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用水价格表[最新]
北京市用水价格表
一、北京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表,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 调整前水平 调整后水平
自来水价格 1.70 1.70
水资源费 1.10 1.26
污水处理费 0.90 1.04
合计,居民用水销售价格, 3.70 4.00
注:1.居民用水的范围执行京发改[2004]1517号规定,
2.自备井水资源费按照京发改[2009]2400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市
2.30元/立方米
~自备井供居民生活用水按照调整后的居
民用水销售价格执行。
二、北京市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表,单位:元/立方米,
调整前销售价
用 户 调整后销售价格
格
行政事业 5.40 5.80
工商业 5.60 6.21
,统一为工商企业用水,
宾馆、饭店、餐饮业 6.10
洗车业、纯净水业 41.50 61.68
洗浴业 61.50 81.68
注:自备井用水按照调整后的同类用水价格执行。
三、北京市非居民用水分类价格细则
一、执行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的范围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水,
,二,部队用水,
,三,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二、执行工商企业用水价格的范围
,一,工商企业、服务业用水,
,二,宾馆、旅店、招待所、饭店、餐饮业用水, ,三,娱乐业用水:指独立装表计费的歌舞厅、康乐场所、美容美发
等,
,四,营业性写字楼用水,出售给个人居住的除外,, ,五,临时施工用水。
三、执行特殊行业用水价格的范围
,一,纯净水生产企业用水,
,二,洗车业用水,
,三,洗浴业用水:包括独立装表计费的宾馆、饭店、康体中心、商务会馆等附设的营业性洗浴。
四、其他用水
其他用水:以上三种用水之外的所有非居民用水~均执行工商企
业用水的价格标准。
五、因施工、占压等责任造成公共供水管道漏失水量的计价按临时施
工用水计收。
六、凡不同用水性质共用一块水表计量的混用水户~应主动同供水单
位联系办理单独装表计量事宜,不具备单独装表条件的~经供水
单位认定~可安装二级计量水表分别计量收费,凡不单独装表,或
二级表,而混用水的用户~供水单位按从高适用的原则收取水费。
文件依据:京发改[2009]2400号、京发改[2009]2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