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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历史》

2017-09-27 50页 doc 255KB 4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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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历史》《日本历史》 1 ——人类的共性与日本的个性 日本史是人类史的一环 人类究竟从何时开始才在今之日本列岛地区生活的呢,这或许与亚洲人类的历史一起都是从远古开始的。 目前已确认为地球上最远古的人类是1959年在东非坦噶尼喀湖流域发现的人头骨,学名为“南方古猿”即“东非人”(Zinianthro-pus boiseii)。据推断,他们当时生活的年代可远溯至175万年以前。截至目前,在亚洲发现的最远古的人类化石是北京附近周口店的“北京猿人”(Sinanthropuspekinensis)和东爪哇的直立猿人(Pithecan...
《日本历史》
《日本历史》 1 ——人类的共性与日本的个性 日本史是人类史的一环 人类究竟从何时开始才在今之日本列岛地区生活的呢,这或许与亚洲人类的历史一起都是从远古开始的。 目前已确认为地球上最远古的人类是1959年在东非坦噶尼喀湖流域发现的人头骨,学名为“南方古猿”即“东非人”(Zinianthro-pus boiseii)。据推断,他们当时生活的年代可远溯至175万年以前。截至目前,在亚洲发现的最远古的人类化石是北京附近周口店的“北京猿人”(Sinanthropuspekinensis)和东爪哇的直立猿人(Pithecanthropuserectus),他们都曾生活在地质学上的洪积世的初期即距今40万—50万年以前。 今之亚洲大陆东端的海中,由呈西南走向、细而长并相连为弓形的岛屿所构成的我们日本地区,在洪积世时,一部分曾与大陆相连,今天的日本海在当时则俨如内海。在北京猿人与直立猿人活动与居住过的地方曾出现过的动物,在日本列岛地区也出现过,这一点也是为人所知的。北京猿人与直立猿人的同类也许来过这里,但这个问题目前还无确切资料可言。此后又过了20多万年,即距今约24万年到15万年前,从地质学上第三冰期的地层,在日本列岛地区也曾发现过石器。制造与使用了这些石器,无疑说明这里有过人类生活。 当然,不论是爪哇猿人还是北京猿人,甚至此后出现过的早期人类,其骨骼都与现在的人类有着明显的差别。现今人类的直接祖先,即真人(Homosapiens)出现并开始生活于世界各地,已经是洪积世末期即距今3万—5万年前了。在日本列岛地区,从北海道到九州各地,在洪积世末期的地层都发现过打制石器即旧石器。当时,北海道与本州已经为今之津轻海峡所隔,本州与四国、本州与九州间仍是相连的陆地,并且可以认为在朝鲜海峡与南中国海的某地,通过大陆架与大陆相连。很可能“真人”就是通过这里从大陆来往于今之日本地区的。 直到最近,公元1949年在群马县岩宿发现了打制石器以后,才肯定了日本确有过旧石器时代,而其文化却又酷似欧亚大陆各地同一地质年代的文化。这的确能说明人类文化就是同出一源的。就世界范围而言,原始人类文化的共同性和相似性是人类从自然状态下只迈出了半步或者一步,也就是说,是由于生产力还处于完全不发达的状态所决定的。这种状态经过了几万年。现在人类以其能征服宇宙的、高度发展了的生产力为基础,使全球各民族在高度发展各民族文化的同时,也可望把这种文化综合成一体化了的人类文化。我们的日本历史也不外是这样人类史的一环。 在旧石器时代,日本地区的人们还没有过定居生活,他们为寻求食物而辗转各地。既未发现他们使用过弓箭的证据,他们也完全不懂得使用陶器。 随后,当地球的历史由洪积世进入冲积世前后,即距今一万年前,地球上的大部分都结束了旧石器时代,出现了表面研磨过的石器,而成为更加进步的工具即新石器文化,同时也开始制造陶器。陶器,勿须多言,是烧焙黏土制成的。从此,人类促使自然物发生化学变化,并制出了在自然环境从未有过的物件。这是人类改变自然力量的一大进步。陶器既可用来贮存水和食物,也可烧水和煮物,也可把它制成祭祀用具并具有美丽的形状。由于这一发明,原始人类的生活较前就更加丰富了。 日本列岛的形成与绳文(纹)文化译者注:“绳文”二字本应作“绳纹”。因日语中表示纹络形象的“纹样”与“文样”通用。按著者意见,“绳纹”译作“绳文”。下同。 日本列岛地区与地球其他地区一样,也是在冲积世初期开始制造与使用新石器和陶器的。同时,在新石器文化方面则显示出日本式特色。这时,日本地区已经与大陆割断,成为四周环海的列岛了。从当时列岛及其周围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来看,要想跨海与大陆往来,即使不是完全不可能,也是极其困难的。就这样,日本列岛的社会,大约有1万年左右,就不得不以几乎孤立于周围社会的形式,走自己独特的路。大约在8000年前,四国与九州也成了与本州割断的岛屿。其后,随着沿太平洋的海岸线后移,从距今5000—6000年前,日本列岛的地形、气候及动植物生态,就变得与现在基本相同了。 迄今所知的最早在列岛社会出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因为陶器上有绳子痕印或与此类似的花纹而称其为绳文式陶器文化。本书将其简称为绳文文化,并称该时代为绳文时代。绳文文化延续数千年,直到公元前3—前2世纪,其遗迹与遗物,从北海道到冲绳本岛遍及日本各地。通过漫长的岁月,人们虽未能从渔猎采集经济解脱出来,也没有发明金属器具,但由于不懈的社会劳动,也逐步地提高了生产力与文化。 绳文时代,根据陶器外型与花纹的变化,以出土情况,大致可分为早期、前期、中期、后期和晚期等五个时期。 在早期,由于人们已经有了弓箭,可知已经进行了比旧石器时代更为发达的狩猎。到前期之 末,人们已经懂得乘独木舟出海捕鱼了。住处是从地面下挖6—7平方米的方形或圆形穴,中间立一柱,四周葺以草木为房盖,即竖穴。早期的居住集团规模很小,在同一地点定居的时间短。但进入前期后,竖穴都相当多地排列在近海的高地上,成为小部落,现今还可见有使用较久的炉灶遗迹。可知在一地定居的时间也长了。 到了中期,部落也在远离海岸的腹地发展起来。如长野县八岳山麓就发现过很多中期居住遗址。这一时期,在相当广泛的地区都进行了物物交换。最有名的例证就是以长野县和田崖附近出产的黑耀石为原料制成的石镞。该石镞不仅遍布关东译者注:日本古代以箱根关、足柄关、碓冰关以东称关东。今之关东指箱根以东,以东京与横滨为中心的关东地方。与信浓、越前、越后各地,还东及今之福岛县,西及今之爱知县、福井县,甚至跨海到了佐渡岛。 从后期到晚期,人们从高地向平原附近活动。部落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从居住遗址和贝冢中出土的陶器、石器和骨角器等劳动工具,种类既多,数量也增加了。这正说明劳动生产得到发展而且是多样化了。东日本与西日本在文化形态上也开始出现明显的差别。 绳文文化在陶器的形状与花纹上,东日本与西日本虽原来就承认有某些差别,但直到后期,也无质的差别,各地都是朝着一个方向前进的。可是到了晚期,东日本仍按原来的方向继续发展,钓具等骨器变得非常精致,陶器的装饰,如青森县冈出土的典型的冈陶器就极为复杂了。相反,在西日本,从绳文文化遗址出土的文物变化却很小,陶器甚至比以前更质朴。但出现了具有新性质的强有力的劳动工具,如似乎是用于挖土的大型打制石斧等。估计这是由于西日本的人们在探索新的生产方法和走向农业的道路。 原始公社和母系氏族制 绳文文化虽已发展到这一步,但始终未能进行农耕与畜牧。绳文时代人们所豢养的唯一家畜是狗。狗这种动物在世界各地都是人类最早的朋友和助手。从绳文文化中期以后的遗迹中,曾出土过可能是用来粉碎谷物的石臼和上述的大型打制石斧。于是,有的说法就推断当时已经开始了诸如种植稗和芋头等的原始农业。这种说法还没有得到肯定。即使如此,估计也不会是当时的主要生产方法,人们依然主要还是靠渔猎采集经济。 在这种生产力水平上,能劳动的人都劳动,就这样也只能勉强维持社会生活。因此,也就没有产生自己不劳动而剥削他人劳动的富者与受他们剥削的贫者之别的条件。绳文时代任何时期的居住遗址都是同样粗糙,并无大小优劣之分。人死后都葬于共同的墓地,既无较他者美观的个人坟墓,也无较其他死者附有不同的随葬品。这就意味着在该社会里并无贫富贱贵之分。在这种社会里,狩猎、捕鱼、建造住处等主要的生产大概无法靠单独个人,只能靠社会全体的共同劳动。而且,弓箭、船只与网等主要劳动工具无疑也是为整个社会所公有。因为,如果这些属于个人私有,那么,拥有生产工具的富者与不拥有这些工具而只能从事劳动的贫者之间会有差别的。但并无显示这种贫富之差的任何证据。 集体生产劳动与生产工具公有,换言之,即这种原始公社制集体很可能就是以母系血缘联结的人们的母系氏族公社。虽然还没有能直接证明这一点的文物,但从当时生产力与部落的规模以及后世的母权制的事实,是可以做这样推断的。而且,从中期与后期的绳文陶器中表现人的陶偶即陶俑也多为女性形象。陶俑多半与万物有灵,即与相信能左右人类命运的“万物有灵论”有关。其所以表现为女性形象,也可能是认为女性生儿即是生命的本源,在这一点上感到女性有神奇的力量,也可能是意味着对母祖的崇拜。 日本人种与日本语雏形的形成 根据下述两点,可以说绳文时代就是日本历史的开端,即第一,在这个时代,可以认为日本人种的雏形已经形成。人类学者一般的说法是,继绳文文化之后,自朝鲜传来了崭新的高级文化(即下文谈到的弥生式陶器文化)并很快地就居于支配地位。这时,新的人种有若干虽然也渡海而来,但他们既未灭亡绳文时代人,也未与其混血并消灭其人种特征。相反,新的人种倒是被绳文时代人所同化。假定如此,那么,就不能不说绳文时代的人们就是迄至今日 的日本人种的雏形。 那么,究竟是绳文时代人与旧石器时代人在人种上一脉相承,还是旧石器时代人由于某种原因而消逝,随后,处于绳文文化的人种来到并成为日本列岛的主人,还是旧石器时代人与新来的人种共存、混血成了新的人种呢,在这方面,考古学者与人类学者都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但是,旧石器文化与新石器文化有着连续性的考古资料却日益增多的被发掘出来了。当然,文化的连续不一定就意味着人种的一脉相承。然而,如果能肯定这两种文化的连续性,则创造这种连续发展起来的文化的人种,也就有很大可能是同一的。 即使旧石器时代人与绳文时代人基本上是同一人种,或者就是彼此不同的人种,绳文时代人在与大陆隔断数千年期间,都不能不在日本列岛上过着几乎是孤立的生活。因此,在这期间,他们就适应了日本列岛的各种自然条件,产生了人种与文化方面的独具的特征。虽然我们不能断定他们的远祖究竟是居住在大陆还是东南亚,但可以认为,绳文时代人在与之不同的自然条件与文化条件下生活了几千年到一万年的过程中,演变成了与其远祖不同的人种,成为日本人的雏形。 第二,日语的核心可以认为是形成于绳文时代。根据语言年代学的推断,现今日本本州等地的语言与冲绳的语言源出于同一祖语,从公元前后才分离并各自独特发展起来的。假定如此,那么,构成两语共同核心的日本祖语,一定在绳文时代就已存在了。日本祖语究属何种语系,虽有种种学说,但尚无定论。在日本周围各民族语中,能找出与日本语有亲族关系的最有条件的只有朝鲜语。假定日朝两语是亲族,那么,以语言年代学来推断两语与其共同的祖语分离的时期,据说,至少在距今3500年到5000年以前,亦即在绳文时代中期以前。 因此,在绳文时代就形成了日本列岛这一现今日本人所固有的生活领域,并发展成为与周围各民族不同的独特的人种及其语言,即日本人与日语的雏形。他们冲破蒙昧,开辟并走上了文明之路。日本人的历史正是这样开始的。 弥生式文化、农耕与金属器生产技术的传来 孤立的日本列岛社会,其进步当然是极其缓慢的。这时,在世界先进地区,已进入农耕、畜牧与生产金属器具阶段,文字也发明出来了。一个社会开始使用文字是这个社会完全冲破蒙昧阶段、进入文明阶段的决定性的标志。 西南亚在地质学上的冲积世初期就种植了一种小麦和大麦,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接着,在埃及尼罗河下游和中游也开始了农业。在这些地区,人类制造了最早的青铜器并发明了文字。在公元前3000—前2000年前后,印度的印度河和中国的黄河流域已经开始了农业生产与驯养家畜。在公元前15世纪前后,在中国的殷商时代,青铜器已非常发达,文字也创造出来了。到下一朝代的周王朝末期,即公元前6—前5世纪时,还开始了生产铁器。这时,在南欧,在爱琴海周围,古代文明之花也盛开了。中国的孔子、印度的释迦牟尼也都是在这时开展活动的。 从公元前4世纪到前3世纪,中国社会的生产力与文化得到更快发展,并强烈地影响了周围地区。公元前3世纪末,汉帝国兴起时,拥有农耕和铁器的中国文明传到了朝鲜半岛并由此跨海扩及日本。几千年来使日本列岛社会孤立于大陆文明的难以逾越的鸿沟——朝鲜海峡,现在相反的却成了联系两国文明的通途了。 公元前3—前2世纪前后,从南部朝鲜向北九州沿海一带传播了不同于绳文陶器系统而是以更为高超的技术制造的陶器以及伴随着水田农业和金属器具的文化。这种文化是以这种陶器最先被发现的地方(东京都文京区弥生町)命名而称之为弥生式陶器(本书简称为弥生文化)。弥生文化在将近一个世纪期间,经过山阴道和山阳道扩展到近畿地方译者注:到江户时代为止,日本全国区划除近畿外,还有东海道、东山道、北陆道、山阴道、山阳道、南海道与西海道七个“道”。山阴道指今京都府及中国地方中面临日本海的各县府,山阳道指今中国地方中面临濑户内海的各县。近畿地方指以京都、大阪为中心的二府五县。,并从此延伸到伊 势湾沿岸。到公元1世纪的后半叶,还普及到了关东地方。在公元3世纪,又过渡到更高的文化阶段,即考古学上古坟时代的前期。无疑的,弥生文化并不是绳文文化的继续和发展,而是外来的文化。但如前所述,它也不是具有这种文化的新种族大举渡海而来并取代了绳文文化的产物。 弥生文化从一开始就具备着水田农业。在其前期,农业是用木锄或石锄耕耘向阳的湿地,播种稻种后就听其生长,收获时是以石镰割取稻穗,用木杵捣臼脱粒。及至中期即公元前后,在北九州一部分及近畿的大和盆地,农业已成为最基本的生产形态。在这些地方也已实行灌溉。 静冈县的登吕是这一文化的中期之末或可说是后期之初的遗址。这里的耕地都是地按每块400—600坪译者注:坪为日本土地面积单位,每坪约合3305平方米。大小划分,水渠能围绕着田畦灌溉所有的田,并分成干渠与分渠,纵横交错,还有了似乎用草作肥料的遗迹。一旦实行灌溉,就以靠雨水种田无法与之比拟地增加了可耕地,提高了收获量与稳定性。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飞快的提高,人口增加,村落也发展了。例如,奈良县的唐古遗址就形成为130户左右、东京的久我原遗址为200户左右的密集的村落。住的仍是竖穴,但却有了建在较高地面上的为贮存谷物用的仓库。 农耕的工具仍是石器或木器的,诸如石锄、石镰、木锄、杵臼等。但在弥生文化初期似乎就有了为制造木器具的刃具如铁刃具——斧、长柄刨等,及至中期,这样的工具就相当多了。然而,铁制农具似乎是极少的。这些铁器固然不能认为都是在日本列岛生产的,但最迟在弥生文化后期大概也开始制造了。 文化的多重性与不平衡发展 弥生文化还有着与铁器并列的青铜器。一般地说,先进社会中的金属器的发展阶段都是从铜器到青铜器,然后再到铁器。到了使用铁器阶段,石器已不再是主要工具了。但日本不仅同时使用青铜器和铁器,而且,石器也仍然占重要地位。未经历阶段式的发展,旧的与新的同时并存,日本文化的这种多重性的特点,从这时起就已经产生了。后进社会从先进社会输进已经完备的成果时,发生这样的事态,看来也是当然的。 最初的青铜器几乎全是输入的剑和矛。这似乎并不是用作武器,而是用作祭祀或礼仪的器具。及至弥生时代中期,又发展到人们把输进的青铜器捣碎改铸成其他种类的青铜器阶段。根据这种国产再制青铜器种类别的分布情况,以今之广岛及冈山县一带为界,可看出西邻的北九州文化区与东邻的以大和为中心的近畿文化区之间是有着明显差别的。前者是把输进的剑和矛捣碎,改铸成更大型的同种物件,后者虽然也同样地把输进的剑和矛捣碎,但却铸成名为“铜铎”的其形就如同把后世寺院里的梵钟放平压扁以后那样的器具。这大概也是祭祀用具。这种文化还扩及关东地方。但就铸造技术而言,铜铎还是远为高超的。另外,在铜铎的表面,有的还以粗陋的线条镌刻了狩猎、农业、缫丝以及其他生产劳动的形象。不仅在青铜器技术方面,就是在农耕方面,也可以看出这一时期近畿比北九州先进。 阶级分化的萌芽 日本列岛社会的步伐终于加快了。绳文文化的进步是以千年为单位计算,但弥生文化进步之快,甚至以百年为单位计算都有些不妥了。过去,果实是贮藏在陶器里,现在稻种却堆积在远离人们住处的宽敞与别致的仓库里了。石器也逐步为铁器或以铁器制造的木器所代替。陶器仍为重要的生活用具,还能按用途的不同,大量制造缸、钵、碗、碟、高脚盘、蒸锅(甑)以及贮物用的大瓮等多种多样的陶器。不仅如此,在制造时,已不是用手,而是用陶轮制坯。在氏族公社中,也有了专门生产陶器的人。铁器和木器的生产也同样专门化了。这样,氏族内部分工的发展也使生产力有了提高。 与生产力发展的同时,社会上也开始分化出贫富的阶级与贵贱的身份。在原始氏族公社中产生了酋长,开始了人统治人与人剥削人的现象。由统治、剥削阶级和被统治、被剥削阶级组 成的政治社会即国家萌芽了。至于国家是怎样发展的问题在下一章叙述。在公元1世纪后半期写的中国史书《汉书》中记载:“夫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这是在文献中最早出现的对日本列岛的叙述。这个“百余国”可能就是指北九州的酋长们所统治的社会集团。他们还曾经派使节到驻朝鲜乐浪郡的汉朝官衙以求输进新文化。这样,在公元57年,倭之“奴国”使节不仅到了乐浪,而且还被派到位于中国西北的首都洛阳(下详)。在这个长途旅行中遇到的困难一定是难以想象的。如上所述,日本社会就如同婴儿寻求母乳般的、如饥似渴地吸取朝鲜与中国先进文明。不久,就从蒙昧阶段跨进了文明阶段。 2 ——奴隶制与国家形成的特征 个体劳动的发展与氏族制度性质的变化 在农业发展成社会主导的生产形态时,土地(不论是作为人的定居场所,还是作为农业生产的手段)就成了与渔猎采集经济阶段意义完全不同的“财产”了。其实,土地最初是氏族公社公有的。因为,当时人们还全然不知“私有”为何物。对于水田农业具有决定性的重要的灌溉排水事业而言,只有靠一个氏族的全体成员、或者有着亲族关系的若干氏族的联合即部族的共同劳动才能完成。因此,把耕地分割并划归个人所有,自行经营是不可设想的。另外,收获的稻谷也都贮藏在氏族公有的仓库里。 但耕种一块块的畦田,不需要氏族全体,只需较少的人就能做,而且效率还高。当生产情况发展到这一步时,在氏族内部就开始建立了家族集团。这个集团,并不像后世的家族那样由一对夫妻及其子女为基础的单婚家族,而是在家长统率下,包括家长的妻子与家长的兄弟(初期还包括姐妹)以及伯叔父母及其子女等在内的复合大家族。氏族的公有地都适当地分配给每一个家族耕种。按家族集团分别耕种,就加强了家族的结合与其在氏族内自主的趋势。特定的家族还从事陶器、木器与铁器的手工业生产。 随着生产日益迅速的发展,公共事务如制定氏族全体的生产计划、合理分配氏族个人从事农、工或其他业务、组织生产劳动管理与分配生产物等也逐年增多与复杂。在这里,还逐步出现了专门的管理人员。在氏族内部也开始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工。氏族的对外关系也复杂了。以前,氏族间轻易不发生战争,现在各氏族间为寻求适于农业的土地,不断发生激烈的战争,这些战争也有可能扩大为部族间的战争。当然,指挥战争的人员的权威也就提高了。为农业也好,为战争也好,就经常祭神以求神的保护,这就成为氏族和部族公社最重要、最神圣的工作。这样,司祭者的权威也提高了。这些业务管理人员,军事指挥员和司祭者,开始时还是按公社习惯选举产生,随后都几乎成为终身职务。这样,公社领导人就开始具有半酋长即统治者性质。司祭者按惯例可能是由氏族核心即母亲或其嫡系女儿充任,而生产与分配的管理员和军事指挥员,按惯例估计都选男的。因为,不仅在战斗上,而且在农耕灌溉等生产事业上,男性越来越扮演了主要角色。 这种公社首领的产生,从属于弥生文化中期的福冈县须玖遗址(估计是《汉书》中所说的倭奴国的中心遗址)中可窥见其一斑。该遗址是公共墓葬地,死者都是装在大瓮里埋葬的。其中有一特殊墓即埋瓮后在其上还盖以大石块,遗体还用青铜镜、剑、玻璃勾玉等来自中国的在当时也是极其贵重的宝物随葬。这与既未盖石块,也无宝物随葬的一般墓相比,在这里埋葬的无疑是生前在氏族公社中有特别尊贵地位的人。但是,他(该遗体为男性)之所以被葬在公共墓葬地,说明他还没有成为从氏族公社中独立出来的统治者。 随着氏族内部分工、家族的独立与地位的不平等的发展以及各氏族间为寻求土地而频繁战争的结果,又扩大了氏族间的不平等,强大的氏族与部族开始了对弱小者的征服、统治与剥削。一般情况下,征服者仍令被征服者在原住处过着原氏族集团的生活。但从此则要征收一定的贡物,有时也把壮劳动力和美女作为奴隶带回自己的氏族。这些奴隶原则上是氏族的公有财产,但有时也将一部分分给有战功的指挥官等。这时,这些奴隶就成了他们的私有财产。这 样,就产生了人剥削人、人统治人的现象和私有财产。在农业发展到某种程度以前,只有能劳动的人都劳动才能勉强维持氏族、勉强维持再生产的生产力阶段,战争中获胜的氏族,只有把战败的一方或是杀掉,或是流放到远方,即使想叫败方纳贡或者当奴隶,或者剥削他们,也没有可供剥削的剩余产品或剩余劳动力。而现在,随着农业的发展,有了剩余产品和剩余劳动力,随之,也就开始了剥削。 氏族相互间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发展,导致氏族内部不平等关系的发展。氏族的首领占有着私有奴隶,成为统治氏族的酋长。其他公共事务的负责人与军事指挥官等,都在酋长之下,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而一般氏族成员与奴隶则成了被统治阶级。但是这种集团还未完全分解为家族,它依然保留着氏族外壳。这就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即酋长是“氏上”,在其统治下的人们就是“氏人”。在这酋长统治下的集团又征服并剥削了其他氏族集团。 邪马台国与日本国家形成的特征 酋长对氏人权利与权威的增大与各氏族、部族集团间的统治与附属关系的发展互相影响,并加深与扩大了少数人的统治与剥削和多数人的被统治、被剥削之间的阶级分化与对立。酋长们在统治“氏人”与被征服集团的权利机构基础上开始建立国家。在北九州,早在公元1世纪中叶,就形成了如上引《汉书》中所记述的倭奴百余国那样的很多的部族国家。其中最强有力的“倭奴”的“国王”,甚至有力量能把使节派到遥远的汉王朝首都洛阳,并自后汉的皇帝领受了刻有“汉委奴国王”字样的金印(这金印,在江户时代,在今之福冈县老贺岛发现)。这位“国王”很可能是期望凭借以臣属于强大中国求得中国皇帝对自己权利的支持并使其进一步加强。这些“国王”出于扩张自己统治地区的强烈要求,而互相争战不已,致使事态发展到公元2世纪时,中国的史书所记载的那样“倭国大乱”。经过这场战乱,在公元3世纪的前半期,就发展成中国的史书《魏志》所记载的有名的“邪马台国”。 据《魏志?倭人传》,邪马台国是个有28个属国的大国,原由男王统治,经过数年的战乱后,统治者们协议,举卑弥呼这一妇女为王。女王系独身,不抛头露面,常以“鬼道”笼络人心,政务由其弟执掌。女王死后,由于要拥戴男王,致使国内又陷于大乱。据说,统治者们再度协商,立13岁的姑娘壹与为卑弥呼的继承人,这才稳定下来。由此可知,邪马台国是个部落酋长的联合政权,男性世袭王权制度尚未确立,王位常常是由部落酋长协商决定的。而且,当酋长们激烈相争时,像卑弥呼这样的宗教权威作为“国”的统一者比凭借政治军事实力更为有效。卑弥呼与壹与是组成这个国家的各部族的正宗氏族,又是祭祀长的宗祧。她也许既有着祭祀长的权威,同时还有着母系氏族时代母祖权威的遗风。 但当时这个社会,已经不能像母系氏族社会那样,只靠母祖和祭祀长的权威来稳定了。因为,这个社会已不再是像以前那样的民主与平等的社会,而是被称为王及“大人”(贵族)的人剥削与统治“下户”(平民)及奴隶的阶级社会。为了剥削与统治,就必须具备保卫王权的军队、惩罚反抗者的机关以及为维持这些非生产机关的征税机构与市场监督官等国家权利机关,而且还得善于运用这些机关。为此,卑弥呼就不得不用其弟掌管权利机关,亦即充任摄政。 公元239年,女王卑弥呼也向当时控制了朝鲜的中国魏朝首都洛阳派了使节,向魏帝进贡了奴隶和斑布(带有斑纹的麻布),魏帝也赐给了“亲魏倭王”的称号和金印以及各种绢绸、黄金、大刀、镜子等其他物件。而当邪马台国与狗奴国(现为何处不详)发生战争时,邪马台国还得到了魏朝政治上的援助。靠中国的大帝国的力量来维护王权并加强其对周围各酋长的权势,这种思想也见诸其后的倭王。这也是日本的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特征之一。 邪马台国究竟在日本的何处,是北九州,还是近畿的大和,这自古就有争论。