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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编制说明)

2021-08-26 4页 doc 372KB 6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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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jkxs

长期从事化学分析研究、实验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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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编制说明)PAGEPAGE12《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标准修订编制说明(预审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标准修订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计划整合修订任务落实会议纪要的通知》有色标秘【2020】42号,安排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完成《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任务。修订后的标准代替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
《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编制说明)
PAGEPAGE12《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修订编制说明(预审稿)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标准修订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整合修订任务落实会议纪要的》有色标秘【2020】42号,安排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完成《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修订任务。修订后的标准代替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标准的修订于2021年前完成。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对各锡冶炼企业的能源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节能管理与措施进行了规范,自2014年执行以来,强化了企业能源消耗的对标,促进企业在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不断突破、创新,使企业的能耗降低又有了更大的进步,能耗得到了大幅度降低。随着企业在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两个方面的措施不断应用,企业的能源消耗指标不同程度下降,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各冶炼企业加大了环保设施的投入运行,现有的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发展要求,需要进行修订。1.2工作过程1.2.1标准项目编制组单位、起草人及其所作工作1.2.1.1编制组成员单位1.2.1.1.1主编单位简介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11月由云南锡业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于2000年2月21日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是国内锡行业唯一的上市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由单一的生产锡金属产品发展到了锡金属加工、锡化工以及多种金属冶炼加工的大型冶炼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种类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年产8万吨锡、10万吨铜、10万吨锌(锌精矿含锌)、2.4万吨锡化工、2.9万吨锡材深加工生产能力是我国最大的锡生产、加工、出口基地。2000年以来先后主持或参与制、修订了122个国家标准,36个行业标准27个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87个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多个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定承担锡及锡合金工作组秘书处工作。主要工作情况:负责组织起草本标准,完成标准讨论、预审、终审及报批阶段的调研、意见征集、资料报送工作,按时参加标准会议。1.2.1.1.2成员单位简介及工作情况: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集团):是有色金属探、采、选、冶、深加工联合国有控股企业。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华锡集团逐步发展成为集科、工、贸于一体的跨行业、跨国、跨所有制经营的有色金属行业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地质勘探、采矿、选矿、冶炼、有色金属深加工以及有色金属产品生产销售等。1992年华锡集团“金海”牌在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华锡集团目前已形成矿石采选315万吨/年,冶炼精锡2万吨/年,铅锭6万吨/年,锌锭6万吨/年,铟锭80吨/年,硫酸12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华锡集团多年来,主持和参加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具有较强的检验、分析、研发能力。公司积极参加标准的修订工作,按时完成相关任务。主要工作情况:一是收集汇总、分析华锡集团历年锡精矿产品生产的能耗数据,为指标修订提供依据;二是提供公司的锡精矿产品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现状;三是对云锡发来的标准意见征集函,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认真阅读,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云锡,以便标准在修订过程中能更广泛地、更全面地吸取多方的宝贵意见;四、参加标准会议。1.2.2主要起草人及其所作工作序号姓名单位职称在项目中的职责及分工1邱文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评价中心高工组织协调项目各项工作。2汤粉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评价中心高工联系有关单位完成标准的意见征集、联系云锡以外单位收集近5年实际单位产品生产能耗情况,提出修订意见,比对标准水平,组织单位及人员参加标准的讨论会、审定会。