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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购置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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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购置医疗设备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购置医疗设备 招标编号:BIECC,ZB4392 第一册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3 一 说 明...........................................................3 二 招标文件.........................................................4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购置医疗设备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购置医疗设备 招标编号:BIECC,ZB4392 第一册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3 一 说 明...........................................................3 二 招标文件.........................................................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6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0 五 开标及评标......................................................12 六 确定中标........................................................19 第二章 一般条款 ............................................. 22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 ................................. 31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31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34 第五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 62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64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 65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65 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 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4 如有进口产品明确需要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则代理商投标时则必须提供。 1.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1.2.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7 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投标。 1.2.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9 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 手段,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4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5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 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 3( 投标范围和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号的 内容拆开进行投标(即不能只对一个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 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 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为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五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安装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 收到澄清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清或修改。 6. 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 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 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语言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如有外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评标时以中文为准)。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 括以下内容: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2 纳税证明 7-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7-4 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 7-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 7-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8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9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9——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1——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如本须知第9条 的所有文件 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 术文件等。 9.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 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关于第八章“货物需 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所有内容需逐条写入“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5), 关于其它内容的投标偏差和例外均写入“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6)】。 9.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以及参照 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 其他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 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7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现场交货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 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包括货物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等的价格,也包括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运输费 和保险费等费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 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6 每个投标人所投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视 为无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11.1条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详见14.3条要求)。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按本 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京津地区:支票、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其它地区: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不含“有限”),银行账号 信息见第五章。 11.