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贪污受贿案严格控制缓刑
最高法:贪污受贿案严格控制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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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案严格控制缓刑等10则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要正确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切实做到
宽严并用.既要注意克服重刑主义思想影响,防止片面从严,
又要避免受轻刑化思想影响,一味从宽.
职务犯罪严格控恻援刑
《意见》规定,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
职渎职的严重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
伪劣食品药品所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发生在社会
保障,征地拆迁,灾后重建,企业改制,医疗,教育,就业等领
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
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发生在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行
业的严重商业贿赂犯罪等,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中性质恶
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或者案发后隐瞒犯
罪事实,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负案潜逃等拒不认罪悔罪
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要严格掌握职务犯罪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认定标准与
减轻处罚的幅度,严格控制依法减轻处罚后判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适用缓刑的范围,切实规范职务犯罪缓刑,免予刑事
处罚的适用.
老人犯罪可酌情从宽
《意见》较为全面地规定了”从宽”处罚的情形以及如何
正确把握从宽情节..
如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
或者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的较轻犯罪,或者被告人具有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情
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
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
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
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这一规定的法律依
据是”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
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
规定判处”关于量刑基本原则的规定.
亲属促使归案可从宽处罚
《意见》对于司法实践中有分歧意见的问题,也特别予以
明确.如规定”对于亲属以不同形式送被告人归案或协助司
法机关抓获被告人而认定为自首的,原则上都应当依法从宽
处罚;有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首,但考虑到被告人亲属支持
司法机关工作,促使被告人到案,认罪,悔罪,在决定对被告
人具体处罚时,也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摘自2010.02.10东南早报》)
今年卫生部将推行”医疗质量安全回头看”,重大医疗安
全事件网上直报,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三大举措,以遏制医
疗安全事件抬头趋势.
卫生部表示,今年将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回头看”活动,各
地要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系统梳理近年
来发生的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安
全事件;卫生部将对各地的医疗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排名,并
在卫生系统内公布结果.对重大医疗安全事件要求实行网上
直报,鼓励医疗机构及时,完整,准确地
医疗安全事件信
息.对于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追究主
要领导责任;对于瞒报,谎报,处置不力的,要从重处罚.
(摘自2010.02.06京华时493>)
O鱼亟熊垫:丝嗣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明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
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自2010年2月4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针对利用
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
淫秽电子信息刑事犯罪及其利益链条等问题,进一步明确
了相关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据介绍,”两高”这一司法解释,是在2004年发布的《关
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
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基础上,依据我国刑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
规定制定的.
(摘自2010.02.04((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