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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英译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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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英译漫谈 7. 《鹿鼎记》英译漫谈 (一) 闵德(John Minford)英译《鹿鼎记》,从开始构想到牛津版The Deer & the Cauldron第一册在一九九七年面世[1],已近十年。我个人对此翻译盛事,一直关心得要紧。原因有细说的必要。 首先,这跟我的职业有关。在我一九九四年回到香港岭南学院服务前的二十年,都在美国教书。所开的中国文学课程,除研究院的科目外,其他教材均为英译。每学期为学生开书单,都伤透脑筋。一来选用的「名着」,不一定有英译。二来即使有译本,文字不一定清通可靠。 但更头痛的是,即使所有我们认为是名着...
《鹿鼎记》英译漫谈
7. 《鹿鼎记》英译漫谈 (一) 闵德(John Minford)英译《鹿鼎记》,从开始构想到牛津版The Deer & the Cauldron第一册在一九九七年面世[1],已近十年。我个人对此翻译盛事,一直关心得要紧。原因有细说的必要。 首先,这跟我的职业有关。在我一九九四年回到香港岭南学院服务前的二十年,都在美国教。所开的中国文学课程,除研究院的科目外,其他教材均为英译。每学期为学生开书单,都伤透脑筋。一来选用的「名着」,不一定有英译。二来即使有译本,文字不一定清通可靠。 但更头痛的是,即使所有我们认为是名着的作品都有英译,外国学生也不见得会受用。译作等身的英国学者詹纳(W. J. F. Jenner)就慨叹过,鲁迅的地位和作品,对中国学生说来是一回事,拿给不知有汉的外国学生看,又是另一回事。 [2]语文的隔膜,是个原因。不说别的,〈孔乙己〉中的孔乙己,名字就有千丝万缕的历史文化关系,非翻译所能解决的。 要外国读者看得下去的中国文学作品,除了文字因素外,还要讲内容。层次高一点的说,阅读这些充满「异国情调」的作品,会不会增加他们对人生的了解?俗一点说,这些作品,读来过不过瘾?说这些话,实在泄气,也失学术尊严。但摆在眼前的事实,却现实不过。今天的学子,无不以「顾客」身份自居。中国文学是中文系学生的必修科,老师要教什麽,就念什麽。 外系学生无此限制。他们来上课,原因不外两种。一是为了满足求知欲。这类学子,至情至圣,因此凤毛麟角。如果学校以「盈亏」的生意眼光作准则,一 门课最少要有十个学生选修才能开班的话,那做老师的,绝不能把这类学生看作「基本顾客」,因为他们可遇不可求。 比较可靠的,是那些为了凑学分而来的外系学生。一般大学为了符合「通识教育」的宗旨,规定所有学生必修若干人文科的课。中国文学正好是人文学科的一门。 在中文课程以选修学生多寡来决定学科价值轻重的今天,仍能苦撑下去,靠的就是要为凑学分而来的「散兵游勇」。 本科生读中国文学,不管念得下去或念不下去还是要念下去。 「散兵游勇」呢,总不会这麽轻易受摆布,因为除了中国文学,还有别的人文学科可选择。作品读来不过瘾,是否还会继续上课,实在很难说得准。 究竟这些「游离分子」要看那些东西才能看得下去,也是无法揣测的。根据詹纳的经验,作品要引起他们注意,得要在内容与形式上给他们一种「与别不同」的感觉。也就是他所说的different。 怎样才算different?他说如果要在一九四九年前成名的作家中挑选,他会选译沈从文,特别是写湘西风土人情那系列。这类作品不但外国人看来different,连一向以为自己熟悉本土风貌的中国人,读来也会觉得耳目一新。 另外一个詹纳想到要推荐的作家是老舍。沈从文最难忘情的是山水。 老舍笔下的人物,都在都市红尘中打滚。 这二家的小说,相映成趣。 除此以外,上榜的还有萧红(《呼兰河传》和《生死场》)和路翎(《财主底儿女们》)。 以上的论点,是詹纳教授的「一家之言」。问题也出在这:他认为是different 的作品,外国学生和读者不见得就念得下去。