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费用管理办法]邮电费管理办法
[办公费用管理办法]邮电费管理办法 篇一 : 邮电费管理办法
邮电费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邮电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加强费用支出行为控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行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邮电费是指各行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电话费用和邮资费用。
第三条 邮电费支出要遵循分工负责、优先保证、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的基本管理原则。
第二章 核算规定
第四条 邮电费包括电话费和邮资费。
电话费是指与业务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种通讯费用支出,包括电话安装费和租金、电话费、电报费、传真传呼费等。
邮资费是指因业务管理需要邮递物品而支付的资费,包括邮件费、托运费、专递速递费和快递快运费等,不包括代客户向外部邮递单位支付的邮递费。
第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通讯费用,可列支于“电话费”科目:
该支出确属员工为开展本行业务经营管理工作而垫付的;
有合规的单据证明该项支出确已发生;
在规定的限额
以内;
按营业费用管理规定,逐笔报经有权人审批。[) 必须严格区分报销的员工通讯费用和员工通讯补贴,员工通讯补贴在人员费用的“工资”科目核算。
第六条 开支标准:
第七条 列支“电话费”、“邮资费”时,必须取得符合本行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和外部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的原始凭证,不得以委托收款凭证或付款通知单替代。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八条 管理分工:
信息管理部为本专业业务单证邮递通信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业务过程中的邮电费等支出项目的管理等。要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根据外部监管部门关于邮电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在可报销电话费的员工范围、在限额标准内进行报账。报账按每季一次的进度进行列支。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条 公用邮电费按发票单据据实列支,分支行要加强公用电话的管理,减少浪费。
第十一条 在受理员工通讯费用报销申请时,必须按《权限
#审批表#》中规定权限有权人审批后凭正式的电信或移动发票方可报账,对未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按据实列支的原则处理;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报销,并在发票的明显位置标注实报金额,不得对发票原始要素进行涂改。[]
第十二条 各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填制费用报销单并签署审核意见,提请营业费用有权人签批后,交由财务会计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第十三条 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对每笔邮电费用支出进行审查,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或范围的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部门要加强对电话费、邮资费支出核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核算不规范、故意扩大开支范围以及其他违反我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性质严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内控合规部门要加强对邮电费用支出报销范围和标准等执行情况的审计和监督,对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报销标准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以往各项管理办法与本办法如有不一致,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篇二 :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62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职工教育经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培训效益,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教育经费是提供职工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经济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与合理使用。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劳动人事处
1、负责日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的审批;
2、会同职工学校编制公司年度培训预算草案;
3、负责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第六条 职工学校
1、负责日常教育经费报销的审批;
2、负责监管公司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三章 职工教育经费第七条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精神,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比例定为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5%。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由公司劳动人事处会同财务处统一提取。
第八条 公司各基层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比例定为各基层单位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2.5%,公司劳动人事处和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培训
,严格审批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四章 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第九条 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凡由劳动人事处统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各单位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一并提出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由劳动人事处收集汇总,会同职工学校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草案,依照有关程序列入财务部门用款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使用。计划外需增加的培训项目经费,申请单位应向劳动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用于培训的设备购置费、办公资料费、办班费用中单笔超过1000元的要经公司主管教育培训领导、劳动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列入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
第十条 坚持“专款专用、节约使用、节余上交”原则。职工教育经费必须按照规定建立使用专帐,并做到“专款专用、节约使用”。基层单位年度节余的职工教育经费一律上交公司,由公司统一使用,禁止克扣、挪用和侵占职工教育经费。
第十一条 强化公司教育委员会对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教育委员会主任负责年度职工教育经费预算的审批;劳动人事处负责日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标准和经费支出的审批;职工学校负责日常职工教育经费报销的审批。
第十二条 为使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
各单位和员工个人到财务处报销教育培训费用前必须拿相关材料和报销单据到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登记。没有进行登记的,财务处不得为其报销教育培训费用。
第十三条 要建立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审计制度,进行年度审计,把好关口。
第五章 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四条 教育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培训费。是指因培训而发生的费用,含报名费、资料费、培训学费、培训取证费等。员工培训主要分为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培训、开工前培训、国际合作培训、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离岗轮训等类别。
2、兼课酬金。指聘请兼职教师的兼课酬金。
3、评审、鉴定费。指公司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评审费、鉴定费。