即使邪马台国就是在北九州,那么3世纪中期,在大和地方可能也建立了像邪马台国这样的部落联盟式国家。该政权在4世纪中期,其势力似乎也曾扩展及东到关东地方的西南部,西至九州的北部。但是,在这些地区还未有建立过强大统治权的迹象。8世纪的文献《大事记》和《日本书纪》 曾谈到“倭健命”(日本武尊)西征九州的熊袭,东荡平关东的蝦夷,这大概就是以个人的英雄业绩反映大和政权长期的发展过程。4世纪时,在大和地方还出现了利用小高地建立的大的古坟。这也显示了该地酋长们势力的发展。 大和政权在征服各地氏族与部族时,虽然也曾将其中的部分成员作为奴隶带回大和,但通常是不破坏被征服集团,并保留原氏族结构,在被征服集团的酋长与征服者之间制造一种虚拟的血缘关系,使前者隶属于后者并缴纳贡物,对其氏人则视需要或服劳役,或服兵役。 倭的五王与大王国家 据《日本书纪》,大和政权从4世纪中期在朝鲜洛东江流域的加罗(加耶)地区就辖有一个统治区任那,并与朝鲜西南部的百济国通好,而与东南部的新罗国和北部的高句丽国相对抗。在朝鲜史书上,当时也记载“倭兵”或“倭人”与新罗和高句丽战斗过。但不能断定这个“兵”就是属于大和政权的,也有可能是属于北九州政权的。由于北九州人和朝鲜南部人曾互相向海的彼岸移居,所以,上述“倭人”或“倭兵”也不一定全是日本种族。最近,甚至还有说法认为,大和的倭王就是出身于加罗的。 5世纪时,《宋书》中曾载有“倭国”有五个朝代的国王都从中国南朝的宋的皇帝获得作为南朝的宋的军政官并对南部朝鲜的几个国有着军事统辖权含义的称号等情。首先,公元421年,倭王“讃”向南朝宋朝贡并被赐予某种称号(不明)。继之,公元438年,倭王“珍”自命为“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并呈请南朝宋皇帝批准。但南朝宋皇帝只批准“安东将军倭国王”称号,不允许具有都督百济等王国军事含义的称号,也未承认“大将军”的称号。第三代王“济”与第四代王“兴”虽都期望与“珍”同样的称号(都督的国名稍有异同) ,但都未得到。及至第五代王“武”在公元479年始由南朝宋皇帝批准授予“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王”的称号。著者注:“使持节”为宋朝守边的军政官名,这个很长的称号的含义是倭王是宋朝的使持节,掌握倭以下六国的军事权,负有稳定宋朝东部地区任务的大将军。南朝宋与新罗矛盾,遂批准倭王都督的国中加进新罗,但对五代倭王都未允许把百济也包括进去。百济王很早就向南朝宋朝贡,并接受了比倭王更高的称号。 这五代的倭国王,通常是指仁德(或履仲)、反正、允恭、安康和雄略五位天皇,但根据不足。而且,有的说法还认为这个倭国在九州,而不是在大和。但我附和通常的说法。我认为这就是大和政权发展的结果。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倭国王实际上已经掌握了南朝鲜各国的军事权。他们的称号并不是现实的,而只是表达了他们的愿望。 这一时期与倭国关系亲密的百济,很多有权势者都举家或携带随从移居到大和与河内译者注:“河内”即今之大阪府一带。等地区。其中有的如在大和被称为东汉氏的大豪族,据称,其先祖就曾是汉族。估计也有来自新罗或其他地区的移民。他们带来了倭国人所不了解的生产技术和新知识,使倭国的生产力飞跃地发展起来。借助于他们,开始传播了铁器的生产和使用,兴建了大型水利与土建工程,农耕技术与工具也飞跃发展,新的陶器(如须惠器译者注:陶器的一种。主要是奈良时代与平安时代烧制的陶器。以优质黏土,用高温的还原焰烧制,一般的呈浅黑色,用于餐具和祭器。等)、饲养家畜、养蚕以及绢绸等生产也迅速发展了。与技术不可分割的算术知识,估计也传进来了。在移居者中间,也出现了能草拟与通晓倭国与朝鲜各国以及中国的外交文件的人。倭国人开始向他们学习并使用了汉字与汉文。如此,日本列岛社会从5世纪,在古代中国文化区的东端,在朝鲜移民的引导下,就从蒙昧状态发展到文明阶段。 在这个社会之上建立起来的国家,是由过去大和地方酋长们的联合政权在征服列岛各地的战争与吸收朝鲜和中国的文明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现在,虽说还不够彻底,但却基本上统治了九州北部直到关东地方日本列岛的主要部分。然而,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与过去的邪马台国的女王不同。如上述倭国的五王,这时已经确立了男子世袭王权制。国王,已经不只是像 卑弥呼那样的宗教最高权威,而是执掌政治、军事、祭祀一切权柄的最高权威。显然,他是站在各地区统治者的“王”之上的王,在6世纪时已称其为大王了。如把这个称号回溯到5世纪加在倭国王头上我认为也是可以的。 大王及其周围各王即大酋长们权势之盛,可清晰地从5世纪最为突出的巨大的前方后圆坟(前部为矩形,后部为圆形的古坟)看出其端倪。以前的古坟都是利用自然的土丘,棺椁就埋在丘上。现在却是在平原上,用人工堆成小土山作为王的坟墓。在今之堺市附近,据传是应神或仁德天皇墓的古坟,长为475米,高27米,前方部分的宽为300米,外围有三重濠沟,远在海上都能看见。前方后圆坟,不仅在近畿地方,就是自九州到奥羽地方南部一带也到处可见。排列在坟周围的埴轮(环状陶器)中,有的塑造的都是武人、各种姿势的男女农民、动物、房屋、船以及生活用具等朴素的艺术品。在古坟的随葬品中,除有很多铁制农具与工具外,还常有青铜镜、硬勾玉、铁剑即后世标志天皇皇位的所谓“三种神器”一类的物件。这些都是来自中国的进口货,作为回头货出口的则是“生口”即被当成奴隶的人民。也就是说“三种神器”一类的物件就是把日本人民当成奴隶卖给外国皇帝所得到的代价。其中的镜,有的可认为是由大王分给地方的王即豪族作为统治与归属关系的标志。 大王政权的结构和氏姓制度 大王(后来的天皇)毫无疑问的是世袭的专制君主,但其地位与权利并不是以他的军事力与经济力制服大和地方其他的酋长使其臣服而获得的。与上述邪马台国王情况一样,由于他是属于特定的宗祧——估计是组成大和国家的各酋长的正宗,又是各部族的祭祀长才当上大王的。当大王的宗祧,是一成不变的,其他任何有势力的酋长也不能代替。这种情况对于一个按照扩大氏族与部族联盟的办法建立与发展国家的社会来说,也是必然的。但在大王一族中,拥立谁充任大王,酋长们是有很大发言权的。他们都想拥立对自己有利的人为大王。因此,在《日本书纪》中记述有关继承王位的激烈斗争,是随处可见的。其中最血腥的一例就是5世纪中期,允恭天皇(可能是倭王济)死后的皇位之争。著者注:这时穴穗皇子排挤掉轻皇太子继皇位(安康天皇,可能就是倭王兴)。安康天皇不久就杀了其叔大草香皇子,夺其妻中带姬为妻。当时,大草香皇子之子眉轮王年仅7岁,但3年后,当安康天皇枕在中带姬腿上睡眠时,眉轮王将其刺杀。眉轮王背后站的是与天皇家一起都是自古就很强大的豪族即“葛城丹”。安康天皇之弟雄泊濑皇子立即杀了眉轮王与葛城丹及其同伙的皇族,还诱以狩猎谋杀了与此事无关的市边押磐皇子。另外,因实力相当于葛城一族的御马皇子与三轮君相好,便也将他杀掉了。因此,皇族中的男子无一不被杀掉,他自己就继了皇位。这就是雄略天皇(可能就是倭王武)。 大王政府即朝廷,最初是由葛城、平群、三轮等与大王一族旗鼓相当的强大的各氏族酋长充任大王左右的最高执政者,其下,强有力的酋长再率领他们的氏人和隶属民(即奴隶与下属的部民)分掌政务,其在朝廷中的地位与职务则是世袭的。例如大伴氏与物部氏执掌军事,中臣氏与忌部氏掌祭祀,苏我氏掌财政,他们的职务都是世袭的。但这些职务,随着国事的复杂与动荡,其重要性也随之而增大。结果,到5世纪中期,分掌军事、祭祀与财政的各氏比葛城氏这样无特定世袭职务的旧大豪族都变得更强而有力。势力不如他们的小酋长也率领氏人与隶属民分掌与世袭朝廷所必需的各种物资的生产与管理及其他业务。 这样,组成大王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大小酋长们就由大王授予了臣、连、公、别、首、直等表示荣誉的称号(姓),并封为臣服于大王的贵族。到5世纪后期,在这些姓之上又增加了“大臣”和“大连”之姓。在地方酋长当中也曾有过“国造”、“县主”、“稻置”等意为各地区统治者的称号。随着他们被划归大王国家统治,这些称号也就有了类似姓的性质。这些中央和地方的贵族,除姓以外,还有“氏”名。因此,本书就称他们为氏姓贵族,称他们所领导的具有氏族制形态的集团叫氏族集团。 屯田、田庄和部民制 大王国家的经济基础是名为屯田与屯仓的大王直辖领地与部民制。 如前述,在朝鲜移民的引导下,社会生产力得到飞速发展。矗立于平原的壮观的前方后圆坟,显示出当时的土木技术已有了空前的提高。朝廷驱使由其垄断的移民的高超技术和“氏人”的劳动力,在摄津、河内、和泉进行大型垦荒与水利工程,这势必形成屯田与屯仓。屯田与屯仓不是大王个人和王室的私有财产,而是属于大王整个机构的土地。如以现代语言来说,与其说这是皇室财产,不如说是更接近国有财产。但因国家及其首领即大王是不能割裂开来考虑的,国家只是作为王权才存在,才被意识到的。这就是当时国家的一个特征。 屯田一般是将该地的居民——氏族集团——编为“田部”译者注:大和朝廷时代,从事屯仓的耕种劳动的农民。,由朝廷发给他们农具与籽种等耕种的。也有把远地人民迁到该地作为田部的,也有的是氏族集团的氏人——平民——用自己的农具被驱使来耕种屯田的。 部的制度,不仅在耕种屯田上,而且也在朝廷和氏姓贵族所必需的手工业生产的一切部门中建立起来了。朝廷把朝鲜移民和一般日本人中的技术人员组建成专业集团,给予土地,使其定居。他们既生产粮食自给,又从事世袭的专门手工业生产,产品全归朝廷征用。这一集团,按他们专业的不同而冠以不同的名称,如制陶器的称土师部,制铁器的是锻冶部,制弓的是弓削部,织锦的是锦织部。在部民当中,如土师部,由于原材料产地的原因,也有的是分居于各地的。此外,凡为朝廷所必需的各种生产业务,都组建了部民制。例如厨师称膳部,守山者称山部,养猪者称猪饲部等。这些冠以业务名称的部的领导人称“伴造”。外来移民的部多半以其集团的长者充任“伴造”。其他部民则由低级的氏姓贵族充任,其地位也是世袭的。伴造与部民之间以及同一“部”中的部民相互间,尽管无任何血缘关系,但仍把他们看做是宛如出于同一祖先的血缘集团。因此,就把伴造当成“氏上”,部民当成“氏人”。 氏姓贵族们拥有称做“田庄”的领地。耕种田庄的集团也是作为部民隶属于他们的。这一部民就以主家的氏名为名称。如大伴部的部民称大伴部,苏我氏的部民就称苏我部等。另外,大王及其一族把地方上的(特别是东国译者注:“东国”泛指今近畿地方以东地区。“西国”则泛指今近畿地方以西地区。)氏族集团作为自己的部民,冠以自己的名字的,还特名为“名代”和“子代”。设置“名代”,名义是将大王及其一族的名字传于后世,“子代”是将无嗣大王的名字传后。但实质上是大王和王族除屯田、屯仓之外,还另外组建了自家的私有地和部民。 部民制的阶级性质 部民制的阶级性质虽然复杂,但我认为本质上还是一种奴隶制。 第一,在田部中间,有的就脱离了原住地的氏族集团,被驱进屯田的茅屋,在粮食与农具都由官家支给下劳动。这样的人显然就是奴隶。 第二,冠以专业名称的部民,用属于朝廷的原材料和工具进行生产,产品全部被朝廷征用。所以,他们在劳动力和人身方面都属于主人即朝廷所有。在这一点上与奴隶是相同的。只是因为他们另外还耕种朝廷分给的土地以维持家属生活才与典型的奴隶不同。但是,分给他们土地如同给牛马饲料一样,叫他们粮食自给,也不过是为了使他们子孙世代从事手工业生产而已。他们的手工业生产劳动并不是分给他们土地而偿付的代价即劳役地租。因此,这个部民本质上也是奴隶。 第三种部民就如同子代和名代那样,氏族集团在其住地,集体地成为部民,并且,其全部剩余劳动都遭到剥削。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在部民人口中占大多数,屯田的田部可以认为大部是这种部民——虽然他们是以自己旧有的耕地与农具生产,并以此维持一家的生活,但如果对他们进行逐个地观察时,即可看出,其与主人即朝廷或者大王以及氏姓贵族之间的关系,与农奴和主人之间的关系是很相像的。但在下述两点上却又与农奴根本不同。第一,他们并未完全从氏族集团中独立出来,他们的存在,一切都要受集团的制约。相反,农奴倒是个别的独立的家族。第二,他们只是不像奴婢那样逐个为主人所有,而是氏族集团属主人所 有。他们的集团也并不是因为主人分给了土地,作为偿付地租才被剥削剩余劳动的,而是因为人身为集体所有,所以原归他们的土地也就属主人所有了。他们只不过是一介占用者与耕种者。因此,这样的部民实际上就是集体被奴隶化了的集团。 如上所述,我认为不管从部民的哪一种情况来看,都不能把他当成农奴,部民制就是一种奴隶制。估计在5—6世纪时,这样的部民已经占到(生产者人口)的三成左右,主要是作为家庭奴隶被使唤的“奴”(男奴隶)与婢(女奴隶)则占到(生产者人口)一成左右。其余的六成则既不是部民也不是奴婢,而是氏姓集团或氏族集团的氏人。很多书把他们写成是“自由民”,但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说,他们都不是“自由民”。他们或是受“氏上”即氏族贵族的统治与剥削,或是通过“国造”受朝廷的统治与剥削。他们根本没有政治权利。而且受“国造”统治的集团,朝廷可以随意使他们充当子代、名代或屯田的田部。因此,他们就有着部民的后备军或是潜在部民的性质。 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活动就仅止于由朝廷将各业的生产任务分配给各有关部民集团,其剩余产品则悉为朝廷所攫取,这就妨碍了劳动群众间的自由的社会分工和产品的自由交换。因此,不仅部民集团,就是非部民的氏族集团,也无法割断与朝廷的隶属关系,这也大为妨碍了该集团完全分化成为单个的家庭。 如上所述,不是部民又不是奴婢的人口尽管占到劳动群众的六成,但决定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群众社会地位的,还是集体奴隶部民与个别奴隶奴婢。所以,这个社会制度是有着虚拟氏族关系的集团奴隶制。以此为经济基础的大王国家,从本质上说,应该是一种奴隶主的国家,最低限度也不能说是农奴制国家。在奴隶制都不能得到发展的生产力水平上,从原始社会就跃进到比奴隶制更为进步的社会形态——农奴制是不会有的。 3 ——从虚拟的氏族制到法制齐备之国 远征朝鲜之失败与磐井之乱 大王甚至在死后还要以其巨大的前方后圆坟向人们施威风。实际上,其国家从5世纪后半期一建立就开始在国内外面临了极端困难的局面。 从5世纪后半期,朝鲜地区三国势力之争就激烈化了。公元476年高句丽攻占了百济首都。新罗也受到高句丽南下的威胁。百济与新罗为防御高句丽而联合,同时,并各自南下图谋蚕食任那。在这种局势下,视任那为禁脔的倭国朝廷内部产生了坚决抵抗派与妥协派之间的矛盾。 公元512年,百济提出要占有任那四个县时,朝廷听从大伴大连金村的意见,对百济作了全面让步。紧接着新罗也频频侵犯任那。对此,朝廷听从物部大连 鹿火的强硬主张,公元527年以近江臣毛野为将派6万大军拟与新罗一战。但军队人数可能有些夸大。 这样的侵略战争,只对大王和中央贵族利害相关,群众和地方豪族则唯有苦于征兵与征军粮等军需负担。但他们并没有无限期地忍受下去。据《日本书纪》,雄略天皇死时(公元479年),恰有一队新罗远征军经过吉冈(今冈山县西部),其中的蝦夷人著者注:蝦夷人一说爱伊奴人种,有的说是日本人种,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为他们处于东国过境地带,在社会发展上落后了一段时期,因此,被大和人看成是异族人。由于最后一种说法有说服力,我也采纳这一说法。士兵500人,闻天皇死讯,认为中央权利动摇,机不可失,遂起而叛乱。他们边和镇压他们的军队作战,边往东撤,行至丹波国浦掛港(可能是今之京都府与谢郡地区)终于全军覆灭。大概只有在诅咒远征的群众和地方酋长支持下,他们才能如此顽强地战斗。 士兵叛乱事件过后的半个世纪,参与上述公元527年大远征的、但一贯对中央不满的筑紫(今之北九州一带——译者注)“国造”磐井在北九州各豪族与群众的支持下发动叛乱,并阻挡 了远征军。其势不可挡,甚至,物部鹿火都不得不亲自督师征讨。磐井们虽抵抗一年零三个月,最后还是失败了。 平定磐井之乱以后,公元529年,近江臣曾赴任那,但无任何结果而回。此后,新罗对任那的入侵日甚一日。新罗与百济曾为抵抗高句丽而联合。但公元551年他们大胜高句丽以后,双方的联合变为尖锐的对立,新罗与日俱增地压迫百济。在这过程中,任那全部领土都落入新罗的统治之下(公元562年)。 苏我氏执政与统治人民方式的变化 平定磐井之乱,加强了朝廷对地方豪族的统治力。在这以后,在九州、山阳、近畿、东海各地设置了大量的屯田。在这刺激之下,以王族为首的中央大贵族为设置田庄和部民的竞争更加激烈起来。随着朝廷的直辖领地的扩大,掌握着财政机构的苏我氏势力也增大了。苏我氏本身似乎是外来移民并在外来移民所占据的行政事务官员与产业技术人员中间有着很大的势力。在这些人的帮助下,苏我氏筹划不再用虚拟的氏族制而是用新的官僚制统治人民的方式。这就引起与保守派大伴氏和物部氏之间的矛盾。 从5世纪末叶起,在近畿地方先进地区,在氏族公社中,复合大家族即家长(父)制家庭公社脱离氏族公社而独立的趋势日益发展。因此,朝廷与贵族继续沿用旧的体制和虚拟的氏族制统治人民就很困难,而势必要过渡到能把每个大家族直接置于自己权利之下的某种新的统治方式。 由于从氏族公社中才独立出来的人民的反抗与斗争,这种过渡终于不可避免了。例如,公元555年吉备的白猪(今之地名不详)曾设过屯仓。由于田部的赋税被免征者很多,公元569年,朝廷派来名为胆津的外来移民,调查了田部,编制了户口,并任命胆津为田令即农场长官。田部赋役被免征者很多,其含义就是指这些人的自主性加强了,以虚拟的氏族制再也管不住他们了。由于这一新的人民的动向,导致了一种苗头,即朝廷不再用原有的,将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由伴造统治的方式,而采取了将人民作为一个个的个体进行直接掌控的新的统治方式的萌芽。这并不单纯是改变屯仓经营方式,照此发展下去,按氏族原则形成的社会关系与统治方式的整个旧体系都将会受到影响。苏我氏对此采取了积极的方针,相反物部氏则代表了保守派。 6世纪中期,苏我稻目与物部尾舆之间围绕着朝廷是否应承认佛教和信仰佛教问题,爆发了两派之间的矛盾。接受佛教,意味着接受了超越了氏姓制度诸神的神。接受了佛教虽并不立即否定固有的神,但奉旧信仰和旧意识为至高无上的物部尾舆们却激烈反对。他们列举当时流行的瘟疫和饥荒等社会极度动荡的形势,认为,就因为顶礼膜拜蛮神(即外国的神)才引起了这样的灾难。而苏我氏则认为信奉新神,以其威力就可消除社会动荡。总之,这是以宗教问题为契机的统治人民的新旧方式之争。 苏我氏成了最后的、完全的胜利者。公元585年,苏我稻目的外孙继承了皇位(用明天皇),并倡导大兴佛教。用明天皇死后,围绕着皇位问题苏我马子与物部守屋发生矛盾,最后又发展为战争。苏我马子与用明天皇之子厩户皇子(后来的圣德太子)一起消灭了物部守屋及其一族,拥立苏我马子自己的外甥为天皇即崇峻天皇。 宫廷里再也没有人敢反抗苏我马子了。崇峻天皇憎恶苏我马子的跋扈,苏我马子恼怒,竟指使手下官员杀了崇峻天皇。随后又拥立本族的皇女为天皇(即推古天皇),并由圣德太子(公元574—622年)充任摄政(公元593年)。从此苏我马子与圣德太子就实施了独裁政治。 圣德太子与苏我马子的执政 苏我马子和圣德太子执政达30年。在这期间他们在东国等地大加扩展朝廷的屯田,同时也没有忘记增加自家的田庄。在经营方式上,上述白猪屯田用过的方式,很可能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此同时,近畿的国造们也开始具备了地方行政官的性质。另外,在朝廷的组织方面,还出现了以财政机关为中心将旧“伴造”部民制改编为官府长官管辖官府驻地周围的劳 动者群的形式。苏我马子与太子就是如此的改组并加强了权利的物质基础,开创了官僚制机关,并着手创建以天皇著者注:过去称“大王”,这时却改称为“天皇”,详见后述。为至高无上的中央集权国家观念即倡导佛教、制定十二级官级、颁布十七条宪法、编纂《天皇记》及《国记》等历史,等等。 倡导佛教是有其政治意义的。它既可用这种超“氏”的新信仰统一贵族的思想,又使中央及地方的氏姓贵族和群众对朝廷的威力有了强烈的印象。太子和苏我马子的朝廷,以巨额的国币兴建四天王寺、法兴寺、法隆寺等与当时日本的建筑水平有天壤之别的、结构复杂又宏伟壮观的大寺院,并从朝鲜招聘了大批僧侣以及佛画、佛像和寺院建筑的专家。在这些人的教导下,还产生了外来移民血统的佛教美术家。现藏于法隆寺的释迦三尊铜像的作者鞍作鸟,就是中国血统的外来移民之孙。就这样,日本才开始创造出高超的造型艺术,产生了堪称做学术的学术。太子还亲自向高丽僧学佛经,随后甚至还能向天皇讲授。 倡导佛教并不是要否定被当做天皇及氏姓贵族祖先的诸神,朝廷对这种信仰还是强调的。而且,这种佛教并不影响群众的信仰。朝廷建的寺院(官寺)只许天皇和朝廷的贵族礼拜,群众是不许来这里、不许听讲佛经和拜佛的。在皇宫还都是木板或茅草房顶的简陋的房屋,群众又都蜷缩在连地板都没有的地穴式房屋中的时代,群众单是看看这难以想象的大建筑,或者被驱使来从事建房就会对于建造的这一切的统治者的权势以及在这里被供起来的新神感到忐忑与畏惧了。 官阶也不同于过去按“姓”和“氏”结合的方式来确定,而是授予每个人的。在这一点上,则是突破血缘关系以加强官僚贵族秩序的一种努力。但这也并非是取代“姓”而是与“姓”同时并行的。有名的十七条宪法第一条“以和为贵”。其目的虽在于告诫王族和诸氏不要争权夺利,但实际上则无非是叫他们承认现在执政者太子和苏我氏的地位而已。第三条的“承诏必谨”和第十二条“国无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等条款,用意所在,也是很明显的。 另外,《天皇记》《国记》及《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及公民本记》这一历史书的编纂,估计也是记载天皇家和各贵族(氏)的家谱和简单的编年史。6世纪时,似乎已经开始编辑了天皇及各贵族(氏)的家谱以及以天皇家的祖先神即天照大神为中心,描述其属下各贵族(氏)的祖先神活动的话本。太子与苏我马子在改编这些话本时,对各贵族(氏)特别是对苏我氏说得更好些,其目的,无非就是要把现实的天皇及各贵族(氏)的势力关系,从历史上和宗教上再加以神圣化吧。 在这个时代开始努力开展与中国的对等外交。朝廷在公元600年时为使任那朝贡,曾派大军征新罗,一时很像要成功,但最后还是失败了。为弥补这种军事力的不足,就开展了对中国王朝的对等外交,企图以此压新罗尊崇日本。这样,公元607年,派小野妹子出使中国隋朝。据中国的《隋书》记载,他带的国书曾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翌年,隋派答礼使节赴日时小野妹子亦随同归国。隋使回国时,小野妹子再度随行。这次国书却是以“东天皇著者注:“天皇”一语在中国道教意为统治上苍的皇帝。太子以此语指大王,估计有与中国“皇帝”对抗之意。但国语(按指日本语——译者)却读作sumeramikoto。,敬白西皇帝”句子开始的。在这文献中把大王称做天皇,这似乎还是第一次。很多僧侣和学生都曾随这两次遣隋使到中国留学。但留学的都是外来移民血统,其中还有如高向汉人玄理、南渊汉人请安那样在后来的大化革新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人。 与中国隋朝及其使节的来往,并未如日本所预期的那样实现了对等外交。因为,隋朝在对日本的国书中仍将日本看成是朝贡的附属国。因之,这种邦交虽未能提高日本对新罗的权威,但与倭的五个王接近中国南朝的宋的关系相比,却显示了日本朝廷独立自主的意识。 社会不安的激化与大化政变 圣德太子与苏我马子的施政中,虽然也有把日本引向这种新的国家形态的成分,但因他们倾 全国之力驱使人民营造大寺院和无益的战争,致使6世纪末以崇信佛教和排斥佛教的政争为背景的社会动荡、田地荒芜以及人民的困苦与反抗就日益激化起来。圣德太子本身也见到路旁的饿殍,但他也只是从佛教角度哀叹而已。太子到了晚年对政治失去兴趣,日益沉湎于佛教。据说,他曾向妃子表示过“人间即现实世界都是虚假的,只有佛才是真实的”。公元622年太子殁,4年后,苏我马子也亡故了。 苏我马子死后的公元626年,从春到秋,阴雨连绵,发生了大歉收与大饥荒。老人含着草根倒于路旁,婴儿噙着母乳与其母一起死去,强人窃盗到处横行。社会几乎无力恢复生产了。公元644年有人蛊惑群众说,只要在东国的富士川沿河一带祭祀“常世虫”这样一种虫,就可致富与长寿。群众相信了,都争先恐后地捐钱祭虫,酗酒歌舞,引起大骚动。著者注:《日本书纪》卷二二,推古天皇 “三十四年正月,桃李盛开,三月寒,降霜。夏五月戊子朔丁未,大臣(按即苏我马子)薨。(中略)六月降雪。是岁三月至七月霪雨,天下大饥。老者食草根,死于路旁,幼者噙乳,母子均亡。又盗贼大起而不可止。(中略)三十六年夏四月辛午朔辛卯,降雹大如桃。壬辰降雹大如李。春至夏旱”。 《日本书纪》卷二四,皇极天皇三年 “秋七月,东国不尽河边人,大生部多劝村人祭虫曰,此乃常世之神,祭此神者可致富与寿。巫觋等遂诈欺并托神语曰,祭常世之神者,贫人可致富,老可还少。由是,益加劝舍民家财宝、陈酒、佳肴、六畜于路旁,并呼之曰,新财来矣。市井村落之人,取常世之虫置供龛,歌舞求福,舍珍财,未曾有甚于此者,靡费极甚。