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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1035-2013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参考Word)

2021-02-04 7页 doc 5MB 10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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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1035-2013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参考Word)T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35—2013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Guidelineforthecounty-levellandrearrangementplanning2013-01-23发布2013-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TOC\o"1-1"\h\z\u前言11范围22规范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4总则35准备工作46调查评价57方案编制78成果要求89成果报批10附录A(规范性附录)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程序12附录B(规范性附录)数据单位要求13附录C(资料性附录)基础资料调查...
DT1035-2013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参考Word)
T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TD/T1035—2013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Guidelineforthecounty-levellandrearrangementplanning2013-01-23发布2013-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TOC\o"1-1"\h\z\u前言11范围22性引用文件23术语和定义24总则35准备工作46调查评价57方案编制78成果要求89成果报批10附录A(规范性附录)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程序12附录B(规范性附录)数据单位要求13附录C(资料性附录)基础资料调查内容14附录D(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要求15附录E(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潜力评价与分级方法18附录F(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投资估算方法22附录G(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附表23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件编制要求26附录I(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要求47参考文献5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董祚继、吴海洋、刘国洪、郧文聚、林坚、吴淑章、范金梅、宋健、杨华珂、贾文涛、薛永森、刘新平、刘新卫、苗春蕾、邓颂平、杨绍银、任效颖、姜广辉、薛剑、汤怀志、杨晓艳、梁梦茵、李红举、李晨、田玉福、刘建生、余攀峰、伍黎芝、赵俊、王迎利、孙海清、白帆、陶向丽、尹懿行、郭建洲、魏筱。本标准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县级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10114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9231-2003土地基本术语TD/T1016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102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7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3 术语和定义GB/T19231-2003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土地整治landrearrangement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对未合理利用土地的整理,因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修复,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土地整治包括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3.2农用地整理agriculturelandconsolidation在以农用地(主要是耕地)为主的区域,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3.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ruralconstructionlandconsolidation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改造,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活动。3.4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urbanindustrialandminingconstructionlandconsolidation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节地建设,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活动。3.5土地复垦landreclamation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3.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arablereservedlandresourcereclamation对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采取整治措施,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活动。3.7土地整治潜力landrearrangementpotentiality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等因素限制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进行改造,由此可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其他农用地面积和节约的建设用地面积,以及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质量提高的程度。3.8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well-facilitatedcapitalfarmlandconstruction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3.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equilibriumbetweenincreasingofurbanconstructionlandanddecreasingofruralconstructionland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布局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4 总则4.1 规划定位县级规划是实施和深化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市级规划)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县级行政区土地整治活动的实施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基本依据,是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的重要依据。县级规划要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各类土地整治活动,重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开展。