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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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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章程物业管理公司章程物业管理公司章程PAGE/NUMPAGES物业管理公司章程光山县瑞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例,拟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光山瑞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光山县城关镇司马光西路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以执照赞同的为准)。第三章...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物业管理公司章程PAGE/NUMPAGES物业管理公司章程光山县瑞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例,拟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光山瑞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光山县城关镇司马光西路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以执照赞同的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伍拾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伍拾万元人民币。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第五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建立。股东姓名(名称):梁庭富朱自平住所:光山县城关镇光山县城关镇身份证明编号:4001840079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所有到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为:股东姓名认缴出资实质出资(名称)比率金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金额(万元)﹪梁庭富4080%40钱币2010年5月朱自平1020%10钱币2011年8月钱币年月合计50100%50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益、义务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率享有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当公司组织机构构成人员的权益;3、按出资比率分取盈余;4、在公司解散、清理时,按出资比率分派节余财富;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置权;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和财务;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益;9、公司经营管剪发生严重困难,持续存续会使股东遇到重要损失,经过其余门路不可以解决时,恳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八条公司股东执行以下义务:1、准时缴纳出资;2、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钱币财富的实质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订价额的,补交其差额;4、在股东会记录、纪要等有关的文件上署名。第七章股东的股权转让第九条股东之间能够互相转让其所有或许部分股权,也能够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第十条股东转让股份,应该经其余过多半股权的股东赞同,其余过多半股权的股东不一样意转让的,不一样意的股东应该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赞同。第十一条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份,在同样的条件下,其余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履行优先购置权的,磋商各自的购置比率;磋商不可的,依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率履行优先购置权。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强迫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余股东在同样的条件下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履行优先购置的,磋商各自的购置比率;磋商不可的,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率履行优先购置权,其余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天不履行优先购置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第十三条股东转让股权能够召开股东会进行决定,也能够书面通知其余股东征采赞同。采纳书面通知形式的,其余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天未回复的视为赞同转让。第十四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策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恳求公司按合理价钱收构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派收益,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余,而且切合法定的收益率分派条件的;2、公司归并、分立、转让主要财富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限期届满或许章程规定的其余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经过改正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第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第八章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产生、职权职责、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公司设(一)股东会(二)执行董事(三)经理(四)监事第十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公司的权益机构,依法履行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2、选定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并决定其酬劳事项;3、聘用公司经理,并决定其酬劳事项;4、审议赞同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赞同监事的报告;6、审议赞同公司的年度财务估算、决算方案;7、审议赞同公司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的方案;8、对公司增添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作出决策;9、对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清理或许更改公司形式作出决策;10、拟定、改正公司章程;11、确立公司法定代表人;12、邀请或许解聘包办公司验资审议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3、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14、对公司为股东和为其余单位供给担保作出决定。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按期会讲和暂时会议。按期会议为每年两次,分别于一季度和三季度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股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建议时,能够召开股东会暂时会议。第十九条股东会首期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主持,出资本额相等时,由股东会介绍一名股东招集、主持,依法履行职权。公司成立后,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当执行董事不可以执行或许不执行招集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招集、主持;监事不招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招集、主持。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般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确认、赞同,能够在确认的时间、地址,用确认的通知方式召开暂时股东会。第二十一条股东会按出资比率履行表决权。公司对一般事项进行决准时,有代表公司过多半股权的股东赞同就能够形成决策。对波及到股东股份转让及公司为股东供给担保等与公司股东个人利益有关的事项进行表决时,该股东不参加表决,由其余过多半股权的股东赞同方可作出决定,对公司增添或减少注册资本,改正公司章程,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或许更改公司形式的决策,一定经拥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经过。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列席会议的股东应该在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上署名。股东会履行职权,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赞同的,能够不召开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文件上署名、盖印。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并依法履行以下职权:1、招集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策;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拟定公司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5、拟定公司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方案;6、拟定公司增添或许减少注册资本方案;7、拟定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或许更改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10、聘用或许解聘由股东会决定之外的人员;11、公司股东会授与的其余职权。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聘用、解聘,对股东会负责。公司经理由担当依法履行以下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行股东会决策;2、组织实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拟定公司的详细规章;6、股东会授与的其余职权。第二十五条经理不是股东的,列席公司股东会。第二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股东或许股东单位代表担当。选举为公司监事并依法履行以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察,对违犯法律、法例、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策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除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伤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4、建议召开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执行招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股东会授与的其余职权。第二十七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蝉联。监事任期届满未实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到任前,原监事仍应该依法执行职务。监事执行职权,发现公司经营状况异样时,能够进行检查,必需时能够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等辅助工作,花费由公司肩负。第九章公司法人代表第二十八条公司法人代表由公司股东会确立,由公司执行董事担当。依法履行以下职权:1、代表公司对外签订有关文件;2、检查股东会决定的落真相况,并向股东会报告;3、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祸等紧迫状况下,在切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履行特别判决权和处理权,并过后向股东会报告。第十章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及收益分派第二十九条公司依法成立财务会计机构和帐册、制度。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建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第三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算帐册外,不另立会算帐册;对公司财富,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第三十一条公司税后收益按以下次序分派:1、填补损失;2、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提取5﹪的随意公积金;4、支付股利。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理、停止第三十二条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予以解散:1、股东会决定解散;2、因公司归并或许分立需要解散;3、依法被取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或许取消;4、经拥有公司所有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恳求,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的。公司因1、3、4项规定解散的,于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股东会决定清理人员构成清理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理。第三十三条清理小组自成立之日起十天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天内在报纸上通告。公司停止与清理没关的经营活动。第三十四条清理小组在清理时期,履行以下职权:1、清理公司财富,分别编制财富欠债表和财富清单;2、通知、通告债权人;3、办理与清理有关的公司未了却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7、办理公司清账债务后的节余财富。第三十五条债权人应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通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理小组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时期,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账,公司的财富按以下次序进行清账:1、支付清理花费;2、支付员工薪资;3、支付员工社会保障花费和法定补偿金;4、缴纳所欠税款;5、清账公司债务;6、分派节余财富。第三十六条公司清理结束后,清理小组应该制作清理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通告公司停止。第三十七条公司在清理中发现财富不足以清账债务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布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的,依据公司破产法律、法例清理。第十二章其余事项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限期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起。在股东认缴的出资未所有到位以前,公司的股利和节余财富分派按各股东实质到位出资所占公司实质到位的资本的比率进行。第三十九条公司成立工会、党组织等组织和机构,按法律、法例规定执行;公司建立分公司由股东会决定。第四十条本章程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的登记机关审定为准。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股东会负责解说,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条例》执行。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署名、盖印,自公司赞同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全体股东署名(盖印):光山瑞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1月16日光山瑞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策时间:2011年08月10日地点:公司办公室会议定策:经股东会议论形成以下决策:、申报注册公司名称:光山瑞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光山县城关镇司马光西路、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以执照审定的为准)。4、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状况以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实质出资(名称)金额(万元)比率金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梁庭富4080%40钱币2010年5月朱自平1020%10钱币2011年8月合计50100%505、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股东会。选举梁庭富为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选举为朱自平公司监事。6、全体股东一致经过公司章程。7、全权拜托朱自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事宜。全体股东署名(盖印)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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