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曲林片说明书
舍曲林片说明书
篇一:
盐酸舍曲林片详细介绍 盐酸舍曲林片详细介绍 编辑 舍曲林即盐酸舍曲林片。1适应症 强迫症,抑郁症,精神科 2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3不良反应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
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
:
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
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
2. 代谢及营养:
厌食 神经系统:
头晕、嗜睡和震颤。
3. 精神:
失眠 4. 生殖系统及乳腺:
皮肤及皮下组织: 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5.
多汗 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上市后资料:
舍曲林上市后,己收到服用舍曲林患者不良事件的自发报告。包括有:
1. 血液与淋巴系统:
中性粒细胞缺乏及血小板减少症。
2. 心脏:
心悸及心动过速。
3. 耳及迷路:
耳鸣 4. 内分泌:
高泌乳素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及ADH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 5. 眼科:
瞳孔变大及视觉异常。
胃肠道:
腹痛、便秘、胰腺炎及呕吐。
6. 全身及给药部位:
虚弱、胸痛、外周性水肿、乏力、发热及不适。
7. 肝胆系统:
严重肝病(包括肝炎、黄疸和肝功能衰竭)及无症状性血清转氨酶升高(SGOT和SGPT)。
8. 免疫系统:
过敏反应、过敏症及类过敏反应。
9. 检查:
临床化验结果异常、血小板功能改变、血清胆固醇增高、体重减轻及体重增加。
10. 代谢及营养:
食欲增加及低钠血症,糖尿病、高血糖和低血糖 11.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
关节痛及肌肉痛性痉挛。
12. 神经系统:
昏迷、惊厥、头痛、感觉减退、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晕 厥。还有5-羟色胺综合征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一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激越、意识模糊、大汗、腹泻、发热、高血压、肌强直及心动过速。
13. 精神:
攻击性反应、激越、焦虑、抑郁症状、欣快、幻觉、女性性欲减退、男性性欲减退、噩梦及精神病。
14. 肾脏及泌尿系统:
遗尿、尿失禁及尿潴留。
15. 生殖系统及乳腺:
溢乳、男性乳腺过度发育、月经不调及阴茎异常勃起。
16. 呼吸、胸及纵隔:
支气管痉挛及打哈欠。
17. 皮肤及皮下组织:
脱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眶周水肿、皮肤光敏反应、瘙痒、紫癜、皮疹(罕有剥脱性皮肤疾病,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皮坏死松解)及荨麻疹。
血管:
异常出血(如鼻衄、胃肠出血或血尿)、潮热及高血压。
18. 其它:
有报告舍曲林停药后的症状包括:
激越、焦虑、头晕、头痛、恶心及感觉异常。
4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5注意事项 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
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0.08% 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对病情已控制的癫痫病人,应密切监护,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间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均应停止给药。
由于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视。
由于已证明强迫症和抑郁症常常共发,故治疗强迫症患者时也应监测其自杀倾向。
育龄妇女使用舍曲林则应采取足够的安全的避孕
。
虽然临床药理学研究显示舍曲林对于精神运动性活动没有影响。然而抗抑郁或抗强迫症药物可以影响从事驾车或操作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必须的精力及
体能,因此这类病人服用舍曲林应小心。
肝功能不全患者:
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
肾功能不全患者:
无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舍曲林给药剂量。
6药理作用 遗传毒性:
细菌突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突变试验、在体小鼠骨髓和体外人淋巴细胞遗传学试验结果表明,在有或无代谢激活存在时,舍曲林均未出现遗传毒性。生殖毒性:
给药剂量为80mg/kg(以mg/m2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4倍)时,两个大鼠试验之一观察到动物生育力降低。在大鼠和家兔上进行了剂量分别达80mg/kg/日和40mg/kg/日的生殖毒性研究(以mg/m2计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4倍),在各试验剂量下均未发现致畸作用。怀孕大鼠和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给予舍曲林(剂量分别为10mg/kg和47药代动力学 男性每日口服盐酸舍曲林一次50-200mg,舍曲林表现出用药剂量成正比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连续用药14天,服药4.5-8.4小时人体血药浓度达峰值。青少年和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与18-65岁之间成人无明显差异。舍曲林平均半衰期为22-36小时。与终末清除半衰期相一致,每天给药一次,一星期后达稳定态浓度,在这个过程中有两倍的浓度蓄积。舍曲林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8%。动物实验结果表明,舍曲林有较大的表观分布容积。
