都十分到位,反映了不同时代的建筑风格与特色。 第三章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工作回顾 90年代初期,由清华大学陈志华教授完成的第一本中国乡土建筑研究丛书《新叶村》面世后,新叶村终于撩开神秘的面纱,向世人展示其独特的、充满浓郁乡土特色的古村落风貌。但是,因为当时保护意识淡薄,保护规划未及时编制,缺乏有效的管理,资金困难等种种原因,这个被称之为―明清建筑露天博物馆‖的古村正在面临被破坏的境地。直至90年代末,二十一世纪初,伴随着新叶村被列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后,各级政府更深刻意识到古村落历史文化价值,古村落保护以及将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的必要性,先后进行了《建德市檀村镇新叶村古建筑保护及旅游开发初步规划》、《新叶村古建筑保护规划》等规划设计,并成立了檀村镇古建筑保护领导小组,新叶村明古屋旅游开发办公室等机构,力求在更好的保护古村落的同时发挥经济与社会效益。在村委会的努力下,新叶村确实得到一定程 度的保护,修整了有序堂,双美堂等古建筑。但是,由于缺乏科学、合理、完善的从规划、建设到管理的保护体系,新叶村至今仍存在一些保护不利的问题,如厅堂建筑被民居占用,材落内环境条件差, 水体污染严重,人口密度过大,道路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都需要在以后的保护实施中逐步解决,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因此保护的政策、措施和管理体制必须相应跟上,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发展新区、保护古村的思路,认真处理好村民日常生活需要、村庄发展建设与历史 文化保护区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及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真正把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落到实处。 第四章 规划依据、原则、目标、范围和总体框架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 3、《浙江省实施城市规划办法》(1992年1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3年5月18日公布,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11月通过)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8年11月)。 6 7、《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年7月)。 8、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9月) 9、《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10、浙江省人民政府[2000]27号《批转省文物局、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报告的通知》。 11、《檀村镇新叶村规划》(文本)、建德市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1999年5月)。 12、国家,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相关文件。 二、规划指导思想 1、从发展的角度着眼,强调动态的保护观,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展示、利用和旅游的关系; 2、拥有从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和环境多角度审视历史文化保护区变革的全局观,将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周围环境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 、抓住历史文化保护区发展的脉络,重点突出、主次分明,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区人、自然、建筑相融的整体空间环境特色,将保护区质朴、厚拙、自然的原始风貌,具有文化品位的明清建筑艺术,具有社3 会学意义的历史遗存及乡土文化等作为重点加以保护,强化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色感染力。 4、以准确把握文化内涵与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为依据,以历史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指导,通过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从完整的风水格局、村落空间、文物建筑到乡土文化等多个层面保持传统历 史环境氛围的原汁原味。 5、以科学的态度对现有文化、建筑及其环境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充分的研究,在完全尊重古建筑美学、历史和形体的真实性和可读性的基础上进行保护。 三、保护规划原则 1、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特别注重对濒临破坏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努力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永续保存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2、按照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切实做好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同时在保护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则。 3、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村庄现代化建设的关系,既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又适应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4、与村庄规划相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是村庄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应当与村庄总体布局协调统一,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村庄规划;同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在发展方向、性质、总体功能布局等方面充分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要求。 5、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历史建筑、街巷空间和自然环境特色,还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维护生活的延续性。 6、既要保护有形的历史文化遗产,又要继承和弘扬无形的优秀传统文化,使之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保护区的历史文化积淀,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除依法切实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外,对其他现有建筑物的保护、整治和利用应实行―重点保护、普通改善、大力整治、合理利用‖的方针。 7 8、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方法重在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及其历史风貌的协调性。对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9、编制保护规划要突出保护重点。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予以重点保护。 四、规划期限和保护目标 近期:2002—2005年。对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自然风貌、环境特色、总体格局的保护、改善和整治初见成效;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历史建筑本身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破坏历史格局和整体历史风貌的建设活动得到遏制。 中期:2006—2010年。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风貌得到有明显成效的保护、改善和整治;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历史建筑周围,和重点保护区外围与之不协调的环境进行逐步整治,使保护区在风格、色彩、材料、体量上形成统一的风貌特色。 远期2011—2020年。