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法建筑考核评分细则拆除违法建筑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2009年下半年拆除违法建筑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指标细分 标准分 考核方式 (每一项分值在相应范围内扣完为止) 类别
甄别有效举报 有效举报应如实甄别(立案)。如将有效举报作无效举报根据各区上报的“无效举报”10分 处理的(即未立案),每发生一起扣1分。 数据进行抽查 (立案)
无专人负责数据信息的,扣1分。 根据市拆违办数据管理员提受理立案率 数据库未与市拆违信息系统连通的,扣1分。 供的数据、信息报送等情况
进行考核。 定 数据管理 5分 信息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
拆除违法建筑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2009年下半年拆除违法建筑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考核评分
考核指标指标细分 标准分 考核方式 (每一项分值在相应范围内扣完为止) 类别
甄别有效举报 有效举报应如实甄别(立案)。如将有效举报作无效举报根据各区上报的“无效举报”10分 处理的(即未立案),每发生一起扣1分。 数据进行抽查 (立案)
无专人负责数据信息的,扣1分。 根据市拆违办数据管理员提受理立案率 数据库未与市拆违信息系统连通的,扣1分。 供的数据、信息报送等情况
进行考核。 定 数据管理 5分 信息未及时报送的,扣1分。
量
处置情况未回复12319的,每一起扣0.2分,至多扣1分 考 根据市局投诉中心提供的情核 况进行考核。 处理情况未告知举报人的,每一起扣0.2分,至多扣1分
正在搭建的 均应在接到举报后2小时内到现场调查取证。未在2小时10分 1、根据市局投诉中心提供的内到场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违法建筑 情况进行考核。 到场及时率
2、抽查。 均应在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调查取证。未在24小5分 已经搭建的违法建筑 时内到场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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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评分标准考核指标指标细分 标准分 考核方式 (每一项分值在相应范围内扣完为止) 类别
1、现场督察
正在搭建的 均应当场责令暂停施工,在取证后,应书面责令停止建设、2、电话询问举报人 5分自行拆除。当事人未立即改正的,发生一起扣1分。 3、检查各区上报的“责令停 违法建筑
工”数据 处置率
1、根据各区上报的处置数据基本情况调查不清楚、没有编号登记在案的,每发生一起定 已经搭建的违法建筑5分 考核 扣1分。 量 2、检查相关台帐
考
核 1、现场督察 正在搭建的 均以实际拆除为结案标准。未按要求拆除的,每发生一起 20分 2、电话询问举报人 违法建筑 扣2分。3、检查各区上报的拆除数据 结案率
没有纳入年度拆除
,或纳入年度拆除计划后未能拆除1、检查各区上报的拆除数据已经搭建的违法建筑10分 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2、检查相关台帐资料
1、底账不清楚的,扣1,2分。07年3月1日2、没有近期分步解决计划的,扣1分。 后形成的存量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3、未按照计划有序有力推进的,扣1,2 (5分)统一部署,摸清存量,定 分。 以半年或年终集中考核检查明确目标、制定计划,性 为主,查阅各区台账及有关存量整治 15分 1、未将全区存量普查列入近阶段计划组织实施,推进拆除考 资料。 07年3月1日的,扣2分。 违法建筑的工作情核
前形成的存量2、无年度推进计划的,扣1,2分。 况。
(10分) 3、组织实施不力扣2分。
4、拆除实效不佳扣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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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评分标准考核指标 指标细分 标准分 考核方式 (每一项分值在相应范围内扣完为止) 类别
1、 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均未建立,扣1分;
2、 拆违办无专职工作人员,扣1分;
3、 拆违办无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扣1分;
4、 无固定办公场所,扣1分;
5、 无专项经费预算,扣1分; 组织机制 10分 6、 无值班
和公开24小时举报电话,扣1分;以半年或年终集中考核检查 定
7、 无联合执法力量,扣1分; 性 保障机制 为主,查阅各区台账及有关8、 无固定施工队伍,扣1分; 考
9、 对街镇和拆违部门无责任考核制度,扣1分; 资料。 核
10、责任考核制度落实不力扣1分。
1、综合协调推进不力,出现推诿、各部门不配合或消极
综合协调推进5分 的,发生一起扣 1,3分。
2、信访件(领导批示件)处置不力的,每一起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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