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桥头区甲围国小李水池李方凉奖学金设置及发放办法
高雄市橋頭區甲圍國小獎助學金設置及發放辦法
102.04.02修訂
一、設置緣由:為推動本校閱讀活動、並鼓勵教職員工生勤奮向學、努力精進,激發師生潛
能,為校爭取榮譽,特設置此獎助學金。
二、發放標準:
(一)、 本校圖書室及閱讀活動需求。
(二)、 學期成績優異?每班學期總平均前三名,分別發放300、200及100元。 (三)、 畢業成績優異?每畢業班畢業成績前六名,分別發放1500、1200、1000、800、600、
600元。
(四)、 對外比賽成績優異?
1. 個人部分:(※指導老師獎勵以1人為限)
競賽項目 名次 獎金 備註 區賽 1 學生500元,指導老師500元 特優視同第一名;優等視同第二(橋頭區) 2 學生300元,指導老師300元 名;甲等視同第三名;屬語文競(原岡山地區) 賽者獎金加倍。 3 學生200元,指導老師200元
破紀錄者獎金每人2000元,指導1 學生1000元,指導老師1000元
老師1000元;特優視同第一名,
2 學生800元,指導老師800元 優等視同第二名;甲等視同第三市賽 名;屬語文競賽者獎金加倍;體3 學生600元,指導老師600元
育競賽未進入前三名領有獎狀或
佳作 學生500元,指導老師500元 獎牌者視同佳作。
破紀錄者獎金每人3000元,指導1 學生2000元,指導老師1000元
老師1000元;特優視同第一名;
2 學生1500元,指導老師1000元 優等視同第二名;甲等視同第三全國賽 名;屬語文競賽者獎金加倍;體3 學生1200元,指導老師1000元
育競賽未進入前三名領有獎狀或
佳作 學生1000元,指導老師1000元 獎牌者視同佳作。 2. 團體部分:(※指導老師獎勵以不超過2人為限)
競賽項目 名次 獎金 備註
1 學生每人100元,指導老師500元 特優視同第一名;優等視同第區賽
二名;甲等視同第三名。 (橋頭區) 2 學生每人 80元,指導老師400元
(原岡山地區) 3 學生每人 60元,指導老師300元
1 學生每人150元,指導老師1000元 破紀錄者獎金每人1000元,
指導老師1000元;特優視同2 學生每人120元,指導老師800元 市賽 第一名,優等視同第二名;甲3 學生每人100元,指導老師600元
等視同第三名。 佳作 學生每人 80元,指導老師500元
1 學生每人300元,指導老師1200元 破紀錄者獎金每人2000元,
指導老師2000元;特優視同2 學生每人250元,指導老師1000元 全國賽 第一名;優等視同第二名;甲3 學生每人200元,指導老師800元
等視同第三名。 佳作 學生每人150元,指導老師800元
3. 教職員工部分:(※一件作品或獎項之獎勵以不超過2人為限)
競賽項目 名次 獎金 備註
1 得獎教職員每人1000元 破紀錄者獎金每人2000元;2 得獎教職員每人 800元 市賽 特優視同第一名;優等視同第3 得獎教職員每人 600元 二名;甲等視同第三名。 佳作 得獎教職員每人 500元
1 得獎教職員每人2000元 破紀錄者獎金每人3000元;2 得獎教職員每人1500元 全國賽 特優視同第一名;優等視同第3 得獎教職員每人1000元 二名;甲等視同第三名。 佳作 得獎教職員每人 800元
(五)、 榮譽制度表現優異?
1. 3張「金鑽卡」與校長:師長:合照,製成榮譽狀一張,發放50元。 (六)、 校內各項競賽優異(不含運動會競賽項目)?
個人部分 團體部分
名次 獎金/獎品 名次 獎金/獎品
1 學生每人200元 1 學生每人70元
2 學生每人100元 2 學生每人50元
3 學生每人70元 3 學生每人30元
佳作 學生每人50元 佳作 學生每人20元
(七)、 校內各項活動表現優異?每學期核撥7000~10000元活動獎金及獎品。 四、獎金來源:由李水池李方涼獎學金、元福獎學金及鄭淑惠獎學金孳息支付。 五、申請方式:
(一)、 本校圖書室及閱讀活動需求?活動需求5日前,由教務處統一填具申請表及支付憑
證冊提出申請,並檢附活動計畫以供審查。
(二)、 學期成績優異?期末頒獎5日前,由教務處統一填具申請表、印領清冊提出申請。 (三)、 畢業成績優異?畢業典禮5日前,由教務處統一填具申請表、印領清冊提出申請。 (四)、 對外比賽成績優異?比賽結果公佈後,由導師填具申請表、印領清冊,並檢附相
關得獎公文或獎狀以供審查。
(五)、 榮譽制度表現優異?期末頒獎5日前,由學務處統一填具申請表、印領清冊提出申
請。
(六)、 校內各項競賽成績優異?比賽結果公佈後,由承辦單位填具申請表、印領清冊,
並檢附活動計畫以供審查。
(七)、 校內各項活動表現優異?活動5日前,由學務處統一填具申請表、印領清冊提出申
請,並檢附活動計畫以供審查。
六、審查委員會組織:由校長、各處室主任、教務組長、訓導組長、教師會代表組成。 七、獎學金支出須經獎學金審查委員會通過。
八、本辦法經校長及委員會決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