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本身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并形成和谐、有序的环境氛围。 五、规划范围和保护重点 本次规划范围为新叶村村镇规划确定的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具体为西至檀儒公路西100米内的玉华山脚,东、南至规划环村公路,北至新兰公路以北200米的道峰山山脚和环村公路以东现状外宅的居住用地,新兰公路北的檀儒公路两侧至山脚的用地,总面积41.36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范围为由新兰公路、檀儒公路与两条内溪所夹的古建筑集中区域,用地面积约11公顷;其余为风貌协调区范围,面积约30.36公顷。 六、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总体框架 (一)结合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现状实际情况,从继承和延续保护区历史格局与风貌特色的角度出发,形成―点、线、面‖结合的保护体系。 所谓―点‖,即保护区内重要古建筑及其周围环境,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颇具地方特色的祠堂、文化建筑、古民居等古建筑,厅堂建筑与水塘结合构成的公共活动中心等。 所谓―线‖,即保护村内的―一网、二线、三溪‖的村落格局,具体地讲,一网即由东西向曲折贯穿全村的古老街道与多而密的南北巷道构成的街巷网;―二线‖即保护道峰山—有序堂—西山祠堂的村落发展主轴线和玉泉寺—有序堂—文昌阁的空间景观轴线;―三溪‖即保护发源于玉华山脚,贯穿保护区内的两条内溪与蜿蜒于村东的外溪。 ―面‖即指应将以宗族变迁为发展脉络的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做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保护其传统格局与整体风貌特色,保护以抟云塔为标志,以一、二层传统民居群落为主构成的依偎于道峰、玉华山脚下的空间形态和粉墙黛瓦的色彩基调。 (二)实行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相结合。 在规划期内,重点对11公顷的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历史风貌进行保护,保护以黑、白、灰为特点的浙西地区徽派民居特有的色彩基调,与自然环境构成简洁的几何关系的村落格局,对保护区入口、溪水沟渠、水塘、公共中心以及保护区内大量保存完整的历史建筑进行重点整治,对村庄规划确定的中心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采取一般保护和环境协调控制相结合的保护模式。 (三)构筑系统,全面展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氛围。 新叶村依玉华山势而建,面朝道峰山,村内外溪水潺潺,环境优美。村中大小街巷纵横,民居粗犷、古朴,是浙西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乡土建筑群落。与之相映,新叶村在饮食、居住、节庆、婚嫁、丧葬、禁忌、信仰、戏曲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淳朴的民风、独特的民俗,不但反映了当地人民的勤劳与智慧,更是中国乡土文化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因此,规划将重点抓住地域环境特色、民俗风情特色和乡土建筑特色三方面内容,全面展示历史文化保护区浓郁的乡土文化。 地域环境特色:不仅要保护依山傍水的村庄内部环境,更要注重对村庄外围大量田园风光和自然山体的保护,保持村庄纯净的背景。 民俗风情特色:充分利用三月三庙会、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或集会,多层面、多视角地展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地方社会文化。 乡土建筑特色:进一步发掘地方文化,利用传统厅堂、民居建筑开辟体现浓郁地方特色的展示馆、民俗馆、社戏茶馆等,将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展示融合起来,结合旅游开发,将部分传统民居开辟为民居旅馆,在直接体验乡村生活的同时,对新叶村的各类建筑有深刻的认识了解,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明清建筑博物馆‖。 第五章 保护和延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格局和风貌特色 一、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格局和风貌现况 (一)历史格局 建德新叶村在金仁山选址之时,就基本形成了―一村横卧,两山夹峙,三溪环抱‖的历史格局,历经近800年的变迁,也基本上保持了原貌,具体来说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格局表现在外围环境和内部结构两个方面: 1、外围环境:以塔、庙、水口、天门构成有利于科举的风水格局。首先村落选址于道峰、玉华两山之间峡谷的东南口上,形成―山起西北,水聚东南‖之势;而从道峰山上流下的外溪与发源于玉华山的两条内溪环抱村庄,形成―水绕龙虎‖,意为―为官富厚‖,同时三溪在村东南会合,被称之为―水口‖。为了改善―水口‖处地势低洼而造成的―巽位不足‖,不利科甲的问题,新叶村的祖先通过兴建抟云塔和与之相配 套的文昌阁、土地祠与道峰山(象山)、玉华山(狮山)一起闭锁水口,以利于―藏风聚气‖。从村东南向西北望去,左玉华、右道峰两山相峙向两侧缓缓升起并在中间形成缺口—―天门‖,风水中认为天门不可闭锁,因此又以玉泉寺作为天门的装饰,从而形成了玉泉寺—有序堂—文昌阁(抟云塔)成一直线布局的格局。 2、内部结构:新叶村内部结构主要是由宗族关系和发展变迁决定的,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 (1)伴随宗教的分派、分支形成了以西山祠堂为总祠堂,以有序堂为核心,分祠堂分布左右和后方的团块结构; (2)古村落东西向长、南北狭窄,而村中大部分祠堂却呈南北向长而东西向狭,因此形成两条老街分别经过村落发展史中最重要和最具代表性的两个分祠堂—有序堂和崇仁堂,并东西向贯穿全村,与南北向凌乱、多而密的小巷构成村中的街巷网。 (3)大体均匀分布于全村的水塘既是宗祠的前导空间的一部分,也是村民聚会、交往的场所,是村中最具生活气息和有活力的地区,一些沿街巷布设的沟渠或明或暗均与水塘相通,把雨水和污水导向水塘。 (4)南塘与有序堂周边地区构成了全村的公共中心,是全村景观最开阔、最有生气、最多变化也最完整的地方,远可遥望道峰山,近可体会粉墙青瓦,马头墙的参差错落,以及雕饰精美的建筑群。 (5)新叶村有五个村口,均以公共建筑,大片樟树或松柏掩映为特色,但目前树木基本被砍光,失去了往日优美自然的景色。 (二)风貌特色及现况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塔影辉云,玉嶂崔巍,锦溪绕坪,材居粉黛,古街幽巷,龙池浴砚‖为其主要风貌特色,具体表现在: 、―塔影辉云,玉峰崔巍‖的村落整体环境:在重重叠叠的山峦衬托下,左玉华,右道峰,象一对双阙相峙着向两侧缓缓升起,新叶村平卧在其间近于完全对称的缺口内,抟云塔在缺口中央拔地而起,直指1 云霄,无论在构图上,还是在气氛上与村庄的宁静、安详形成鲜明的对比。 2、锦溪绕坪:整个古村落被溪水环抱着,为古老宁静的村庄凭添了动感与生气。村内的水塘周围则充满了生活气息。 3、村居粉黛;有着浓郁江浙民居风格的粉墙黛瓦的古建筑依偎于山脚下,形成高低错落有致的群体景观。 4、古街幽巷:新叶村的街道是划分房派的界线,它们中央顺向铺长条石板,两侧为卵石路面,其他小巷则没有石板条。村中巷道四通八达,宽度变化很大,宽的近3米,窄的只有0.8米左右,南北向大多以道峰山的对景,东西向以玉华山为对景。 5、龙池浴砚:龙池即村北口的南塘,其位置正好将玉华山(砚山)和道峰山(文笔峰)都倒映于水中,称之为―文笔蘸墨‖,以利于文运。今天,这种两山倒映于塘中、水塘周边又可远眺两山的景观尚存,同时随着宗族的发展和其地位的重要性,南塘已成为新叶村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但是,由于保护力度不够,相应的保护机制未及时跟上,历史文化价值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等原因,造成了目前保护区用地功能混乱,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建筑过于密集,居住与生态环境恶化,水系不畅且污染严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原有的风貌特色。 二、规划原则 、在分析聚落发展、乡土文化特色和现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的确定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格局和风貌中需要保护的内容,尤其注意抢救和保护濒临破坏的历史环境。 1 2、从宏观和微观上采取多种措施,如保护区内局部用地布局的调整、人口的疏解,对沟渠、池塘、重要公共中心等地段规定严格的规划设计要求,对建设性破坏逐步进行整治等,保护和延续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 3、与村庄总体规划相协调。在村镇发展的总体层次上把握保护和延续保护区风貌格局的原则、内容和措施。 4、在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之前,都必须对现有文化、建筑及其环境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充分的研究,在完全尊重古建筑美学、历史和形体的真实性和可读性的基础上进行保护。 