3雷震彬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工组织参加锡冶炼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耗情况的调研,协调项目工作4黄文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评价中心高工收集汇总近5年单位锡精矿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参加完成各阶段标准资料的编制,参加标准会议。5杨砾淞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业分公司工程师组织标准有关资料、信息收集,参加调研工作,参加标准会议。6赵玲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业分公司工程师收集汇总起草标准所需单位能耗数据,参加调研工作,参加标准会议。7韩知为中国有色金属标准计量研究所高工协调项目工作,组织落实各阶段标准制修订工作会。8赵林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评价中心高工收集分析有关能耗数据信息,参加完成各阶段标准资料的编制,参加标准会议。9余忠保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工协调项目各项工作,组织落实单位各阶段标准讨论及修订本工作。10刘永松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工提供公司各年度实际单位产品能耗情况,为指标修订提供依据,反馈意见;组织公司人员参加标准讨论、审定会议。11陈日凡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收集单位产品生产能耗实际情况,汇总分析比对标准水平,参加能耗标准讨论和标准会议。12廖理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收集单位各阶段生产能耗数据,参加完成各阶段标准资料的编制,提出修订意见,参加标准会议1.2.3主要工作情况。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修订《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标准的任务后,为了能按时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2020年8月成立了以标准修订工作组,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实任务会议纪要》的安排开展工作,程序和格式严格按GB/T1.1的要求进行,并确定了修订原则和方法,制定了,以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1.2.3.1锡冶炼企业能源消耗标准修订意见和建议收集。为了解掌握国内锡冶炼企业产品能耗实际完成情况,使修订后的标准充分、合理、适宜,兼顾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2020年7月以来,云锡对照文件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并落实了项目主要承担单位,确定拟调研企业名单,策划了标准讨论稿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完成了调研函、调研提纲的编写,发给国内主要锡冶炼生产企业,进行数据收集、意见征集。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郴州云湘矿冶公司、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市自立矿冶有限公司、个旧市凯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个旧市云新有色电解有限公司、江西南康锡业有限公司、湖南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井子锡业等锡冶炼企业进行现场走访、电话联系、发函等方式进行调研。2020年9月30日,标准修订工作组收到多家企业返回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书面回函5件,电话回复5个,提出意见和建议11条,具体返回的意见和建议情况见表1。1.2.3.2锡冶炼企业2017年~2021年(1~4月)的能源消耗统计。2020年,标准修订工作组根据国内10家主要锡冶炼企业填报的2017年~2021年(1~4月)年企业能源消耗表,进行了归类、整理、统计和分析,总体上了解了现有国内锡冶炼企业的原料分布、产量规模、冶炼工艺、设备装备、能源消耗、环保投入、综合回收情况,为标准的修订提供了数据基础。具体的锡冶炼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1.2.3.3锡冶炼企业实地调研2020年9月,标准修订工作组成员邱文顺、黄文杰、汤粉兰、赵玲、赵林丽等,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锡冶炼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国内锡冶炼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耗情况。编制了调研意见汇总。1.2.3.4标准修订讨论2020年10月20日~23日,标准修订工作组以文件会审形式发给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标准的修订进行了讨论。对标准修订的主要原则、能耗指标、计算范围等重要条款达成了统一的认识。1.2.3.5标准修订讨论稿形成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及标准修订工作组分工安排,标准的修订讨论稿及编制说明由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完成,并于2020年10月27日前发送标准修订工作组的其它成员进行初步审核与校对,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网上公布。1.2.3.6标准修订二次讨论稿形成经补充部分单位的生产能耗情况,特别是SO2环保制酸系统的投入使用,工序能耗和综合能耗均有上升,重新考虑指标限定值。标准的修订讨论稿及编制说明由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完成,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网上公布。1.2.3.7标准修订三次讨论稿形成标准的第三次讨论稿及编制说明由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完成,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进行网上公布。2编制原则2.1相关引用标准。根据GB/T12723《产品单位产量能耗消耗定额编制通则》对标准内容重新编辑。并引用下列标准。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15587工业企业能耗管理导则2.2规范行业行为GBxxxx-20xx《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锡冶炼企业的能源消耗设定严格的限额指标,确保现有锡冶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等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并防止新建锡冶炼企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能源资源。