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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5市政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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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5市政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安徽省2005市政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总 说 明 一、《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并参考了邻近几个省的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结合近几年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政定额分成上、中、下三册。上册包括:D.1土石方工程、D.2道路工程、D.3桥涵护岸工程、D.4隧道工程;中册包括:...
安徽省2005市政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安徽省2005市政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总 说 明 一、《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并参考了邻近几个省的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结合近几年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我省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本市政定额分成上、中、下三册。包括:D.1土石方工程、D.2道路工程、D.3桥涵护岸工程、D.4隧道工程;中册包括:D.5市政管网工程(第一章~第四章);下册包括:D.5市政管网工程(第五章~第八章)、D.6地铁工程(待编)、D.7钢筋工程、D.8拆除工程、D.9施工技术消耗。 二、本市政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三、本市政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市政定额的作用: 1.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控制价(或标底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市政定额的编制原则: 1.本市政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目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2.本市政定额是依据国家及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并参考了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市政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市政定额中材料消耗: 1.本市政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材料是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本市政定额中混凝土项目列有现场混凝土搅拌、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的,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配合比,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 4.本市政定额中的周转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和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市政定额中消耗量用括号(  )表示的为该子目的主要材料用量。 八、本市政定额中机械消耗: 1.本市政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机械幅度差。 2.本市政定额中的机械仅列主要施工机械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是以“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形式表示。 3.本市政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材料二次搬运在措施项目中考虑。 4.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规定。 九、本市政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本市政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分项工程项目未编列,执行时可套用相应专业工程的定额子目。 十一、本市政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市政定额执行中,如遇到定额缺项,由各市定额站做出补充,并报省定额总站,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三、有些新型工程项目,如塑料弹性路面、地铁工程、隧道工程竖井挖土方、暗挖土方等项目。由于资料缺乏,本市政定额将这些项目列为“待编”的范围。 十四、本市政定额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十五、著作权所有,未经主编部门同意,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违者必究。   第一册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分别套用定额。 二、定额子目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的,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三、定额中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另行计价。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另行计价。 第一章  挖土方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工程定额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湿土需要排水,排水费的计算按“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的规定执行。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助机械摊销费另行计算。 四、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五、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六、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七、0.2m3抓斗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八、铲运机铲运土方施工中,为了满足环保要求,采用洒水汽车洒水降尘的,按“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中相关子目执行。 九、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按其回填的实际做法套用相应子目。 十、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  定额分类 普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 平均重量(kg/m3)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一类二类土壤 Ⅰ 砂 1500 用铁锹开挖 0.5~0.6 砂壤土 1600 腐殖土 1200 泥炭 600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1600 用锹来挖并少数用镐开挖 0.6~0.8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1600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1700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1400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1100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1650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1750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1900 三类土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180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0.81~1.0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和碎石和卵石 1750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和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1790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土或黄土 1400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1900 四类土壤 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 1.0~1.5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1950 冰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2000 泥板岩 2000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顽石 195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回填土按压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20 0.92 0.80 1.00 1.50 1.15 1.00 1.25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三、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以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方量的2.0%计算。 