4、审核、注册、认证费。指相关证书审核、注册费用及员工参加的执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5、办班费用。指由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培训班办班期间所
发生的薄本费、培训资料费、出卷费、阅卷费、监考费等。
6、办公资料费。指专职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和资料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教学实验费,培训教材编印费等。
7、设备购置费。指购置职工教育用一般教学器具、实验仪器、图书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费用。
8、培训证书印制费、相关资料编辑稿费、印刷费。
9、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奖励费用。
10、其它必须由职工教育经费支付的零星开支。
第十五条 下列各项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应按有关规定开支。
1、因培训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
2、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
3、学员个人学习用参考资料、计算尺、小件绘图仪器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
4、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列支。
5、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
第六章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十六条 坚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因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划拨基层单位,基层单位
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费用,一律不得列入职工教育经费开支。公司本部员工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基层单位员工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基层单位负担。
第十七条 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由职工学校组织实施,职工学校根据实际发生的培训情况将培训费用列入“季度职工培训执行报
告”中,上报公司劳动人事处审批,由劳动人事处处长签字后,公司财务根据各单位费用明细将费用分摊到各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中。
第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在年度培训计划外举办培训班,须在开班前提出申请,填写《培训办班
》、《培训办班费用预算表》,上报公司劳动人事处备案、审批后就可以办班。
待培训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提供培训发票、培训通知、《培训费用明细表》、《培训学员和教师签到表》等材料,公司劳动人事处处长核签,经职工学校审核登记,职工学校校长签字后方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加强员工外出培训费用管理。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员工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员工应在外出培训前到职工学校领取并填写《外出学习申请表》,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劳动人事处和职工学校审核盖章、公司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62_职工教育经费
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学习。《外出学习申请表》原表由职工学校保留,劳动人事处留复印件。
待培训后,凭培训费发票经公司劳动人事处审核,职工学校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公司财务处根据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将此报销费用归入公司教育经费支出。
培训费、资料费由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住宿和差旅费按公司要求报销;个人私自外出参加的各类培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条 参加与员工工作岗位相关的后续学历学习的员工必须先到劳动人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经主管教育培训的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与员工工作岗位相关的后续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报销标准: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司报销学费的30%;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司报销学费的90%;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取学位证书,公司报销学费的70%;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公司报销学费的50%;
取得中专学历证书,公司报销全部学费。
注:同一学历层次只能报销一次。
第七章 培训费用与服务期限
第二十二条 凡公司为员工负担常规培训费用超过3000元,或资格取证费用达到或超过1000元,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
能鉴定前培训及鉴定费用达到或超过700元,公司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员工的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与员工报销的培训费用相对应,其标准如下:
A、报销费用:700元?X?1000元,服务1年;
B、报销费用:1000元,X?3000元,服务2年;
C、报销费用:3000元,X?5000元,服务3年;
D、报销费用:5000元,X?8000元,服务4年; E、报销费用:8000元,X?10000元,服务5年。 F、报销费用:10000元,X,
服务年限,Int?7。 2000
服务期限自培训结束次日起算。
第二十三条 常规的内、外部培训,需在培训结束前签订培训协议书,资格取证类培训需在报销培训费前签订培训协议书;学员拒绝签订服务协议的,公司有权终止培训,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学员个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培训协议作为劳动
的附件而存在。培训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期限在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范围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执行;培训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期限超出劳动合同所约定服务期限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且员工同意的,因培训延长的服务年限可与新合同期限重叠;
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而员工拒绝的,或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的,应赔偿培训费用余额。
赔偿培训费=?Pi Pi,报销费用×?1-实际服务时间/协议服务期?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拒绝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无需赔偿培训费用。
第八章 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列入人力资源工作管理考核内容。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教育经费要建立使用计划和支出明细帐,按计划掌握使用。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财务、审计、劳动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八条 加强教育经费专项账目的管理,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的财务部门应按月向劳动人事处、财务处、职工学校汇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处向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作年度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劳动人事处。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基层单位办班培训费报销流程
2、《培训办班申请表》
3、《培训办班费用预算表》
4、《培训费用明细表》
5、《外出学习申请表》 6、外出培训费用报销流程
基层单位办班培训费报销流程
附件:1
附件:2
XXXXX公司培训办班申请表
XXXXX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62_职工教育经费
附件:3
XXXXX公司培训办班费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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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XXX公司培训费用明细表
12
附件:5
外出学习申请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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