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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州探题始末——中世国家与陆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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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州探题始末——中世国家与陆奥国奥州探题始末——中世国家与陆奥国 序 天正十七年(一五八九年)无视丰臣秀吉“平和令”而执意将芦名氏灭亡的伊达政宗为自己的行为作了如下的辩解:“奥州五十四郡之儀者、自前代伊達探題ニ付、諸事政宗申付儀、今以不可有其隐候。”政宗的祖父晴宗确实曾经補任过奥州探题一职,那么这时政宗以“奥州探题”来证明自己讨灭芦名氏正当性的根据又是什么呢,在本文的序言中,笔者先对室町时期陆奥国“无政府状态”的政治构造和奥州探题的发展过程作一简单介绍。 奥州探题是室町幕府为了统治陆奥国而设置的职役,它的前身是南北朝时期的奥州管领。跟据远藤岩先生的考证...
奥州探题始末——中世国家与陆奥国
奥州探题始末——中世国家与陆奥国 序 天正十七年(一五八九年)无视丰臣秀吉“平和令”而执意将芦名氏灭亡的伊达政宗为自己的行为作了如下的辩解:“奥州五十四郡之儀者、自前代伊達探題ニ付、諸事政宗申付儀、今以不可有其隐候。”政宗的祖父晴宗确实曾经補任过奥州探题一职,那么这时政宗以“奥州探题”来自己讨灭芦名氏正当性的根据又是什么呢,在本文的序言中,笔者先对室町时期陆奥国“无政府状态”的政治构造和奥州探题的发展过程作一简单介绍。 奥州探题是室町幕府为了统治陆奥国而设置的职役,它的前身是南北朝时期的奥州管领。跟据远藤岩先生的考证,室町幕府为了进一步削弱南朝的势力,把北畠显家设立的陆奥将军府(注一)改成奥州管领府,并派遣畠山国氏和吉良贞家出任管领一职。这一职务总揽当地的军事指挥权、寺社兴行权和所务检断沙汰审理权(注二),并试图通过郡奉行职获得土地的所有权。由二人同时出任奥州管领的是幕府内部派筏斗争的产物,也有防止地方权力过于强大集中的意味;但这种制度也为奥州管领因幕府的内部纷争而陷于分裂埋下了伏笔。后来,除了畠山氏和吉良氏之外,斯波氏、石塔氏甚至奥州总大将石桥氏都陆续加入到奥州管领职争夺者的行列之中。在“管领”们反复的分裂和斗争的过程中,斯波氏势力壮大并获得了优势地位。 众所周知,幕府与镰仓府的对立贯穿于室町时期政治史的基本构图之中,随着南北两朝归于一统,两者的蜜月期也行将结束。明德二年(一三九一年)室町幕府将奥羽地区置于镰仓府的管辖之下,由这个事件开始,奥州逐渐成为幕府与镰仓府互相争夺倾轧最重要的舞台之一。 得到奥羽管辖权的镰仓公方满兼任命他的两个弟弟满直和满贞分别作为蓧川公方与稻村公方进入奥州。但是不久之后幕府方面又出尔反尔的收回了镰仓府管理支配奥羽的权力,转而任命曾经担任过奥州管领斯波氏的一族大崎(斯波)义诠出任奥州探题,从此奥州探题一职由大崎氏世袭。对此段历史颇有研究的伊藤喜良先生认为,这里所说的奥州探题除拥有其前身奥州管领的军事指挥权之外,还有段钱征收权和官途推举权。根据《余目氏旧记》中关于札礼(注三)和席次(注四)的相关记载,伊藤先生认为室町时期奥州地区的统治结构是一种以探题为中心的秩序。 但是,奥羽的国人众并没有因此成为探题的被管,而是直属于幕府的“京都御扶持众”。这些国人众是幕府反镰仓军事行动的重要武装力量,他们上洛向幕府进献名马(注五),并在京都拥有自己的宅邸。与伊藤先生的观点不同,远藤先生认为,在蓧川公方灭亡之后,奥羽地区的政治构造是以奥州探题、羽州探题、浪冈御所这些“御所”和伊达氏、白河氏、芦名氏、南部氏、出羽的大宝寺氏、小野寺氏这些“屋形”组成的“御所、屋形体制”。 另一方面,国人们也以从幕府得到的特权作为强化自己的权力的杠杆。