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号进 行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提供,投标人须注明投标的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个包号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包号 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 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 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第六 章)。 11.6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 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 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 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 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 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9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5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 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 版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盘),若电子版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不符,以 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逐页签字(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 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将所有的副 本一起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箱)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 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单独密封,也可和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 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 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 提供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采用网银方式,提 供转账网页打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4.4 如果投标人虽然未能按照上述14.1-14.3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 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10 14.5 所有信封(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规定的投标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 之前不得 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6 所有信封(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 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7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采购单 位,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 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 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 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 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 至新的截止期。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还须进行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招 标编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 11 求的澄清除外)。 16.4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 16.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 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 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 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 出席。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认可开标结果,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 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 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7.3 除了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 之外,开标时不得拒收任何投标文件。 17.4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 认。 17.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2 17.6 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见本须知第19 条和第20条相关要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评标工作。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1.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后 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本须知第19.2.1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13 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 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投 标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对关键条款, 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 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 寻求外部的证据(购买招标文件信息查询、信用查询除外)。 20.3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 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 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3) 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包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截止 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保留查询记 录网页打印件); (4) 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4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其它因素,详 见21.3条。 21.3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包进行评审,以每包排名 最高的第一名投标人作为该包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个评委按包分别对每 个合格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包号打分的算术平均 值为该投标人该包的最终得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 入)。投标人排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并列。具体评审因素及标准、权重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及说明 分值 一、商务部分(12分) 业绩:审查投标人近3年(2015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 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做过的与本项目同类产品 1.1 的项目业绩。每项业绩得0.5分,最高10分(提供供货合10 同的首页、合同金额页、供货清单页以及签署盖章页等作 为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文件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完全响 1.2 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表格等,得2分;有欠缺2 的酌情扣分。 二、技术部分(58分) 技术方案及性能:技术性能包括: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 2.1 38 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响应程度;技术方 15 案与投标产品的配置;投标货物的先进性、可靠性等。 *指标(如有)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非*指标每有一 项负偏离扣2分;提供各投标产品的宣传彩页或检测报告 等证明文件,否则每少提供一个产品扣15分。最低0分; 制造厂商授权:提供非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商授权的齐全程2.2 5 度,横向比较得1-5分; 2.3 供货方案:完善、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要求得2.4 5分,售后服务年限、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厂8 商售后服务承诺的横向比较加1-3分;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综合审查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 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酌情给0-2分,须附相应2.5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按照“附件7-11”的要求提供;属2 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加分;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 材料的不加分)。 三、价格(30分) 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满 3.1 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基准价/该投标人的 30 评标价)×30。 说明1:评标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它形式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其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0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注1:监狱企业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0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10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16 说明2:节能产品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遇国家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调整,以调整后的最新清单为准),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须打印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并标注出产品所在位置),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得分规则加分。 说明3:环境标志产品 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部网()、中国绿色采购网()公布 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须打印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并标注出产品所在位置),按照环境标志产品得分规则加分。 说明4:同品牌产品投标情况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说明5:报价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 17 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6: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 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 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 22.1 在招标采购中,有包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应予废标: 22.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违反公开透 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影响投标结果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 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 后重新招标。 22.4 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 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 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 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8 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开标之后,直到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止,招标工作有关人员对审查、澄 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事宜,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 露。 23.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 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4(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1 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21.3条的要求确定各包中标候选人。 25( 确定中标人 25.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 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每包中标人。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以技术部分得分高 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 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和中标人并列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如无排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可以和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 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亦有权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5.3 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对投标人的财 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发现虚假问题,采购人将 19 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6( 中标通知书 26.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信 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招标采购单 位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 知书。 26.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 履约保证金 28.1 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29( 其它 29.1 如果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被认为在本招标过程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 被拒绝授予合同。 29.1.1 “腐败行为”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 人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9.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 20 和公共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 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了采购人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 29.