说来说去,读者对作品的承受能力,关乎个人的教育程度、艺术品味和生活经验。 在感情认同方面,作品本身的文化成份与读者的「种族」(ethnic)背景,有时会互相干扰,影响到美学上的独立判断。 关於这一点,讨论到英译《鹿鼎记》的读者反应时,将再补充。 (二) 英译《鹿鼎记》的试行版(两回),一九九三年在澳洲国立大学学报《东亚史》发[3]。闵福德私下相告,译者挂的虽然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的翻译工作,霍克思(DavidHawkes)教授一直叁与其事。第一回〈纵横党清流祸/峭风期月旦评〉就是出自他的译笔。 原来这位世界知名的《楚辞》和《石头记》译者,在闵德福翻译计划中扮演的竟是「幕後英雄」的角色。 我收到闵福德寄来的试行本,如获至宝。记得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要看different的中国文学作品的读者有福了。 武侠小说英译,不自闵福德始。而且翻译的对象,也不限於金庸。我对《鹿鼎记》英译如此重视,简单的说,是因为这一本different类型的中国文学作品, 英译深庆得人:闵福德曾与霍克思合译《石头记》(後四十回),他是位different 的翻译学者。 闵福德这位different的译者特别适合翻译在武侠小说类型中「离经叛道」的《鹿鼎记》,他的英文造诣「异样」的风流,措词遣句,处处得心应手,当然是先决条件。另外一个原因,是他的文学趣味:他对离经叛道的作品和人物偏爱有加。 这可在他为试行本所写的长序看出端倪:「韦小宝是中国小说中难忘的角色。一如孙悟空、贾宝玉、阿Q这类人物那样给人留下深刻印象。」[4]齐天大圣,反动祖宗。怡红公子,「于国于家无望」。癞子阿Q,左道旁门。他们所代表的一切,都与儒家「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承担精神背道而驰。 事实上,外国学者中像闵福德对中国文化「离经叛道」的一面如此另眼相看的,现象相当普遍。儒道二家,在西方世界较受重视的,多是老庄。唐诗的诗圣诗仙,总是李白领风骚。 在文学作品追求different的经验,应该是西方人不爱随波逐流、「个人主义」精神的反映。 闵德福当然不是韦小宝。但作为这位「反英雄」转生到英语世界的引渡人,闵福德可以拒绝认同这小子的各种荒唐行径,但却万万不能讨厌他。 译者过的,是一种「借来的生命」。靠的是缘份。自己有话要说,从事创作好了,但如果觉得自己的话了无新意,或话说得不像人家那麽漂亮、那麽恰到好处,最好找代言人。 所谓「借来的生命」,就是这个意思。 有关译者与作者「缘份」之说,闵福德在近作“Kungfu inTranslation, Translation as Kungfu”一文[5],举例具体而微。 其中一例,是霍克思译《石头记》因缘。霍氏为了全心全力投入这项「十年辛苦不寻常」的译作,不惜辞去牛津大学讲座教授的职位。 闵德福认为严复的「信、雅、达」三律,扼要切实,永不会过时。 若要补充,或可从钱锺书说,再加一律:「化」。 「化」的英译,闵福德提供了两个:transformation或transmutation。 要达「化」境,需要在重铸、重塑、重、重组(recasting)诸方面下工夫。 他拿了曹雪芹自认「风尘碌碌、一事无成」而感怀身世的序言,与霍克思的译文对照,赫然发觉空空道人竟坐在威尔斯乡下一间牧人的房子内,「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喝hot Whisky Toddy。 霍克思退休後,有一段时间隐居威尔斯。曹雪芹坐喝热酒的羊倌屋,应该是他的乡居。 闵德福这一招,是「拱云托月」。他要说的,无非是译者投入原着的感情世界越深,译文越能进入「化」境。 我们细读霍氏译文,的确正如闵德福所说,丝毫不露翻译痕迹。 如果曹雪芹的母语是英文,The Story of the Stone的英文,配得上说是他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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