小林清治先生指出,在白河氏、芦名氏这些日后发展成为战国大名的诸氏中,很多是从十五世纪后半叶开始慢慢形成自己的权力体系的,战国年间的奥州霸主伊达氏也在这一时期稳健而顺利地确立起自己权力基础。大永二年(一五二二年)伊达稙宗史无前例的補任了陆奥守护一职(陆奥国守护职与奥州探题职是同等的职位),弘治元年(一五五五年)伊达晴宗又正式就任奥州探题一职。与伊达氏的飞黄腾达相比,世袭奥州探题职的名门大崎氏风光不再,奥州探题名存实亡。 以上就是奥州探题从产生到消亡的大致过程。下面将对奥州探题一职的实质以及中世后期陆 奥国统治秩序的特征做进一步探索。 第一章 奥州探题职 探索的第一步就从南北朝时期奥州管领与室町时期奥州探题的比较开始。明德二年(一三九一年),奥羽地区被镰仓府并管,原本由斯波氏世袭的奥州管领一职就此废除。关于这一突发事件的起因,史学界一般认可渡边世佑先生的说法,即“当时幕府将军足利义满与镰仓府的关系尚未破裂,而南朝垮台之后奥州没有有力的指挥者。”但是,考虑到事发前不久细川赖元替换斯波义将出任幕府管领,所以把这一事件理解成细川派用以削弱斯波派权力的谋略也是有一定说服力的。 值得注意的是,奥羽地区镰仓府移管事件作为幕府为制约奥州探题权力的最后手段,倒也不是“突然”发生的。如前文所述,斯波氏在群起争夺奥州管领的斗争中胜出,其势力盛极一时,这使得足利义满政府不得不改变针对奥羽地区的统治政策。应安五年(一三七二年),幕府奉行人松田贞秀出任了奥州奉行一职。奥州奉行是足利义满和细川赖之为新政权设置的职务之一,它的具体职权已无据可考。通过设立这一职务,幕府为贯彻自己在奥羽地区的“解体政策”做出了首次尝试。 此外,幕府也没有放松对陆奥国内有力国人势力的扶植。根据伊达氏家谱《伊达正统世次考》的记载,伊达氏从宗朝时期(一三八〇年左右)开始侵攻出羽国置赐郡的长井庄,不久后又夺取了亘里、信夫、刈田、柴田、伊具等近邻郡庄(注六)。虽然不能以一本近世家谱作为全部依据,但考虑到同时期伊达宗远对“平定地”的分配,以及大兴寺庙等情况(注七),伊达氏势力范围急剧膨胀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不能简单认为伊达氏的迅速扩张是自然发生的,众所周知,伊达氏历来都与幕府都有很亲密的关系,而伊达氏的迅速壮大则离不开幕府的暗中支持。(注八) 我们进一步讨论一下支配领域与郡检断职二者的关系。在陆奥将军府到奥州管领初期,奥州的有力国人白河氏拥有白河郡、高野郡、岩濑郡、安积郡、石河庄、田村庄、依上保、小野保等郡庄的郡检断职权,这说明了当时有力国人可以对其领地行使司法权。管领府成立之初,幕府倾向于奥州管领权力集中的政策,这直接导致管领势力的壮大和国人势力的收缩。在奥州管领全盛时期,白河氏领有郡检断职的地域只剩下了白河庄、岩濑郡和小野保。眼见管领势力日大,感觉到威胁的幕府才如梦初醒,不得不转而策划恢复白河、芦名等有力国人的郡检断职。前述伊达氏在十四世纪末的急剧扩张正是借了幕府(对奥州管领)“解体政策”的春风。幕府有意结纳奥州的有力国人,赋予他们更多的权限;而国人则有效的打压了管领的威势,使其领有的土地与日俱减。 在这种情况下幕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奥州管领斯波氏的压迫: 陸奥国賀美郡事、畠山修理大夫国詮分郡也、而左京大夫抑留云々、縡绝常篇歟、同国黑河郡者、国詮恩賞之地也、同年早伊達大膳大夫相共、莅彼所可被沙汰付国詮代、就彼左右為有沙汰、可被注深之状、依仰执達如件、 明德二年六月廿七日 右京大夫(花押) 葛西陸奥守殿(注九) 这份御教书(注十)的大概内容是命令斯波诠持退出畠山国诠的领地,如果把它放到幕府中细川派也斯波派的斗争的背景中就很容易理解了。在伊达、葛西等氏共同对抗下,此时斯波氏领地仅余下大崎地方(今宫城县北部)一处,管领的强权荡然无存。半年后奥羽地区终于被镰仓府并管,管领一职同时废除。 镰仓府接管奥州之后,奥州的国人与他们新上司的关系并不和谐,镰仓公方足利满兼派遣其弟满直和满贞分别作为蓧川公方与稻村公方进入奥州是产生这种对立的直接原因(注十一)。