2.3推进行业技术进步GBxxxx-20xx《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标准,是在充分调研现有生产企业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各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数据,对大多数的锡冶炼企业是适用的;同时,要求现有锡冶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等措施使能源消耗达到限额限定值,要求新建锡冶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确保能源消耗达到限额准入值,更激励所有锡冶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使能耗达到限额先进值,共同推进锡冶炼企业的技术进步,实现锡冶炼企业在能源消耗上的整体降低。2.4鼓励先进、淘汰落后GBxxxx-20xx《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标准中的技术条款要求,将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在原标准基础上有所提升,规模小、技术落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高的企业将被实施强制性淘汰,因此,新标准起到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作用。2.5便于交流与考评GBxxxx-20xx《有色重金属冶炼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锡冶炼部分)是在原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基础上修订的,数据来源更广泛,适用性更强,操作性更好,便于行业之间的内部交流,也便于有关部门对企业能源消耗进行更公正、更准确的考评。3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3.1标准的适用范围说明标准适用于以锡精矿为主要原料的所有锡冶炼企业。与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不同,适用范围是以“本标准适用于以锡精矿(占比55%以上)为主要原料的所有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锡冶炼项目的能耗控制”,修订后的标准,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更明确的限制,即“以锡精矿为主要原料的所有锡冶炼企业”以外的“以综合回收为主的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不适合本标准”。即以含锡废料、锡渣、锡泥等含锡物料为原料的锡冶炼企业,不适用本标准。客观考虑了锡精矿原料的供应不足,锡冶炼的二次原料的供给变化,因此,修订后的标准更具有适应性。3.2能耗计算边界:能耗的计算边界,与上一版一致。(1)、统计范围1)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原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和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其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能耗。2)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实物消耗量和能源消耗量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某种能源实物消耗量的计算,应符合公式(1):eh=e1+e2-e3-e4-e5–e6………………………………………(1)式中:eh──企业的能源实物消耗量e1──企业购入能源实物量e2──期初库存能源实物量e3──期末库存能源实物量e4──外销能源实物量e5──生活用能源实物量e6──企业工程建设用能源量企业计划统计期内的能源消耗量的计算,应符合公式(2):Eh=E1+E2-E3-E4-E5=EZG+EZF=EZZ……………………………(2)式中:Eh──企业计划统计期内能源消耗量;E1──购入能源量;E2──库存能源增减量;E3──外销能源量;E4──生活用能源量;E5──企业工程建设用能源量;EZG――诸产品工艺能源消耗量;EZF――间接辅助生产部门用能源量及损耗;EZZ――诸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量。所消耗的各种能源不得重计或漏计。存在供需关系时,输入、输出双方在计算中量值上应保持一致。设备大修的能源消耗也应计算在内,且按设备检修后的运行周期逐月分摊。企业综合能耗计算按GB2589的规定进行。(2)、计算范围1)炼前处理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围从含锡物料(以锡精矿为主)进入炼前工序开始到处理后的含锡产物(焙砂)离开炼前工序止。2)还原熔炼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围从含锡物料(以锡焙砂、锡焙烧渣为主)进入还原熔炼工序开始到粗锡离开还原熔炼工序止。3)精炼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围火法精炼:从粗锡开始到产出合格锡产品(锡锭、焊锡、锡基合金)为止。湿法电解精炼:从粗锡开始到产出精锡(锡锭)为止。4)炼渣工序产品能耗计算范围从富渣、锡中矿进入炼渣工序开始到产出含锡烟尘为止。包括(烟化炉、电炉、艾萨炉)从备料、进料、硫化挥发、供排水、收尘、供排风、粉煤制备、辅助设备、环保设施及照明等所有消耗的能源量。5)各工序实物单耗、能耗计算炼前处理工序、还原熔炼工序、精炼工序及炼渣工序实物单耗参照式(3)计算,炼前处理工序、还原熔炼工序、精炼工序及炼渣工序能源单耗参照式(4)计算。各工序能耗计算中,当含回收余热时,按“企业的辅助、附属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量和能源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贮存、转换与分配供应及外销中的损耗,应根据各产品工艺能耗占企业生产工艺能耗量的比例,分摊给各个产品”的规定执行。根据条款的描述规定,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就是在冶炼过程中的消耗的与锡产品有直接和间接相关的能源。这些能源消耗仅限于与锡冶炼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能源,简称生产能源,不包括建设用能,也不包括生活用能。此外,综合回收有价金属消耗的能源可以进行扣除,不计入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中。在锡冶炼过程中,产出的二次能源,如蒸汽等,转到其它锡冶炼以外的工序使用的,也可以进行扣除,不计入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中。3.3能源消耗计算方法说明能源消耗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规范和要求,与上一版一致。1)工序实物单耗按式(3)计算:…………………………………………………(3)式中:Es——某工序的实物单耗,单位为千克每吨(kg/t)、千瓦小时每吨(kW·h/t)、立方米每吨(m3/t);Ms——某工序直接消耗的某种能源实物总量,千克(kg)、千瓦小时(kW·h)、立方米(m3);PZ——精炼工序产出的合格产品(精锡、焊锡、锡基合金)或其它工序产出的产品(粗锡、焙砂、烟尘)总实物量,单位为吨(t)。