于是,葛野秦造河胜憎民为之所惑,而打大生部多。巫等大惧,遂停其劝祭。时人便做歌曰:‘太秦,神乎、神乎,闻其来,竟打罚常世之神。’此虫常生于橘树或曼椒。其长四寸余,其大如拇指,其色绿有黑点,其貌酷似桑蚕”。 (据黑板胜美编《训读日本书纪》)一旦社会矛盾尖锐,人民徘徊无着时,经常会发生此类事件的。部民的逃亡与其他形式的反抗也不断发生。 生产荒芜和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从5世纪发展起来的天皇和贵族对人民的统治体制即屯仓、田庄和部民制。天皇、皇族和贵族在这种体制下彼此竞相扩充领地与部民,而且将剥夺来的财富都倾注于对外征战和营造寺院等,从不图再生产,只顾加强掠夺就必然会引起这样的后果。社会动荡与人民不满的激化也必然使统治势力内部矛盾尖锐化。继苏我马子之后的苏我蝦夷及其子苏我入鹿,更加致力于扩充领地,甚至还征用天皇及贵族们的部民,还摆出一副自己就是天皇的面孔。于是反对苏我氏的各派势力都集结到中大兄皇子(公元614—617年)和中臣镰子(即后来的藤原镰足〈公元614—619年〉)周围,策划推翻苏我氏。这一矛盾从根本上说,是整个社会体制危机的结果,因此,就不是像过去那样以宫廷势力斗争所能结束的。而在推翻苏我氏之后,再不废除延续下来的天皇、皇族和贵族们的占有部民制的本身,要想控制人民就会更加困难,占有部民的人们会争夺不休,最终也就会导致整个统治阶级同归于尽。那么,废除这种制度后,采取什么样的体制,高向玄理与南渊请安对这个问题的规划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他们实地考察过中国唐朝灭隋朝、制定律令,以法律和官僚制统治了大帝国。新罗也仿效唐朝统一了朝鲜。因此,就把“法制齐备的大唐国”定为新国家的模式。事实上,不管是官僚制,还是按户籍组编人民并划区统治,这些新体制的萌芽,在日本也已部分地出现了。 公元645年6月,发生了政变。中大兄皇子们在太极殿(朝廷的办公厅)杀了苏我入鹿。苏我蝦夷放火烧了他的邸宅,烧了《天皇记》与《国记》等,并自焚身死。中大兄等立即令苏我氏拥戴的皇极天皇退位(这是废天皇之滥觞),另立孝德天皇,中大兄当皇太子(后来的天智天皇),中臣镰子与左大臣和右大臣一起成为新设的内臣,两个人掌握了全部政权。随后,又仿照中国的专制君主制,开始制定年号称大化元年。准确地说是称做元号,而定年号 则称做建元。元为“元始”之元,意为“开始”,用意是在新的君主治世之初,就同时建立其治世的名号,以显示君主的权威。人们使用元号就表明要服从制定元号的君主。日本所以在此时开始正式确定年号,其意就在于表示作为建元者的天皇是日本全国唯一的最高统治者。 大化革新与壬申之乱 从此,大化革新就节节取得了进展。其中最根本的就是:第一,废除皇族与中央和地方的贵族、豪族们拥有的领地和部民,将全国领土和人民都作为天皇的公地和公民(朝廷的手工业部民未废除)。第二,为统治这些土地和人民,设置了中央集权的行政机关,把全国领土划为首都及其周围区以及国、郡和里的行政区划。第三,确定全国统一的税则即征收定额的租、庸、调和杂徭等。为使人民能负担这些赋税,又制定了《班田收授法》,为实行这项法令又建立了户籍与缴纳赋税册。应该说这三点就是大化革新的三大钢领(详见后)。大化革新并不是废除拥有领地与部民的皇族与贵族们作为一个阶级的政治和经济特权,而只是重新做了调整。就他们某个人来说,以前“伴造”和“氏上”养尊处优的地位丧失了,原来可由他们任意驱使的奴隶式民众被抽调走了。因此,在他们中间就出现了反革新派,有的,原则上虽赞成革新,但在进行方式上又有矛盾,这也是必然的。公元649年,革新政变时曾是个举足轻重的斗士、新政权最初的右大臣苏我仓山田石川麿,就因有叛变嫌疑而被诛灭全族。在大的社会和政治变革时期,几年后从变革初期有功的人当中出现反对派,这在古今东西都是一样的。 在朝鲜,这时新罗日益强大起来,并向统一中国不久的唐朝朝贡,接受了唐朝庞大的援助,加强了对百济的压迫。百济虽向天皇政权求援,但朝廷却束手无策。在这期间,公元660年,唐与新罗的大军一举灭亡了百济。在援救百济问题上无所事事的朝廷,不但丧失了在朝鲜的仅有的一点威信,而且还受到了国内反对派的蔑视。 朝廷为恢复失去的威信、一举解决内外的困难,决定举全国之力征讨新罗。公元661年,当时的齐明天皇还迢迢赶赴筑紫,指挥了远征军,但齐明不久就病死于筑紫。于是中大兄皇子成为事实上的天皇继续了远征。公元663年,日本军在白村江海战,被新罗与唐朝联军所歼。日本军受到了致命打击,于是就携很多百济遗民急速败归本国。 新罗在公元668年进一步同唐军一起灭亡了高句丽,而建立了朝鲜史上最初统一了整个朝鲜的王朝。它一方面与日本恢复邦交,另一方面又努力廓清唐朝势力。到公元676年为止,就将唐朝官吏与军队全部驱逐出去了。 白村江战败后,中大兄皇子的朝廷断了侵入朝鲜的念头,专心致志于巩固国内统治体制。公元667年迁都于近江的大津,随后,中大兄皇子就正式充任天皇(天智)。近江朝廷优待自百济流亡的旧官吏与旧贵族,并充分利用了他们的知识和文化以兴建新的国家体制。但,近江朝廷文化之花虽然盛开,可是在社会底层流荡的却是苦于对外征战与迁都负担的群众怨声。皇室及贵族中的反天智派利用了这种形势,势力增大,从而加重了政局的不稳。 公元671年末,天智天皇死后,大友皇子继位(弘文天皇)。天智天皇之弟大海人皇子对此不满。六个月后发动叛乱,形成波及从大和到伊贺、伊势、美浓、尾张和丘江数国的大内乱。在大海人皇子方面,有新罗血统移民的支持,而他们又与汇集在近江朝廷的百济流亡者相对立。弘文天皇斗争失败,自缢身死。这次战乱发生在壬申年,故称壬申之乱。大海人皇子即位是为天武天皇。 天武天皇在其执政的14年间,未设一位大臣,凡事皆由他独裁,从而就确立了天皇的权利与神的权威。在对外方面,天武天皇朝廷与新罗通好,每两年或三年就遣使赴新罗一次,同时又几乎是每年都要迎新罗使节来日。 另一方面,新罗对敬而远之的唐朝则断绝了交往(公元701年文武天皇时才恢复)。天武朝廷就是如此专心地学习了新罗建设统一国家的方法。在天武天皇执政时期,曾发布过称为《飞 鸟净御原朝廷律令》的成文法,其条文则未传于后世。但在此基础上,天武天皇后过了两代即文武天皇的大宝元年(公元701年)时则完成并施行了所谓的《大宝律令》。“律”大体相当今之刑法,“令”则相当国家组织和行政各法及今之民法与诉讼法。《大宝律令》后来(公元718年,日本养老二年)曾修改过一部分,成为《养老律令》,但主要之处并未改变。由于这一律令的制定与实施,学习新罗并以大唐国为模式的“法制齐备”的古代天皇制国家,就名副其实地完成了。 4 ——仿中国唐朝与“现人神” 古代天皇制的确立 由于大化革新及随后法制的建全,日本社会也开始建立了不是由虚构的氏族制统治,而是将全体居民按地区以行政手段组织起来进行统治的定型的国家形态。在这个国家里,天皇是创造国土的神的子孙,是所谓的“现人神”(akitsumikami)即“以凡人形象出现的神”,既具有神的权威,同时天皇又是拥有全部国土和人民的最高专权者。在《律令》(以下《律令》的《》号从略——译者注)的条文上,关于天皇权限就未作任何规定,因为天皇是超越法律的。写法是“国家”,但却读成mikato(日语“天皇”的训读——译者注),也就是说,天皇与国家被看做是等同的。 但实际对人民的统治则是由天皇任命的官僚,通过法律和机构来实现的,从这一点来说,律令国家就是废止了前一代氏姓贵族各自统治氏人和部民的方式,改以天皇为中心,自行联成一体以统治整个人民的权利机构。 中央政府分设祭祀天皇的祖先神与其他各神并管理神社的“神祗官”与从事一般国政的“太政官”二职。太政官又分太政大臣(必要时可临时设置)、左大臣与右大臣总揽政务,其下设八个省(部)分管行政。此外,还设有监察官吏的弹劾台及其他机关。 在行政区划上,除首都(京)外将全国分成60余“国”。“国”设“守”(长官)以下四级的“国司”(地方官),按任期四年由中央委任,掌握着管区内的行政、审判、军事、警察的全权。在各“国”中间,将首都周围的五个“国”作为“畿内”特殊对待。(以下“国”的引号从略——译者注)。 国内又分为“郡”,其首长以下的官员(郡司)从以前的“国造”级豪族中任命。郡内的居民每50户编为“县”(后称乡),并委其中有势力户主为县长。县既不是自然村落,又不是以前的虚拟的氏族制集团,而只是作为行政上的最基层单位而设的。因此,县长就成为国家权利最末梢的爪牙,执掌着征税、警察和编制户口等。 在国家权利核心的军事机构中,中央设有卫门府、左右卫士府、左右兵卫府,各国设有军团,还有设置在筑前的大宰府的“防人”。21岁到60岁的男姓公民(正丁)负有兵役义务。各国的正丁每三分之一(后改为四分之一)交替服兵役充当军团的士兵或首都的卫士。另外还从东国的士兵中组编大宰府的“防人”。但“兵卫”则只从郡司子弟中征调。兵卫府及由公民士兵组成的卫士府之间互相保持平衡。中央的五卫府由政府直辖,地方的军团则由“国司”指挥,军团首长以下的各级官佐,则由与郡司等同级的人选任。 这些武装力量的主要任务是镇压对天皇制的叛乱。由于大宰府并不只是个对外交涉的第一线机关,实际还算是天皇政府驻九州的总代表,所以,原为对外防御而设的大宰府的“防人”实际上作为威慑九州地方的武力作用较之对外防御为大。“防人”不由九州和“中国地方”译者注:日本地理区划之一,包括冈山、广岛、山口、岛根与鸟取五县。士兵充任,而是特地由远离九州的东国士兵充任。这大概就是因为它的主要任务是镇压人民,因此,就不能不 任用不通当地人方言的、传统上又为皇帝所信赖的东国士兵。 既享有神的权威又享有具有无上权力的天皇权威与权力而统治人民的太政大臣以下中央官吏与“国司”都由大化革新前的中央贵族所垄断,而“郡司”也同样是被以前的地方豪族所独占。他们按官职不同被授予(官)“位”,并按官职(官)位和功劳被赐予田地、封户著者注:官吏按“位”级与功劳由政府付给一定户数应向政府交纳的“租”的半数以及全部的“调”、“庸”和役丁。这称为“食封”。负担“食封”的户为封户。及“禄”物——绢布与铁制农具等。而官位由于荫位制著者注:荫位系指(官)位在五位以上者之子,按其父母的(官)位与功劳被授予一定(官)位的制度,他们的晋级也快,因此,(官)位实际上是世袭的。虽设有培养中央官吏机关的“大学”和培养“郡司”机关的“国学”,但前者只限官位在五位以上者的子弟和特定门第的人,后者只限“郡司”子弟才能入学。不是任何人都能入学的。另外,单从“大学”和“国学”毕业,也只能充任下级事务官员,晋升也有一定的限度。 等原因,事实上是按世袭原则制定出来的。因而,与此相对应的田地与封户,事实上也是世袭的。中央贵族和地方豪族个人虽有荣枯盛衰,但从整个阶级来说,他们作为统治阶级和具有统治者身份的地位和财产,也就换了个形式继续保持下来了。 律令制是全面地仿效唐朝体制,但却未像唐制那样,通过考试打开从全民中录用官吏的道路。由以前的统治阶级和具有统治者的人垄断为官之路,在这一点上,是与唐制有着重大差异的。这是因为大化革新并不是像唐朝那样以实力推翻旧王朝与开创新王朝,而只不过是旧国家的君主与统治阶级刷新了他们的国家形态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帝都、日本的领域与国号 随着官僚机构的建成,就有必要建立其活动中心的首都。在此之前,天皇宫殿所在地就是京城(“宫所”),并且还因天皇改朝换代而改变。如无永久性的中心地,中央集权官僚制就难以统治全国。因此,大化革新后不久就筹备仿唐朝首都长安建设首都。公元694年,在飞鸟就模拟长安建成了藤原京。但不知为什么,天皇们仅过了14年就对这京城感到不称心,并投入巨量物资和人民劳力在奈良地区兴建平城京。公元710年(和铜三年),元明天皇以下百官贵族遂迁入该地。从此直至桓武天皇初年,共74年间,平城京就成了7代天皇的首都(其间虽也曾迁都于他处,但最后仍回到此地)。 平城京面积为长安的四分之一,在东西长32町译者注:日本旧距离单位,每町约109米。,南北长36町的矩形地区内,东西与南北都每隔,町就通有大路,形成井然有序的棋盘街。在北端的正中,有面南占地,町的正方形的“大内里”(平城宫)。这既是天皇居住的宫殿,也是办公大厅。四方围以绿色山冈的京城中,林立栉比着红柱、白墙、瓦房顶的唐朝式的官衙和贵族邸宅。飞鸟地方的大寺院也都不断地迁来新都。 在这里确立起来的古代天皇制的统治领域,在大化革新时,西南达九州南部,岐与对马,东北的东侧可抵今之福岛县中部,西侧达新县中部一带。随后,由于“征服”了东北的“蝦夷”,到平城京建立时,东侧达仙台附近,西侧一直到秋田附近都归于统治范围之内。紧接着又不断向东北扩展。西南地方,在,世纪之初九州南方的种子岛、屋久岛、奄美大岛等诸岛也都划入天皇的版图。另外,在此之南的冲绳群岛虽然有日本人种的一个分支,但却未与天皇国家来往过。 发展到这一步的天皇国家,估计就是在制定律令前后,才将其国号写作“日本”的。这个国号最早见之于文献的是公元720年(养老四年)完成的历史书《日本书纪》。我国原来的国号最初是以大王国家的根据地Yamato之名通行全国,并配搭上汉字“倭”、“大倭”和“大和”等。大王成了天皇。天皇国家已不再是大和政权而是成了Yamato全境的唯一的国家。这样,其国号就有必要与大和地方的名字清楚地区分开来。另一方面,曾经对中国朝贡的倭王,如今一旦成为意欲与中国皇帝对等的天皇,在“国号”方面也就不喜欢中国人用来指日本的“倭”字了。推古天皇致隋朝的国书中,由于Yamato位于中国的东方即日出处,因此 称“东天皇”或“日出处天子”。很可能联想到“日出处”,于是就用汉字“日本”配搭上Yamato而与大和地方的“大和”(日语读作Yamato——译者注)相区别。一旦出现“日本”这两个汉字后,不久,就被读成Nippon著者注:“日本”读作Nippon还是Nihon哪一种正确的争论,从史学上说,是没有意义的。它本来应读作Yamato。但不管它本来读什么,一千多年的习惯却读成Nippon或Nihon。究竟采用哪一种读法,应根据日本国主人即现代日本国民的意见考虑决定。或Nihon。后世Nippon或Nihon也就成了通用的国号了。 没有市民的城市 律令既已完备,帝都亦复建成,版图扩至南北,某官员出于对天皇制的感激之情,歌唱道:“幸遇太平盛世,万民安居乐业。”那么,群众究竟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 平城京虽全面仿效长安,甚至可以说是长安的缩影,但它与长安却有一个重大的差异,这就是平城京没有像长安那样的城墙,后来的平安京也没有城墙。中世纪城市中,市民自治发达的堺市虽无城墙,但它有与城墙相似的护城河,这是唯一的例外。城墙是城市防御外敌的设施,同时也有着区分城郊农村以确立市民生活的场地的机能。因此,中国的城市和西方古代以及中世纪的城市都有城墙。然而平城京以及一般的日本城市都没有城墙。这是为什么呢, 究其理由就要对不同时代的城市,做不同的考虑。但就平城京而言,第一,没有迹象必须筑城墙以防外敌。日本没有外族,因之,也无外族入侵之忧。各豪族都被编入天皇制机构之内,即使出了叛乱者,也只是内部的叛乱者而不是外来的入侵者。在这种情况下,城 墙是没有意义的。第二,平城京(后来的平安京)是贵族和官员的政治城市,是个没有市民生活的京城。因之,筑城墙以与城郊农村明显区分是没有意义的。相反,为了供应京城中贵族与衙役的粮食,甚至还必须围以农田与农民。 平城京最盛时估计拥有20万人口。居民是皇族、贵族、官吏、僧侣以及为他们驱使的大批奴婢、手工业者、农民、从地方上征调来的役丁(下详)、卫士及其他徭役民,却没有一个自由的市民。京城内,有东西两(集)市。该市上不仅买卖当时的一般物资,诸如各种衣料、铁制及其他农具、陶器、纸墨、笔,以至扫帚、屐履,而且还买卖奴婢。集市是官办的。在该市上卖出的物资并不是独立的商人自手工业者和农民中自由采购来的,而是国家作为实物税征自人民的。还有就是朝廷和寺院把隶属于他们的手工业者生产的产品消费后的残余。购买这些物资的人,也是贵族、衙役和僧侣们。 各国的特产,甚至连农具,一般都是作为“调”征收来的。自,世纪前后,各地就开采了金银铜等矿产,但这也都被官家征用了。这样,生产这些手工业品和矿产的人民,就没有余力以这些产品交换其他的必需品,致使社会分工的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各地人民相互间自由的物物交换和作为中间环节的商业的发展都极为困难。政府照例仿效中国铸造了“和同开珎”译者注:据郭沫若考证,“和同开珎”是“和铜开宝”的简化。“珎”是“宝”的简化(见《出土文物二三事》,郭沫若著,人民出版社1972年8月版第34—36页)。及其他铜币和银币,意欲流通,但在人民连供自由交换的物资都没有的社会里,货币是没有可能流通的。 身份、家族与班田制 京城的繁荣直接意味着地方人民的衰落。人民被分成良贱两级。大化革新时,首次在法律上制定了良贱之别,律令中也规定了这种差别。官家和私人的奴婢、私人的“家人”(仆役)及分属于朝廷各官衙从事手工业生产的“杂户”等被定为贱民或准贱民身份。奴婢是明白无疑的奴隶,“家人”虽然也是奴隶性质的隶属者,但与奴婢不同,他还能过自己的家庭生活。“杂户”则是以前朝廷的手工业部民。这些奴隶性质的人丁,在奈良时代,估计占全国500万—600万人的一成左右。 “良民”则是以前一般的“氏人”和归朝廷、皇族和贵族所有的部民而又被定为国家“公民”的人。律令制完全不承认具有前氏族公社形式的集团,而是把构成这一集团的个别家庭公社定为“户”,直接置于国家权利统治之下。“户”有户主,统辖其全部家庭成员,对国家而言 则代表其整个家族。“户”是由户主及其妻子等直系血统的家族小组、户主的兄弟姐妹、户主的伯叔父母等旁系血统及其妻子们的家族小组构成的复合体,历史上称为“乡户”。“乡户”内的各家族小组则称“房户”。有势力的“乡户”还拥有奴婢和“家人”等奴隶。 政府每,年对全民编制一次户口。6岁以上的男子每人分给土地2反译者注:“反”在日本度量衡制的“尺贯法”中为水田、旱田和山林面积单位,1反,991.7平方米。 (相当今之2反4亩),女子每人给男子分得土地量的2/3作为“口分田”分到各“乡户”耕种(班田制)。奴婢和“家人”虽能分到公民分得土地量的1/3,但这只是国家为了保证公民豢养奴婢、作为奴婢最低生活费用的来源分给户主的,并不是由奴婢领取的。领“口分田”的人一死,国家就收回“口分田”。但宅地及其周围的土地则承认由“户”永远占有。 “口分田”不许拒收,并严禁撂荒和弃村而逃。总之,与其说耕种“口分田”是公民的权利,不如说是义务。他们被强大的国家权利束缚在一片耕地上,受到了“租”“庸”“调”以及各种徭役劳动的盘剥。“租”是课于所有的“口分田”上,每反(地)为稻2束2把(后减为1束5把。1束折成大米约为今之2日升)。当时稻田的产量估计每反平均为8斗,地税率约占产量的三成。“庸”原为每年要到首都为朝廷服劳役10天的徭役。但京畿以外的各国人民要缴纳定量的布代替服徭役。“调”则是缴纳绢绸及其他土地的特产的手工业制品。“庸”与“调”是课于男子的人头税,按正丁(21岁到61岁)、次丁(61岁到65岁)和中男(17岁到20岁)等不同年龄,规定每人应缴的数量。 人民九成左右为等外户 如将“庸”与“调”折算成大米,再加上作为“租”缴纳的大米,三者合计,估计平均占到每户“口分田”总产量的两成左右。这个比率,如与德川时代农民的贡赋率达产量的四至六成相比,看起来是很轻的,但以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口分田”的产量仅仅能勉强维持一家的口粮,因此,税虽只占两成,却也是相当重的了。此外,公民还要被课以极重的徭役劳动。 徭役的第一项是兵役。在长达40年期间里,每隔3年或,年一次,就须自备粮食与武器当60天的军团士兵(该年可免服其他徭役)。有的则被送至九州当3年的“防人”,有的则在京城当1年的“卫士”。被征当兵是群众最痛苦的事,甚至有“一人被征兵,一家皆灭亡”的说法。 徭役的第二项是杂徭。“国司”和“郡司”每年能使役正丁的期限为60天,次丁为30天,中男为15天。但任何地方都没有恪守这个期限的保证。 此外,还必须按每50户2人的比率抽调“仕丁”(役丁)到京城为朝廷服3年劳役。另外,作为“租”缴纳的稻谷要送入郡的仓库,畿内和京城附近各国还要将其一部分脱粒运至京城。“调”与“庸”的物品也都必须运至京城。为运送这些物资,在来往途中所需的食粮、运载物资的牛马费用等都要由公民自负。这也是一种极为痛苦的徭役。被征用的运输人员上路时尚能勉为其难地完成,但因粮绝或因劳累过度和患病等原因死于归途的也是有的。还有就是被征来京城营造或耕种官田,这称为“雇役”。这不是无偿徭役,而是给予口粮与微薄的工资,但却是强制劳动,人民是不得拒绝的。 如将“租”“庸”“调”及各种强制劳动合起来,就可以想象出人民的负担是多么沉重的了。当时人民按生活水平从上上户到下下户以及等外户共分成10级。根据公元730年越前国的记载,九成以上为等外户。公元750年,据安房国的记载,将近八成为等外户,下下户也占到一成五以上。所谓等外户也就是立即需要救济的。有名的山上忆良(公元660年,—723年,)的“贫穷问答歌”著者注:其中的一节是“蓬荜倾斜屋,人卧草上。父母在枕边,妻子坐足下,围相拧愁眉。炉灶无炊烟,蛛巢筑甑中。无意为饭食,枭鸟几凄厉,喧嚣撕裂声。挥舞笞杖具,五十户长(官更名——译者注)声,呼喊奔卧处。世道如此,复何可言。”所描绘的情景不能说是偶然触动诗人心弦的例外。 在这样的贫穷情况下,人民在春天就把稻种吃光的事也并不稀奇。于是,政府就向人民贷稻 种,而到秋收后则要加上利息偿还,而利率则为50,这称做“公出举”,民间的“私出举”利率竟达100。“公出举”似乎是为了公民的生活和维持再生产,但实际上则是国家充当大高利贷来剥削人民。同时,也是国司肥自己私囊的手段。随后,这又成为对不愿借债者强制贷予并收取利息,从而构成朝廷财源之一的捐税制度。 公民的阶级性格与律令制的历史意义 束缚于“口分田”上遭受国家无止境的剥削的公民,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自由民”,这是很清楚的。他们究竟是国家的农奴,还是国家的奴隶,这在学术上是有分歧的。我像多数人所主张的那样,认为公民本质上是国家的一种奴隶。因之,律令制社会应看做是一种奴隶制社会。 公民负担的最根本的是各种徭役,亦即国家对肉体劳动力的使役,而这又不拘每户“口分田”的多少,一律向户内一定年龄的男子课征的。公民并不是像农奴那样,领有并耕种领主(国家)的土地,而向领主缴地税即被课以徭役和实物贡赋。公民其人并非以土地为媒介,而是直接隶属于国家的。公民与国家的这种关系,本质上是奴隶与主人的关系。大化革新前的部民,在部民集团内部,尽管多么像农奴,但他们还是奴隶化了的集团。律令制下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也不外是将以前的部民集团及其所有者的关系,按国家规格整编改组而已。另外,如下面将要谈到的,从8世纪末,取代公地公民而发展起来的私有土地即庄园的经营,虽明显地表现为奴隶制,但如公地公民制是国家的农奴制,那么,在其崩溃之后,就会产生由农奴制历史阶段倒退为奴隶制历史阶段。然而,这种倒退在当时的日本是不可能存在的。 大化革新与律令制和以前的社会相比是否意味着没有大的进步呢,决不是这样。 第一,社会组织中虚拟的血缘关系被破坏了。家庭公社即乡户在大化革新前,在虚拟的氏族集团中就开始自主,但只是大化革新和律令制才使它得以彻底自主。这不外是将人民变成事实上的国家奴隶。以前家庭公社的束缚,从反面来说还算是一种保护,如今,人民连这种保护都没有,直接要受国家权利的压迫与剥削。不仅如此,由于半原始的虚拟血缘关系的限制被破坏,就形成了人民作为一个阶级而结合起来的历史前提。在这个意义上,按照恩格斯对古典的古代奴隶制建立的论述,可以说,如无律令制,就无近代的无产阶级运动了。 第二,上述问题如从经济上来说,就是土地的公社占有被破坏,而土地的私有则建立起来。“口分田”归领用田地者终生受用,并认可宅地和旱地由其永远占有即事实上的归他所有,关于山林原野则保证人民有自由使用与受益权。因此,这种私有,就潜伏了产生事实上土地私有的因素。 另外,法律规定了人民负担的限度,即使这一限度屡被统治者所漠视,但与没有任何法定限度的部民制相比,也是个重要的进步。由于确定了负担额,富裕的或者条件好的公民,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向国家缴付了各种赋税后剩余的部分就可积攒起来,以合法和不合法的种种手段,进一步增加财富,扩大私有地(占有地)。其结果就促进了公民的阶级分化,使公地公民制即国家奴隶制崩溃,并与大土地私有者发展奴隶制的同时,也使农奴制萌芽,并建立了农奴制发展的经济上的前提条件。 第三,大化革新和律令制尽管执拗地遗留下氏姓制残余,但却完成了进步的国家形态和中央集权的统一权利,这又构成了日本古代文化之花盛开的条件。 古代文化之花盛开 律令体制本身就是古代文化之花盛开的集中表现。它意味着中央贵族从中国学得设计和运用与过去虚拟的血缘社会和政治组织在原则上不相同的体制的能力,同时也显示出地方上的上层阶级能用来编制户口、缴纳赋税册及班田、征税的文字和计算知识在某种程度上也得到了普及。 古代贵族对日本文化的重大贡献之一就是5世纪开始的运用汉字的音与义以发展日本语的书写表达方法。用这种书写方法写成的就是《万叶集》。因此,就称之为“万叶假名”。这是 后来发明纯日语的标音文字——“假名”——的母体。 《万叶集》以8世纪前后的歌为核心,集包括大化以前的约4500首的古代日本诗歌的大成。该书编者与创作年代虽都不详,但可以肯定的是大伴家持(公元718—785年)是编辑当中最有功劳的一人。