4.2 规划任务4.2.1 县级规划要在市级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确定本行政区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布局和实施时序,提出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和安排计划,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4.2.2 县级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a)评价上一轮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相关工作情况;b)调查评价土地整治潜力;c)调查基本农田整理条件;d)提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e)确定土地整治项目规模、布局和时序;f)进行资金供需和效益评价;g)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h)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4.3 规划范围县级规划范围为县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4.4 规划期限县级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可展望至10年。4.5 编制原则a)依法依规,科学规划;b)因地制宜,注重实施;c)加强协调,相互衔接;d)部门合作,公众参与。4.6 编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土地整治的法律法规;b)国家有关土地整治的政策文件、涉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c)已批复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相关的区域发展规划,县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等;d)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评价成果。4.7 编制程序县级规划一般遵循附录A要求,按以下程序编制:a)准备工作;b)调查评价;c)方案编制;d)成果报批。4.8 其他要求4.8.1 各地在执行本规程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补充规定。4.8.2 县级规划编制应充分考虑规划管理信息化的需要,规划数据库建设应同步开展。4.8.3 规划成果数据应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依附录B要求执行。5 准备工作5.1 组织准备5.1.1 县级规划编制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决策机制、组织编制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规划编制协调和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落实编制经费,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5.1.2 建立规划编制工作机构。规划编制工作机构设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编制日常性工作。5.1.3 确定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注重发挥土地整治机构作用,鼓励技术实力强、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单位参与,负责方案制定、调查评价、成果编制等工作。5.1.4 鼓励组建整治规划专家咨询组,切实发挥专家作用。5.2 技术准备5.2.1 基础资料收集5.2.1.1 根据规划编制需要,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基础资料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土地利用状况、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及各类规划、标准、调查评价成果等,参照附录C进行。5.2.1.2 收集基础资料时,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核查、整理、归档。5.2.2 规划基数确定以经确认的基期年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作为规划基数。5.2.3 基础图件准备5.2.3.1以基期年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编制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规划底图。5.2.3.2规划底图应明确反映行政界线、河流水系、道路交通等主要地理要素信息。5.2.3.3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制图要求,选择和准备其他有关基础图件。6 调查评价6.1 土地整治工作评价对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或土地整治相关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内容包括:a)总结上一轮规划期间土地整治工作经验;b)评价上一轮规划或相关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评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任务和耕地占补平衡等落实情况;c)评价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d)评价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土地整治活动开展情况;e)提出新一轮规划编制建议。6.2 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6.2.1 调查评价原则a)以实地调查为主,以空间分析为辅。b)坚持以确认的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c)坚持与相关规划成果相衔接。d)县级组织,乡镇汇总,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6.2.2 调查评价内容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应针对不同土地整治类型分别开展。涉及:a)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评价可整理农用地规模、分布、可补充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系数和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重点调查评价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分布状况以及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等;b)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评价可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分布、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和可补充耕地面积等;c)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评价旧城镇、旧工矿、“城中村”等可再开发利用的存量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分布和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程度等。d)土地复垦潜力。调查评价各类建设挖损、塌陷、压占、污染及灾害损毁等可复垦土地规模、分布和可补充耕地面积等;e)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调查评价荒草地、盐碱地、沙地和滩涂等可开发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规模、分布和可补充耕地面积等。6.2.3 潜力调查6.2.3.1 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可采用调查、实地抽样、深入访谈等方法。方式包括全面调查、典型调查或项目调查。a)全面调查。一般应以行政村为单元,对县域内全部土地进行调查;b)典型调查。在县域范围内选取若干典型行政村开展调查,选取典型行政村数量一般不少于村总数的30%;c)项目调查。对于已开展土地整治活动的行政村,可选取若干个已实施的典型整治项目进行调查分析。6.2.3.2 调查应针对不同土地整治类型,参照附录D的有关要求,有重点地调查相关信息。6.2.4 潜力评价6.2.4.1 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应在分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求、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及地形坡度等条件的基础上,明确可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范围以及土地整治工作的重点方向。6.2.4.2 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依照可补充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系数和提高耕地质量程度分别评价。