2)工序能源单耗按式(4)计算:…………………………………………………(4)X1=INT()式中:EI——某工序能源单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kgce/t);EH——某工序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标煤之和,单位千克标煤(kgce);PZ——精炼工序产出的合格产品(精锡、焊锡、锡基合金)或其它工序产出的产品(粗锡、焙砂、烟尘)总实物量,单位为吨(t)。3)企业综合能耗的计算应符合公式(5):EZ=(ΣEI+ΣEF)/ PZ …………………………………………(5)式中: EZ――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吨(kgce/t);ΣEI――工艺能耗总量,单位千克标准煤(kgce);        ΣEF――辅助能耗总量与损耗分摊总量之和,单位千克标准煤(kgce);(ΣEI+ΣEF)--消耗能源总量与损耗能源总量之和;PZ――企业合格锡产品量,单位为吨(t)”根据条款的描述规定,综合能耗等于工艺能耗与辅助能源、损耗分摊总量之和。3.4数据计量、监测、质量和报告编制方法3.4.1数据计量管理要求3.4.1.1数据的计量按照表1和表2的规定进行。表1化石燃料消耗量的计量燃料类型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计量设备溯源方式溯源频次计量频次记录频次安装位置固态燃料非自动衡器0.1检定1次/12个月每批每批-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0.5检定1次/12个月连续每月安装在进燃炉燃烧前液态燃料油流量计成品油:0.5重油、渣油:1.0检定/校准1次/12个月每批每批安装在储油罐与燃炉之间气态燃料气体流量计2.0检定/校准1次/12个月连续每月安装于储气罐与燃炉之间表2购入电力的计量电能表准确度等级计量设备溯源方式溯源频次计量/监测频次记录频次安装位置Ⅰ类0.5S检定/校准1次/6个月连续每月-Ⅱ类0.5检定/校准1次/12个月连续每月-Ⅲ类1.0检定/校准1次/24个月连续每月Ⅳ类2.0检定/校准/连续每月Ⅴ类2.0检定/校准/连续每月3.4.1.2监测计量管理要求企业的监测计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企业应设立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及报废等管理工作;b)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应通过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和保存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c)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及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d)企业应建立计量器具一览表。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生产厂家、出厂标号、本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状态(指合格、准用、停用等);e)用能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GB/T6422、GB/T15316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f)企业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内容包括: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测试、校准)证书;计量器具维修记录;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g)企业的计量器具,凡属于自行校准且自行规定校准间隔的,应有现行有效的受控文件作为依据;h)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校准)。凡经检定(校准)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检定周期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用的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签,以备查验和管理。3.4.2数据获取方式各种能源(包括生产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折算标煤量方法,应用基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6MJ(兆焦)的燃料,即1kgce(千克标煤)。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消耗量应折算为标煤量计算。外购的燃料能源可取实测的低(位)发热量或供货单位提供的实测值为计算基础,或用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见表3。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能源等价值折算;企业能源转换自产时,按实际投入的能源实物量折算标煤量;由集中生产单位外销供应时,其能源等价值须主管部门规定;外购外销时,其能源等价值必须相同;当未提供能源等价值时,可按国家统计部门的折算系数折算,见表4。企业回收的余热按热力的折算系数,余热发电统一按电力的折算系数折算。购入电力的活动数据以发电企业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如果没有,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表3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能源折标煤系数及单位品种单位系数单位原煤吨0.7143吨标煤/吨(tce/t)无烟煤吨0.900吨标煤/吨(tce/t)洗精煤吨0.900吨标煤/吨(tce/t)褐煤吨0.404吨标煤/吨(tce/t)重油吨1.4286吨标煤/吨(tce/t)汽油吨1.4714吨标煤/吨(tce/t)柴油吨1.4571吨标煤/吨(tce/t)焦炭吨0.9714吨标煤/吨(tce/t)液化石油气吨1.7143吨标煤/吨(tce/t)电力万千瓦小时1.229吨标煤/万千瓦小时(tce/104kW·h)煤气(热值为1250×4.1868kj/m3)万立方米1.786吨标煤/万立方米(tce/104m3)热力(当量)百万千焦0.03412吨标煤/百万千焦(tce/GJ)天然气千立方米1.3300吨标煤/千立方米(tce/103m3)注1:蒸汽折标系数按热值计。注2:部分品种仍采用“万”为计量单位。表4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名称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折标准煤系数新水2.51MJ/t(600kcal/t)0.0857kgce/t软水14.23MJ/t(3400kcal/t)0.4857kgce/t压缩空气1.17MJ/m3(280kcal/m3)0.0400kgce/m3二氧化碳气6.28MJ/m3(1500kcal/t)0.2143kgce/m3氧气11.72MJ/m30.0400kgce/m3氮气做副产品时11.72MJ/m30.0400kgce/m3做主产品时19.66MJ/m30.6714kgce/m3乙炔243.67MJ/m38.3143kgce/m3电石60.92MJ/kg2.0786kgce/kg注1:新鲜水指尚未使用的自来水。