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1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 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 包括工具、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 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 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 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 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 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 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 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 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 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 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 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23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 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由卖方安装完毕且经买方验收合格的 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3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 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 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 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 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 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 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 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 应由卖方负责。 8 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24 9 技术资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7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 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 寄给买方。 9.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 买方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 质量保证 10.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 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 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 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 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 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 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 起至少12个月。 25 11 检验和验收 11.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 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 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 检验。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双方签署验收 意见。验收时应当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要求和程序对每一项技术、服务、 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总体评价。 11.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 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 方。 12 索赔 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 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 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 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 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 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 宜: 12.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 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 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 26 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 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 证期。 12.3 如果在卖方收到索赔通知后3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 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中 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 足部分的索赔。 13 延迟交货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 务。 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 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价的 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 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4.2 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数额支付货款, 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买方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按 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调20,后计算。 27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 日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 税费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以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卖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 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28 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 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 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 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 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 破产终止合同 19.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 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 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2 卖方拟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按照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分包 承担主体进行分包,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承担主体与卖方 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1 合同修改 2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 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 29 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计量单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 履约保证金 25.1 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买方的保密信息及与 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须保密的资料泄露或公开给第三方。卖方违反本条约定, 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规定持续有 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 26.2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 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26.3 本合同一式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2份,卖方 2份,采购代理机 构和北京市财政主管部门各 1 份。 注:本合同条款内容若和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 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规定为 准。 