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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7-04-21 4页 doc 80KB 1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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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给大家介绍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5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于7月1日至9月30日...
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给大家介绍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5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于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申报2014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二、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一)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2014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证明材料,到地税登记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持以下材料:   1.《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领取方法同上);   2.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3.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4.残疾人职工2014年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或复印件;   5.2014年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变化较大的除外)可登陆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或通过市地税局、首都之窗网站链接登陆该系统,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具体登陆方式如下:   1.持有可登陆地税系统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登陆;   2.上年度进行过网上申报的单位,可继续使用修改后的密码进行登陆;   3.首次登陆或忘记密码的单位,需持本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到地税登记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初始密码。   三、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人数和41712元/人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41712元/人×(本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四、2014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义务的单位应在7月1日至9月30日,从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缴款:   (一)三方网上缴款。通过网上审核或到地税登记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三方协议用人单位,既可根据核定金额在网上实时划款,也可选择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到银行缴款。   (二)银行端查询缴款。通过网上审核或到地税登记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核定金额在网上自行打印或到地税登记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到银行缴款。   (三)开户银行不是财税库银联网银行的用人单位,由地税登记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后到银行缴款。   六、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在《通告》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对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追缴欠缴数额外,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19日   【拓展阅读】   北京市操作流程:   一、北京市用人单位按照所在区县到残联指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1、朝阳审核中心 高碑店兴隆家园5号楼102底座   2、酒仙桥税务所审核点   3、呼家楼税务所审核点 团结湖东里甲10号   4、小关税务所审核点 大屯东路358号 85764250,85760843,85746499 (可传真)   市残联直审点:亦庄开发区 63294455-3118,63295881 (可传真) 63294455-3118,63295881 (可传真)   二、用人单位可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地税机关服务大厅(征收大厅)领取空白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费额自行填写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也可以直接领取由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的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另外,对网上申报纳税的用人单位,充分利用地税局网上申报的网络优势,除网上提示其应缴纳残保金外,还可以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核定费额由缴费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出残保金《一般缴款书》,然后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更多相关文章: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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