表5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推荐值燃料品种计量单位低位发热量(GJ/t,GJ/×104Nm3)固体燃料无烟煤t26.7c烟煤t19.570d褐煤t11.9c洗精煤t26.334a其它洗煤t12.545a型煤t17.460d其他煤制品t17.460d焦炭t28.435a石油焦t32.5c液体燃料原油t41.816a燃料油t41.816a汽油t43.070a柴油t42.652a一般煤油t43.070a液化天然气t51.434e液化石油气t50.179a石脑油t44.5c焦油t33.453a粗苯t41.816a其它石油制品t40.2c气体燃料天然气104Nm3389.31a高炉煤气104Nm333.00d转炉煤气104Nm384.00d焦炉煤气104Nm3179.81a炼厂干气t45.998a其它煤气104Nm352.270aa《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3》,b《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c《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d《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2005)e《能源统计报表制度》3.4.3温室气体排放监测3.4.3.1监测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监测计划的版本及修订情况;b)报告主体情况:企业基本信息、主营产品、生产设施信息、组织机构图、厂区平面分布图、工艺流程图等内容;c)核算边界和主要设施情况:设施名称、编号、位置情况等内容;d)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确定方式:化石燃料消耗量、低位发热量、购入电力等的计算方法,数据获取方式,相关监测测量设备信息(如测量设备的型号、位置、精度和校准频次等),数据缺失处理,数据记录及管理信息等内容。对于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的要求见,监测设备精度及设备校准频次要求应符合表1和表2的要求。e)设施层级还应确定生产信息要求的相关数据(包括发电量、供电量、供热量、供热比、电标煤耗、供热标煤耗、运行小时和负荷率等)的确定方式。f)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规定:监测计划的制定、修订、审批以及执行等的理程序,人员的指定情况,内部评估以及审批等管理程序,数据文件的归档管理程序等内容。3.4.3.2监测计划的修订报告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对监测计划进行修改时,修改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发生以下情况时,报告主体应当进行监测计划的修订:a)外包、租赁等导致核算边界的变化;b)主要设施发生变化;c)相关燃料、原料、产品的变化;d)为提高数据准确度,采用新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以及其他提高数据准确度的措施;e)生产相关数据获取方式的改变;f)发现之前采用的监测方法所产生的数据不准确。3.4.3.3监测计划的执行报告主体应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实施监测活动,并应确保:a)企业基本情况与监测计划描述一致;b)核算边界与监测计划中的核算边界和主要排放设施一致;c)所有活动数据和生产信息能够按照监测计划实施监测;d)监测设备得到了有效的维护和校准,维护和校准能够符合监测计划、国家、地区或设备制造商的要求;e)监测结果能够按照监测计划中规定的频次记录;f)数据缺失时的处理方式能够与监测计划一致;g)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程序能够按照监测计划实施。3.4.3.4数据质量管理报告主体宜加强温室气体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企业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核算与报告工作;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并参照附1的模板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包括对活动数据的监测和对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等参数的监测;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并记录存档;建立健全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管理;建立企业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数据进行交叉校验,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3.4.3.5报告内容和格式报告内容应包括报告主体基本信息、活动数据及其来源;报告格式参照附件2。3.4.3.5.1报告主体基本信息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度、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报告主体基本信息还应包括企业核算边界、主营产品及工艺流程的详细说明(必要时应附表和附图)。3.4.3.5.2活动数据及其来源报告主体应报告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用于工业生产的各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和相应的低位发热量、购入的电力,并说明这些数据的来源。4锡冶炼企业现状分析4.1生产流程从含锡物料进入生产流程到合格锡产品的产出,通常要经过四个工序处理,这四个工序分别是炼前工序、还原熔炼工序、炼渣工序、精炼工序,即“炼前处理――还原熔炼――火法精炼或湿法精炼――烟化炼渣”是锡冶炼工艺的基本流程。还原熔炼工序是锡冶炼企业的核心工序,任何一个锡冶炼企业都不能缺少还原熔炼工序。部分的小型锡冶炼企业,其生产流程会缺少其它的一个或多个工序,如不产精锡的企业缺少精炼工序,不处理渣的企业缺少炼渣工序,精矿质量很好的企业缺少炼前工序。长期以来,锡冶炼工艺的基本流程没有发生原则上的变化,但在各个过程的技术应用上取得了不断发展。在二十世纪后期,炼前处理工序出现了流化态沸腾焙烧炉,炼渣工序出现了烟化炼渣炉,火法精炼工序出现了电热连续机械结晶机,焊锡处理采用真空蒸馏电阻炉,还原熔炼工序电炉、反射炉替代鼓风炉。进入二十一世纪,顶吹炉成为还原熔炼设备在锡冶炼企业成功运用,此外,相应的配套设施,如粉煤制备、煤气生产、余热回收、蒸汽发电、富氧制取、物料计量及有价金属的综合回收等都取得了长足进步,这也极大地推进了锡冶炼应用技术的发展,使得锡冶炼的生产成本和能源消耗得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4.2生产工艺在锡冶炼生产流程中,还原熔炼工序是核心工序,还原熔炼工序采用的技术,决定了整个锡冶炼企业的生产特征和技术指标。因此,锡冶炼企业的生产工艺通常用还原熔炼工序的技术直接命名,经过几十年的生产实践和市场的优胜劣汰,目前的还原熔炼技术为顶吹炉、电炉两种还原熔炼技术并存的格局,其代表性的工艺流程简图分别见图1、图2。在调研的锡冶炼企业,没有使用其它的生产工艺,通过网上查阅和电话沟通,没有发现国内锡冶炼企业使用其它的生产工艺。                         