六、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 深度(m) 机械开挖 人工开挖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33 1:0.75 1:0.50 三类土 1.50 1:0.25 1:0.67 1:0.33 四类土 2.00 1:0.10 1:0.33 1:0.25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管道结构宽(cm)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混凝土管道基础>90° 金属 管道 新型 塑料管 构筑物 无防潮层 有防潮层 50以内 40 40 30 20 40 60 100以内 50 50 40 30 250以内 60 50 40 30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七、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或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内就地挖填土方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方按挖土方计算。 八、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的土方施工中,其运距及重机上坡时需增加的斜道运距、拖式铲运机需增加的转向距离,见“D.1土石方工程”第三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九、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不另增加费用。 十、工作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挖方体积计算。   第二章  挖石方   说   明   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二、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 定额分类 普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重量(kg/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空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松石 Ⅴ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渍石 2100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开挖 1.5~2.0 矽藻岩和软白恶岩 1800 胶结力弱的砾岩 1900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2600 石膏 2200 次坚石 Ⅵ 凝灰岩和浮石 1100 200~400 3.5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2~4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1200 中等硬变的片岩 2700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2300 Ⅶ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2200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4~6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砾石 2000 坚实的泥板岩 2800 坚实的泥灰岩 2500  续表  定额分类 普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重量(kg/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空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次坚石 Ⅷ 砾制花岗岩 2300 600~800 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6~8 泥灰质石灰岩 2300 粘土质砂岩 2200 砂质云片石 2300 硬石膏 2900 普坚石 Ⅸ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2500 800~1000 11.5 用爆破方法开挖 8~10 滑石化的蛇纹岩 2400 致密的石灰岩 2500 含有卵石、沉积岩和渣质胶结 2500 砂岩 2500 砂质石灰质片岩 2500 菱镁矿 3000 Ⅹ 白云岩 2700 1000~2000 15.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0~12 坚固的石灰岩 2700 大理岩 2700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2600 普坚石 Ⅺ 坚固砂质片岩 2600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粗花岗岩 2800 非常坚固的白云岩 2900 蛇纹岩 2600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2800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27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4~16 粗粒正长岩 2700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2700 片麻岩 2600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2900 续表  定额分类 普式分类 土壤及岩石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重量(kg/m3) 极限压碎强度(kg/cm2) 用轻钻空机钻进1m耗时(min)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普坚石 Ⅻ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29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4~16 粗石岩 2600 特坚石 ⅩⅢ 中粒花岗岩 3100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18 坚固的片麻岩 2800 辉绿岩 2700 玢岩 2500 坚固的粗石岩 2800 中粒正长岩 2800 ⅩⅣ 非常坚固的细粒花岗岩 3300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20 花岗岩麻岩 2900 闪长岩 2900 高硬度的石灰岩 3100 坚固的玢岩 2700 ⅩⅤ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31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0~25 ⅩⅥ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29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0~25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2800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3300 >250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的石方体积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二、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开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三、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执行基坑定额。厚度在30cm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石方按挖石方计算。 四、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的开挖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石方量的2.5%计算。     第三章  填方及土石方外运   说   明 一、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二、定额中所有填土(包括松填、夯填、碾压)均是按就近5m以内取土考虑的,超过5m按以下办法计算: 1.就地取余松土或堆积土回填者,除按填方定额执行外,另按运土方定额计算土方费用。 2.外购土者,应按实计算土方费用。 三、自卸汽车运土、石方施工中,若为了满足环保要求,采用了洒水汽车洒水除尘的,其计算办法可套用“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中相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原土夯实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填土夯实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二、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三、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机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铲运机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25 2.5 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四、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10。   第二册道路工程    说   明 一、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D.5市政管网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二、本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和考虑,部分多合土项目考虑了厂拌,如采用集中厂拌和,增加的消耗量另计。 三、凡使用石灰的定额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 四、第二章道路基层中的粉煤灰底层,第三章道路面层中橡胶、塑料弹性面层,因技术资料等方面因素,为待编项目。 第一章  路基处理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强夯土基、处理弹软土基、路基盲沟等,计52个子目。 