30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31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包号及名称)经 (采购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经采购人确认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内容和数量 本合同内容: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32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公章) 名 称:(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33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2 纳税证明 7-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7-4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 7-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8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9——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1——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34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招标编 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 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 供的有关文件 8(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包号和金额)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后附“投标一览表”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报价。 (2)我方如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我方未曾为投标包号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贵方或评标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方完全接受查询的结果。 35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6 附件2 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名称 投标总价(元)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一份原件即可) 2、单独递交的此表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中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为准。 3、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3中的总价相一致。 37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原产地和 序号 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制造商名称 型企业生产的货物 1. 货物和标准附件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安装、调试、检验 / 5. 培训 / 6. 技术服务 / 7.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 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生产总价: 的货物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工程和服务合计价 格为 (注:不是必须填写,和附件10的“小微企 业声明函2”相对应)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3.原产地是指产品的最初来源,即产品的生产地。原产地不是制造商的注册地。 38 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 39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款号 注:如此表应答内容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技术响应文件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40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条款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41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目 录 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2 纳税证明 7-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7-4制造厂商授权书(格式) 7-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8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9 信用声明及信用记录情况截图 7-10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2 附件7-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执业许可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年检合 格),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3 附件7-2 纳税证明 【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法人单位必须为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 44 附件7-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格式)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账号及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45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 附件7-4 制造厂商授权书 (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招标编号) 号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 我方制造的(货物名称和品牌型号)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 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 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 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 销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国外制造商可签字)______________ (注:进口产品必须提供该授权书,其它产品不是必须提供) 47 附件7-5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单位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供验资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2016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可不受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8 附件7-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提供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9 7-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招标文件第八章对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出了实质性要求,则投标人须按要 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0 7-8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公司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将“近三年”改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特此声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51 附件7-9 信用声明及信用记录情况截图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我公司以及我公司投标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采购单位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询的结果,特此声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日期: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五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的截图,包括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截图。】 