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广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022-09-29 2页 doc 19KB 3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is_849877

暂无简介

举报
广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使我省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对于印发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对于暂由各地拟订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钱[2000]392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对于印发的通知》(计价钱[1999]2255号)的相关规定,联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详细情况,拟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建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及委托人。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
广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使我省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对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对于暂由各地拟订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钱[2000]392号)以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对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钱[1999]2255号)的相关规定,联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详细情况,拟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建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及委托人。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律师服务费属中介服务收费,推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并行管理,我省推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拟订(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磋商确定详细收费标准。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按照公然、公正、诚实信用及公平竞争、自发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不得承揽诉讼或以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以各样名义向委托人提供回扣或向中介入支付介绍费。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确定律师服务费的详细标准时,应考虑下列因素:.本律师事务所平时经营活动的成本支出;.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律师人数和包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工作时间;.办理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办理委托事项可能担当的风险和责任;.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第六条律师服务费的详细订价形式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收费和磋商收费三种形式,详细采用哪一种形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磋商确定。第七条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资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计时收费合用于全部法律服务活动。采用计时收费的,在了案后,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委托人出具工作。计时收费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拟订,报省物价局、司法厅批准后履行。‘第八条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事项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详细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计件收费合用于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诉讼、仲裁及案件履行法律事务。对于波及财产关系的民商案件,应委托人的要求,能够采取风险收费的计价方式。风险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率、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取风险收费的计价方式,双方约定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诉讼或申请履行总额的30%。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事务所能够收取部分履约保证金,在委托事项办结后,依据约定与委托人结算。采取风险收费方式,律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人完成面协议。刑事诉讼案件不合用风险收费,但对于时间或地区跨度极大、企业犯法和其他案情重要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能够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磋商确定收费标准。第九条磋商收费是指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双方依据办理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自发磋商确定收费标准的计价方式。磋商收费合用于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之外的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如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或审查改正各样法律文书、参加项目谈判、企业并购、重组、破产清算、出具法律建议(建议)书、办理见证、提供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类法律服务、担当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等。省律师协会能够拟订磋商收费的计价指弓l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履行,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第十条采用计时收费或计件收费方式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委托事项的难易程度和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向上或向下浮动20%;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经当地价钱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可扩大下浮幅度。.第十一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委托人支付的法院诉讼费、判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办案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在风险收费中双方还有约定的除外。办案费能够由委托人直接支付,也能够由律师事务所代行支付。由律师事务所代行支付的,律师事务所能够预收办案费。第十二条律师服务收费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律师事务所应在收费场所的显著地点宣布所有的律师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界的监察。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的相关事项应该在双方的委托书中载明,明确收费的性质、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总额、付款方式、时限、条件及争议的解决等。律师服务费和预收办案费一律收取人民币。第十四条律师服务费和预收办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单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单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单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第十五条因律师过失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退回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因委托人过失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因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共同过失或委托人的要求高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该根据包办该项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进行相应的扣除,余额部分退还委托人。第十六条各律师事务所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例定的烙费范围、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进行收费。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或对个别确有困难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能够适合减收或缓收律师服务费,但不得随意以显然低于规定标准的收费吸引委托人,进行不正当竞争。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收支情况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建议后分别报送同级价钱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接受价钱、司法等部门的监察检查。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价钱违法行为的,由价钱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不按合用范围确定收费方式的;.自扬名目乱收费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在收费过程中故弄玄虚欺诈、利用委托人的;.不如实提供价钱检查所需资料的;.其他违犯本办法的价钱违法行为。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律师个人擅自收费的;.不报送年度收支情况的;律师事务所无合适原因,以显然低于规定收费标准压价竞争、招揽业务的,由律师协会检查办理。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省司法厅予以解释。第二十条国家对律师服务收费有新规准时,遵照其规定。附件: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计时收费(一)合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三)上下浮动幅度:20%二、计件收费(一)合用范围:各类诉讼、仲裁和案件履行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刑事:(1)侦查阶段:2000—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5000—15000元(3)审讯阶段:6000—30000元对疑难重要复杂案件、企业犯法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1.5倍的范围内磋商确定收费。刑事自诉、担当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履行。.民事、商事、行政诉讼:(1)不波及财产:3000—20000元(2)波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率累加计算收取:.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万一10万元(含10万元):6%10万一50万元(含50万元):5%50万一1O0万元(含1OO万元):4%1OO万一5O0万元(含500万元):3%5OO万一1000万元(含1000万元):2%1000万一5000万元(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三)上下浮动幅度:20%.说明:上列各项收费标准和比率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一审再办二审的或曾办一审或二审,再办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波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办理波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亦可采取风险收费,风险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或总额,不得超过争议利益的30%。三、磋商收费(一)合用范围:.除诉讼、仲裁、履行案件外的其余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磋商。
/
本文档为【广东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