二、强夯波及面积是指设计图纸外边夯点轴线加最近两轴线间距所包围的面积(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示意图)。 三、混凝土滤管盲沟定额中,不含滤管外层材料。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强夯区分满夯、点夯以及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强夯波及面积计算。 如下图所示:面积=(L+a)×(ML+a) 二、掺石灰、干土、片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三、砂、碎石桩、石灰砂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四、粉喷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计算。   第二章  道路基层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等,计221个子目。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石灰土基、多合土基、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d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四、各种材料的底基层材料消耗中不包括水的使用量,当作为面层封顶时如需加水碾压,加水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按设计进行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土用量。 七、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八、黄土为就地取材,定额消耗量加“(   )”表示。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二、道路基层宽度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其加宽值按每侧0.3m计算。 三、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摊铺的基层、顶层面积计算。     第三章  道路面层   说   明  一、沥青混凝土面层、黑色碎石及黑色碎石混合料面层所需要的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需另行计算。 二、水泥混凝土面层,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得换算。水泥混凝土面层中未包括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D.7钢筋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三、水泥混凝土面层均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如实际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应减去定额中所含混凝土搅拌机台班和10%人工。 四、水泥混凝土面层定额中,不含真空吸水、路面刻防滑槽的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泥混凝土面层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章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木材摊销量按“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中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05。 二、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面层工程量以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宽度以“m2”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伸缩缝按面积为计量单位。此面积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宽×设计厚。 四、道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     第四章  人行道及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包括人行道板、侧缘石、花砖安砌,树池砌筑、半成品材料运输等,计87个子目。 二、人行道整形项目内容,包括平均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碾压密实。 三、本章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缘石、花砖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量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但人工用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整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其宽度应按人行道设计宽度外侧加0.30m计算。 二、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安砌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树池所占面积,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面积。 三、道路工程侧缘石、树池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四、侧缘石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第五章  交通管理设施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及停车场(库)等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设施、交通隔离设施等工程项目。 三、本章定额中未包括翻挖原有道路结构层及道路修复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 四、管道的基础及包封参照其他章节有关子目执行。 五、工井定额中未包括电缆管接入工井时的封头材料。 六、电缆保护管辅设定额中已包括连接管数量,但未包括砂垫层。 七、标杆安装定额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 八、柱式安装若为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计算。 九、反光镜安装参照减速板安装,其材料做相应调整。 十、实线及分界虚线按15cm编制,黄侧石线为20cm,若实际不同时,其材料用量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十一、温漆定额中未包括反光材料,若发生另行计算。 十二、信号灯电源线安装定额中未包括电源线进线管及夹箍。 十三、环形线安装定额适用于在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上的导线敷设。 十四、交通岗位设施 1.值勤亭安装定额中未包括基础工程和水电安装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2.值勤亭按工厂制作、现场整体吊装考虑。 十五、本章定额中每片护栏的标准长度如下: 1.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固定式)为2.5m。 2.机非隔离护栏为3m。 3.人行道隔离护栏(半封闭)为6m。 4.人行道隔离护栏(全封闭)为2m。 十六、本章定额中每扇活动门的标准宽度如下: 1.半封闭活动门(单移门)为4m以下。 2.半封闭活动门(双移门)为8m~4m。 3.全封闭活动门列为2m和4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二、电缆保护管铺设长度按实埋长度(扣除工井内净长度)以“m”计算。 三、标杆安装以“套”计算。 四、反光柱安装以“根”计算。 五、圆形、三角形标志板安装,按作方面积套用定额,以“块”计算。 六、减速板安装以“块”计算。 七、视线诱导器安装以“只”计算。 八、实线按设计长度计算。 九、分界虚线按规格以线段长度×间隔长度表示,按虚线总长以“m”计算。 十、横道线按实漆面积计算。 十一、停止线、黄格线、导流线、减让线参照横道线定额按实漆面积计算,减让线按横道线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5。 十二、箭头按“个”计算。 十三、文字标记按每个文字的整体外围作方高度以“个”计算。 十四、交通信号灯安装以套计算。 十五、环线检测线敷设长度按实埋长度与预留长度之和计算。 十六、值警亭安装按“只”计算。 十七、车行道中心隔离护栏(活动式)底座数量按实计算。 十八、机非隔离护栏分隔墩数量按实计算。 十九、机非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两只分隔墩的外侧面之间的长度计算。 二十、人行道隔离护栏的安装长度按整段护栏首尾之间的长度计算。 二十一、管内穿线长度按内长度与预留长度之和计算。     第三册桥涵护岸工程 说   明 一、“D.3桥涵护岸工程”定额,包括桩基、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砌筑、挡墙护坡、立交箱涵、钢结构、装饰及其他,共九章605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范围: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D.5市政管网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5)。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有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本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为3m,若水深>3m时,应另行计算。当超高以及水深>3m时,超过部分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四、桥梁钢结构安装套用《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子目。 第一章  桩基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接桩、送桩,人工挖孔、机械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等子目。 