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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砜霉素颗粒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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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砜霉素颗粒报告单甲砜霉素颗粒报告单 山西博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单 检验日期:2012年7月30日 报告日期:2012年7月30日 检品名称 甲砜霉素颗粒 规 格 100g×60瓶 检验单号 成检字第(046号) 山西博锐生物工程有限公生产单位 批 号 20120701 司 请验单位 粉/散剂车间 数 量 30件 检验依据 《农业部公告 第1435号》 检验项目 标准规定 检验结果 项目结论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可为类白色可溶性颗粒 符合规定 溶性颗粒 【鉴别】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
甲砜霉素颗粒报告单
甲砜霉素颗粒报告单 山西博锐生物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单 检验日期:2012年7月30日 报告日期:2012年7月30日 检品名称 甲砜霉素颗粒 规 格 100g×60瓶 检验单号 成检字第(046号) 山西博锐生物工程有限公生产单位 批 号 20120701 司 请验单位 粉/散剂车间 数 量 30件 检验依据 《农业部公告 第1435号》 检验项目 规定 检验结果 项目结论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可为类白色可溶性颗粒 符合规定 溶性颗粒 【鉴别】 在含量测定项下的色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 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 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溶液与对照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 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致。 符合规定 【检查】 有关物质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粒度 不能通过一号筛与能通过 五号筛的总和不得超过供 试量的15%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干燥失重 于105?干燥至恒重,含糖 颗粒应在80?减压干燥, 减失重量不得过2.0%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可溶性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装量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含量测定】 本品为甲砜霉素与适宜辅 料配制而成。含甲砜霉素 (CHClNOS)应为标示 121525 量的90%~110%。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结论:本品按《农业部公告 第1435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检验人 复核人 负责人 文件编号:RDZL0104(C) 山西博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单 检验日期:2012年7月31日 报告日期:2012年7月31日 检品名称 甲砜霉素颗粒 规 格 检验单号 成检字第(047号) 100g×60瓶 山西博锐生物工程有限公生产单位 批 号 20120702 司 请验单位 粉/散剂车间 数 量 30件 检验依据 《农业部公告 第1435号》 检验项目 标准规定 检验结果 项目结论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可为类白色可溶性颗粒 符合规定 溶性颗粒 【鉴别】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 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 保留时间应与对照溶液主时间与对照溶液主峰的保留 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时间一致。 符合规定 【检查】 有关物质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粒度 不能通过一号筛与能通过 五号筛的总和不得超过供 试量的15%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干燥失重 于105?干燥至恒重,含糖 颗粒应在80?减压干燥,减 失重量不得过2.0%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可溶性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装量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含量测定】 本品为甲砜霉素与适宜辅 料配制而成。含甲砜霉素 (CHClNOS)应为标示量 121525 的90%~110%。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结论:本品按《农业部公告 第1435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检验人 复核人 负责人 文件编号:RDZL0104(C) 山西博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检验报告单 检验日期:2012年8月1日 报告日期:2012年8月1日 检品名称 甲砜霉素颗粒 规 格 检验单号 成检字第(048号) 100g×60瓶 山西博锐生物工程有限公生产单位 批 号 20120801 司 请验单位 粉/散剂车间 数 量 30件 检验依据 《农业部公告 第1435号》 检验项目 标准规定 检验结果 项目结论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可为类白色可溶性颗粒 符合规定 溶性颗粒 【鉴别】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 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 保留时间应与对照溶液主时间与对照溶液主峰的保留 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时间一致。 符合规定 【检查】 有关物质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粒度 不能通过一号筛与能通过 五号筛的总和不得超过供 试量的15%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干燥失重 于105?干燥至恒重,含糖 颗粒应在80?减压干燥,减 失重量不得过2.0%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可溶性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装量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含量测定】 本品为甲砜霉素与适宜辅 料配制而成。含甲砜霉素 (CHClNOS)应为标示量 121525 的90%~110%。 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结论:本品按《农业部公告 第1435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检验人 复核人 负责人 文件编号:RDZL010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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