看到镰仓府试图彻底控制奥羽两国的努力,幕府再次现出其奥羽地区政策上的摇摆不定——以顺应奥羽诸氏尽忠幕府的要求为名,在应永七年(一四〇〇年),任命斯波诠持出任奥州探题一职。斯波氏在上任后将据点移到大崎地方,下文统一以“大崎氏”称之。在《余目氏旧记》中有“京都より国一円の御判下て後、大崎殿一探題”的记载。有学者把这一事件称作管领的“复活”,从翌年大崎满持代表幕府授予藤井孙四郎菊田庄安堵施行状的行为来看,大崎氏事实上已经成为幕府在奥州地方的代表。 不过,“复活”这种说法的准确性值得商榷。奥州的代表者大崎氏在一度被否认之后又东山再起,其形式确实很像“复活”,然而这只是基于“奥州管领职与奥州探题职是同一概念”这种错误前提下的理解。 我们以伊藤喜良先生的观点为基础来具体讨论奥州探题的职权。伊藤先生认为,奥州探题的职权包括了军事指挥权、段钱征收权以及官途推举权;根据《余目氏旧记》中有关书札礼、席次的纪录,他认为室町中期奥州地区的统治结构是以探题为中心的。军事指挥权是探题权威的基本保障,从管领时代就已存在,下文不再赘言。 伊藤先生认定探题有段钱征收权是基于以下史料: 両国へ被成綸旨候、是又珍重候、同事書書写遣之候、内裏段銭之事、先度被仰出候、然者太田大炊助使節候、定近々其方へ可下者候、速沙汰候者可目出候、恐々謹言 六月十一日 教兼(花押) 八户和内守殿 造内裏段銭事、先度被仰探題訖、早相懸知行分可被究済之由、所被仰下也、仍执達如件、 宝德四年七月五日 沙弥(花押) 美浓守(花押) 石川一族中 所谓段钱,原本是朝廷为了筹集即位仪式、建造皇居等所需费用而征收的临时税。南北朝时代末年,朝廷将课税权委让给了幕府,又交由每国设置的守护大名负责征收。值得注意的是,大崎氏征收段钱的身份是幕府的代表者,所以陆奥国的段钱属于临时赋课;此外大崎氏并没有掌握国衙这一税收的常设机构,故不能像其他国守护那样频频征税。必须认识到,奥州探题的段钱征收权与其他国守护的段钱征收权是有所不同的。(注十二) 所务、检断沙汰权却由有力国人掌握,是大崎氏所没有的。例如,在白河氏进攻石川氏并提出当主隐居割让领土等要求时,担任双方中间人的是伊达持宗;而大崎氏与富泽伊贺守发生 争执时,幕府则命令石川氏进行调解。如果从这些史实来看,奥州探题并不如其前身奥州管领一般拥有的行政统治权。由于国人并没有成为探题的被管,故官途推举权也只是一种传达幕府指示的权力而已。 接下来讨论书札礼与席次中反映出的问题。《余目氏旧记》中关于席次部分有这样的记载: 大崎ニハ両国諸氏の御座、前々より相定候、伊達?葛西?南部三人ハ何事も同輩御座ス、一間くちさかり候、前々ハ留守殿ハ伊達?葛西より扇たけ御座あかり候、伊達宗冬威勢を取られ、留守家助いせいをうしなハれ候、以後留守座一間半さかられ候、白川?蘆名?岩城なとも一間半候、桃生?登米?深谷?相馬?田村?和賀?稗貫なとハ二間口さかり候、伊達?葛西の一そくハそれよりさかり候、(注十三) 《余目氏旧记》是留守氏的一族——余目氏在永正十一年(一五一四年)写下的,内容以缅怀奥州探题大崎氏过去的辉煌为主。不过《余目氏旧记》并非全部的内容都是在永正十一年做成,书札礼部分就有很多是在文明年间(一四六八年左右)完成的;为了充分体现大崎氏的荣光,书中收录的事迹也多有选择。 不仅是永正或是文明年间,书中关于席次的记载还涉及到其它时期,例如前述史料中提到的伊达宗冬、留守家助就是南北朝末期的人物。由于《余目氏旧记》中并没有收录席次发展变化的情况,我们只能认为该书中的描写仅包含南北朝后期的部分。佐证是:国人要到居馆觐见管领,而奥州探题并没有设立居馆。 以上,我们确认了奥州探题的具体职权状况。与奥州管领相比,奥州探题主要有如下变化:首先,探题与国人的身份被严格序列化了;其次,奥州探题获得了管领没有的段钱征收权和官途推举权;最后,奥州探题职失去了至为关键的行政统治权。所以,认为应永七年大崎满持補任奥州探题是奥州管领“复活”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应该说这是一种新职制的开始。