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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 化 市 规 划 局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0规条字(11)号 波导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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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 化 市 规 划 局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0规条字(11)号 波导科技奉 化 市 规 划 局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0规条字(11)号 波导科技 奉 化 市 规 划 局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0规条字(11)号 波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0年9月27日提交的关于要求提供波导绿都小区北侧102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报告,经研究,同意按下列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一、用地情况 用地面积约: 68000平方米 二、用地使用性质 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 三、用地使用强度 1、建筑密度: ,35% 2、容积率: ?1.00且 ?2.65(建筑面积及计容积率建...
奉 化 市 规 划 局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0规条字(11)号 波导科技
奉 化 市 规 划 局 规划设计条件书 2010规条字(11)号 波导科技 奉 化 市 规 划 局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0规条字(11)号 波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0年9月27日提交的关于要求提供波导绿都小区北侧102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报告,经研究,同意按下列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一、用地情况 用地面积约: 68000平方米 二、用地使用性质 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 三、用地使用强度 1、建筑密度: ,35% 2、容积率: ?1.00且 ?2.65(建筑面积及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四、地块概况 地块位于岳林街道波导绿都小区北侧,南侧为县江支流亭下水库干渠及滨江路,北侧为金钟山,东侧为小山丘,西侧为规划中的汇诚路,地块沿山体呈不规则狭长形,背山面水,环境及地理位置较好。 五、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高度:?70米。 2、建筑层高:住宅不宜大于3.6米,一般商业用房不宜大于4.5米;超高部分按规定折算容积率。 3、建筑间距: 应满足《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等相关中的相关要求。 4、后退红线要求: 西侧汇诚路道路红线宽36米,建筑后退道路边线应?30米;南侧沿江部分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应?12米,且应满足水利部门河道退让要求;北侧、南侧沿山体部分及东侧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应满足《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 5、交通主出入口方位:南侧。 6、绿化:绿地率?30,,宜布置中心绿地。 7、消防要求: 小区内应按规范规定设置消火栓,基地内消防车能到达每一建筑单元,且整个建筑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民用建筑防火规范。 8、停车泊位及交通组织设计: 停车率按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指标:机动车1.0辆,非机动车2.0辆。要求采用地下停车位,适当考虑地面停车位(采用园林式,且占总停车位5,左右);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和车辆停放,创造安全、安静、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 9、无障碍及人防设计: 规定进行配建和设计。 应按现行的相关 六、规划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 规划布局应注重各功能空间的整体和谐性,并应充分利用自然的地形地貌,公建设施配置及建筑的体量、高度、色彩、风格等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外墙面:一、二层以板材为主,其余为高级外墙弹性涂料或面砖,局部可穿插点缀,具体请设计师把握。 七、公建配套要求 合理安排公建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以提高小区的形象和档次,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应占总建筑面积3,以上。其中: 1、社区用房:按每百户40平方米计算,含社区办公、服务及活动中心、居委会等; 2、会所:约1,,含小区休闲中心、便民店、公厕、邮电信报间、变配电间、智能化控制室等; 3、物业用房:约7‰,包括物业管理用房3‰、物业营业用房4‰; 4、垃圾收集站点,服务半径?70米,宜采用分类收集; 5、居民健身设施,宜结合绿地安排。 八、市政及综合管线要求 给排水、排污、煤气、电力、电讯、路灯等各类管线均应地埋;中要求做好竖向及综合管线设计。雨、污水采用分流制,雨水经收集沉淀过滤后可作为绿化浇灌用水、消防用水,或有组织地排入河道;污水经有组织统一收集处理后与城市排污系统相接。 九、其它 方案申报前应首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十、遵守事项 1、竞拍中标单位应以该拍卖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并报我局审批。 2、本通知书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 3、申报审批的设计方案,应按要求报送有关文件和图纸。其中:文本装订成A3 规格。图纸内容:总平面图(1:500蓝图,标注坐标、尺寸、间距)及其彩色效果图、单体建筑方案、沿街立面彩色效果图、竖向设计图、电力电讯等综合管线图、道路交通分析图、环境设计等。并应做好交通影响评估和日照分析报告。 4、应与购房户事先签订:安装内置式防盗门、防盗窗,空调室外机进入空调搁板等。 5、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国家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修订)》等要求执行。 6、本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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