5、以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为基本点,强调村民生活的原真性,注重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村民现实的社会生活相结合的持续性。 三、保护范围与要求 (一)保护类别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由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两类组成,它们根据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有不同的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层次保护。 2、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分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 (1)重点保护区,是指特色鲜明,风貌完整,历史原物比重高,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是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部分。 (2)风貌协调区,为保证重点保护区的风貌和环境的完整性而划定的外围环境风貌协调区域。 (二)保护分级、范围与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确定为省、市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拟推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的风貌典型、质量较好、历史文化价值高的厅堂、民居等,其本体及周围能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一定的安全距离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具体见保护范围规划图)。 保护要求:见第四章——文物古迹保护 2、建设控制地带和重点保护区 建设控制地带: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重点保护区保护范围:即由新兰公路、檀儒公路和两条内溪所包围的区域,面积约11公顷。 保护要求: (1)保护范围内的各种修建需在村镇规划和文物管理部门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审批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改造为主;其建设内容应服从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的整体风貌相协调,规模较大的修建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经过专家评审。 (2)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3)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的水塘及厅堂、抟云塔等及其周围环境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建筑体量宜小不宜大,门窗、山墙、屋顶等形式应与保护区整体建筑风格相符合,建筑高度为一、二层,色( 彩控制以黑、白、灰为主。 溪水、沟渠与水塘应保持流畅、洁净,建筑小品应具有地方特色,不搞城市绿化、草坪、花坛等布局。 (4)除少数公厕外,不得在本区内插建任何新建筑物,公厕的兴建要经过设计并经管理机构审批;修补并严格保护本区内的石板或卵石、碎石道路,不得使用水泥;原有架空电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的构筑物应取消,对路灯、门牌等进行整理,务求尽量减少对景观的干扰。 (5)区域内不得新插建任何住宅,对近年新建的不符合传统风貌特色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改造、搬迁或拆除;对严重影响历史风貌的建筑应拆除或降低建筑高度。新建住宅一律在重点保护区外围的新区内安置;占用重要的古厅堂建筑作为居住用房的住户建议逐步迁出,恢复原来的功能或改为展览、陈列功能而得到有效利用。 3、传统风貌协调区 保护范围:与重点保护区成为一体的风貌协调区,即重点保护区的―背景‖区。―背景‖不只是视觉的背景,而是广义地包含了自然环境―背景‖和历史―背景‖,其具体划界原则为:考虑地貌、植被等自然环境的整体性;考虑由主要景观视点向四周眺望时景观的完整性;结合道路、河流等明显的地理标志,兼顾行政管辖界限。在本规划中主要是为保护和协调文物古迹和传统风貌地段的完整性所必须控制的地段。 东、南至环村公路,西至檀儒公路以西100米之内(玉华山山脚),北至新兰公路以北200米(道峰山山脚),以及环村公路以东现状外宅少量居住用地,新兰公路北的檀儒公路两侧至山脚的用地,总面积30.36公顷。 保护要求: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城市规划和文物管理部门审批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具体包括: (1)整治场地和环境,重点整治重点保护区南侧的新建农居,从与保护区整体风貌相协调的角度出发,建筑形式应采用坡屋顶、色彩为粉墙黛瓦,建筑高度不超过二层,对严重影响景观和布局的,坚决予以拆除; (2)对影响四方塘与抟云塔、文昌阁建筑群之间视线通廊的建筑一律拆除; 3)新建住宅可考虑传统对合、三间两搭厢民居形式与现代居住空间的结合。 ( (三)街巷、水系保护 保护重点保护区内部以一条主街和若干条狭窄的巷道构成的街巷网。规划要求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比例,主街两侧已建的有损历史风貌的建筑必须加以改造和整治。地面铺装保持现状中央顺向铺长条石板、两侧为卵石的路面形式;在重点保护区外围新建道路宽度必须在考虑消防要求的同时沿袭原有的空间尺度,宽度大于4米并控制在9米以内;避免过于城市化的路面处理,特别是与重点保护区内部街巷相连通向外围的支路级道路,其道路铺装仍建议采用石板铺砌。此外,为避免电线杆、有线电视等架空线路对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的影响,应尽快实施埋地铺设。 保护水系和分布于全村的大小池塘。其保护范围一般为河道、池塘外侧20米范围,沿溪流设置内溪5米,外溪10米的绿化带。要求该范围内的建筑形式应采用坡屋顶,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门窗、墙体和屋顶形式应符合传统风貌,建筑功能为居住、厅堂或公共建筑。重点保护区内结合池塘作为公共中心的功能,整治水岸,清理周围路面,并建议恢复半月塘周围的梅园。 四、历史文化保护区总体层次上的保护措施 (一)开发新区,保护古村 2新叶村现状村庄建设用地约为16.9公顷,其中古建筑群集中的重点保护区占地约1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58.2M/人。规划根据少占农田、集中建设的原则,并考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要求,规划人均建 2设用地按98.5M/人计,至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2.5公顷,需新增15.60公顷。 新叶村西、北两面靠山,南面与古村上吴芳村相距仅250米左右,从保护区整体风貌的完整性和保护要求考虑,不宜向西、北、南方向发展,因此规划提出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为原则,新区向东及东北扩展,过境道路从村庄外围经过,内部通过环形路网将各用地有机结合,形成新叶村的总体用地格局。 (二)用地布局调整 为保护重点保护区,其范围内不再安排新的农居用地,而全部在新区内解决,伴随着部分占用重要厅堂建筑的农户迁出,其用地性质相应调整为公建用地,改造为展览,陈列室等功能为主。此外,为满足 村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在新区内增加必要的文化、教育、商业服务等设施,具体用地布局情况如下: 1、居住建筑用地:所占比重较大,分为古民居区与新区两类。新区主要分布在保护区的东部与东北部地区,以满足居住在古建筑群的部分村民搬迁和人口增长的需要。 2、公共建筑用地:包含以下六类用地功能: (1)行政管理用地:在新叶村原村委会所在地基础上增加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常住机构,规划管理机构等。 (2)教育机构用地:主要设置了小学和幼儿园。规划将原位于总祠堂东南面的新叶村小学搬至村东部新老住区接壤地带,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居民;同时,规划在村中设置一个幼儿园,位于新兰公路与檀儒 公路交汇处东北地块。 (3)文体科技用地:从保护传统风貌,继承、弘扬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将一些历史文化价值、空间艺术成就高的厅堂、古民居建筑作为博物馆、展览馆、陈列室。 (4)医疗保健用地:规划设两处医疗卫生设施,分别位于檀儒公路沿街和村东的新区中。 (5)商业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村中檀儒公路两侧、以及南塘和半月塘周围。 (6)集贸设施用地:主要为村民服务,因此将其设于新区与老区结合处。 、绿化用地: 3 规划将南塘周围和其北部地区形成村内绿色核心,并与山体的背景绿化融为一体;恢复村东南抟云塔旁的柏树林;通过河渠街巷绿化带,将村内以各水塘为中心形成的绿化点与外部山体有机结合。