(注十四) 至于探题与管领被人混淆的原因,恐怕还要归咎于《余目氏旧记》。该书把探题称作“しゅこのうハて”(注十五);并且为了突出大崎氏的荣光,把吉良氏与畠山氏也记作“探题”。这种说法绝对是不客观的——尽管不能简单认为探题的权限小于管领。 顺便一提,陆奥国的国府是多贺城,也是以前奥州管领行政机构的所在地。而奥州探题大崎氏的本据地则设在本领的大崎地方,这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探题与管领的区别——探题既然没有行政统治权,自不必把本据移到陆奥国府所在地。 第二章 郡守护的成长 如前所述,奥州探题的基本权力是军事指挥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伊达氏等有力国人的立场又如何呢,《余目氏旧记》中的相关记载如下:“奥州探題職被下候時ハ、京都公方樣より会津?白河?伊達?葛西へ、御内書御教書二て、斯波左京大夫入道国一円をまかせ置所也、彼義二したかひ奉り可被申候由、被仰下候鶴”,可见奥州探题体制是离不开有力国人支撑的。从南北朝时期开始,国人就领有陆奥将军府、奥州管领府本领以外周边土地的“郡检断职”, 形成了所谓的分郡。前述伊达氏修造寺舍以及康历三年(一三八一年)芦名氏购得领地安堵状(注十六)的行为,表明分郡领主开始拥有寺舍兴行权和在地裁判权。 在奥州探题体制下,陆奥一国范围内的行政机构是不存在的。奥州管领废止之后,记载石河庄国衙领年贡的史料也随之终结,这表明奥州实际的行政权已经转移到在地领主手中。虽然名义上奥州探题的地位高于国人,但事实上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的主从关系。 此外,在十四世纪末期的奥州,国人领主之间纷纷缔结了“一揆契状”。例如,永和二年(一三七六年)伊达宗远与小泽伊贺守就缔结了这样的契状:“右于向後者、相互堅可見継被見継申候、於公方事者、一揆中有談合可致沙汰候、至所務相論以下私確執者、任理非可致沙汰候”。引文中“公方”指的是将军、镰仓公方或奥州管领(或许是全部——原注),故本例是一个针对“上部权力”的国人联盟。不单是伊达氏,类似的一揆契状在同时期非常常见,这种广泛的联合使奥州形成了所谓的“国人一揆网”。 如果把国人一揆网看作横向的联合,那么与幕府结盟就是纵向的联合。远藤岩先生指出:奥州国人直结幕府,成为“京都御扶持众”。在幕府看来,这些由国人组成的京都御扶持众不仅可以牵制镰仓府,还可以用以限制奥州探题的权力;而国人众为了对抗“上部权力”,维护并扩大自己的利益,也需要幕府支持。于是双方结成了这种特殊的关系。 国人联结幕府,得到对“分郡”的合法统治权,不过史料中并没有能准确表述这一权限的用语。前述“郡检断职”是南北朝时期史料上的用语,用以说明十五世纪国人权力并不妥当,本文中统一用“郡守护”(注十七)代之。陆奥国内持有分郡的统治职权,并自称郡守护的国人有:会津四郡的芦名氏、仙道八郡的白河氏、在南北朝时期就拥有郡检断职的岩城氏和相马氏。伊达氏、奥州总奉行一族的葛西氏以及拥有广大糠部地方的南部氏虽然没有自称郡守护,却拥有同样的权力。此外探题大崎氏的领地为大崎地方五郡,规模上与郡守护不相上下。 对南奥诸氏而言,这时还有一个新的问题。幕府为了牵制与自己对立的镰仓府,希望南奥国人成为其反镰仓军事行动的桥头堡。为了避免出现调动不灵的情况,需要有人代替本领距南奥较远的奥州探题发号施令。投靠幕府一方的蓧川御所承担起了这个组织周边国人军事力量的任务。原本是镰仓府派遣到奥州蓧川公方,很早就被幕府策反,作为反镰仓府的一员活跃。永享十二年(一四四〇年)蓧川公方灭亡(注十八)之后,白河氏继承了这一职务,长禄四年(一四五九年)将军发向国人的御内书(注十九)肯定了白河氏对南奥国人众的军事指挥权。 白河氏通过干涉岩城氏的内讧获得了靠近太平洋海岸的部分领地,并于文安五年(一四四八年)实现对菊田庄的全域支配。菊田庄内的勿来关是通向海岸道路的重要隘口,而鲛川(御斋所街道)则是石河庄通往仙道郡的必经之路,白河氏统一菊田庄的同时牢牢控制了从仙道郡到太平洋侧海岸的主要道路。 