诗集作者大部分为天皇皇族、贵族和官吏,但也有农民、士兵和妓女等各个阶层的男女。他们的出身地不限于京城与畿内,而是遍及全国。歌的题材虽多为恋爱与自然风光,但也涉及人的各方面关系,既歌颂了徭役以及农耕劳动,也有以人生观和社会观为主题的。农民和士兵的歌并不是他们的原作,而是很像由采访者和编辑者加工过的。柿本人麿(公元,—709年,)、山部赤人、额田女王等作为《万叶集》代表性的歌人,受到后世歌人的尊崇。 像《万叶集》这样汇总了国民各个阶层生动地抒发了他们的感性、生活和思想的歌集,是空前绝后的。尽管统治者与人民的隔阂、矛盾日益加深和扩大,但也只有在历史上首次把整个国民都统一在同一法制与机构基础上的古代统一国家确立时期才能编辑成功。 8世纪的前期,天皇政府首次编写出自己国家的历史。大化革新后,天武朝时,曾计划编修历史,后来各朝也继续了这一事业,并于公元712年(和铜五年)完成了《古事记》。该书是以日文文体为基础,杂以汉文,书中歌谣与固有名词是用“万叶假名”写的,是我国最古的历史书,也是最古的日文文学书。接着在公元720年(养老四年)写成了模仿中国正史体裁的《日本书纪》。该书虽是以正规的汉文书写的,但读法却要按日语读。《古事记》与《日本书纪》(以下简称《记》《纪》)都是为赋予现在的天皇制国家以历史或思想基础而编修的。因而,对神话传说与历史事实也未加任何区别,而对神话传说也不是自古流传下来的原始记录,而是为了适合编辑的政治目的,予以选择、修改并加杂以创作而成系统的。 与《记》和《纪》前后,还编写了各国地方志《风土记》。该书也是按政府规定的编修写成的,与《记》《纪》一样都是为了认识古代天皇制本身的书,其中虽无地方群众的生活与文化的素材,但却部分地显现了《记》《纪》中未见过的古代社会的恣态。目前尚存有常陆、播磨、出云、丰后、肥前的《风土记》的全部或一部分。 奈良文化的世界性和日本性 古代贵族就是这样以极大的满足在认识自己的同时,热心地吸取了中国文化。从公元702年(大宝二年)到公元777年(宝八年)期间,向唐朝派了6次使节(遣唐使)。遣唐使船队一般是4艘,每次都有很多留学生随行。大使以下留学生和水手合计达四五百人。航海完全是拼命式的,每次往返不定何时就会罹难、漂流或沉没。在留学生当中以有名的阿部仲麻吕(公元701—770年)为首最后未能回国而在唐朝终其一生的人是不少的。 奈良的贵族不顾这些困难,从学术、技术、文艺、音乐以及佛教及其建筑、佛雕、佛画,此外还有服装、器具和生活样式等各方面都向唐朝学习了。唐朝文化由于是同印度、阿拉伯和以它们为中介甚至和西欧文化都有过交流的世界性文化,因此,学习唐朝也是间接地学习了世界文化。到日本来的也有在唐招提寺讲戒律的鉴真(公元688—763年)和其他唐朝僧侣。印度和波斯人也有来日本的。 但当时的贵族们并没有从学术和文学角度深刻理解儒学和汉文学。汇集了当时最高水平的汉文学者的诗集《怀风藻》(公元751年),其作者们的水平也只是熟知汉字并擅长仿作汉诗而已。 佛教受到圣德太子及其以后历代朝廷的越来越大的保护。以国币接连地兴建起大寺院并拨予大片土地和几百人的奴婢。朝廷的提倡佛教的政策在圣武天皇时达到顶点。圣武天皇在公元741年(天平十六年)命令各国都要修建“金光明四天王护国寺”(国分寺)和法华灭罪寺(国分庵),紧接着又在京城建起东大寺,并铸造作为主佛像的达五丈三尺的金铜(合金)的卢舍那佛译者注:卢舍那佛,佛教天台宗认为卢舍那佛仅次于释迦牟尼,梵文为Vairocana,汉文常译作“遍照”或“遍一切处”。公元743年动工,公元752年完工。为此,圣武天皇 倾尽国币,并强使人民出钱服役。东大寺及其大佛,不仅在美术价值方面,就是在显示古代日本人能营造这样大的建筑和金属铸造技术方面,也是有很大历史意义的。在这个时期前后是古代日本佛教文化的最盛期,文化史上称之为天平时代。 受到朝廷如此保护的佛教,是专以“镇护国家”即祈求天皇制的安泰为使命,并完全离开了个人遵守戒律纳归正道、开悟佛法灵魂得救等佛教的根本精神。另外,这种佛教与群众的信仰 无关,与以前一样,僧侣是不许到群众间讲说佛教,而群众也不许到寺院拜佛。 飞鸟和奈良的大寺院的宏伟建筑以及安置在其中的多种多样的佛雕,墙壁上和天棚上的佛画以及使用的各种工艺品,这每一件都是优秀的艺术品。这些作品的无名作者巧妙地消化中国技术的能力是令人瞠目的。但这一切是把因时代变化而变化的中国式样一个个几乎是原样照搬过来的,未免太有些异国情调了。实在令人难以想象这佛教艺术的境界和《万叶集》的境界会是同一个时代的同一个社会里的产物。因此,与其说这是日本文化的一部分,倒不如说是中国佛教艺术的一个支流。 另外,当时的奈良虽有被后世称为“南都六宗”的六个“宗派”,但这并非是根据信仰而分的宗派教团,而是佛教哲学的学派。学僧们把在中国兴起的学说统统输进来,在僧院的书斋,俨然以与中国僧侣一样的气氛进行研究。据说当时输入的手抄佛经量竟可以与唐代中国相媲美。 就这样,越是中国风格,就越受到古代贵族们的喜爱。反过来说,他们所喜爱的就是中国式文化,而这又正是古代日本的贵族文化。在他们的头脑中瞬时也没有离开过“大唐国”。他们醉心于此,只要是唐物不论什么都要尽快输入,同时,也想由此来显示日本也是不次于唐朝的文明国家。佛教艺术与哲学的输入也就是这种努力的表现。 尽管佛教艺术品高超,但佛教信仰却只是个低级的镇护国家的咒语,造型美术的式样和教义的经典能够输入,但却无法输入真正的信仰内容。正因为如此,就势必要把一切说成是传统的“日本式”文化。这种所谓“日本式”的,在律令体制下,犹如把天皇神化,把不经考试录用官吏等方面与唐朝法令不同之处都解释为“日本式”是一样的。将这誉为发扬“日本精神”或“国体本义”,这件事并不足以显示日本社会的进步,实际上却是暴露日本社会的停滞,勿宁说醉心于唐的先进文明,敢于拼命航海,并以积极进取的气概去学习它,这才应该是奈良朝贵族值得夸耀的。 5 ——律令体制的崩溃与武士的形成 民众的斗争与公地公民制和征兵制的崩溃 把九成以上的人民推到嗷嗷待哺生适状态中去的社会体制,不管站在这个基础上的贵族们如何呕歌太平,必然要很快垮台的。无法忍受班田制剥削的公民和奴婢屡屡抛弃“口分田”逃亡 了。被征在京城当役丁与卫士的,也不断出现开小差的。逃出来以后又怎样生活呢,除了在异国他乡的豪族和富农处干活再无他路。 当了郡司和里(乡)长的,身份也是公民,血缘家族也多,还拥有隶属于他的奴婢和家人等,因此,分得的“口分田”份额也多。不仅如此,他们还握有以前酋长的权威,又是在当地实施班田制掌实权的,他们将良田留给自己,并利用开垦生荒地等种种方式增加土地和财富。因此,不管有多少劳力,他们都是需要的,因而,也都能收容逃亡者。《大宝律令》公布后仅8年的公元709年(和铜二年),政府曾禁止过畿内及近江国的“百姓”(实际是豪族和富 农)违法隐匿流窜及逃亡的役丁,并随意驱使他们。由此可知当时逃亡之风盛行,以及逃亡者与豪族和富农的关系了。 当然是无人遵守禁令。原规定“国司”可到处追捕逃亡者,并将其遣送回原地。然而,一旦逃亡成风,就无法一一遣送了。因此,政府在公元715年规定,从京城逃亡到京城周围地区以外的,可就地入户,并课以“调”、“庸”和徭役。收容逃亡者的户,当然是尽可能隐匿不报,而逃亡者就成了收容主的事实上的奴隶。濒于逃亡者的贫农,也借了附近有势力的高利稻谷,成了债务奴隶,也隶属于他们了。 贵族高官、大寺院与神社也竞相抢占与开垦山林原野。锹、镰等其他铁制农具都集中掌握在政府、贵族、大寺院与神社及地方豪族手中,这也是他们得以利用原有的奴婢`、逃亡农民和当地贫农劳动力扩展开垦地的重要条件之一。 法律规定,垦田要缴公。但无人将自费开垦的土地全部缴给国家。国家如严行收公,则已垦地就会撂荒。政府无法可施。于是在公元723年,根据开垦地的条件,准许开垦者一代至三代私有(《三世一身法》)。公元743年(天平十五年),终于准许按官位的不同,永远私有一定限度的垦田(《永世私财法》)。誉为律令国家盛世的这一时期,一切土地都归国有这一律令的大原则之一就被破坏了。贵族、寺院与神社、地方贵族和富农们开垦劲头越来越高昂,有权势者还圈占大片生荒林野,而使一般农民更难于利用。这一贵族们的大私有地就称为庄园。 富者愈富,贫者更为穷困。随着激烈的阶级分化,从8世纪后半叶,“乡户”逐步地分解成小家族的“房户”。强有力的家族(“房户”)将破落家族的成员,通过种种方式使其奴隶般的隶属于自己,于是就更加强有力了。 穷人一多,社会动荡就加剧。在这种世态背景下,各地就出现了违禁向群众宣讲佛教的僧侣,并得到了困苦群众的信赖。其中,出身于和泉国的行基(公元668—749年)不仅宣讲佛教的因果报应,而且还与追随他的群众一起修路、修渠、架桥和治病,犹如救世主一样被群众所信仰。公元717年政府以“小僧行基滥讲罪福蛊惑农民”迫害行基,但他被群众所保护并继续传教。公元730年(天平二年)秋,平城京的若草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态,即每天竟有几千到一万群众拱卫着行基举行集会。翌年(公元731年)政府也许是为了安定人心,就批准行基传教。从这时起,行基就逐渐受到政府的笼络,但群众的困苦与社会动荡却未解除。 该年,政府停征各国的“防人”。公元739年(天平十一年),除奥羽、九州和长门国外,各国都停止征兵。数年后,似乎又恢复了征兵,但天皇制权利军事机构的根基,开始被包括士兵和群众的逃亡在内的抵抗所动摇了。不断伺机逃亡的贫民出身的士兵不起作用,这一点终被公元774年发动的征讨夷所证实了。公元780年规定只从“堪能弓马者”中征兵。于是事实上就废除了义务兵役制。紧接着公元792年,除陆奥、出羽、佐渡和九州以外,各国军团都解散了。公元826年大宰府管辖内的军团也解散了。为取代公民征兵制,从“郡司”、有官位者和富农子弟中组建了名为“健儿”等名称的军队。这样律令国家军事力量的基础就不能不从公民征兵转移到豪族和富农身上了。 奈良政府的不安、动摇与迁都平安 破坏了公地制的庄园制得到扩展也罢,士兵军团制崩溃也罢,都表明律令体制在其成文法化未及半世纪就开始变质了。社会阶级的不断分化也势必要使其变质。群众的不稳与反抗,又成为朝廷掌权者们之间无休止的暗斗、阴谋与公开叛乱的条件。为后世称颂为太平盛世,犹如绚丽多彩的古代文化黄金时代的天平时期(公元729—749年),竟是从藤原氏耍阴谋灭亡了左大臣长屋王开头的。 藤原氏是大革新的功臣中臣镰足领受了藤原姓后才有的。中臣镰足之子中臣不比等是负责起草《大宝律令》的,官升至右大臣,为律令制官僚贵族势力的代表。不比等的女儿光明子(公 元701—760年)曾为圣武天皇的夫人。著者注:天皇的妻妾分为后(一人)、妃(二人,亦称中宫)、夫人(三人,亦称女御)、嫔(四人,亦称更衣)四级身份。沿袭不成文规定,臣下之女不能成为后与妃。光明子从夫人成为皇后,在当时,比现在的连旧华族(即准贵族——译者)都不是的富豪之女竟成为皇太子妃更为震惊的事件。这件事意味着藤原家族等由律令官僚制得势的新贵族已凌驾于皇室了。但不比等死后,其子中臣武智麿等企图使光明子登上皇后之位。对此,长屋王却要坚守皇族以外之女不能当皇后这一自古以来的皇室不成文法,武智麿就诬陷长屋王阴谋叛乱而将其消灭。随后,光明子就当了皇后。 在这12年后的公元740年(天平十二年),大宰府的高官藤原广嗣叛乱。当时由桔诸兄掌握政权,而藤原广嗣则借口天灾地患与人民遭难都是桔诸兄的责任,为除掉诸兄而叛乱的。朝廷用了两个月勉强镇压下去。政局更加不稳,京城也屡次搬迁。塑造大佛是为了以佛的威力稳定社会的不安和政局的动荡,然而,这并未奏效。 公元756年,为女帝孝谦天皇宠爱的藤原仲麿挤垮了桔诸兄。翌年,连皇太子也被他家有王衔的亲属所取代。由于人民苦于塑造大佛的不满情绪已弥漫于社会,桔诸兄之子桔奈良麿以此为良机,策划推翻藤原仲麿派并撤换天皇,准备大规模叛乱,事未竟,被捕并被处死。这时朝廷痛感有收拾民心的必要,于是就召集畿内各国的“郡司”与“里长”,宣布了桔奈良麿的罪状,并要求他们矢忠朝廷。朝廷甚至召“郡司”与“里长”集会,这还是空前的。此外,还将杂徭减半为30天以内,免征半年的“调”“庸”,并全部免除以前的公私“出举”利息。总之,人民的抵抗,通过掌权人们的势力之争,使负担得到大幅度的减轻。 不久,女帝之宠爱,又从仲麿转移到身份不明的来自河内国的僧人道镜。落魄的仲麿于公元764年发动叛乱,但即被镇压下去。在此之前,由于仲麿的意见受孝谦天皇禅让的淳仁天皇(仲麿的亲属),也被废黜,并被流放到淡路岛,孝谦天皇再次登上皇位(称德天皇)。在其下,道镜当了太政大臣,成了“法王”,而且还托词受到宇佐神宫的神的嘱托,策划篡取女帝皇位。皇位让给非皇统,就等于是动摇了以天皇为轴心建立起的贵族秩序的根基,因此,甚至贵族们也联袂反对,并派遣和气清麿为正式使节赴宇佐,也托词称神谕不准将皇位让于非皇族,从而搞垮了道镜(公元770年)。 及至称德天皇死后,藤原百川执政,拥立了有利于本派的天皇(光仁天皇),并将道镜流放至下野国,道镜专制时期禁止开垦一事,又复解禁,从而满足了贵族和地方豪族的要求。另外,还取消了上述从公民中征兵的制度,改为募兵制。在此之后,贵族势力之争以及与此相连的皇族间为争皇位以血洗血的斗争仍有反复。在这过程中,藤原氏的势力强大到了举足轻重的地步。 藤原氏为削弱大伴氏等自古以来的名门贵族与寺院的势力,于公元784年(桓武天皇延历四年)自奈良迁都至山城国的长冈(今京都市西郊),接着又在今之京都地区,设计与平城京同类型但规模更大的新京城,命名为平安京,并在竣工之前,公元794年(延历十三年)就迁至该处。从此,约有400年,平安京成了贵族的政治与文化中心。这一时期虽称做平安时代,但并未因换了京城而使社会经济与政治体制随之改变。所谓奈良时代,从8世纪后期即平安时代前期一直到10世纪中叶为止的约180年是律令体制下的公民公地制瓦解、政治结构变换的一个过渡时期。 班田制的崩溃与庄园制的发展 中央贵族和寺院的庄园以及地方豪族和有势力者的私有地,9世纪以后增加得更为迅速。增加的不仅有开垦田,就是在其周围的公民的“口分田”也想方设法地圈为私有。天皇,就其天皇的地位而言是没有自己的私有地的(因在观念上,天皇被认为拥有整个国土和整个人民,也就是说他是整个私有者阶级的总的象征,他拥有国家的“整体”,所以就不能成为国家的“部分”的所有者),但不仅皇后和皇族拥有领地,天皇一旦去位当了太上天皇著者注:天 皇并非由于患病或者年老不能理政而去位者称太上天皇。以现任天皇的保护人的形象参与政治,这制度是从持统天皇退位当了太上天皇作为文武天皇的保护人开始的。这样的君主制在中国和欧洲的历史上是没有的,是日本独有的。 也就有了自己的领地。 作为这些皇室领地,根据天皇命令划定的田称“敕旨田”。从9世纪初起,就盛行划定“敕旨田”,并由公民的徭役劳动耕种,还被定为不向政府缴税的“不输租地”。及至9世纪末,贵族和寺院的庄园领主也仿效敕旨田争得了不输租的特权。由于贵族组成了政府,既然如此,其有权势者将自己的庄园划为不输租地也就不足为奇了。 庄园的开垦与经营,在初期还需要当地“郡司”豪族的合作。庄园所需的劳动力只靠领主从中央带来的奴婢是不够的。因此,就要借“郡司”与豪族之力动员附近农民,或是召集逃亡农民。这些“郡司”和豪族就往往成为庄园的“庄长”,负责经营庄园。寄居于庄园的农民之所以能逃脱政府的课役,就是因为本应追捕逃亡者的“郡司”们当了庄长的缘故。 庄园的一部分是领主的直接经营地称为“佃”。由领主旧有的奴婢以及被奴隶化了的寄居人耕种。其他的部分,则租给附近农民种。 一旦公地公民原则垮台,私有庄园产生,高官的位田、职田、功田等,犹如他们的私有地一样了,而“封户”也就像他们的私有民一样了。而且,他们或者是把良田划成位田、职田和功田等,或者把良田称做荒地划成“敕旨田”。其结果,作为“口分田”分配给农民的贫瘠地就增多,而公民耕种不是怠工就是撂荒了。因此,“口分田”就广为荒芜。另外,公民不是拖欠“庸”“调”物品,就是只缴纳粗劣之物。像这样的对抗,“郡司”们也未必就一定取缔。因为,他们也希望拉公民为自己所驱使以开垦私有地。 这样,实施班田制的土地就不足,而且课征“庸”“调”也就没有意义了。因此,从9世纪中期前后,政府就在一部分仿效庄园的“佃”的直接经营的田地上强征公民耕种,只给予口粮和微薄的工资并免征“庸”“调”(公民仍耕种自己的“口分田”,还要缴纳相应的“租”)。公元864年,全国的杂徭减为每年20天,但地税率却相应提高了。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政府盘剥公民的重点已由“庸”“调”徭役转为“租”,由与占有土地多少无关的剥夺肉体劳动力的方式开始转向以耕种土地为媒介的剥削方式。 班田制到了这一步,就越加难以实施。9世纪几乎已不再班田。10世纪初的公元902年(延喜二年),政府曾尽全力想在全国班田,但未成功。班田制自此遂绝。 公家领地庄园和名主 国家已不再像过去那样编制公民户口按人掠夺了,而是编造地亩册,登记负担土地赋税人的姓名,并按此征收地税和其他实物税与徭役。从公民方面来说,这种做法就加强了在他名下的土地占有权。这种权利称“名”,持有“名”的称“名主”,其田则称“名田”。当然,这不是用法令一举推行的,而是在因国、因地区、因时期的不同,做法也各不相同的情况下,从10世纪到11世纪逐渐向这个方向过渡的。名田作为课税的基础见之于史料,是从10世纪中期开始的。 公领地的名主与国家的关系,已不再是像公地公民制下国家与公民关系那样的国家奴隶,而是近似封建领主与农奴或农民的关系。但名主中间也有不同阶层。有的是垦田或是兼并没落公民的土地以至于拥有数町步乃至十数町步译者注:“町”在日本度量衡制的“尺贯法”中为水田、旱田和山林面积单位,具体量度时则称“町步”。每町(步)为9918平方米,为“反”的10倍。以上的耕地,并驱使名为“下人”的隶属者耕种的奴隶主,有的几乎就只是夫妻子女一类的小血缘家族耕种少量土地的自耕农,也有介乎上述二者中间的。因此,就不能把他们统称为国家(又是领主)的农奴。 班田制消灭的时候,庄园的结构也开始有了大的转变。其所以如此,是因为领主的奴隶制性质的直接经营地即“佃”,初期虽占到整个土地面积的两成,但自10世纪以后,却剧减并几 乎全部成了出租地。而租地者称“tato”(写作田堵或田刀),“tato”的耕种权很大,于是,在这里也产生了“名”、“名主”和“名田”。不能适应这一新生产方式的旧庄园就衰落了。东大寺的庄园就是个代表性的例子。东大寺在9世纪初,在全国各地共拥有3460町步的庄园。到10世纪时,仅剩下212町步。至于庄园的名主,与公领地的名主一样,既有拥有大片名田和下人即奴隶的大名主,也有耕地不足1町步的自耕小名主。 通过公领地与庄园普遍出现的名主阶层与10—11世纪生产力的跃进是互为因果的。播种前浸泡稻种,从插秧、摘稻穗过渡到割根秆以及造稻架和将割下的稻束挂上稻架晒干等,这些种稻过程各个环节的技术都得到了改进。锄、耙、镰、犁等铁制农具到11世纪也终于普及到一般农民即大小名主阶层。用牛马耕田也得到推广。作物种类也增加了。茄子和瓜类等园艺作物也增多了,插秧时的“结”等劳动互助组织也发展起来了。鼓舞插秧劳动并与插秧动作相配的音乐“田乐”估计也是这时创作的。 农奴制的萌芽 为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农民就必须对农活进一步深切关注与热心,而且,例如还要像插秧那样提高劳动的集约程度。而这又是被征从事徭役的那种劳动所不能做到的。只有耕种者的自主性提高时,他们才能去努力获得铁制农具和改进技术以提高生产力。相反,这样的集约劳动,也加强了土地与耕者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即使是奴婢,因为他们与土地的结合,也发展到对主人来说多少有了些独立性,并且能过自己的家庭生活了。这里就产生了从奴隶制往农奴制发展的萌芽。 中央大贵族获得了不纳税的特权并开始出现了“名主”,同时,从9世纪末,地方的豪族们盛行将自己的领地名义上捐献出作为中央贵族的庄园(“捐献地系统庄园”)以获得不纳税的权利,而自己则做该处的管理人即官衔为“下司”、“公文”和“地头”及其他的庄官。接受这种捐献者称“领家”。如只靠领家力量还不足以确保不纳税权利时,还可以作为更高一级权势者的领地,而该权势者即称“本所”。对“国司”而言,“本所”和“领家”保护该处庄园的领主,交换条件是要缴纳贡赋(稻米)(以下简称贡赋——译者)和庄民的徭役劳动。如此,在一块土地上,就出现了名主、庄官、领家和本所等几重的有权人。如前述,名主既有自耕小农,也有拥有“下人”并经营大片土地的奴隶主,另外,还有的将其土地的一部分,租给其他的属于自耕小农的名主。 10世纪后半期以后,朝这样方向发展的庄园经济,应该称做什么呢,“本所”与“领家”或者庄官(在乡领主)与名主的关系,看起来像农奴制关系,而名主中强有力的如前所述,就是奴隶主。因为他们多任庄官,所以这时直接从事生产的“下人”与其直接的剥削者名主之间的关系是奴隶制关系。然而,既有自耕的名主,也有不是“下人”的佃家,所以甚至还可以说,因庄园的不同,奴隶制的因素与农奴制的因素也是以各不相同的各种形式混杂结合的。在这过程中,农奴制扎扎实实地在成长与发展。 武士阶级的形成 庄园虽有不纳税的特权,但其庄民在身份上却仍然受朝廷统治,在法律上也无从逃脱“国司”课征的徭役。另外,庄园领主还采取各种形式蚕食公领地。因之,“国司”不仅调查庄园土地和庄民,收回原属公领地的土地,而且还以各种理由把庄园划为公领地,并要课征庄民劳役。对此,任乡官的在乡领主与庄民就起而抗争。两者之间的矛盾自10世纪中期就激化了。于是,“郡司”(在乡领主阶层的代表)就领导“百姓”(即名主)并率领他们屡屡袭击“国司”的官衙和馆所。这类抗争中最有名的是自公元987年为时达3年的尾张的“郡司”与百姓列举“国守”藤原元命的压迫与剥削诉诸朝廷最后胜诉的事件。 通过“国司”与在乡领主、名主们的斗争,从11世纪起在乡领主就投靠能任免“国守”的中央的“领家”或“本所”,取得了“不入”的特权,即“国司”的权利不能行使于庄园,亦即“国司”不向庄民课征劳役的特权。于是庄园在政治上也具有了摆脱中央政府统治的半 独立的形式。但这里却有一个矛盾就是,这种分裂与独立还要仰赖于中央政府高官的保护。这个矛盾又只有在庄园实际生产的组织者与管理者同时又是农民的实际统治者的庄官与名主阶层的自主性发展与贵族阶级走向衰亡的情况下才能获致解决。强大的庄官与名主为了与国衙(“国司”的办公处)对抗,也为了互相间争权夺利争领地,就自行武装而成武士,并且还加强全族的联合,武装在其统治下的农民(自耕名主和下人),组织起称为“郎党”(或写作郎等)的部下。他们开始只是在某个地区,随后就发展为一大片地区的领主。 武士不仅兴于庄园,而且也兴于公领地(国衙领地)。随着民间庄园作为不纳税与地方权利不能干预之地而独立于政府统治之外的同时,残余的公领地也就变成以中央政府为“本所”、以国衙为当地征税机关剥削管辖地区内的名主的一种庄园了。“国司”也不再是整个该国的行政官,而名副其实地变成可称之为国衙领地这样一种庄园的当地庄官了。国守等高官这时就成了称做“遥任”的即不去当地赴任只是在京城吞噬其任地收益的人了。国衙的具体业务则由出身于当地豪族的衙役,或是虽为京城贵族但因门第低下无法飞黄腾达而成为中下级的“国司”却又定居于任地的官员负责。他们在社会上及经济上的作用,本质上与民间的庄官相同,他们也同样走上了庄官领主化和武士化的道路。而且,他们比民间庄官领主的领地更多,并有着“国司”的权威。于是从他们当中,就成长出现了武士团中最强有力者,如平氏家族与源氏家族。 平氏是桓武天皇的后裔高望王在公元889年被授予平姓(桓武平氏) ,成为上总介(介是国司的二等官),并自定居于任地以后,其子孙一族才开始在关东地方作为武士而得势的。源这一姓,虽然也授予过几个天皇的后代,但出于清和天皇的后代的源满仲自10世纪后期任“摄津”国守后,其子孙一族才在近畿,作为武士团得势。随后在11世纪前期,源氏又向关东扩张,连平氏也与之追随。但在当时,盘踞在伊势的平氏(伊势平氏),却在近畿及其以西地区称霸了。 6.贵族政治及其文化 ——从国家主义到贵族主义 将门与纯友之乱 随着公地公民制的瓦解与庄园制的发展,古代天皇制的政治结构也变了。平安迁都时,朝廷的军事力量已经开始削弱。9世纪中期,朝廷几乎无力控制地方豪族。地方上群盗横行。10世纪中期,西海爆发了藤原纯友之乱,东国则爆发了平将门之乱。 藤原纯友原为伊予国之“掾”(三等官),定居以后成为附近的土豪首领。公元936年(承平六年),以千余艘的船只发动叛乱,袭击国衙等,掠夺官物与私财,一度竟侵入到大宰府。公元941年(天庆四年)为朝廷的追捕使所擒获而被杀。 平将门属桓武平氏的一族,由于领地及其他问题与全族及其他豪族以武力相争,由于中央政府的介入,公元939年(天府二年)11月公开发动叛乱,一度曾占领了常陆国首府,并在下总建立根据地,自称新皇,威震近邻。但3个月后为宿敌平贞盛与藤原秀乡军所灭。 藤原纯友和平将门都是以落后地区的落后社会为基础的,并未组织新兴的名主阶层,这正是他们的弱点。只因从东和西两方同时发动大规模的叛乱,中央政府也不易镇压,特别是平将门之乱,不是靠朝廷之力,而是靠与平将门同样的地方豪族的武力镇压的。而这正显示了古代天皇制的衰落。 藤原氏的专制与不理政事 在这期间京城的贵族们也不断地争权夺利,但他们犹如奈良朝的贵族,并不拥有自己的阴谋叛乱的武装,与地方豪族也无联系,只是反复在宫廷政变。其中,藤原氏家族的四个分支中的北 家,势力稳步地增强。藤原良房在公元858年(天安二年)其外孙清和天皇9岁登皇位后,就任了摄政。这是非皇族任摄政的开端。继之,藤原良房的养嗣子藤原基经又任阳城天皇的摄政。当天皇成年后,又新设了事实上与摄政握有同样权利称为“关白”的官位,复由自己充任。 但藤原氏北家的专制并不稳固。藤原基经死后,宇多天皇就未设“关白”,而是重用菅原道真与藤原氏对抗。在这下一代的醍醐天皇也同样未设“关白”,而力求复兴律令政治。