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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痕

2018-12-05 7页 doc 21KB 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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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痕《疤痕》 “时逾子丑夜未冷,一部《疤痕》感染人。床头细品余味在,旧疤新痕感触深。”近段时间,我被黄陂青年作家邓运华创作的长篇小说《疤痕》迷住了,几个晚上读到凌晨一两点。我甚至从小说开篇找到了馒头的味道,那是“饥饿”的人最需要的。而在品读《疤痕》之前,我就已经是邓运华的“粉丝”了,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新民晚报》、《华西都市报》和《读者》等多家报刊杂志读过他的散文作品。人们在评论他的文学作品时,往往只注意他在散文创作上取得的成就,因为他近年来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几十万字的散文随笔,还为《南京晨报》、《中山日报》等...
疤痕
《疤痕》 “时逾子丑夜未冷,一部《疤痕》感染人。床头细品余味在,旧疤新痕感触深。”近段时间,我被黄陂青年作家邓运华创作的长篇小说《疤痕》迷住了,几个晚上读到凌晨一两点。我甚至从小说开篇找到了馒头的味道,那是“饥饿”的人最需要的。而在品读《疤痕》之前,我就已经是邓运华的“粉丝”了,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新民晚报》、《华西都市报》和《读者》等多家报刊杂志读过他的散文作品。人们在评论他的文学作品时,往往只注意他在散文创作上取得的成就,因为他近年来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几十万字的散文随笔,还为《南京晨报》、《中山日报》等好几家报刊撰写专栏文章。其实,邓运华还在《芳草》、《四川文学》等文学期刊发表过近十万字的中、短篇小说,其中《和尚班纪事》还是中篇独条。从散文到小说,邓运华的文字都让人非常喜爱,尤其是他的长篇小说《疤痕》。今年8月中旬,这部小说由长江出版社出版,一个月内就被众多媒体热议。8月27日,黄陂报和黄陂政务网以《黄陂作家邓运华长篇小说<疤痕>出版》同步报道; 9月1日,长江日报以《疤好了,痕还在——黄陂乡土作家出版长篇小说<疤痕>》进行报道;9月12日,荆楚网文化频道以《湖北首部乡镇干部题材长篇小说<疤痕>面世》进行报道;9月14日,长江商报以《湖北首部描写乡镇干部长篇小说<疤痕>出版》为题进行报道;截至目前,已有新民网、大洋网、中国新闻出版网、长江网、汉网、荆楚网、网易新闻等数十家知名网站进行转载报道。 我觉得,《疤痕》这部小说之所以被媒体如此重视,在于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一、故事情节曲折动人 1、疤好痕在的隐痛,宏观与微观的和谐统一 通读《疤痕》后,我以为这部小说至少是在武汉作家圈中值得重视的作品。它的成功,首先要归功于小说题材,因为它讲述的是近几十年来,中国农村历史上最轰轰烈烈的大事情:2003年,中国农民种田不“还粮”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说这是中国农村几千年以来的最大事件,这并不为过。但作者并不是刻意去讲述这个事件,而是依托于这个大背景,推出基层干部“江自青”这么一个小人物,在历史事件中演绎个人,以个人故事去观照历史,于是,这部小说就多了几分“嚼劲”。纵观小说结构,这种宏观和微观的关系处理得非常巧妙,一方面是历史事件与个人情感、个体命运结合得比较好,另一方面既关注了时代,又关注个人命运、个人情感。疤好痕在的隐痛,也在于现实与历史的和谐统一。 在邓运华的这部长篇小说处女作中,挥洒的是一幅幅大时代下小人物的众生画卷,真实呈现了当今一代乡镇普通干部在官场、商场、情场的生存状况,其沉浮状态成为一个阶层的样本。作家丁立梅评论它说:“疤好了,痕还在。时代、人物、事件、矛盾、困境、爱恨情仇都有,是一种大气的混合体,混沌,挟沙裹泥地涌过来,这个‘故事’是真的,仿佛就在昨天。”畅销作家翁想想评论它说:“滚滚长江东逝水,历史总在旧疤与新疤的交替中不断前进。华夏几千年农耕大国,注定绕不开最基本的生存命脉。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目光向下,可以望见泥土;挣扎向上,也是一种姿态。即使是最底层的声音,也有存在的意义。”确实,小说描写的是将近十年前的故事,今天去回顾一下那个时候,能读出许多当时不容易体会到的东西,特别是作者心底深处的暗怀忧伤、挥之不去的新疤旧痕,这在小说貌似结尾却远 未结尾的最后一页有充分展示。