二、土质划分是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结合沉桩时间划分为甲、乙、丙三级,详见下表:   土壤级别 鉴别方法 说明 砂夹层情况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每10m纯平均沉桩时间(分) 砂层连续厚度(m) 砂粒 种类 砂层中卵石含量 孔隙比 天  然 含水量(%) 压缩系数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击数 甲级土       >0.8 >30 ≦0.05 <30 <7 15以内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高压缩性土壤 乙级土 <2 粉细砂   0.6~0.8 25~30 0.05~0.01 30~60 7~15 25以内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较易沉入的中压缩性土壤 丙级土 >2 中粗砂 >15 <0.6   <0.01 >60 >15 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细砂层或卵石层,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低压缩性土壤 三、定额中土质类别均按甲级考虑。如遇乙、丙级土时,按甲级土定额乘以下表中系数。 土壤级别 人工 机械 乙 1.36 1.43 丙 1.80 2.04 四、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五、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的有关项目计算。 六、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七、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八、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九、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十、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m以内乘以系数1.2; 2.送桩6m以内乘以系数1.5; 3.送桩7m以内乘以系数2.0; 4.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系数0.75。 十一、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的有关子目计算。打桩机械场外运输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规定计算。 十二、钻孔桩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十三、钻孔桩定额钻孔土质分为八种: 1.砂土:粒径不大于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小于或等于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大于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 8.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十四、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应另行计算。 十五、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质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但该部分不得计取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 十六、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桩径(mm) 800 1000 1200 1500 2000 每米护筒质量(kg/m) 155.06 184.87 285.93 345.09 554.6 十七、灌注桩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泥浆处理及外运,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十八、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九、泥浆制作定额按普通泥浆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t”计算。 二、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人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四、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五、灌注桩水下混凝土、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计算。 六、钻孔灌注桩钢筋笼、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纸计算。 七、泥浆制作、运输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八、接桩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九、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第二章  现浇混凝土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二、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块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用量不得调整。 三、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孔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   第三章  预制混凝土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二、定额中均已包括装车、船的工作内容。 三、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的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 四、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 五、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台班。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混凝土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计算。 2.预制混凝土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混凝土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5.运距按场内运输范围(150m以内)构件堆放中心至起吊点的距离计算,超出该范围的按场外运输计算。 6.本章定额安装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以“”计算。 第四章  砌筑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二、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可套用有关定额。 三、定额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搅拌机拌和,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四、干砌块料,可套用“D.3桥涵护岸工程”中第五章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第五章  挡墙、护坡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挡墙和护坡工程。 二、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按“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有关定额执行。 三、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 四、挡墙基础套用“D.3桥涵护岸工程”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块石护底、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以“”计算。 二、浆砌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体积以“”计算。 三、浆砌台阶按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以“”计算。 四、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计算。 第六章  立交箱涵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箱涵工程。 二、本章定额顶进土质按I、II类土考虑。 三、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可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五、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0.3m2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套用顶进定额应乘以系数0.7。     第七章  钢结构   说   明 钢结构构件钢箱梁、钢板梁、钢桁梁、钢拱、钢结构叠合梁等项目,在工程建设中采用逐渐增多,相关的资料也正在收集,其相应定额有待编制。 第八章  装饰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构筑物的装饰工程。 二、镶贴面层定额中,贴面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但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三、水质涂料不分面层类别,均按本章定额计算。涂料种类不同,可以调整换算。 四、水泥白石子浆抹灰定额,均未包括颜料消耗量,如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颜料消耗量另计。 五、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应另行计算。定额中油漆种类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除金属面油漆以“t”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以“m2”计算。     第九章  其他   说   明 安装金属支座的工程量系指成品钢支座的质量(包括座板、齿板、垫板辊轴等)配套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以材料消耗量综合在定额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管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钢管扶手按质量以“t”计算。 二、支座根据不同材质分别以“c”、“t”、“个”、“m2”计算。 三、伸缩安置、泄水管区分不同材质,以“m”计算。 四、沉降缝按缝的面积,以“m2”计算。 五、桥面防水层以“m2”计算。 