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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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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与处理第八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根据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家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则称之为质量缺陷。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在5000元及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1.复杂性建筑生产与一般工业相比具有产品固定,生产流动;产品多样,结构类型不一;露天作业多,自然条件复杂多变;材料品种、规...
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与处理
第八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根据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家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则称之为质量缺陷。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在5000元及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1.复杂性建筑生产与一般工业相比具有产品固定,生产流动;产品多样,结构类型不一;露天作业多,自然条件复杂多变;材料品种、规格多,材质性能各异;多工种、多专业交叉施工,相互干扰大;工艺要求不同,施工方法各异、技术标准不一等特点。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所以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与措施等都增加了复杂性及困难。2.严重性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则全留下隐患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一、工程质量事故特点3.可变性许多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出现后,其质量状态并非稳定于发现的初始状态,而是有可能随着时间进程而不断地发展、变化。例如,地基基础或桥墩的超量沉降可能随上部荷载的不断增大而继续发展;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可能随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荷载的变化及持荷时间而变化等。因此,有些在初始阶段并不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不能进处理和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的质量事故。4.多发性建筑工程中有些质量事故,在各项工程中经常发生,而成为多发性的质量通病,例如屋面漏水、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预制构件裂缝;悬挑梁板断裂、雨篷坍覆等。因此,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十分必要。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一般可按下述不同的方法分类:1.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1)未遂事故。发现的质量问题,经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经济损失、延误工期或其他不良后果者。(2)已遂事故。凡出现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造成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其他不良后果者。2.按事故的责任分(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在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二、工程质量事故分类(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主要是指由于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而引发的质量事故。(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主要是指由于社会,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3.按事故产生的原因分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主要应解决:搞清原因,落实措施,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界定责任。其中核心及关键是搞清原因。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四个方面。(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2)具有法律的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4)有关的建设法规。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就以“质量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事故部位和其有关联部位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组织事故调查。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组织调查,三、四级重大事故由市、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一般事故可由项目总监组织调查。(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5)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6)在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四、工程质量事故原因分析1.常见的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1)违背基本建设法规a.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的反映,但有些工程不按基建程序办事,例如,未做好调查分析就拍板定案;未搞清地质情况就仓促开工;边设计、边施工;无图施工,不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b.违反有关法规和工程合同的规定例如,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越级设计;工程招、投标中的不公平竞争;擅自转包或分包;多次转包;擅自修改设计等。(2)地质勘察原因诸如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或勘探时钻孔深度、间距、范围不符合规定要求,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不能全面反映实际的地基情况等,从而使得地下情况不清,或未查清地下软土层、墓穴、孔洞等,它们均会导致采用不恰当或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或墙体开裂、破坏,或引发建筑物倾斜、倒塌等质量事故。(3)对不均匀地基处理不当对软弱土、杂填土或湿陷性黄土、膨胀土、溶岩、土洞、岩层出露等不均匀地基未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当也是导致重大事故的原因。必须根据不同地基的特点,从地基处理、结构措施、防水措施、施工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加以治理。(4)设计计算问题诸如盲目套用图纸,采用不正确的结构方案,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以及计算错误等,都是引发质量事故的隐患。(5)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诸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良会导致钢筋混凝土结构产生裂缝或脆性破坏;骨料中活性氧化硅会导致碱骨料反应使混凝土产生裂缝;水泥受潮、过期、结块、砂石含泥量及有害物含量,外加剂掺量等不符合要求时,会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抗渗性,从而导致混凝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蜂窝等质量事故。(6)施工与管理问题a.未经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或不按图施工.例如将铰接做成刚接,将简支梁做成连续梁;用光圆钢筋代替异形钢筋等,导致结构破坏。b.图纸未经会审即仓促施工;或不熟图纸,盲目施工.c.不按有关的施工和操作规程施工。例如浇筑混凝土时振捣不良,造成薄弱部位。d.