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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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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巴人夏尔巴人 人口分布: 夏尔巴人主要分布在我国西藏与尼泊尔、锡金等地交界的高山地带。我国境内的夏尔巴人主要居住于中尼边境樟木镇的立新居委会(包括雪布岗)和定结县的陈塘区。 {立新公社:1966年7月成立立新乡和樟木乡,1971年脱离聂拉木县,1975年改为立新公社和樟木公社,1983年划归聂拉木县管辖,樟木公社和立新公社合并建樟木区,1984年改立新乡和樟木乡,1988年撤区时合并设樟木镇。位于县境南部,与尼泊尔接壤,距县政府30千米。面积332平方千米,人口0.11万。辖雪布岗、樟木、立新、帮村4个居委会。中尼公路过境...
夏尔巴人
夏尔巴人 人口分布: 夏尔巴人主要分布在我国西藏与尼泊尔、锡金等地交界的高山地带。我国境内的夏尔巴人主要居住于中尼边境樟木镇的立新居委会(包括雪布岗)和定结县的陈塘区。 {立新公社:1966年7月成立立新乡和樟木乡,1971年脱离聂拉木县,1975年改为立新公社和樟木公社,1983年划归聂拉木县管辖,樟木公社和立新公社合并建樟木区,1984年改立新乡和樟木乡,1988年撤区时合并设樟木镇。位于县境南部,与尼泊尔接壤,距县政府30千米。面积332平方千米,人口0.11万。辖雪布岗、樟木、立新、帮村4个居委会。中尼公路过境,建有中尼友谊桥。素有“西藏小香港”之称。} 人口:目前人口共有14万,也有数据显示是12万人,据中国国家地理网的《陈塘沟:这里封存了夏尔巴人的原始档案》一文中的数据显示,居住于我国境内的陈塘区的夏尔巴人为2200人左右。 起源:夏尔巴人。学术界普遍认为其名称来自藏文sar-pa一词的音译,意为“东方人”,英文写作“sharpa”或“sherpa”,旧译也作“舍尔巴”、“舍帕”或“谢尔巴”等。 关于夏尔巴人的起源问,学术界有很多的探究与争论,根据夏尔巴人的口传历史和夏尔巴学者桑结甸增1970年发表的《夏尔巴喇嘛桑结甸增传》、《夏尔巴佛教史》和《夏尔巴先祖世系》等书的记载,夏尔巴人是以“康地塞莫岗(今金沙江和雅砻江中间地带,也即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白玉、德格、邓柯、石渠等县境)木雅(木内)巴(人)为核心的若干支‘康巴(人)’”(今指今西藏昌都地区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地区)部族组成的迁徙集团的后裔。第一类认为属于藏族,代表作品,黄颢;夏尔巴人族源试探[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喇嘛身份的夏尔巴学者桑结甸增认为木雅巴是“西藏六人种”之一的“董族”的亲属“格尔王”的后代。[2]黄颢据此认为塞莫岗的木雅巴当属藏族,他们“约在宋代又伙同其他氏族后裔西迁定日,大概在元、明、其中一部南迁‘夏尔康布’或‘昆布’。由出自西藏许多氏族(或家族)的这些康巴人,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夏尔巴人。没有南迁昆布而定居定口的夏尔巴人是在同一个时期形成发展起来的。”这些木雅康巴“且与住在其东部木雅热甫岗即今康定县折多山以西、乾宁以东地区的西夏后裔木雅人不同”,这一论点也得到了藏语学界的支持,夏尔巴话是藏语,与比邻而居的卫藏方言有很大的差异,处于“语言飞地”、“方言岛”的状态。 第二类观点认为夏尔巴人是党项羌的一支。陈乃文先生指出,夏尔巴仅仅表示地理方位,弭药巴(即木雅巴)才标示族群之来源。根据汉、藏史籍众多记载勘同,弭药巴号称猕猴种,本出于西羌,与藏族同源,自唐代以来被看作是党项羌的一支。