在这随后的朱雀和村上两代天皇也同样继续努力于恢复律令制。因此,宫廷的历史家取醍醐帝时的年号“延喜”(公元901—922年)与村上帝时的年号“天历”(公元947—956年),赞颂这期间的政治是“延喜天历之治”。然而,前述藤原纯友与平将门之乱,不发生在其他时期,而发生在这时期,这就比什么都更能说明复兴古代天皇制是不可能的。另外,公元894年(宽平六年)根据菅原道真的意见,将不绝如缕的遣唐使以航海牺牲甚多和唐朝内乱为理由永远停止了。这件事标志着不管是藤原氏还是反藤原氏,所有的贵族已经丧失了像8世纪初他们的父母那样不畏艰险、勇于进取的魄力了。 藤原氏北家虽说一时未能就摄政关白(以下简称摄关)地位,但依然占据朝廷最高官位。醍醐帝的左大臣藤原时平将右大臣菅原道真流放至大宰府的阴谋成功,随后,藤原氏又接连地打倒了竞争者。公元969年(安和二年)冷泉天皇的摄政藤原实赖挤垮了左大臣源高明。自此,藤原氏北家的专制就稳固了。此外,约有一个世纪,藤原氏一族的长者,一般都将其女儿充做天皇的后妃。天皇幼小时任摄政,天皇成年后则任关白,掌握着国政全权。“政所”只不过是藤原家族的家政机关,这时却成了国家实际上的政府,朝廷成了个单纯的举行仪式的场所。这样,摄关家随着垄断朝廷最高官职的同时,也得到巨额收入,再加上接受全国的地方领主捐献的广大的庄园,就极其荣华了。11世纪的藤原道长(公元966—1027年)及其子藤原赖通(公元992—1074年)时代,藤原氏荣华已达顶峰。 但这摄关“政治”只是按时令不同例行不悖地举办宫廷仪式(年节风习事宜)以及宫廷内不断发生的阴谋与暗斗而已。他们的权势之争主要的就是为了更多的接受捐献的庄园,更多地捞取公领地的收益以及自身享受荣华,至于国事和公共事业,不管是天皇,还是摄关家及其他贵族,都是毫不关心的。例如,藤原道长时的1019年(宽仁三年)西伯利亚滨海州地方女真族的一派刀伊人侵袭北九州时,还是当地的武士们把他们打退的,藤原道长并未付以任何强烈关注,也无任何责任感。 与中央政府完全不理政事一样,地方上也无贵族理政。国司“遥任”正如上所述,在摄关政治时代,还制定了称做“知行国”的制度,即在一定年限内将特定国的收益授予皇族与高级贵族。捞到“知行国”的就派自己的心腹部下任该国的国司,掠夺管辖下的人民。有时还有这样的例子,即任命个什么“和歌浦波”或“敷岛大和”等捉弄人的虚构人物为国司。这样一来,人们就不再按照国司这一官职名的原义称其为国司,而是单纯把他称做“领取”即领取该国的收益者来称呼他了。 以摄关家为首的贵族们成了不折不扣的社会寄生者。他们以其榨取的财富营建豪华的邸宅和兼做别墅的壮丽的寺院,日夜沉湎于游乐飨宴。但因他们并未亲自开拓新的生产关系,也未创建新的统治机构和武装,因此,其荣华的基础是不稳的。在地方上领主与名主阶层虽组织了农奴式的生产关系,并实际统治着群众,但还没有作为一个单独的阶级广泛而坚强地联合起来。也正因为他们是一个地区、一个地域的孤立与分散着,所以天皇和贵族们才得以维持其权势。 源氏与平氏的兴衰与僧兵 但历史不停地在前进。在藤原氏全盛的11世纪前半期就有若干事例记载说,尾张、近江、丹波、但马、河内等的“百姓”即名主们不像以前那样听郡司的调遣了,而是自己团结起来与国司斗争,或者是集体向中央政府告状,或是反抗庄园领主增征贡赋等。这意味着他们自 己开始意识到他们自己的力量。源氏和平氏的首领们就是把这样的百姓们组织成武士团,以扩张势力,而成为“武家栋梁”的。 在东国,自平将门之乱,平氏力量减弱,源氏兴起。特别是从公元1051年到1062年,源赖义镇压了奥羽的豪族安倍氏的叛乱(前九年之役),接着公元1083—1087年,源赖义之子源义家(八幡太郎)消灭了同是奥羽的清原氏(后三年之役)。但他们的兵力是由他们的领地及其他依赖于他们的出身于名主的武士们组成的。而且,在这两次战役之后,源氏在东国的权威增高,各国的名主与领主向源义家捐献土地以接受其保护的也增多了。另外,以伊贺与伊势地方为根据地的平氏一派也逐步将近畿直到西国地方的武士归并到他们的势力之下。 各阶级和个人开始要诉诸实力了。靠实力解决问题的倾向起自社会的最低层并逐渐扩及社会上层。以奈良(南都)的兴福寺和俯瞰京都的比叡山(北岭)的延历寺为首的南都北岭的大寺院也都镇压了各自庄园的百姓们的反抗,或是为了对抗国衙,从10世纪后半期开始就组织了自己的武装“僧兵”。京城的贵族们,仅靠他们的门第和官职权威已不足以安居无恙了。他们当中遭到地方领主与名主阶层反抗的“领取”们(即国司们)对高踞于庄园的“本所”,对庸碌无为而又从中私吞财物并沉溺荣华的摄关家也不温驯了。 院政与保元、平治之乱 但令摄关家命运不济的是,即使把女儿送当后妃却接连地不生男孩。为此,公元1068年,拥立了与藤原氏全无外戚关系的皇子为天皇(后三条天皇)。以“领取”们(国司们)为核心的反摄关家势力,借此机会都集结于天皇左近,策划整治摄关家经济基础的庄园。但以天皇的地位理政,还必须通过关白和大臣即摄关家的议政。因此,事情也并不如意。因而,在这下一代的白河天皇(公元1053—1129年)在位13年后就让位当了上皇(公元1086年),并在其宫殿(院)设“院行”(院的办公处),以心腹的贵族主要是由“领取”(国司)出任官员,开创了所谓的院政。从此,院政时期竟达44年之久。 白河院政虽压制了摄关家,但其“政治”内容与摄关“政治”并无不同之处。他们借口整治文件不全的庄园,夺取了不属自己派系的庄园,滥定知行国,并由院及其近臣独吞收益,营造豪华的离宫,沉迷于骄奢淫逸的生活之中。特别是白河院沉溺于佛教迷信,接连建造壮丽的寺院,塑大佛,不但多次拜谒纪州高野山(金刚峰寺)与熊野神宫,而且还禁止杀生,违者即判处死刑无赦。为此,渔夫和猎户都无法生活,人也吃不上鱼,国中怨声载道。 白河院之后,经鸟羽、崇德和后白河三代上皇时期,院政已成惯例。在这期间皇室、摄关家与贵族以及南都北岭的大寺院之间,复杂的权势之争,一年比一年激烈。摄关家,从其全盛时代就把源氏的武士团作为“侍”(在旁侍候之意)来利用,白河院政则将平氏的武士团安排在院办公处的朝北之处,作为自己的武装(“北面武士”)。大寺院与神社的“僧兵”,在院政时期更加强大。他们还经常向院告状,要求制止国司侵犯他们自己的庄园。这样,源氏和平氏的武士团,开始时还甘受摄关家与院的利用,但一旦开始要诉诸武力时,不久,他们也就想捞得与他们实力相适应的地位了。 公元1156年(保元元年)鸟羽上皇及其次子后白河天皇一派与崇德上皇(鸟羽上皇长子)之间的矛盾,与关白藤原忠通及其弟左大臣藤原赖长的矛盾联系起来。借鸟羽上皇逝世之机,崇德上皇与藤原赖长派以源为义与源为朝父子及平忠正的兵力袭击了天皇与关白一方。天皇方面动员了源义朝(源为义之子)与平清盛(平忠正的外甥,公元1118—1181年)的军队,战斗仅一天天皇方面胜利,崇德上皇被流放到讚岐译者注:讚岐为日本古地名,即今之日本香川县。,藤原赖长战死,源为义为其子,平忠正为其侄平清盛所杀(保元之乱)。 皇室、摄关家与武将都是在父子兄弟互相残杀的权势之争中天皇方面获胜一事,与其说是天皇与关白的胜利,不如说是武士阶级对皇族、贵族阶级胜利的第一阶段。此后,平清盛为后白河院所器重,其势力也得到迅速增强。对此,源义朝怨懑不堪。公元1159年(平治元年)趁平清盛拜谒熊野之机举兵,幽禁了三条天皇与后白河院。政变颇似成功,及平清盛闻急返 回京城后,迅速扭转了局势,源义朝方面彻底被击溃(平治之乱)。源义朝自己在逃往东国途中被谋杀于尾张国。其子源赖朝(13岁)在即将同时被杀的一刹那,由于平清盛继母的调解,一命得救,而被流放到伊豆(岛)。另外,源赖朝的异母弟牛若(后来的源义经)与其母常盘一起在京都被捕获。因为还是个不满周岁的婴儿而未遭杀戳,被安置在鞍马寺。 源氏的势力,为此受到一大挫折,迎来了平氏的全盛期。在这战乱8年后的公元1167年,平清盛充任太政大臣,全族都当了高官。平氏取代了藤原氏,掌握了京都朝廷的全权,古代天皇制的没落,是大局已定了。 平安文化的特征(一) ——从国家主义到贵族主义 古代天皇制衰落,中国文化的输入也中断了。地方上,在武士和地主阶级兴起的四个世纪期间,文化形态也大变。其特征第一就是,从天皇主义乃至国家主义向贵族主义的变化,这是特别应该一提的。第二就是,从输入的唐式文化向所谓的“日本式”文化过渡。第三就是,地方武士与地主文化的萌芽。 第一个特征即从天皇主义到贵族主义的变化中,最容易理解的就是佛教。佛教是平安朝初期9世纪初,由留学唐朝的最澄(佛教大师,公元767—822年)和空海(弘法大师,公元774—835年)带回的天台宗与真言宗两派为开端。两宗都得到朝廷的特殊保护,在镇守与保护国家为其最大使命方面,与奈良佛教是一致的。但却不像奈良佛教那样直接与政治关联。这一点可以从下述情况中反映出来,即奈良朝以前的寺院都建在宫廷或各国首府周围,而以最澄所建的比叡山延历寺、空海所建的高野山金刚峰寺为首的两宗派的大寺院,大都在远离闹市的深山中。 真言宗寺从一开始就是以独特的咒语和祈祷为特点的“密教”。天台宗开始是信仰法华经的宗派,但不久也具有了“密教”性质。其咒语与祈祷固然是为了镇护国家。但不如说更多的是为每个贵族治病与消灾才受到了贵族们的信仰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以前的国家佛教向贵族佛教的过渡。这两宗还开始成立了作为教团的宗派,并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分属各宗派的寺院,亦即佛教文化向地方扩展。 10世纪中期,律令的公地公民制崩溃,地方豪族与群众开始公然反抗国司们,此时又兴起了厌恶龌龊的现世(厌离秽土),以一心念佛,求得阿弥陀如来的拯救,死后到极乐净土(欣求净土)的净土信仰说。这是由名为“沙弥”和“圣人”这些与国家无关的民间的传教者传播的。他们的活动,随着国家对佛教管制和管理的松弛,也频繁起来。空也(公元903—972年)在京都街头到处宣讲这一信仰并吸引了很多人。延历寺的惠心(公元941—1017年)的著作《往生要集》(公元985年)就系统地解说了这一教义。以此为开端,在日本社会就产生了宣讲超阶级、超身份等级、与国家无任何关系而依靠个人信仰求拯救的佛教。 “厌离秽土”与“欣求净土”的思想也受到了没落中的中下级贵族的欢迎。从摄关政治到院政时代,这一信仰也在最高层贵族中流传。但他们却把这当成身在现世却又能沉浸在极乐净土般的环境的手段。例如像藤原道长的法成寺与藤原赖通的平等院(凤凰堂)那样,他们建立了华丽的阿弥陀堂,又将其兼做别墅。其中还放置了金光耀眼的阿弥陀如来像,周围的墙和门上都画上极乐世界的光景,在这里烧上香,排列整齐服饰齐楚的僧人们在铜钲和木鱼的伴奏下,像合唱一样的诵念经文。与其说这是信仰的结合,不如说是个欢快的表演。但在这欢快的背后,不分上层和下层,整个贵族没落的命运却悄然走近了。在意识到这一点的贵族们中间,就流传开“末法思想”,即佛涅槃后若干年,就变成“末法”之世(末世)。这时是世道混乱、人心险恶,世界的末日就会来到。 平安文化的特征(二) ——从唐式到日本式 净土信仰不是自中国输入的佛教,而是从日本社会产生的,是从唐式舶来文化过渡到日本式文化的反映。这种过渡从“本地垂迹说”(神佛教义合一)中也可看出。该说认为,日本的诸神就是佛即“本地”(绝对存在和本质)将其行迹垂临日本(以佛的形态出现的)的现象。奈良时代就曾有过神接受了佛的功德并获得威力这样的思想与信仰。到了平安初期,又转化成为神由于领悟了佛法而成为“菩萨”(成佛前阶段),并产生了将八幡神称为八幡大菩萨的说法。进一步到平安中期,又发展到神就是佛的化身,神、佛在本源上是同一体的程度。在这方面注入了日本固有的神的信仰,结果就削弱了佛教本身的作用,同时也使佛教具有了日本的特色。 从唐式文化向日本式文化的过渡,在文学方面表现得最突出。迄至9世纪中期为止,继续前一个时代盛行做汉诗与汉文,其后,在贵族社会里汉文学知识的丰富程度成了测量他们教养的尺度。但如不单是从文学史而是从整个日本历史来看,平安贵族社会(包括僧侣)所做的最大的贡献,就是更进一步地飞跃地发展了“万叶假名”,创造了由简化草书汉字而成的“平假名”,与取楷书汉字偏旁而成的“片假名”,显然,9世纪中期时,“片假名”已经完成了。其实,平假名可能也已完成,只是根据原汉字的不同,也有几种字体。 朝鲜人是把中国文化传入日本的老师。他们在15世纪创造了本民族的标音文字“谚文”。与古代日本一样,也强烈地受到了唐帝国的影响。随后,满洲契丹族乘唐朝衰落终于建设起强大的辽王朝。他们也是在10世纪前期创造了文字的。日本之创造“假名”文字比他们任何一个都早。在当时的中国周围的各民族中,西北边境的维吾尔族是最早有民族文字的(最迟在8世纪)。由于他们的文化不属于古代中国文化领域,所以,可以说,古代中国文化领域中,日本人是最早创造了自己的文字的。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日本社会拥有未被其他民族侵略过的地理条件,做到了文化的连续和积累。 在平安朝,假名文字并不是有教养的贵族所必用的。他们不仅在公文中,就是在私人日记中,也是以汉文或以汉文文体为基础,用汉字写作。但作为日本人来说,不言不喻,能将日语如实书写表达出来的文字是最为珍贵的。特别是写作日本诗歌供其他人阅读时,没有能胜过假名文字的。另外,互赠诗歌又是当时贵族之间恋爱所不可缺少的。因而,假名文字就越来越挺拔有力。“和歌”(日本式诗歌)普及了,日本文体也发达了。从9世纪后半期到10世纪,和歌较之汉诗与汉文更受到贵族社会的欢迎。结果,公元905年,奉醍醐天皇之命,由纪贯之(公元,—公元946年)等选编了《古今和歌集》。 在散文方面,从这时起,日本文体就汇成了文学界的主流。以在原业平(公元825—880年)的诗歌为核心,把该诗前后发生的事件以及诗所反映出的情节系统化了的《伊势物语》与出自群众口头讲述的传奇文学《竹取物语》,也在《古今和歌集》问世前后,由无名作家创作出来了。这就是“物语”文学体裁的创始。另外,纪贯之从其“国守”任所土佐回京城时,假托女作者以假名文字和日本文体创作了《土佐日记》。日本文的优美及丰富的表现力在这里是淋漓尽致了。 11世纪中期,以藤原道长与藤原赖通时代的紫式部(公元978,—1016年,)的《源氏物语》为顶峰的女性作者的作品,标志着由此发展起来的贵族文学的全盛期的到来。《源氏物语》在其五十四帖(卷)的长篇中,以充满柔情的独特的优美文章描绘了各层贵族男女以恋爱为中心的不同生活和心理状态,有一部分也对人作了敏锐的观察。与紫式部同时代的清少纳言(生卒年不详)的随笔《枕草子》,从文学和思想的高度而言,远不能与《源氏物语》相比拟,但却是简洁地表现了宫廷内外生活并以横溢的才华观察了大自然。该书是日本文学中随笔的创始。 在和歌方面,继《古今和歌集》辑出之后,又辑出了敕撰歌集。在《古今和歌集》中已明显 地表现出了这样的倾向,即智力技巧以及耽于词藻的诗歌增多而缺乏诗的感染力。其中与紫式部和清少纳言几乎是同时代的女官和泉式部的奔放而又爱欲横流的告白的歌集与日记也大放光彩。 另外,紫式部的日记中,有的地方也鲜明地描绘了宫廷女宫的个性。藤原兼家妻子的《蜻蛉日记》(公元974年前后创作)则描述了一夫多妻的贵族社会女性的苦恼。文学上对这样的个性和个人内心的探索也是在这一时期实现的。 “日本式”文化与“国民”文化 全盛期的贵族文学中出现的不论是舞台还是出场的人物,都是京城及其周围的贵族。《源氏物语》中虽出现过主人公须麻吕隐居的场所,但既不是描写该处实在的自然环境,又没有叫群众出场当配角。他们的文学不论是在地区方面,还是在社会方面都封闭在狭小的世界里。《源氏物语》虽是五十四帖(卷)的长篇之作,但变换也不大,而是相当单调。《古今和歌集》及其后的诗歌作者都局限于皇族和贵族。诗歌也就像按一定模式分了类一样。而且,在这些文学中,天皇既不是“现人神”,也不再是个绝对的权力者,而只不过是贵族中的首脑。这一切就是下述情况在文学上的反映,即在律令体制下,神权式的天皇制度变成了摄关政治,而这种“政治”如前所述,实际是意味着不理政事,贵族最关心的事就是在京城享乐,也是他们唯一的生活。 这种文学的顶峰之所以为女性所创造,是因为在上述贵族社会里,始终受到优越生活教育的女性,较之男性更具备着回答该时代文学艺术的条件。紫式部等人虽天资聪颖,但因身为妇女,无升迁之望,更由于是中下级门第之女,对后妃宝座也无从问津。她们是一夫多妻制的牺牲者,集中承受着贵族社会的矛盾。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她们才注目于社会与人类,才将其才智与热情集中到文学上来。此时,假名文字本不为男性所必用的文字,但对女性却无装腔作势的必要。因此,以假名文字随心所欲地写出所思所感,这也是女性得以达到贵族文学顶峰的重要条件。 与神权式天皇制转变成摄关政治与院政相对应,自《日本书纪》以来,朝廷的所谓正史的编纂,最后也以10世纪初编起的《三代实录》而告终结。以后的历史著作就都成了根据个人关注所做的事情了。当摄关家全盛期即将结束的11世纪中期,估计著者是个女官,由她首创的以假名文字编写了日本文体的历史《荣华物语》。该书以编年体写了继《三代实录》以后从宇多天皇到堀川天皇15代的约二百年历史。但主要部分都是颂扬藤原道长与藤原赖通的。随后,在院政期又出版了《大镜》。该书意图是写藤原道长一代,但却从藤原氏开始兴盛的文德天皇朝代起笔,以藤原道长全盛时期结束。它创造出以四人对话进行叙述的独特的好形式。从各种不同角度,全面地观察各类人物与事件。因此,它就不只是赞颂藤原道长,多少还夹杂些批判。不拘是作为历史,还是作为文学,都比《荣华物语》高一筹。但是,该书除平安宫廷及其贵族世界以外,也全然不屑一顾,地方骚乱及勃兴起来的武士,连一行也没写。平安贵族文化,就非舶来文化这一点而言,确是“日本式”文化。但这种“日本式”,除使用文字以外,完全是脱离国民大众的贵族世界的文化,而非国民文化。 平安文化的特征(三) ——群众文化的萌芽 随着地方领主、名主与武士阶级逐步意识到自身的力量并进行联合,其生活也反映在贵族文化的作品当中。10世纪中期“将门之乱”发生后,就以日本风格的汉文创作出该乱的始末《将门记》。著者可能是东国的无名僧人。《陆奥话记》是描述自此一个多世纪以后发生的“前九年役”的。该书是由京城可能是“领取”(国司)类的官员据“国衙”内和“众口之言”仿效《将门记》体裁创作的。在此稍后,似乎是院政初期写的《今昔物语集》中,则汇集了很多生动描绘地方领主、自耕农民以及“下人”的男女们的与“末法思想”完全相反的、 充满蓬勃生活气息的口头故事。由于是摄关家和院政都须仰赖武士阶级实力的时代,即使是在京城的贵族,也得对这样的口头故事有所关心吧。 美术也与佛教和文学一样,显示着这一时代文化的三大特征。平安初期的美术,仍是继承前一代单一的佛教美术。但它却反映出佛教的日本风格。在密教的不动明王像及其他绘画和雕刻方面也显示出不同于仿唐式的独创的因素。平安中期以后盛行绘制来源于贵族净土信仰的极乐世界画与阿弥陀像的造型。安放这些绘画与塑像的寺院,都采取贵族邸宅的样式。目的与其说是为了表现庄严与威力,不如说是追求柔和的美感。塑造平等院阿弥陀像的定朝(公元,—1057年)就是当时具有代表性的雕塑家。 从10世纪后半期,贵族邸宅的建筑格调也完全脱离了唐式,发展到以长廊连接主房(“寝殿”)和东西厢房群(“对屋”与“钓殿”)译者注:“对屋”为主房东西第一座厢房。“钓殿”为东西第三座厢房,临近大门。并在房院中央建有水池的“寝殿式建筑”。这些房屋内部未设间壁,如需要,则用纸制拉门(障子)或屏风间隔起来。想必冬天一定是很冷的。从美化这些纸制拉门和屏风的要求出发,就产生了以贵族常见的景致为绘画题材、以简洁的笔法但描绘得色彩鲜艳的装饰画。相对中国风格的绘画题材与笔法的“唐画”而言,这种画称为“日本画”(“大和绘”)。另外,用这种画法将一出出的故事场面画在一张可卷起的窄长的“卷纸”上的画称做卷画(“绘卷物”)。 现存“绘卷物”的最高杰作是《信贵山缘起绘卷》(12世纪中期的作品,)。该故事的梗概是信浓国出身的清贫的“圣人”名为“命连”,以强大的法力惩办了欺人的“长者”(大名主)并治愈了天皇的病,拒绝了天皇要赐予他的高官和大庄园,与从故乡来访的姐姐(尼姑)一起,仍旧充当连换洗衣服都没有的清贫的“圣人”继续修行。此外,该画还将大名主、普通农民、贵族及其他社会各阶层的人物与生活以及生产的场面也都栩栩地展示于画面上。这种充满了群众性主题和力量的画法所反映的就是从贵族时代已开始向新兴地主阶级时代过渡的社会。 这种过渡在音乐与戏剧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平安时代贵族的音乐,主要的是将来自中国的乐器与乐曲的管弦乐,按照他们的喜好改编的。11世纪时曾风行民间的歌谣“催马乐”,不久,又流行称为“今样”,由“白拍子”(妓女)在宴席上演唱的歌曲。另外,农村的“田乐”也曾风靡京都。最上层的贵族,甚至头戴田乐用的斗笠招摇过市。 这种现象与自由商业(尽管还不全面)开始形成有关。基于公地公民制的“租”“庸”“调”制崩溃后,地方群众的手工业产品的大部分不再为朝廷所征调,当然,有一部分还是被“国衙”和庄园的“本所”与“领家”所征调,这就终于形成了一个自由社会分工得以发展的条件。从11—12世纪,在富裕的名主阶层中,农业与手工业剩余产品转化为商品的部分逐年有所增加。专做这种生意的行商沟通了京城与地方。在这里,也产生了不同于京城统治者与地方被统治者关系的性质全新的城市与农村的交往关系。这大概也是城乡文化交流的道路吧。只是在12世纪,这还只不过是一点萌芽而已。 另外,天台与真言二宗的分支寺院,虽为中央收取地方物质财富的机构,但在普及文化上大概也是起作用的。相比之下,净土信仰的“沙弥”与“圣人”对地方文化的贡献就更大些。然而,就是在地方上也建造了如同12世纪陆奥的藤原氏所建“中尊寺”那样不亚于京城的壮丽的大寺院。 7.武家的“草创天下” ——六波罗政权与镰仓幕府 平氏政权的新与旧 平清盛任太政大臣掌握了政权三个月后,立其妻妹与后白河院所生之子为天皇(高仓天皇),接着又将女儿充作天皇的皇妃(中宫)。他也与摄关家一样,也是寄希望于不久之后当天皇的外祖父。平清盛的经济基础主要是近畿与西国的五百多个庄园以及因当了朝廷高官而获得的30多个知行国。平清盛的邸宅在京都的六波罗,因此,就称其政权为六波罗政权。但无论是从其权利的形式还是从其经济基础来说,与摄关家和院的政权并无根本不同之处。 但在半个世纪以前,贵族们还把武士的首领当做卑贱的乡下人而不把他们当人看,而今他们却把持着朝廷这件事本身就表示新时代的到来。平氏政权是从古代天皇制国家到中世纪封建国家即幕府制时期的过渡政权。而且,从平清盛的统治方式来说,如任命当地的豪族为知行国的国司也罢,向一部分贵族庄园委派跟随平氏的武士为“地头”去管理贵族庄园也罢,都是朝着组织武士阶级为政权支柱的方向发展的萌芽。另外,平清盛也积极支持原来平氏在九州经营的对中国宋朝的贸易。为此,他还开凿了音户的濑户(今之吴市与对岸音户町之间的海峡),修建摄津的福原地方的轮田泊(今神户港附近),意欲将宋船引入该地。这里就出现了性质上与整日地搞宫廷阴谋的王朝政治不同的新型政治。 尽管如此,平氏政权新鲜与积极程度也就到此为止了。平氏一门夸口说:“非平氏者非人。”并与全盛期的摄关家一样耽于骄奢淫逸。平清盛掌握着已经腐朽透顶的旧朝廷机构,他自己也腐败了。而因不能创建新的国家机构,所以他的没落与他的勃兴是同样迅速的。因被平氏夺了权,以后白河院为首的皇族与贵族们和兴福寺与延历寺等大寺院一起,对平氏的反感加重了。公元1177年,院的近臣藤原成亲等在僧人俊宽的位于京都郊区的鹿谷(现在市区)的别墅因密谋推翻平氏而被捕。公元1179年,后白河院反对平清盛反而被幽禁。平清盛在京都市区布置了三百个少年当密探搜寻对平氏心怀不满者,这样做的结果,反而促进了反平氏各势力的联合。 源平二氏的战乱 公元1180年(治承四年)4月源赖政拥立后白河院的皇子以仁王,并使其向各国的源氏发布了征讨平家的檄令。还亲自与南都北岭的寺院联合而举兵。平清盛虽很容易地就将其击败,但却也感到不安。6月间遂携年仅3岁的外孙安德天皇移居到福原译者注:福原:今神户市兵库区、福原町。。有鉴于此,因平治之乱被流放在伊豆(岛)的源氏嫡系首领源赖朝(公元1147—1199年)在其妻政子之父北条时政的协助下,8月间在伊豆为推翻平氏而举兵。 源赖朝虽一度在相模的石桥山为平氏的大庭景亲的军队所败,但不久,关东地方的大小武士们纷纷到源赖朝处受命。10月,在富士川战败了平维盛的大军,这时,源赖朝早已被称做“镰仓殿”译者注:“殿”为当时高官的尊称。。在镰仓设立政务厅,形成了以关东一带大小领主与武士为“御家人”的地方政权。11月又设置管理这些“御家人”的机构“侍所”。 所谓“御家人”,就是与源赖朝(及其后的镰仓幕府)结成主从关系的武士,他们自己还豢养着他们的一族以及称为“家子”“郎党”和“所从”等武士。如同最早支持源赖朝的下总地区的千叶氏和相模地区的三浦氏那样,其最有势力者过去就是土豪。他们还是有着广阔的领地与大批部下的豪族,小些的则是有几町步的名主。他们成了御家人为“镰仓殿”服务,并负有承担军役的义务。作为“镰仓殿”的“恩偿”,则保证他们领地的领有权,而且,还论功赏予领地或委其为庄官,享受庄官待遇的收益权。 平清盛得知富士川战败,为挽回局势重返京都。首先兵兴福寺与东大寺以示武威。这时在信浓地区的相当于源赖朝堂弟的源义仲(木曾义仲)已经打出北陆道。在尾张地区的相当于源赖朝伯父的源行家也举兵奔袭京都。各地与源氏本无关系的武士也自行起事,战乱扩及全国。 这时就不能只说成是源氏与平氏间的权势之争了。各国的武士趁此时期侵占公领地与庄园,相对平氏政权所代表的古代权利而言,这就开始具有了新兴武士领主们的革命战争的形式。翌年(公元1181年)2月,平清盛病殁。这给平氏以致命打击。 公元1183年木曾义仲最先进入京都。