52 附件7-10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文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生产 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3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该授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54 附件9 业绩证明材料 (列表描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采购货物名称和数量、签订日期、合同金额、采购人联系方式等,须附合同复印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5 附件10 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1.2条中规定了本项目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还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无明确规定,即为非面向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符合资格条件);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不符合资格条件)。非面向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如是小微企业,可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按第一章21.3条的说明执行评标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如是监狱企业,该条改为“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如是监狱企业,该条无需填写)。 2. 本公司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6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小微企业声明函1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如是监狱企业,该条改为“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如是监狱企业,该条无需填写)。 2. 本公司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或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小微企业声明函2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如是监狱企业,该条改为“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如是监狱企业,该条无需填写)。 2. 本公司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本公司制造的货物、提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提供的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或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8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未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内容与“小微企业声明函2”的内容不一致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提供的本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提供的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包括: 列表描述,需包含名称、数量和价格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59 附件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60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购置医疗设备 招标编号:BIECC,ZB4392 第二册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61 第五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2. 招标编号:BIECC,ZB4392。 3. 项目概况: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 合格投标人: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1.2条。 5. 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非工作日只能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 期满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顺延招 标文件出售时间并另行公告。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四环学 院桥东北角)。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 址:www.biecc.com.cn,进入主页后搜索项目名称)。若电汇或网银购买标 书,请按下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转账(注明汇款 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在电汇单复印件(或网银转账页面打印 件)上注明购买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联系 人及拟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传真给我公司(或扫描后发邮件)。 若需快递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收快递费50元。电汇或网银必须于2017 年12月1日下午16:30前到账。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五层510 会议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同步发布。 62 9. 其他: 1)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 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2)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0. 公告期限: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大街45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许先生;69352598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购买标书在608) 邮 编:100083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联系人:王爽 联系电话:82366733 传真:82370881 电子邮箱:jowena@163.com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爽;82376733 63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如本 表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中的内容有矛盾,也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联系方式:许先生/69352598 1.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爽/82376733 11.1 投标保证金:投标包号预算(控制金额)的1.5,。 中标服务费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11.5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按中 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包由中标人支付。 12.1 投标有效期: 90天 。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13.1 电子光盘 1 份。 15.1 投标截止期:2017年12月15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17.1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 五层510会议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21.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第21.3条的要求确定各24.1 包中标候选人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数量增减变更:不超过10, 64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 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 买方指定地点 。 6、交货方式 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现场交货 。 6.2 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期为: 。 8、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70%,安装、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货款25%,设备正常运行1年之后支付货款5%。 。 