“他们于宋末陆续西迁后藏,后辗转越过喜马拉雅山的山口,进入今尼泊尔的索卢、昆布,形成今日的夏尔巴人。 第三类观点认为夏尔巴人为西夏人的后裔。最早提出这一看法的是切排等先生。他们猜想“12世纪西夏被蒙古灭亡后,一部分西夏人为了躲避战争,从西康往西迁徙到后藏和尼泊尔,后来逐渐与当地的绒巴(山地人)通婚,繁衍了后代,当地的异族把他们称为夏尔巴人”。“大量的夏尔巴人迁往藏尼边界的时间应该是13世纪末,而且不是一次性的迁徙,是在那一段动乱时期,陆续迁往的。原来由于战乱侵袭曾使一些夏尔巴人迁至藏尼边界,后来西夏被灭之后,那部分原来的木雅人,又沿着当年寻找牧场北上的路线返回木雅。公元1260年忽必烈南征时,木雅人再次遭战乱,于是这部分人又沿着前人的足迹踏上了前往藏尼的路程。” [5]大约是在这一基础之上,实地考察过夏尔巴人地区的唐荣尧先生感性的写道:“(西夏党项人)从西北地区逃离 大夏国的首都银川后,基本沿着后来20世纪30年代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逆方向,从西北到了西南,在今阿坝、甘孜一带生活了近100年的时间,强大的蒙古军队开拔到这里,和八思巴合谋建立藏地八思巴亲蒙政权后,一些党项人已经逐渐融入当地人中间了,但那些血骨里一直坚持党项人纯度的皇室成员,开始再一次逃亡,这次的方向是一条生命禁区内的死亡之旅,从南北两线,进入西藏,双方在昌都会合。这是昌都有大量mi nia的原因,也是党项人对这里推崇的原因。不久,越来越多的党项人和加入这一行列的其他民族的人,集聚昌都,形成了这里影响巨大的‘羌都’。元代政权招抚了藏族八思巴政权和德格土司后,这两种力量从西和东两方面夹击‘羌都’,党项人只好开始了青藏高原上的大迁徙,最后落脚米尼雅山腰,成了后来的夏尔巴……(夏尔巴人族源问题再探王丽莺杨浣马升林四川民族学院学报第21巻第三期2012年6月) [1]黄颢.夏尔巴人族源试探[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3期 [2]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编辑的内部资料.夏尔巴人资料汇编[Z].1979年,p22-32 [3]瞿霭堂.夏尔巴话的识别———卫藏方言的又一个新土语[J].语言研究,1992年第2期[A].谭克让.夏尔 巴藏语的声调系统[J].民族语文,1987年第2期 [4]陈乃文.夏尔巴源流探索[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年第4期 [5]切排、桑代吉.夏尔巴人的历史与现状调查[J].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1期 [6]唐荣尧.夏尔巴人的猜想[J].中国西藏,2006年第6期 [7]邓少琴.西康木雅乡西吴王考[C].西夏研究论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 [8]李范文.西夏遗民调查记[C].西夏研究论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 [9]旧唐书(卷198)党项传 [10]史金波.西夏社会[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p884 [11]汤开建.元代西夏人物表[J].甘肃民族研究,1986年第1期 [12]黄颢.西夏龙(洛)族试考———兼谈西夏遗民南迁及其他[J].中国藏学,1998年第4期 通过以上对夏尔巴人的称谓、来源、传说及其西迁的原因、时间、路线等方面的考察, 我们认为夏尔巴的祖先饵药巴是党项羌的一支,源于西羌,有称猴种之传说,与藏族同源。 他们于宋末陆续西迁后藏,此后辗转越过喜马拉雅山的山口,进入今尼泊尔的索卢、昆布, 形成夏尔巴人。其中一支约在三百多年前迁入我国樟木口岸,他们的婚姻习俗至今尚保留着项党羌的特点。 