此前的永享十一年(一四三九年)时,白河氏已经从幕府处获得了越后国蒲原津地区的所领安堵。蒲原津是位于信浓川、阿贺野川河口地带的港湾城市,是日本东北地方海路交通的要地。从蒲原津出发,经阿贺野川、日桥川可达猪苗代湖,这意味着白河氏掌握了仙道郡通往日本海岸一侧的重要通路。 菊田庄——仙道——蒲原津,这条道路横跨本州,其作用可想而知。而蓧川御所位于奥大道向会津、越后方向的分叉处;稻村御所位于向太平洋方向分叉处,正是对这些主干道重要性的最好证明。近年郡山市考古发掘出来的荒井猫田遗迹显示该地区曾建有规模相当庞大的都市,由此可以想象几百年前的繁华景象。 占领太平洋岸以及日本海岸的物流据点是控制奥羽海上交通的先决条件,失去菊田庄和蒲原津的镰仓府在物资运输方面捉襟见肘。上述两个战略要地之所以会落入白河氏手中离不开幕府明里暗里的种种手段(注二十)。蓧川御所灭亡的前一年,白河氏曾大举上洛,幕府在赋予白河氏种种权限的同时,对其会在“镰仓府包围网”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充满了期待。 幕府积极扶持南奥内部的势力,十五世纪前期是蓧川御所,十五世纪中后期是白河氏,上述两氏拥有类似他国守护的强大权力,隐隐威胁到了奥州探题的地位。那么此时奥州探题的立场又如何呢, 関东对治事、度々雖被仰遣之、未進発之条子細哉、不日相催国人等可被参陣、于難渋之族者、一途可処厳科之間、可有注進交名、到励忠節之輩者可行恩賞、此旨能々申合、早速可被抽軍功侯也、 同日(十月廿一日) 御判(足利義政) 左衛门佐殿 大崎歟、奥州探題歟 以上这份御内书是长禄四年将军足利义政发给探题大崎氏的,此文书表示奥州探题仍保有军事催促权。不过这一权限的适用范围不是奥州全域,前述接近镰仓府的南奥地区归白河氏统辖,属特别编成。文书中的“国人”,特指中奥、北奥地区的国人势力。 関东、此間或每事任雅意、自是加扶持者共悉及沙汰候間、佐々河方急打越镰仓、可致行沙汰候由申遣候、所詮有合力、可被致忠節之状如件、 应永卅 九月廿四日 左京大夫殿(斯波满持) 就関东進発事、及数度、雖被仰候、于今難渋之間、重以使節有良西堂、被下御书候、所詮不廻時日、申談大崎殿、令出陣、一段可被致忠節由、被仰越候、巨細猶良西堂可被申候、恐々謹言、 八月廿九日 (細川)勝元(花押) 白川修理大夫殿(直朝) 以上两段史料记载的是蓧川御所、白河氏时期,奥州探题向周边国人发出了军事协力命令。由此可知即使是蓧川御所、白河氏作为对抗镰仓府的领导者,奥州探题的军事指挥权仍然没有发生改变。 至此,我们对奥州探题体制的讨论告一段落。所谓奥州探题体制,即“探题拥有陆奥国内军事指挥权、并处于奥州顶点位置,郡守护在分郡内行使统治权”的支配体制,此笔者所下定义。 奥州探题体制的动摇是从永正年间(一五〇四,二一年)开始的。这一时期,古河公方足利 高基开始接近奥羽诸氏,并以满足对方家格上升愿望为条件拉拢奥羽国人。“此比関东并奥州羽州諸大名衆、古河之公方家御尊敬”,国人众纷纷向古河公方靠拢。新秩序的形成给旧秩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从《余目氏旧记》中相关记载来看,大崎氏亦敏感的觉察出自身的正统性受到了挑战。 此后的几十年内,大崎氏并没能保住世袭的奥州探题之位,终被最大的郡守护伊达氏取而代之,奥州的统治者也随之交替。 第三章 从大崎氏到伊达氏 大永二年(一五二二年)伊达稙宗出任了奥州守护一职,对此,藤木久志和小林清治分别有自己的看法。藤木先生认为,战国大名在领国内征收段钱、栋别钱等赋课的权力是继承自守护大名的税收体系,稙宗就任奥州守护是出于重视守护职权、完善分国税收体系的考虑。小林先生则认为,奥州的战国大名是以南北朝时期郡检断职为契机发展形成的,伊达氏征收段钱、栋别钱的事例早在補任守护职以前就可以看到,補任守护职正是伊达氏大名权利发展的产物。陆奥守护职事等同于奥州探题职的职役。 伊达氏在天文四年(一五三五年)做成《栋役日记》、天文五年做成分国法《尘芥集》、天文七年做成《段钱古帐》,短时间内完成了大名权力的初步强化。