不懂装懂,蛮干施工,例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置吊装;将悬挑结构钢筋放在受压区等均将导致结构破坏,造成严重后果。e.管理紊乱,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错误,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疏于检查、验收等,均可能导致质量事故。(7)自然条件影响空气温度、温度、暴雨、风、浪、洪水、雷电、日晒等均可能成为质量事故的诱因,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包括不可抗力)(8)建筑结构或设施的使用不当对建筑物或设施使用不当也易造成质量事故。例如未经校核验算就任意对建筑物加层;任意拆除承重结构部位;任意在结构物上开槽、打洞、削弱承生结构截面等也会引起质量事故。五、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验收中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严禁验收。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1、不做处理:a.质量虽有问题,但经设计、检测等单位分项论证,不影响正常使用的。b.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c.经设计单位验算、检测单位检测,能满足强度要求的和使用功能的。2、修补处理a.只影响外观,不影响强度、功能的。b.轻微的表面裂缝、麻面、蜂窝。c.较严重的空洞、露筋等,经调查分析后剃凿修补。d.更严重的问题,需要有关单位设计修补方案,按方案修补。3、返工处理影响到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部位,必须返工处理。案例1:某高层建筑,基础为大体积钢筋混凝土结构。负责该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工程开工前审查了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设置了质量控制点,并制定了质量检测制度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在施工中出现如下问题::1、承包单位为抢进度,在完成钢筋工程后马上派质检员到监理办公室请负责该项目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该监理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钢筋焊接接头、钢筋间距和保护层等方面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随即口头指示承包单位整改。请问:(1)如此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在程序上有何不妥?正确的程序是什么?(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的方式有何不妥之处?第四节案例分析2、承包单位在自购钢筋进场之前按要求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合格证,在监理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样进行复试,结果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审查同意该批钢筋进场使用;但在隐蔽验收时,发现承包单位未做钢筋焊接试验,故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送检,试验结果发现钢筋不合格;经对钢筋重新检验,最终确认该批钢筋不合格。监理工程师随即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拆除不合格钢筋,并重置。同时报告了业主代表。承包单位以本批钢筋已经监理人员验收,不同意拆除,并提出若拆除,应延长工期10天、补偿直接损失40万元的索赔要求。业主得知此事后,认为监理有责任,要求监理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比例赔偿业主损失6000元。请问:(1)监理机构应否承担质量责任,为什么?(2)承包单位是否承担质量责任,为什么?(3)业主对监理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应如何处理,为什么?问题1:(1)如此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不妥,正确的验收程序为:隐蔽工程结束后,承包单位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表后先审查质量证明资料,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到场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检查合格,在报验申请表及检查证上签字确认,进行下道工序;否则,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方式不妥,理由是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要求下发“不合格项目通知”,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案例1答案:问题2:(1)监理机构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监理机构没有违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监理单位质量责任的规定。(2)承包单位应承担质量责任,因为承包单位购进了不合格材料(3)业主对监理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合理,因为其质量责任不在监理单位,在未给业主造成直接损失。(4)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因为承包单位采购了不合格材料,尽管此批钢筋已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不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时,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案例2:某监理公司承担了办公楼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该楼土建工程是由工程指挥部工程处经招标进场的某六建公司来施工,施工合同中已明确有800m2的铝合金窗安装任务;而该指挥部设备材料处与某钢窗厂签订供销合同时又明确由该厂派队伍进行铝合金窗安装施工。该厂在铝合金窗安装过程中,没有落实“按铝合金窗工艺规程安装”的合同要求。其他单位也无人过问窗框与墙体洞口没做缝隙密封处理这一关键质量问题。而六建公司在明知该铝合金窗框没做嵌缝密封的情况下,为了抢工期进行了抹灰、贴面砖施工,留下了质量隐患。该楼在验收前梅雨季期间发现有60%铝合金窗框严重渗水。该质量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负责人找到监理单位要求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并追查责任。问题:人们对该办公楼铝合金窗安装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有如下一些不同的议论和看法,你认为哪些是正确的或错误的?(1)该办公楼大面积窗框渗水事故的基本原因是:指挥管理系统形成多中心,管理混乱,互不通气;铝合金窗的施工单位未按有关的工艺规程要求施工,窗框与墙洞没做嵌缝密封处理;六建公司为了抢工期明知窗洞没做嵌缝处理就进行做面层,以致留下了质量隐患;监理有失职行为,未按监理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监控。()(2)根据该楼铝合金窗渗水事故的原因分析,工程指挥部、两个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方都有责任,但是指挥部应负主要责任。()(3)工程指挥部所属各职能业务处选定的施工单位进驻该楼施工,必须经过监理同意,但该工程指挥部没有通知监理单位厂家就进场施工,故此事故监理无责任。()(4)监理对进驻该办公楼施工的各单位,应及早查看他们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承包的项目,以及是否明确监理单位等内容,以防项目重叠。()(5)应由工程指挥部出面协调和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免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各行其道。()(6)该楼铝合金窗施工是属于监理被委托的工程范围,发现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监理有权下停工令,让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7)该门窗施工队也是经指挥部职能业务处招进的施工单位,它不属于“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因此监理无权指令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8)如果该施工单位对监理指令置之不理或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而继续施工时,监理应以书面形式发布停工令。()(9)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问业主建议撤换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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