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P 48
697-942
蜀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r 14295一93
空 走胃-、 过 滤 器
Air filter
1993一04一24发布 1993一12一01实施
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空 气 过 滤 器 GB/T 14295一93
Air filter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过滤器(简称过滤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的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常温、常湿、无外加电场条件下的通风、空气调节和空气净化系统或设备用的干式过
滤器。
2 31用标准
GB 12218 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 术语
3.1 干式过滤器
滤料既不浸油,也不喷液体的过滤器。
3.2 粗效过滤器
按GB 12218规定的方法检验,对粒径等于大于5. 0 ym微粒的大气尘计数效率大于等于20%而小
于80%的过滤器。
3.3 中效过滤器
按GB 12218规定的方法检验,对粒径等于大于1. 0 iam微粒的大气尘计数效率大于等于20%而小
于70%的过滤器。
3.4 高中效过滤器
按GB 12218规定的方法检验,对粒径等于大于1. 0 lam微粒的大气尘计数效率大于等于70%而小
于yg写的过滤器。
3.5 亚高效过滤器
按GB 12218规定的方法检验,对粒径等于大于0. 5 /am微粒的大气尘计数效率大于等于95%而小
于99.9%的过滤器。
3.6 框架
容纳滤料,保持过滤器外形,承受安装时外力的壳体。
3.了 支撑体
支撑滤料或使滤料间空气通道保持一定形状的部件。
4 分类与规格
4.1 分类
4.1., 按性能分类
国家技术监怪局1993一04一24批准 1993一12一01实施
Gs/T 14295一93
二 粗效过滤器;
b. 中效过滤器;
c. 高中效过滤器;
d.亚高效过滤器。
4.12 按型式分类
二 平板式;
b. 折褶式;
c. 袋式;
d. 卷绕式。
4.1.3 按滤料更换方式分类
a 可清洗;
b 可更换;
c. 一次性使用。
4.2 规格代号
过滤器的基本规格按额定风量表示。1 000 m'/h规格代号为1号,每增加500 m'/h即递增0.5,增
加不足500 m'/h的规格代号不变,见表1,
4.3 型号表示法
a. 过滤器外形尺寸表示原则为:以气流通过方向为深度,以气流通过方向的垂直截面正确地竖直
安装时的垂直长度为高度,水平长度为宽度。
b. 型号规格表示形式如下,代号含义见表1。
一要求防火
规格代号
更换方式类别
‘型式类别
性能类别
产品名称
表 1 型号规格代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含 义 代 号
1 产品名称 空气过滤器 K
2 性能类别
粗效过滤器
中效过滤器
高中效过滤器
亚高效过滤器
C
Z
G
Y
cs/T 14295一93
续表 1
序号 项目名称 含 义 代 号
3 型式类别
平板式
折摺式
袋 式
卷绕式
P
Z
D
1
4 更换方式类别 可清洗、可更换、一次性使用
K
Y
5 规格代号
额定风量1 000 m'/h
1 500 m'/h
2 000 m'/h
2 500 m'/h
3 000 m'/h
以下类推
1.0
1.5
2.0
2.5
3.0
以下类推
6 要求防火 有 H
标注示例1:KZ-Z-Y-2即中效过滤器,折褶式,一次性使用的,额定风量2 000 m'/h,无防火要求。
标注示例2:粗效过滤器,等于大于5. 0 Km大气尘计数效率45 ,平板式,可清洗的,额定风量
2 400 m'/h,有防火要求,应标注为KC-P-K-2-H e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过滤器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生产。
5.1.2 外观要求
a 框架或支撑体无凹凸疤痕、破损、外形平整规矩。
b. 滤料无损伤。
5.1.3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
表 2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亏广~4} 114h } 粗效 中效 高中效 亚高效
端面
>500 0一32
(500 一01.。
深度 +孟·“
每端面两
对角线之差
> 700 成4.5
成700 簇2.3
5.1.4 平面度
亚高效过滤器端面及侧板平面度应小于等于1. 6 mm.
Gs/T 14295一93
5.1.5 平行度
亚高效过滤器两端面平行度偏差应小于等于1. 6 mm.
5.2 材料要求
5.2., 滤料
a. 效率、阻力、容尘量等性能应满足同类过滤器性能要求.
b. 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要求,并不产生二次污染。
c. 厚度、密度应均匀,不应含有硬块等明显杂物,表面不应有裂除,孔洞等外伤。
d. 可再生或可清洗滤料,再生或清洗后的效率不应低于原指标的8500.阻力不应高于原指标的
115%,强度仍应满足使用要求。
5.2.2 粘接剂和密封胶
a. 粘接剂的剪力强度和拉力强度应不低于滤料强度,其耐温耐湿性应与滤料相同。
b. 密封胶应保证过滤器阻力在使用极限条件下,运行时不开裂,不脱胶,并且有弹性,其耐温耐湿
性与滤料相同。
5.3 结构要求
5.3.1 框架或支撑体
若框架或支撑体既当作滤料支撑体又当作过滤器密封端面框架时应有强度和刚度要求。
若框架或支撑体仅作为滤料支撑体用时,允许有一定变形,但不能影响过滤器的安装和正常使
??
