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四)、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七)、有以下两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一是外来务工人员提取公积金简化手续。郑州市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来提取公积金,只需提供身份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填写提取申请表,即可提取公积金。
二是放宽失业下岗人员提取条件。单位已经破产或已办理集中托管的单位,连续五年未缴存公积金且职工信息无误,填写提取申请表后(不需盖章),可直接提取公积金。有些企业确实已经破产,但没有为职工办理失业证、下岗证或者再就业优惠证的,只要单位能提供破产文件且连续五年未缴存,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三是放宽提取公积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条件。市民因偿还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时,除了正常支取所需材料外,只需在银行打印出最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