锡精矿                   沸腾炉或回转窑焙烧脱硫脱砷     还原剂和熔剂          焙砂       高砷尘                顶吹(澳斯麦特)炉还原熔炼       粗锡            富渣         烟尘     火法精炼          烟化吹炼 含砷精炼渣精锡锭铝渣 氧化渣抛渣  烟尘          图1  顶吹(澳斯麦特)炉还原熔炼的锡冶炼工艺流程简图 锡精矿                   回转窑焙烧脱硫脱砷     还原剂和熔剂          焙砂       高砷尘               电炉还原熔炼        粗锡           富渣         烟尘   湿法电解精炼       烟化吹炼  残极 精锡锭和精焊锡  阳极泥  抛渣  烟尘         图2  电炉还原熔炼的锡冶炼工艺流程简图4.3技术概况在顶吹炉、电炉还原熔炼技术中,顶吹炉还原熔炼技术集动态熔炼、熔池熔炼、过程自动化控制、高温余热回收四项现代技术于一体,并有可能结合富氧熔炼、低温余热回收等现代技术,具有传质传热快,热利用率高,设备效率大,生产运行稳定,现场环境好等优点,是锡冶炼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代表了锡冶炼企业的国际领先水平,特别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大的锡冶炼企业。电炉还原熔炼技术,具有原料适应能力强,热能利用率高,渣锡分离好,过程能够实现自动化等优点,锡金属冶炼回收率、产品综合能源消耗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生产作业环境、生产成本消耗为行业一般水平,总体技术水平为国内先进水平,适用于中等规模的锡冶炼企业或以处理二次资源比重较大的锡冶炼企业。4.4原料市场在二十世纪中后期的锡冶炼企业,所处理的原料均以锡精矿为主。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由于锡金属价格的走高,及锡冶炼企业产能的扩张,导致锡精矿供不应求,部分锡冶炼企业对锡中矿、杂锡物料、锡渣等原料资源进行了开发,以弥补锡精矿原料的不足。由于锡中矿、杂锡物料、锡渣原料价格便宜,因此,尽管处理锡中矿、杂锡物料、锡渣消耗的冶炼成本高,企业最终还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伴随着一次资源的不断开发与消耗,锡精矿作为锡冶炼企业的原料比重会逐步降低,而锡中矿、杂锡物料、锡渣等二次资源的比重会逐步上升。以下表3是调研的部分锡产能情况。表3调研的企业锡产能情况表产量(T)年份单位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企业159909627635504556518企业2——————30561(2021年1-7月数据)企业35330488769897100企业4114999387815210119企业56239890682668000企业620000229911900416361企业75000(年产能)5000(年产能)5000(年产能)5000(年产能)企业83500(年产能)3500(年产能)3500(年产能)3500(年产能)企业915000(年产能)15000(年产能)15000(年产能)15000(年产能)企业101000(年产能)1000(年产能)1000(年产能)1000(年产能)企业115000(年产能)5000(年产能)5000(年产能)5000(年产能)合计约112477吨约138434吨约126956吨约127598吨占全国锡产量比例,%61.4676.0676.4862.89提供数据单位占全国锡产量比例,%56.2759.8558.71514.5能源消耗概述自2014年实施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以来,在标准的指导和推动下,锡冶炼企业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新设备,不断优化工艺参数和强化过程管控,整体上带动了锡冶炼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下降。从能源消耗总体水平看,顶吹炉还原熔炼和电炉还原熔炼技术能源消耗较低,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从各工序应用的技术看,对个别工序现有值冶炼能耗的定值需要结合入炉物料的品位、综合回收、产品情况等实际增加适用范围的定值。炼前工序采用沸腾炉焙烧技术的能源消耗仅是回转窑焙烧技术的40~50%,但由于回转窑对二次原料的回收利用具有更加广泛的普适性,因此,考虑在单一冶金炉窑的前提下,增加炼前处理工序的现有能耗限定值(三级指标)、准入值(二级指标)、先进值(一级指标)。炼渣工序的通用技术为烟化炉吹炼硫化挥发技术,能源消耗与炉床面积有直接关系,4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烟化炉,具有较好的能源消耗指标,另外,炼渣工序的能源消耗也与处理的物料及余热回收有关,如果处理的物料为熔融渣且含锡较低,又对余热进行回收利用,则能源消耗较高(因为统计时,是以烟尘产品为计算依据)。精炼工序的能源消耗,与粗锡质量有关,也与热源的提供方式有关,如果粗锡质量好,含杂质铁、砷、铜、铅、锑、铋较低,则能源消耗较低,处理熔融粗锡比处理固体粗锡时的能源消耗低,燃烧过程能够实现自动化控制,会降低能源消耗;另外,大型真空炉的投入使用,有价金属综合回收利用水平的提高,也能进一步降低精炼工序的能源消耗;火法精炼和湿法精炼各有优点,能源消耗水平总体相当,火法精炼有存在湿法岗位如焊锡电解提取银、铟,湿法精炼也存在火法岗位如结晶机或真空炉脱铅。以下表3调研的部分企业近四年锡综合能耗情况(原件见附件1)及表4标准修订版与原版(2014版)综合能耗比较表。表3调研企业锡综合能耗统计表综合能耗(kgce/t)年份单位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4月企业11456137914741218停产企业2————————1776(2021年6月数据)企业3820(缺烟化炉工序)727(缺烟化炉工序)687(缺烟化炉工序)618(缺烟化炉工序)564企业420322080220815872074企业5—1928220516881175企业63465338839294375——企业7—————企业8---——企业9---——企业10---——企业11---——有部分企业未反馈数据,反馈意见是保持原版冶炼工艺能耗值不变。表4标准修订版与原版(2014版)综合能耗比较表综合能耗(kgce/t)限额类别标准牌号限定值(三级)准入值(二级)先进值(一级)标准修订版240018001700原版(2014版)2400200017005能耗指标的确定5.1数据来源及分析5.1.1数据来源本次能源消耗数据来源于所调查的10家锡冶炼企业,基本覆盖了国内有规模的锡冶炼企业,其中有部分企业未反馈数据,反馈意见是保持原版冶炼工艺能耗值不变;另有4家企业提供了2017年到2021年4月的本企业能源消耗情况。5.1.2数据分析所调研的10家企业冶炼工艺分别包括了顶吹炉还原熔炼技术2家,电炉还原熔炼技术5家,包括了国内的2种还原熔炼冶炼工艺;这5家提供产量数据的企业,产能8~10万吨,约占全国锡产品产量的51%,约占世界锡产品产量的28%,因此,本次调查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所取得的数据可以作为标准修订的依据之一。在提供能源消耗数据中,既有工序能耗,也有产品能耗,为标准的修订提供了全面的参考。5.2影响因素分析及折算系数确定:5.2.1影响因素分析:对于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影响因素较多且复杂,不可能全部在标准中区分开。重要的影响有: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所处理物料的含锡品位、所处理物料的结构及比例、能源消耗种类、余热回收情况、有价金属回收、环境治理等。生产工艺。