两条内 渠两侧作重点绿化处理,既达到改善村内生态环境的目的,又起到协调新旧空间的过渡作用。 4、村庄建设用地平衡表 分类 用地名称 现状1999年 规划2010年 面积 比例 人均 面积 比例 人均 22(公顷) (公顷) (%) (m/人) (%) (m/人) 居住建筑用地 R 13.6 61.8 50.2 20.79 64.0 63.0 公共建筑用地 C 1.56 7.1 5.7 4.36 13.4 13.2 其 行政管理用地 C1 0.22 0.7 0.7 中 教育机构用地 C2 1.41 4.3 4.3 文体科技用地 C3 1.07 3.3 3.2 商业金融用地 C5 1.54 4.7 4.7 集贸设施用地 C6 0.12 0.4 0.4 道路广场用地 S 1.71 7.8 6.3 2.52 7.6 7.6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U 0.22 0.7 0.7 绿化用地 G 4.60 14.2 13.9 村庄建设用地 16.9 100 58.2 32.50 100 98.5 河渠及其它用地 E 24.46 8.86 村庄规划范围用地 41.36 注1:村庄人口规模现状2881人,规划3550人。 注2:(1)文化娱乐用地共1.07ha,其中古建筑部分为0.94ha; (2)古村落中的水塘计入公共绿地中; (3)农田、苗圃用地计入其它用地中。 (三)控制人口容量,调整人口密度 新叶村现状共有人口2881人(2000年统计),其中11公顷重点保护区范围内有2200余人,根据近十年的人口统计资料和现场了解,本村人口向城市和附近集镇流动的数量极少,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外流人口可能会增加,但随着旅游资源的开发,经济速度加快,吸引邻村和外来人口的幅度增加,估计超过外流人口,因此本次规划采用人口自然增长和村庄发展趋势综合确定人口规模。目前新叶村人口 的自然增长为6‰,综合考虑到人口流动等因素,到规划期未预测人口为: n20Q=Q(1+K)+P=2881(1+6‰)+300?3550人左右。 0 式中:Q—总人口预测数(人) Q—总人口现状数(人) 0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率(%) P— N—规划期限 按照规划期限内新增人口和重点保护区外迁人口全部在新区内解决的原则测算,新区内共有居住用地7.19 公顷,按人均60平方米用地算,可安排居住人口1200人,其中规划期增长人口669人,从古村落 迁出人口450人。据此,重点保护区内人口将从2200人降低至1750人,人口密度从200人/公顷降低至160人/公顷。 (四)空间形态和建筑高度控制 1、重要特色景观空间规划 (1)保护及整理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及塔、寺院、祠堂、水塘等空间认知点,使之成为反映明、清乡土文化建筑的―露天博物馆‖,成为观赏、旅游、文化教育的地域。 (2)组织好街巷、水塘边等空间节点,完善指示牌、标志性小品、座椅等的设计与设置,使其形成体系,烘托古老的乡土聚落的独特韵味。 (3)保护传统民居聚落,以传统的居住形态为范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某些有代表性的民居建筑,恢复―深宅大院‖和―寻常人家‖的传统居住空间格局,成为真实留存传统居民空间的地域。 (4)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入口序列,通过传统绿化配置和建筑风格与尺度的控制,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外界的衔接,优化空间边界点。 2、建筑高度控制 为保护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体风貌,将新叶村划分为四个高度控制区:禁建区、3米控制区、5.4米控制区和8.5米控制区。具体范围和控制要求如下: (1)禁建区:即划定为河渠保护绿化带、公共绿地和规划环村公路西北部围绕西山祠堂、抟云塔周围的大片农田,以及玉泉寺周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总面积为12.22公顷的区域。除了现状古建筑外,禁止在该区中新建建筑物。 (2)3米控制区:即南塘对面道峰山视廊范围内约1公顷的公共绿地。该范围内可以设置檐口高度低于3米的一些休憩类建筑,但具体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并经过规划管理与文物保护部门严格审批。 3)5.4米控制区:包括重点保护区11公顷用地及外围西至玉华山、南至禁建区,北部新兰公路北段的檀儒公路两侧至山脚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21.64公顷。要求近年新建成建筑不得高于两层,檐口高( 度不超过5.4米,且不得高于周围古建筑的高度、建筑风格、体量应取得与周围古建筑群环境的协调; (4)8.5米控制区:主要为村东部和东北部的新区,面积约6.5公顷。要求新建建筑以二层为主并控制在三层以下,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8.5米,三层及三层以上建筑要经过规划管理与文物保护部门具体论证,并要保证整体景观错落有致。 (五) 建筑外部形态控制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应以黑、白、灰为主色调,禁止使用不锈钢等现代质感强烈的材料做外装修;现有建筑色调与传统色彩基调相冲突的要逐步进行整治。改造后的住宅应采用坡屋顶,建筑要控制体量宜小不宜大,并尽可能采用具有浙西民居特色的建筑语言和符号。果皮箱、垃圾桶、公厕、路灯、商店招牌等小品的形式应具有地方特色。 (六)视线走廊的保护 规划保护以下3条视线走廊,在视廊范围内的建设应做视线分析: 1、有序堂(南塘) 道峰山对景。 保护范围:以有序堂北门为视线起点,西以现沟渠为界,东至有序堂与东南山脚的连线,包括南塘,面积约1公顷。 规划要求:拆除有碍视线通廊的建筑,并少量设置檐口高度低于3米的休憩类建筑,以绿地为主衬托道峰山脚的开阔与纯净。 2、四方塘 抟云塔、文昌阁对景。 保护范围:以四方塘北岸为视线起点,与抟云塔、文昌阁建筑群外围建筑控制地带的连线,面积约1.2公顷。 规划要求:所有影响通视效果的近代建筑一律拆除,恢复田园风光衬托的古建筑群风貌。 3、抟云塔 天门视景通廊。 规划要求:保护该视廊的纯净与和谐,要求视廊范围内与古建筑不协调的建筑必须拆除或整治。 (七)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系统:共分二级,构成了新叶村外围及内部道路框架。 (1)村镇公路:包括檀儒公路和新叶至芝堰公路。 檀儒公路:是新叶村与周边村镇联系的主要公路,也是通往解放水库的主要道路,因此对发展新叶的旅游和经济尤为重要。现状公路宽6米,局部为4.5米,规划将该路加宽至8米,村内局部为6米。 新叶至芝堰公路:现状宽仅2.5米,规划将道路拓宽取直,宽度为6米。 (2)村内道路:主要有两条,一条连接檀儒公路与村外环路;一条为新兰公路引出通入村内的尽端路。规划宽度4米,主要供居民生活使用并满足消防通道要求。 2、步行系统:由村内的街巷构成,宽度3~0.8米不等,规划将其沿线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清除,并对路面进行整修。 3、停车场:规划将现村委会地块开辟为停车场地,场地要求采用林荫式,地面铺设植草砖,以绿化和乔木、灌木带分隔停车空间。 (八)绿化、生态环境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绿化规划原则 1 (1)加强结合水体的绿化建设。结合原有绿化和开敞空间,合理增加公共开放绿地,但在形式与风格上应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协调一致,切忌强烈的时代反差。 (2)结合文物保护单位、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的保护,布置绿化并与保护建筑环境相协调。 (3)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区入口及村口的绿化,既要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区入口形象,又有助于形成完整和相对独立的古朴、浑厚的传统风貌。 (4)对一些难以恢复的―文物古迹‖,如鼓楼岗,可与绿化结合建成遗址绿地。 (5)强化近人尺度的庭院绿化,并建议选择以下几种绿化方式: 结合零星空地布置宅前屋后绿化; 鼓励沿墙种植攀缘植物,形成垂直绿化; 提高村民的生态意识,提倡居民对各自庭院进行绿化布置,为保护区内部的古老建筑增添绿色的生机。 2、生态环境规划原则 组构人、绿、屋、水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结构,体现原汁原味的历史文化保护区环境氛围,对各类设施的配置应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绿化空间的组织,避免或减少对空气、水体、土壤的污染, 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整治溪塘及沿街巷的沟渠,继承和维护古村落人与水共生共栖的亲密关系。 3、市政工程规划 (1)规划原则 ? 以保证历史文化保护区特色风貌的保护和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协调保护与发展、开发利用与改善村民生活的关系,做到市政工程设施的现代化与古村落历史风貌特色相统一,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服从保护历史风貌的要求。 ? 本着―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发挥和利用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作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路考虑技术要求。 ? 结合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佳的技术途径,节省用地、投资和运行费用。 ? 技术上安全可靠,维护管理方便,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便于专业部门实施。 (2)给水:应以自来水进户为目标。 (3)排水:排水体制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远期采用雨污分流制;为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要求改造房屋内部结构,并逐步使用现代卫生设备。 (4)消防: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火灾隐患较多,应从各方面进行消防设防,并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因此要求室内电力线路应包绝缘套管,逐步淘汰使用煤、木柴等助燃材料,减少火灾发生率;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火栓均匀布置在道路两侧,其间距与保护半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开辟消防应急通道,以利于救火和疏散。此外,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消防责任区应配置人工便携式消防设备,便于人工携带到现场。 4、防洪:新叶村防山洪标准为10年。 、电力:电力线应逐步改为埋地电缆。设置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的变电所、开闭所应采用户内型,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应与环境相协调。 5 6、电讯:新叶村电话普及率至2010年达到40%,公共电话结合厅堂等在公共建筑内布置,所有通信线路应逐步改为埋地敷设。 7、环卫设施: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位置,要求既便于村民使用,又不影响重要古建筑景观,公共厕所应结合绿化、小广场布置,既隐蔽,其建筑形式又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8、公用设施小品:市政设施小品如路灯、垃圾收集箱、果皮箱、消火栓、指示标牌等的形式、色彩、风格应与传统风貌、色彩和尺度相协调。 五、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 (一)保护与整治模式 为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充分考虑现有历史遗存和现状,并便于规划的可操作性,确定以下几种建筑的保护和整治模式: 1、保护–––保持原样,以求真实反映历史遗存。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貌典型、质量较好的传统民居、厅堂建筑采取的保护方式,在不改变文物原状并保持原有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可进行修缮或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修旧如旧,以存其真。区内的保护建筑包括有序堂、双美堂、崇仁堂、抟云塔、文昌阁等。 2、改善–––是指建筑结构、外观保存良好的其他重要历史建筑、典型民居建筑。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建筑外观、格局不改变的前提下,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整治外部环境,配备必要的市政设施,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区内改善类建筑主要包括是亦居、存心堂、旋庆堂、西山祠堂等位于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大部分明、清时期建造的传统民居、厅堂建筑。 、重建–––对传统风貌影响大的建筑,采取拆除重建的措施,以保障与传统风貌的协调。重建可以采取历史建筑移植或利用历史建筑的构件。 3 4、保留–––对80年代以后兴建的建筑,造型与质量较好,同时与传统风貌环境冲突不大,采取保留,维持现状。区内保留建筑主要是位于重点保护区外围的新建2-3层坡屋顶、粉墙黛瓦的民居建筑。 5、整饬–––对于质量较好,风貌较差的建筑,对其立面进行整治,包括降低高度、屋顶平改坡、改变外墙和屋顶色彩等。区内的整饬建筑主要是沿檀儒公路和重点保护区南侧的近年新建住宅、公建等。 6、拆除–––是指违章搭建或原先没有以后增建的,破坏空间环境的建筑,应予以拆除。区内拆除的建筑主要是位于有序堂(南塘)与道峰山、四方塘与抟云塔和文昌阁的两个视廊范围内有碍视线通透的建 筑。拆除后的地块主要开辟为绿化和公共活动空间。 (二)建筑保护与整治要求 1、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筑面积共10万平方米。根据对建筑风貌、建筑质量、建造年代、建筑层数、屋顶形式及所处地段的要求的分析、评价,划分为五种保护方式: 表1 建筑保护与整治方法评析表 保护分区 (一) (二) (三) 建筑质量 ? ? ? ? ? ? ? ? ? ? ? ? ? ? ? 建筑年代 A B C D D A B C D D A B C D D 保护与整治方式 ? ? ? ? ? ? ? ? ? ? —— 注: 保护分区:(一)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二) 建设控制地带及重点保护区 (三) 风貌协调区 建筑质量:?保存完好 ?基本完好 ?一般 ?部分毁坏 ?毁坏严重 (详见现状分析图—古建筑质量综合评价) 建造年代:A宋、元建筑 B明、清建筑 C民国建筑 D民国以后 保护与整治方式:?保存 ?改善 ?重建 ?保留 ?整饬 ?拆除 表2 保护与整治的各类建筑数量和比例 位 置 内 容 保 护 改 善 重 建 保 留 整 饬 拆 除 合 计 建筑面积 历史文化保护区 0.17 4.23 0.35 3.0 1.95 0.30 10.0 (万平方米) (合计) 比例(%) 1.7 42.3 3.5 30 19.5 3.0 100 建筑面积 重点 0.17 4.23 0.35 - 0.3 0.10 5.15 (万平方米) 保护区 比例(%) 3.3 82.1 6.8 - 5.8 2.0 100 传统风貌协调区 建筑面积 - - - 3.0 1.65 0.20 4.85 (万平方米) 比例(%) - - - 61.9 34.0 4.1 100 注:以上数字为估算,具体以调查为准。 具体古建筑保护与整治措施见表3 六、古建筑防灾措施 (一)防火 1、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由各古建筑管理与使用单位具体负责,要把预防火灾列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切实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防火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村镇政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当地市、县文物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地方公安机关予以监督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2、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严禁将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引入建筑物内;民居厨房部分应全部采用防火墙砌筑。 3、禁止利用古厅堂当旅店或民居,或进行生产、生活用火。在厢房、走廊、庭院等处需设置生活用火时,必须有防火安全措施,并报请上级文物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否则一律取缔。 4、在重点要害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明显标志。宗族祠堂等建筑,必须在指定地点点灯、烧纸、焚香,具有防火设施,并有专人看管或采取值班巡查等措施。 5、保护古建筑与毗连的其他房屋之间的防火分隔墙或开辟消防通道。重点保护区的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侵占。 6、为预防雷击引起火灾,在高大的古建筑物如抟云塔上,应安装避雷设施,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7、在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内新安装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电气安装规程。电气线路应采用铜心绝缘线套金属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在殿堂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电水壶等电加热器,所用照明灯具不准靠近可燃物;配线的主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输入,配线方式一般以一座殿堂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独立设置控制开关,并安装熔断器作为过载保护。 