a)结合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成果,确定可开展农用地整理的规模,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测算可补充耕地面积以及新增耕地系数;b)提高耕地质量程度评价应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分析耕地现状质量状况及分布,结合已有土地整理项目经验,确定耕地质量可提高的平均等级。6.2.4.3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可结合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成果,采用人均用地估算法、问卷调查法、规划模拟法等,测算可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模、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以及可补充耕地面积。6.2.4.4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重点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中的低度建设用地利用区和中度建设用地利用区的规模和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程度。6.2.4.5 土地复垦潜力评价。可结合土地复垦潜力调查成果,测算可开展土地复垦的规模和可补充耕地面积。6.2.4.6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评价。可结合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潜力调查成果,测算可开发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规模和可补充耕地面积。6.2.4.7 不同类型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参照附录E的有关要求进行。6.2.5 潜力分级与汇总6.2.5.1 土地整治潜力分级应以行政村为单元。6.2.5.2 潜力等级划分为3-5级,优到劣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6.2.5.3 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类型的潜力分级,并编制相应类型的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潜力分级参照附录E的有关要求进行。6.2.5.4 对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进行整理汇总,依附录G的有关要求,形成潜力汇总表。7 方案编制7.1 规划目标7.1.1 规划目标是指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所要达到的状态和要完成的任务。主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级土地整治规划和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要求,以及土地整治潜力确定。7.1.2 规划目标主要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补充耕地规模,以及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等。7.2 任务安排7.2.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安排将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明确建设布局和项目,提出建设内容和要求。7.2.2 补充耕地任务安排根据土地整治目标、潜力调查评价以及地方实际情况,确定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补充耕地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7.2.3 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安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用地需求,明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安排,提出城乡建设用地整理的措施要求。7.2.4 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安排根据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原则,提出生态网络布局和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重点针对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地盐碱化、土壤污染、土地生态服务功能衰退和生物多样性损失严重的区域,提出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向和措施。7.3 项目安排7.3.1 土地整治项目是围绕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集中资金成规模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可分为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7.3.2 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a)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b)土地整治基础条件好,潜力大,分布相对集中;c)预期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d)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e)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7.3.3 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原则上不打破行政村界限。项目安排应明确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编制项目列表。7.3.4 有条件的地区可围绕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安排相关项目。7.4 投资与效益7.4.1 投资估算7.4.1.1 根据规划目标和项目安排,按照土地整治类型,分类估算资金需求,进行资金供需平衡分析,提出资金筹措方案。7.4.1.2 整治项目投资估算参照附录F的有关要求,可采用单位面积标准法、系数法等进行估算。7.4.1.3 资金来源包括:a)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b)耕地开垦费;c)土地复垦费;d)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e)农业、水利、农发等相关部门资金;f)企业、个人等社会投资;g)其他投资。7.4.2 效益分析7.4.2.1 经济效益分析重点对土地整治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一般采用静态分析法,主要测算投入量、预期净产出等。7.4.2.2 社会效益分析重点从土地整治后补充耕地对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土地经营规模化和集约化、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7.4.2.3 环境效益分析可从植被覆盖率增加、防治土地退化面积、治理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旱涝保收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8 成果要求县级规划成果一般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规划数据库和其他材料。8.1 规划文本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a)前言:简述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b)背景与形势:简述土地整治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上一轮规划实施效果,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c)规划原则与目标:明确土地整治的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规划指标;d)任务安排:阐述农用地整理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任务和措施;e)项目安排:阐明土地整治项目的规模、布局、时序和资金安排,明确建设内容和要求;f)投资与效益:阐明土地整治的资金需求规模、筹资渠道,以及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g)实施保障措施:阐明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等;h)文本附表: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表、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土地整治项目表,有关要求见附录H。