生产工艺越先进,能源消耗越低,反之,生产工艺越落后,能源消耗越高。采用澳斯麦特技术炼锡,并结合富氧熔炼,为目前世界锡冶炼行业的领先技术,能源消耗是最低的;电炉熔炼具有热能利用率高的优点,但余热无法回收利用,其能源消耗总体代表锡冶炼行业的一般水平。生产规模。生产规模较大的锡冶炼企业,其生产设备也规模化,设备效率高,能源浪费小,停开机也少,因此能源消耗相对较低。所处理的物料含锡品位。物料含锡品位越高,所需要处理的物料越少,能耗消耗越低;反之,品位越低,需要处理的物料越多,能源消耗越高。冶炼锡精矿的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低于冶炼锡中矿的企业。回收处理高品位杂锡的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低于处理富渣为原料的企业。同样是用烟化炉处理冷、热富渣,处理含锡15%的富渣,其能源消耗与处理含锡3%的富渣是有较大区别的,为此,针对烟化炉炼渣工序,作了处理含锡大于6%和小于6%及冷富渣两种情况描述。能源消耗种类。按等热值计算,电能的利用效率高于煤和煤气的利用率,原因很简单,电能使用过程中,基本上不产出废气,带走热量少,而燃烧煤和燃烧煤气时,产出大量的烟气,烟气带走了很大一部分热量。余热回收。由于回收和余热能源可以二次使用,也可以进行扣除,因此,能够降低能源消耗。余热回收,也是锡冶炼企业降低能源消耗的有效途径。有价金属回收。有价金属回收,不仅可以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也可以在能源消耗计算时,进行合理扣除。因此,进行有价金属回收,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在一般情况下,降低的幅度较小。环境治理。环境治理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义务,也是企业的责任,环境治理是需要消耗能源,因此,环境治理越全面,越完善,消耗的能源越高。因此,标准的修订,应为环境治理留存一定的合理能耗指标。5.2.2折算系数确定尽管影响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因素很多,也很重要,但从总体上看,一个有相当规模的企业,全年所处理的物料变化不可能很大,也不会带来系统性的影响,因此,对各种因素的影响不进行具体折算。另外,对于以处理低品位的含锡物料如锡中矿、锡富渣和其它低含锡浸出渣为主要原料的综合回收企业,其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耗情况与常规的以锡精矿为主要原料的锡冶炼企业存在着本质区别,已经明确规定不适用本标准。5.3标准修订后的能耗指标确定及测算情况5.3.1三级指标(1)综合能耗指标确定与原标准GB21348-2014限定值指标一致:≤240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在确定标准的三级指标时,以调研的3家都配置四个工序的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为基础,对这3家企业2017年~2021年最大值的综合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1776+2208+2205)/3=2063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确定锡冶炼工艺综合能耗三级指标(限定值)保持不变。(2)炼前工序能耗指标确定结合锡冶炼企业的现有技术,合理评估各工序的技术状况和最基本节能措施,经过讨论,考虑到锡二次资源的占比逐年增加,原生锡精矿产品锡品位以及锡冶炼入炉品位逐渐下降,提高锡冶炼综合回收利用率等因素。以调研单位提供的炼前处理工序各工艺情况下的能耗最大值,确定炼前处理工序能耗三级指标(限定值)分别为表5所示,依据如下:采用回转窑工艺2017年~2021年最大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143.97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确定指标≤145公斤标准煤/吨产品;采用沸腾炉工艺2017年~2021年最大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73.554+28.55)/2=51.051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确定指标≤5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采用沸腾炉、回转窑进行混合处理的工艺2017年~2021年最大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46.904+86.8)/2=66.852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确定指标≤7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3)熔炼工序能耗指标确定与原标准GB21348-2014限定值指标一致:≤105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对3家都配置四个工序的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为基础,计算2017年~2021年最大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848+1105+650)/3=867公斤标准煤/吨产品。考虑到锡原料为买方市场,高锡精矿比例逐年下降,杂质成分增高,入炉品位高低对冶炼能耗的影响,确定现有企业熔炼工序能耗三级指标(限定值)保持不变。(4)烟化炉工序能耗指标确定烟化炉工序的能耗三级指标(限定值)增加一个定值3200kgce/t,增加适用条件“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富渣冷料占比40%以上等”。锡冶炼生产过程中,存在处理冷富渣40%以上时,其工艺能耗远超3100kgce/t的限定值的实际情况。保持原设定值≤3100kgce/t(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增加适用条件“富渣冷料占比40%以下等”。(5)精炼工序能耗指标确定与原标准GB21348-2014限定值指标一致:≤20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对3家都配置四个工序的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为基础,计算2017年~2021年最大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134.134+287.965+185)/3=202.36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确定熔炼工序能耗三级指标(限定值)保持不变。(6)各工序及产品能源消耗具体指标见表5。根据标准确定的指标在提供锡冶炼综合能耗指标调查数据的6家企业中,有5家达到,分别为企业1、企业2、企业3、企业4、企业5。这5家企业近年来年锡产品产量占提供能源消耗5家企业总产量的91%以上。有1家企业达不到,该企业年锡产品产量占提供能源消耗5家企业总产量9%,该企业主要是以回收二次锡物料为主要原料,可通过强化熔炼及回收余热等技术改造后,达到标准要求。   