8、妥善维护保护区内的各水塘,以备消防用水。同时,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轻便灭火器,在重点古建筑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有条件的还要装设电话或配备移动电话以备报警时专用。 (二)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自然灾害应急对策研究,为提高文物防灾、抗灾能力提供科学依据。主要包括:古代建筑物的防火、防生物侵害及防震加固技术的研究;制定自然灾害防护措施标准,建立文物自然灾害应急防护信息库等。 七、发掘和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文化内涵 (一)再现历史风貌,加强生态绿化建设 改变目前保护区内无古树、大树的现状,结合水塘周围,溪河两侧开敞空间种植乔木、灌木,重点保护区外围应以田园风光为主衬托古老村庄的宁静与安详,恢复抟云塔周围的柏树林。 做好―三月三庙会‖的文章,包括日常展出庙会祭礼用品、贡品;利用庙会期间尽情展现地方传统文化等。 (二)建立展现乡土文化的系列陈列馆,传播地方风情 利用村内一些重要厅堂建筑和古民居,展现古村落民俗、农家风情、村史、婚丧嫁娶等礼仪活动内容。 (三)建立标志物系列 对原物不存或不宜原样恢复又比较重要的古建筑,文物古迹,应在其旧址处建立标志,标志物的形式应与周围民居风格相协调,不宜采用有现代感的材料和形式。 (四)发掘、整合历史文化资源,以点带片,开辟特色旅游 在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完整、有效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旅游开发,坚持保护是前提,旅游开发是保护新叶村历史文化资源的同时使村民与政府、投资方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并非保护的目的。 1、旅游开发目标:通过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全面展示新叶村优秀的传统文化、乡土建筑风貌。 2、旅游开发原则 (1)以保护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全面展示历史文化为主线,以两江一湖为依托,重点突出反映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地域环境特色、民俗风情特色和乡土建筑特色,多渠道多层次的发展旅游,逐步使旅游业成为新叶村的重要支柱产业。 (2)与浙江省旅游发展纲要相衔接,丰富特色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功能,加快旅游名牌、精品建设。 (3)综合考虑保护与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形成良性循环,保证可持续发展。 (4)做好客源分析与旅游市场的发展预测,重点开发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和旅游商品,同时做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旅游发展体系 3 在―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新叶村被列为大慈岩——新叶景区内的一级景点,根据资源的分布,规划分为两个景观区域: (1)传统景观区:主要为重点保护区(古建筑群集中区域)内部的人文景观和社会景观; (2)生态景观区:主要指重点保护区外围的自然田园风光和山水自然环境; 4、内部旅游线路组织 新叶村内的主要景观资源主要分布在原老街沿线,因此规划以老街为游览主线串联各主要景点,再以次要游线组织其他各景点。在整个游线规划中注重游客在游览途中心理感受的变化,形成游览环线:停车场——崇仁堂——双美堂——有序堂、南塘(旋庆堂、永锡堂、是亦居等)——翠芳轩(过街楼)——进士第、四方塘——抟云塔、文昌阁(土地祠、祠堂塘)——田园风光(古枫树)——西山祠堂——旅游土特产品街(石塘、存心塘)——停车场。 5、区域旅游路线规划 从区域范围来看,新叶村应和周围的大慈岩、诸葛八卦村、李村和里叶十里荷花等旅游景点联合起来,再与灵栖洞——赋溪景区、千岛湖各景区等优势互补形成一条黄金旅游线路。 在旅游线路安排上,重点组织三条游线: 1)结合―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内其它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富阳、桐庐、建德、淳安四个旅游城市为基地,组织龙门古镇—化竹—深奥—狄蒲—江南村—严东关—梅城古镇—新叶—李村,开展古民居村落( 寻踪游; (2)以寿昌镇或者解放水库旅游度假区为基地,精心组织灵栖洞—大慈岩—解放水库—新叶古村—李村—(十里荷花)—诸葛八卦村二日游 (3)建德为基地组织大慈岩—新叶古村一日游 6、旅游配套设施规划 餐饮:在停车场附近的公路沿线设置餐饮设施;在不破坏传统建筑和环境的前提下也可以在村中设置―农家乐‖,解决部分旅客的餐饮和住宿要求。 住宿:可以在公路旁边建造低层乡土式旅馆,也可住宿农家或到解放水库度假。 商业:在南塘周围利用现有的建筑设少量商业设施,在石塘至停车场沿线设置旅游土特产购物街。 公厕:在游线沿路设置五处公共厕所,建筑形式要求采用地方民居建筑风格。 表3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展示一览表 序 号 名 称 创建年代 位 置 现状评价 保护等级 保护措施 展示利用 经过许多次修缮和扩建,建筑质量一般,但历史悠久,总进行局部改善,恢复门面八宗族祭祀、朝拜展示馆 村南面双溪 拟推荐县级西山祠堂 元代 祠堂的地位特殊。且中轴向北偏东正对誉为母亲的三峰山字献,修复中庭梁架,并将1 外西山冈 文保点 的大尖。风水意义重大 学校迁出 现存年代最早、保存最完好的一栋古建筑。塔身上下无任 明隆庆年村东南方 拟推荐省级抟云塔 何雕饰,造型秀丽、端庄,是最重要的风水建筑物,村中完全保存,定期修缮 2 间 的水口 文保单位 有塔极为少见,它也是村中的景观控制点和标志物。 清同治年抟云塔配套建筑,是全村最华丽的建筑,其雕刻、翘脚别拟推荐县级完全保存,对附房重建,对村史展示馆,陈列叶氏宗谱,介绍叶氏先贤名宦及革命老区文昌阁 抟云塔脚下 3 间 具一格,胜过庙宇和祠堂。塔、阁组合建筑堪称中华一绝 文保单位 主体进行定期修缮 的光辉历史和新叶村在风水地理学方面的特色。 外宅派总祠堂,新叶村最早建筑之一。正面朝山道峰山,地方特色社戏历史展示、地方戏曲表演。将原有戏员组成专 元大德年村落结构核心地堂内装饰精美有戏台、匾额、东谷公夫妇画像等文物,与拟推荐县级业班子,利用原有戏台分时段表演地方特色戏;同时在中进有序堂 完全保存,定期进行修缮 4 间 南塘前 南塘之间是新叶村的公共中心三月三描绘的主场地,也是文保单位 设传统地方特色茶馆,用仿古茶具泡制地方茶,让游客在此 品茶、看戏、休息。 新叶村精华―道峰卓笔、龙池浴砚‖的最佳观景点。 序 号 名 称 创建年代 位 置 现状评价 保护等级 保护措施 展示利用 浙西乡土民俗展示馆,展出三月三庙会的祭祀用品、贡品;新叶村最大的祠堂,形制独特,有公堂建筑特点,纵深空村北偏西处 拟推荐县级完全保存,定期进行修缮,村民生产用具如犁、耙、耕、水车、风车、纺车等;生活用崇仁堂 明宣德 间神秘感强烈,在中国建筑中非常少见。保存完好,内部5 半月塘前 文保单位 并进行白蚁防治 品如古炊具、竹编家具、木制用具、古式照明灯具等;收集装饰精美。 散落民间的文物,让游人追思遐想新叶人的生产生活习俗。 村北面往儒源村历史底蕴深厚,明太祖、书法家王世懋等都到过这里。且 玉泉寺 宋代 完全保存,定期进行修缮 6 - 地处天门,环境幽静,风景秀丽,可俯瞰整个新叶村。 1.5公里处 农家风情展示馆,按典型的农村家庭布置生活、起居和接待坐南朝北,由一个对合式、一个三间两搭厢和一个―一‖字 有序堂西侧 形组成,有前后院落,并有鱼池花卉,后花园水池旁边还拟推荐县级空间,并在边房制作乡土小吃,供游客参观品尝。 双美堂 清末 完全保存,定期进行修缮 7 有临水的美人靠。是新叶村仅有的两栋此种型制住宅之文保单位 约40米 一,装饰精美,保存完整。 对整体结构完全保存,逐步浙西婚丧嫁娶展示。作为村民婚丧嫁娶等礼仪活动的公共场原建筑破坏严重,现已进行简单的整修,大部分梁、柱、旋庆堂 清初 有序堂西南 恢复原雕梁、雕花牛腿等装所,并允许游客参观,使其成为真实的社会景观。 8 - 牛腿都已换掉,且新的完全没有装饰,观赏性不强。 饰 南塘边有 进行局部改善,复原花厅格可整修后开发为茶室 永锡堂 明代 保存基本完好。 9 - 序堂西侧 式,对梁架进行改善 正对朝山,有门楼,前面有池塘,形制较为独特。保存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局部改 存心堂 明代 村南面偏西 10 - 本完好,门楼需要整修。 善,对门楼进行抢修 村南面偏北, 损坏严重,前两进已不存在,是仅有的两栋座西朝东的祠 雍睦堂 明代 根据原貌进行重建 11 - 紧靠公路 堂之一。 村北面 可进行遗址保护性开发。 鼓楼 元代末年 原为二层楼阁式建筑物,历史悠久,但只剩基址。 12 鼓楼冈上 内部装修较好,独特之处在于其横跨巷道的过街楼,将分拟推荐县级局部改善,恢复原室内格乡土文化展示馆 翠芳轩 明代 有序堂以东 13 属巷道两侧的两兄弟连接起来。也是用地紧张的产物。 文保点 局,并定期进行修缮 进士第 明代 村东端 保存一般,有门楼,其石雕门座颇有特色。前方的四方塘进行内部改善,恢复原貌 14 - 序 号 名 称 创建年代 位 置 现状评价 保护等级 保护措施 展示利用 被房屋侵占严重。但四方塘纵向轴线正对抟云塔,塔水相 映景观优美。 属普通居住建筑,但内部装修精细、华丽,浮雕图案映射可结合南塘周围进行适当旅游开发。 局部改善,恢复原雕花窗格是亦居 清末 南塘东侧 出清末民初时代北京,且地处南塘边,区位优越,开发价15 - 定期进行修缮 值大。 种德堂 进行改善,逐渐恢复原内部可复原旧有店面风貌作为商业用房。 清初 永锡堂西侧 保存完整,原为药店。 16 - 药店 装饰 叶洪富老进行局部改善,对天井四周 明代 结构基本完好,天井四周雨蓬板破损,门檐已无 17 - 宅 进行修复 世美堂 清末 南塘东侧 对合式建筑,保存完好。