8.2 规划图件8.2.1图件类型土地整治规划的必备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和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其中,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应分类型编制,包括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各地可根据需要编制其他图件,包括农用地整理图、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图、土地复垦图、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图等。8.2.2编制要求规划图件应直观地反映规划成果,通过不同的符号、颜色、注记等方式来反映专题要素。应进行必要的图面整饰,标出图名、图廓、地理位置示意图、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制图单位和时间等。规划图件编制应符合附录I的有关要求。8.3 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编制的依据和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a)上一轮土地整治工作情况和规划背景:说明土地整治取得的经验、成效,面临的问题和未来形势等;b)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阐述规划编制各阶段的主要工作;c)规划基础数据:说明规划采用的自然、人口、经济、土地利用等基础数据及其来源;d)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阐明规划采用的调查评价方法、评价过程,土地整治的潜力类型、级别、数量及其分布状况等;e)规划目标与任务分解:阐明确定规划目标的依据,说明整治任务的指标分解依据,重点说明方案形成过程、比选方法等;f)项目安排:阐明土地整治项目确定的依据和方法;g)投资与效益:说明资金测算的依据、方法和结果,说明效益评价的方法和结论,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h)与相关规划衔接情况:说明土地整治规划与上位土地整治规划、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情况;i)征求意见情况:说明规划方案论证、征求部门和公众意见以及处理情况;j)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8.4 规划数据库8.4.1 规划数据库是规划成果数据的电子形式,包括规划文档、规划表格、规划图件的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及元数据等。有关要求见附录I。8.4.2 规划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8.5 其他材料包括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报告、调研报告、规划基础研究报告、基础资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等。9 成果报批9.1 协调论证9.1.1 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应按照不同的技术、经济和政策条件,拟定若干规划供选方案,在多方案论证比较和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综合效益较好的推荐方案。9.1.2 规划成果应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对规划目标、项目以及有关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重点论证,加强土地整治规划与上级土地整治规划、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有关规划的协调,确保土地整治目标落实到位。9.1.3 规划涉及的重大问题应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9.1.4 规划成果应采取公告、听证等多种形式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9.1.5 成果应经专家审查后方可报批。9.2 成果批准县级规划成果(附征求意见及论证材料)报经市(地)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做好衔接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市(地)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9.3 成果应用9.3.1 县级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告。9.3.2 对县级规划成果实施状况进行动态评估、监测和预警。9.3.3 将县级规划成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体系。9.3.4 县级规划成果的调整、修改应遵照有关规定进行。附录A(规范性附录)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程序图A.1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程序附录B(规范性附录)数据单位要求表B.1数据单位要求项别单位数位要求面积m2hm2km2小数点后不保留数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长度mkm小数点后不保留数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体积及容积m3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注1: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单位,可在公制单位后标注亩或万亩。注2:涉及人均用地面积单位,小数点后可保留一位。附录C(资料性附录)基础资料调查内容C.1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基础资料涉及当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土地利用状况、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及各类规划、调查成果等信息。C.2自然条件信息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C.3资源状况信息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C.4土地利用状况信息主要包括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其变更调查、土地整治实施情况、农用地分等成果等资料。C.5经济社会状况信息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C.6生态环境状况信息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C.7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成果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等资料。C.8其他信息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性文件、区域发展规划、工作报告、学术文献等资料。附录D(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要求D.1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重点调查分析农用地整理规模、可补充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系数和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等信息。应通过分析田间沟渠、农村道路、田坎规模及系数等信息调查可补充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系数和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已开展农用地整理的行政村,可通过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整理项目,分析得出;对未开展农用地整理的行政村,可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集中连片的农用地区片,并与同类型地区农用地整理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得出。调查结果可参照表D.1要求填写。表D.1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表行政村农用地整理规模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公顷新增耕地系数%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合计--注1:表中调查项目可根据需要和可获得性适当调整。