就这一点来说,《疤痕》充分体现了作者满怀社会良知和直面现实、勇于思索的创作信念。 2、故事之中的故事,现实与历史的相互呼应 《疤痕》是一部紧扣时代脉搏,以时代背景框定中国农村税费变革,用文学作品反应“三农”问题的优秀小说。在三农这个大背景下,在2003年中国农村大变革呼之欲出的时代,小说借一个普通的乡镇干部之眼、耳、口、心,演绎一出官场、商场、情场上的系列故事。这些故事有过去的,有现代的,有传说的,有真实的,有大故事,有小故事,故事里套有故事,从抗日年代,到解放时期,到改革开放,却框定于2003年这个“多事之秋”。从太平天国败走途中黎元洪呱呱降生于“贩城”的野史,到作者当地有史可查的“王家墩七·一九惨案”,从流传于乡野间“天外飞蟒掳人相亲”的奇闻怪录,到凤凰山董道人穴居修行羽化成仙的民间传说……这些故事形成了“贩城”特有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浓郁的“贩城”人文气息,以及“城关镇”、“窑店”、“辜寨”地方文化底蕴。小说既有主料,又有辅料,大故事里有小故事,就像炒菜时添加了糊椒味精等调料,使小说更有味道,更有看头,精彩之中添精彩,传奇之中显传奇。然而另一方面,纵观全文,《疤痕》又是一篇现实主义作品,而且直指现实,入木三分。所以,这就让人一读之后,就像一脚踏入一片神秘世界,看了就上瘾,欲罢不能。 二、人物塑造各具情态 邓运华出身农家,工作在基层,熟悉农村的人和事,始终保持与底层农民的密切联系。透过《疤痕》,我们能够触摸到作者的心搏。他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原汁原味地写农民,土色土香地写农村。作为一位主要书写散文随笔甚至是专栏文章的作家,这种书写实属难能可贵。我的理解是,邓运华深 知农民的喜怒哀乐,深知农村的风土人情,深知农业的艰辛困苦。作为农民的儿子,他希望用文字将这些东西表达出来。然而他又不是呐喊式的,他只是不动声色地写,通过文字引发读者的思索,引发人们对农民的悲悯之心。文学作品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发人文关怀,我以为《疤痕》的这一任务完成得非常漂亮。 《疤痕》的主要成功之处,还在于对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作者的创作初衷,是借社会身份较为低等的农村基层干部之一,来表达他的人生感悟和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他特别注重呈现乡土生活本色,深入发掘和提炼最普通人群、最本真人生、最具体生活中的真性情、真精神,这充分体现了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通过苦心勾勒,将小说主人公江自清写得有血有肉有骨骼。在作者笔下,他是一个复杂、多面、却又个性鲜明的艺术形象,这个形象因其生动、鲜活和丰满而真实可信,仿佛就在我们周围。对人物描写的生动、鲜活,源于作者扎实的生活积累,特别是对细节的选择与加工。因为熟悉到有感而发,所以作者信笔拈来,不仅写活了主要人物,也写活了主人公周围的一干人物:桃园三结义中江自清优柔寡断、浪漫多情,何勇利圆滑干练、精通世故,何德凯潇洒自如、巧舌如簧,这些鲜活形象在作者笔下呼之欲出。不仅写活了次要角色,还写活了陪衬人物,比如小说中的几个女人:灵气端庄的池燕,贤惠持家的刘小芹、柔情似水的夏洁、敢作敢为的柳莺莺……作者写她们的内心世界、行为情状自然而传神,笔法更细腻,使这些人一个个各具形态、各有特征。作者甚至写活了应景的小人物、出场较少的“群众演员”,比如,在描叙麻木对江自清抖狠撒泼的时候,通过他的语言动作描画出了一个倚酒装疯骄横自大不知天高地厚的泼皮形象,及至警察真的亮出手铐要带走他的时候,他却软了刺。作者是这样描叙他的:麻木猛然间 如同瘫痪,身子抖抖地向下滑动,那嘴巴张得老大扑哧哧粗气直喘,一时间鼻涕也喷了出来挂在脸上,带着一副嚎哭的声调说:“不能抓人哪!我错了,我承认错了还不行吗?”至此,麻木外强中干、色厉内荏的本性暴露无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的描写,使小说人物性格的塑造“各得其所,各尽其妙”。 三、小说语言优美俏皮 小说是供人消遣的,也是供人鉴赏、品味文字的。与省内外的名家相比,作者发表的小说不算多,而《疤痕》的语言文字,却是经过大量写作历练的结果。作者从2003年构思《疤痕》,2004年写成,其后还大刀阔斧的多次修改,比如将初稿的十二章合并成十章。2010年,《疤痕》被《芳草》青年文学杂志选载,引起重视并最终出版。书稿前后历时十年,可谓“十年磨一剑”。这个过程,我觉得充满了作者对文学的严谨态度,特别是对语言文字的追求。这正如武汉作协副主席、《芳草》杂志社副总编辑钱鹏喜先生所说:“纵观长篇小说《疤痕》,作者的语言文字功底,基础在中国古典文学修养。作者文字简洁是继承了文言文简练的传统,从作者的叙述、描写、刻画语言中,可以看见古典白话小说的影子。