?
iflo5.3,密封
滤芯与框架(或支撑体)压接应紧密,粘接应牢固,无漏孔及脱开裂隙。粘接处、缝接处在撕裂试
验后不开裂。
b. 框架(或支撑体)端面若有密封垫,密封垫应平整,具有弹性,与框架(或支撑体)粘接要牢固。
5.3.3 可清洗、可更换过滤器应拆装方便,清洗方法简单。
5. 3.4 卷绕式过滤器运转部件应灵活、滤芯不偏斜、卷绕速度均匀。
5.4 性能要求
5.4.1 效率、阻力ti表3,
a. 过滤器的效率、阻力应符合表3的规定.
b. 过滤器初阻力不得超过产品样本阻力的10%.
5.4.2 容尘量
过滤器必须有容尘量指标,并给出容尘量与阻力关系曲线。过滤器实际容尘量指标不得小于产品样
本容尘量的90%.
5.4.3 抗撕裂性能
在抗撕裂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得有滤芯撕裂,从框架(或支撑体)移位或其他的损坏。
5.4.4 耐振动性能
过滤器经振动试验后,效率仍应符合表3规定。
GB/T 14295一93
表3过滤器效率、阻力
,、}w讥 Y1羚 领定风量下的效率(E) % 额定风量下的初阻力 Pa
粗效
粒径
)5.0尸m
80>E》20 簇50
中效
粒径
>-1. 0 I'm
70>E妻20 (80
高中效
粒径
)1. 0 p.
99>E妻70 簇100
亚高效
粒径
)0. 5 pm
99. 9>E)95 (120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用目测检查。
6.2 尺寸偏差
6.2.1 长度用分度值不大于。. 1 mm的游标卡尺检查。
6.2.2 平面度用平板和塞尺检查,平板精度为3级,塞尺厚度范围为0.02^ 0. 5 mm,
63 效率、阻力
按GB 12218方法测额定风量下的效率和阻力。
6.4 容尘量
按GB 12218的方法检验。测定容尘量的天平应具有足够大的量程,测定的试验粉尘和试验体的精
度为0. 1 g,
6.5 抗撕裂试验
在额定风量下,在装置断面上均匀地添加棉纤维、飞尘、试验尘或者它们的任意混合物来增加阻力,
达到3倍初阻力 并保持3 min,而后在2 min内通过降低风量把试验压差降低到初阻力的10%。这一
程序必须重复作4次。
6.6 耐振动试验
对亚高效过滤器经检验合格后,按规定包装和标志,放在卡车中部并加以固定,卡车的负载不超过
其额定负载的1/3,在3级路面上行驶 100 km,行车速度为20^ 40 km/h;经运输试验后的过滤器按效
率要求复检。
6.7 清洗试验
按制造厂给出的清洗方法清洗后,按效率和阻力要求复检。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过滤器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填写在出厂合格证上方可出厂,粗效、中效、高中效过沁器出厂
检验项目按表4所列序号1,2,4项,亚高效过滤器出厂检验项目按表4所列序号1-4项.
7.1.2 型式检验
5
cs/T 14295一93
7.1.2.,过滤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时;
b.产品结构和制造工艺,材料等更改对性能有影响时;、
c. 产品停产超过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1.2.2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4所列序号1-8项。
7.1.2.3 型式检验抽样方法
在制造厂提供的合格产品中抽取,少于等于100台抽3台.多于10。台抽5台。
了.2 判定原则
a. 对抽取的一台样品,检验项目中主项有一项或其他项有二项不合格,则判该样品为不合格品。
b. 在抽取样品中有一台检验不合格,则加倍抽取,如检验仍有一台不合格,则该批过滤器判为不
合格品。
c. 若3台以上七含3台)过滤器都有同一个缺陷,整批产品也应判为不合格。
齐 4 幸气讨波器枪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本标准所属条款 备注
1 外观质量 5.1.2,6.1
2 尺寸偏差 5.1.3,6. 2 主项
3 效率、阻力 5.4.1,9.3 主项
4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一8.1,8.2
5 容尘量 5.4.2,6.4
6 抗撕裂试验 5.4. 3,6. 5 主项
7 耐振动试验 5.4.4,6.6 主项
8 清洗试验 5. 3. 3,6. 7
注 序号8仅限于可清洗过滤器.
8 标志、包装、运翰和贮存
8.1 标志
每台过滤器必须在明显部位设有标记,若有需要还应标明气流方向,标志内容至少应包括:
a 产品名称;
b. 过滤器型号规格;
c. 额定风量下的效率,且应说明检验方法;
额定风量下的初阻力;
制造厂名称,产品出厂 年 月 日。
??
??
8.2 包装
二 包装应确实能保护出厂检验合格的过滤器在装卸、运输、搬运、存放直到用户安装就位前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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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因引起的损伤和毁坏。
装箱前过滤器应包在塑料袋中,亚高效过滤器在两端面用与端面相同尺寸的硬板保护。
包装箱上应注明过滤器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名,并按GB 191规定应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小
心轻放”、“怕湿”,有必要时还应加“向上”。
运输
在过滤器运输过程中按包装箱上标志放置,并采取固定措施,堆放高度以不损坏或压坏过滤器为原
贮存
a. 存放时应按包装箱体上的标志堆放,堆放高度以不损坏、压坏或造成倒塌危险为原则
b. 过滤器不得存放在潮湿或温湿度变化剧烈的地方,严禁露天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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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主编单位)、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负责起
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兆铭、许钟麟、叶珑生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