注2:农用地整理规模指行政村范围内可参与土地整理的农用地面积。注3:可补充耕地面积指行政村范围内通过沟渠、农村道路、田坎、闲散地等的整理可补充的耕地面积。注4:新增耕地系数指行政村范围内可补充耕地面积占农用地整理规模的比重。D.2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潜力调查以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全国基本农田整理示范县所涉及的乡镇为重点,重点调查分析基本农田的数量与分布、耕地质量等级、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拟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等情况,调查结果可按表D.2要求填写。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调查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条件、土地权属状况、土地经营方式、农作物种植情况、投入产出情况、生态环境条件等。表D.2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潜力调查表单位:公顷行政村基本农田规模耕地质量等级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拟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其他合计--注1:表中调查项目可根据需要和可获得性适当调整。注2:基本农田规模按照规划基期年的基本农田面积填写。注3:耕地质量等级应结合农用地分等结果填写,反映被调查行政村现状耕地平均质量水平。D.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重点调查现状及规划的人口、人均用地、户均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与分布、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和可补充耕地面积等信息,调查已实施项目可补充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系数,调查村庄规划布局设想、村民整理意愿等,调查结果可参照表D.3要求填写。表D.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表行政村农村人口人人均用地公顷户均用地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公顷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他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注1:表中调查项目可根据需要和可获得性适当调整。注2:农村人口指农村户籍人口,按其他口径填写须予以说明。注3:人均用地、户均用地指农村户籍人口、农业户平均占地面积,按其他口径填写须予以说明。注4: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指拟开展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注5: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指开展整理可腾退的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注6:可补充耕地面积指通过将腾退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面积。D.4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重点调查评价旧城镇、旧工矿、“城中村”等可再开发利用的用地规模、分布和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程度,调查结果可参照表D.4要求填写。表D.4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潜力调查表单位:公顷行政村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备注合计注:表中调查项目可根据需要和可获得性适当调整。D.5土地复垦潜力调查重点调查各类建设挖损、塌陷、压占、污染及灾害损毁等废弃地的数量和分布等,调查废弃地的成因、复垦限制因素、可复垦条件、复垦率、复垦环境风险、复垦投资要求等,调查结果可参照表D.5要求填写。表D.5土地复垦潜力调查表单位:公顷行政村土地复垦规模可补充耕地面积备注合计注:表中调查项目可根据需要和可获得性适当调整。D.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调查重点调查荒草地、盐碱地、沙地和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可开发利用的数量与分布等,调查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的限制因素、可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率、开发环境风险、开发投资要求、可补充耕地面积等,调查结果可参照表D.6要求填写。表D.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调查表行政村可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规模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公顷新增耕地系数%备注合计注:表中调查项目可根据需要和可获得性适当调整。附录E(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潜力评价与分级方法E.1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与分级方法E.1.1潜力评价方法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可按照以下步骤开展:a)采用统计分析和空间分析等手段,筛选出各行政村范围内可开展农用地整理的耕地及其周边符合条件的闲散地等,确定可整理农用地规模;b)计算各行政村农用地整理可补充耕地面积,包括转为耕地的田坎潜力规模、其他非建设用地潜力规模等;c)计算各行政村农用地整理可新增耕地系数。E.1.2潜力等级划分方法农用地整理潜力等级划分时,应同时考虑可补充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系数,依下列方法中的一种进行:a)最低门槛法。依据当地已实施项目的经验,设定可补充耕地面积的最低门槛,低于最低门槛的行政村统一赋为最低等级,其他行政村依可新增耕地系数大小进行等级划分。b)四象限法。以各行政村可补充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系数的平均值为标准,依以下情形划分等级:1)一级:双指标不低于各自平均值;2)二级:可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平均值,新增耕地系数低于平均值;3)三级:可补充耕地面积低于平均值,新增耕地系数不低于平均值;4)四级:双指标低于各自平均值。E.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与分级方法E.2.1潜力评价方法可采用人均用地估算法、问卷调查法、规划模拟法等方法,评价可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结合不同地形地貌特征以及已实施项目的经验,确定不同地形地貌特征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后的新增耕地系数,计算可补充耕地面积。E.2.1.1人均用地估算法a)预测农村人口计算公式如下:式中:——行政村规划农村人口总数,单位为人;——现状农村人口总数,单位为人;——人口自然增长率,‰;——规划期(年);——人口机械变动量,单位为人。b)农村建设用地腾退规模预测计算公式如下:式中:S0——现状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规划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规划人均用地标准,单位为公顷每人;——农村建设用地腾退规模,单位为公顷。E.2.1.2问卷调查法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问卷调查,问卷下发前应对乡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指导本乡镇内的行政村相关人员填写问卷。问卷可参考表E.1,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拟定。问卷可包括村庄交通区位、经济社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村庄规划情况、计划开展项目情况等方面内容。表E.1行政村调查问卷行政村村名(全称)本村的地势:平原;浅山区;深山区本村隶属于镇(乡)所属自然村个数总数10户以下自然村数10-20户自然村数区位情况距离县政府所在地千米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千米距最近高速路入口千米距离最近省道千米距离最近市道千米经济状况村级总收入万元村级产业总收入万元关于本村经济状况的特别说明:数据年份:人口情况户籍人口户人外出务工户籍人口户人实际居住人口户人关于本村人口情况的特别说明:数据年份:住房住宅形式:传统平房户,别墅户,楼房户基础设施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全无商业设施无市场餐饮商店其他关于本村基础设施情况的特别说明:是否计划开展项目是否有计划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是否农用地整理规模/新增耕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补充耕地土地复垦规模/补充耕地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补充耕地亩/亩亩/亩亩/亩亩/亩注:本表须逐栏填写,没有或无法了解该情况时可画╳;有选择的栏目,在肯定处画○。