作者深受古典名著的熏陶,尤其受到古典名著《红楼梦》和《金瓶梅》的影响。”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对《疤痕》的欣赏,更在于小说语言的艺术魅力。作者曾这样巧妙描写主人公江自清将情人夏洁揽入怀中的镜头:“夜色是魔鬼,总在释放令人放松的元素。那夏洁挣了一挣,也就任由一股力量,轻轻地倚在自清肩头。自清觉得那接触之处,一股温热的气流渐渐扩散……鼻息之间,夏洁那一头长发垂落下来,散发出一股奇妙的气息,在清新之中带着淡淡的幽香……倒像清晨带着露珠的花草气息,从那发根之间飘逸而出,如同兰桂之气,自花蕊而来,这幽香令自清如痴如醉。”作者用生动传神的笔 端,刻划出情人相拥那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微妙感受。小说中描写歌厅女子兰兰则是这样用笔:“兰兰坐在自清怀中,将他的手焐热了,贴在那只柔软温暖的乳房上。才一会,自清手心就汗涔涔的,也不知是自己还是这兰兰所出。但觉得那只乳房圆圆润润,沿着胸脯一道精致的弧线,隆起了后挺拔向上,汇集到顶峰处,感觉就嫩枣儿般的细小一点,于是笑问……”男欢女爱在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疤痕》妙就妙在含而不露,戛然而止。这样既避免了落俗,又留给读者丰富的想象空间,让人感觉妙不可言。 《疤痕》语言优美另一个突出之处是在对乡村社会生活的描写,对辜寨村“夜幕有云星闪烁,一山灯火半江楼”、“烟从低树湿,雨在远山收”、“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生活景观的描绘,以及田庄风味、农家情趣的诗情画意,如对乡村早晚晨昏风光写得恬淡而迷人,让人感觉到乡村的宁静和质朴。作者还善于描写贩水河堤之景、天上的月牙儿、大年夜烟花、水月楼外的湖光山色、长街夜市、迷醉歌厅、华灯不夜,直至辜寨村石山上竹林间怪石嶙峋,阴森恐怖的奇特风景,甚至豪华贩城酒店色香味美、品种精致的各类菜肴……一街一景一物一山一石,尽在作者笔下活龙活现,远景、近景、动景、静景和谐统一,令人身入其境;大自然一切美景,世间事物在作者笔下生花。这些风景之美、场景之美、艺术之美溶于一体,给读者以美的享受。 小说《疤痕》不光是局部的语言出彩和章节段落的语言俏皮,而且全篇整体上文字干净,字里行间语法严谨,无论是章节的小标题,还是在故事的叙述中,我们都可以看出作者深厚的古典文学功底,这是当下的流行文学所不能比的。本书一共十个章节,每章都有小标题,每个标题都来自古诗文,像“只缘身在此山中”、“大风起兮云飞扬”、“旧时王谢堂前燕”等诗句,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难能可贵的是,当你细读全文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些 小标题并不是噱头,不是作者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而故意牵强附会,实实在在是用得恰到好处,没有一丝生拉硬拽之嫌。小说正文中好多地方,还恰到好处地用上了“桃花枉自笑春风”、“从来佳茗似佳人”等诗句,让人感觉如拾珠宝。试想,没有多年大量写作的历练,作者笔头功夫哪会如此扎实。 四、小说结构堪称巧妙 如果说精彩而独到的语言是本文的一大亮点的话,那么精巧的谋篇布局是本文的一大特色。在《疤痕》中,作者一手写农村基层干部生活,一手写江自清情感故事,属于双线并驱的构架,这两条线时而交叉,时而分开,最后却溶于一体,成为揭示“疤痕”这一主题的合力。此外,哑巴还属于一条巧妙的暗线,小说开篇就制造了一种诡异的气氛,用哑巴开口说话引起读者兴趣,用一句民间俗语为故事结局埋下伏笔,正如序幕拉开好戏上台:由哑巴引出了江自清驻队的村子,然后有了江自清与夏洁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导致了夏洁的悲剧,也引出了柳莺莺这个人物,最后又是哑巴出场,导致车祸,从而导出小说的最终结局。我觉得作者布局的妙就妙在这里,一个看似与故事主题无关的人,其实对故事的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有在你看完全文之后,才会意识到。 当然,小说在个别地方存在着一些疏忽。在小说的末尾,丁菱来给车祸后的江自清送钱,说是莺莺姐给的,当时并没有提及莺莺的姓。可是江自清在已经失忆的状况下却问:“柳莺莺是谁?”这显然有悖常理。但是大醇小疵,瑕不掩玉,小小瑕疵掩盖不了小说的精彩。纵观《疤痕》,确实是一本值得细品的好书! “读书常至夜更深,荡气回肠品《疤痕》。落墨当代写百姓,笔锋向下最底层。”欣赏《疤痕》,欣赏故事,欣赏文字,更欣赏作者的人品。所谓“文 如其人”,在此我想,对于《疤痕》作者邓运华的介绍,也可以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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