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安全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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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专兼职安全员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
心,加大对
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力度,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水电七局安谷水电站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
第二章规定
第三条所属各队、厂由项目部配置专(兼)职安全员,并且担任副队长、副厂长以上行政职务。
第四条各厂队、协作队伍配置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责任心要强,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第五条专(兼)职安全员应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严禁玩忽职守。
第六条各专兼职安全员应对责任范围类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
有权制止、汇报、停工,避免酿成安全事故。
第三章职责及权限
第七条专职安全员职责及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地方政府、上级主管和工程局、分局、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遵章守纪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制度执行情况等。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处罚;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向领导汇报。
4、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监督、检查本厂队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班会;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6、参加项目部安全会议,协助本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7、参加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原则督促整改。
8、督促并协助项目部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评估、上报工作。
10、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11、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2、负责本项目部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13、负责本项目部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14、参加本项目部安全考核与奖惩工作。
15、参加本项目部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职责及权限
1、协助班组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厂队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厂队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厂队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
6、协助厂队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分析。
8、兼职安全员在工作上受专职安全员指导,安全监察活动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开展。
第四章考核奖罚
第九条安全部专职安全员考核考核目标如下:
1、责任区域内当月无事故;
2、无违章行为;
3、无违章指挥;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努力;
5、检查资料齐全、清洁、
。
第十条各厂、队、协作单位专兼职安全员考核目标如下:
1、自管工作面未发生各类事故;
2、无违章行为;
3、无违章指挥;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努力;
5、积极配合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部将对以下贡献者实行奖励,奖励金额200~2000元:
1、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积极参与或组织抢救;
2、遇到重大隐患、危险时积极想办法排除,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3、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巨大贡献;
4、在生产过程中提出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方法或建议。
第十二条安全部组织进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项目部对各专(兼)职安全员实行每月考核补助,项目部安全总监签字由财务部管理基金支出:
1、安全部专职安全员:300元/月;
2、各厂队、协作队伍专兼职安全员:300元/月;
注:已被列入安委会成员的不计入。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第十条、第十一条”条款的专兼职安全员项目部不但停发当月奖励外,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免除其安全员岗位,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在执行中充实完善,与上级安全管理制度有予盾时,按上级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属项目部。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水电七局安谷水电站项目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