E.2.1.3规划模拟法可参照区县以及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调查结果,对规划拟腾退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汇总,计算农村建设用地可整理规模,结合已实施项目经验,计算可补充耕地面积。E.2.2潜力等级划分方法潜力等级划分可依据以下指标中的一种划分:a)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b)可增加耕地面积。E.3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测算与分级方法E.3.1潜力评价方法结合调查,筛选出各乡(镇)范围内可整理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E.3.2潜力等级划分方法依据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划分潜力等级。E.4土地复垦潜力测算与分级方法E.4.1潜力评价方法土地复垦潜力评价可按照以下步骤开展:a)结合调查,筛选出各行政村范围内可复垦土地规模;b)依据已开展项目经验,确定相应的新增耕地系数;c)计算各行政村内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面积。E.4.2潜力等级划分方法潜力等级划分可依据以下指标中的一种划分:a)可复垦土地规模;b)土地复垦可补充耕地面积。E.5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测算与分级方法E.5.1潜力评价方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评价可按照以下步骤开展:a)结合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调查成果,筛选出各行政村范围内可开发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确定不同地貌单元或不同类型土地的可开发规模;b)依据不同地貌单元或不同类型土地的已开展项目经验,确定相应的新增耕地系数;c)计算各行政村内不同地貌单元或不同类型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可补充耕地面积,予以汇总。E.5.2潜力等级划分方法潜力等级划分以可补充耕地面积大小为依据。附录F(资料性附录)土地整治投资估算方法F.1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估算方法按以下步骤开展:a)测算土地整治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分地貌类型和项目类型在本地区或类似地区选择已经完成的典型项目,分别测算出各类型土地整治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b)估算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根据地形、地貌、基础设施(水、电、路等)、对外交通、物价水平、劳动力价格等因素对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进行修正得到规划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c)计算项目投资额。根据规划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和项目规模计算出项目投资量;d)汇总总投资。根据规划目标,分别计算土地整治各项目投资额,汇总为总投资。F.2系数法估算公式:式中:——项目估算投资,单位为万元;——已知的类似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单位为万元;——规模倍数,等于规划的示范项目规模除以已知的类似项目规模,单位为万元;——常数,一般取0.8-1.2,选取依据项目配套设施的工程量和工程难易程度与已知类似项目相比较的结果,工程量和工程难度大的取上限。附录G(规范性附录)规划文本附表G.1土地利用现状表(见表G.1)表G.1××县土地利用现状一级类二级类面积公顷比例%一级类二级类面积公顷比例%耕地水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水浇地湖泊水面旱地水库水面园地果园坑塘水面茶园沿海滩涂其他园地内陆滩涂林地有林地沟渠灌木林地水工建筑用地其他林地冰川及永久积雪草地天然牧草地其他土地设施农业用地人工牧草地田坎其他草地盐碱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城市沼泽地建制镇沙地村庄裸地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注:比例为各类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表G.2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见表G.2)表G.2××县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指标项规划目标指标属性公顷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约束性经整理的基本农田耕地质量提高程度(个等级)预期性补充耕地总量约束性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预期性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预期性宜耕后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预期性注: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补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降低率、生态环境建设等指标。表G.3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见表G.3)表G.3××县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单位:公顷乡镇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整理规模可补充耕地面积整理规模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可补充耕地面积整理规模复垦规模可补充耕地面积开发规模可补充耕地面积合计注:表中项目可根据需要和可获得性适当调整。表G.4土地整治项目表表(见表G.4)表G.4××县土地整治项目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公顷投资规模万元建设期限年合计注:项目类型包括农用地整理项目(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件编制要求H.1总则H.1.1在土地整治规划图件编制过程中按照本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要求未明确规定的,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的有关规定执行。H.1.2制图以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图件比例尺和要素表达的需求开展制图综合,进行要素取舍,突出表达主题要素。H.2必备图件H.2.1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以基期年全国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按照有关标准编制。H.2.2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H.2.2.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应包含以下基础地理信息要素:a)政府驻地;b)行政界线;c)主要道路交通;d)主要河流水系;e)名称注记。H.2.2.2专题要素土地整治潜力等级。土地整治潜力分为农用地整理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土地复垦潜力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H.2.2.3图式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要素表达图式应符合H.3的有关规定。H.2.2.4图层控制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名称注记、政府驻地、行政界线、主要道路交通、主要河流水系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整治潜力等级。H.2.2.5样图土地整治潜力分区图样图参见H.4。H.2.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H.2.3.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应包含以下基础地理信息要素:a)政府驻地;b)行政界线;c)主要道路交通;d)主要河流水系;e)名称注记。