语言: 夏尔巴人的语言较杂,有藏语又有尼语(即绒语,尼泊尔山地人的语言)。 夏尔巴人不但没有“自己的文字”,也没有非藏语的另外一种语言,夏尔巴语与藏语大致相同,但也有差别。中央民族学院1972年对夏尔巴语110个语汇的调查结果表明,夏尔巴语与藏语相同的词有81个,占73。6%,语法结构与藏语相同,属地方方言范踌。夏尔巴人还大都能说绒巴语(即尼泊尔山地人的语言)。夏尔巴通用的文字是藏文,并代代使用相传至今。夏尔巴没有流传下来文字记载的史料,没有专门的文学作品,只有一些简单的口头传说和故事流传。他们文化相当落后,其计算方法是用一些大小颇色不等的小石子或木块,在地上逐一摆开、移动石子或木块的数字,从1到最后,才能得到总数。或是用佛珠计算简单的加减,处于“结绳计事”的阶段。(夏尔巴人概况袁超俊西藏研究 1989年第一期) 社会组织与社会关系: 夏尔巴以野牛作为自己的“图腾”,并以野牛体躯的组成部份作为标志。流传下来共有五个种姓,所以夏尔巴人是有名有姓的,这五种姓,一叫“色尔巴”,是野牛头上的角;二叫“嘎扎”,是野牛头顶中部的白毛,三叫“莎拉卡”,是野牛的嘴唇;四叫“贾巴”,是野牛下巴,五叫“翁巴”,是野牛尾巴。夏尔巴的种姓,以男子为依承代代下传,凡同姓,都视为一族,表 示同祖同源。这五种种姓,又依牛头到尾部的顺序划分高低贵贱,以“色尔巴”(牛角)为最显贵,以此类推,“翁巴”(牛尾)就是劣等姓氏了。但是这种古老的贵贱意识,随着阶级分化和财产地位的变更已经逐渐淡薄了。所谓姓氏的高低贵贱只不过是氏族社会的一种遗留物罢了。僧尼被视为上等人。他们大都不参加或很少参加劳动,依靠布施为生,长年在家中 敬神念经或为他人看病超度,一些人口多的家庭,往往强令子女出家,虽还要负担他们 的部份生活费用,也是情愿的。“嘎米”(铁匠)、莎吉(鞋匠)、崩热(掏粪)、达米(吹鼓手)四种人被视为下贱人,他们被宣布为“不可接触者”,也叫贱民,这些人不准与其它夏尔巴通婚,不准与别人一起坐、吃和住,不准使用他人的杯碗。铁匠只能在房子外而干活,鞋匠只能在主人指定的地方制作。他们的婚姻也只能在他们同行之间选择。如果一个夏尔巴女人和“下等人”结婚,她就要下降到她丈夫的社会地位。这些人在社会上受歧视最深,是最低下的社会阶层。现在夏尔巴人的姓氏受到周边藏族的影响,基本上与藏族没有两样。 家庭与婚姻: 家庭与婚姻夏尔巴人的家庭有几个特点:一是存在种姓。以父姓为唯一的姓氏继承线,代代相传,凡是同一种姓的,即为一个亲族。二是不存在大家庭。一般都是四五人的小家庭,最少者独身,多者父母子女十余人。夏尔巴人的子女一旦成年,不论婚否,不分男女,都离家另立门户。三是重夫权。家庭中的经济大权和与社会的联系都由丈夫做主,妇女的地位低下,常遭到丈夫的虐待打骂,不可反抗。少数未生育的妇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可以逃离,可以再嫁,也可以回来复婚。有生育的妇女逃婚,是不准再嫁的。夏尔巴妇女一般是嫁夫随夫,不准离婚,除非因女方不能生育,由男方主动提出休退。这是因为他们的婚姻大都是买卖性质,如果由男方主动提出离婚,就不用退还财物。四是婆媳关系都比较好。在夏尔巴人家庭中还很少见到和听到婆媳关系恶化的情况,公公对媳妇也较尊重,没有听到有越轨的行为发生。 以前夏尔巴人还有一种两兄弟同妻的婚姻形式。妻子有自己的住房,并设有大床,两兄弟丈夫各有自己的住房,谁与妻同宿,或由两夫决定,或由妻子决定,不致错乱 夏尔巴在婚姻方面有几条不成文法规:(一)同姓不通婚。(二)兄弟不能同娶一妻。若兄死,其嫂可转嫁胞弟,若弟死,其弟媳不得为兄妻,但允许再嫁。(三)不得与“贱民”通婚。(四)兄弟的子女可以互相通婚(姑表亲可通婚)。(五)一般不与外族通婚。由于有这些祖传规定,立新和雪布岗的群众除三户外都有亲戚关系,多年来青年男子往往要从尼境娶妻,仅1980年至1981年3月就有五个青年娶了尼籍妇女。境内夏尔巴女子在当地也很难婚配,一部份只得外嫁尼境,不愿出境的,只得改变常规与律木一带的藏族通婚。与藏族通婚的趋势,逐年增多,还有少数姑娘出境当了尼姑,这些尼姑的生活用品仍由家中负担。