9、 技术资料: 按合同约定 。 10、质量保证: 10.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3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 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 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24个月(如果国 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第八章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要 求)。免费保修期24个月,终生维护。 11、 检验和验收:按合同约定 。 12、 索赔:按合同约定 。 25 履约保证金 25.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不超过30天);履约保证金金 额:合同总价的5,。 65 注:本条款内容若和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相关规定 不一致,以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66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预算金包数量 是否接受进合计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额 号 (台/套) 口 (万元) (万元) 冰冻切片机 1 是 40 肺功能仪 1 是 30 01 高频电刀 2 是 30 440 高清关节镜系统 1 是 300 医疗设备购麻醉机 1 是 40 置 高清电子内窥镜系02 1 是 80 80 统 数码裂隙灯 1 是 55 03 角膜内皮细胞分析90 1 是 35 仪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01包 冰冻切片机: 1、工作条件: 1.1工作电压:220V,240V, 50/60Hz, 1.2工作温度:5?,35? 1.3相对湿度:?60% 2、主要技术指标 2.1 *27个冷冻点,其中包括4个速冻点有半导体辅助制冷; 2.2半导体制冷点最低温度可达-55?; 2.3 *样品头进样具有记忆功能; 2.4 UV消毒功能,消毒时间1-300分钟可调; 2.5 切片垂直行程60mm,水平进样行程28mm; 2.6 具有样本头回缩功能,回缩行程20μm 2.7 冷冻箱体温度5?到-35?可调; 2.8可以定时自动除霜,也可以手动除霜; 2.9切片厚度范围1-100μm,修片厚度范围5-500μm; 67 2.10样本头定位:x轴、y轴通用8?可调;z轴360?可调; 2.11具有切片计数功能 2.12宽敞的不锈钢冷冻箱有排液系统,内室表面光滑,方便清理和消毒 2.13电加热的滑窗 2.14*模块化设计的维修部件,方便快速维修,减少仪器停工期 2.15宽敞平坦的顶盖,方便存放各种切片工具,随时取用 2.16精确的步进马达进样系统 2.17平滑手轮可被锁定在任意位置 肺功能仪: 一、检查功能 1、 慢肺活量(SVC): VT, BF、MV、ERV, IRV, IC,...... 2、 流速容量环的测量: FEV1, FVC, FEV1/FVC %,FEF75, FEF50, FEF25, PEF, FIV1,PIF, MIF50,FEV3,FEV6... 3、 实测分钟通气量(MV)。 4、 最大自主通气量(MVV)的测量。 5、 支气管舒张试验 二、软件功能 1、 *可与体检系统、HIS系统对接,实现条码扫描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 身高体重数值自动传输到肺功能仪器 3、 *报告可一键打印生成电子报告和纸质报告,电子报告直接存入数据库,无需体检系统 再做二次开发。 4、 具有儿童动画激励程序。 5、 *测试结果可导出CSV格式,方便以后科研分析。 6、 *可自动评估病人报告(正常、阻塞、限制、混合) 7、 自动评估COPD分级 8、 具有亚洲人的预计值 9、 全中文操作软件,运行稳定,软件免费升级。 三、设备技术参数 68 1、*流速容量传感器: 流速测试 压差流速传感器(筛网式) 流速范围 ?0.05 - ?14 L/s 精度 0.01L/s 流速积分法 流量测试 流量范围 0-10L 连接方式 USB直连 2、使用环境 温度15?-+40? ,湿度10%-85% , 大气压 700-1060hPa 四、计算机配置: 1、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WIN7)。 2、彩色喷墨打印机(工作环境:中文windows XP)。 高频电刀 一.设备名称: 高频电刀 二.数量 2套 三.用途 用于手术的单极切割与单极凝血及双极切割、双极凝血功能 四.主要组成 工作环境、性能参数、配置物品、保修期限及售后服务 五.技术规格 1 工作环境 1.1 电源电压为100–240VAC, 50–60Hz,散热板散热,无出风口。 1.2 环境温度:10,40? 1.3 相对湿度:<80, 1.4 工作条件及安全性要求符合中国及国际有关标准或规定 2 性能参数 2.1 电刀安全类型达到I类、CF型。(高频漏电流,150mA,低频漏电流,10uA) 2.2 单极切割最大功率?300W 工作频率?300KHZ 输出模式:隔离浮地式输出 *2.3 具有种?3种单极切割模式,有?5种凝血模式。包括喷射电凝。可适用 腔镜下手术的切割和凝血。 2.4 双极电凝功率?100W *2.5 双极电凝启动方式:2种,包括脚踏启动、自动启动。 2.6 具备“高智能输出功能”,主机可随组织阻抗变化自动、实时调节输出功 率,保证切割效果一致。 2.7 具备负极板接触质量安全监测系统,接触质量监测声光报警,并检测接触 电阻变化,有负极板烫伤危险存在时,主机自动停止输出并发出声光及中 文提示报警,彻底杜绝负极板部位烫伤 *2.8 具有新生儿负极板安全监测功能。 69 2.9 具备器械自动识别功能 2.10 具有错误代码记忆功能,方便维修,可与排烟系统连接,同步输出 2.11 可配合任何品牌腔镜使用。可以与膀胱镜、关节镜、胸腔镜、宫腔镜等相 连,为其提供电切、电凝来源 2.12 可升级为氩气刀,可与排烟系统配合使用实现术中同步排烟功能 2.13 可与所有品牌腔镜配合,为其提供电切、电凝来源 2.14 具有设备接口可与一体化手术室兼容,可与手术机器人配合使用 *2.15 具有程序存储功能,可存储?5组手术程序。 2.16 低电压设计:喷射电凝峰值电压?5000伏。 2.17 具有高低频漏电流泄露中文报警功能 *2.18 具有彩色中文液晶显示功能,错误输出中文显示报警 高清关节镜系统 1. 摄像主平台 数量1台 1.1.全数字化摄像主机,输出分辨率?1920x1080,逐行扫描 *1.2.集成图文工作站功能,带?4个USB接口,可存储?1920x1080P高清影像及? 1920x1080高清图片 *1.3.主机可同时处理两路图像信号,进行标准画面与增强画面进行同屏对比显示 1.4.可实现双镜联合手术,两幅镜下图像可在同一台监视器中同时分屏显示 1.5.可连接至少6种高清三晶片摄像头,包含全高清显微镜摄像头 1.6.可根据手术需要,动态调节画面亮度,暗处增亮,并降低反光 1.7.可通过画中画功能实现至少4种同屏显示模式 1.8.术野画面至少5级亮度可调 1.9.术野画面至少5级电子放大功能 1.10.术野画面可实现上下、左右及180?翻转功能 1.11.通过摄像头可操控手术设备,如气腹机,电子调光冷光源,并可实现与一体化 手术室无缝连接 1.12.输出端口:3G-SDI数字端口?1个,DVI-D数字端口?2个 1.13.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1.14.具有技术过时保护:其模块具有兼容性、可升级 1.15.可通过摄像头、键盘多种方式控制录像,拍照 1.16.可进行用户个性化菜单编辑、存储、调用,预存术者常用参数 1.17.智能化图形菜单,避免术野遮挡,直观易懂 70 1.18.可实现连接打印机即时打印功能 1.19.可预存患者信息 1.20.术野可添加指示栅栏和标记点 2.硬镜影像模块 数量1台 全高清摄像头 数量1台 3. *3.1.采集像素:摄像头像素?1920 x 1080,3个CCD芯片 *3.2.光学变焦:?2倍光学变焦,变焦距离范围15-31mm 3.3.全数字化摄像头,图像在摄像头端完成数字化处理,全程数字化影像传输 3.4.可实现通过摄像头按键控制气腹机,冷光源 3.5.摄像头至少3个按键,可设置不少于4种快捷键,可预设功能至少包括术野录像、 拍照、打印,调节白平衡、亮度、增益、色彩 3.6.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3.7.摄像头最小照度(灵敏度)?1.3lux(f=1.4条件下) 3.8.自动曝光调 3.9.重量:?250g 4.光源系统 数量1台 4.1 氙气灯?175W 4.2 具备待机保护功能 4.3色温?5600K 4.4 灯泡寿命?500小时 4.5 有灯泡寿命预警 5.纤维导光束 数量1根 5.1 直径 3.5 mm,长度?230 cm 6.监视器 数量1台 6.1 26寸高清LED监视器 7.台车 数量1台 8.动力系统 数量1台 9.低温等离子射频系统 数量1台 10.冲洗泵 数量1台 71 11.手术器械 数量1套 手术器械配置清单 序号 名 称 数 量 1. 30 ?关节镜,直径4mm 1个 2. 70 ?关节镜,直径4mm 1个 3. 镜鞘 1个 4. 闭孔器 1个 5. 咬切钳,上弯15 1把 6. 咬切钳,左弯90 1把 7. 咬切钳,左弯30? 1把 8. 咬切钳,右弯曲30? 1把 9. 咬切钳,右弯90? 1把 10. 后咬合器,直型钳口 1把 11. 腱板 1个 12. 深度尺 1个 13. 缝合手柄 1个 14. 缝合滚轮附件 1个 15. 缝合滚轮 1个 16. 半月板缝合装置,右旋转360? 1个 17. 半月板缝合装置,左旋转360? 1个 18. 半月板缝合装置,向上20?,长度13cm 1个 19. 半月板缝合装置,向上20?,长度14cm 1个 20. 持线钳 1个 21. 微裂凿,直,长12 cm 1个 22. 微裂凿,30 ?,长12 cm 1个 23. 微裂凿,70 ?,长12 cm 1个 24. 刮匙,卵圆形30?弯,长13cm 1个 25. 肩关节入路手柄,直径6 mm 1个 26. 闭孔器 1个 27. 螺纹套管,内径6.1mm 1个 28. 封帽 1个 29. 密封垫 20个 30. 肩关节入路手柄,直径8.1 mm 1个 31. 闭孔器 1个 32. 螺纹套管,内径8.25mm 1个 33. 封帽 1个 34. 密封垫 20个 35. 半管,长95mm 1个 36. 半管,长80mm 1个 37. 闭孔器 1个 38. 肩关节缝合装置,头端上弯,高8mm 1个 39. 肩关节缝合装置,钩形头端上弯,高8mm 1个 40. 肩关节缝合装置,钩形头端上弯,高8.7mm 1个 41. 肩关节缝合装置,钩形头端上弯,高10mm 1个 42. 肩关节缝合装置,30 ?右弯,高8mm 1个 43. 肩关节缝合装置,30 ?左弯,高8mm 1个 44. 缝合过线导丝 1包 45. 抓线钳,直型钳口 1个 72 46. 钩针,长15cm 1个 47. 推结器 1个 48. 锉刀,下弯30? 1个 49. 锉刀,上弯30? 1个 50. 30度镜, 直径2.7mm 1个 51. 镜鞘 1个 52. 闭孔器 1个 53. 探钩 1个 54. 镰状刀 1个 55. 咬切钳,穿入式咬切,孔宽1.5mm 1个 56. 咬切剪,咬切宽度0.5mm,直型刀头 1个 57. 