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关于文东校区校园门禁与机动车收费管理的实施...
山东艺术学院关于文东校区校园门禁与机动车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暂行)
为落实学院今年工作重点之一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校园环境,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缓解校内车位紧张状况,依据济南市关于机动车停车收费的相关规定和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核发的《济南市市区停车场经营许可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文东校区设立门禁与机动车收费管理系统,对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实行收费管理。现就相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注意事项
(一)免费车辆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1.学校公务用车,均以蓝牙的方式免费通行,凡符合条件者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单位登记汇总审核后到保卫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学校教职工(包括退离休人员、学校人事处聘任的工作人员),均以教职工通行证免费通行,需缴纳制证费10元、蓝牙卡每张60元。
凡符合条件者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单位登记汇总审核后到保卫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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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课老师(限在文东校区代课的)由受聘单位出具证明,经教务处审核后均以代课教师出入证免费通行,需缴纳制证费10元、蓝牙卡每张60元。
凡符合条件者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由教职工所在单位登记汇总审核后到保卫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4.教职工家属(限文东91号校内1号、2号、3号、4号、6号、7号、8号楼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及遗属),经审核情况属实可
家属出入证,需缴纳制证费10元、蓝牙卡每张60元。
凡符合条件者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由教职工所在单位登记汇总审核后到保卫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收费车辆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1.学校各类培训班学员,经审核情况属实可申请收费出入证,凡符合条件者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单位登记汇总审核后到保卫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在学校经营和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核情况属实可申请收费出入证。凡符合条件者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由学校主管单位登记审核后,到保卫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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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手续。
3.在校内租住人员(限文东91号校内1号、2号、3号、4号、6号、7号、8号楼),需到总务处房产科开具证明,经审核情况属实可申请收费出入证。凡符合条件者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相应表格,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经承租人提供租赁
到学校房产科审核加盖公章后,由个人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入校园问明情况可直接放行,在校园内免费停放。
2.出租车特殊情况经允许进入校园的不得长时间逗留,送完客人需原路返回方可免费放行,空载出租车未经预约不得进入校园。
3.学校举办的大型公务活动车辆由举办单位提前告知保卫处,保卫处将安排专人对车辆进行引导并免费放行。其余大型活动,为避免交通拥堵,活动举办单位应提前告知保卫处,保卫处将按活动时间长短与举办活动单位协商计次收费。进入校园车辆凭活动相关证件进门时按车次交费,出门时凭交费单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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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费
及规定
(一)临时收费标准
按照济南市物价局、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
》(济价费字,1999,381号)规定:汽车,白天(8时至20时)每辆每小时2元;晚间(20时至次日8时),小型汽车每辆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辆每次10元(蓝牙磁卡成本费60元)。
(二)出入证收费标准及办理时间
按照济南市物价局、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济价费字,1999,381号)规定:小型汽车每辆每月80元,大型汽车每辆每月120元。
每年的 12月1号---20号,为年度收费出入证申请延长授权时间,初次申请者随时办理,申领收费出入证的使用期限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
三、车辆出入及交通管理
1(遇有校园交通管制情况,驾驶员必须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
2.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校内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鸣笛、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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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证车辆在校园内从事非法营运、违法犯罪活动或交通肇事、违规行驶和停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锁闭出入卡,不予放行车辆。
4.机动车进出校园时一车一杆,外来车辆驾乘人员应主动取证验证通过,严禁闯关。对闯关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5.为方便教职工出入校园,缓解交通压力,学校为公务车和教职工车辆办理山东艺术学院车辆通行证,通行证作为进出校园免费凭证,并要求通行证应放置在机动车前易观察的位置,以便识别,并请老师将联系方式填好。
四、停车收费的管理
1.停车发票由 保卫处协同财务处按照程序到有关部门购置发票,并在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
2.学校所收停车费在收支两条线原则下,按照规定支出,主要用于停车场管理人员工资、购买发票、设施维护维修耗材等费用,结余部分学校统一管理。
3.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证明
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对当事人通报批评。
4.校园内只提供停车位,不负责看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车辆被盗、刮擦、损坏等责任自负,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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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司法机关查阅监控记录。
五、其他
1本意见中所指小型车为挂蓝色牌照的九座以下的车辆(含九座和机动三轮车辆);大型车为挂黄色牌照
的九座以上车辆。
2.手续办理地点在学校保卫处文东校区办公室。
3..长清校区车辆管理办法将参照文东校区办法制定。
4.未尽事宜,另行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表1、表2、表3、表4、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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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教职工车辆通行证发放登记表 (附表1)
车证序号(由保联系电话 备注 车主姓名 车牌号 车 型 颜 色 住 址 蓝牙磁卡 卫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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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家属车辆通行证发放登记表 (附表2)
车主姓名(与本车证序号(由保父母或家人姓 住 址 车牌号 车 型颜 色 备注 蓝牙磁卡 单位职工关系) 卫处填写) 名(本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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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学院 : 山东艺术学院代课老师车辆通行证发放登记表 (附表3)
车证序号(由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 车牌号 车 型 颜 色 住 址蓝牙磁卡 备 注 保卫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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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处: 山东艺术学院老干部车辆通行证发放登记表 (附表4)
车证序号(由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 车牌号 车 型 颜 色 住 址蓝牙磁卡 备 注 保卫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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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房产科 : 山东艺术学院租、售住户车辆收费通行证发放登记表 (附表5)
原房主姓名及单车证序号(由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 住 址 车牌号 车 型 颜 色 蓝牙磁卡 位 保卫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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