平氏则拥安德天皇逃至西国,后鸟羽天皇在京都即位。 这就形成东西两位天皇。进入京都的木曾义仲因未能从朝廷获致预期的赏赐而不满。再加上由于战乱和歉收,京城的粮食也不足,致使木曾义仲的军队肆意奸淫抢掠。不论是贵族还是群众都为之憎恨。后白河院内使木曾义仲与源赖朝相争以收渔利,又催促源赖朝西征。源赖朝一方面以其弟源范赖与源义经为将西上,自己则在镰仓致力于巩固政权。公元1184年设置了管理领地与贡赋关系及其他文件、也掌管财政与总务的机构“公文所”(即后来的“政所”),以及判决有关御家人领地诉讼的“问注所”。 另一方面,源义经的军队在公元1184年元月,在近江的粟津将木曾义仲消灭。源义经马不停蹄地督促后白河院发出追剿平氏的“院宣”(院的命令)。经摄津地区一谷及岐地区的屋岛会战,公元1185年(文治元年)3月,在长门的壇浦(下关海峡)全歼平氏军队。虚岁8岁的安德天皇携带着象征皇位的“三种神器”中的玉及标志皇位的“三种神器”中的剑的复制品一起沉入了海底著者注:剑永远失落。放置“玉”的箱子后来被发现了。但真伪不辨。。 源赖朝创建幕府及其与朝廷的关系 木曾义仲与平氏灭亡后,后白河院策划源赖朝与源义经相争。亦即因源义经曾自作主张地接受过朝廷的官位并因此而与源赖朝之间产生隙罅。后白河院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一点。在灭亡平氏6个月以后,很快地又对源义经下了剿灭源赖朝的“院”令。后白河院虽如后来源赖朝所评论的那样,是“日本第一大天狗”译者注:“天狗”是指栖于深山中,赤脸、高鼻、可自由飞翔的想象中的怪物。常用于比喻对自己熟练的技能感到得意的人。的权术家。但这次“院”令因为没有投效源义经的武士而彻底失败。源义经不得不立即带着武藏坊弁庆等少数随从潜逃,投奔日本本州岛东北部的奥羽地区大豪族藤原氏门下。源赖朝立即派北条时政到京都谴责后白河院,并迫使其发出追捕源义经的“院”令。不仅如此,源赖朝还以追捕源义经等叛乱者为借口,使后白河院承认他有权在各国设置“总追捕使”(即后来的守护)与“地头”。 后白河院原想策划有势力的“武家”(武士集团)之间相争来维持自己的势力。但结果,反而使源赖朝的权势得到飞跃发展以及“公家”(对武家而言,是天皇及贵族的总称)势力的削弱。 “守护”设于各国,拥有镇压叛乱者与杀人者以及指挥御家人和卫戍京都的权限与义务。任此职的都是源赖朝信任的有势力的武将。“地头”原本是庄官的一种。但这时分设于各国的“地头”都有权向公领地与庄园征收每反为五升稻谷的军粮。战乱结束后,虽停止征收军粮,但仍握有管辖地区内的警察权、征收权与土地管理权,并领受相当的土地作为薪俸。 设置“守护”与“地头”,在法律上虽不是排斥“国司”和庄园的“本所”与“领家”的权利,但由“镰仓殿”委任的御家人掌握军事、警察、征税与土地管理等最重要的权利,不外乎是“镰仓殿”实质上已统治了全国。 接着,源赖朝又推荐亲镰仓派的公卿(大臣等三品以上的高官贵族的通称)九条兼实为摄政,以改革朝廷。当时,他曾向九条兼实说过“这次是草创天下”,但实际上武士阶级的国家正是在这时创建起来了。 但因基础还不甚稳固,原设于各国的地头到了第二年很快就不得不有所收敛,而只在没收平家的领地及出现过造反者的庄园范围内设置。这时的天皇制国家还有相当势力,权利虽由公家和武家分享,但这与平清盛只不过是原封不动地劫持了旧天皇制机构相比,显然有质的不同。这是武家独创的政权。这个政权就是镰仓幕府著者注:幕府源出于汉语的出征中的将军军幕之意。在日本,原来是指近卫大将军的公馆或指他本人。后来源赖朝任右近卫大将军(后又任征夷大将军),他在镰仓的公馆遂被称之为幕府。由此就转而称呼以武将资格组建的政权与政务办公厅为幕府。但源赖朝政权实质上是本书上述设置“守护”与“地头”时成立的,因此,镰仓幕府也可看成是这时成立的。。 幕府对全国的统治在逐步加强。在推翻平氏那年年末,源赖朝在搜捕其余党的名义下,设置 了九州各国总追捕使(即后来的“镇西奉行”)。公元1189年,令奥羽地区的藤原泰衡将其隐匿的源义经杀掉。尔后,又剿灭了藤原泰衡本人。10年的战乱到此结束了。公元1192年,后白河院殁后,源赖朝当上了期望已久的征夷大将军。 但幕府的基础是薄弱的。在经济上,幕府的基础仅为没收平家的庄园、“关东御领”(在关东的领地)和源赖朝获得的称为“关东御分国”的知行国以及幕府能委派“地头”的称做“关东御口入地”的庄园。在这一点上,源赖朝的幕府、平氏政权及以前的贵族政权在本质上并无不同。源赖朝本人也是因为其祖先是从天皇系统派生出来的源家嫡系的“贵种”而当上了武家的首领,他本人不是领地的经营者,在这一点上与平清盛也无不同。 因有这样的弱点,即使肆无忌惮地咒骂后白河上皇个人是个大“天狗”的源赖朝,也不能漠视天皇(上皇)的地位及其权威。正如在追剿木曾义仲、平氏和源义经时要请求发出“院”令、设置守护与地头时也要向朝廷提出申请并要得到批准那样,他就是借天皇制的权威,使自己的行动具有权威,具有合理合法性的。由于源赖朝是这个样子,所以就不能从根本上摧毁皇室、贵族、大寺院与大神社对庄园的统治。因而,他们的政权的物质基础就保留下来了。 北条氏取代源氏 源赖朝政权之所以强于平氏政权,是因为有着组织实际生产与统治人民的军事力量以及把领主与名主阶级组织成为“御家人”。而且在为期10年的战火中,源赖朝的非凡的统率力和政治手腕,还锻炼了这一组织。源赖朝制造借口相继地消灭了对追剿平氏有大功的骨肉兄弟(皆为异母兄弟)的源义经与源范赖。这一方面虽然是为了打倒有可能成为自己竞争者的人,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显示这一点即为确立“御家人”忠于“镰仓殿”的道德,即使是有大功的骨肉至亲,但要叛逆源赖朝也是不容的。 “御家人”服于源赖朝的管理。但他一死(公元1199年)各豪族就恃功互争权势与领地。北条时政与其子北条义时等正面拥立第二代将军源赖家之母北条政子(源赖朝之妻,北条时政之女),压制源赖家,并决定以北条时政等13人的集体意见来裁决“御家人”的诉讼。源赖家对此进行反击,并欲削减各豪族的领地而将其重新分予近臣。 从此,将军家族内部之争以及北条氏与其他武将们的流血斗争就混战不已了。在这场斗争中,从源赖朝举兵以来各豪族的功臣名将梶原景时、比企能员、畠山重忠与和田义盛等各族相继被消灭,将军源赖家的长子源一幡及源赖家本人都遭杀害。公元1203年,源赖家之弟源实朝就任第三代将军。他曾想压制北条氏以接近京都朝廷并憧憬公家文化。这就引起了拥立他的北条政子们的不满。北条义时消灭和田氏,兼任“政所别当”(即后来的“执权”官)与“侍所别当”,掌握幕府全权后,唆使源赖家的遗子源公晓为报其父之仇,在鹤冈八幡宫杀害了源实朝。随后,北条义时又以杀害朝将军之罪,杀了源公晓(公元1219年)。源赖朝之子孙就此全绝。被敬畏为尼将军的北条政子及其娘家的北条氏就篡夺了幕府。 承久之乱 源赖朝死后的20年间,幕府内部不断的斗争屡屡诱发了地方武士的大小叛乱,但都被轻易地镇压下去。这时,公家方面,由后鸟羽上皇执掌“院”政。他见到幕府的内讧与各国武士的叛乱,认为这是推翻幕府的绝妙良机。后鸟羽院说通了南都北岭的僧兵,依靠公领地与庄园的非御家人的武士,做了举兵的准备。当时,源实朝已死,幕府虽申请迎后鸟羽上皇之子为将军,上皇拒绝此请,同时并要求幕府停止在其爱妾 菊的庄园里设置幕府的地头。“执权”官北条义时坚决地驳回了这一要求,并迎源赖朝血统的两岁的贵族之子为将军(公元1219年)。 后鸟羽上皇因其宠妾的愿望未能满足就愈益憎恨幕府,更加致力于准备举兵,终于在公元1221年(承久三年)向各国的武士下达了剿伐北条义时的院令。后鸟羽上皇原忖度院令一旦下达,各国武士会望风来此受命,在镰仓也必然会出现有实力的内应。但这不过是对迂腐的旧天皇制权威的幻觉而已。 这一时期在幕府内部继续着的内讧,并不是武家政权的削弱,而是作为真正的领主与武士阶级政权进行纯洁化过程的表现。北条氏并不像平清盛和源赖朝那样出自值得夸耀的名门,而不过是伊豆岛上的一个小领主。只是凭借其政治洞察力与手腕,当身为一介被流放罪人的源赖朝举起反旗时,就最先参加,而且以自己的力量构筑起了现在的地位。他与关东大豪族之间的对抗与斗争是新型与旧型封建领主之争,是新型封建领主走向胜利的集中表现。因此,即使在后鸟羽院发布剿伐北条义时的院令时,他们也是充满自信与勇气的。北条政子与北条义时毅然决定要把敌人消灭在他们据点里。“御家人”牢固地团结在他们的周围。另一方面,“院”方所依靠的南都北岭的僧兵和非御家人的武士,只动员了不多的人。幕府军则以北条义时之子北条泰时为大将,从镰仓出发,仅两三天甚至连堪称做会战的战争都未发生就占领了京都。这就称之为“承久之乱”。 乱后的处置是严厉的。幕府将后鸟羽上皇流放到隐岐岛,在举兵上态度消极的顺德与二御门二上皇也分别被流放到佐渡与土佐(后来的阿波)。虚岁年仅4岁还不谙世事的仲恭天皇,就因为是顺德上皇之子而被废(皇位),并于九条殿被幽禁终生。另外,幕府还设置“六波罗探题”官监视皇室,由北条泰时亲自当第一任的探题,同时还任三河以西地区的总督。 此后,历代都由北条氏一族任此官职。从此,皇位的继承也要取得幕府的同意,甚至制定年号也须经幕府批准。幕府还没收了全国各地三千多处“院”方及其朋党的贵族、武士和僧侣的领地,并委“御家人”为各该领地的地头。这称为“新补地头”以区别于源赖朝以来的地头(称“本补地头”)。还按庄园土地每11町步分予1町步的比例拨给新补地头田地,并令免贡赋及其他负担。这种“免田”随后就成了地头蚕食庄园的立足点。 镰仓幕府的专制与贞永式目 趁承久之乱的良机,幕府的统治伸向了一直未能染指的皇室与贵族的庄园。幕府压制朝廷,名副其实地实行了武士阶级的专政。承久之乱后的公元1224年,北条义时殁,北条泰时任“执权”。在其执政的18年间,设置了次于“执权”的“连署”(官)。建立了由北条氏一门及三善与大江等掌管实务的官僚组成的11人的“评定众”,与“执权”和“连署”一起商讨并决定重要政务。如此,镰仓幕府就成为以“执权”为首的,以北条氏一门为核心的一种封建领主的专制的权利。将军虽如往常仍在京都任职,但较之过去更成为一种单纯的牌位了。 在这里确立的武士阶级国家,不久就有了自己的宪法。这就是1232年(贞永元年)的《御成败式目》即(《贞永式目》)五十一条。它是按照武家的“道理”,将“武家的习俗与民间的法理”加以成文化与体系化。其第一条就规定修葺神社,郑重祭祀,并认为:“神因人之敬而增威,人因神之德而添运。”也就是说,神与人(武士)有着相互的利益关系,这是以前所没有过的思想。大概这还是始终重视以一族的氏神为核心进行联合的“武家的习俗”吧。第二条是修理塔寺,崇敬佛门,禁止贪占寺院财物,认为“寺院与神社虽异,崇敬斯同”。第三条以下是以“守护”与“地头”等有关御家人的身份、任务、权限、领地的继承与转让以及处理其他问题为中心的行政、民事、刑事与诉讼的规定。 《式目》中还有严厉告诫近年“守护”与“地头”侵犯并对抗“国司”、“本所”与“领家”的权限,而且还扣押贡赋等情的项目。这反映了承久之乱后“守护”与“地头”蚕食公领地和庄园等情日趋增多的事实以及幕府要维护公家利益的方针。因承久之乱,幕府虽然那么不留情地惩办了天皇们,但仍不能否定公家本身的存在。这是为什么,其理由:第一,是幕府本身在经济上仍与公家一样是依靠庄园制,所以,御家人侵犯了“本所”与“领家”的利益,对幕府也是不利的。第二,是为了联合有着各自的领地并以割据分散为本性的领主阶级。正如在《式目》第一条标榜崇敬神社那样,有必要加强联合者权利的精神权威,作为这种精神权威,就不能不利用皇室的权威。而皇室就是也为武家所信仰的诸神中的大神即天照大神的子孙,而且是世袭了这个国家有史以来的最高君主地位的。第三,是为了巩固北条氏的地位,就必须确立上下的名分与秩序。“守护”与“地头”这种对抗上级身份的“本所”与“领家” 的思想,不久也就会成为反抗“执权”的了,这是不能容许的。这一切也就是承久之乱后北条氏之所以自己未当将军即使是个装饰品也不得不迎皇族(或摄关家)当将军的原因。 此外,《式目》还以承认妇女与男子一样有继承或转让领地或御家人,以及夫死后对子仍有母权等在律令法中概不承认的权利为其特征,当然,这是与律令相对而言的。由于在武家政权成立前,名主与武士的女权更大。所以,在《式目》中的女权实际是开始受限制了。(此后日益限制,在15世纪的武家社会中,妇女变得完全无权了。) 《式目》虽为制约幕府御家人的法律,但这还是从武家的生活与思想本身产生的。因此,它就被普遍地看成是武家的根本法。另外,因朝廷完全无审判能力,庄园领主贵族也多诉诸幕府。《式目》实际上也就逐渐成为全国法了。这正是镰仓幕府权利确立起来的最大标志。 封建国家的成立 在这里确立的镰仓幕府是10世纪以来,在逐步削弱与瓦解古代天皇制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大小领主阶级的最初的国家。这个国家不同于由唯一最高君主通过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统治整个国家的天皇制,而是由各地大大小小的各种领主单独统治与剥削各自领地的民众。就其方法而言,它既不受幕府也不受其他的干涉。幕府也只设立了管理御家人的机关(“侍所”)、裁决他们之间争议的机关(“问注所”)及财政与总务机关(“政所”),没有像太政官制度那样的行政各省(部)。统治人民之事,是由各领主对其领民进行的。因此,也就没有理由和必要由幕府直接设立有关人民的行政各省。所谓镰仓幕府,就是这样的独立领主们以其最大最强者(源氏或北条氏)为首领联合起来而建立的权利机构。这一权利的使命就是保护各个领主对其领民的统治、镇压领民的反抗、不受其他领主的侵略以及和平解决领主相互间的争端。 领主们相互的关系,有的是君臣主仆关系,有的是上级领主(“本所”“领家”与知行国等)与下级领主(庄官与“地头”等)关系,二者间的利害有时一致,有时矛盾。在农村,与直接生产者相对立的“地头”等在乡领主们,大多是使役多数下人与奴婢的奴隶主。但因当时主要的生产者是称为百姓名主的农民,所以用武力将他们束缚于土地上并掠夺实物贡赋及各种劳动力的,亦即将农民当做农奴来统治与剥削的权利机构就是武家政权即幕府。从10世纪以来就发展起来的农奴制,到13世纪发展得更为迅速。地主与领主阶级就是以这种变化为基础组织了新的生产形式即农奴制,并以此管理社会生产,排斥只寄生于生产的贵族阶级的统治,自行武装与联合,并建立起了自己的国家著者注:但并非所有的农奴主式的领主都集结于幕府。非幕府御家人的领主也很多。皇室与贵族就是在承久之乱后也仍领有相当的“国衙”领地与庄园。当地的领主虽不一定是朝廷的臣子,但也不是幕府的御家人。大寺院与大神社与朝廷一样也是独立于幕府并拥有各自的武装即僧兵的。。换言之,镰仓幕府的确立,就是日本历史开始从古代向中世纪,以奴隶制占统治地位社会向农奴制(封建制)占统治地位社会发展的政治表现。 8 ——农奴制的发展与民族文化的形成 农村景象与各个阶级 在镰仓幕府的政治统治下,群众作为武家与公家的庄园或事实上庄园化了的公领地的人民,受着压在头上的“本所”“领家”、地头与庄官等两重三重的领主们的掠夺。庄园的地形并不相同。既有一村或数村作为一个领主的庄园被集中在一个地区,也有沿河相邻的村庄分属于不同的庄园。更甚者还有一个村落分属几个人的。因领主的不同,在某些问题上就容易引起村民的利害不同与矛盾。 尽管有这种问题,但自然村落并不单纯是个住人的场所,而是一个由共同体构成的“村”。这与律令制定“乡里制”以前的自然村落的共同体式的传统有关。随着水田农业的发展,为了水利灌溉,一村和数村的互助固然显得越来越重要,在农忙期的合作组织“结”及其他的互助劳动也是必不可少的。正因人们对这样的生产和生活本身的需要,才要求同一地区人们的团结互助的。在镰仓时代,群众的结婚还不是女至男家的娶媳妇,而是夫妇婚后暂时分居(大体上是到丈夫当一家之长时为止),然后,丈夫“入赘”到妻家这样一种原始母系社会的残余。正因这样,所以,通婚范围就不能不限制在男方所能到的邻近女方的地区,村中人们通过结婚,也扩大了血缘关系。这一点也是村人与邻近村庄之间得以结合的重大因素。 村里除水田与旱地外,未开垦的山林原野很多,非沿河村庄也有农用池沼。村人还从林野砍伐薪炭材和盖房用材,采集栗子和蕈树果、蘑菇、野芋头及能吃的野菜。这些地方也是领主的狩猎场。 能俯瞰全村的小高地或是村中心附近,就是幕府御家人的地头或其助理,或者就是“公文”“下司”一类庄官的公馆。“地头”与庄官多为该处土地的原领主(即“根本领主”),并多兼任幕府的“地头”与“领家”的庄官。但也有的是,东国的御家人当了西国的“地头”的。典型的是集“地头”、御家人和庄官于一身的“根本领主”。他们有着可达1町步到数町步的宽阔的邸宅,其中有木板房顶的住房和下人的工房、牛马厩、家具棚和仓库,还有织布和锻冶及其他手工业作坊,有的甚至还有水田和旱地。在邸宅周围有坚固的土墙、篱笆和濠沟。“土居”、“垣内”和“堀内”等地名就是从这种当地领主的宅基地而来的。耕种宅内的水田和旱地的是下人。但领主除此以外也有水田和旱地,一部分作为直接经管土地叫下人耕种,大部分由其统治下的村民租种。非“根本领主”的“地头”与庄官只有若干相当其职务薪俸的水田和旱地。 村的户数一般是几十户。村民的高级身份是拥有1—2町步或数町步的水田和旱地及少数下人的名主(即百姓名主)。次之的是“间人”和“胁在家”等贫农。他们在领主直接经管地上劳动,也租种地头和大百姓名主的水田和旱地,有的就只占有自己开垦的少量土地。他们是独立的下人、没落的百姓名主和从其他地方逃出来定居的人等等。村中最下层阶级的下人是住在主人的工房的典型奴隶和在主家附近自己的茅屋里和家人度日的准奴隶。他们像牛马一样被驱使做主家的各种活路,也可被主家买卖。 农民的生活与斗争及生产力的提高 百姓名主占有村里大部分耕地,并垄断着村祭神、管理和利用水利与参加其他村的公共事业的权利。从这一阶层中,产生出了村的长老。百姓名主是在家长的统率之下,结合了不但有家长的直系亲属,也包括支系家族集团在内的类似律令制的“乡户”的大家族。但支系家族的独立性却比“乡户”制中的“房户”要大得多。在有势力的百姓名主中,有的还与同族联合起来组成小武士团。有的百姓名主还兼营工商业。普通农民(“百姓”)的住房虽是草葺的,但却有两三间地板上铺席的房间。住房大的甚至可达30坪左右。“间人”与“胁在家”等没有村的公民权,住在地上铺着稻草的4至5坪的地穴或小屋里。 村中有镇守地土的神社,也有小寺院。这些既是村的礼堂,也是演戏的舞台。神职人员首脑及僧侣占着相当于“地头”与庄官的地位。而且,当有祭会时,弹琵琶说唱大会战和哀恋故事的盲琵琶琴师与演木偶戏的傀儡师等流浪艺人就来与会,行商和走街串巷的工匠也转来此处。 在这些村的成员中,不用说,“地头”和庄官是当地的领主,代表着统治与剥削阶级,百姓名主以下就是被统治与被剥削的阶级。在大名主当中,固然也有与“地头”和庄官类似的剥削者,但一般的百姓名主,即使是使唤着两三个下人,他的生产和生活,都基本上是靠他本身及家属劳动的,下人只是个辅助者。因此,百姓名主是属于被领主剥削的农民即农奴阶级的。当时,对武士阶级而言,百姓名主被称为“凡下”,在刑罚方面,对“凡下”的处刑比 武士为重,而且是酷刑。 农民被迫在领主直接经管地上耕种,并被征收相当于水田收获稻米三成的各种名义的贡赋,而且被束缚在称之为“万杂公事”,即名副其实的各种各样的农业和手工业产品税和徭役劳动上。此外,农民还被当地的“地头”与庄官征调去从事为他所需要的农耕劳动,运输贡赋与修整灌溉水利等各种徭役劳动。“地头”征收的实物贡赋不多。佃耕农民的佃租都是实物,而且达收获量的五至六成。另外,还必须从事地主(名主与“地头”)所要求的劳役。 即使这样,随着农奴化的发展,生产力也有了相当的提高。名主大体上都有牛马,用牛马耕种也普及了。与此同时,可以想象也使用了圈肥。结果,水田1反(360步)稻米的收获量在12—13世纪,在近畿地区,上等田就达到1石2斗至1石3斗左右,比8—9世纪增产达三至六成。另外,由于灌溉排水技术的进步,在近畿和濑户内海等先进地区都在收割后将水田水排出使其成为旱田,再种二茬麦。 大田作物种类也增多了。瓜、茄子、芋头、萝卜、葱、生姜等都是以前种植过的主要蔬菜。到了镰仓时代又都盛行种胡萝卜、山药、莴苣等。漆树与桑树一类经济作物也广泛栽植。各地还从事养蚕。据说茶树最初是9世纪初僧人最澄从唐朝带回的。但这时茶树的种植还不普遍。到12世纪后期,僧人荣西(公元1141—1215年)从宋朝带回茶籽后才得到普及。山城与大和等各地都开始栽种了。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课征于名田的贡赋与捐税额也增加了。11世纪前后,每反贡赋数在近畿地方,上等田普遍为3斗左右,及至13世纪就达5—6斗,“地头”与庄官等当地的领主,不仅经常截留送往“本所”与“领家”的贡赋与捐税,而且还制造了各种机会与借口,企图直接掠夺农民。夺走农民的牛马和乱征差役都是常有的事。即使农民向“本所”和“领家”告状,也不了了之。虽说是“爱哭的孩子和地头是最难应付的”,但如实在忍不下去,就只有去“逃散”即逃亡了。这时,“地头”就毁坏他们的家,扣留其妻子并同“下人”一样奴役,这在《贞永式目》中称为“逃毁”,是严加禁止的。反过来说,农民的逃亡和地头的“逃毁”已频繁到这种地步,以致在仅有51条的法令中都不得不加以规定。 整个村子商量好集体逃散也是屡有发生的。公元1275年属高领山领地的纪州有田郡河庄的农民集体“逃散”时,“地头”将逃得慢的人抓回来,令其在原逃亡者的耕地里种麦,并呵责“如不种麦,就追究妻子,割其耳鼻,并削其发为尼,还要捆以绳索,惩办不留情”。农民们将这一切用似通非通的“片假名”写好,到高野山告状。“地头”等当地的领主阶级就是这样将生产力提高的成果攫为己有,并豢养仆从与积蓄实力的。 集市、町(街——译者注)、行会 有的地头,把农民缴纳的物资当商品卖出。有势力的百姓名主,发了财也经营商业。除稻米、盐、酒、丝织品、丝棉、灯油、家具、工作用具、铸件、纸和鱼以外,因地方不同还有各式各样的物资上市买卖。为此,在寺院和神社门前和交通要道就形成了集市。随后,从临时的集市发展成为每月约开放3次的定期集市。集市上卖方与买方是领主和百姓名主。但专业商人也一个接一个地产生了。“地头”和庄官有时也把从农民那里征收来的实物贡赋在集市卖出,换成货币缴给“本所”和“领家”。随之,一手经办贡赋物资的保管、销售和运输和批发商就开始在各交通要道出现。由于日本还没有铸造货币,因此,自中国进口的铜钱就广为流通了。 各国庄园的“本所”和“领家”(贵族)及其仆从所居住的京都,已经不再是古代那样的政治城市。来自庄园的贡赋物资在这里汇集与买卖,并出现了专业商人。商店街“町”也应运而生。专业的手工业者即工匠也增多了。幕府所在地的镰仓,也汇集了商人和手工业工匠。13世纪中期,镰仓市内的七条街,被指定为商业区。在该世纪末,据称,镰仓的人口约为3万户,20万人。但确切情况不明。京都的人口,据称也大体与镰仓不相上下。有很多大寺院的奈良,也开始向商业性“町”转化。大津与坂本等琵琶湖岸和鸟羽、山崎、木津、堺、 尼崎、西宫和兵库等连接京都与西国的河道、港口或街道,连接北陆和京都的小浜、敦贺、纪州的纪伊湊与新宫等港口以及濑户内海航路的要地,集市与批发商也繁荣起来了。 随着商业的发展,称为“借上”与“土仓”的高利贷商人也有了活动。 最先在畿内城市出现的专业商人和手工业者,如追索其远祖,则或多或少是与隶属于古代朝廷、大寺院与大神社以及贵族的奴隶式贱民身份有关联。在地方上的港口和交通要地从事运输物资、经营商业与手工业的也都是隶属于庄园领主的贱民身份。他们所聚居的场所叫“散所”。在寺院与神社门前之所以形成商业与手工业“町”的条件,不仅因为该处有参拜者、贡赋物资汇集和寺院与神社的需要很大,而且,也因为寺院与神社的属民是不受农耕束缚,能很快转化为商人的贱民身份所致。所以,即使他们富裕起来也要被贵族与武土看成贱民,其社会地位是低下的。他们组织起称为“座”的行会,并将他们所依附的寺院、神社与贵族当做“本所”缴纳一定的赋税,或者就服劳役。如此,他们就可以有权不缴税通过领主在各地设立的“关所”即关卡,而且,还能得到保证在一定区域内购置原料和销售商品的垄断权。以兴福寺、东大寺、石清水八幡宫与祗园社为“本所”的商人与手工业者的“座”,其行业就很多,其活动范围也很广泛。 日宋贸易与倭寇 不仅日本各地的商业,就连对中国(当时是宋朝)的民间贸易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3世纪时,每年有40—50艘日本船驶往中国中部的浙江方面。出口货为金、砂金、硫黄、珍珠、桧及其他木材、刀剑、莳绘译者注:莳绘是先以漆作画,趁漆未干,再洒上金银粉,然后进行研磨,使其具有金银光泽,中国称泥金画。、 扇子等。进口货除棉、绫、绢、瓷碗、香料、药材等外,并输入了大量铜钱。对宋的交通也如上述进口茶籽及陶器技术那样,成了派生新产业的契机。在陶瓷业方面,据说是尾张国的加藤藤四郎(公元1168—1249年)随僧人道元入宋留学后,回国在濑户才开始烧制的。而且,加藤藤四郎的子孙也名匠辈出。后世遂将陶瓷就称为“濑户物”了。 与中国的通好,并不只是个和平贸易问题。从13世纪九州与濑户内海沿岸的武士以及富于冒险心的名主,率其同伙到中国和朝鲜(高丽),一方面进行和平贸易,但也伺机当海盗,或者就抢掠沿海居民。对方就称其为倭寇(意为来犯的日本人)而大为畏惧。倭寇与北欧古代的威金人译者注:威金人(viking):8—10世纪间掠夺欧洲海岸的北欧海盗。 以及英国中世纪末的海盗兼贸易船是一样的。从另一方面说,倭寇也可以说是由于封建日本的束缚很多而活动天地又很狭窄,在这样的矛盾中迸发出来的日本人的活力的表现。 衰落的公家与欣欣向荣的武家文化的对照 在战祸连年,各阶级与个人的盛衰兴亡激变中,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城市与农村的人及物资的交流和交通也蓬勃繁忙起来。