H.2.3.2专题要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H.2.3.3图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应符合H.3的有关规定。H.2.3.4图层控制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名称注记、政府驻地、行政界线、主要道路交通、主要河流水系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H.2.3.5样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样图参见H.4。H.2.4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H.2.4.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应包含以下基础地理信息要素:a)政府驻地;b)行政界线;c)主要道路交通;d)主要河流水系;e)名称注记。H.2.4.2专题要素土地整治项目、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H.2.4.3图式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应符合H.3的有关规定。H.2.4.4图层控制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名称注记、政府驻地、行政界线、主要道路交通、主要河流水系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整治项目、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H.2.4.5样图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样图参见H.4。H.3要素表达图式H.3.1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要素表达图式(表H.1)表H.1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要素表达图式整治类型潜力等级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农用地整理一级RGB(130,235,0)二级RGB(150,255,20)三级RGB(175,255,80)四级RGB(195,255,125)五级RGB(215,255,165)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一级RGB(255,100,25)二级RGB(255,130,65)三级RGB(255,160,105)四级RGB(255,190,145)五级RGB(255,215,185)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一级RGB(255,25,25)二级RGB(255,75,75)三级RGB(255,125,125)四级RGB(255,175,175)五级RGB(255,215,215)表H.3.1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要素表达图式(续)整治类型潜力等级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土地复垦一级 RGB(255,35,255)二级 RGB(255,100,255)三级 RGB(255,145,255)四级 RGB(255,180,255)五级 RGB(255,215,255)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一级 RGB(215,215,0)二级 RGB(235,235,25)三级 RGB(245,245,75)四级 RGB(245,245,125)五级 RGB(245,245,165)H.3.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表H.2)表H.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布局要素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RGB(255,255,0)RGB(110,170,0)H.3.3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要素表达图式(表H.3)表H.3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要素表达图式要素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要素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RGB(220,100,120)RGB(170,0,130)H.3.4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表H.4)表H.4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规划要素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土地整治项目农用地整理项目RGB(240,240,0)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RGB(255,100,25)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RGB(255,0,0)土地复垦项目RGB(128,64,0)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RGB(38,115,0)土地综合整治项目RGB(0,0,255)H.4规划图件样图H.4.1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H.4.1.1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表H.1)H.1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H.4.1.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图H.2)H.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H.4.1.3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图H.3)H.3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H.4.1.4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图H.4)H.4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H.4.1.5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图H.5)H.5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H.4.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图H.6)H.6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H.4.3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图H.7)H.1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附录I(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要求I.1总则在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建设过程中按照本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要求未明确规定的,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的有关规定执行。基础地理信息要素、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直接采用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相关信息。I.2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I.2.1数据库内容包括土地信息要素中的土地整治规划要素。I.2.2要素分类与编码要素分类大类采用面分类法,小类以下采用线分类法。根据分类编码通用原则,依次按大类、小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划分,分类代码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组成,其结构如下:XXXXXXXXXX||||||大小一二三四类类级级级级码码类类类类要要要要素素素素码码码码其中:a)大类码为专业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基础地理专业为10,土地专业为20。b)小类码为业务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土地整治规划的业务代码为04。