根据藤木先生的观点,就任陆奥守护是完成以上这些政策的直接原因。 不过,上述诸政策的实行与就任奥州守护相隔了十年之久,这个时间差让人费解。其次,其他国守护权力是在继承镰仓时期国衙支配机构职权的基础上形成的,而陆奥国是不设守护的特别国,突然出现的陆奥守护能否正常行使守护职权值得怀疑。第三,守护的职权范围应该是一国全境,但上述诸政策显然只限制在伊达氏分国范围内生效,其中还包括了出羽国的长井郡。时间不连续,职权不确立,领域不一致,基于以上三点笔者认为就任守护职与天文年间的诸项政策之间不存在直接联系。 此外,栋别钱原本是为修建寺社而征收的临时赋课,征收权掌握在幕府、守护手中。南北朝时期,奥州管领拥有栋别钱征收权;到奥州探题体制下,权力分散到郡守护一级的手中,伊达氏在此时就获得了栋别钱征收权。 那么伊达稙宗就任陆奥守护还有什么意义呢,下面有一份伊达氏京都联络人坂东屋富松的书状: 急度以飛脚注進令申候、 抑先年奥州守護職之事、資福寺上洛之時、御望之由被仰出候間、可然樣二申調候而可給之由彼申候条、種々苦劳を仕、申調下由候処、于今其不及御沙汰候条、事外御屋形被失御面目候之由被仰、私罷下、急度可申届之由被仰出候へ共、年罷寄候間、御侘言を申上、窪左衛門三郎下進之候、当年中二早々御礼御申可為肝要候、 上意江聊爾を為申上候由被仰候て、事外御屋形御腹立以外候、私迷惑此事候、若此年月中 之樣二、於御無沙汰者、上意之時宜、可相替候、為御心得、急度致注進候、右樣二候へハ、近国他国御聞、中不及申哉、先々如前々、松岡土佐守方被上洛、御国を御请取、御下之可有御給候、未奥州守護式、秀衡已来、御国を被下候無御座候、於末代、御面目不可過之候条、為其御屋形、伊势守殿、以御状御申候、急度此等之趣、可有御披露候、巨細猶此使者可申候、每事可得御意候、恐惶謹言、 八月廿七日(大永五年『一五二五年』) 和泉守氏久(花押) 謹上 牧野安芸守殿 “伊达稙宗大人希望得到官位的强烈‘御望’,在富松经过‘種々苦劳’之后终于实现。但是,任官三年之内竟然没有进上任何‘御礼’,这实在是让人‘迷惑’。就任陆奥国守护职,是藤原秀衡公之后最有名誉的事情。所以,请赶快送上御礼吧„„”夹在幕府与稙宗之间的坂东屋富松氏送上了这样的书状。 稙宗态度上的变化值得注意。任官前强烈渴望,官位到手后却突然变得漠不关心,到底是为什么呢, 原因就在于稙宗求取“陆奥国守护职”的目的。伊达氏热心于升官的根源在于当时独特的武家社会秩序。室町幕府时期,武家家格等级森严,“大名”与“国人”的地位有如天壤之别。在不设置守护的奥州,探题之外各大小势力一律属于“国人”,即使是伊达氏这个陆奥国最大的郡守护也不能例外。文龟三年(一五〇三年),越后守护上杉房能的近臣黑田良忠写了以下书状:“從伊達書状之認樣、被官同前刷、太以口惜之由被申候、然者片付二人々之御中と可被遊候、当国之儀ハ国人一分迄候、能々被成御遠慮、可有御报候”,大意是你伊达氏给我们的信中没有使用“国人”对“大名”的书扎礼,所以上杉房能很生气云云。伊达氏和上杉氏有姻亲关系,又曾经向越后派遣援军,实力上远强于上杉氏;但是在重视家格秩序的社会现实下,属于“国人”范畴的伊达氏却必须对身为“大名”的上杉氏谦卑恭敬。可以想像,类似的问题给伊达氏带来很大困扰。 但是,伊达氏想要脱离国人行列是非常困难的。大名与国人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拥有守护职权,在不设置守护的陆奥国,伊达氏“大名化”的方法就只有出任奥州探题一途。长享二年(一四八八年)左右,大崎氏因领地内乱,亡命于伊达成宗的庇护之下(注廿一),就实力而言,此时的伊达氏已经远远超越了大崎氏。大永年间,伊达氏进一步扩张,此时稙宗便有了提升身份、出任奥州探题的想法。 幕府对此事颇为踌躇:既不愿以将探题这样的要职授予足利一门之外的人,又怕得罪实力雄厚的伊达氏。在这样的背景下,“陆奥国守护职”这个可以部分满足伊达氏家格上升要求的新职位应运而生了。坂东屋富松前面所谓的“种种苦劳”,很可能就是指自己为了双方达成妥协的反复奔走。 