同时,新的文化也发展了。贵族、武士以及农民为主的群众,从各自的阶级生活中产生出了各自的文化。特别是处于衰亡中的“公家”阶级与勃兴中的“武家”阶级在思想文化的一切方面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例如,九条兼实之弟、天台座住(天台宗的总住持)慈圆(亦称慈镇,公元1155—1225年)写了《愚管抄》。在该书中他目光盯住了支配历史的“道理”,但这只是一面察觉到“公家”阶级没落的大势,却又不知如何处置,而用“末法”(末世)思想解释。他所谓的“道理”不外乎是宿命论。与此相反,同时代武家的栋梁源赖朝却有着“草创天下”即历史是自己创造的气魄。京都鸭神社神官之子、曾为后鸟羽院当过歌人的鸭长明(公元1153—1216年),其随笔《方丈记》(公元1212年)就是从人生如同漂在流水上的水泡这样一种变换无常观来注视人世间变迁的。而鸭长明本人,还隐遁于山中。可是同时代的“执权”北条泰时,却对人世间充满了自信。他认为,为《贞永式目》奠基的“道理”,就是把“武家的习俗”上升为理论的为现实而生存、而工作的伦理,神与佛也是根据人的信仰而增高威望的。镰仓幕府自我表现的书《吾妻镜》52卷的前半部,是13世纪中期写的。该书将武家的道理的“草创 天下”的历史当成他们子孙后代的一面镜子。与此相对照,估计是13世纪前期出于公家之手的史书《水镜》,则是向后看的哀叹的书。该书一面模拟着前一代史书《大镜》的形式,一面又感伤地认为不管是古,还是今,净是令人厌烦之事云云。 在和歌方面,后鸟羽院和藤原俊成(公元1114—1204年)及其子藤原定家(公元1162—1241年)选辑的《新古今集》(公元1205年完成初稿),似乎是有志于复兴和歌史上的《古今集》时代,但始终涓流着纤细的伤感。相对而言,尽管源赖朝憧憬公家文化,并同时还受其强列影响,但从其《金槐和歌集》也可看到它们反映的雄伟或者说威风凛凛的东国武士充满力量的作品。 公家阶级的怀古精神,也促成卜部兼芳对《日本书纪》的注释《释日本纪》(13世纪后期完成,)及僧人仙觉(公元1203—,)的《万叶集注释》及其他古典书注释的创作。这些书籍对后世学术研究是有很高价值的。但从其精神境界而言,却没有新的创造。武家虽然还未发展到创作出自己的学术著作,但北条泰时的下一任的“执权”北条时赖,却想从中国的政治书中学到从政方法。“执权”北条义时之孙北条实时(公元1224—1276年),在武藏国金泽的称名寺中建立金泽文库,收藏了汉文和日文书籍。 在古代末期的文化中开始崭露头角的群众,在12—13世纪以后的文化中,不仅多次出场,而且在文化创造上也直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例如,描写从平氏全盛时到其没落的全国性战乱历史的战争题材文学最高峰的《平家物语》,就有贵族、武士和群众等各个阶层出场。据说,该书的蓝本是贵族出身的信浓国的前司行长(13世纪初人)所著,并由名为“生佛”而出生于东国的盲琵琶琴师进行说讲的。现存的《平家物语》,是在武士与群众(主要是名主阶级)之间弹着琵琶说讲该故事的过程中,不断加以修改而成的。在这个意义上,《平家物语》的完成,群众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因为《平家物语》不是单个人读的读物,而是给汇集在一处的多数人听的故事,这一点又成为夹杂着很多出自汉文和佛经的汉语、强而有力并有韵律从而得以完善前所未有的日语与日文形式的条件,构成故事基调的思想,虽是“盛者必衰之理”的佛教与贵族的无常观,但它却正确地描写了在革命动乱中的各阶级和人物,它并没有以单纯的末法思想的哀伤作为故事的终局。其所以如此,大概还是因为它是在充满生活气息的群众社会中间被创造、被说讲以及被接受的吧。 民族的新佛教与神社信仰 在宗教方面,贵族佛教衰落,以武士和群众为基础的新佛教和神道勃兴了。平安贵族的净土信仰只是在开始时主张“现世就要沉浸在极欢乐气氛中”。12—13世纪以后的贵族,却再也不做这样指望了。只有属净土信仰的一个方面的末法思想,才有了如上所述的深刻化。与此相反,出自于美作国土豪之家的法然(公元1133—1212年),开始时曾在延历寺修行,因其戒律与教义太繁琐,并因无力解决群众现实的苦恼而失望,不久,他就开创了净土宗,倡导只念佛,即使不做其他方面修行也能升入极乐世界这样一种“专修念佛”的教义。其弟子亲鸾(出身不明,公元1173—1262年)则又将其进一步发展与深化。他们的教义使得在接连不断的战争灾祸中,不得不深刻考虑生死问题的武士以及为剥削与压迫所苦的群众所信仰,就是在宫廷也接连出现女官皈依于这一主张“妇女成佛”著者注:奈良朝以前的国家佛教,从未提出过每个人的信教得救问题。后来天台与真言二宗才提出妇女罪恶深重,因而不能成佛(得救成佛)。在平安时代末期的净土信仰虽有过“妇女成佛”的教义,但却附有条件,即妇女成佛是极其困难的。另外,因为妇女被看成是罪恶深重的,所以任何宗派都不许僧侣娶妻。 的教义的。但因受宫廷与旧佛教坛的迫害,公元1207年法然被流放到讚岐,亲鸾则被流放至越后。后被赦免,法然回到京都,亲鸾则到常陆,在东国农村生活了20年左右。 在东国期间,亲鸾见到了群众的处境,他们被束缚在贫穷与无知的深渊,为了生存而不得不 从事狩猎捕鱼等佛教认为是罪孽最重的杀生。面对着这一现实,作为佛教教徒,亲鸾开创了倡导“绝对他力”教义的净土真宗。该佛教派认为,人的得救只有依靠绝对的佛力(他力),而不是身体力行的修行和知识。根据这一信仰,僧侣不肉食、不结婚的戒律就无意义了。因此,他自己就带头娶妻纳妾。他的弟子将他的讲话记录下来而成的《叹异抄》中就有句名言是:“善人尚能升入极乐土,何况恶人呢,”这里所说的“恶人”,虽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但很可能是由于目睹了铤而“杀生”的贱民身份的人以及因反对贵族与统治者而被他们当成是恶人的群众这样一种现实,才促使亲鸾产生这种思想的。 净土信仰还有一派是与亲鸾同时期的“一遍”(公元1239—1289年)所开创的“时宗”。他历访全国各地,在街头讲述念佛的教义并在农民间传教。 另外,自名为“安房国陀罗(贱民)之子”的日莲(公元1222—1282年)(实际是安房土豪之子)从天台宗转而积极主张信仰法华经才是唯一正确的信仰;除了诵念法华的题目(南无妙法莲华经)外别无得救之路,对其他各宗派还讲行了猛烈的攻击。日莲不仅主张来世得救,而且对现世得救也有强烈的热情。为此,他认为必须施行符合他所主张的法华经的教义(他称为“正法”)的政治,而对不随和他“正法”的幕府则又进行了激烈的攻击。由于这一原因,他虽曾被流放到伊豆(岛)与佐渡(岛),但毫不屈服。在商业与手工业者中间很多人信仰日莲宗(法华宗),就是在关东地方的地头中间也有信徒。 在这个时代,留学宋朝的僧人荣西开创了临济宗,僧人道元则开创了曹洞宗。这两宗,都属禅宗,并主张要脱离经典的字句(不立文字),凭自己内心的锻炼求得精神解放即“悟道”。荣西接近幕府,并受其保护,临济宗就在武士中间发展起来。道元不接近当权派,并一概否定天皇和幕府们这些世俗的权威。他蛰居于越前的永平寺,冥思苦索地培养门徒。他的著作《正法眼藏》因发挥了独创的深邃的哲学思想,而在日本哲学史上得到很高评价。但曹洞宗不久却采纳了密教以及群众传统信仰的要求(就这一点而言,是远离佛教祖的旨意),因而在民间得到传播。 新佛教各派积极活动,虽然促发了原在东大寺的高弁(明惠,公元公元1173—1232年)与兴福寺的贞庆(解脱,1155—1213年)等旧佛教界的高僧改革佛教的兴致,但旧佛教的大势并未被撼动。 武士和农民信仰佛教,同时也深为崇拜神社。他们最看重这一族的团结并把全族的祖先神和保护村庄的神当做团结的精神支柱。如前所述,《贞永式目》一开头就强调了崇敬神社。当武士出征或凯旋等大事之际,或逢生日以及男孩成年仪式等,都向神社祈祷,或者在重要的宣誓时,还把崇敬的神社当做履行誓约的保证。在农民当中,神社也是村民团结互助的精神支柱。在祭神方面,开始还只由名主百姓中有势力的人组成称为“宫座”的组织操办,后来,才改由整个村民操办。 这种神社信仰并无号召人的教义,而只是与村民的远古生活有着密切联系。到了镰仓时代,根据“本地下凡(垂迹)”的说法,又兴起了与天台宗结合的“山王神道”和与真言宗结合的“两部神道”,以及伊势外宫译者注:伊势神宫在三重县伊势市。伊势神宫是祭祀日本皇室祖先的神社,分内宫即皇大神宫(祭祀天照大神)与外宫(祭祀丰受大神)。 神官为了对抗内宫以扩张势力而制造出来的“伊势神道”。伊势神道认为,神是佛的本质(本地),而佛则是具体临凡到人间的。这三种神道都在远古的神社信仰上结合了密教的咒术。 有独创性的美术和工艺 美术仍然是以佛教美术为中心。被平氏烧毁的东大寺,由于源赖朝的支持,又重修起来。大佛也由聘自宋朝的佛像师重新雕塑。这又成了新寺院建筑与雕塑佛像的起点。雕塑东大寺南大门金刚力士像的运庆(,—公元1223年)及其子谌庆(公元1173—1256年)和弟子快庆(生殁年不详)是该寺称为“堂众”的半奴隶式隶属民身份的佛像师。但在这巨大的木像上却表现了武士勃兴、奴隶制走向自主时代的新兴阶级的强大力量。就其艺术表现方法而言, 则是钻研了奈良时代的雕刻与宋朝的新形式后,独自创造的形象。在运庆一门创作的有关僧侣的肖像雕刻中有的就是写实主义的杰作,这与绘画方面的“似绘”(肖像画)的发展具有相同的倾向。这种倾向并不是描绘自由的人类个性,而是这样一种精神即绝对地深入于所描绘的对象,以其逼真地塑造出与其形象相似的作品。 卷纸画在这个时代也甚为风行。高山寺的《鸟兽人物图画》,是从平安末期到镰仓初期分几次画成的。其构思是群众性的,而其画技也是高超的。可以说是该时代的最高杰作吧。在卷纸画上,细腻地描绘武士与群众的生活也比前一时代增多了。 在工艺方面,莳绘漆器对宋出口。相反陶瓷艺术虽从宋朝学来,但却将其日本化了。适应于武士的需要在冶炼刀剑方面还涌现了京都粟田口开炉的镰仓初期的“国友”,镰仓中期的“吉光”以及备前长船村的“光忠”与长光父子、镰仓的正宗等有名的工匠。另外,当时日本使用的刀剑曾大量对宋朝出口。刀剑生产之所以能适应出口需要,再联想到犁、锄、镰等铁制农具的广泛普及,显示这一时代的炼铁与冶金技术是有了进步和普及的。 通过上述各种文化领域,可以认为,日本文化逐步提高了它独特的价值,并且还开始向地区各社会阶层扩展。这样,就开始创造出不同于平安贵族的“国风文化”的、堪称民族文化的共同性这一概念。 9 ——在乡武士与农民显示力量;蒙古来犯 镰仓幕府一直不稳定 制定《贞永式目》虽说是显示了镰仓幕府的确立,但这不是说它就稳定下来了。如果只是京都的公家大体上还不足为惧,但要驾驭支持幕府的强有力的御家人就不容易,他们随时都有与公家联合的可能,特别是非御家人武士的成长以及百姓名主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抵抗也威胁着幕府的基础。 承久之乱后不久,源赖朝以来一直是幕府股肱的三浦氏与千叶氏等豪族和北条氏一族的名越氏联合起来,拥立了迎自“公家”的将军源赖经,开始形成了反北条势力。“执权”北条时赖巧妙地挑唆了三浦氏,于公元1247年消灭了他的一族。在这以后,不是将军阴谋策划反抗“执权”一家,就是六波罗探题策划叛乱。总之,幕政并未能轻易地稳定下来。在这期间,北条氏的嫡系——充任“执权”的这一族,称为“得宗”——则加强了独裁。“评定众”也为“得宗”一族占据,各国的守护职位也逐渐地被这一族所把持。对此,一般御家人的反抗也就不能不因之而高涨。 在社会下层,即使是在幕府势力最盛期,或是在北条泰时及北条时赖那样颇得好评的执权的统治下,以公元1321年(宽喜三年)春的“宽喜大饥荒”为开端,大饥荒频频发生,饿死者达数万人。此外,还屡有大地震和台风灾害,哀鸿遍野。因此,把这些群众当成奴婢买卖之事盛行。幕府虽屡发禁令而不止,盗贼横行于各地。例如,公元1240年禁止买卖人口;公元1244年制定“奴婢养子”“救济饥荒”“买卖人口”等法令;公元1250年禁止身份卑贱者佩刀;公元1253年告诫“地头”不得渎职并管制物价;公元1258年各国盗贼蜂起,各国发生饥荒与瘟疫,饿死者很多;公元1263年各国大风成灾。这类记载在年表里随处可见。在公家、幕府以及在乡的领主与大名主们两重三重的掠夺下,群众生活是如何的遭到毁坏以及他们的反抗又是如何此起彼伏,由此即可见一斑。然而,另一方面蓄积了巨额财富的商人却成长起来。公元1252年,禁止了全国的酿酒业,在镰仓曾打碎了酒瓮37000余口。公元1262年管制了物价与贷款利息。公元1270年又禁止御家人典当与转让领地。诸如此类的压抑商业与高利贷资本的法令也与日俱增。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幕府支柱的御家人一年比一年深重地为高利贷所蚕食而采取的措施。如上所述镰仓幕府虽然在其全盛期就不稳定,社会也激 烈动荡,但这只是镰仓幕府这一封建武士国家落后形态的不稳定与动荡,并不是日本社会徘徊不前的表现。相反,这倒是社会充满活力并且在清除着奴隶制残余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反映。史料中即使大量出现了有关买卖人口的问题,但这也不是恢复与强化奴隶制,而是不能再轻易地得到奴婢与下人的反映。 击退蒙古的来犯 这一时期曾前后两次发生过蒙古来犯这一空前的外患。12世纪末,蒙古族的铁木真统一了各部族,建立了蒙古国,并将今之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与蒙古人民共和国以及中国东北置于统治之下,公元1206年遂称成吉思汗,并逐步地压迫宋王朝,将其赶到中国南部。此后,蒙古族在西方曾从俄罗斯与小亚细亚侵入到东欧。公元1259年在东方完全征服了高丽(朝鲜的统一国家)。翌年,忽必烈成了蒙古国王(大汗)。随后并迁都于北京。公元1271年称国号为元。高丽因倭寇威胁曾向忽必烈控诉过,而这又成了他在这期间策划以朝鲜为根据地征服日本的契机。 公元1268年(文永五年)忽必烈的使者首次来到大宰府要求建交。幕府将此事报告了朝廷,同时,并拒绝了这项要求,还将元使遣回。其后,忽必烈曾几次要求建交。公元1270年(文永七年)第五次来日的元使转达了元朝皇帝的旨意说,日本如不向蒙古朝贡,元朝就将出兵。这时18岁的青年“执权”北条时宗(公元1251—1284年)断然拒绝了这一要求,并压制了朝廷的妥协态度,命令西国的“守护”与“地头”做好防卫的准备。蒙古方面,也强使高丽建造兵船与征兵,并于公元1274年(文永十一年)10月初,以900艘的舰队,3300人的兵力,占领了对马与岐两岛,使全岛成为废墟。继而侵入肥前松浦郡,同月18日,又更深地侵入到博多湾内。 以肥前松浦党的武士为首的九州御家人,在守护少经资指挥下,大力奋战。但因日本骑马武士的个人战法,对元军的步兵集团战法以及日本人从未想象过的枪炮,使日军失利,不得不暂退却到大宰府附近。但元军有个重大弱点,这就是被元朝驱赶来的高丽人,毫无斗志,而强迫他们造的船舶也是不坚固的。元军即使穷追日军,但也不在陆地宿营,夜里仍返回舰队。该夜适遇大暴风雨,元舰沉没200余艘。残余元军就此撤走,日本遂幸免于难(文永之役)。 幕府为了防备元军再来,令在西国有领地的御家人统统返回领地,并不问公家领地还是庄园,连非御家人的武士也进行了动员。这期间,元朝灭亡了南宋统一了中国。公元1279年(弘安二年)再次催促日本朝贡。北条时宗不仅拒绝了这一要求,在镰仓斩了元使,还积极筹划远征高丽。正在准备期间的公元1281年(弘安四年),元军分成东路军4万人和江南军10万人再度来犯。日军正在阻击先到的东路军登陆时,江南军也到了。闰七月一日,元军尽全力攻博多。但该夜又遇大暴风雨,元舰4000余艘中得免于沉没的仅为200余艘,兵员丧失五分之四以上,遂败归(弘安之役)。 胜利的条件与战争的影响 这时的元军甚至连农具都准备了,具有长期占领的打算。但其内部有着与上次同样的弱点。强迫高丽人与汉人造的船舶不坚固,在陆战中无敌的元军,在海战中却不得不依靠对元军心怀怨恨的宋朝降将的指挥。相反,日本方面,西国武士们为保卫自己领土的决心是很大的。北条时宗以其统率力,在某种程度上成功地不问公家领地还是庄园都动员了兵船、粮食与武士,很好地阻击了元军登陆,致使偶然的大暴风雨成为元军全军覆没的条件。如果这一来犯发生在平安朝的院政和摄关政治之时,果真能持续到暴风雨使元朝的船舶沉没吗,另外,如果日本与中国大陆陆地相连,就不会产生元军依靠高丽人与汉人渡海的这种弱点。那么,日本恐怕就不免要被征服了。日本得以克服空前的外患,是由于这样一种历史条件,即日本有着当时元军海上运输力无法克服的岛国这样一种地理条件,以及当时日本社会已经摆脱了无能的天皇与贵族统治,并已创建了有着新兴武士阶级朝气蓬勃的社会。 但是却不能将这时武士们的奋战与现代化的爱国心作同日语。因为他们是为他们的领地而奋 战的,而在西国无领地的御家人,也未必是欣然踊跃地响应幕府的动员。而且,西国的武士们,在战后还为争夺赏赐而互相推搡。由于不是一场打倒敌人剥夺其领地的战争,因而就没有可作为赏赐的土地。幕府难于处理。而且,幕府本身还利用这次外患扩张北条氏一族的势力。在“文永之役”前后,以防备蒙古来犯为名,将中国译者注:指日本地理区划“中国地方”,包括今之冈山、广岛、山口、岛根及鸟取各县。 与北九州各国的守护官职都集中于北条时宗一族。 到后来连论功行赏也敷衍了事。因对幕府尽职(“奉公”),而领受幕府“赏赐”的这种幕府与御家人关系的基础也被幕府本身所破坏。不论是御家人还是非御家人,因战争受到很大打击的武士们,对幕府的不满与反感就不能不高涨。他们根据各自的实力,换言之,他们就是想靠侵占公家领地与庄园,靠武士相互间争夺领地和掠夺农民,以求从战争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但这种恢复只有排除“本所”与“领家”以及幕府的势力,作为独立的封建领主而发展,并将土地与劳动群众成功地组织到新的体制下才有可能。这是因为,即使没有蒙古入侵,在13世纪中期,日本社会就已经跨进了朝这样新体制发展的转折时期了。 农奴制的进展与“总领”制的瓦解 从这时起,百姓名主的阶级分化就逐步加快,上层分子的一部分半武士化了。另外,他们中间的一部分,由于商业与高利贷活动积累了财富,聚敛了土地。这部分人在14世纪称做“国人”、“国众”或“地侍”。另一方面,普通的百姓名主则趋向于成为靠家属劳动耕种一町步左右耕地的小农民。还有附属于地头的“下人”或“所从”也有了自己的农具并占有三五段译者注:“段”为面积单位,亦可写作“反”,约合992平方米。 田地,总之是开始当独立农民了。 “地侍”化了的名主阶层开始把广泛发展起来的小自耕农群众在不牵扯其所在庄园关系的情况下,按村组织起来。到了14世纪,这又发展成为称为“惣”(读作,ā,——译者)的坚强组织。他们凭借这种团结,抵抗领主与“地头”,并逐步使他们减轻了赋役劳动,争得了定额的实物贡赋制。总之,随着农民地位的提高,即从奴隶或无止境地被掠夺劳役地租的农奴转化成缴纳定额实物地租的农奴。同时,独立于庄园与公有领地等所属关系之外,日益形成了建立在村民自主团结基础上的农村。能因势利导在社会最底层进行的这一重大变化并将村的领导人们置于自己统治下的名主就发展了,做不到这一点的就只有没落下去。为了控制自主地开始联合的新的农村领导人,领主就不能不采取某种形式在农村扎下根来。然而,御家人阶层的基于旧家长(父)制产生的全族的联合组织,由于下述理由,对这一新的事态却未能处理好。 按他们的继承制度,诸子都有分享继承领地财产的权利。但称为“总领”的正房长子即继承家业者是继承该家领地中最重要的部分并统辖诸子及全族。对幕府的义务也由“总领”代表全族来完成。这时分予诸子的“领地”不是现实的土地,而多半是因充任庄官或“地头”职务而得的收益权。可是现在农村和村民情况的变化,使得“地头”与庄官如不是实际地在村中扎下根来就不能确保其收益。因之,领地的内容也就不是收益权,而不得不变为对土地与农民的实际领有与统治权。这样,诸子有了实际的土地作为领地,他对正房长子(即家长)的独立性就必然加强。反过来也就是说,家长即“总领”的统辖力量就会削弱。因此,家长就尽量避免分享继承,而采取单独继承。13—14世纪期间,这种发展趋势是很突出的。丧失了继承权的诸子如不充当正房长子的家臣,就只有反抗而独立。其结果,围绕着继承权的诸子与全族之间的对立与斗争必然要激化。“总领”制家族的牧歌式的团结就被以血洗血的斗争所代替了。 在乡领主与“恶党” 幕府对这种族内纠纷不能作出为当事人满意的裁决。因为这一问题本来就有着最后只能由当事人的实力才能作出决定的性质。北条氏嫡系“得宗”加强独裁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北条氏全 族的矛盾,是“总领”制崩溃过程的集中表现。不能干脆利落地裁决领地之争,结果就不能不日益削弱对幕府御家人的统辖力。 另外,“地头”和庄官等在乡领主从管辖下群众那里征来原要上缴给本所和领家的贡赋也不想上缴,而企图据为己有。因之,“地头”与庄园领主之间的纠纷不断,但最后还是统治着当地的人得胜。也就是说,“地头”承包定额的贡赋缴纳给本所与领家。缴纳后,不管从管辖下群众那里征收多少贡赋,本所与领家一概不问,这称为“地头请”,是从13世纪中期开始的。此外,还开始施行了称做“下地中分”的办法,即在土地上划界,半数土地的贡赋缴纳给庄园领主,另外一半则承认完全归地头领有与支配。尽管如此,地头们对应缴纳给领主的贡赋仍以各种借口不想缴纳。在乡领主对庄园的蚕食就是这样在发展着。他们还逐渐地开始发展成既脱离“本所”与“领家”,又脱离幕府而独立的领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地头”与庄官和御家人都是朝着这种领主化方向发展的。甚至可以说,大多数人都未能紧跟上这一时势的动向。从13世纪中期,御家人的穷困以及典当与转让领地就显得突出了。很多历史书都说,这是随着货币与商品流通的发展,御家人的生活奢侈引起的。与其说是奢侈,不如说,他们真正穷困的原因在于他们坐待旧式领地(收益权),而不能掌握现实的农村,也就是说,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 由于与元朝大战而疲惫的武士以及幕府因无法处理赏赐问题而丧失威信,又进一步加强了一部分地头与庄官们封建领主化的倾向,加速了大多数无法领主化的御家人的没落。不管是领主化的,还是穷困下去的,都加强了对百姓名主的掠夺,而这又加速了百姓名主阶层的“国人”、“地侍”和小自耕农的分化,促进了他们组织“惣”并推动了对掠夺者的反抗。14世纪时,“地侍”和农民们由于不拘泥于领主异同的地区性联合发展了,并且还结党反抗领主,领主方面则把他们称做“恶党”。不仅非御家人中有势力的武士组织了“恶党”,而且 ,被命令去消除“恶党”的御家人,不久竟成了“恶党”的主谋。本应取缔“恶党”的守护,相反,有的却将其保护起来,当成自己的仆从。另外,守护在镇压“恶党”和叛乱者时,也有夺其土地作为自家领地的。这样,原本为幕府官员的守护,却把领主化了的地头和“恶党”在身份上以及社会地位上都附属于自己,从而变成他们的上级封建领主的趋势就更为突出。 镰仓幕府的灭亡 将武士当做“总领”制的一个家族集团臣属于幕府,并推动他们统治整个人民的镰仓幕府的这一统治体制,在一切问题上都开始崩溃了。幕府为挽救御家人的穷困,公元1297年(永仁五年)规定,御家人向非御家人卖出的领地要无偿归还、今后禁止典当与买卖领地及对御家人金钱借贷的诉讼一概不受理。这一所谓的“德政”,看起来有利于救济御家人,但因债权人不会再次与御家人打交道,他们反而更困难起来,以至于幕府不到一年就不得不撤销这一“德政令”。通过这件事,幕府就自我暴露了它几乎已经完全丧失施政能力。 幕府内强有力人物之间的矛盾也激化了。公元 1284年六波罗探题因与“执权”对抗而被杀。翌年,曾伙同“执权”北条时赖消灭三浦氏有功的安达氏,因发动叛乱也被消灭。现在,在“执权”近臣之间又发生了权势之争。公元1293年,由于打倒安达氏炫耀有功的平赖纲父子也被“执权”杀害。 通过不断的内部斗争,北条氏得宗一族的专制一直在加强。幕府的各机关有名无实。结果,北条氏得宗一家就成了所有矛盾的焦点。从公家、寺院、神社一直到“国人”、“地侍”和一般农民,所有的社会阶级和阶层的反抗都集中到“执权”身上,后醍醐天皇又成了集结这一切反北条势力的核心。 在此之前,在皇室内部也在争夺日趋减少的领地,产生了尖锐的对立与分裂。公元1259年,从后嵯峨上皇废长子后深草天皇,立次子山天皇继位之后,后深草天皇与山天皇就产生了矛盾。居住在持明院的后深草天皇系统(持明院统)与隐迹于大觉寺的山天皇系统(大觉寺统)之间,围绕皇位展开了尖锐的斗争。由于幕府的介入,公元1308年虽决定由两系统轮流继 承皇位,但因幕府的介入使自己一派处于不利的大觉寺系统却成了反幕府的力量。大觉寺系统的后醍醐天皇于公元1318年即位。他暗怀推翻幕府之志,起用以北畠亲房(公元1293—1354年)为首的人才为亲信。当时的“执权”北条高时非常昏聩,一向不问政治,日夜沉湎于游宴。因热衷于斗犬而得了“犬将军”的绰号。这又给后醍醐天皇们以讨伐幕府的良机。 天皇的计划在公元1324年(正中元年)因被幕府察觉并逮捕了其亲信日野资朝而一度受挫(“正中之变”)。这时,天皇却假托与已无关,又重新制定计划,并暗中与皇室、贵族领有的庄园的武士以及延历寺、兴福寺等联系。然而,公元1331年(元弘元年)又由于叛徒告密,计划又为幕府侦悉。后醍醐天皇逃至奈良,随后又遁入笠置山。