夏尔巴妇女如果自愿与贫穷的尼泊尔山民(俗称绒巴)结婚,被视为“降低身分”,会受到人们一普遍的歧视,若他们回娘家,都不得同家人共桌吃饭,不能使用家中的碗具,外出要携带自己常用的木碗或瓷碗,她们所生的子女也同样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 婚姻制度:(1)一夫一妻制。这种婚姻是夏尔巴基本婚姻形式。(2)一夫多妻制。这种情况较少,主要存在于夏尔巴上层和一些较富的人中。不同一般的是:这些妻妾都有自己的家和财产,妻妾之间互不往来,各自生儿育女,安排生计,只由她们的男人轮流同居,调节财产、管教子女。夏尔巴没有一妻多夫的现象,他们视兄弟同姿、姐妹同稼为大逆不道。 婚姻形式:(一)父母作主,择配成婚。(二)双方有意,抢婚成配。(三)自由结婚,.迫双 方父母承认。 试婚:舍尔巴种姓里,夏尔巴人的婚约形式在美国当代人类学家阿吉兹的《藏边人家》一书中有记载:/女 孩长到14岁时,父母就让她出门自由结交,同时分一间小屋给她,有钱人家还单独为女儿修建一座小木楼,让她晚上一个人住在那里。她选中了男朋友,可以引导他暗地里到小木楼来夜宿,父母即便知道也不干涉,而且还要向小姑娘讲解两性接触和两性生活的知识。住了一段时间,他们双方如果满意,便由男方托媒向女方父母送礼,征求订婚。订婚后,未婚夫就可以公开地住在姑娘的小木楼里。如果任何一方感到不满意,招呼一声就算解除婚约,男方得立即离开小木楼居住。不过,多数男女能顺利地进入下一阶段,即生孩子。有了孩子之后,男女双方才宣布互相为从属关系,于是男方正式向女方及其父母求婚。通过一定仪式,正式确定夫妻关系。确定了夫妻关系之后,如果两口之间还出现感情危机,通过协商,丈夫付给妻子一笔孩子的抚育费,便可离开女方,或者把孩子带走。如果能继续和睦相亲,那么可以确立终身伴侣关系,女方带着孩子移居夫家,再举行隆重的婚礼。这道理很简单,青年男女之间的了解和通达,再没有比在一床睡觉的方式更好的方式了。即便一床睡觉,一时也难以了解和沟通,所以试婚期要长,到生了孩子,长到经得起承担共同责任所带来的信任和考验。 宗教与信仰: 夏尔巴人始终保持着对藏传佛教的虔诚信仰,而且在尼泊尔夏尔巴地区保留着更多的藏传佛教古老教派,如宁玛派和噶玛派的寺院.多数夏尔巴人信奉萨迦派和噶举派,少数人信奉格鲁派和宁玛派。萨迦派和噶举派的信徒们可以居家结婚,并不住在寺庙,而是耕种着寺庙的土地。他们只是轮流去寺庙烧香、摆供和念经,与民间的关系密切。他们经常应群众的邀请去念经占卜,参加盖房、结婚、出远门等重要的仪式。事前都要请人占卜星算,以图吉利。如果亲人去世,都要先请喇嘛念经。 丧葬礼仪: 夏尔巴人死后的葬法有三种,即火葬、土葬和水葬。最常见的是火葬,很少用水葬,不搞天葬。土葬方式与其他民族不同,将死者背放深山岩洞之中,用土将尸体掩埋或将深 门砌面封闭。夏尔巴人死后,要请喇嘛念经超度灵魂。要先请人占卜,确定死者与火、土、水的所谓缘分,然后决定葬法,尸体在家中停放三天。第四天清晨,将尸体背至山中火葬的地方烧化,烧化时间以早晨为吉利。其尸衣如有人索要,也可当场赠人,然后将剩下的残骨磨成粉末,与泥巴搅拌成坨,放置在山岩石洞之内,即算埋葬仪式完毕。 家中死了人,是悲伤的事情,但其亲属不可哭泣,哭泣被认为有碍死者走向极乐世界。出葬时,死者最亲近的人还要唱/觉鲁0(即告别歌),一是表示告别亲人,一是传说死者听到亲人的歌声后,就会心情愉快,前途光明。家中亲人不出葬。丧礼也较隆重,邻里也要献哈达。小孩死后,把尸体捆绑成胎儿状,存放在山崖的石穴中或木洞里。 经济状况: 夏尔巴地区以牧业为主,畜牧业是其生活的重要来源,因为喜马拉雅南坡森林茂密,气 候温和,为发展畜牧业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境内外夏尔巴人家几乎家家有牛羊,畜类以犏牛、黄牛为主,也有一些山羊、绵羊,还有少量的牦牛。境外夏尔巴人除有上述畜种外,还 有较多的水牛。 农业次之。夏尔巴地区主要以牧业为主,但生活和生产资料大多来源于农业。农业技 术很落后,许多地方至今刀耕火种,剪穗收获,木棒打场。 