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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017-10-23 6页 doc 19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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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忧生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求。中共中央的《公开信》中提到,“青年妇女如果20岁开始生育”,100年内要生5代,如果25岁左右生育,100年内只生4代人。”也就是说,青年妇女推迟5年生育,100年内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时期是一个人体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时期,适当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如果青年男女过早结婚生育,影响了学习和工作,在自身学识、经验、精力不足,经济自主能力不强,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具体 一、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忧生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求。中共中央的《公开信》中提到,“青年妇女如果20岁开始生育”,100年内要生5代,如果25岁左右生育,100年内只生4代人。”也就是说,青年妇女推迟5年生育,100年内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时期是一个人体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时期,适当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如果青年男女过早结婚生育,影响了学习和工作,在自身学识、经验、精力不足,经济自主能力不强,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另外,如果女青年过早结婚生育,虽具备了生育能力,怀孕势必增加身体负担,容易引起身体虚弱。如果晚婚晚育,男女青年在各方面都较成熟,有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当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越晚越好,而是提倡适当的年龄的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与我国婚姻法是不矛盾的,而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指的是最低结婚年龄,不等于说是最合适、最理想的年龄。国家号召男女青年晚婚、晚育与《婚姻法》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应引起重视的是,近几年,我国晚婚晚育率较低,早婚早育现象严重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大大提前。早婚往往导致早育,1987年,我国早育人数高达250万左右。早婚早育直接冲击了人口计划的完成,它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目前我国正值人口的出生高峰,尽快改变早婚早育严重的状况至为重要。据统计,女性初婚年龄每推迟1岁,本世纪内就会少生1000余万人。要制止早婚早育,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坚持婚姻登记制度,真正把《婚姻法》落到实处,婚姻登记严格把关,未到法定婚龄,但未领结婚证者不得同居、生育。 (2)动员社会有关力量,大力开展《婚姻法》的写作 贯彻活动,向青年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教育青年及家和知法、守法,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制止早婚、早育、非法同居现象的发生。 (3)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采用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等手段,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的人进行限制。 municipal requirements and operational needs, the district sent 4 Steering Group, hoped that comrades of the Steering Group to carry forward the fine tradition of good style, ctivelynvolved in the work, dedication, andOur mission, accomplish the task assigned by the organization. The township (Street), and the Working Committee to active (4)各级领导应对早婚早育问题有足够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公安、民政、司法、工商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孩子,这是现行生育政策的基本内容。从1980年中共中央《公开信》发以来,这一政策已执行10年,10年的实践这个政策在城市以及某些经济文化比较发达,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农村是可以行得通的。现在全国共有3600多万对育龄夫妇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 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新的人口出生高峰。1962年—1975年这14年间我国人口出生率平均高 达33.26‰,累计出生人数约3.66亿人,平均每年出生2600万人。1985年以后这批人陆续进入了结婚生育年龄,即使1985年以后人口出生率维持80年代前期水平,出生人数也将会大幅度增加。60—70年代出生的人口是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为了减少人口出生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是控制人口增长的必然选择。 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收入属于世界上低收入国家,目前,还只是基本解决温饱问题。至今在一些贫困地工,一些群众连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为了尽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大力控制人口增长。 三、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个孩子 为了使计划生育工作有坚实基础,使计划生育政策为多数农民接受,得到他们的支持,对一些在生产和生活中确有实际困难的群众,得到人们在生育第一孩之后间隔几年再生育一个。确有实际困难的群众,可以包括农村“独女户”,但不要求全国“一刀切”。是否照顾“独女户”生二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样一个生育政策,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荛,是可以得一驳数农民的支持的。目前我国不少农民还是希望生两个孩子,而且希望有男孩。对育龄夫妇来说,如第一孩是男孩的话,虽然不允许继续生育,但想要一个男孩的愿望可以实现;如第一孩是女孩,农村的育龄夫妇可以允许间隔几年再生一个,那些希望有两个孩子的人愿望可以实现。一般说来生男或生妇的概几乎相等,在生育二胎家庭中,有一半家庭可以实现生男孩愿望。也就是说,把独女户包括在有困难的家庭之中,至少有75%的家庭可以实现生一个男孩的愿望,至少有50%的家庭可以实现有两个孩子的愿望。因此,只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这一政策能得到多数农民的支持。 对这样一个政策,有人会疑问:把独女户包括在有困难的家庭之中是不是对传统的“男尊妇卑”观念的妥协,是不是丧失了原则性,应当明确,把独女户包括在有困难的家庭之中不是从重男轻女的观点出发的,而是从我国农村现实出发的。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阶段,农村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农村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独女户在生产和生活上确有实际困难。由于基本上还是靠手工工具搞饭吃,生产还主要靠体力劳动,男女由于体力的差异,在生产活动中也显示了较大的差异,农村一些体力劳动,女孩干不了,家中没有一个男孩,没有强劳动力,就会遇到很多困难。另外,目前农村的婚俗几乎都是男娶女嫁,女孩到了结婚年龄就要嫁到男方,加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抚养老人主要靠子女,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孩出嫁后老人的赡养就会遇到困难。因此,可以把独女户包括在农村确有实际困难的家庭中,提倡男女平等,是指男女municipal requirements and operational needs, the district sent 4 Steering Group, hoped that comrades of the Steering Group to carry forward the fine tradition of good style, ctivelynvolved in the work, dedication, andOur mission, accomplish the task assigned by the organization. The township (Street), and the Working Committee to active 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不是抹煞男女在生理上、体力上的差别。承认这些差别,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 我是国一个经济文化发展极度不平衡的人口大国,各地的工作基础不同,人口形势严峻的程度也不同。因此,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是必要的,在生育政策上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一些地区,根据本地区人口控制的状况,没有把“独女户”包括在有困难的农户中,这应看作是正常的,符合中央政策的精神。 四、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所在省决定 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国家,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建国以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53年,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比重6.08%,1982年提高到6.7%,1990年进一步上升到8.04%,达到9100多万。1981年,汉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为2.76,少数民族则高达5.05。按少数民族目前的生育水平预测,其人口总数20年左右就要翻一番。 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般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少数民族人口的地过快增长,也给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为了少数民族的自身发展,自80年代以来,特别是1984年中央7号文件发布以后,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就逐步开展起来了。目前,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已有4个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广西、宁夏、内蒙计划生育条例中,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也有明确规定。 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即有人口很少,全民族人口只有几万的少数。也有人口千万的少数民族,并且,不同民族聚居区的经济、文化差异也很大,因此,不能采用“一刀切”的生育政策,具体的生育政策需要根据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般说来,对于上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实行同汉族相同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于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允许生育的口径则比较宽。 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应使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认识到,人口的过快增长是造成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在加快经济开发的同时,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才能尽快改变“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局面,使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少数民族的繁荣昌盛不能靠增加人口数量,而要靠提高人口素质,推行计划生育正是一项提高民族素质、保持民族繁荣的重要措施。这方面,朝鲜族是一个范例,在中国各民族中,朝鲜族人口平均文化程度最高,少生优生已成为了朝鲜族人口的共识,1987年朝鲜族妇女和生育率为1.8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他们的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是较快的。 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计划生育的实践证明,推行计划生育有利于少数民族的繁荣,只要政策制定得合情合理,工作做得好,少数民族也是愿意实行计划生育的。 municipal requirements and operational needs, the district sent 4 Steering Group, hoped that comrades of the Steering Group to carry forward the fine tradition of good style, ctivelynvolved in the work, dedication, andOur mission, accomplish the task assigned by the organization. The township (Street), and the Working Committee to 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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