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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图-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

2018-02-10 4页 doc 16KB 17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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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图-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图-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 宁波市海曙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阳光拆迁一张图 一、法规政策依据: 1、《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 2、《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 3、《关于开展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甬土资发„2012?50号, 4、《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阳光拆迁”实施细则》,甬土资发„2012?80号, 5、《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督查方案》,甬土资发„2012?81号, 6、《关于印发海曙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流程图-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图-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 宁波市海曙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阳光拆迁一张图 一、法规政策依据: 1、《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 2、《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 3、《关于开展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甬土资发„2012?50号, 4、《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阳光拆迁”实施细则》,甬土资发„2012?80号, 5、《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督查方案》,甬土资发„2012?81号, 6、《关于印发海曙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2007?22号, 二、流程 责任部门 工 作 内 容 与 职 责 具 体 要 求 履行征地市政府、市二公告及市政府履行征地方案公告~市、区国土局履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1 国土局、国 补偿费到拨付征地补偿费。 土分局 位程序 落实拆迁 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打入专用账户~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或财政资金补偿安置资金应当根据资金预算专户确认、储存~2 拆迁人 安置资金 证明。 安置用房和迁建用地可以折价计入。 拆迁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拆迁能力的单位实施拆迁~并签订书面拆3 拆迁委托 拆迁人 迁委托协议。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拆迁范围、补偿安置的对象和条件、不予补偿制定拆迁 4 拆迁人 安置的情形、补偿安置的方式和、补偿安置资金预算和落实、街道、拆迁单位以及村应做好配合。 实施方案 安置用房和迁建用地的安排、搬迁期限等。 审核拆迁听证会代表按照每一个自然村或相对集中村落3 实施方案~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在审核时应告知被拆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5人产生~由所在地村村民委员会在申请听证登5 国土分局 组织必要听证的权利~采用依申请听证方式。 记名单中选举或推荐产生~报国土局确定。规定 的听证 时间内未提出听证的将拆迁实施方案报经审批。 区国土局在国土网站上公布拆迁项目具体情况~告之评估机构报名评估单位登记。区国土审核评估单位相关资料。在拆迁方案听证会过程中~6 国土分局 的产生 通过抽签或被拆迁人代表填写书面确认书~产生拆迁评估机构。区 国土局发文告之拆迁人~项目选中的评估机构。 批准 7 拆迁实施区政府 由区人民政府批准拆迁实施方案并发文。 方案 发布拆迁县,市,、拆迁公告应在拆迁所在地张贴~并拍照记录~张8 房屋拆迁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五日内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公告 国土分局 贴位置要有明显标志物。 公布房屋 拆迁补偿 具体方案应在拆迁所在地张贴、并拍照记录~张9 拆迁单位 拆迁单位应当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安置的具贴位置要有明显标志物。 体方案 10 评估委托 拆迁人 拆迁人与评估专业单位签订委托评估协议。 评估时镇、街道、拆迁单位以及村做好配合工作 县,市,、 评估及评国土分局、拆迁单位应将评估结果,姓名、评估因素、评估依据,告之被拆迁评估结果告之并由被拆迁人确认放入拆迁档案11 估结果告评估单位人~评估单位应提供具体的评估报告~被拆迁人可对评估结果向评中。 之 及拆迁单估单位申请复核,对评估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国土局裁决。 位 合法补偿拆迁人、国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和合法补偿安置面积在拆迁范围面积调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张贴的情况进行拍照记12 土分局及内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作为补偿安置依据。国土、街道等及结果公录~并由拆迁人存档。 街道 部门应履行各自职责。 示 合法 安置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异议人可向当地土地、规划等行国土分局、规划、国土等部门应向被拆迁群众做好政策解释13 复 面积政管理部门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核查并依法确认房屋权属和可街道 工作。 复核补偿安置面积。 程序 核 评估 复核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原评估机构书 程面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出具书面复核结果,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异 序、评估单位原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后10日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书 评估评估专家出具书面复核结果。裁决部门应当自受理裁决之面申请裁决。裁决部门受理裁决申请后~可提请房地产价格评估专 复核委员会 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 家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出具的议 异议鉴定结论可作为裁决依据。 裁决 程序 住房困难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张贴的情况进行拍照记家庭审批被拆迁人向拆迁人领取并填写《低限标准安置申请表》~经所在地14 村 录~并由拆迁人存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拆及可安置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后~由村公示。 迁人应当予以查实。 面积确定 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标准和拆迁人、拆签订房屋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方式、安置用房地点和面积、安置用房交签订协议时应收回房屋权属材料原件,如:土地15 迁单位、 拆迁协议 付期限、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证、房屋证、建设用地允许证等,。 被拆迁人 补助费、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批准有产拆迁有所有权纠纷或因其他原因产权不明的房屋~在拆迁公告确定权纠纷房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16 国土分局 的搬迁期限内未能解决纠纷或确认产权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屋的补偿构办理证据保全。 方案~报县,市,、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法实施拆迁。 安置方案 当事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 府申请裁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517 行政裁决 区政府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程序按法规规定。 司法强制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18 人民法院 执行 政诉讼的~作出裁决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部门联系方式: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 电话:87237676 海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电话:87192668 段塘街道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办公室 电话:87465336 望春街道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办公室 电话:87512192 海曙区阳光拆迁受理投诉举报 电话: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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