牲畜技术比较落后,不懂改良品种和改良牧草,也没有打草储叶的习惯,没有抵御天 然灾害的能力。游牧方式与我国藏族极为相似,牧场则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换,一般春冬 在山下,夏天雨季搬到较高的山上,秋后又往下移动。每年春耕前还要集中在农田地上放 牧半月左右,用以积粪备耕。他们往往是全家放牧,择水草地而居。以牧场为中心,安排 农副业生产,固定住房并不长年住人,只做贮存食物和贵重家什之用。在牧场,住在牧棚 内。牧棚用小圆木或树条做棚架,中间一道横梁,两边稍低,呈长扇面形,上下左右围以 竹席。雨季时棚席之上再加塑料胶布,防止雨水渗入。这种牧棚大的有二十多平方米,小 的仅十多平方米。一般是人畜同棚,分侧而用。随着农、商、副业的发展,放牧的人在减少,定居的群众逐渐增多。 娱乐与节日:夏尔巴人从康区木雅地方长途跋涉,迁移到现在所在的居住地后,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经过与喜玛拉雅山脉南北两面的尼泊尔与西藏日喀则南部定日、聂拉木、定吉等地的不断交往、联系,甚至同这些地方的人在同一地域内的共同生活,使夏尔巴在保持原先藏族区域文化即康区文化的基础上又吸收,融合了很多尼泊尔和西藏堆地(按藏区传统的地域划分法,把日喀则拉孜县以西的地方称为“堆”,堆为上部之意)东南部的区域文化成份,形成了即来自这三个部分,又不同于三个部分任何一方的新的夏尔巴文化,使夏尔巴人的语言、艺术、社会生活、生产、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形成了独有的特点 夏尔巴人的音乐中融汇了尼泊尔和西藏堆地聂拉木、定日、定吉等地的音乐(包括直接从这些地区借鉴、吸收了不少完整的音乐形式和乐曲)及他们原来所拥有的康区音乐,这三种音乐成分经过长期的相互渗透、影响和人为有机的结合,逐渐产生、形成一种即有三种音乐成份特点的并存,又不属于这三种音乐的独特音乐风格,这种音乐风格还由于夏尔巴人在特殊的地域、文化、生活环境中不断的艺术创作而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夏尔巴人自己独有的音乐形态。 夏尔巴音乐主要是民间音乐,还有少量的宗教寺院音乐。 夏尔巴民间音乐分:民歌、器乐、歌舞音乐三个部分。民歌歌种分柴鲁、勒鲁(劳动歌)、羌赛鲁(婚礼歌)、夏尔巴鲁(夏尔巴小曲)、卓鲁(牧歌)、觉鲁(悲歌)等。器乐都属单个演奏形式,分吹奏乐、弹拔乐、打击乐。吹奏乐有鲁姆(竖笛)、口琴。弹拔乐有扎念琴、嘎阿(口弦)。打击乐有达隆(长鼓)。鲁姆、嘎阿、达隆单独演奏;扎念琴、口琴主要用于歌舞伴奏,也可以单独演奏。歌舞音乐有霞布卓鲁(歌舞),羌姆丫。 饮食: 鸡爪谷又叫龙爪稷,它还有很多别名:穇子、龙爪粟、鸭足稗、非洲黍等。鸡爪谷是一种热带耐旱谷类作物,属于禾本科(Gramineae)草本属。鸡爪谷起源于非洲,有很长的栽培历史。在西藏,鸡爪谷多分布在海拔2500米以下的暖湿地带,包括墨脱、察隅、错那、波密、吉隆、林芝、定结、聂拉木等县。 鸡爪谷秆高1米左右,叶鞘有脊,叶片较宽。穗状花序3—9枚,呈指状排列于茎顶,常作弓状弯曲,形似鸡爪,“鸡爪谷”由此得名。鸡爪谷的种子很小,直径1—1.8毫米,圆球形,深棕色。 陈塘镇大面积种植鸡爪谷。有资料显示:2009年,陈塘镇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2946亩,其中鸡爪谷播种面积占90%以上。在2000年以前,鸡爪谷是夏尔巴人的主食,加工方法是:将鸡爪谷脱粒、晒干、磨成细粉,放入烧开的水中稍微煮一下,然后用搅拌器(形如船桨的木棒)反复搅拌成面团,煮熟后即可食用。但现在夏尔巴人的生活越来越好,大米成了主食,鸡爪谷主要用于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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