表5现有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三级指标序号  工序名称 综合能耗(kgce/t)说明1炼前工序50适用于单一沸腾炉生产70适用于混合工艺生产145适用于单一回转窑生产2还原熔炼工序10503炼渣工序3200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富渣冷料占比≥40%等3100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富渣冷料占比<40%等2600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4精炼工序2005单位产品综合2400锡冶炼企业同时有四个工序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2400kgce/t时,即符合三级指标要求;锡冶炼企业不同时有四个工序的,按工序综合能耗指标进行考核,所有工序综合能耗指标达到要求时,为符合三级指标要求。5.3.2二级指标在确定标准的二级指标时,以使用电炉、顶吹炉还原熔炼技术回收高温余热4家企业能源消耗为基础,并结合锡冶炼企业的现有技术,合理评估各工序的基本节能措施及节能潜力,经过分析,确定修订后的标准能耗二级指标,具体指标见表6。(1)综合能耗指标确定比原标准GB21348-2014准入值指标提升10%:≤180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在确定标准的二级指标时,以调研的3家都配置四个工序的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为基础,对这3家企业2017年~2021年平均值的综合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1460.66+1996.588+1749.42)/3=1735.556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目前全球锡资源储量有限,近年来新增储量不明显,为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引导现有锡冶炼企业通过技改不断降低能耗水平,确定锡冶炼工艺综合能耗二级指标(准入值)。(2)炼前工序能耗指标确定结合锡冶炼企业的现有技术,合理评估各工序的技术状况和最基本节能措施,经过讨论,考虑到锡二次资源的占比逐年增加,原生锡精矿产品锡品位以及锡冶炼入炉品位逐渐下降,提高锡冶炼综合回收利用率等因素。以调研单位提供的炼前处理工序各工艺情况下的能耗平均值,确定炼前处理工序能耗二级指标(准入值)分别为表6所示,依据如下:采用回转窑工艺时,2017年~2021年平均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115.96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确定指标≤13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采用沸腾炉工艺时,2017年~2021年平均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58.971+23.401)/2=41.186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确定指标≤45公斤标准煤/吨产品;采用沸腾炉、回转窑进行混合处理的工艺2017年~2021年平均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44.891+63+75.875)/3=61.255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确定指标≤6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3)熔炼工序能耗指标确定比原标准GB21348-2014准入值指标提升6%:≤80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对3家都配置四个工序的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为基础,计算2017年~2021年平均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673.204+904.368+444.341)/3=673.971公斤标准煤/吨产品。为了引导现有锡冶炼企业通过技改不断降低能耗水平,确定熔炼工序能耗二级指标(准入值)≤80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4)烟化炉工序能耗指标确定与原标准GB21348-2014准入值指标一致:≤2800(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2400(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对3家都配置四个工序的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为基础,计算2017年~2021年平均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2693.378+3501.078+2552.559)/3=2915.67公斤标准煤/吨产品。考虑到锡原料为买方市场,杂质成分持续增高,该工序对提高低品位锡原料含锡品级具有重大作用,确定现有企业烟化炉工序能耗二级指标(准入值)保持不变。(5)精炼工序能耗指标确定较原标准GB21348-2014准入值指标提升12.5%:≤14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对3家都配置四个工序的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为基础,计算2017年~2021年平均值的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112.046+215.191+159.985)/3=162.407公斤标准煤/吨产品。根据调研企业实际能耗逐年呈下降趋势,确定熔炼工序能耗二级指标(准入值)≤14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表6新建(改扩建)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二级指标序号  工序名称 综合能耗(kgce/t)说明1炼前工序45适用于单一沸腾炉生产60适用于混合工艺生产130适用于单一回转窑生产2还原熔炼工序8003炼渣工序2800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2400适用于处理物料平均含锡>6%4精炼工序1405单位产品综合1800锡冶炼企业同时有四个工序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1800kgce/t时,即符合二级指标要求;锡冶炼企业不同时有四个工序的,按工序综合能耗指标进行考核,所有工序综合能耗指标达到要求时,为符合二级指标要求。根据标准确定的指标,在提供综合能耗指标调查数据的5家企业中,有3家达到,即企业1、企业2和企业5。这3家企业年锡产品产量占提供能源消耗6家企业总产量的60%。3、一级指标在确定标准的一级指标时,以使用国际领先水平的顶吹炉顶吹熔池熔炼技术并成功应用于生产多年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消耗为基础,并结合有色行业其它领域的现有技术,合理评估各工序存在的节能潜力,经分析,确定修订后的标准能耗一级指标,具体指标见表7。(1)综合能耗指标确定与原标准GB21348-2014先进值指标一致:≤1700公斤标准煤/吨产品。在确定标准的一级指标时,以调研的3家都配置四个工序的企业能源消耗数据为基础,对这3家企业2017年~2021年最小值的综合能源消耗进行计算,平均值为(1460.66+1996.588+1749.42)/3=1380.364公斤标准煤/吨产品。目前全球锡资源储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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