现在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非常热衷于获得官位的稙宗,在刚刚得到陆奥国守护之后就停止向幕府进献贡品了。对稙宗而言,从没有想过担任奥州探题外的其他职务,一个新设置的守护空职,并不能让他满意。 以上是陆奥国守护职产生的经过,这一职役本质是幕府为满足伊达稙宗家格上升、成为大名愿望而设立的新职位。由此看来,认为奥州探题职与陆奥守护职等同的小林说也是不能成立的。 三十几年之后,伊达氏出任奥州探题一职的夙愿,在稙宗之子晴宗的身上实现了。 就奥州探題職儀、為礼大鷹一本、马一疋雲雀毛、黄金卅両到来、目出候、猶晴光可申候、為其差下孝阿候也、 九月廿四日 足利義輝(花押) 伊達左京大夫とのへ 以上史料是《伊达正统世次考》中关于弘治年间(一五五五,五八年)伊达晴宗正式出任奥州探题一职的记载。幕府在拒绝稙宗之后却满足了晴宗,这又是为什么呢, 晴宗与稙宗相比,大名权力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天文十一年(一五四二年),稙宗、晴宗父子之争的天文之乱爆发,代表伊达家中利益的晴宗方与代表周边诸豪族利益的稙宗方展开了殊死的搏斗。这场席卷整个奥羽的大动乱在天文十八年才以晴宗方的胜利宣告结束。获得胜利的晴宗在天文二十二年宣布战争中发出的知行判物(注廿二)作废,一律重新颁发(注廿三)。通过这一措施,晴宗成功的掌握了领内全部土地。因此晴宗政权比稙宗政权更为安定,伊达氏在此时进一步战国大名化了。 但是,在天文年间大崎氏仍然是奥州探题;“伊達、近年書状無到来候”,伊达晴宗也没有积极的争取奥州探题一职。那么晴宗得以出任探题职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呢, 由于大量奥州国人卷入天文之乱中,晴宗在平定战乱的同时自然的掌握了对奥州诸氏的军事指挥权,而奥州探题的核心权力就是军事指挥权,这在整个室町时期都没有改变。考虑到天正十年(一五八〇年),织田信长因灭亡武田氏、平定东国而被要求出任征夷大将军这样的事例,可下结论:伊达晴宗在奥州军事上的大成功得到幕府认可,这是伊达氏能够補任奥州探题的直接原因。奥州探题职,是战乱胜者的标志。 后记 讨论到此为止。序言最开始提出的问题,现在已经可以回答了。因为奥州探题职拥有对郡守护的军事指挥权,所以政宗才会以“奥州探题”的名义来证明自己军事行动的正当性、自己才是奥州的最高责任者。 室町幕府对陆奥国支配的策略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镰仓幕府在奥羽不设置守护职,是为了确保幕府直接的“东夷成败权”(注廿四)。而室町幕府采用军事权归探题、行政权归郡守护分有的政策,并一直维持了下去,原因是什么呢, 作为特殊国的陆奥国,早在律令国家时代就有镇守府掌军政、陆奥国府掌行政的军、政分立制度。古书《职源抄》对此有如下记载:“以信夫郡以南租税、宛国府之公廨、以苅田以北稻榖、充鎮府之兵粮”。首次将陆奥国军政大权合一的人是北畠显家,他的陆奥将军府就像一个 迷你幕府,在陆奥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奥羽地区地大物博,军政合一可以产生强大的政权,显家两次上洛的完美表现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东夷”率军上洛,如同鬼神一般击溃足利尊氏,这使北畠显家成为最令幕府恐怖的名字。对奥羽地区采用军政分立政策,也是出于害怕第二个北畠显家出现的考虑。 有趣的是,幕府的最高统治者是征夷大将军,其正统性的根据恰恰在于统治“东夷”地区。或许在幕府的潜意识中,控制“东夷”的人都是危险分子,例如奥州管领就是十分危险的职务。 随着拥有强大权限奥州管领的解体,足利义满对奥州国人开始“个别掌握”。此时,南朝最后一位镇守府将军北畠显信逃向北奥安藤氏的领地,幕府就此完成了将奥州从“夷”手中解放出来的壮举。 