第四册  隧道工程   说   明 一、“D.4隧道工程”,由岩石隧道(第一、第二章)、软土隧道(第三~第九章)和土质隧道(第十章)三大部分组成,包括隧道、岩石开挖与出渣、岩石隧道衬砌、盾构掘进、管节顶升旁通道、隧道沉井、地下连续墙、混凝土结构及地基检测、隧道土质开挖与出渣共十章,493个子目。 二、岩石隧道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 三、岩石隧道:次坚石岩石类别为Ⅶ至Ⅷ级,强度系数f=4~8;普坚石类别为Ⅸ至Ⅹ级,f=8~12;特坚石类别为Ⅺ至Ⅷ级,f=12~18。f<4及f>18未编入本定额,如实际发生,另编补充定额。 软土隧道一般指软弱冲击土层,按土壤分类包括粘土、亚粘土、淤泥质亚粘土、淤泥质粘土、亚砂土、粉砂土和细砂。 四、岩石隧道井下掘进按每工日7h,软土隧道盾构掘进、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h,其他按每工日8h不变。 五、岩石隧道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软土隧道采用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采用厂拌混凝土。若实际采用混凝土与定额不同时,按实调整。 六、岩石隧道洞内其他工程,采用其他章节定额的项目,其人工、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 第一章 隧道岩石开挖     说   明 一、本章定额的岩石分类,详见“D.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平洞全断面开挖4m2以内和斜洞、竖井全断面开挖5m2以内的最小断面不得小于2m2;如果实际施工中,断面小于2m2和平洞全断面开挖的断面大于100m2,斜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大于20m2,竖井全断面开挖断面大于25m2时,另作补充定额。 三、平洞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5°以内;斜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15°~30°范围内。平洞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独头开挖和出渣长度在500m以内的隧道。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长度在50m以内的隧道。洞内地沟开挖定额,只适用于洞内独立开挖的地沟,非独立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章定额。 四、开挖定额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开挖定额乘以系数0.935。 五、平洞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换算。 六、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公安部门确定,2km以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已包括在定额内,超过2km时,可另行计算。 七、出渣定额中,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石质不同时不予调整。 八、平洞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斗车运输”子目中,重车上坡,坡度在2.5%以内的工效降低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实际在2.5%以内的不同坡度,定额不得换算。 九、斜井出渣定额,是按向上出渣制定的;若采用向下出渣时,可执行本定额;若从斜井底通过平洞出渣时,其平洞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洞出渣定额。 十、斜井和竖井出渣定额,均包括洞口外50m以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洞口后运距超过50m,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洞出渣、轻轨斗车运输,每增加50m运距的定额;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相应的运输定额。 十一、隧道开挖是按无地下水制定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十二、隧道工程洞口的明槽开挖执行“D.1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开挖定额。 十三、各开挖子目,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导火索起爆时,可按如下规定换算:电雷管换为火雷管,数量不变,将子目中的两种胶质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的平洞、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 本章定额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 二、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渣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3”计算,不得另行计算允许超挖量。 三、平洞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若平洞的轴线为曲线时,洞内段的运距按相应的轴线长度计算。 四、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五、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六、钢格栅按设计图示尺寸的质量以“t”计算。 七、小导管、大管棚制作、安装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八、小导管、大管棚已考虑材料运输,平洞及竖井进料运输费用不得另计。 九、预应力锚杆、砂浆锚杆和土钉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注浆根据设计图纸注明的注浆材料,分别按设计图纸注浆量以“m3”计算。   第二章 岩石隧道衬砌     说   明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的脚手架,喷射混凝土喷射操作平台执行“D.9施工技术措施消耗”相应定额。 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已综合了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比例,因素不同时不另计算。边墙如为弧形时,其弧形段每10衬砌体积按相应定额增加人工1.3工日。 三、料石砌拱部,不分拱跨大小和拱体厚度均执行本章定额。 四、隧道内衬施工中,凡处理地震、涌水、流砂、坍塌等特殊情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必须做好签证和隐蔽验收手续,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用量,另行计算。 五、钻孔压浆、预留孔压浆指隧道开挖工作面周围加固压浆或初衬背后压浆,衬砌背后压浆及模筑衬砌之间压实注浆,当浆液和浆液配合比变化时,可按实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衬砌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以“”计算,混凝土部分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的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应并入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5cm按增加定额计算,不足5cm按5cm计算,若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五、喷射混凝土定额已包括混合料200m运输,超过200m时,材料运费另计。运输吨位按初喷5cm拱部26t/100m2,边墙23t/100m2;每增厚5cm拱部16t/100m2,边墙14t/100m2。 六、锚杆按Φ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用量应按下表系数调整,锚杆按净量计算不加损耗。 锚杆直径 Φ28 Φ25 Φ22 Φ20 Φ18 Φ16 调整系数 0.62 0.78 1 1.21 1.49 1.89 七、防水卷材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以“m2”计算。 八、防水板及喷涂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九、止水带、止水条、透水软管、变形缝及施工缝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十、防水找平层、防水保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第三章 盾 构 掘 进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采用国产盾构掘进机,在地面沉降达到中等程度(盾构在砖砌建筑物下穿越时允许发生结构裂缝)的软土地区隧道施工。 二、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及试运行,适用于Φ7000mm以内的隧道施工,拆除是指拆卸装车。Φ7000mm以上盾构及车架安拆按实计算。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三、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覆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等条件,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四、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土的比例,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用量。 盾构正掘面土质 隧道横截面含砂性土比例 调整系数 一般软粘土 ≤25% 1.0 粘土夹层砂 25%~50% 1.1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进) >50% 1.3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50% 1.2 五、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机械用量。 盾构直径(mm) 允许地表升降量(mm) ±250 ±200 ±150 ±100 Φ≥7000 1.0 1.05 1.15   Φ<7000     1.0 1.15 注:1.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指覆土层厚度大于1倍盾构直径处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2.如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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