抓钳,勺型钳口,钳口宽度2.7mm 1个 麻醉机 1、货物名称:高档全能麻醉机 2、数量 :1台 3、技术规格: 3.1 工作条件 3.1.1 操作环境,温度:10?至40?C,湿度:15至95%,大气压:500至800 mmHg 3.1.2 电源:220V (?10%), 50Hz(?2%) 3.1.3 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 3.1.4 机架:带推车,至少包含三个大抽屉,前轮脚刹 3.1.5 工作台双层灯光亮度可调 3.1.6 标配RS232接口,以太网络接口,投影仪分屏接口。 3.2 气源 3.2.1 氧气:具备安全保护装置,在供氧压低于252Kpa时报警 3.2.2 具有空气气源及接口 3.2.3 快速充氧范围25-75L/min 3.3 流量计 3.3.1 电子流量计,氧气、空气,流量通过呼吸机屏幕电子显示;流量范围0.1-15 l/min 3.3.2 具备备用机械流量管,流量范围1-10 l/min,保证在停电时能正常工作 3.4挥发罐 3.4.1 至少具有2个挥发罐的位置,标配一个七氟醚挥发罐。 73 3.4.2 快速加药器式挥发罐,既要保证快速加药,又要保证无药物泄漏造成的浪费和环境 污染。 3.5 呼吸回路 3.5.1 模块化呼吸回路,所有传感器及连接电缆内置在回路内;所有回路模块不用任何工 具可以拆卸、安装 3.5.2 所有模块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3.5.3 *标配内置二氧化碳旁路功能,支持术中更换钠石灰 3.5.4 内置冷凝功能,采用物理方式解决回路积水问题 3.5.5 智能回路系统,能识别和显示:正在使用呼吸模式以及CO2吸收罐状态 3.6 呼吸机 3.6.1 气动电控呼吸机,支持中英文界面,外置彩色触摸屏 3.6.2 应用范围:新生儿、儿童及成人等所有病人通气 3.6.3 *原机屏幕?15英寸彩色可触摸显示屏幕,具备双分屏显示功能.当触屏失 灵,手动可调.. 3.6.4 用户可选择的全自检或部分自检功能,既能保证安全的使用,又能保证紧 急抢救时的快速启动,可无限次跳过自检 3.6.5 自动检测挥发罐状态,提示低压漏气情况 3.6.6 提供辅助/控制通气,通气模式:标配: 容量控制通气、压力控制通气、 手动通气、电子PEEP。 3.6.7 *潮气量范围:5-1500ml 3.6.8 呼吸频率:4-100 次/分钟 3.6.9 吸呼比:2:1到1:8 3.6.10 最大吸气流速:?120 l/min 3.6.11 压力范围(压力模式):5 到 60 cmH2O 3.6.12 压力限制范围:12到 100 cmH2O 3.6.13 PEEP范围:关,4 到 30 cmH2O 3.6.14 具备流量静态以及动态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缩、 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 差; 74 3.6.15 智能化呼吸机,有防止错误设置功能,保证麻醉安全 3.6.16 标配三种工作模式:通气模式、待机模式和心脏手术模式 3.6.17 30分钟迷你趋势,可手术中与其他呼吸机参数同屏分屏显示 3.6.18 具有排污系统。 3.7 数字和波形监测 3.7.1 监测参数:吸入氧、笑气或空气流量、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峰 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实时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呼吸波形描记并同屏显示。 3.7.2 标配的回路呼吸环监测功能,可监测描记:压力容量环、流量容量环和压力流量环; 回路顺应性;回路阻力;气体流速。 3.7.3 O2测量方式:顺磁氧测量技术;测量范围:0-100%;测量精度:1vol% + 2%读数 3.7.4 CO2测量方式:红外测量技术;测量范围:0-15%;测量精度:0.2vol%+2%读数 3.7.5 N2O测量方式:红外测量技术;测量范围:0-100%;测量精度:2vol%+2%读数 3.7.6 潮气量监测范围:5到1500ml 3.7.7 报警参数:氧浓度、低驱动压、气道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窒息 3.8 传感器 3.8.1 韧钢抗变型径流量传感器 3.8.2 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 3.8.3 高精度流量传感器,最小潮气量监测值不大于5ml 3.8.4 吸入和呼出端双高精度流量传感器,保证流量自动实时补偿。 02包 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 产品名称 功能及参数 具有DVI、SDI、CVBS、VGA、S-VIDEO等信号输出方式 #光电复合染色技术(VIST):使用400~600nm特殊波长光 ,提高早期癌筛查检出率 红色调、蓝色调及饱和度调节功能:?8档可调 图像处理器 自动增益功能:开/关 测光模式调节功能:平均测光、峰值测光、全自动测光,测光级别范围 -9,9级 色调调节功能:三档可调,每档具有0-8档调节。 75 轮廓强调功能:三档可调,每档具有0-8档调节。 构造调节功能:三档可调,每档具有0-8档调节。 白平衡记忆功能 对比度调节功能:高、中、低 #具有常规数字接口及网络接口(DICOM3.0协议开放),无需通过工作站等中转设备可直接连接医院网络系统 具有CHB色图功能 具有电子放大功能,1.2、1.4、1.6、1.8倍,三档可调。 #具有内置图文工作站,硬盘存储500G,可存储病人信息,可拍照、录像,进行图文报告的生成,并可通过USB接口导出信息。 图像冻结 画中画功能 高亮度氙灯光源 #灯泡功率:?300W 具有应急备用灯 主灯色温?5900K 主灯平均使用寿命:?500小时 长寿命静音气泵, 最大气泵压力范围应为45kPa,65kPa。气泵的送气流 冷光源 量范围:2.0-5.5L/min;送气量等级:四级(OFF,L,M,H) 主灯灯泡寿命具有指示灯显示,可随时掌握主灯剩余寿命情况。 具有手动、自动两种调光模式;调光级别:具有1到19级 透光模式 24寸医用液晶显示器 专业医用显示器 分辨率?1280×1024 专业内镜用台车 专用台车车 监视器承载臂可360?旋转调节 视野角?140? 分辨率:工作距离10mm时,分辨率?12.50lp/mm 景深:3-100mm 头端部外径?9.8mm 插入部外径?9.8mm 电子胃镜 钳道孔内径?3.2mm 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右各100? 有效工作工作长度1050mm #具备副送水功能 #镜体操作部具有4个遥控按钮,功能可根据医生喜好进行自行设定 镜体信息存储:有 视野角?140? 电子肠镜 分辨率:工作距离10mm时,分辨率?12.50lp/mm 景深:3-100mm 76 头端部外径?12.9mm 插入部外径?12.9mm 钳道孔内径?4.2mm 弯曲角度:上下各180?,左右各160? 有效工作工作长度1350mm #具备副送水功能 #镜体操作部具有4个遥控按钮,功能可根据医生喜好进行自行设定 镜体信息存储:有 有 医用图文工作站 有 水泵 03包 数码裂隙灯 描述 参数 光学系统 *类型 伽利略汇聚式双目光学系统 转盘型(5种倍率),6倍,10倍,16倍,*放大倍率 25倍和40倍 目镜 12.5倍 视场 34,22,14,8.5和5.5 mm 瞳距调节范围 49 - 77 mm 物镜焦距 107 mm 物镜辐辏角度 13? 裂隙投射系统 & 底座 裂隙宽度 0-12 mm (连续调节) 裂隙长度 ?12 mm (连续调节) 光圈直径 0.2,1,2,3,5,9,12毫米 无 、无赤光、减光、弥散光、蓝光滤光滤光片 数码裂隙片;永久性安装的红外热吸收滤光片 灯 *荧光染色增强系统 激发滤光片和栅滤光片(黄色滤光片) *前房闪辉定量测量 1平方毫米方格照明 裂隙角度 ? 90度 (连续调节) 裂隙旋转角度 ? 180度 (有参考刻度) 裂隙倾斜角度 0?,5?,10?,15? 和 20? 底座位移范围 Z轴25 mm,X轴107 mm,Y轴110 mm 水平可调节距离 ?12 mm 固视标光源 LED光源 光源 LED灯 电源盒参数 电源输入 配有开关,110v - 240v工作电压 电源输出 12V直流输出,2.5 A最大电流 数码照相系统 *图像采集媒介 数码裂隙灯专用CCD摄像头,配置更轻。 77 背景照明 背景照明单元 左右眼识别 光电传感器自动左右眼识别 采集开关 脚踏或按键 动态像素 500万 中文软件管理系统 支持 中文可定制报告 支持 具有病人图像数据采集、存储、查询等图像数据库功能 功能。 数码压平眼压计 读数 数码显示 供电方式 1节1.5伏AA碱性电池 眼压测量范围 5-65mmHg 操作温度范围 10-35? 安装:用于塔式照明型裂隙灯 安装于显微镜光学主体的柱体上 手持裂隙灯 光学系统 *类型 交角式双目手持裂隙灯 *放大倍率 拨杆式10倍,16倍 目镜 12.5倍 视场 22,14mm 瞳距调节范围 50 - 72 mm 物镜焦距 100 mm(10倍时) 物镜辐辏角度 13? 目镜屈光调节范围 +/-7度 裂隙投射系统 & 底座 裂隙宽度 0.15、0.5、0.8、1.6、12、1x1mm 裂隙长度 最大12 mm 无 、无赤光、减光、蓝光滤光片;永久 滤光片 性安装的红外热吸收滤光片 附件 1平方毫米方格照明 *前房闪辉定量测量 裂隙角度 ? 60度 (连续调节) 固视标光源 LED光源 照明控制 亮度连续可控 光源 LED 尺寸 ?238x116x210 mm 重量 约900克 裂隙灯附加功能 *支持手机照相 安装手机卡槽进行手机照相 VOLK镜头 镜片角度:60?/66?/76?,图像放大:三面镜 1.06X,激光点尺寸:0.94X,接触面直 径:15mm 镜片角度:4X64?,图像放大:1.5X,高倍放大四面镜 激光点尺寸:0.67X,接触面直径:15mm 视场:81?/97?,图像放大:0.93X,78D 激光点:1.08X,工作距离8mm 78 视场:74?/89?,图像放大:0.76X,90D 激光点:1.32,工作距离:7mm 视场:103?/124?,图像放大:0.72X,Digital Wide Field裂隙灯前置镜 激光点:1.39X,工作距离:4-5mm 角膜内皮细胞分析仪 照片拍摄方法:非接触式 *照片拍摄大小范围:0.25mm×0.54mm 拍摄操作方法:全自动/自动瞄准手动拍摄/手动瞄准手动拍摄 *拍摄区域:角膜中心点和周围6个点(距中心6mm的圈内) *角膜厚度测量精度: +/- 10um,带超声测厚比较值 *分析方法:自动分析,机器自带分析和编辑软件,独具暗区分析功能 分析参数 :Number(分析的细胞数); CD(内皮细胞复数); AVG(平均细胞面积); SD(标准偏离细胞面积); CV(变化系数细胞面积); Max(最大细胞面积);Min(最小细胞面积)。 主机显示器:8.4寸彩色LCD液晶触摸屏 机头移动范围:88mm(X轴);40mm(Y轴);50mm(Z轴) * 下巴托移动范围:70mm 数据输出方式:照片打印机/LAN/USB 电源功率 100V,240V;50/60Hz;100VA,130VA 至少可以包含以下配置: 角膜内皮细胞分析仪主机 1台 主机自带分析系统 电源线 1根 保险丝 2根 颌托纸 1卷 防尘罩 1个 操作手册 1本 操作升降台 1个 图像处理工作站 1套 包含品牌电脑、打印机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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