幕府设置奥州探题一职不是为了支配“夷”,而是为了安排一个自己在奥洲的代言人,探题没有支配陆奥国全域的统治权。这恐怕是以京都为本据的室町幕府与陆奥国二者之间地域性差异的产物。(注廿五) 注一:建武的新政政府中统治奥州、羽州的机关。 注二:行政、司法权。 注三:本文统一使用北朝年号。 注四:书札礼,指平安时代之后有关公文的字体、格式的规定。官职、家席的高低决定了书信中所用文言语句、以及真、行、草等字体。 注五:席次,正式场合仪式中座位的次序,由身份、官职的高低等决定。 注六:原文做“貢馬(くめ)”。语出《吾妻镜》,专指奥州大名向中央进贡名马的行为。 注七:康历二年(一三八〇年)伊达宗远夺取出羽国置赐郡成岛庄(长井庄),长井道广讨死。永德元年(一五八一年)伊达宗远战胜大崎氏,夺取信夫、刈田、柴田、伊具等郡;击破武石行胤,夺取亘里郡。 注八:永德三年(一三八三年),伊达宗远兴建了成岛八幡宫。 注九:原文直译如下:“考虑到作为‘鹿苑院殿(指义满——译者)代属京’时期伊达氏与足利义满的亲密关系,以及完全没有显示同时期军事行动的史料,可以确认伊达氏背后有幕府的存在。” 注十:“左京大夫”指斯波诠持;“伊達大膳大夫”指伊达大膳大夫政宗;“右京大夫”指细川赖元。 注十一:御教书,为将军直状。室町幕府初期以下文、下知状行安堵所领等职能,其后逐渐被御判御教书所取代。此外,也有执事、管领等依据将军之意下发的御教书,本例就是这样。(参考《中世文书概略》一文) 注十二:据记载,稻村、笹川御所的足利满直、满贞兄弟曾要求伊达大膳大夫政宗献上其北条庄的三十三邑和宇田庄的领地,政宗愤而拒绝,并联合芦名、大崎等有力国人举兵相抗,史称“第一次伊达政宗之乱”。 注十三:室町中后期,守护大名已经将段钱其视为经营自己领国所需费用的重要财源,段钱成为每年都要征收的常规税种。 注十四:“大崎”实际上指的是斯波氏;“両国”指奥羽两国;“伊達宗冬”即伊达宗远。 注十五:直译即“守护的上位”。 注十六:中、近世时,将军或领主对土地所有、知行等权力的承认,叫做安堵。 注十七:之所以使用“郡守护”一词,盖因奥州有力国人芦名氏等以此自称。 注十八:关于蓧川御所的事迹,本文中无法给出更详细的内容。小林清治《中世南奥地区的权力与社会》中收录了《稻村、蓧川公方与民部少辅朝宗》(小豆畑毅作)一文,可留待今后发掘。 注十九:御内书是室町将军的直状。主要用于催促军勢或致以季节的问候。但有时和将军的私人书状难以区别。(参考《中世文书概略》一文) 注二十:蒲原津是幕府以授予安堵状的形式并入白河领的,不必多说。菊田庄原本属岩城氏的部分在一次内讧之后割让给了白河氏,而史料中对此事以“避与”这一非常暧昧的词语记之。黑嶋先生的言下之意应该是“此次割让事件的背后有幕府暗中出力”吧。 注廿一:此事在《伊达家四代权力形成之道》中亦有记述,不过翻译那篇文章时我理解错误把意思弄反了(汗„„),特此更正。 注廿二:性质类似于地契。 注廿三:此次大规模发放判物的事件为《伊达晴宗公采地下赐录》所记载。 注廿四:这里的“成败”,作裁决、执政、处置讲。 注廿五、本文以黑嶋敏先生的《奥州探题考》为基础,在参考其它资料基础上完成,对于黑嶋先生的文章,我想稍作解释。《奥州探题考》立论比较独特,在此文中作者对诸如小林清治、渡边世佑、藤木久志、伊藤喜良等史学泰斗的观点作了不同程度上的批判,敢于否认参与编纂《福岛县史》的小林先生等人的观点是需要比较大的勇气的(在网上查到黑嶋先生的头衔是“助理讲师”)。在现阶段,我的水平还不足以理解史学界的学术争论,故整理成文时删去 了一小部分辩论性的文字,不影响全篇的理解。况且如果只是为了了解史实,或是理解奥州 探题体制的发展、本质,那么本文涉及到的内容应当是绰绰有余了。 参考文献: 《奥州探题考》黑嶋 敏 《出羽国置赐郡的伊达氏领国》菊池 利雄 《中世文书概略》二阶堂 义庆 《大崎地方年表》 《伊达战史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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