以河内国金刚山麓为据点,从其祖辈就以该地“地侍”首领而知名的楠木正成(公元1294—1336年)首先拥护天皇而举兵。但后醍醐天皇不久就被幕府逮捕流放于隐岐岛。其后,幕府遂拥立了持明院系统的光严天皇。 一旦得以公然树起推翻幕府的旗帜,以近畿与中国的武士为首的反北条势力就陆续揭竿而起了。动乱逐年扩大与深入。“地侍”所率领的群众也在各处蜂起,“地头”与庄官或是混战,或是联合起来对抗上级领主。动乱已不局限于后醍醐天皇及其一派的武士们对幕府的斗争,实际上也开始具有针对包括皇室在内的所有旧统治者的群众起义的因素。 动乱一旦发展到全国,公元1333年(元弘三年)闰2月,后醍醐天皇为伯耆地方的强有力的武士名和长年们所拥戴逃出了隐岐岛。反幕府势力日益加强。鉴于这种形势,受命幕府追剿近畿叛乱者的率大军赴京都途中的下野的豪族足利高氏(即足利尊氏,公元1305—1358年)发动叛乱,5月7日消灭了幕府的六波罗探题。同一时期,上野的新田义贞(公元1302—1338年)率东国的武士团进攻镰仓,5月22日灭亡了北条氏一族。在北条氏势力所及的九州,九州探题也被岛津、大友与少等强有力的守护易如反掌地推翻了。镰仓幕府就此而彻底灭亡。 10 ——“惣”的发展与室町幕府的矛盾 后醍醐帝的亲政及其失败 镰仓陷落后,后醍醐天皇立即回京都执掌政权,很快地在10月就设置了政权机关,即在天皇亲政下议国事的“记录所”与裁决有关领地诉讼的“杂诉决断所”,以及卫戍京都的“武者所”。地方上仍沿用过去的“国司”与“守护”制,并任命为天皇信任的贵族与武士任“国司”与“守护”。翌年即公元1334年,因改年号为建武,因此学校教科书等把这一天皇政治的复活称为“建武中兴”。 但,所谓“中兴”,只不过是皇室史上的暂时现象。天皇政治与封建制发展这一历史大势是反其道而行的。而其“论功行赏”也是极不公平的。它在当地没收了武士的领地与恢复皇族与贵族对庄园的统治等,不仅使武士们失望,而且掌握政权不到一年就着手营造皇宫(“内里”)。为此,又课征重税与印刷纸币强行流通等对群众的掠夺较之以前更为残酷。群众的希望落空,对朝廷比对旧幕府更为不满。皇室中兴的政治,还不到一年就暴露了难于掩盖的破绽。当时在京都的二条河原出现的传单就说,“近来京城流行的是:夜里捕人、强盗、假诏书、囚犯、快马、虚惊”,云云。 胸怀大志的足利尊氏,对这一形势并未视而不见。他以下野国的足利为据点,兼任两国的守护官,又是在遍及13个国拥有地头权利的大领主。当他受命镰仓幕府为镇压叛乱进京时,他已经期望取代北条氏统治天下。在进京之前,已暗中与各国武士取得了联系。足利尊氏占领六波罗后,立即设“奉行所”(相当镰仓幕府的“侍所”),邀陆续进京的武士参加他的队伍。不久,便与朝廷新设的以新田义贞为长官的“武者所”隐然相对立了。 不久,足利尊氏举兵的机会来到了。公元1335年(建武二年)7月,北条氏的残党攻进镰仓,扼守该地的足利尊氏之弟足利直义败退。8月足利尊氏任征东将军,收复镰仓后,却盘踞原地,对京都朝廷举起了反旗。足利直义也返回镰仓,为讨伐执掌朝廷军权的新田义贞,兄弟二人进攻了京都。公元1336年元月,占领了京都。但足利尊氏兄弟随后又被北畠显家、新田义贞和楠木正成们逐出京都,逃至九州。在该地得到少贰、大友和岛津等人的援助,又重率大军进攻京都。于是这又成了波及全国的大乱。 这次支持天皇的武士就少了。新田义贞虽是忠于天皇的豪族,但一般说来却不很干练。由于“地侍”们也对天皇政治失望,所以楠木正成也无法像原来那样号召畿内的“地侍”,开展坚韧不拔的游击战了。5月,足利尊氏于兵库的湊川大破新田义贞与楠木正成的军队,击毙楠木正成,进入了京都。后醍醐天皇企图再举,遂降于足利尊氏。甚至像天皇亲信、头号理论家北畠亲房在阐述皇位神圣以及大觉寺系统的正统性的《神皇正统记》一书中所说的那样:“君主是要尊崇的,但一人欢乐,万民痛苦之事是天下不容,神不佑,施政的良否,牵涉到皇家时运的顺逆,此事应记牢。”建武的反动政治,还不足3年就失败了,这是理所当然的。 足利尊氏开设幕府与南北朝的斗争 足利尊氏立即拥立持明院系统的光明天皇。11月,又效法镰仓幕府的《贞永式目》,制定了《建武式目》17条,并在京都开设幕府。该幕府以元弘之乱以来跟随足利尊氏立战功最多的高师直(,—1351年)为“执事”,他的权势炙手可热。 一个月以后,后醍醐天皇又逃出京都,蛰居于大和地方的吉野山里,宣称为正统的天皇,尽管徒具形式,但还是建立了朝廷。从此,就开始了所谓的南朝(吉野朝)与北朝(京都朝)的对立战争。南朝得到各国反足利派武士的支持,暂时还有势力,但到公元1338年为止,可资依靠的新田义贞、北畠显家等强有力的武士都陆续地战殁。这一年,足利尊氏自北朝天皇得到翘望已久的征夷大将军的称号。南朝可资依靠的虽然是以贵族、寺院和神社为本所的商人行会的经济力,但随着南朝军队的屡败,商人阶层的支持也日益减弱。后醍醐天皇自己,于公元1339年(南朝延元四年,北朝历应二年)8月病殁于吉野山中。 失败几次也不绝望,即使被流放于海岛或是被软禁,仍脱逃出来始终战斗不息的后醍醐帝,在皇室史上虽是无先例的刚毅不屈的天皇,但却没有洞察历史大势的眼光。以复旧古代天皇制盛世为目标的后醍醐天皇,一切考虑都是向后看的,是以贵族阶级为中心的,是与历史大势相悖行的。因此,就只有失败了。 南北朝的战争,在后醍醐天皇殁后仍在进行。但矛盾的主要内容已不再是宣称为正统王朝的一小部分的,公家势力对冠以北朝这顶王冠的武家幕府的抵抗了,而是武士阶级内部的对立。在他们之间有急进派与缓进派及其他各种矛盾。由于其中一派还不断与南朝联系(甚至足利尊氏与足利直义,有时也与南朝联系),因此,南朝也只能暂时延续下来。 急进派武士的天皇观与足利尊氏的态度 足利尊氏是缓进派,他是想及早地掌握全国统治权的。但却未直接建立把在乡武士组织起来的新体制,而是任命其一族及其他心腹武士为各国的守护,并给予他们对领地所在国武士的论军功行赏权以及随之而来的拨给土地的权限,供他们负责统辖武士与维持治安。另外,在镰仓设置镰仓府,在奥州与九州分别设置探题,并委其一族负责,指挥与统辖管区内守护以下的武士。足利尊氏就是这样通过对其一族的羁縻,企图以与镰仓幕府无大差别的方式巩固幕府的权利。 当权者总是希望“秩序”。从南朝的立场描写南北朝动乱历史的《太平记》说:“将军兄弟(足利尊氏与足立直义)如果对应该崇敬的‘寡人’君主不尊重,‘执事’及其他‘家人’也会对将军不尊重。此乃因果之理。”足利尊氏对此是心领神会的。如果破坏了皇室处于“秩序”顶端这一传统,封建秩序的原理就将被破坏,因之,武士们对幕府的忠贞也会被破坏,足利尊氏就害怕这个。因此,足利尊氏既不像源赖朝那样是“贵族”出身,也无特别理由要尊重 皇室,但却不仅拥立北朝,而且对公家的庄园也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予以保护。 与此相反,“执事”高师直是以那些不奢望“守护”的地位,又从正面否定庄园领主权以期当个真正的封建领主的近畿地方的武士们为其势力基础的。因此,据《太平记》一书,高师直就曾出言不羁地说:“在京城有个称王的人,占据了大量领地,又有‘宫’和‘殿’,要叫他‘下马’是很难的呀。如果有道理能说清没有王也可以的话,那么,就可以用木来雕一个或以铁铸一个,而把活的‘院’和‘国王’顺水扔到某个地方去。”高师直之弟高师泰对其部下的武士们嫌赏赐的领地太少一事就命令说:“何必嫌少,附近如有寺院、神社和‘本所’的领地,就越境去占用嘛~”除此以外,《太平记》一书还描述了武士完全漠视天皇和公家权威的故事。诸如有个名为土岐赖远的有势力的武士,在京都街上与光严院的车相遇,并被命令下马时,他却说:“什么,是‘院’(日语音,ī,——译者)还是‘犬’(日语音,ìnu,与yin音谐——译注),要是犬,就要射下来。”并向上皇的车射了一箭。伊势国的仁木义长,曾侵占了“伊势神宫”(神社)的领地,天皇与将军下了禁令。相反,他却到五十铃川捕鱼,在神路山狩猎(按常规,在该神宫附近水域不许捕鱼,附近的山林不许狩猎——译者注),丝毫不畏敬神宫等。 像高师直这样对公家势力彻底的不妥协态度,对足利尊氏却是个妨碍,足利尊氏之弟足利直义要剿服高师直,相反高师直却又想消灭足利直义。足利直义一时处境不利,但与南朝联合不久,形势就倒转过来。结果,还是足利直义把高师直一族消灭了(公元1351年)。这一斗争又与足利尊氏和足利直义兄弟势力之争纠缠在一起,足利尊氏出于排斥足利直义的目的,曾支持了高师直,高师直死后,足利尊氏与足利直义就正面冲突了。由于足利直义灭亡高师直以后再度与北朝相勾结,而足利尊氏为了对抗也暂时与南朝联合并废黜北朝的崇光天皇。翌年(公元1352年)2月在镰仓把足利直义杀掉。 足利家族内讧发展到如此激化的程度,南朝方面认定这是个好机会,便以宗良亲王(公元,—1385年)为征夷大将军,依靠新田与楠木家族及其他足利派武士进攻了足利尊氏。足利尊氏又与北朝联合,立后光严天皇以填补前年废黜崇光天皇后空着的皇位。经过两年半拉锯战的结果,公元1355年(北朝文和四年,南朝正平十年)3月,足利尊氏最后胜利。自此以后的南朝,只不过是个单纯的吉野山中的公家集团而已。 在乡武士、守护大名与幕府 战乱期间,在乡领主、“国人”与“地侍”对庄园的侵占更为严重。他们组织的“恶党”则以畿内为中心,遍及全国,大的竟列成数百人的队伍,横行于各个村庄。他们截留庄园的贡赋,夜里捕人、强抢、偷窃、当山贼海盗等为所欲为,不管是对北朝还是对南朝,究竟是当成友,还是当成敌,都是酌情而定的。 为了战争的胜利,不能不把这一在乡小领主、“国人”和“地侍”阶层当成友,因此,虽说足利尊氏是缓进派,但对他们侵占庄园一举,却也不能不在某种程度上予以认可。公元1352年,消灭其弟足利直义后,足利尊氏以征收军粮的名义将征收近江、美浓、尾张、伊势、志摩、伊贺、河内、和泉八国庄园该年贡赋一半(名为“半济”)的权限交给了守护。这对庄园领主虽是个很大打击,但却是出于在乡小领主和武士的强烈要求。“守护”自己取用“半济”贡赋的一部分,大部分都分给了在乡小领主。不久,这一措施就正常化,并逐步施行于各国庄园。 由于“守护”得到划定与分配“半济”地的权限,从而就加强了对领地国武士的统辖力,并且也开始具有脱离幕府独立的倾向。他们还承包庄园的贡赋(“守护请”),或者征收名为“守护段钱”即按庄园的土地面积(段)征收的货币特别税。镰仓幕府的“守护”是幕府的地方官,但14世纪后半期以后的“守护”却在管辖国内扎根,并与在乡的小领主与武士结成主从关系,使他起到统治他所管辖下地区的基层官员那样的作用,一方面镇压农民的斗争,另一方面则又利用农民斗争,边蚕食庄园领主,边开始发展成为封建大领主。这叫做“守护大 名”。 室町幕府就是通过守护大名制,一方面压制公家、寺院与神社的势力,另一方面则统辖在乡的武士和农民。然而,守护大名的强化本身就有着变成独立的地方封建势力并超越幕府统辖的必然趋势。所以,幕府为了抵制其发展,公元1357年发布禁止武士和守护侵占庄园和保护公家、寺院、神社财产等与封建领主化方向相矛盾的法令。此后,还曾反复过此类问题。这当然要招致“守护”与在乡武士的反对。总之,“守护大名”越强大,作为中央权利的幕府就越被削弱。而且,如果要抵制其发展,结果就变成了存心保护旧公家势力,而遭到守护们的反对。不管怎么说,室町幕府却因此而一直不稳定。 幕府机构的整顿与南朝的灭亡 即使在这种不稳定的基础上,足利尊氏仍运用了他的干练的政治手腕,或者与公家妥协,或者就压制它,使各反对派势力互相倾轧,并巧妙地加强自己的权势。公元1358年,足利尊氏病殁,其子足利义铨任第二代将军。他也是以保持守护们势力的均衡来提高将军家地位的。继之,公元1368年足利义满(公元1358—1408年)任第三代将军,于是,足利家族的全盛时代就形成了。他为“执事”细川赖之所辅佐,对九州的菊地和纪伊、河内的南朝方面的武士,不是将其消灭,就是令其投降。此后也仍使守护大名互相倾轧,并在这当中加强幕府的权利。 幕府机构也是在这一时期得到整顿的,亦即,过去一直是足利家族的家务总管形式的“执事”,改成幕府的公务机关,名为“管领”,并由细川、斯波和畠山三家族中选人世袭此职。在其下又设置“政所”(财政)、“侍所”(武装)、“问注所”(管理记录)以及“评定众”、“引付众”(审理诉讼案件)。“侍所”长官(称“所司”)有着次于管领的实权,后来就由赤松、山名、一色和京极四家垄断。不管是三“管领”家还是四“所司”家(称三管四职)都是强有力的守护大名。“所司”,通常是派自家的有势力的武将作为“所司代理”在京都执勤。 这一官制是把将军家族置于强有力的“守护”们势力均衡的基础上,以求得安然的。结果,三管四职互争权势,即使将军家族延续下去,也未能防止原来就不稳定的幕府体制的动摇。从这个体制的最初的管领细川赖之一上台,以斯波为首的强有力的“守护”们几乎就要动兵打他,使他不得不逃回领国讚岐(公元1379年)。另外在此前一年足利义满在京都的室町建造了名为“花锦所”的公家风格的宏伟壮观的住宅兼办公厅。足利家族政权之所以称做室町幕府就是这个原因。 在这期间,南朝势力极度衰落。后世的历史学家考证说,继后醍醐天皇的后村上天皇之后,公元1368年长庆天皇即位,但即位的年月不明,其生母与后妃以及墓地都不为人所知。在这之后的后山天皇时,公元1392年,天皇终于被足利义满所逼而退位。于是北朝的后小松天皇就成了唯一的天皇了。从这以后,其子孙继承历代皇位,直至现在的天皇。北朝虽把这称为“南方投降”,但北朝也只有依靠幕府的保护,而无任何实权。 足利义满期望当太上天皇,却成了日本国王 足利义满的权威,在这前后逐渐确立起来。南朝投降前的公元1391年(明德二年),足利义满挑动兼任山阴地方及其他11个国即日本66国的六分之一的“守护”,并被称为“六分(之)一殿”的大豪族山名氏清发动叛乱,而将其杀掉(明德之乱)。继之,如上所述他又瓦解了南朝。其后,公元1399年(应永六年)镇压了以周防为根据地并身兼六国守护的大内义弘的叛乱,大内义弘失败而死(应永之乱)。其后,其他有势力的守护,也都暂时偃旗息鼓了。 足利义满现在成了事实上的日本国王了。在此之前(公元1394年),他把将军职务让给仅9岁的足利义持,自己则任太政大臣,目的是想在不久之后荣膺太上天皇的称号,在此基础上,他将足利义持的异母弟足利义嗣这个孩子称为“幼君”,并想叫他当“后崇光院”(贞成亲王)的养子,再逼小松天皇让位于幼君。但在行将实现让位之前,足利义满却突然亡故(公元1408年5月)。 将军足利义持由于足利义满偏爱其异母弟而反感。所以,他不仅当然地要遏止让位于幼君,而且还推辞了朝廷赠给已故的足利义满太上天皇的谥号。这样,义满上皇与足利系统的天皇,由于倾刻的偶然事件而没能实现。但他与中国的明朝皇帝开始正常邦交时(公元1401年),却欣然接受了明朝皇帝给的“日本国王”称号。他自己呈给明朝皇帝的书信中也署名“日本国王臣源”。 幕府对人民的掠夺 足利义满之所以想当太上天皇并对明朝皇帝把自己当国王而感到欢欣,大概是因为有必要以外部对己的尊崇来提高权威吧。但即使靠古代王朝与外国王朝力量提高了若干权威,也不足以稳定室町幕府。或者说,足利义满的这种态度反而更加重了幕府的不稳定。 求得王朝权威的足利义满就不能不是个为历史淘汰而且必然地一直衰落下去的王朝势力的保护人。例如足利义满就向寺院与神社捐赠庄园,而且还在京都北山建造名为“金阁”的豪华别墅,并在该处招请天皇与公卿沉湎于宴游。这件事意味着与庄园制日趋崩溃的历史大势相悖,增加了在乡领主、“国人”和农民的负担,因而就加剧了他们的反抗。例如公元1391年,足利义满为参拜奈良的春日神社而课征大和国三乡农民的临时税时农民就以武力抵抗了。从这时起,畿内与京都附近各国就常发生由“国人”领导的“惣”的群众,对领主的名为“强诉”与“一揆”(团结一致之意)的武装暴动和集体逃散。 另外,足利义满当了明朝皇帝的“臣”,想借此发展对明贸易。这固然使从事贸易业务的京都、堺和博多的大商人致富并补贴了幕府财政,但同时也助长了商人、高利贷对在乡领主、武士与农民的盘剥,结果就使社会更加动荡。足利义满死后不久,要求勾销债务的大规模群众暴动,震撼了幕府与守护大名。 从足利义满时期起,幕府财政是靠直辖领地(“御料所”)的收入、京都市与附近的酿酒业及名为“土仓”著者注:土仓是保管典当抵押品的仓库。转而指拥有这类仓库的当铺与大高利贷。他们多兼管酿造业及其他商业。 的大高利贷业的税捐以及设于通向京都各路与其他交通要道的关卡所征收的通行税(“关钱”)作为日常经费的。“御料所”在全国可能有600所左右,但具体数目及其收入总额不明。酿酒业和土仓税最初是公元1371年临时课征的,到公元1393年才改成经常税。这与足利义满的对明贸易有关。可能是因为酿酒业与土仓得到了贸易实惠,相应地才改为经常性税捐了。然而,酿酒业和土仓却把税的负担转嫁给了群众。即使如此,财政仍然困难。所以幕府就不分寺院、神社、本所的领地和武士的领地都按面积征收“段”钱。此外对各该地的每家农民还征收“住房税”。还叫守护提供特别捐款。总之,这些税都是取自群众的。此外,群众还要受“守护”、在乡领主和残余的庄园领主的掠夺。 “惣”的发展与“土一揆” 译者注:“土一揆”为“土民一揆”的简称,含义是指团结起来的农民等被压迫人民,进行各种形式的斗争运动,有时是武装暴动。 为对抗两重三重的掠夺,在“国人”和百姓名主的上层分子的领导下,各村的“惣”,从14世纪后半期,以近畿地方商业发达地区为先导,日益发展起来。15世纪时,不仅一个村,而且还形成超过数村或数郡的联合“惣”。“惣”设有称为长(“乙名”)、“年寄”、“沙汰人”和“刀祢”等执行机构,还设有由全体农民(“下人”等除外)参加的名为“寄合”的大会,以审查与决定村的公共事业、制定村的法律以及惩处违纪者的法律。“惣”的重要任务是共同管理共有的山林原野和水利以及祭祀神社等。甚至强有力的“惣”还赢得了这样的制度,即把领主要征收的贡赋改由村民自治机关承包下来缴纳给领主(称为“百姓请”或“地下请”),而村内就不再设领主的差役。这时劳役贡赋就完全废止,而以实物或换算成钱缴纳。一般说来,这个时代的总趋势是以缴纳实物或缴钱来代替劳役地租的。 “惣”在非常之际,也是武装起来与领主战斗的群众暴动的组织。即使在小农发展还没有达 到像畿内那种程度、村自治组织的“惣”还未能发展的地区,上层百姓名主也都转化为“地侍”,并且是不问领主的异同,整个地区联合起来,组成了“党”和“一揆”。庄园的收租官在“惣”和“一揆”面前,也的确无法招架,就是“守护”也在村民的强有力的抵抗面前屡屡败退。例如在若狭国,在公元1351—1361年期间,由于受到“国人”的“一揆”的反抗,就换过15个“守护”。公元1366年一色范围赴该地任“守护”,才勉强地挫败了“国人”的抵抗。 在山城、大和和近江等农民阶级分化发展与商业发达的地方称为“马借”和“车借”的交通运输业者及其所属的劳动群众也发展起来。他们为反对新设关卡,或者反对与幕府相勾结的酿酒业与土仓的掠夺而发动了勇敢的大型斗争。足利义满死后10年的公元1418年,京都附近的“马借”就要求德政(即勾销他们的欠债)而闯进了京都。以此为开端,要求德政的群众暴动也就屡有发生了。 公元1428年(正长元年),从夏至初秋,正值稻米青黄不接时,饥荒蔓延,社会益加动荡,近江的“马借”为要求德政而暴动。继之,京都市民及其周围的农民与“马借”也同样要求德政,并袭击神社与寺院、酒坊与土仓,破坏了房屋和仓库,撕毁了借据,还任意取走典当的物品。暴动迅速波及畿内一带。大和国神户乡的农民将不承认正长元年以后的债务之意刻于石头上以宣告德政。身为庄园领主的奈良大乘院的僧正在日记中记述说“整个日本无处不德政”的这样一种暴动乃是“凡亡国之基莫过于此,日本开国以来,土民暴动以此事为始”。这就叫“土一揆”(“土民一揆”的简称)。 公元1429年正月,播磨国的“土一揆”与国人的一揆联盟,高喊着国中“不许有武士”而与“守护”的大军战斗。同年,丹波、伊势和大和国也有了“土一揆”。从此,直到1434年,每年照例都要在畿内和京都附近的某些地区爆发“土一揆”。以后7—8年虽较为平稳,但以嘉吉之乱(下详)为开端,“土一揆”之波再度高昂起来。 “土一揆”不像过去那样以一个地区的领主与收租官为强诉对手,而是整个农村和市民群众为反对幕府、守护大名,庄园领主以及与之勾结的全体商业和高利贷者的暴动。在日本历史上,劳动群众的团结与斗争终于开始攻击统治阶级的最高权利了。 律令制下的人民的斗争,都是个别地放弃口分田逃亡,或者是谎报户口,尽量少报须负担重徭役的家庭成员如正丁和次丁等,或者只缴纳粗劣的“庸”“调”物品,以使公地公民制即一种国家奴隶制瓦解,并促成了庄园、名田及在各该庄园与名田的私人奴隶制与农奴制。这些庄园与名田的农民和下人的斗争形态,终于发展到以武装集团来对抗国司们了,而且,这种力量使古代贵族阶级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亡。大名主和在乡领主以这些农民为农奴,组织起新的生产关系与农奴制,自身还形成为武士集团,接着又建立了他们自己的政权即镰仓幕府。镰仓时代的农奴式群众逐步地发展了不管是否同属一个领主的村落联盟,并以经常集体逃散的方式与领主对抗,也用农民运动的方式和实力进行斗争。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和手工业分工的发生和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商业与交通的发达,就成了农奴式群众扩展地区性联合的条件。到了15世纪,“土一揆”的群众暴动,终于把庄园制与奴隶制的残余一扫而光了。 11 ——“土一揆”与“国一揆”和战国大名 应仁、文明之乱和下剋上 社会最底层的动荡促进了社会最上层的守护大名及足利家族内部旧有的矛盾与斗争。公元1416年,将军足利义持之弟足利义嗣串通关东管领足利持氏的部下上杉氏宪发动叛乱,关 东的大名与武士都参加进去,形成关东一带的大乱。幕府勉强将其平息后,足利持氏又觊觎了将军的宝座。公元1423年,足利义持虽下令关东的大名出剿足利持氏,但双方暂时还是妥协了。继足利义持之后的第四代将军足利义教时,公元1439年(永享十一年)才最终把足利持氏剿灭(永享之乱)。 从此,足利义教就漠视幕府的领导体制,加强了独裁。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反幕派利用各地土一揆的情况下,幕府就不能不专权。但其结果反而增加了强有力的守护叛离幕府。足利家族的关东管领灭亡后,关东的守护大名们势力强大起来。西国方面,九州的大友、菊池、少等反幕派的守护大名叛乱了。他们也被怀疑为“背地里与土一揆勾结”。幕府命大内氏去平息,可是大内氏的势力却又因之强大到幕府无法控制的程度。在此以前,独立性很强的南九州大守护岛津氏也日益不顺从幕府的统辖。而且,连将军足利义教在公元1441年(嘉吉元年)想自播磨守护赤松满佑收回领国时,反而遭到满佑的突然袭击。赤松满佑又被继足利义教之后任将军的足利义政(公元1436—1490年)派遣的“所司”山名持丰等的军队所剿灭。 这时,趁幕府动荡不定,以近江的“马借暴动”为开端的京都周围一带的土一揆,在各村组织队伍,占据并驻扎于有名的大寺院与神社,还严禁放火与抢掠,秩序井然地要求“新将军上任之始,按惯例施行减免债务”并终于获胜。群众在政治上已发展到能利用幕府危机的水平了。从这时起,土一揆又再度缓和下来。在近畿地方的各村,“守护”与领主的命令几乎已无法施行。公元1454年与1457年的山城土一揆还打败了来镇压的幕府军与土仓的雇用军。甚至在镇压军的士兵中还有参加农民运动的。 占据幕府机构中枢的三管四职家族的领国内,家臣身份的武士也有屡屡利用土一揆的力量发动叛乱,还介入主人家中继承家长之争,并使其激化的。因此,在三管领之中,斯波和畠山两家族由于全族之争濒于同归于尽,唯独细川家族强大起来。当时,在“四职”家族中,山名家族强大,这又导致与细川家族相争。他们皆参与了斯波及畠山家族内讧中相互对立的一方,此外,还牵扯到与将军足利义政之弟足利义视及其子足利义尚之间的争夺将军职位问题,细川胜元拥立足利义视,山名持丰(公元1404—1473年)则立足利义尚。终于在1467年(应仁元年)不仅在幕府要员家族,而且还卷进了以大内氏为首的各国强有力的守护大名的大战乱,即“应仁、文明之乱”爆发了。 战斗主要是在京都进行的。两军都武装了雇用来的离乡农民与城市下层人民,并将他们编为步兵(“足轻”)。由于允许他们肆意放火抢掠以代替发饷,致使大半个京都变为废墟。市民都伤心地说:“你所知悉的京城啊,黄昏时刻,在荒野的尽头,见到飞起的云雀也会潸然泪下。”战争持续了11年,但两军的首脑认真战斗的却是最初的两三年,其余时间两军都是胶着对峙。武士与“足轻”与其说是相互作战,不如说是在市内热衷于抢掠。在这期间,值钱的财物已经没有了,武士们对这场无意义的战争也都厌烦。因而,就都陆续地返归故里。其中也有联合了土一揆发动叛乱的。这样,在京都就再没有作战的武士,公元1447年(文明九年)战争也就因之而结束了。 应仁与文明大乱使将军家族与幕府要员各家族两败俱伤,总之是陷于接近同归于尽的境地。大乱结束前4年,将军足利义政让位于足利义尚,乱后又在京都东山建造别墅(“银阁”)。公家与武家昼夜行酒宴,甚至把翌日上朝的服装都典当给酒家了。他们就是这样地沉湎于游乐的。将军威信扫地,就是细川与山名等“三管四职”家族也都无法恢复旧日的权势。 从此,大名与武士们争夺领土的战乱遍及全国,名副其实的战国乱世竟延续百年以上。家臣对主君反复叛乱,正当巧妙地劫占主家时,却又被家仆所劫取的事例也是司空见惯的。大名漠视将军,其对天皇的印象也淡薄了。当时的统治者把这种旧秩序与有权势阶层从根本上的变动称为“下剋上”。这一词汇虽已见之于镰仓时代13世纪中期,及至应仁与文明乱后,这种现象就更是弥漫于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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