舍曲林要首先通过肝脏代谢,血浆中的主要代谢产物N-去甲基舍曲林的药理活性在体外明显低于舍曲林,约为舍曲林的1/20,没有证据表明其在抗抑郁模型体内有药理活性,它的半衰期是62-104小时。舍曲林和N-去甲基舍曲林的最终代谢产物从粪便和尿中等量排泄,只有少量( 0.2%)舍曲林以原形从尿中排出。
食物对舍曲林的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篇二:
盐酸舍曲林片 盐酸舍曲林片 编辑 舍曲林即盐酸舍曲林片。1适应症 强迫症,抑郁症,精神科 2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治疗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mg~200mg,分次口服。
3不良反应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资料:
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
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
2. 代谢及营养:
厌食 神经系统:
头晕、嗜睡和震颤。
3. 精神:
失眠 4. 生殖系统及乳腺:
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5. 皮肤及皮下组织:
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 多汗
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上市后资料:
舍曲林上市后,己收到服用舍曲林患者不良事件的自发报告。包括有:
1. 血液与淋巴系统:
中性粒细胞缺乏及血小板减少症。
2. 心脏:
心悸及心动过速。
3. 耳及迷路:
耳鸣 4. 内分泌:
高泌乳素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及ADH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
5. 眼科:
瞳孔变大及视觉异常。
胃肠道:
腹痛、便秘、胰腺炎及呕吐。
6. 全身及给药部位:
虚弱、胸痛、外周性水肿、乏力、发热及不适。
7. 肝胆系统:
严重肝病(包括肝炎、黄疸和肝功能衰竭)及无症状性血清转氨酶升高(SGOT和SGPT)。
8. 免疫系统:
过敏反应、过敏症及类过敏反应。
9. 检查:
临床化验结果异常、血小板功能改变、血清胆固醇增高、体重减轻及体重增加。 10. 代谢及营养:
食欲增加及低钠血症,糖尿病、高血糖和低血糖 11.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
关节痛及肌肉痛性痉挛。
12. 神经系统:
昏迷、惊厥、头痛、感觉减退、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晕 厥。还有5-羟色胺综合征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一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激越、意识模糊、大汗、腹泻、发热、高血压、肌强直及心动过速。
13. 精神:
攻击性反应、激越、焦虑、抑郁症状、欣快、幻觉、女性性欲减退、男性性欲减退、噩梦及精神病。
14. 肾脏及泌尿系统:
遗尿、尿失禁及尿潴留。
15. 生殖系统及乳腺:
溢乳、男性乳腺过度发育、月经不调及阴茎异常勃起。
16. 呼吸、胸及纵隔:
支气管痉挛及打哈欠。
17. 皮肤及皮下组织:
脱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眶周水肿、皮肤光敏反应、瘙痒、紫癜、皮疹(罕有剥脱性皮肤疾病,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表皮坏死松解)及荨麻疹。
血管:
异常出血(如鼻衄、胃肠出血或血尿)、潮热及高血压。
18. 其它:
有报告舍曲林停药后的症状包括:
激越、焦虑、头晕、头痛、恶心及感觉异常。
4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5注意事项 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
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0.08% 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对病情已控制的癫痫病人,应密切监护,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间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均应停止给药。
由于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视。
由于已证明强迫症和抑郁症常常共发,故治疗强迫症患者时也应监测其自杀倾向。
育龄妇女使用舍曲林则应采取足够的安全的避孕措施。
虽然临床药理学研究显示舍曲林对于精神运动性活动没有影响。然而抗抑郁或抗强迫症药物可以影响从事驾车或操作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必须的精力及
体能,因此这类病人服用舍曲林应小心。
肝功能不全患者:
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
肾功能不全患者:
无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舍曲林给药剂量。
6药理作用 遗传毒性:
细菌突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突变试验、在体小鼠骨髓和体外人淋巴细胞遗传学试验结果表明,在有或无代谢激活存在时,舍曲林均未出现遗传毒性。生殖毒性: 给药剂量为80mg/kg(以mg/m2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4倍)时,两个大鼠试验之一观察到动物生育力降低。在大鼠和家兔上进行了剂量分别达80mg/kg/日和40mg/kg/日的生殖毒性研究(以mg/m2计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4倍),在各试验剂量下均未发现致畸作用。怀孕大鼠和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给予舍曲林(剂量分别为10mg/kg和47(转载于:.cNBotHwin.cOm 博 威 范文网:舍曲林片说明书)药代动力学 男性每日口服盐酸舍曲林一次50-200mg,舍曲林表现出用药剂量成正比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连续用药14天,服药4.5-8.4小时人体血药浓度达峰值。青少年和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与18-65岁之间成人无明显差异。舍曲林平均半衰期为22-36小时。与终末清除半衰期相一致,每天给药一次,一星期后达稳定态浓度,在这个过程中有两倍的浓度蓄积。舍曲林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8%。动物实验结果表明,舍曲林有较大的表观分布容积。
舍曲林要首先通过肝脏代谢,血浆中的主要代谢产物N-去甲基舍曲林的药理活性在体外明显低于舍曲林,约为舍曲林的1/20,没有证据表明其在抗抑郁模型体
内有药理活性,它的半衰期是62-104小时。舍曲林和N-去甲基舍曲林的最终代谢产物从粪便和尿中等量排泄,只有少量( 0.2%)舍曲林以原形从尿中排出。
食物对舍曲林的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篇三:
盐酸舍曲林片 盐酸舍曲林片 核准日期:
2017年03月09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盐酸舍曲林片 【商品名称】 左洛复 Zoloft ( 郁乐复 ) 【英文名称】 Sertral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汉语拼音】 Yan Suan She Qu Lin 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
盐酸舍曲林,其化学名称为:
(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啶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
C17H17NCl2?HCl 分子量:
342.7 所属类别:
化药及生物制品 抗精神失常药 抗抑郁药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药 性状: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片芯也为白色。
适应症: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
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规格:
50mg 用法用量:
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
舍曲林片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初始治疗:
每日服用舍曲林一片(50mg)。
剂量调整:
对于每日服用一片(50mg)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至少需一周时间将剂量升至最大四片(200mg)/日。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剂量的调整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 周。
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
维持治疗: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不良反应: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资料 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胃肠道:
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
代谢及营养:
厌食 神经系统:
眩晕、嗜睡和震颤。
精神:
失眠 生殖系统及乳腺:
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皮肤及皮下组织:
多汗 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上市后资料:
舍曲林上市后,已收到服用舍曲林患者不良事件的自发报告。包括有: 血液与淋巴系统:
中性粒细胞缺乏及血小板缺乏症。
心脏:
心悸及心动过速。
耳及迷路:
耳鸣 内分泌:
高泌乳素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及ADH 分泌失调综合症。 眼科:
瞳孔变大及视觉异常。
胃肠道:
腹痛、便秘、胰腺炎及呕吐。
全身及给药部位:
虚弱、胸痛、外周性水肿、乏力、发热及不适。
肝胆系统:
严重肝病(包括肝炎、黄疸和肝功能衰竭)及无症状性血清转氨酶升高(SGOT 和SGPT)。
免疫系统:
过敏反应、过敏症及类过敏反应。
检查:
临床化验结果异常、血小板功能改变、血清胆固醇增高、体重减轻及体重增加。 代谢及营养:
食欲增强及低钠血症。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
关节痛及肌肉痉挛。
神经系统:
昏迷、抽搐、头痛、感觉减退、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昏厥。还有5-羟色胺综合症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焦虑不安、意识模糊、大汗、腹泻、发热、高血压、肌强直及心动过速。
精神:
攻击性反应、激越、焦虑、抑郁症状、欣快、幻觉、女性性欲减退、男性性欲减退、恶梦及精神病。
肾脏及泌尿系统:
尿失禁及尿潴留。
生殖系统及乳腺:
溢乳、男子乳腺过度发育、月经不调及阴茎异常勃起。
呼吸、胸及纵隔:
支气管痉挛及打哈欠。
皮肤及皮下组织:
脱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眼周浮肿、皮肤光敏反应、瘙痒、紫癜、皮疹(罕有脱皮性皮炎,如多形性红斑:
Stevens-Johnson 综合症、表皮坏死溶解)及荨麻疹。
血管:
异常出血(如鼻衄、胃肠出血或血尿)、潮热及高血压。
其它:
有报告舍曲林停药后的症状包括:
焦虑不安、忧虑、眩晕、头痛、恶心及感觉异常。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s)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警告:
由于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督。
注意事项: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
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4.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0.08% 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 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 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 例患者为青少年,2 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 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
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对病情已控制的癫痫病人,应密切监护,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间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均应停止给药。
5.由于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视。
由于已证明强迫症和抑郁症常常共发,故治疗强迫症患者时也应监测其自杀倾向。
6.育龄妇女使用舍曲林则应采取足够的安全的避孕措施。
7.虽然临床药理学研究显示舍曲林对于精神运动性活动没有影响。然而抗抑郁或抗强迫症药物可以影响从事驾车或操作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必须的精力及体能,因此这类病人服用舍曲林应小心。
8.肝功能不全患者:
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
9.肾功能不全患者:
无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舍曲林给药剂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于妊娠期妇女没有进行过足够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孕妇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用药。
对小样本量的哺乳期母亲及婴儿的零星研究提示,尽管乳汁中舍曲林浓度高于血清中浓度,婴儿血清的舍曲林浓度极低或检测不到。哺乳妇女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妊娠和/或哺乳期服用舍曲林,医生应当注意上市后报告中提及的症状,母亲服用包括舍曲林的5-羟色胺类抗抑郁药物,新生儿出现类似撤药反应的症状已有报道。
儿童用药:
尽管儿童患者对舍曲林的代谢稍快,为了避免产生过高的血药浓度,对儿童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尤其是6,12 岁体重较轻的儿童。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剂量范围与年轻患者的相同。共700多老年患者( 65岁)参加了证实舍曲林在这部分人群中疗效的临床试验。老年患者中不良反应的形式和发生率与年轻患者中的相似。
药物相互作用:
0.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
舍曲林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司来吉兰和可逆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吗氯贝胺治疗出现了严重副反应,有时是致命性的。有些病例是类似5-羟色胺综合症的表现,包括:
发热、强直、肌肉痉挛、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伴生命体征快速波动;精神状况的改变包括精神紊乱、易激惹及极度激越直至发展为谵妄和昏迷。所以,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时或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 天内不能服用舍曲林;同样,舍曲林停用后也需14 天以上才能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治疗。
匹莫齐特:
在一项单剂低剂量匹莫齐特(2mg)与舍曲林合用的研究中证实,两药同服可使匹莫齐特的血浆浓度升高。升高的水平未引起EKG 的变化。这种药物相互作用的机制尚不清楚,由于匹莫齐特的治疗窗较窄,禁止舍曲林与匹莫齐特同服。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和酒精:
每日同时服用舍曲林200mg 不会增加乙醇、卡马西平、氟哌啶醇或苯妥英对健康受试者认知功能和精神运动性活动能力的作用,但不主张舍曲林与酒精合用。
锂剂:
对正常志愿者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舍曲林与锂剂合用未明显改变锂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但与安慰剂相比震颤增多,表明两药之间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的可能。舍曲林与其它经5-羟色胺能机制起作用的药物如锂剂合用时,应对病人进行监护。
苯妥英:
在健康志愿者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每日200mg 舍曲林长期服药并不显著地抑制苯妥英的代谢。然而,如需与舍曲林合用,在开始加用舍曲林时应当监测苯妥英的血药浓度,同时适当调整苯妥英的剂量。另外,与苯妥英合用可引起舍曲林血药浓度的下降。
舒马普坦:
在舍曲林上市后,有个别报道舍曲林与舒马普坦合并使用后,病人出现体弱、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