c)一至四级类码为要素分类代码,其中:一级类和二级类要素代码分别为一位数字码,三级类和四级类要素代码分别为二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d)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一级类码、二级类码、三级类码和四级类码引用GB/T13923-2006中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与代码。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要素与代码见表I.1。表I.1数据库要素与代码表要素代码要素名称说明2000000000土地信息要素2004000000土地整治规划要素2004010000规划空间要素2004010100土地整治潜力2004010110农用地整理潜力200401012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2004010130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2004010140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2004010150土地复垦潜力2004010160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2004010200土地整治布局200401021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200401022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注记2004010230土地整治项目2004010240土地整治项目注记2004020000规划文档要素2004020100规划文本2004020200规划说明2004029900其他文档2004030000规划表格要素2004030100土地利用现状表2004030200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2004030300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2004030400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200403050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表2004030600土地整治项目表2004039900其他规划表格2004040000规划图件要素2004040100土地利用现状图2004040200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2004040300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2004040400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2004040500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2004040600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2004040700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2004040800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2004049900其他规划图件I.3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I.3.1空间要素分层空间要素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图层描述见表I.2。表I.1空间要素图层描述表序号图层分类图层名称几何特征属性表名约束条件1土地整治潜力要素农用地整理潜力PolygonNYDZZQLM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PolygonGBZJBNTJSQLM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PolygonNCJSYDZZQLM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PolygonCZGKJSYDZZQLO土地复垦潜力PolygonTDFKQLM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PolygonYGHBTDZYKFQLM2土地整治规划要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PolygonGBZJBNTJSXMM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注记PointGBZJBNTJSXMZJO土地整治项目PolygonTDZZXMM土地整治项目注记PointTDZZXMZJO注:约束条件取值:M(必选),O(可选)。其他规划图件I.3.2空间要素属性表结构I.3.2.1农用地整理潜力属性表结构表I.3农用地整理潜力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NYDZZQL)序号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值域约束条件备注1标识码BSMInt10>0M2要素代码YSDMChar10见表I.1M3行政区代码XZQDMChar12非空M见本表注14整理规模ZZGMFloat164≥0M单位:公顷5可补充耕地面积KBCGDMJFloat164≥0M单位:公顷6新增耕地系数XZGDXSFloat62≥0M7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KTGGDZLDJFloat62≥0M见本表注28潜力等级QLDJChar2非空M见本表注39说明SMChar200非空O注1:填写到行政村。行政区代码在现有行政区代码的基础上扩展到行政村级,即:县以上行政区代码+乡级代码+村级代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代码采用GB/T2260中的6位数字码,县级以下行政区代码编制规则遵循GB/T10114中的规定,乡级码采用3位数字码,村级采用3位数字码。以下行政区代码同。注2: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填写提高等级数字,如“1”、“1.5”。注3:潜力等级,填写潜力等级数字,如“1”、“2”、“3”、“4”、“5”。下同。I.3.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属性表结构表I.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GBZJBNTJSQL)序号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值域约束条件备注1标识码BSMInt10>0M2要素代码YSDMChar10见表I.1M3行政区代码XZQDMChar12非空M4基本农田面积JBNTMJFloat164≥0M单位:公顷5耕地质量等级ZLDJChar2 见表I.21M6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YJJBNTMJFloat164≥0M单位:公顷7拟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NJSJBNTMJFloat164≥0M单位:公顷8说明SMChar200非空OI.3.2.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属性表结构表I.5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NCJSYDZZQL)序号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值域约束条件备注1标识码BSMInt10>0M2要素代码YSDMChar10见表I.1M3行政区代码XZQDMChar12非空M4整理规模ZZGMFloat164≥0M单位:公顷5可减少建设用地面积KJSJSYDMJFloat64≥0M单位:公顷6可补充耕地面积KBCGDMJFloat164≥0M单位:公顷7潜力等级QLDJChar2 非空M8说明SMChar200非空OI.3.2.4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属性表结构表I.6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CZGKJSYDZZQL)序号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值域约束条件备注1标识码BSMInt10>0M2要素代码YSDMChar10见表I.1M3行政区代码XZQDMChar12非空M4整理规模ZZGMFloat164≥0M单位:公顷5潜力等级QLDJChar2 非空M6说明SMChar200非空OI.3.2.5土地复垦潜力属性表结构表I.7土地复垦潜力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TDFKQL)序号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值域约束条件备注1标识码BSMInt10>0M2要素代码YSDMChar10见表I.1M3行政区代码XZQDMChar12非空M4复垦规模FKGMFloat164≥0M单位:公顷5可补充耕地面积KBCGDMJFloat164≥0M单位:公顷6潜力等级QLDJChar2 非空M7说明SMChar200非空OI.3.2.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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