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土地证办理过户问题内容:
我购买的二手房,当时未办理土地证过户。现在如要办理土地证过户的话,请问需要什么什么资料。
解答:
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市政府第34号令),在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取得的商品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向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
二、申请办理初始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权利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个人已购住房用地申请表》(到房屋所在辖区的国土窗口索取);
4、申请登记住房所...
问题内容:
我购买的二手房,当时未办理土地证过户。现在如要办理土地证过户的话,请问需要什么什么资料。
解答:
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市政府第34号令),在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取得的商品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向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登记。
二、申请办理初始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权利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个人已购住房用地申请表》(到房屋所在辖区的国土窗口索取);
4、申请登记住房所在小区(或单位)从未办理过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供该宗地的土地证书或用地批文;
5、2004年4月21日后批准开发建设的住宅,开发商还应提供竣工验收平面图。
三、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
2、经公证的购房
(原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变更登记申请表(到房屋所在辖区的国土窗口索取);5、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补办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变更登记。
四、关于您房屋的土地证的办理,请到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局的便民窗口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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