属普通居住建筑。 局部改善,恢复内部装饰 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18 - 柏芳宅 清初 进士第北侧 三间两搭厢建筑,座西朝东,保存基本完好。 进行局部改善 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19 - 素标宅 明代 双美堂西侧 对合式建筑,座西朝东,保存基本完好。 进行改善,修复天井及门窗 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20 - 良基宅 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清光绪年进行局部改善,修复天井及(庆余村东北端 对合式建筑,座南朝北,保留较完整。 21 - 间 门窗 堂) 寿华宅 可结合旅游配套设施加以开发 清咸丰八进行整体改善,修复天井重(培桂席草堂北部 对合式建筑,座东朝西,保留较完整。 22 - 年 檐及门窗 堂) 规模不大,不设门窗。整个建筑简陋粗糙,没有雕饰。有 土地祠 民国 文昌阁东面 完全保存 23 - 一定风水意义。 第六章 文物古迹的保护 一、文物古迹现状 整个新叶村现虽然只有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抟云塔,但实际上,在村落发展变迁的近800年时间里,留下了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如雕刻精美、华丽的文昌阁;发育典型、等级层次分明的祠堂—有序堂、崇仁堂、西山祠堂等,代表了不同时期的建筑造诣和风格;而构成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重要元素之一的传统住宅更是体现着宗族分化后的兴衰。 目前,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有部分已经得到修缮和保护,如有序堂。但由于缺少有力的保护措施,一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未被及时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而加大保护力度,提高保护意识,因此造成部分文物古迹和古建筑遭到破坏,或被村民占用。同时,在继承和弘扬文物古迹的历史文化价值方面尚存在欠缺。 二、文物保护原则 1、文物要原址、原物、原状进行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禁止破坏文物,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影响文物保护和环境景观的非文物建筑应当迁移或拆除。 2、保护文物要特别注意保护其周围的历史风貌,在文物的保护范围之外,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彩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对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使用不可移动文物,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重视保全历史信息,文物的修复要注意可识别性,可逆性和可读性。 、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要保障文物的安全,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禁止破坏环境景观和其他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 4 三、文保单位、文保点推荐名单 建议抟云塔由县级文保单位提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昌阁、有序堂、崇仁堂、双美堂推荐为县级文保单位;西山祠堂、翠芳轩推荐为县级文保点。 四、文物保护单位及拟推荐的文保单位的保护 1、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建德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各级文保单位和拟推荐为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措施及利用展示意见,详见图纸。 2、保护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保护,按照前述文物保护原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和文保点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二类: 一类地带:为保护文物而设置的非建设地带。在这个地带内禁止建设任何建筑物和地面设施,可以铺设草皮、种植灌木、开辟农田或供交通使用。 二类地带:为规划保留的一、二层建筑地带。该地带内,凡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协调的一、二层建筑,应加强维修,不得改建、添建。建筑层数超过二层(不含二层)和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应当逐步进行整治,使之符合白墙、小青瓦、坡屋顶,檐口高度不大于5.4米,体量宜小不宜大的古村落传统民居形式。 五、文保点的保护 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拟推荐的文保点有2处,对他们的保护要按照原址、原物、原状进行保护,逐个明确保护范围,并对其周围进行必要的环境风貌控制。具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及利用展示意见,详见图纸。 六、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 1、建议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住户尽早搬迁,其农居建筑在新区内解决。 2、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在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之前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3、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其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4、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5、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6、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古建筑,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应当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 7、因建设工程特别需要而必须对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七章 继承和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文化 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悠久,相沿成风、相习成俗的民风民俗很多,如今有地方特色的、健康的民风习俗如三月三庙会,传统戏文杂耍等应保留,或借民风习俗的形式,寓以新意而应用,以延续历史文化传统,丰富人民生活和旅游内容。 新叶村物产丰富,用玉华泉水酿制并配中药的新叶大曲酒、西瓜、柑桔誉满浙江,颇有乡土特色的炒米胖、果子茶、八果莲子汤、干菜蒸肉、枣肉糕等小吃名目繁多,独具特色,积极发展具有独特品质、风格,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传统产品是历史文化区保护和发展的需要。 第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一、近期规划年限 近期以2002—2005年为规划年限。 二、规划原则 、近期规划项目应建立在村庄总体规划和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必须近、远期结合,达到传统风貌保护与村镇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相协调。 1 2、新区开发与古村保护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集中资金,重点开发,分片实施,同时加强重点地段整治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3、通过新区开发为疏散重点保护区人口容量打下良好基础。 三、规划内容 至2005年底之前,重点建设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启动新农居点,将部分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住户搬迁至古村落外围;同时通过新区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吸引重点保护区内的居民向新区迁移,降低重点保护区的人口容量。 2、上报各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的同时,对它们进行保护和修缮,使之得到有效利用。 3、整治南塘、半月塘-席草塘和四方塘几个公共中心周边的环境。 4、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保证消防通道得以畅通,避免消防隐患,修建外环路。 5、严格控制对历史文化保护区风貌有破坏的各项建设活动。 6、尽快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和专家咨询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价值高的历史建筑建立档案,提出修缮与保护计划。 7、始终贯穿强烈的市场意识,在宣传促销上通过形象宣传和载体宣传方式,加大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地区影响力。 近期建设项目与投资 序号 近期建设内容 投入资金(万元) 建设时间 备注 抟云塔、崇仁堂、双美堂、玉泉寺、文昌阁等文物保1 24 2000-2004 护单位(含拟申报)整修 整修村内道路 2 8.5 2001 3 新建公共厕所2处 2.2 2001 原小学整改、新建新叶小学 4 10.5 2001-2002 杨梅园三面光渠道水泥沙浆砌筑 5 7.1 2002 由义堂、永锡堂、荣寿堂、雍睦堂、万萃堂等重要历6 23 2003-2005 史建筑修整 整修诸坞自然村公路 7 6.5 2004 新建新叶至兰溪公路(外环路) 8 43 2004 合 计 约125 第九章 实施保护规划的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建德市和新叶村实际,制定有关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行政措施。 依法行政,严把重点保护区与风貌协调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关和设计方案审批关。规划建设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搞好协作配合,共同把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保护古村落意识。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形象、生动形象地开展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重大意义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使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发动群众,参与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敬业务实的专门队伍。建议成立建德新叶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办公室,由建德分管市领导挂帅,镇、村及建设和文化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统一领导新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工作,协调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中各方面的关系,对保护中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同时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专家咨询机构,为保护工作中难点、焦点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保护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一支事业心强、精通业务的队伍,因此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引进,不断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发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工作,建立群众性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组织。 四、切实落实新叶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三纳入‖(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和文物保护―五纳入‖(除以上三纳入外,还应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遵循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工作自身规律、以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文物保护体制。 五、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要依照《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理》的规定,切实做好保护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计划与财政预算的落实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捐助,开辟多种资金来源渠道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 六、继续做好规划设计工作,在深化、细化上下功夫。要全面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整饬、重建建筑的具体设计工作,以具体指导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整治维护工作。 七、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要依照名城保护条例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八、把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发展第三产业和旅游业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发挥其社会功能,促进第三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JIANDE XINYE SHENGJI LISHI WENHUA BAOHUQU BAOHU GUIHUA 图 则 目 录 01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区位关系图 02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新叶村里居图 03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玉华叶氏住宅图制 04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建筑分布与环境现状图 05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建筑年代划分 06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古建筑质量综合评价 07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现状建筑风貌评价 08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现状建筑高度 09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历史自然要素现状图 10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历史框架图 11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用地现状图 保护范围规划图 12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13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14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用地规划图 15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保护与整治模式图 16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区域游线组织规划图 17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旅游资源评价图 18 建德新叶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景点及游线规划图 19 文物保护单位——文昌阁、抟云塔 20 文物保护单位——有序堂 21 文物保护单位——崇仁堂 22 文物保护单位——双美堂 23 文物保护点——西山祠堂 24 文物保点——翠芳轩 25 重点保护区环境规划平面图 26 南塘周边环境设计 27 有序堂及周边建筑平、立面 28 半月塘——席草塘周边环境设计 29 四方塘周边环境设计 30 石塘、存心堂周边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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